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有权利私自将上门取件改成自行寄出吗?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购销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号: 签订地点:安徽·淮南(国投新集集团)

  卖方: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

  买方: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

  1、20xx年合同量及煤种

  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l/g为基准,每升、降100cal/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矿区铁路专用线费用: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矿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 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行朝阳中路支行091001 税务登记证:520

  地址及邮编: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号 232001

  联系电话: 传真:

  1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 (盖章) 买方代表: (盖章)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

  1、产品名称: 。

  2、产品种类: 。

  3、产品规格(mm): 。

  4、产品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对产品标准的要求,为其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2(苯板) GB/T2(挤塑板)JC623-1996(网板)

  二、购货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表观密度、燃烧等级、氧指数

  1、购货数量(立方): 。

  2、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4、燃烧性能(等级):

  三、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甲方负责送货,承担运输费用,货物送到乙方指定施工地点,即汽车能够到达的建筑物,由接货人或其委托接货人在《货物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后,货物交接完毕。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委托接货人) ,如乙方变更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运输计划,如果乙方违反该约定,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

  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甲方应及时将货物送往交货地点,直至供货结束,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如乙方少于3天通知甲方,造成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五、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单价: 元/立方米,交货数量 ,金额总计(人民币) 。

  2、货款的结算方式:现金或转支。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预付总货款的 %,即人民币 ,供方供足预付款货物数量时,即 立方米,乙方应再次预付总货款的 %,以此类推,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如乙方逾期支付预付款,甲方可以选择继续供货或者停止供货,如甲方继续供货,乙方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 年 月 日)10日内将剩余货款结清,逾期结算的每超一日赔偿甲方总货款的 ‰的违约金。如甲方停止供货,给乙方施工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返还乙方预付款,并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乙方代保管期内非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该部分货物的货款 倍的违约金以及运输费用。

  3、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应按照逾期应付款的 %支付滞纳金。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⑴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理一份。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湖口县xxx批发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乙方:玉米270吨、豆粕72吨、麦肤30吨;玉米每吨2600元、豆粕每吨4200、麦肤每吨2200元,总价1070400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20xx年8月起,分5个月交底,每月根据猪场的需要交货,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分期付款:乙方押一次货款,即第二次付第一次货款。

  四、产品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按时送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1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单位〕: 或 甲方(买方)〔自然人〕: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 公司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收款人(乙方)名称: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 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 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 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药品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略),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略)。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合同范本《药品购销合同样本》。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江苏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大丰市闽丰木材加工厂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照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甲方因承建 徐杨安置小区二期2#地库 工程,地点 鸿海路 工程时间自20xx年3月16日起。现施工需要购买的建筑材料,经乙方核实,同意出售。

  二、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计量单位:

  规格最长为4米,规格及数量以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为准。品种、详细规格以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为准。(本合同暂签购货200m以内,超出供货必须补签协议)

  三、甲方提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建筑材料表,以便乙方按时、按量供应,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品种:铁杉、花旗)

  付款方式:月结付垫款50%,地下室上来付20%,余款到20xx年1月26日结清。(如果用承兑汇票贴3.5%利息不含税票) (地下室上来付总货款70%)

  五、乙方提供的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时,甲方要及时派人进行数量、规格的验收,并做好签单手续,以后结束按签字单为准。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付款,如未能及时支付款项,逾期乙方按尚欠材料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加收滞纳金。

  2、在供货合同期间,甲方如中途更换材料供应商,应无条件地将乙方供应材料款的尚欠款在半个月内付清,同时并支付所欠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行为,除按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材料,甲方应按约定及时付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材料总金额的日计千分之一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解决纠纷方式: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淮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多份,双方根据需要各执数份。

  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经营所在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付下欠原告的货款共计_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原告和被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购销合同》。双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约定了__________的数量、单价、合同履行方式及货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时还约定了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依据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货等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经双方结算,______购销合同实际总货款是_________元,被告欠下货款_________元。自双方结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立即支付货款,被告推脱不予支付,事实上已经构成违约,依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综上,原被告签订了购销合同,合法有效,且原告已经严格依据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货义务,将合同履行完毕。而被告违约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给原告支付下欠的货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为维护其合法利益,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手机美容保护贴系统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生產用具、器材、產品及技术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设备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回销往香港、澳门及国内市场。

  二、首次订购產品 ( 另见附表:包膜材料及工具表 )

  加盟费為人民币30,000元,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币15,000.00元整)作付运订金,有关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须於十五个工作天内交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系统运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时清付总额餘数(人民币1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发回电子收据。

  日后如需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则每月收取费用為人民币300元整(签约日起首两个月免费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由第三个月起七日内缴付费用予甲方提供之银行账户)。而技术支援费必须以六个月為单位,一次性缴付合共人民币1,800元予甲方,期满后乙方可考虑继续或不接受甲方之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於后页备註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 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為期14个工作天(包括组装器材、使用、一般维修、软件使用、技术培训等),住宿及膳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将视情况代為安排(以合同最终确定為準)。培训内容见附表(手机美容及招客技术培训课程)。

  3. 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至有效合同期内,硬件部份由生產厂商提供特约维修(打印机除外) ,软件部份包括手机外形及图库更新,於缴付费用后当月更新,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或零件寄经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之设备予乙方,硬件维修期為一年(非人為损坏)超出日可代為向厂方报价维修。

  4. 作业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业工具和耗材,唯手机的保护膜必须向甲方购买,否则因不当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机损坏,甲方恕不负责维修。

  為维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於甲方的专利。

  甲方会在付运前,乙方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所有器材工具齐备无误,才交予乙方,乙方须自行负责所有工具器材的搬运和安全,及器材的组装。

  7. 额外技术支援

  因涉及支援内容可能很广泛,须另议。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註:此合同為未修订初稿,日后以完全修订版為準。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订购 事宜,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及价格:

  2、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出卖人出厂标准,符合买受人使用要求,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保修期:

  3、随附必备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4、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全额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额货款)义务时,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5、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进行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一周内买受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负责更换。

  6、产品的售后服务:

  7、运输方式及达站和费用承担:通过汽运和铁路运输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合同范本《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8、交付标的物方式,时间,地点: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现金或支票或电汇底单后,即安排发货。

  9、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培训。

  10、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和回收:纸箱包装,不回收。

  11、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现货,买受人按出卖人指定帐号电汇或支付支票和现金。

  1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____ xx市 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 签定之日内 起生效。

  14、其他约定事项 协商解决

  15、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收购方(甲方)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斤/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1级)为基础,且不含

  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 19301—20xx、《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 ny5045—20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1、甲方应支付乙方

  2、付款方式为现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2)滞销、过季商品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2)滞销、过季商品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2)现结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

  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当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需方(甲方)∶ 武汉富强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上海巩筑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2、供货时间:以甲方(三~~五天)通知进场日为准。

  3、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的木材、模板、方木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模板按样品的质量要求;方木按样品的质

  量要求,按工地实际用料的规格为0.038×0.089、0.04×0.09等等,长度根据实际需要允许偏差±5cm。宽厚度根据实际需要允许偏差±1至2毫米。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当日、当时验质验量,由甲方指定的人员验货签收并签字后的单据为结算和质量认可凭证。

  4、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 南京市马群地铁口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需要及时提供标的物。

  (1)乙方提供的标的物货款至陆拾万元,甲方支付乙方标的物货款百分之六十。就是付叁拾陆万元,累计再到陆拾万元,再支付叁拾陆万元。如此类推。

  (2)过春节之前,乙方提供的标的物货款不到 陆拾万元 ,甲方支付乙方标的物货款的百分之伍拾。,

  (3)余款在甲方单体及主体结构封顶后半年内一次性付清。如果甲方工地其它原因,造成工地不能正常施工或停工,在一个月内付清所有货款。

  (4)甲方施工 拾万平方左右,不得叫其他单位送货。

  7.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迟延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按已送货款总额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共四页,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备注:林经理答应的20xx年3月中旬按合同付款,如不按合同付款,乙方可停止送材料。今年的材料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不追究去年的模板质量事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最新购销合同【精】】相关文章:

BQool比酷尔为中国卖家服务已经八年了,

不管在美国或中国都跟亚马逊官方保持良好且密切的合作关系

为超过十万位亚马逊卖家提供合规安全的软件服务

帮助卖家进行有效率的亚马逊批量索评、爆款选品、关键词搜索与评价管理

亚马逊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推出,目的是要提供消费者更好的平台服务

比酷尔长期以来都是支持采取正规(白帽)运营方式

配合亚马逊政策的同时,帮助卖家最大化店铺运营的销售能力

不意外,比酷尔成为卖家常见官方政策咨询管道

尤其在中国好几个知名大卖接连被封号之後最常被问的

「亚马逊还能不能发催评索评邮件?」

亚马逊近期更推出了「官方後台索评」邮件功能

同时更新了买家卖家讯息沟通指南

让这类的问题更是如雪片般飞来

BQool这边为各位伙伴特别整理了一篇,详细解说亚马逊政策更新

亚马逊催评索评邮件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让战友们可以放心使用亚马逊索评催评软件

  • 亚马逊索评催评邮件规则解析 – 可不可以用软件催评索评?
  • 亚马逊官方索评邮件功能适合我用嗎?(附详尽比较表)
  • 我是否需要亚马逊催评索评邮件?
  • 亚马逊索取好评必看:亚马逊索评催评邮件问题锦集
  • 亚马逊索评邀评软件使用技巧与常见问题

亚马逊索评催评邮件规则解析 – 可不可以用软件催评索评?

自从亚马逊更新 review policy,类似疑问重复出现的频率比之前更高,

是个帮忙卖家寄送邀请评论邮件的自动化工具,

有许多现有用户和想要使用卖家酷的新伙伴,

都被亚马逊最新的评论规范吓坏了,

「如果您希望请求对此订单进行评论,请使用此功能,而不是通过电子邮件或买家与卖家消息询问买家。」

让很多卖家惊呆了,是否以後也不能用第三方软件发送催评索评邮件了?

我们在这里再次对卖家的问题作出正式回应:

目前,已有比酷尔卖家用户向亚马逊官方询问,以下为亚马逊官方给出的正式回复。

所以,请各位卖家放一百个心,使用比酷尔BQool这样的第三方软件进行邀评是完全OK的。

针对部分卖家对亚马逊新电邮规范的疑虑,我们也特地整理相关注意事项。

以下是最新的亚马逊催评索评郵件政策

红色框起来的是跟索评邮件比较相关的,是亚马逊从英文翻译过来的

看不懂没关系,比酷尔为您再翻译一次,并加入我们与官方确认的细节:

的顾客可以在 60 天内移除卖家反馈,从他们留卖家反馈那天开始算起。我们鼓励您和买家协调您的交易。如果觉得合适的话,一名买家可能移除卖家反馈。您必须注意如果您强迫买家移出卖家反馈会违反我们的政策。

请看以下的问题:「我如何回复买家的差评?」您可以看到更多可以解决差评的方法。

Q:我如何回复买家的差评?

A:大部分的卖家总是会收到一些差评,当您收到差评,您可以稍稍观察一下:0-2%的差评比率表示非常好;若您的差评比率大于5%,您可能会需要重新审视您的营业方针并调整至您顾客的需求。

当您接到差评或中评,您可以以下列情况回覆:

3. 页面会显示所有的卖家反馈。点选在卖家反馈旁 “Remove” 的连结,您就可以移除。如果在旁边的评论没有 “Remove” 选项,代表 60 天的移除期间已到期。

Q:买家有多少时间留卖家反馈?

A:买家可在90天内留卖家反馈。从他们留卖家反馈算起,他们有60天可以移除。

Q:为什麽不是所有卖家反馈都会出现在我的帐户里?

天。这段其间会一直往前推进,若是在第366天留的卖家反馈就不会在记录中显示。买家可以在 “At a Glance Feedback” 页面点击您的别名去检视30天、90天、365天的卖家反馈,在此页面中,买家也可以看到您过去五天的卖家反馈,包含您自己的回应。他们也能点击连结来检视您所有的卖家反馈。如果卖家在过去365天的卖家反馈少於10个,就只会显示累计评级。

不会计算在卖家反馈积效内的反馈评级:
卖家反馈的计算只会包含针对卖家的评论,若是以买家身份获得的评级不会显示在 Offer Listing Pages 或是 Member Profile 。而来自其他卖家的回应或评级是可被看见的,但是这些评级是会被排除在整体计算之外的。

卖家反馈只会显示被留在该商城的卖家反馈。比如:如果您主要在UK销售,你就看不到您在 US 或是 Germany 商城的卖家反馈记录。同样的,在德国商城的差评不会影响你在美国商城的差评。

以下原因说明为什麽我们要采取这样的政策:

很多卖家在非主要商城的表现比较不好

销售的文化及环境随站点不同而不同

在本国的运货时间比其他国家的运货时间还来的少

这将为本地卖家在新商城创造机会

大部分的卖家只在一个商城销售

Q:为什麽买家不留卖家反馈呢?

A:买家有权决定要不要留卖家反馈。然而,亚马逊会自动发邮件给买家提供卖家反馈。 如果买家还是没有留卖家反馈,这些邮件会在到货後两天内或是在顾客下单後22天由系统发出。

Q:已退钱的买家还可以留卖家反馈吗?

A:可以的。在你接受退钱或是您已经退给他们时,我们就让顾客留卖家反馈。这让顾客可以针对您的退款或是其流程来表达他们的意见。这也可说是让买家表达他们感受的地方。

Q:为什麽我没有太多卖家反馈?

A:如果您没即时的得到卖家反馈,请别沮丧。大部分的亚马逊卖家只会收到10-20%的卖家反馈。您必须知道留卖家反馈是个人的意愿,并不是亚马逊网站的规定。亚马逊不能强迫买家留卖家反馈。

你能注意到在我们发出卖家反馈通知信给买家之後,还有很多的卖家反馈还没有留。这些电邮会在订货22天或是或寄达2日内发出。如果商品送货情况还是待解决,买家不会留卖家反馈。你必须确定运货状况,所以状态才能变为完成。如果买家留卖家反馈有困难,就必须直接联系亚马逊。一个买家必须登入他的帐号才能留卖家反馈。

Q:我已经在亚马逊销售商品一个月了,为什麽我的评级还显示为「New」的呢?

A:如果卖家尚未有卖家反馈留言,亚马逊会注明「Just Launched」。你一接获卖家反馈留言,您的卖家反馈评级的状态就会和其他卖家一样了。

Q:亚马逊允许自动发送索评或催评邮件给买家吗?

A:可以的,实际上亚马逊鼓励卖家主动联系买家,,加强自身的亚马逊好评,成为更好的卖家。

Q: 亚马逊上的产品评价多久更新一次?

A:产品评价每六小时更新一次,而当更新后如果出现差评,BQool卖家反馈软件会及时通知您来做处理。

Q: BQool比酷尔的卖家酷软件如何帮我快速增加亚马逊好评?

A:超过90%的亚马逊买家不会帮你留评,甚至在购物过程中感受不好的买家有更多的动机给你留负评,而喜欢你产品的买家大部份并不会给你留好评,BQool会自动为您排程发送电邮给买家索取亚马逊好评,虽然是一个简单的催评动作,却可大大提升您的亚马逊评价,减少偶发性的负评影响。主动性的与买家沟通,也可以让买家感受到您重要他们的消费体验,同时在他们给负评前就把他们的问题解决掉。

如果您绝得还有其他问题,请在下方留言!BQool会再把您的问题补充进来!

亚马逊索评邀评软件使用技巧与常见问题

要怎样设定软件才能自动发送亚马逊索评催评电邮呢?

自从BQool 卖家反馈软件推出 AI 功能到现在,帮助我们客人增加了不少 5 星好评~

有图有真相,这位大卖在使用BQool卖家酷软件一个月后,5星好评在一个月内翻了将近2.4倍!!

(上述数据仅作为案例分享,不做承诺依据)

以下逐步说明自动发送亚马逊索评催评操作流程
您可以创建自己的电邮模板,创建后的模板将显示在“所有模板”当中。

怎样设置电邮模板?BQool比酷尔提供了新增模板和编辑模板两种方法来设置专属您的邮件。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设置模板,都会涉及五个步骤:

设定——模板——内容——筛选器——时程表,逐步填写五个步骤就能轻松的设置好模板。

直接输入电邮主题名称和描述,方便您的管理和再次使用,

请务必要设置发信人的邮箱地址,

该邮箱地址请确保是在亚马逊注册的邮箱地址,

否则亚马逊将阻止该电子邮件,买家将不会收到该邮件。

BQool提供了多种模板供您选择,包括个性化的底图。

您也可以自行上传专属于您的底图来使用。

建议可以使用自己的底图,打造店铺专属电邮形象化。

您也可以选择“空白模板”从头开始,或者选择您存储的模板。

系统提供的模板分为“邀请店铺评价(Feedback)”和“邀请商品评论(Review)”两种类别。

其中,“邀请店铺评价”模板有4个,“邀请商品评论”模板有5个,

您可以根据您的需求与喜好选择合适的模板。

值得一提的是BQool提供六国语言的模板,

您可以根据你所在的站点或您国家的语言进行自由切换,

卖家不需要再为了翻译的问题而烦恼了

电邮主题和内文您可以依照需求编辑修改,

此电邮主题为发出邮件后买家真实收到的电邮主题,

在当中可以添加客户订单编号,客户姓名的变数进来。

内容为自己编写的内容,同样可以添加您自己想添加的变数。

卖家反馈软件除了可以自定义电邮主题,

我们还提供了AI-Powered 智能电邮主题

AI-Powered 智能邮件主题能够根据不同邮件类别,

自动帮你抓取最佳的电邮主题。

用了AI-Powered 智能邮件主题,卖家们就不需要花时间做 A/B测试,

更省去多国语言翻译的烦恼!一跃成为电邮营销专家~

1.商品评论邀请:询问买方对所购产品的看法

2.卖家反馈邀请:询问买方对购物体验和店铺服务的看法

3.帮助指南:为购买的产品提供实用的信息或用户指南。如果选择 了该主题类型,不要忘记在电子邮件内容中包含产品指南。

4.客户满意度:跟进客户订单或产品问题并积极为客户提供服务

5.感谢邮件:感谢客户的购买

当您选择好类别后,系统会透过大数据运算,

并依照过去的资料做交叉比对,

找出最佳的标题来发送,吸引买家点击,增加留评率。

BQool还具有HTML代码编辑功能,

有编程能力的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邮件模板设置。

其中包含删除线、段落标题格式和对齐方式的设置、

增加或减少缩进量、插入超链接图片等功能来丰富您的邮件。

温馨提醒:发送电邮前,

请先仔细阅读亚马逊买家 – 卖家电邮规范

(如有违反亚马逊规定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一般来说,只能在订单问题、或者售后服务上联络买家(亚马逊消费者) 卖家不能向买家做营销宣传的活动(包括索取个人电邮、真实地址,电话或是其它联系方式)

您的电邮不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任何外部链接到亚马逊之外的网站

2.亚马逊商品详情页面或店铺的链接

3.卖家 Logo 不得连到卖家网站

4.任何营销宣传或推广活动

5.任何将买家导入到第三方的产品或推广活动

邮件内容写完后您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筛选邮件发给哪些买家,

筛选器提供卖家多项电邮规则,搭配比酷尔全球黑名单系统

可以通过不同的规则设定过滤负评率高的卖家,来达到最好的邀请评论效果。

筛选买家后最后设定给买家发送邮件的时间。

如果您同时有 FBA, FBM 的订单,

可以在这里设置不同的发送电邮时程表。

有 3 种条件可以选择:
3. 订单确认后建议选择发货后,加上预计发送天数(可以多加一天到两天缓冲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例如 prime day 物流会有延迟就自行多加天数缓冲)电邮的排程时间可以自行选择,排程时间表示开始安排电邮,陆续发送的时间,不代表客户收到的时间。

点击“ON”,系统将自动帮您找到最佳发送邮件的时间和日期。

借助机器学习技术,它能够预测每封电子邮件的最佳发送时程。


最后点击更新电邮主题,储存所有的修改。

到这里就完成邮件啦。您还在手动一封一封发邮件,

得到评论的数量却寥寥无几,快用上BQool卖家反馈软件吧,

革命性的AI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为您大大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还可以帮助您有效获得更多评论和反馈。

最近欧洲的相关站点有关VAT的政策频频更新,相信这是个让不少卖家们头疼的问题~

欧洲站卖家的专属功能——VAT电邮管理(欧洲站点专属)

还在因为手动向欧洲站点客户发送VAT发票而感到沮丧?没关系!

BQool欧洲站点(UK,FR,DE,IT,ES)的用户现在可以开VAT发票通过电邮寄给买家了!

只要进入欧洲VAT电邮管理界面就可立即操作!

进入设置-EUVAT发票-创建以及发送欧洲VAT发票,

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发送给您的客户啦~


这个特性极大地减少了耗时的管理任务。

在亚马逊上销售,时间就是金钱!

亚马逊索取好评 BQool 软件问题答疑

Q:为什麽大家都在用 BQool 比酷尔卖家酷软件?这软件是做什麽的?

A:BQool 卖家酷软件是亚马逊认证的自动索取好评工具!Amazon专业卖家一致推荐!

索取 VP 评论的保证!BQool 卖家酷软件帮你省下冗长的手动索取评论程序,自动发送索评电邮给买家,排除手动索评的缺点,只保留下优点,强化索取评论的效果!

Q:索取好评 – 为什么 BQool 软件需要提供店铺 ID 等资料才能注册?应该安全不会导致我店铺关联吧?

A:BQool 软件是受亚马逊认证的卖家工具软件,我们跟亚马逊是合作的厂商,因此我们软件不会给您的亚马逊账号带来关联,您的店铺资讯也是百分百安全的。BQool 系统有最好的防护机制,保护您的店铺资料,让您放心使用 BQool 软件。

当您完成 BQool 软件注册,您需要提供店铺 ID (Seller ID) 给亚马逊与 BQool 来完成 BQool 账号和您亚马逊店铺的对接 ,如此一来亚马逊就可以透过 MWS 传递您店铺 listing 的资讯给 BQool, 完成账号的同步,软件才可以正常运作噢。

A:Market Web Service (MWS) 是亚马逊一个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 ,简单来说就是亚马逊传资料给 BQool 的管道,让您的资料安全保密不外露。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 MWS 的资讯吗?请查亚马逊官网 MWS 解说:

Q:我还是不相信 BQool,我需要你们证明 BQool 有亚马逊的合法认证!

A:来来,不要怕,这是 BQool 在亚马逊白名单的证明,请点击此链接!证明 BQool 是亚马逊 AWS 的官方合作伙伴

Q:好吧,BQool 是受认证的,但登入 BQool 软件会不会关联多账号呀/亚马逊知道我使用 BQool 软件会不会关我店铺?

A:请放心,BQool 软件绝对不会造成您的店铺的关联。我们有非常多多帐号的客户,使用 BQool 来统一管理价格以及索取好评。

Q:可以在不同电脑登入 BQool 系统吗?会不会关联呀?

A:您可以在不同的电脑上登入 BQool 系统,并不会造成关联。换言之您也可以在家中调价、管理好评!

Q:怎么建立邮件的索取 review 链接呢?

A:亚马逊卖家后台 buyer-seller messages 邮件不能放链接,只有 BQool 软件可以透过变数,帮您在电邮里增加索取评论的链接。

Q:亚马逊后台不行放索取评论链接,为什么 BQool 可以?这不会是违反亚马逊索评规范的吧?

A:因为亚马逊的 server 资料庞大,很多进阶的卖家功能需要倚靠卖家工具软件来达成,因此亚马逊卖家后台并没有支持索取评论链接,BQool 软件才有,而且 BQool 是在亚马逊的白名单,当然是不会有违反亚马逊的索取评论规范喽。

另外参考亚马逊原文链接:

  自己和家人或是朋友被公安人员带走怎么办?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困惑和无助的时候,好了,小编呕心沥血的把与这个问题相关的答案汇编整理好了,文章有点长,建议大家可以根据一级标题查看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己和家人或是朋友万一被公安人员带走怎么办?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来听听专家是怎么说的吧!

  一、首先要向羁押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留置盘问与拘传都是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在行为方式上二者很相近,即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警察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进行盘问或讯问。但是,留置盘问与拘传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分别由《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规范。由于《刑事诉讼法》是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它只对刑事诉讼中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诉讼的方式、方法等作出规定,而留置盘问并非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留置盘问没有约束力。公安机关的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执行公务时,可以依照《警察法》第9条的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但是刑事立案之后,即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之后,则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传唤、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

  但无论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都不得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对此,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明确规定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享有拘留权的决定权,公安机关享有拘留权的执行权。

  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在拘传十二小时后(留置盘问二十四小时后)还没有回来,那么你就应当立即向公安询问,被羁押的人是否已经被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

  如果是治安拘留,那么你首先应当感到庆幸,因为不幸中的万幸,治安拘留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同时治安拘留的适用对像一般也是违反社会治安违法行为。

  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就说明可能是存在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但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家属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除了有极少数公安干警办案不规范外,还是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邮寄地址不详或是不肯提供实际居住地址造成无法通知的情况居多。

  故遇到此种情况,最好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要求不要邮寄《拘留通知书》,而是由你或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直接去公安机关签领,一般情况下,只要能证明系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朋友,公安机关会同意这一正当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三、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它通常会写明涉嫌罪名

  任何一起犯罪,影响量刑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定罪(即对犯罪行为的定性),罪名往往就基本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大致范围。同时,可以根据《拘留通知书》上载明的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开始时间,大致判断出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最后截止期限。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审查期限内,公安机关必须作出以下决定之一: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四)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四、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上海的浦东新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才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当然也基上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监狱。

  同时,虽然我国没有赋予各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权,但由于刑事案件非常复杂,各省(市、自治区)为使辖区内同一犯罪的量刑有一定大致的标准,故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还是需要、同时也会出台一些适用于全省(市、自治区)的处理意见,故很多省份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会出一些会议纪要或处理意见,以指导全省的刑事审判工作。但各省之间有时对同一罪名下犯罪的量刑是有显著区别的。

  故如果有可能,还是应当尽量争取使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最有利他本人的省份羁押并受审。

  以下简单地介绍一下,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时,应当将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四)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五)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六)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

  (七)属于地方人武部门管理的民兵武器仓库和军队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给地方单位使用的军队营房、营院、仓库、机场、码头,以及军队和地方人员混居的军队宿舍区发生的非侵害军事利益和军人权益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八)军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公司、厂矿、宾馆、饭店、影剧院,以及军队和地方合资经营的企业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办理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和有关军队保卫部门应当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应当共同研究协商,必要时可由双方的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本条所称的“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公安机关和武装警察部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依照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的原则办理。

  列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门,以及武警黄金、交通、水电、森林部队人员的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五、向羁押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防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同时规定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况: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后羁押机关的答复时间: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及采取的保证方式,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

  取保候审的保证情况: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交纳保证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可以监视居住。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并告知其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之日起的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罚款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保证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或者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货币的形式交纳。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

  需要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决定没收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布,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没收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下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采取保证人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后,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采取保证金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罚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原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报经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原决定机关同意。

  执行取保候审派出所的职责:

  (一)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

  (二)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四)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日前,通知原决定机关。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在我国,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已经是犯罪嫌疑人家属为保护犯罪嫌疑人相关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的最好选择了。限于篇幅所限,在本文中仅就犯罪嫌疑人突然被羁押后,律师作用方面作一简单概述。

  (一)聘请律师的时间: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律师在公安阶段作用主要有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协助办理取保候审。

  4、代理申诉和控告

  下面就将各个方面的作用及相关规定简述如下:

  (二)、承办律师的首要职责: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3、会见犯罪嫌疑人

  (1)律师会见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在场。

  (2)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3)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不需要经过批准。律师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对于侦查机关不依法安排会见的,律师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纠正。

  (4)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侦查机关不批准会见的,律师应当要求其出具书面决定;如果不是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本身涉及国家秘密的,律师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5)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文件:

  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信函;

  ②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③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首先征询其对于聘请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意的,应要求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表示不同意的,应要求其书面表明意见。

  (7)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①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②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③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④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⑤侦查活动有无其他违法行为;

  ⑥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不得私自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不得通过传递信函为犯罪嫌疑人串供创造条件,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9)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

  会见时侦查机关派员在场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10)律师可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决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要求侦查机关予以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非法干涉。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向其提供以下法律咨询:

  ①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②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③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时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④犯罪嫌疑人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⑤犯罪嫌疑人要求侦查机关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其告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⑦犯罪嫌疑人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⑧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⑨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关的规定;

  ⑩有关刑事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律师不应为犯罪嫌疑人作保证人。

  律师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6、代理申诉和控告

  (一)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二)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七、犯罪嫌疑人的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搜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后才能进行搜查。其他人员,或者侦查人员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都属于非法搜查。

  保安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只是根据民法上的等价有偿原则,以提供保安服务换取劳动报酬,他们拥有的只是一般公民的法律权利,无权搜查他人的人身。

  八、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通信?

  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除因国家安全或者侦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看守所接受办案单位的委托,可以对被羁押人发收的信件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情形,可以扣留,并交由办案机关处理。但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信件或给犯罪嫌疑人寄信通常在案件没有出现生效判决以前很难出现在收信人手中。所以,如果一定要寄信,那么建议写成两种,1、寄希望于待取保候审或出现生效后判决后再让收信人看到的,此种信件可以尽自己所思,写自己所想。2、如果是寄希望于犯罪嫌疑人立即看到,或是犯罪嫌疑人希望立即能让亲友看到,那么最好是越短越好,直截了当,写明内容。这样写,如果和案情无关,这样犯罪嫌疑人看到此信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九、如何接济犯罪嫌疑人

  由于事发突然,一般情况下,待犯罪嫌疑人明确被羁押地点后,就立即需要家属给予接济,以使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地点(看守所)能生活得相对舒适一点。这也是使被押人员能感受到看守所外亲属好友关爱的主要方式了。但在我国的很多省份,关于如何接济犯罪嫌疑人具体规定多有不同,以上海为例,一般看守所均要求必须持看守所应犯罪嫌疑人要求而寄出的接济单方可向看守所交纳相关的接济钱、物。笔者发现一个相对较好的办法,即是直接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一般看守所会转交给羁押人员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为了便于管理,接济的衣物必须没有金属拉链,或金属纽扣等,如果衣物有以上情况,看守人员通常会拆除掉,使衣物穿着时很不方便,所以接济衣物时最好是松紧带的。

  十、押物证、书证处理

  在勘查、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因犯罪嫌疑人被突然羁押时,不得不扣押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的承办人员或聘请律师从看守所代为提取出来。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扣押。

  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

  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对于应当扣押但是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单独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在清单上注明已经拍照或者录像,物品、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物品、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带附卷备查。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扣押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扣押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对不能随案移送的物证,应当拍成照片;容易损坏、变质的物证、书证,应当用笔录、绘图、拍照、录像、制作模型等方法加以保全。

  对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录像带、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应当记明案由、对象、内容,录取、复制的时间、地点、规格、类别、应用长度、文件格式及长度等,并妥为保管。

  对查获的下列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原物不随卷保存,但应当拍成照片存入卷内,原物由公安机关妥为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

  (二)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

  (三)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大麻等毒品和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制药品;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标语、信件和其他宣传品;

  (五)秘密文件、图表资料;

  (六)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七)其他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通知被害人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果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当退还价款。

  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依法追缴。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人,并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案件变更管辖时,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随案移交。移交财物时,由接收入、移交人当面查点清楚,并在交接单据上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十一、查询、冻结存款、汇款问题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的存款、汇款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时,应当制作《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

  对于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

  对于冻结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

  十二、对犯罪嫌疑人作鉴定?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鉴定。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技术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刑事技术鉴定的范围,必须是与查明案情有关的物品、文件、电子数据、痕迹、人身、尸体等。

  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

  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聘请书》。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

  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结论,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认为鉴定结论不确切或者有错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刑事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需要送上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复核时,应当送鉴定物和对比样本、原鉴定书或者检验报告,并说明提请复核的原因和要求。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了解了以上法律知识后,那么最重要的就是保持一个较好的心态,一方面相信一般公安机关不会无故羁押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采取法律措施,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有“有病乱投医”,最好还是依据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直接联系或委托律师代为行使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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