视频项目给甲方审片有什么协同工具吗?

采购单位: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前端视频监控维保取电重新布线、点位迁移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前端视频监控维保取电重新布线、点位迁移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月22日下午2: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399号(原港闸公安分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特别提醒:开标地附近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采购单位: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邵新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1005

联系人:陈楚嫄、丁垚联系电话:

邮箱:@/)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若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磋商响应,则须按标段分别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磋商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当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充分考虑现场条件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或价格调整。

勘察现场联系人:龚贤 联系电话: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4.磋商报价应包含下列费用:

磋商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范围内的全部需求的费用,具体工作内容投标供应商可以参照项目需求的描述,但不仅限于磋商文件中关于工作内容的描述,投标单位需考虑项目主要设备、原有老旧设备拆除、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安装及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其他所需配件及所需线材辅料等费用、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市场服务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和风险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总报价作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7.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如因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上明示。

一、采购标的的背景和需求

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南通市港闸区为民办实事共计施工了5期工程,由于地铁施工、企业拆迁、新建道路等原因导致部分前端监控点位无法正常供电,影响摄像机正常运行使用,为确保社会面监控正常运行使用,确保社会治安安全,提升全区治安监控畅通率。现共计划对60个监控点位进行重新布线取电,其中有55个点位需要重新取电,分别为2015年改造项目19个点位、2015年新增项目10个点位、2016年改造项目13个点、2016年新增项目7个点位、2017年新增项目6个点位,同时考虑后期变化,预留5个需重新布线取电的监控点位。本项目包含监控点位取电的线路、申请、电表等全部供电线路工程的全部材料和人工费用。

一、2015年为民办实事改造

TZ永达路与长泰路西南角

友谊路与永怡路西南角1#

TZ杨家湾1895广场东南侧

YX中环路与永扬路东北角

TS振港路与深南路2#

二、2015年为民办实事新增

幸福大道幸余路2#(北)

三、2016年为民办实事改造

CQ 长泰路南飞纺织器材路口

CQ 新204国道九圩港大桥南

QZ 工农路二号桥北侧桥下旧货市场

QZ 永怡路提香世家广场南侧

CQ月河桥北首路口1号2号

TZ 通棉一厂第三职工子弟小学大门

XF 幸福工业园区中心路北侧路口

XF 永兴路秦西村村部西侧路口

YX 黄海路与永通路十字路口

YX 永兴路与沿江路交叉路口

四、2016年为民办实事新增

集安路阿尔法公司门前涵洞

幸余路工农路西侧100米2号

福利路幸福中心菜市场西门

五、2017年为民办实事新增

外环西路汇达广场北入口

考虑后期变化,预留5个需重新布线取电监控点位,待条件具备时即组织实施。

本次项目共需要迁移4个监控点位,具体点位要求如下:

船闸西路信昌混凝土西200米

东港村8组东入口滨江大桥下

草场路与长泰路路口1号2号

鸿鸣金属广场东侧车棚1号2号

点位迁移后要求接入港闸公安分局治安监控平台并按照“一机一档”要求完成与市局对接工作。

三、采购标的参数和数量

小耳朵、明纬、大华、海康

小耳朵、明纬、大华、海康

1.清单包含项目的最低要求,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增加材料或服务,请在清单中自行添加,中标后不作增补。

2.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仅是为保证本建设项目质量而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和功能。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高于或等于建议品牌档次。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及系列之列的,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该品牌产品性能不低于建议品牌的证明和检测报告复印件;②技术白皮书复印件;③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①②③项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制造商红章。),当评标小组三分之二的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中,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含技术参数)要求如有排它性指标,则该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可以自行调整,但须保证技术参数无偏离或正偏离,同时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指标排它性的证明材料;

(2)产品调整对比表;

(3)调整后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4)提供新参数的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①由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②技术白皮书;③生产许可证,且①②③项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厂家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投标,如有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作废标处理。

1.成交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磋商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报价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成交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5.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6.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

1.签订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2.交货期(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3.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质保期限: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免费质保。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合同到期终验合格后付清。

6.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应先用函、电通告采购人。

7.产品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一切责任。

8.合同项目涉及到的产品设备交货时,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1.成交人所供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如验收不合格,该批次货物无条件退货并退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同时采购人认定为成交人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该结果,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且解除采购合同。

3.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专项验收时,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验收合格的同时,供应商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

1.无论对竞标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有无委托均不能免除供应商对竞标项目产品所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的一切责任。

2.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包括非人为因素发生的修理、更换的费用,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1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3.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业主代表组成。

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是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9.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10.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1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1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3.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作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先开技术标,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商务标。

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主要审查技术标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技术方案及项目实施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第三阶段:以投标供应商价格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内容主要是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磋商明确各供应商符合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能完全响应磋商内容后,要求其二次报价。如磋商内容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第四阶段:单一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告知所有供应商的项目二次报价,并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磋商现场集体给出最终报价,同时最终报价中可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优惠承诺等。

第五阶段: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和价格标部分都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将校核后的各供应商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明显低于成本的,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价除外)。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

四、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响应文件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7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响应文件分值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6.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由投标供应商按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抽签确定)。

7.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8.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1.针对投标价格实质响应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针对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技术响应文件评分(30分)

1、编制技术文件部分(18分)

一、投标方案设计合理性:

(1)投标人在充分理解本磋商文件的基础上,依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精准地编制出本项目设计方案(技术响应文件);(2)提交材料采集齐套及资金投入计划与保证措施;(3)提交详细的可操作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机械设备投入计划;(4)有具体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及措施;(5)方案能充分体现到严肃性、前瞻性、延续性、指导操作性强等;(6)标书编制须严谨认真,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文章精炼、版面精简、术语规范、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切合实际的响应,不得转抄他人类似内容,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

二、以每个点位为单位,提交点位勘察报告和每个点位具体施工方案;

评审得分区间:优秀7-8分,良好5-6分,一般3-4分,否则不得分。

为确保产品质量,所投产品必须与现有监控设备相匹配,承诺符合条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为确保后续实施的需求,需提供每个监控点位相关图纸和照片,内容包括:

1、每个点位位置照片;

2、每个点位取电的线路图;

3、每个点位光纤路由图;

以上打分按照点位进行打分,共计55个点位,每有1个点位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分8分。

施工人员须具有相关证书(电工证、登高证),每组配备电工和登高不少于两人,每提供1名具有证书的人员得0.5分,本项总分3分;

2017年12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10万以下监控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2分,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监控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20万以上的监控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4、质保期服务承诺(7分)

提供详细维护方案和措施,评委根据方案优劣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4分。

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质保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质保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二)商务报价响应评分:(70分)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响应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70%×100

(三)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四)对落标的投标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10%执行)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3.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12.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未提供的。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

6.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采购单位(或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或称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1.2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2.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范围内的全部需求的费用,具体工作内容投标供应商可以参照项目需求的描述,但不仅限于磋商文件中关于工作内容的描述,投标单位需考虑项目主要设备、原有老旧设备拆除、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安装及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其他所需配件及所需线材辅料等费用、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市场服务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和风险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合同到期终验合格后付清。

2.3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1成交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磋商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2报价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3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4成交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5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3.6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产品设备交货、安装调试服务

5.4.1产品设备交付:

① 交货地点:产品设备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② 货物装卸、运输涉及到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4.2产品设备交付及安装调试服务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5.4.3成交供应商发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前应先告知采购单位。

5.4.4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一切责任。

5.5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6.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6.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7.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7.2如验收不合格,该批次货物无条件退货并退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乙方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同时甲方认定为乙方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该结果,有权取消乙方的成交资格且解除采购合同。

7.3乙方所供货物在专项验收时,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4验收合格的同时,乙方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

8.1乙方应提供3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包括非人为因素发生的修理、更换的费用,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1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不能兑现质保承诺的,甲方将扣除质保金,并由区相关部门酌情进行信誉度处罚。

8.2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零部件成本清单附在质保承诺书后。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1.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取消货物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9.1.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2.1 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9.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每天1% 的数额,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0.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1.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保期。

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2.1本项目成交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元。

12.2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账户。

12.3乙方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备案

本合同在乙方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单位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16.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贰份。

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采购单位(或甲方)公章:成交供应商(或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采购方直接支付。

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格式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下载中心—质疑函”下载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投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审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被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崇川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本地通信线路资源的基础运营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原件的复印件)(不含代理网络运营商)。

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由总公司法人授权(授权函格式自拟)。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6月-2020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技术响应文件(按标段单独装订密封)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2)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3)现场勘查承诺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5)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分评审标准)

(6)评分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1.“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的或因携带原件不全者不作为废标,但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按标段单独装订密封)

(1)磋商响应报价表(首次)。(格式参见第八章)

(2)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3)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参见第八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参加磋商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5、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应响应磋商文件中针对招标货物提出的技术规格与要求;如其所投产品与其中某些条款不完全响应时,应在表格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完全响应。

1.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投标,如有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作废标处理。

2.该表不作为投标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3.投标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一切可能的风险。

4.投标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5.所投品牌型号,必须确定、唯一。

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已于年月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现就现场勘察情况做如下承诺:

1、经现场勘察,我方已熟悉与该项目相关的供货及安装现场、施工环境、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所有情况。

2、我方承诺自行承担本次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

3、我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

公司具备的相关资质等级及相应的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从事类似相关项目的经历及年数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可自行添加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9、磋商响应报价总表(首次)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式,不得自行改动。

2.磋商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范围内的全部需求的费用,具体工作内容投标供应商可以参照项目需求的描述,但不仅限于磋商文件中关于工作内容的描述,投标单位需考虑项目主要设备、原有老旧设备拆除、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安装及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其他所需配件及所需线材辅料等费用、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市场服务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和风险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

3.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总计(首次),二次(最终)的磋商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报价明细同比下浮。


10、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2)投标人所在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应附本声明函后,未提供则不作为中小企业认定(原件备查)。

(3)本函应当根据投标人以及产品不同制造商(如有)分别填报。

(4)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视频制作完成后,甲方审片满意后,要求乙方取消片尾制作公司及制作团队,只留甲方标志,合法吗?... 视频制作完成后,甲方审片满意后,要求乙方取消片尾制作公司及制作团队,只留甲方标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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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营理念、未来展望,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示企业的形象。是企业参加展会、招商引资、形象宣传、会见甲方的最佳媒介。

  1. 一、项目分析(项目制片)

    1、甲方的基本信息(企业类型,产品特性,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等);

    2、甲方行业信息(行业特性、行业趋势、行业地位、世界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

    3、甲方需求(风格、主诉点、受众、使用场合、片长以及用片时间等)。

    4、甲方的基本设计要求(主题风格、设计理念、节奏快慢等)

  2. 二、项目判定(导演为主,制片为辅)

    1、在对甲方信息有了个大致的了解之后,接下来就进入到项目判定阶段,公司根据项目的工期,要求,风格,安排编导针对项目内容和具体需求进行协商,产生合同主体及细节并且提出专业性的意见。

    2、项目部组织召开项目分析会,针对甲方的具体要求展开分析,确定影视项目的初步架构,制定《项目创意方案》。

  3. 三、签订合同(财务为主,制片为辅)

        在与甲方沟通确认后,双方需签署《项目委托制作合同》,并支付合同约定约定金额预付款。

  4. 四、文案策划(导演/执行团队)

    1.策划大纲/创意阐述:明晰全片主题、确定叙事线索、确定叙事风格、确定表现手法;

    2.解说词:确定解说词的逻辑结构,确定大框架、确定解说词语言风格、视角及感情色彩确定各部分内容比重;

  5. 五、行动脚本(导演/执行团队)

    如果可能,在设计分镜头脚本前查看场地;如果可能,与甲方确定剪辑风格,以此来确定镜头量和拍摄手法,分别设定好情绪镜头和叙述镜头的比例和拍摄手法,保证拍摄画面具有合理的逻辑关系,从全片进行布局设计画面的使用方式,避免同类型镜头的多次重复使用,对中性素材的使用合理,根据预算对镜头有所取舍,制作详细到每一句解说词的制作脚本自用;

    对于制作难度及工期有充分了解;

    对于全片的色调有统一设计;

    在画面设计上尽量避免歧义,多意,多选择性,保证甲方VI的正确使用,画面信息量充足,内容清晰准确,在包装设计时,尽量保证画面的多层次性,注意细节的把握,对动画师提出要求时沟通简练、准确,尽量确定样片,并对工期有一定的掌控。

  6. 六、前期准备(导演/执行团队)

    确定甲方联络人,协调人;与甲方沟通,提前制订拍摄方案及准备内容;

    解说词准备:项目部先出工作音。抑扬顿挫的节奏要把握好,方便拍摄脚本与后期剪辑;

    拍摄道具、场地、人员、设备等准备到位,确保各环节的无误性;注意现场环境,物品及甲方工作习惯。

  7. 七、正式拍摄(导演/执行团队)

    根据分镜头脚本,场地及拍摄内容的需要确定器材,并合理安排,镜头设计合理,尽量避免“人眼”视角,强调镜头“组”的概念, 现场沟通语言简练,明确,凡事以完成项目为先;

  8. 八、后期制作(导演/执行团队)

    1.初剪:根据分镜头脚本的设计及解说的长度将素材进行大致的裁剪和排序,选择适当的中性素材,剪辑时需要进行二次创作,

    2.精剪:强调镜头“组”的概念 注意画面逻辑关系和景别顺序 选取符合全片风格和前后关系的音乐,并控制剪辑节奏,

    3.特效制作及嵌入:及时与特效制作人员沟通反馈并按步骤审查指导制作方向,避免工期延误 动画质量负责并适当提出整改意见;

  9. 九、审片修改(导演/制片/执行团队)

    主管审核:通过对甲方需求和甲方信息的了解和分析,对片子的整体风格和节奏进行把握,并对镜头及包装的细节提出意见;

    甲方经理审核:着重关注甲方需求方面的具体表现,若无原则性问题应尊重主创。

    2.甲方审片(第一版小样):详细记录审片意见,整理提交甲方经理(电子文档) 审片结束后根据修改意见与制作人员、甲方共同确认修改周期给出合理化建议。

    3.甲方审片(第二版小样): 回顾之前与甲方确认的内容,并修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

  10. 十、成片交付(财务为主,制片为辅)

    最后向甲方经理提供成片,整个宣传片制作流程完毕。

  • 我个人从业视频行业五年有余,主要工作为制片或编导,涉及二维手绘动画、Flash动画、企业宣传片、品牌形象片、广告TVC、部分网大。后期如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一起坐下聊聊。坐标:北京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作者声明:本篇经验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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