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av开始是男男之后到咖啡屋先员工后老板娘的电影?

十四年过去了,韩剧《我叫金三顺》以今日视角来看,它的文本立意,还是那么出众,那么令人深思,在言情剧的范畴里,能做到这样,不太容易。

这部电视剧,在两个维度上做了探讨,它有关“30多岁的女性艰难寻找爱情”,这个我们之前已经做过探讨了(),另一个维度上,它直面了一段感情的逝去。

在爱情故事里,我们一向是回避“逝去”的。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无论天灾人祸,我们都永远不分离。

我们从小看的童话故事便是,公主和王子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都说偶像剧是圆梦的,但《我叫金三顺》拆了这个梦境。

男主角玄真贤遭遇车祸,哥哥嫂嫂都死于非命,小侄女因为失去了父母,开始自闭,不再说话,他自己左腿严重受伤,在他最需要爱与关怀的时候,他深爱的相恋多年的初恋女友俞熙真查出胃癌,要手术,迫于无奈,不能再给他压力,迫不得已以“留学”为名,离开了他,一别三年。

他恨她,恨得要死,那样的甜蜜过往,怎么能轻抛下?

她回国后,两人互相误会,他以为她身边有人,她也以为他身边有人,嫉妒和怨恨,抵死纠缠,两个人都为对方伤痕累累,白流了很多眼泪。(两人电梯流泪对望的戏,真是超级经典)

玄真贤在等俞熙真的时候,对守在他身边的金三顺是很残忍的。

当金三顺跟他告白“我爱上了你,不要走。”玄真贤为了去追熙真,不理三顺,自顾自的走了。

俞熙真也是如此,对一直守候在她身边的亨利,非常任性,完全不替对方考虑。

亨利来韩国度假,熙真因为跟玄真贤吵架了,竟然就没有去机场接亨利。

这个时候,无论怎么看,金三顺和亨利都是这段感情里的炮灰,你们两个新加入的人凭什么去阻碍男女主角多年的爱情?

从编剧角度考虑,“玄真贤和俞熙真”这个关系本身已经能构成一段偶像剧的“虐恋”,是男女主角的戏码,“深爱——误解——重新和好”,它是符合这个常规戏剧冲突的,但是《我叫金三顺》没有这样做,反其道而行之,而这个反向操作,提升了这个剧集的立意。

俞熙真和玄真贤解除了误会,双方了解了对方的苦楚,于是理所当然的复合了,重温旧梦了。

这时候剧集处理就很有意思了。

两人感情稳定后,玄真贤忽然开始发疯一样的想金三顺了,三顺的公仔,自行车忽然都变得会跟他说话,把他搞得失魂落魄。

原来在这段熙真缺席的日子里,那个陪在身边的金三顺其实潜移默化的起作用了。

他跟熙真一起带着小侄女做康复手术,熙真说,一周两次带着来,真是辛苦你了。

真贤很自然的说,有你三顺在我身边,有什么辛苦?

她望着他,他恍然不觉自己叫错了她的名字。

而熙真也是同样的心境,她跟亨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得更多更纯粹的开心,以至于有一次,她跟真贤发怒的时候,脱口而出:

亨利会注意到我任何的反应!

却原来,在这分离的日子里,在岁月的流逝中,其实,她早已经习惯了亨利,就像他早已习惯了金三顺一样。

之前他们之所以纠缠不休,忽视自己身边的人,只是心里巨大缺口的疑惑和不甘心痴缠着,现在一旦理清思绪,生活就开始提出它正常的需求了。

他们在对方心里的位置早被别人取代了。

没有谁做错了,也没有谁对不起谁。

年少时候就开始的爱情,自以为坚固不移的爱情,竟然也会消失呢?

俞熙真不承认玄真贤脸上有那颗痣,她了解他的一切,怎么会没见过那颗痣?

其实那不是时隔三年,她忘记了而已。

两人都企图拒不承认,不承认这美好的爱情已经逝去了,选择继续强迫性的一起,小心翼翼到互相讨好,令人心碎。

所幸,玄真贤身边的人是金三顺。

那可是金三顺啊,被闷棍子打蒙了,挣扎起来后,也要爬着往前赶的务实的金三顺啊,她踢着他往前走,不再留恋过去了。

于是便有了这戳心的一句对白:

爱情没有保障,它也会消失,而回忆一点力量都没有。

那我们的人生如何交差呢?

既然人会变,我们爱人的意义何在呢?

玄真贤最后对熙真说“我脸上是有那颗痣的,你忘记了,而我也变了,我们,结束吧”。

“是因为金三顺吗?她现在是很好,你觉得亮光闪闪,所有刚开始的东西,都是有光彩的,可是,再过那么一阵子,她不是也没有光彩了吗?”

我们每个人都会死去,但是,每个人都还是很艰难努力活着,不是吗?

生活,亦或者爱情,不能因为它未来有可能结束,我们就不再开始了呀!

今日的玄真贤不再爱俞熙真,不代表他过去爱俞熙真是假的。

那时候,大家都是认真的。

这种真实的情感传递,曾几何时,在我们国产的偶像剧里曾出现过呢?

有时候吧,我现在还在梦里见到我初恋的男生。

有一晚我梦到高中正在举行篮球赛,我站在操场边四处用眼睛找他,四周环顾,都没找到,正沮丧不已,这时候不经意抬头发现,初恋穿蓝白相间格子衬衣,趴在二楼阳台上,笑盈盈看着我,露出一口白牙。我正出神的望着他,这时候迎面一个球过来,打落了我的眼镜。

我惊慌失措,蹲在地上找眼镜,这时候有人吹起了口琴。

我与我初恋,算起来,我们其实多年未见了。

他日陌路重逢,大概都相见不相识吧。

可是,我确定,当年我们也都不是假的:

魏河地界上最豪奢的大院非曹家大宅莫属,楼阁玲珑,雕梁画栋,光是围着宅子走一圈,就得耗上一小天儿的功夫。

里面住的人多,光是曹老爷子那些姨娘就十几个,还得安排着她们彼此间住得远些,免得时时见面,闹得后院鸡犬不宁。

孙志彪一个月有一半时间在外头眠花宿柳,回来住的日子也离他爹那群女人远远的。倒不是姨娘们有多讨人嫌,也都是附近有名有姓人家的女儿,或是读了书的,最差的也是唱戏的,没哪个是不讨喜的。只是他心里膈应,他亲娘一直到死也没个名分,这些女人也不过是赶上了好时候,一个二个坐着花轿被抬进来,成了曹家正儿八经的姨娘。

偏偏只有他娘是外室,只有他是私生子。

“老头子纳新姨娘关老子屁事,我还陪她吃饭?我还给她送终呢!”孙志彪一口酒喷了赵勇满脸,怀里的漂亮姑娘吓得把花生米掉在孙志彪裤子上,位置万分尴尬,伸手也不是,不伸手也不是。

赵勇抹了把脸,使眼色叫那姑娘赶紧溜,“好像不是姨娘……”

“咋?那是往家请个祖宗?”孙志彪捡起裤子上的花生米吃了,嚼了两下感觉不太对劲,正欲骂人,发现旁边凳子空了,死丫头溜得挺快。

“听说是个学生,”赵勇挠挠头,“男学生。”

“嚯!”孙志彪来劲了。虽说他一天到晚不是在这姑娘床上就是在去人家床上的路上,但实际上他对鲜嫩的男孩儿更感兴趣。要说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儿是清晨沾着露珠的花,那年轻的男孩儿就是春天刚冒芽的笋——好吃。

孙志彪“嘿嘿”一乐,招呼赵勇带兄弟们在酒楼摆上几大桌,自己出门跨上马,惊得路人连滚带爬撞翻小摊,一路鸡飞狗跳地奔回老宅。

“我早说你不要骑那个马,土匪一样!家里又不是没汽车,本就是给你买的,你又不开,放着多浪费。”一见面曹志远的说教便开始了,孙志彪高他大半个头,身材也比他壮,不就是个耍嘴皮的县官儿,一巴掌就给他拍得下不来床。

“那玩意开不来,我就是土匪,怎么着,给曹县长丢人了?”

“好了!”曹顺华的拐杖敲了两下地,屋内立刻安静下来,孙志彪哼了一声,眼睛四处寻摸着,迅速锁定了站在老爷子身边的男孩儿身上。

长得挺嫩,看上去年纪不大,穿了身灰白的旧袍子,还不如后院刷恭桶那十来岁的小崽子穿得好。他那幅低眉顺眼的样儿瞧着舒服,但孙志彪十岁出头就在外面混,整个西南被他摸了个透,人见得多了,一眼就能看透——这人可绝不是个听话的主。

孙志彪不喜欢听话的人,偏偏他身边的人都怕他,一见他了跟见了活阎王似的,大气儿不敢出,没劲透了。说不定老爷子这回给他弄了个新鲜玩意。

往常老爷子带个姨娘回来惊动不了孙志彪,他在外做生意,在外面玩,这种跟买了只鹦鹉一样的小事犯不着知会他。况且老爷子也不会让姨娘坐在自己手边,还坐在孙志彪上位。

“我回来晚了,在外面谈了点小生意,家里人都见过了?”孙志彪装和气的样子比他发火还吓人,沈翊抬下眼睛,眼皮又耷拉下去,手往回收了些,尽量离这个一看就不好惹的人远一些。

“哦,我叫孙志彪,他们肯定没跟你提我,你呢?”

孙志彪认不了几个字,只知道他说的是哪个沈。沈翊和和气气地解释,“立羽翊。”

“哈哈,我不会写。”孙志彪毫不在意,捧起碗开始吃饭。

沈翊不喝酒,吃过饭人就没影儿了。孙志彪在外面才喝过,肚子里酒水直晃荡,小酌两杯也没了兴致,心不在焉全挂在脸上。

曹顺华自然知道这儿子是什么德行,“人家小沈是大学生。”

“真厉害!”孙志彪转着筷子,心生一计,“他那么有文化,你让他教我认认字呗。”

曹顺华瞥他一眼,早就看出他心里打的什么算盘,“你要是肯学就去跟小沈说。”

“你还能念书?”提起这事曹志远就来气,“小时候你气走了多少先生,书房里的书被你撕了多少,二十多岁了说要念书,你问问外头的狗信不信!”

“我管狗信不信呢,哥,你信就行呗!”孙志彪身子往前倾,往曹志远嘴里灌了半杯酒,辛辣液体从嘴里鼻子里冒出来,曹志远指着他鼻子要开骂,老爷子便出来护,“好了,吵什么吵,志彪不就是想多认几个字,又不是坏事,你是做兄长的,理应多鼓励多帮助。”

老爷子偏疼小儿子,曹志远无话可说,毕竟孙志彪生母死得早,他幼年没个人照顾,野孩子一样,他这个做哥哥的心里也愧疚。

“你别欺负人就行。”曹志远道。

沈翊住的地方偏,离小花园近,旁边只有一个小院子,看上去有点冷清,说不定没人住。他本来不想让院里有人伺候,这年代已不是过去,大学生讲究人人平等,要下人伺候,那岂不是压榨人家。可曹志远说老宅人多规矩多,很多事他自己做不来,院里还是安排个人较为妥当。毕竟是在人家地盘,沈翊只想过安稳日子,便没有过多推辞。

院里的小丫头叫梅梅,十五岁,手脚麻利,一见沈翊回来,立刻迎上去,问他要不要备洗澡水,是烫些还是凉些。沈翊瞧她一身绫罗缎子,不安地捂住袖口的补丁,“随意。”

屋子里特意放了书桌,书架上是他过去在学校用过的书,还有很多其他的书,甚至有英文原版的。桌上有台灯,沈翊以前从没用过这么高级的东西,他看书都是尽量在白天看,免得夜里要点蜡烛。

他摸索了一会儿才把灯打开,很稀罕地欣赏着以前只在课本和校长办公室见过的舶来品,然后摊开一本书,等梅梅叫他去洗澡。

沈翊原本在江州读大学,学校在西南地区很有名,是国立江州师范学院,他在国文专修班,成绩很好,总是排在前几名,功课不忙的时候他会和同学去江州近郊画画,作品还在其他大学展出过。

许老师家里的事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老师为了让他安心念书,一直瞒着没说过。许思文去上海做生意赔了钱,人死却留下巨额债务,追债的人一路来到西南,在许家打砸抢烧,是曹老爷子路见不平,给窟窿堵上,还送许老师夫妇去了医院。

曹志远问过他,要不要继续回去上学,沈翊想了想,大概他没有念书的命,何必总是花别人的钱呢。要是他没去江州上学,当时在家里,许老师夫妇也不会伤重住院。

算了。他说。跟很多人比起来,他已经是好命。

孙志彪哼着小曲往沈翊院子走,他们俩院子挨着,几步路的距离,干点什么都方便。

莽莽撞撞的小丫头跑出来,险些撞在孙志彪身上,抖得如同筛糠,扑通跪在地上喊二少爷饶命。

孙志彪没兴趣要她的命,他今天心情好,饶她不死。

“在里面洗澡。”梅梅年纪小,人也天真,她以为沈翊只是曹老爷某个落难的远房亲戚,而孙志彪来沈翊院子里,两个男人又能有什么事。

沈翊这辈子第一次洗如此奢侈的热水澡,宽敞的池子能坐下三四个人,满满的全是热水。

这得烧多少柴啊。沈翊决定多泡一会儿,免得浪费柴火。

孙志彪径直推门进去,男人住的房子没那么讲究,以前他误闯过某个姨娘洗澡的房间,什么也没看着,只瞧见个屏风搭着衣服。沈翊这儿完全不一样,衣服挂在一旁架子上,推开门是个没完全放下的帘子,挑开就什么都看见了。

孙志彪抱着胳膊看了一会儿,沈翊被热气熏得发晕,迟钝地意识到屋里有人。

小姑娘门面能看男人洗澡呢?“梅……”回头一看是孙志彪,来者不善,斟酌着开了口,“二少爷。”他不喜这种称呼,但这是在曹家,凡事讲个入乡随俗。

孙志彪放下帘子就开始脱外衣,往里边走,“咱俩一起泡,你看你这儿这么多水,浪费!”

“你出去!”沈翊不用想都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孙志彪在魏河颇负恶名,从未做过一件好事,他不想来曹家第一天就栽到这人手里。

“你是小姑娘啊?怕我看还是怕我摸?”孙志彪没再继续脱,他今天不太想泡澡,酒喝得头晕,万一沈翊一怒之下按着把他淹死,多不值当。

他确定沈翊能干出这种事。

雾气蒙蒙,沈翊头发和脸都有些湿,看上去怪可怜的。

孙志彪拉过旁边小凳坐下,“好学生,你多大了?”

“二十五。”沈翊漂到离孙志彪远些的地方。

“比我大呢。”孙志彪扭头看他,尽量让自己的笑看起来和善些,“你看着小。”

孙志彪似乎只是进来跟他说两句话,很快就走了,沈翊松了口气,舒舒服服地伸展身体,然后往卧房走,打算去休息。

没想到那人却在守株待兔,躺在沈翊床上,咧开嘴乐,给人一种这人脑子不灵光的错觉。

沈翊窝火,却不敢在来这儿第一天就发脾气,但他也绝不能让孙志彪蹬鼻子上脸。

“哟,怎么不叫二少爷了?”孙志彪来劲了,腾地一下坐起来,右脚搭在左腿上,靠着床头,饶有兴致地盯着沈翊擦头发。

沈翊找了个凳子坐下,翻了个很浅的白眼,冷笑着,“没必要,你也不喜欢听我这么称呼吧?”

忽觉胳膊一紧,毛巾掉在地上,孙志彪拉扯着沈翊把人扔到床上,撞得沈翊腰背生疼。

流氓行径对读书人来说很好用,任凭沈翊那弱不禁风的胳膊腿怎么踢打,如簧巧舌如何谩骂,孙志彪脸皮厚如城墙,笑嘻嘻地在嗅他头发、脸蛋还有身上。

“你怎么这么香,长得真好看。”孙志彪手上全是茧,触感粗粝,摸在沈翊脸上像是被砖头磨着。沈翊一口咬住他手腕,恶狠狠地瞪他,孙志彪还在那儿笑,“别现在把力气用没了,待会儿说我欺负你。”

沈翊咬了一嘴血,往孙志彪脸上吐,喘着粗气甩他一巴掌,倒把自己手打疼了,“不要脸,没大没小。”

“哟呵,”孙志彪一翻身躺在沈翊旁边,胳膊跟铁钳子似的把人拧在怀里,“你还真以为你是老头子姨太太?想做我长辈,大这么几岁可不够。”

“老头子让你教我识字儿,你可得,好、好、教!”

沈翊早就知道进了曹家没安生日子,但他没想到曹家一窝狐狸里面有条疯狗,专挑他咬。

“明天教你。”沈翊闭了下眼睛,声音有点虚。

孙志彪没想今晚就干什么,也不过是给个下马威,或是说给沈翊提个醒——只要他想要,沈翊就跑不了。

孙志彪不在家的日子,沈翊过得还不错,老爷子爱听他念书,他最累的差事就是这个了,除此之外就是听梅梅讲些八卦琐事,或是在自己房间看书。

但要是孙志彪回家,他就没这么自在了。

偏偏最近孙志彪宿在外面的时间少了许多,一回来就往他院子钻。

“沈翊呢?”孙志彪拎着个铁盒子,上面有些异域图案,看上去洋气得很。

梅梅正坐在院子里给沈翊洗外衣,见孙志彪又来,忙道:“被老爷叫去念书了。”

孙志彪的火不知为何被燃起来了,他像春节时噼里啪啦的爆竹,一路火星地冲到曹顺华那儿。

沈翊正抱着书出来,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看上去很高兴。

孙志彪更生气了,“给人念几个字儿就乐成这样?这要是真上了床,你得点几挂鞭告诉全魏河!”

莫名其妙。沈翊很爱惜地摸了摸怀里的新书,是日文版的,漂洋过海地来到魏河,他能得到这种好东西,可不是得开心。

沈翊是被孙志彪扛回去的,整个后院的人全看见了,姨太太们也知道了。

这回曹家又要有新故事了——新来的男学生压根就是老爷给孙志彪准备的人。

“抽什么疯!”沈翊一巴掌甩了上去。他第一次打孙志彪的时候还有怵得慌,后来发现这人许是大烟抽多了,时常脑子不清醒,甩几巴掌反而能给他叫醒。

孙志彪今天倒是没抽大烟,本来是打算抽的,听赵勇说底下人在江州火车站截了点好东西,邀他去看看。孙志彪就当给兄弟们个面子,去仓库逛了一圈,洋货倒是稀奇,他却不稀罕。正要走的时候忽地想起家里还有个没见过稀罕玩意的土包子,亲自翻了一铁皮盒的巧克力出来,拿衣服擦擦灰,揣在怀里就火急火燎往外跑。

赵勇在后边喊:“彪哥,这盒饼干也拿回去吧!”

孙志彪骂他老光棍什么都不懂,好东西就得断断续续地给,一次性全交出去,就不新鲜了。

孙志彪捂着红肿的脸蹲在床边,怀里还抱着那盒巧克力,一声不吭。

沈翊渐渐消了气,脚尖踢了踢孙志彪肩膀,“喂。”那人没动静,又碰一下,还没动静。

“带你去酒楼。”孙志彪蔫蔫的,把铁皮盒子小心地放在桌上。沈翊不用猜就知道里面肯定有好东西,故意道:“什么破盒子,别放我这儿。”

孙志彪抽了口气,马上要发怒,却生生压了下去,“不是破烂。”

“那是什么啊,谁知道你是不是又装人眼珠子给我?”

孙志彪三日不发疯,魏河老百姓都睡不着觉,这阎王爷非得把今日的疯撒出去,他们才能知道祸事落不到自己头上,能睡个安稳觉。

二十多天前,孙志彪带沈翊去酒楼吃饭,开汽车去的。下车时孙志彪亲自给人开车,街边有几个泼皮乞丐见沈翊好看,生得面善,竟敢在孙志彪眼皮子底下盯着人看,沈翊被不友善的目光盯着不自在,快步走进酒楼。当场孙志彪并没有任何不悦,他学会在沈翊面前装好人。吃过饭他送沈翊回家,骑着马出来,当街把几个乞丐砍死,眼珠子挖了出来,放在食盒里给沈翊送去。

沈翊被吓得烧了好些天。

孙志彪哪敢再提这事,赶紧抽了自己两个嘴巴,“哪儿能呢,这回真是好东西。”然后小心地掀开盖子,剥了个宝贝出来,送到沈翊嘴边。

“赵勇他们去买的巧克力,尝尝,好吃。”

沈翊舌尖一卷,进了嘴,“买的?谁信。”土匪做惯了,哪里做得来守法良民。

“下次,下次买。”孙志彪讪讪地挠挠头,讨好地问,“好吃吧?”

“嗯。”孙志彪给他的东西除了那几颗眼珠子都是好的,沈翊这辈子过的最好的日子就是在曹家,在孙志彪身边。小时候许老师夫妇疼他,可人家总归还是有自己的孩子,他不好心安理得地从许思文那里分太多疼爱,总是佯装不需要那么多。

孙志彪不是什么好人,沈翊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太明白,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可有毒的糖也是糖,接受孙志彪的好对他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可他甘之如饴。

“你吃一块。”沈翊也给他拿了一块,这么一大盒,总不能吃独食。

“别给老子嘴里塞这破玩意,”孙志彪皱眉,握着沈翊手腕给掰回去,巧克力仍是塞到沈翊嘴里,“也就你这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没吃过,你见曹家缺什么了。”

“当好东西呢!”孙志彪弹他额头。

沈翊嘴巴里甜滋滋的,胸腔也咕噜噜冒着糖浆般的泡泡。孙志彪嘴损,认不得几个字,难听话倒是一张嘴冒出来一箩筐。可他对沈翊的心比谁都好,比谁都干净。

“前几天给你做的衣服差不多了,明后天赵勇就送家来,你以后不用翻来覆去就这么几件换洗衣服,给我丢人。”

沈翊来曹家没几天就穿上了好衣服,比梅梅裙子的料子好多了,摸上去轻薄柔软,他穿衣服的时候都不敢用力。孙志彪看不上他穿这些衣服,直挺挺的一个筒子,腰都显不出来。如果沈翊是女人,他肯定买下全魏河的旗袍挨件套沈翊身上。孙志彪叫裁缝给他做了西装,要求腰一定得合身,不用留富余,以后胖了瘦了再做新的便是。

沈翊笑他审美庸俗,但还是依着他去量了尺寸。

“你自己给我带回来就行了,总让赵勇跑什么腿。”沈翊歪靠在床上,很惬意的样子。

“明天我要去趟江州,得去个六七天,我不在家你使唤赵勇就成,给你跑腿那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孙志彪生意做得大,时常往江州跑,经常一去就是个把月。

“总算要走了。”沈翊伸个懒腰,脸上挂着巴不得孙志彪立刻消失的表情。

猛虎扑食般地把沈翊压住,孙志彪拿长满硬胡茬的下巴蹭他脖子,压着他胳膊腿把人给控制住,“怎么那么盼着我走?咱俩现在算新婚燕尔吧?你说你安的什么心。想背着我找小白脸,可没那好事哟!”

沈翊被他弄得又疼又痒,躲也躲不掉,只能连连求饶,“好了好了,门都没锁,你也不怕有人进来看见。”

孙志彪咬他下巴,然后再舔舔,“你天天晚上声那么大,他们早知道了。”

“你!”论不要脸,沈翊比不过孙志彪,“我哪有。”

“真的有,不信今晚让梅梅在门口听着。”

沈翊气得只能闭上眼,“别作践小姑娘了。”

“你别以为老爷子不知道,他比谁都精,这事儿瞒得过他?”孙志彪贴着沈翊的脸轻轻蹭,“他默许了。”

“不信啊?真的,我跟他说我跟你睡了,他就拿拐抽了我几下,然后让我别搞得大张旗鼓的就行。”

“明白了,”孙志彪搓搓胡子,“老头子这是让我夜深人静的时候来搞你。”

沈翊险些被他气昏过去,“表面功夫你至少要做一做。”

“哼,老子这辈子最不会做面上事,你当老子跟曹志远那孙子一样?”孙志彪把沈翊拎起来,让人坐在自己胳膊上,“走,咱俩洗个鸳鸯浴。”

原定是要在去江州七天,孙志彪惦记着家里的人,紧赶慢赶在第六天下午把生意拍板,骑着快马往魏河赶。

以前他去谈生意,人家都得给备几个十几岁的姑娘小子,供他挑选,这回孙志彪一眼都没看,嫌恶地摆摆手,只顾正事。江州那边的老板还当是不满意,要去给再叫几个新人,孙志彪烦躁地抽着烟,“江州再找也都是这种货色,没劲。老子家里有人了,回头沾上外边野花野草的味,给人赶出来,我给你头都拧掉。”老板吓得忙不迭点头,再不敢提这茬,心里却琢磨着,这孙志彪准是玩儿多了,身子亏了,不然就他这种人,哪可能被一个美人给牵绊住。

“沈翊!”孙志彪一脚踢开沈翊院子小门,梅梅正打算去睡,只见一个高大人影冲进来就往沈翊那屋钻。

“二少爷?!”梅梅惊呼,“沈公子睡了,怎么这时候回来了,夜里骑快马多危险!”

“死丫头你管老子?”孙志彪从兜里摸出几块糖,“赶紧睡去,明儿再吃,坏了牙老子可不给你治。”

梅梅欢天喜地,“二少爷可轻点进屋,别把沈公子吵醒了。”

孙志彪那么大的个子,走起路来动静小不了。沈翊侧躺在床上,早就听见外头有人说话,感觉到孙志彪进了屋,声音很闷:“大半夜还过来。”

听见声音不对,嗓子哑了,鼻子也堵着似的,孙志彪忙点起灯,用手挡着,凑近沈翊去看。

一看吓一跳,满脸都是眼泪,眼睛肿得像俩桃子。

“哪个孙子欺负你了。”孙志彪恨不得立刻拿枪崩几个人给沈翊解解气,不过几天没回来,这院子里竟然有不老实的人。

沈翊磨磨蹭蹭地坐起来,抹了抹脸,“没,就是今天刚给许老师和文老师出完殡,心里难受。”

自从几个月前许家夫妇重伤住院,二人的毛病就没好利索过,一直陆陆续续地在医院住着。文老师身体本来就差,前两天没熬住,人没了,许老师当晚也去了。沈翊从曹家拿了钱,结了医院的医药费,然后办了葬礼。

“孙志彪,你说我是不是煞星,我父母死了,思文哥死了,许老师和文老师也死了,为什么对我好的人就没有好下场?”很多时候沈翊质疑这世界的公平,有人生来什么都有,也有人这一生每一天活得都艰难,他大概介于两者之间,有过好日子,但仍旧是不好的日子占大多数。

如果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可能就不会害了这么多人。沈翊很难不把责任都归咎到自己身上。

孙志彪心疼得要命,他能对沈翊的痛苦感同身受,“人不都得死吗,活着的时候你好好对他们就行了。”

“我娘死的时候我没哭,她病了好久,后来受不了,上吊了,我就想啊,她总算不用喝药,不用一天到晚在床上躺着了。这不挺好吗?”

沈翊第一次听孙志彪说起自己生母的事,他总觉得孙志彪心狠,说不定对母亲的感情也不深,但事实证明这是误解,孙志彪有自己的怀念方式。

“他们说不定觉得你来曹家过上好日子挺让人高兴呢,不然留你一个人,他们也不放心是不?”孙志彪捧着他的小脸,很珍惜地擦着眼泪,“你会死,我也会死。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就算哭死,也无济于事啊。”

沈翊捂住他的嘴,“不行,你不能死在我前面。”

“我可没有你们土匪那么洒脱。”

孙志彪笑着拍拍他的背,“但要是你死在我前面,我得跟我小媳妇一起去咯!”

沈翊靠在他身上,忽然间感到无比满足,虽然他这一生总是在失去,求而不得,愿望成空。可至少他此刻拥有了这么一个人,披星戴月风尘仆仆地朝他赶来,一切都是为了他,这就够了。

生活急转直下大概只需要一个不起眼的转折。局势不稳,战争一触即发,曹志远要去江州开会,上头催得急,他只能把不合身份的汽车开出来。半路上下了大雨,车子打滑摔下山涧,当场死亡。

曹老爷子看见儿子尸体,悲伤过度,一病不起,不出小半月,人也没了。

大厦将倾。孙志彪在外给生意收尾,打算变卖家产离开西南,沈翊再次成了主办葬礼的那个人。

“等我把曹家家产处理完,我就带你去上海。”

沈翊沉浸在美梦中,他并不在意是否能享受曹家荣华富贵,也不在意魏河或是上海,他只在意即将开始的新生活。

收拾许老师遗物时,沈翊无意间发现烧掉一半的信,然而仅存的半封信却打碎他的幻想。

原来许思文并非做生意欠钱被人追债,他的生意早就不做了。沈翊在外念书,每次回家都是过年,因此并不知道许思文是一直在魏河的。

他抽上了大烟,可魏河所有大烟都被孙志彪一伙人攥在手里,家财散尽,还欠了债。孙志彪手底下的人去家里搜刮剩余不多的钱和值钱物件,然后放火烧了房子。

这件事闹得大,江州那边有了动静,曹老爷子怕引火烧身,对外宣称许家被外地人追债,而他是沈翊的救星。

多可笑。这一切孙志彪并不知情也并未参与,可桩桩件件都是因他而起。

命运终究没有放过沈翊。

“你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孙志彪已经能认很多字了,半封信的内容他都读得懂。当然,这封信他是见过的,许家夫妇的遗物是他收拾的。但他以为曹志远把信烧了,没想到还留了一半。

“他奶奶的,”孙志彪狠狠地啐了口唾沫,“沈翊,这信它只有一半,你听我说……”

“那这一半是假的吗?”沈翊很平静,他一直都知道孙志彪是什么样的人,却选择相信,如今的情形都是他应受的。

“不是。”孙志彪不得不承认。

“可另一半我看过的,是那姓许的为了把儿子的债还清,把你送给我爹的!”

“他就是拿你抵债,抵他们看病的钱,抵许思文的债!”

沈翊掉下两行泪,“孙志彪,你的话有几句能信?况且这魏河因为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又何止许家一家!”

“就算拿我抵债又怎么样呢?孙志彪你根本就不懂,没有他们我就没有家了,你毁了我的家。”

孙志彪怎么可能懂呢?沈翊感觉身体被卸了力,脑袋一阵阵发蒙,他总以为孙志彪能理解他的过去,可是他错了,没人能理解他。

沈翊生气了。孙志彪慌得手在发抖,亦步亦趋跟在人身后,眼见着沈翊回了院子,叫梅梅落了锁。

曹志远这王八蛋死了还要给他添堵,狗娘养的东西就是见不得他好,见不得他有了沈翊,明明说烧掉的信,偏偏留了一半,不就是欺负他粗心大意不会去检查遗物吗?

孙志彪在小花园喝了半个晚上的酒,然后跑到酒楼把已经睡了的厨子拎起来,逼着人家烤光酒楼所有鸽子。直到天亮,孙志彪才带着二十几只烤乳鸽回到宅子。

沈翊还在气头上,并不领情,只管晾着孙志彪在外头喊。

院子里忽然吵闹了起来,有人放了枪,沈翊听着并不像是孙志彪发疯,推开门往外去,梅梅冲过来,不让他往外走一步。

“你让我出去!”他怎么也比一个小姑娘力气大,冲出去的时候正见着孙志彪被人上了锁链。

曹家完了,孙志彪自然也完了,他在魏河树敌太多,明里暗里想让他不好过的人不计其数,这一天早晚都要来,只是太快了。

孙志彪回头看他,朝他喊:“鸽子在厨房!”

孙志彪迈出曹家大宅,被推上车,消失不见了。

沈翊是在曹宅被查封的头天晚上离开的,那时院子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夜里几乎没有灯,冷风一阵阵吹,梅梅吓得快要哭了。

沈翊给了她一些钱,当以后的嫁妆,她家人都在赵家村,回去是她最好的归宿。

沈翊不知道,没有人能在这样的世道预见明天的处境。他带了些钱,离开了曹家。

孙志彪不知道被关了多久,抓他进来的人也不知在想什么,可能只是想折磨他,不想便宜他让他利索地死掉。反正他皮糙肉厚,禁打,但是也挺疼的,比沈翊扇他巴掌踹他肚子疼多了。

也不知道沈翊怎么样了,那么多鸽子他吃了几只。

孙志彪浑身是血,几天没吃饭,躺在柴草垛上,手里攥着一只老鼠抚摸着。

“小家伙,老子跟你说,老子家里的媳妇儿可好看了,还有文化,大学生呢。”耗子被他捏着脑袋,“叽叽”地叫着,孙志彪看着小东西挣扎得厉害,给放了,“你好命,我媳妇不让我杀生。”

孙志彪慢慢闭上眼睛,也不知道是饿晕了还是疼晕了,他脑子里全是沈翊的样子,睡着了。

“孙志彪,有人看你!”狱警打开重重锁链缠着的大门,孙志彪睁开一只眼,还以为是哪个孙子又来找乐子想抽他,却依稀瞧见了沈翊。

老子别不是死了,咋醒了还有幻觉呢?

狱警踢了他一脚,“赶紧起来,时间有限啊!”

沈翊连连点头,给那狱警手里塞了几张票子。

“操!”孙志彪忽然跳起来,像还阳的尸体,他浑身衣服破烂,简直衣不蔽体,露在外面的皮肤沾满了干涸的血迹,还有些皮肉外翻的新伤。

沈翊手往上抬了抬,想摸摸他,但是却无从下手,生怕碰哪儿给他弄疼了。

“我不疼!”孙志彪看出来沈翊心疼他,扑过去就要抱,可一想到自己多少日子没洗澡,身上全是血,沈翊爱干净,保准得嫌弃。

沈翊掏出手绢给他把脸擦了,“你说你是不是活该,以前好好做个人,现在谁找你麻烦?”

“是是是,我错了。”孙志彪蹭了蹭沈翊的手。

沈翊带了些吃的过来,想到狱里不会有好东西吃,就多买了些。

孙志彪饿急了,他这辈子没遭过这么大罪,饿得前胸贴后背,一见着食物两眼放光,顾不上手脏,坐在地上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吃。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沈翊摸摸他脏兮兮的乱发,眼泪憋得眼睛生疼。

孙志彪高兴坏了,两口吃下一个大鸡腿,忽然噎着似的,瞪着沈翊。

“不是,”孙志彪握着沈翊的手,“我是不是要死了?你给我送断头饭来了吧?”死刑犯临死前都能吃上一顿好饭,孙志彪一看这顿饭的丰盛程度,大概能猜到自己的死状有多么惨烈。

五马分尸还是凌迟?他还是有点怕的。

死了就见不到沈翊了,孙志彪抱着沈翊大哭起来,“我以前就不该干那些损事,早知道我能遇见你,我他妈的从小就做好人,曹志远那孙子还能踩我头上当个鬼县长?沈翊,那姓许的一家全死光了,是赖我,可他们要是真拿你当亲儿子,为啥把你送给我爹一快要死的老头子,他们丧不丧良心啊!”

“我不是好人,那家人不也挺蔫坏的?你没有家我给你啊,我给你!”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了,我死我活该,但你得好好活着,听话啊。”孙志彪拿干草擦擦手,小心地摸着沈翊的脸,第一次见这张脸的时候,瘦得还没他巴掌大,好不容易养出了肉,这回要成别人的了。

他真舍不得,原来喜欢一个人的这么痛快,比他杀人放火抽大烟痛快多了,他怎么就没早点醒悟。

沈翊抽了他一巴掌,趁着孙志彪捂脸的功夫迅速抹了把眼泪,红着眼睛哑着嗓子,“我跟上头打点过了,过两天他们就把你放出去。”东边和北边已经打起了仗,就在曹志远死的第二天,即使打不到江州或是曹县,但这边也不会有多安稳。这种时候当官的只顾着捞钱,谁管你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最后监狱里关着的,大多是些家里没钱没势的。孙志彪运气好,沈翊从曹家拿了钱,足够赎回他一条命。

孙志彪呆愣在那儿,张开嘴发不出声,好半天干笑一声,指着沈翊又指向自己,“你真好,你是我孙志彪一辈子的媳妇。”

“滚开,”沈翊踢开他,“我才不是你媳妇。”

“出去之后你自己找些正经营生做,”沈翊顿了顿,艰涩道,“咱们别再见了。”

“沈翊!”孙志彪只摸到他的衣角,狱警用力关上门,“时间到了!”他们又被隔在了两个世界。

孙志彪发了一会儿疯,拿头撞墙,恨不得死了,也比一辈子见不到沈翊好过。突然脑筋一转——沈翊要走,他就去找,一天一月一年一辈子,他总能找到!孙志彪躺在地上笑着望墙顶的小窗,只要他活着出去,肯定能找到沈翊,非得赖上这个耍小脾气的读书人不可。

上头的人拿钱办事,很是讲究,没过几天,正在大口大口吃馊米饭的孙志彪被叫了出去,临走前他在老鼠洞旁郑重道别。这是沈翊教他的,做人要有礼貌,要重视每一次相遇和分离,所以要好好说再见。

沈翊没跟他道别,那一定就不是永久的分离。

孙志彪翻遍了魏河,没人知道沈翊去了哪儿,可能知道也不愿意告诉他,毕竟魏河的人没人想搭理一个欺男霸女的落魄恶人。孙志彪满肚子火,想打人,在街上拎起竹条子,但沈翊那张干净温柔的脸浮现出来,他立刻就松手了。

他得改好,找个正经活儿去干,赚干净钱,沈翊才会高兴。

好在他这二十几年不算白活,过去的兄弟虽也遭难,但好歹还有个家,请他吃了两顿饭,给他塞些干粮,免得他寻沈翊的路上饿。

孙志彪脑袋灵光,揣着干饼往赵家村走,一进村就吓哭了俩小孩儿。孙志彪愣愣地摸摸浑身口袋,他现在哪儿有糖啊,只好夹着尾巴猫着腰往村里溜。

梅梅在河边洗衣服,哼着小曲儿,看见远处有个人,个子很大,眼熟得很,“二少爷?”

“死丫头,洗衣服不知道烧热水!”孙志彪狂奔过来,蹲在地上。

梅梅眼泪哗啦啦往下淌,“二少爷,我听说你进去了,还好,还好没事。”

“行了,老子没死呢,哭哭啼啼的。”孙志彪只会哄沈翊,别人哄不来,“那个,我来问你个事,你知不知道沈翊去哪儿了?”

“啊?沈公子不在魏河了?”梅梅的鼻涕泡破了一个,捏着袖子抹一把。

完了,她怎么也不知道,白跑一趟。

“哎!我想起来了!”孙志彪已经走出好几步,梅梅突然想起来什么,追了上去,“我回家之前沈公子跟我说,他以后想找个教书的活计,要是有机会,还想回大学看看!”

怀里的饼分给梅梅一半,孙志彪迈着长腿跑了,他得尽快跑到江州,去找沈翊。

西南大山的外边在打仗,西南的百姓提心吊胆。孙志彪奔跑在路上,冷风从他颊边飞过,他只觉得天大地大,人活着就有希望。挥金如土的日子回不去了,可他竟一点儿都不惋惜,一想到今后能和沈翊在一起,不用在曹家大院众人眼皮子底下夜里幽会,他畅快极了,一颗心要飞出去似的。

江州是西南的大城市,找一个人不容易,但沈翊来这边总得找个营生干,不是教书就是教画。孙志彪的饼吃完了,怀里还有点散钱,在找到沈翊之前不能花。过去他是大老板,是阔少爷,什么活儿都没干过,就会做生意,可他现在没本金,剩下的就是一身力气。

他决定去码头做工,那边人来人往,方便打听沈翊的去向,而且搬货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活儿。

江州码头忙碌,活很多,孙志彪这种身材在码头是最受欢迎的。

但他光有力气没经验,一天下来腰酸背痛,胳膊抬不起来,脖子也转不了,疼得他缩在被子里咬自己胳膊。一起干活的人都得靠每天那一点儿钱养家糊口,没人愿意传授经验。孙志彪又累又痛,还吃不饱饭,几次想撂挑子不干,甚至有一次差点把东家揍了。

两个月后,他终于打听到了沈翊的去向——在江州一家学堂教书。

孙志彪躺在床上,兴奋得睡不着,胸膛起起伏伏,心快要跳出来。沈翊一定是在等他!再攒几天的钱,去给沈翊买核桃糕和烤乳鸽!

原本学堂是不需要再招人的,但沈翊好歹上过两年大学,人家见他确实博学多识,性格又好,便同意他每天下午来教学生认认字,读读诗文。

沈翊送走学生,往住处走,在街边转角处撞见孙志彪。

那人守株待兔,怀里揣着好吃的,散着香味。就等他饿昏了头撞上去。

“哎呀!你把我鸽子撞死了。”孙志彪捧着热乎的烤乳鸽,面色悲痛。

沈翊无奈,“烤乳鸽本就是死的,这位先生可不要血口喷人。”

“嘶。”孙志彪说不过沈翊,“可想死我了。”他伸手就去抱,沈翊吓了一跳,立刻躲得老远。

“这是大街上!”孙志彪早就不是在魏河只手遮天的阎王爷,这里是江州,他们不过是两个最寻常的外来人,要是给人看见两个大男人在街上搂搂抱抱,可就坏了。

沈翊被孙志彪缠着,只能把人带回家。

“本来这就是你们曹家的房子,我偷出来的房契,鸠占鹊巢了。你若是想住,西边还有间空房,明天我收拾出来。”这小房子过于寒酸,孙志彪想不通他们家怎么会在江州置这么一套小房,但却是这小破院子,给了他们一个栖身之所。沈翊看出他的想法,揶揄道:“孙少爷住七进七出的院子住惯了,这种房子还是简陋了些,不习惯也正常。”

孙志彪立刻表态,从怀里掏出这两个月出苦力赚的钱,塞到沈翊手里,“哪里的话,现在就是给我狗窝,只要跟你一起住,那比皇帝的宫殿还好呢!”

“我听你的话,去给人干活赚了点钱,在码头给人扛麻袋搬箱子,不比你教书赚得少,”孙志彪握着他的手,舍不得放,“供吃供住,我一点儿都没花。”

“本来我抽大烟也没太大的瘾,我想抽的时候就使劲干活,现在还真一点都不想了!”

“你让我改的我都改了。”

沈翊仔仔细细看着眼前这人,他就是孙志彪,和过去穿马裤骑烈马穿西装开汽车的孙志彪是一个人,却又不完全是,他穿着一身破布衣服,全是补丁,人也瘦了,脸小了一大圈,胳膊也细了很多。

“干点力气活就算赎罪了?那怎么还有那么多人被砍了头?”沈翊嘴硬心软,实际上心里已经开始琢磨着去给孙志彪做床厚被子。

见沈翊没松口,孙志彪讨好地摸摸他的手,把怀里的吃的推过去,“那你把东西吃了吧,我先回去了。”

这些吃的都不便宜,以前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钱,买这些玩意不算奢侈。如今孙志彪在码头出苦力,赚的钱还得被东家抽走六七成,沈翊不争气的心开始疼。

“谁稀罕,以后别买。”他本来也不是富贵出身,好东西对他而言并非必要,如今他只想着能平平安安地讨生活。

“哦。”孙志彪神情有些怯意,“那我回去干活了。”

沈翊没送他,孙志彪杵了一会儿,又说了声“那我走了”,才不情不愿地离开。

又过了些日子,孙志彪一直没来找沈翊,但他总能在早晨出门时看见门口放着些稀罕吃食,都拿纸裹得紧紧的。东西是放在沈翊房门口的,肯定是孙志彪半夜爬墙进来放的。这房子院墙不矮,也不怕摔断了腿。

沈翊打算上午去码头看看孙志彪如今到底是个什么德行,跟正常人有没有区别。

江州码头繁忙,沈翊走了一会儿,看见个正在抽烟的监工,笑着迎上去,递上事先买好的单支的好烟。

监工见他白嫩瘦弱,肯定不是来找活的,也不像生意人,便把他的来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忙啊,忙点赚钱。你来找人?”

沈翊笑着拢了下被风吹乱的头发,“我来看看我家弟弟。”

“你弟弟是哪个?”监工夹着烟的手往码头上指,“这边年轻的可没几个。”

沈翊顺着他手指方向看过去,正好看到孙志彪,他没在搬货,倒像是和人争执着什么,手高高扬起来,又放下,背到身后去了。

“那个大个子挺能干的,就是跟别人处不来,人家找他麻烦,不过他倒不打人不骂人,就是比划两下。是你弟吗?他挺有意思的。”

沈翊笑了起来,“好像倒是别人欺负他了。”

监工也笑了,旁边有人喊他,他急忙过去,“可不,老被欺负。”

沈翊说不让孙志彪在这儿干了,孙志彪一句也不问,立刻去结了工钱,回简陋的大通铺收拾东西,其实他也没什么要拿的,就是一个破了边的粗瓷碗,和前几天的工钱。

“哟,孙志彪!”有个瘦猴特爱找孙志彪麻烦,他知道姓孙的以前在魏河横着走,如今家道败落,正好给了他把孙志彪踩在脚底下的机会,“你不干这个能干什么啊?有什么活是你能干,还赚钱的?该不会——不能吧!谁他妈眼瞎啊?”

孙志彪把钱塞到有扣子的兜里,抱着破碗往外走,沈翊还等他呢。

“不是,彪哥,装什么文化人呢?说话还文绉绉的,你是什么东西兄弟们谁不知道?”

孙志彪在沈翊的教育下对自己过去的恶行深恶痛绝,别人说这些他从不还嘴,这毕竟是事实,被骂几句若是能解他们心头之恨,他也不亏。

“你他娘的还想好好活?”瘦猴比孙志彪矮太多,他只能垫脚揪住衣领。孙志彪没打算还手,就算被打一顿也没什么,没准沈翊还心疼呢。

“放开我弟弟。”沈翊白白净净的,在一群黑得发亮的搬运工里显得很扎眼。他把孙志彪挡在身后,眼神淬了毒一样瞪着那些人,“以前的孙志彪是曹志远的弟弟,已经死了,现在的孙志彪,是我的。”

孙志彪抱着碗傻乐,抓着沈翊的胳膊乖乖叫哥,临走前还朝那几个人吐舌头,“我哥哥带我走了,怎么没人带你们走呀,真可怜!”

“闭嘴!”沈翊踢了他一脚,“你没死他们都要气死了,还在这气人!”

孙志彪这回乖了,一路低着头,紧紧抓着沈翊衣服,路过的人还以为他是个怕走丢的傻子,纷纷投来惋惜的目光。

“我带你回来不是要养着你,”沈翊把新被子给他抱过来,指挥孙志彪自己铺好,“我打算开家洋货店,缺个人码货搬东西,你来帮我,跟码头一样供吃供住。”

这种年头靠着肚子里那点墨水赚钱实在不稳定,说不定明天就没了学生,就赚不到钱,连饭都没得吃。沈翊粗通英文日文,最近也联系了一些以前的同学,能帮上忙,做点小生意倒不在话下。

“你就睡这儿吧,有事叫我。我看你胳膊有伤,明天上药铺去买点跌打膏,别落下病根。”

沈翊原本是想晾着他几天,再允许他搬过来俩人一块睡,但孙志彪别的毛病改了,脸皮厚这个小毛病无伤大雅,他便还是和以前一样。

沈翊前脚刚进屋,就被孙志彪身前抱着的一团厚被子拱了个趔趄,后面的人眼疾手快拎住他衣领,单身就给他托了起来。

“你那屋都收拾好了,什么都不缺。”

孙志彪铺被子就是先展开,然后人钻进去蹬一蹬。沈翊伸手去拉他,反而被拽到床上。

“缺你啊,哪能让小媳妇自己睡。”孙志彪用胡茬蹭他,仍旧流氓行径。

沈翊实在没辙,他被孙志彪大腿压着,气都喘不匀,更别说把人赶走。他也实在是怀念这种感觉,这几个月他的心总是悬着,很难有安心踏实的感觉。孙志彪回来了,变乖很多,沈翊的心也落回肚子里。

“还是抱着你舒服啊!”孙志彪满足地叹了口气,“那大通铺里的老爷们一个个浑身汗臭,碰一下我都恶心一天。”

沈翊笑着骂他,“不要脸,你以为你比他们香多少。”

“嘿,现在不是香了吗?跟你身上蹭蹭就香了。”

沈翊抱着他的脑袋摸他头发,安静了一会儿,轻声道:“孙志彪。”

“嗯?叫你男人干啥?”

“那封信……我不是生你气,就是突然有人把事实摆在我眼前,逼着我承认,我……我接受不了。”

孙志彪爬起来,紧张地亲了亲沈翊的脸,大拇指抹掉他脸上的眼泪,“没事啊,没事,都是我不好,你打我,好不?”

从小到大,沈翊都太想有个家了,所以他拼命地维护和许老师一家的关系。其实许老师夫妇对他很好,基本上视如己出,如果他们永远不遇见重大变故,沈翊就会永远是有家的孩子。他是个很通透的人,他早就知道,若是能把这危险的钢索走得顺利,他就能维持好这一家其乐融融的假象。

偏偏孙志彪毫不留情地把这一切戳破,逼着他看清血淋淋的现实。他的确是被爱的,只不过不是被偏爱的。

“我明白。”孙志彪对此事太能感同身受,他早就把这种事看透并且不在乎,所以才能没有任何犹豫地当着沈翊的面揭穿。曹家的人都说曹顺华偏爱小儿子,一天到晚让曹志远跟在孙志彪身后收拾烂摊子。他犯什么错都可以被原谅,他想干什么都会被允许。可孙志彪明白,在曹顺华心里,排第一的永远是曹志远。

现在已经没关系了,孙志彪会偏爱沈翊,沈翊也会偏爱孙志彪。

夜很深了,沈翊侧身躺着,并未睡着。他想着以后,他们开一家店,赚些小钱,简简单单地活着。只要孙志彪能听话点,不要日子久了就又变成以前那样。

孙志彪闭着眼睛,手搭在沈翊腰上,也没睡着。他想,以后大大小小的事都得听沈翊的,可再不能犯浑,跟以前那样了。

月亮升到了树梢上,照亮了还算太平的江州。没人知道这个世界明天会是什么样,有人一夜暴富,有人家破人亡,更有人颠沛流离永失所爱。

繁华落去,锦绣成灰。还好他们未曾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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