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关于软件的央企

延政办发〔2014〕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驻外招商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为了进一步发挥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西安办事处及各地陕西商会等单位,团体的优势,建

2018年6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延安市工信委(国资委)主任  张新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就市属国企改革和国资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多年来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市委市政府于2015年10月启动了新一轮国企改制工作。参与本轮改制的企业共有46户,涉及职工6089人,分属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国土、环保、人防、科技、煤炭、交通运输局、中小企业局、畜牧局等12个部门。这46户企业中,24户有资产,22户无资产。资产总额4.59亿元,负债总额8.52亿元。企业改制采取了三种方式,一是共有37户企业关闭清算,二是延安石油机械厂等7户企业重组,三是延安市汽车配件公司、延安市环境保护工程公司2户企业被兼并。

从2015年10月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基本完成了对“僵尸企业”的改制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在本轮国企改制中,市财政共筹集7.24亿元,安置职工6089名(在职职工3496名,退休2593名)。一次性清理了拖欠职工养老金1.94亿元、失业金0.15亿元、工资711万元、集资款本金1002万元,发放经济补偿金2.4亿元、生活补助7678万元,计提退休、内退和协议保留关系人员养老、医保、生活费、工伤等费用1.8亿元,并将2017年度的计提费用全部发放和归缴到位。二是改制企业档案整理移交工作全面完成。共整理人事、财务、文书、实物档案92898件,全部移交存至市档案馆,使改制企业档案得到科学管理、安全保护和及时有效利用;三是市直国有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工作全面启动。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全部到位,制定出台了资产托管移交、供养人员费用发放、社保关系接续等工作流程和办法,3182名供养人员实现了集中统一托管;四是资产回收工作基本结束。按照“先易后难、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强力推动”的原则,46户改制企业除延安汽车配件公司被兼并外,45户资产移交企业中,已有41户完成了实物资产移交工作,剩余的4户企业资产正在移交当中。同时确定资产管护人员,落实看护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占、不流失;五是采取重组、整体兼并的改制方式,解决了近300名下岗职工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六是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得到全面改善。通过三次摇号选房,将1550套保障性住房分配到户,困难职工喜迁新居;通过棚户区改造、新旧住房面积置换的方式,又可以改善1500多户职工的居住条件,使他们彻底告别危房旧房环境,实现了企业职工住有所居的美好愿望。

从这一轮国企改制决策之初,市委、市政府就高度重视,始终把推进和深化国企改制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市上成立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企改革相关政策、方案制定和重大问题决策,国企改革办全面做好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亲自指导改制工作,统筹解决企业改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硬抽人、抽强人,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和业务骨干,组成驻企工作队,实行改制任务总负责,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全程指导和参与企业改制,及时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做到改制不完成、工作队不撤离。市委组织部、工会、财政、人社、审计、国土、房管、档案、法院、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全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驻企工作队和企业主管部门扭住关键,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确保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如期完成。

      2015年10月31日,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延安市市直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方案》,使改制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推进。市政府第66次、72 次常务会分别研究通过了“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改制后自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失业保险救济”和“职工内退、4050协议保留社保缴费、职工生活困难补贴费认定办法”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了“通过安排公租房、廉租房指标和利用企业生活区土地实施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期分批,逐步解决”改制企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办法。一系列改制政策措施的推出,为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坚定决心。

一是营造舆论氛围。本轮改制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充分利用陕西日报、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西北信息报、延安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刊发报道50篇,编发简报45期、会议纪要9件,深度宣传改制政策;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政策问答》6000余册,发放给职工,做到了改制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驻企工作组、企业主管部门、改制企业也能主动作为,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办宣传专栏、编发《简报》、组织职工集体观看专题片、打电话、发短信、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改制的积极性。坚持把改制政策交给职工,把企业情况交给职工,把改制过程交给职工,与群众对话,让大家说出心里话。设咨询点46个,召开60多次座谈会,帮助职工理解、掌握、领会政策,让每一个职工对政策“心中有数”。二是深入开展培训。改制办举办大型改制政策培训会两次,改制企业举行培训50余次,受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让职工理解改制、支持改制、参与改制。三是热情接待群众。先后接待职工上访200余次,研究解决了职工养老缴费、集资款项、生活补助、工伤待遇、统筹外费用等30多个问题;对职工提出的100多条意见和建议,能答复的现场答复,能解决的就地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律咨询、查阅原始资料等渠道想方设法地解释清楚。四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改制程序规范运作。市国资委聘请延安延审、顺达、陕西西格玛等6家中介机构,承担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帮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等工作。同时,成立了由市工信委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的联合评审组,对审计报告和改制方案进行审核,以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职工安置费用的准确性;让职工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中,职工安置方案全部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组织实施。100人以下企业采取全体职工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收效良好;严格按改制过程中的公示制度规范运作。对职工身份、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结果、职工安置费用等内容进行公示,确保改制全过程公开透明;建立监控体系,实现国企改制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尤其是职工身份认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安置费用支付等工作全部处在受控状态;制定印发了《延安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验收办法》,并按照改制的时间表路线图进行验收,确保改制工作落到实处。 

      在推进改制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一张笑脸、一杯热茶、耐心细致的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市属国企改制保持了 “无震荡、静悄悄、零非访”。

      (1)资产移交进展不平衡。绝大部分企业移交顺利完成,个别部门工作留有尾巴。

      (2)剩余未移交企业资产回收难度大。既有资产移交前历史原因形成的纠纷问题,又有拆迁开发改造中的纠纷问题,需要主管部门深入研究,尽快解决,减少国有资产闲置、流失。

      (3)部分已改制企业涉法涉诉案件频发,将会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最近连续发生多起司法案件受理、判决、执行和劳动仲裁的认定,对来之不易的改制稳定局面形成冲击,需要引起市区法院、经济仲裁委、劳动仲裁院的重视,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改制大局,巩固改制成果。

       (1)加快资产移交步伐。延安交际宾馆已纳入拆迁改造范围,其资产、债权债务由市煤炭局负责,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解决。延安市煤炭开发公司、延安市煤炭多种经营公司、厦门延安通海贸易公司分别由市煤炭局、市发改委负责,于6月底前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延安市环境保护工程公司、延安市煤炭经销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由市环保局、市煤炭局负责,于6月底前移交完毕。

      (2)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按照市属国企改制领导小组第9号会议纪要精神,对所涉及的十四个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

      二、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三供一业”移交分离进展情况

      剥离和移交工作,是中省的统一要求,2018年底必须完成。今年我们扎实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在摸清企业分离移交情况的基础上,多次召开推进会,加快分离移交进度。

      我市辖区内涉及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60家,其中央企13家、省企7家,市企40家。今年以来,市剥离办先后召开协调会十余次,对每一项剥离任务,分门别类进行研究解决,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中。

我市涉及企业办教育机构总数10个,已有2家企业和属地教育部门达成分离移交意向;涉及企业办医疗机构总数13个,其中2个因多年已不再使用,目前已取缔,3个已达成移交意向,8个计划予以取缔;涉及企业办专职消防队19个,均符合《消防法》建设要求予以保留;涉及企业社区管理机构2个,已通过移交或取缔的方式,完成了剥离工作;涉及市政设施移交57项,已完成移交20项;涉及厂办大集体2家,一户已通过关闭清算的方式完成企业改制工作,另一户隶属为省属企业正在拟定改革方案。

      我市辖区内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国有企业共37家,其中央企13家、省企8家、市企16家。涉及160 个小区,供水 4.09万户,供电3.95万户,供暖3.65万户,物业3.85万户,移交协议总签订率为92.15%。已完成电表维护改造1万余户、供水改造近600户、供热改造3家企业共 774户,目前正在进行资产划转、管理职能移交及工程手续办理工作。

      目前,我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及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虽与全省同步推进,进展较为顺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移、接交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仍存在等待观望、畏难情绪,职责分工不明,工作推诿扯皮,缺乏主动性,影响剥离工作整体推进,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属地管理的县区部门对此项工作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仍停滞在协商阶段。

      二是国企办教育、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问题亟待解决。国企办教育、医疗机构正式从业人员在分离移交过程中存在编制划转、安置及相关待遇问题,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权限范围内难以解决,此项工作需要省级部门统一出政策。

      三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关于维修改造资金支付比例的问题。部分接收单位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资金支付比例问题中与移交单位存在异议。接收单位希望移交单位能够一次性付清,移交单位希望能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有关规定按进度支付,双方就此存在分歧。

      四是维修改造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在工程设计施工中,由于中省市补助资金到位慢,如果按照分项招标,势必会出现多个施工方在不同时间点进驻施工现场的情况,具体到供水、供电、供热(气)等改造项目时,就会出现重复施工、重复开挖的现象。因此具体到小区改造,方案仍要实地优化。

      (1)夯实责任,扎实推进。我们将组织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涉及企业,召开推进会,结合此前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分工、协调沟通、明确时限,全力推进剥离工作。

(2)加快完成“三供一业”资产划转、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及后续工作。根据省政府剥离办要求,6月底前,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签订工作,并启动资产划转和管理服务职能的移交工作。并责令移交、接收方进行设计方案的复核确定,在双方签字认定后,同时进行造价核算,对涉及“三供一业”的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立项,督促接收单位尽快进行维修改造,力争按期完成分离移交任务。

      (3)加快物业接收平台建立。由市国资委牵头组建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全面接收涉及小区物业,加快我市物业分离移交工作进程。

      (4)强化督查督导工作。市剥离办牵头组织教育、卫计等部门,对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的学校、医院、市政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逐户逐项明确移交责任、移交方案、移交时限,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完成剥离移交工作任务。

      三、市属国企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我市未纳入改革范围的市属国有企业还有52户,分别由21个部门管理,涉及煤炭、房地产、旅游、道路运输、水电气暖等26个细分行业,职工人数17184人。截止2017年底,运营超过一个会计审计年度的有50户企业。50户运营的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866.5亿元、549.8亿元、96亿元、13.7亿元,总的资产负债率63.5%。50户企业中,盈利企业14户,实现利润总额16.5亿元;亏损企业36户,亏损额2.8亿元。

分析我市市属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从行业分布看,企业多集中在煤炭、公用事业、城市建设等传统领域,产业培育市场化程度较低,引领经济发展的能力不足;从经营模式看,企业的业态长期停留在传统经营模式,技术含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链上的业务拓展创新不足,收益不高且呈下滑态势;从管理水平看,企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运营成本虚高,投资项目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规范不到位,责任追究缺失,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从发展规模看,企业大多规模小,小而散、散而杂,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抗衡市场行业竞争的数量质量优势。

      5月25日,市委深改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由市国资委按照“集中统一管理、依法规范运作、做实做强做优”的思路,对全市国企国资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总的思路是将现有52户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改革类、强化监管类、文化和粮食类三个类别,进行分类改革。

一是21户改革类企业。将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公司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公司制改革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同一行业上下游资产的整体链条,将公司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集团化重组结合起来:组建公共交通集团、水务集团、建筑工程集团、旅游集团、金融控股集团五大集团公司;优化、理顺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三个管委会所属企业股权配置;做强做优做大现有延安能源化工集团和延安城投集团两个集团公司。

二是25户强化监管类企业。制定《市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在市属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中,探索董事会聘用经营层成员的有效途径,逐步扩大聘用领导成员比例。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着力规范国企运营。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统计、财务快报工作制度,推进资产统计和月度动态监测工作全覆盖,提高经营风险预警能力。

      三是5户文化粮食类企业。继续由原主管部门管理,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实施改革。市国资委对此5户企业履行国有资产统计职责。

      对符合“僵尸企业”条件的企业和在充分竞争领域内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国资退出。对仍有部分优质资产的企业,通过股权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管理层持股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对持有可利用技术、资质的企业,采取挂牌转让的方式实现股权转让。对完全没有盈利希望的企业,按照本轮改制政策进行改制。

2017年1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印发了《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17〕58号)文件,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以净利润为主要缴纳内容的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进行了审核。2016年度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为106万元。由于国有资本收益是以企业年度合并报表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收缴依据,同时考虑了企业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鉴于该工作专业性较强,目前2017年度应交收益还处在核实、测算阶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有市委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的全力支持,只要我们拿出逢山开路的勇气、遇水架桥的魄力、久久为功的韧劲,就一定会把市属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任务完成好,为延安经济转型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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