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教育局招生报名预登记系统用户名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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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登记、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网上登记时间:202277日——2022716日。

网上登记需提供(上传)的材料:

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住房证明(自建房、公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不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簿、卡式居住证,可补充提供房产证、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西秀区乡镇户籍的必须提供户口簿、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签字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可选择补充提供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就读初一年级的小学毕业生,在进行网上预登记时需同时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即小学毕业证书)。

网上审核:自启动网上预登记工作后,城区各中小学应立即安排招生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网上审核,根据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优先审核通过“人户合一”学生后,若学位还有剩余的,可通过统筹形式安排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2720日。对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学校应第一时间将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通过系统短信告知家长,并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未达到“人户合一”条件的,应在短信中明确告知无须重新修改、重新上报,待后期区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的“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少年或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学校通知到校开展现场审核。审核时间:2022721日-2022723日,具体时间以各学校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的,可723日至726日到区教科局教育科补登记;补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逾期未登记的不再安排受理。

根据系统数据,由区教科局对学校网上审核未通过的非“人户合一”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补登记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安排时间:2022727日至2022810日。统筹结束后,由区教科局将统筹安排表反馈给相应中小学,并通过系统发送录取学校、报名时间等信息到家长手机,由家长到区教科局教育科(驼宝山广场西秀区行政中心76楼)领取入学通知书后,按时到校报名注册入学。

现场审核通过的学生持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报名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释放出的学位不再为其保留,作为统筹使用。小学统一报名注册时间:2022819日——21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初中统一报名注册时间:2022812日——14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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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时须上传的材料

(一)必备材料:《户口簿》、《居住证》,申请就读七年级还需《义务教育证书》。

(二)可选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西秀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明或劳务证明等,补充材料将作为优先分配的参考条件。

凡在西秀区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科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居住地址,结合西秀区城区学校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入学。网上申请登记成功后,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将现场审核时间安排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注册手机号上,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并报名注册,逾期不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安排。


来源:西秀区教育和科技局

区属各中小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西秀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秀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西秀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为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安顺市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确保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划片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单校划片的原则,所有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并免试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人户合一”优先原则。招生过程中,对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人户合一”)的,优先进行安排,凡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的,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入学安排。

(三)公办民办同步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提前招生和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做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严禁扰乱招生秩序。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且户籍在西秀区或符合西秀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对于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已年满7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入学时须提供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的延缓入学申请证明。

初中:招收有正式学籍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且户籍在西秀区或符合西秀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单校划片的原则,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仍实行划片招生,城区学校招生服务片区由区教育局划定(各学校片区划分情况附后),农村学校招生服务片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按片区登记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城区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应当坚持以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就业、社保和居住年限等因素作为认定适龄儿童是否属于片区内学生的依据。

1.“人户合一”学生入学安排

对于属于招生服务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户籍迁入的须满半年以上,即当年3月1日之前迁入)与实际居住地址(以房产证地址为准,若属于农村自建房未办有房产证的,须提供由所在地村〈居〉委会出据的自建房证明材料,并经辖区办事处或新型社区签字认可)一致的,即可认定为“人户合一”学生,优先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对因城市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造成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拆迁补偿或拆迁安置证明,可按“人户合一”条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登记申请入学。

2.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学生的入学安排

对于空挂户、挂靠户等其他原因形成的人户不合一情况的,以及户籍迁入实际居住地址不满半年以上的,一律认定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可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对于非西秀区城区(城区指7个街道办事处、3个新型社区和开发区西航办)户籍但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西秀区城区实际居住,并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认定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未取得有效居住证的不在安排范围。若随迁人员已在西秀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且住房地址(以房产证为准)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随迁子女,以及在西秀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西秀区乡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统筹时可优先按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对于租房居住的西秀区乡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不予安排在城区入学,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城区申请入学的,须提供有效租房合同且经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签署意见(注明经办人)并加盖公章以及在西秀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有效证明进行申请,并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1.城区小学。采取网络登记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凡需申请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须先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成功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手机短信验证信息,并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加盖西秀区教育局教育科公章的入学通知书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学生直接录入该校学籍。

2.城区初中。采取网络登记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凡需申请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少年,须先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成功后,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手机短信验证信息,并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加盖西秀区教育局教育科公章的入学通知书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学生直接录入该校学籍。另外,小学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非城区户籍,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对于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租房合同经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签署意见(注明经办人)并加盖公章以及在西秀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有效证明进行申请,并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入学。满足“人户合一”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3.乡镇小学。按照“划片招生”的原则,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和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直接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对在乡镇中心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入学。

4.乡镇初中。乡镇初中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整班移交”或“划片招生”(主要针对轿子山镇、旧州镇和七眼桥镇)的原则分配安排入学,学生持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学校报名。

2020年,西秀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按以下程序进行,即网上登记学校初审现场审核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

1.网上登记。学生家长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入“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预登记系统”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登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学校初审。网上登记结束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对学生家长上传的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区教育局对学校初审通过材料进行复核。

3.现场审核。学生家长接收到招生报名登记系统发送的现场审核信息后,根据信息要求按时到指定学校进行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审核完成后,学校及时打印审核通过学生花名册及学生入学通知书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加盖公章)。

4.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择期发放加盖西秀区教育局教育科公章的入学通知书给学生家长。

5.报名注册。学生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学生直接录入该校学籍。

(五)网上申请、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网上申请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申请登记,电脑端登录入口为:()。

机登录请搜索并关注“西秀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扫二维码关注,在“服务查询”功能栏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栏目进行登录。

2.网上登记、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2)网络登记需提供(上传)的材料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住房证明(自建房、公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不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生提供),可补充提供房产证、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西秀区乡镇户籍的必须提供《户口簿》、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签字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可选择补充提供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审核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7月18日。

不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审核时间:2020年7月19日——21日。

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的,可在7月22日至7月24日补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不再安排处理。

现场审核通过学生持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报名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小学报名注册时间:2020年8月19日——21日;初中报名注册时间:2020年8月12日——14日。

(1)网络申请提供材料时,监护人提供必备材料后即可作为入学条件,家长自愿选择补充材料,补充材料作为在学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申请人数时优先安排的参考依据(监护人提供的材料图片需清晰可见,凡提供不清晰难以辨识的图片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申请登记时请以监护人手机号注册登记,登录后,根据提示内容认真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登记成功后系统会发送现场审核及报名的相关信息至注册手机,监护人收到信息后,请根据信息要求按时到指定学校进行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并在学校登记注册才确认为被该校录取。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登记并未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校入学资格,若需在西秀区学校入学的,将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针对部分不会操作网络申请登记的家长请到离居住地就近的学校咨询办理,学校设立便民网络登记点帮助家长完成申请登记。西秀区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立报名登记点。此外,港、澳、台和外国籍学生未实现网络登记户籍选择,若需在我区申请入学的直接到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办理。

(5)网络登记和现场审核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招生工作责任人,并对招生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及招生工作业务教育培训,区教育局将对学校网络初审通过学生进行复核,复核不符合网络登记要求的将予以驳回。招生期间,学校设立的便民网络登记点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位,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须于6月24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备案。

(二)加强信息公开。各学校经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须于6月24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媒体、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信息,内容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服务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及要求、入学程序等,张贴的公告不得少于一周。同时要设立报名咨询电话,便民网络登记点,接受家长咨询。

(三)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验收标准,严格控制班额进行招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5人以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纳户籍制度改革后经公安部门认定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同时统筹做好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无大班额。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和乡镇办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进行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原则,严格控制学生择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同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报名入学登记工作,严禁擅自提前或推后,从而干扰正常的招生报名秩序。城区各学校须在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5天内,将学校报名情况(即附件4和附件5)交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籍申报时须提供学生入学时的审查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我区辖区范围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上必须做到与公办学校完全同步。区内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于2020年6月14日前将秋季学期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备案方能启动招生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若出现违规招生行为、扰乱招生秩序将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五)重视特殊群体。一是对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和以居住证为主的“三为主”招生原则,既要保障入学又要简化手续,还要把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与片区内学生入学待遇等同。杜绝向其乱收费和进行不平等编班等现象发生;二是重视关心残疾儿童少年、流浪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入学。各学校对居住在片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创造条件接受其随班就读,做到“零拒绝”。对于其他残疾儿童安顺市西秀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相应接收入学工作,确保本地户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对于留守儿童就读寄宿制学校的要优先保障其取得寄宿,对困境儿童要全面的对其落实教育资助,确保其不因贫辍学。对流浪儿童少年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无条件安排其入学;三是对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以及因重大项目建设迁入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相关人员子女入学在有关单位出具就学联系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由区教育局协调解决,学校应积极配合做好接收工作。同时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或退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四是针对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区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的子女,本着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原则,结合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入学安排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六)规范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相关收费政策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城区学校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按标准收取,其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应遵循“据实收取,多退少补”的非营利性原则。

(七)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八)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阳光招生、廉洁招生,严禁违反招生原则、报名时间、片区认定、报名办法等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将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凡违反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增加学校招生压力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区教育局还将建立招生监察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教育局分管教育科的局领导任组长,教育科、督导办、监察内审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派出相关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工作,对不按要求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西秀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51—,(区教育局教育科);0851—(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0851—(区教育局监察内审科)。

附件:1.西秀区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

2.西秀区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3.西秀区2020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4.西秀区2020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入学统计表

西秀区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

中华西路北面双号(老大十字至塔山西路)、新华北路、卫坝口(原自卫路)、范衙街(原互助路)、育才路、西城小街(原劳动路)、陡陡坡巷(原友谊路)、醒狮路、熙春路、清泉路、双桥路、温家巷(原民教路)、西水关宿舍、西水路(中华北路口至塔山西路)东面、合作路、龙井街(原生产路)、北门巷

中华北路双号、金匮街(原人民路)、滨河路(四官桥至新桥)、水洞街(原文化路)、新生路、信义路(原丁字街)、公园路(原炮台街)、校场路(原教场路)、112地质队、白虹路、白虹南路、北山路南段(西水路以南)、西水路(原虹山西路,武当山至中华北路口)、幸福小区、北郊路(北街办户籍)、东关办前进居委会(原前进村)一组、中华北路(单双号)、世通和府、世通悦府、百里城小区

南关厢路(原南华东路和南华西路)、塔山东路、宋官巷(原力生路)、顾府街、复兴路(牟家井)、南水路、南水支路、中华南路(南街办户籍)、建新路、市建司、太和街(原共和路,碧洋湾路至中华东路)、滨河路(新桥至东门桥)、友爱路、和平路、平等路(东街办户籍)、碧漾湾路、东林巷、大同路、图书路、蒋衙街(原建国路)、太和街(原共和路,碧漾湾路至民主路)、红旗路、统一路、中华东路(老大十字至市建司路口)

中华东路(市实验学校天桥至市府路口南面)、市府路西面、黄果树大街(市府路口至龙泉路口北面)、龙泉路东面、塔山东路(龙泉路口至市实验学校天桥南面

中华西路南面单号(老大十字至塔山西路)、市西路、自治路、大梨树街(原爱国路)、新安路、县府路、许衙街(原自强路)、圆通寺路(原法院路)、七星街、西秀路、市西巷、西园巷(西街办户籍)、塔山西路(市西路口至新大十字)

八小本部:东关办前进居委会(原前进村)二组、虹山湖路(原虹山东路,南面全部、北面由市水利局至市园林管理处)、黉学坝路(原前进路)、儒林路(原科学路和新黔路)、蔡衙街(原北菜园巷和平等路,平等路只限北街办户籍)、落虹台路、自新路、梯云路、文庙巷、军干所宿舍、园林管理站宿舍、市水电安装队、市二中宿舍。

龙青路学区:东关办东关居委会、干河村、新寨村(不含川硐组)、青苑居委会、龙潭村(含大龙村和小龙村)、虹山村(虹山和东山两个自然村),中华东路(市府路口从建联公司至东二环(西秀区城投公司)十字路口的南面)、市府路口从建联公司至黄果树大街(燕安酒店)的东面、轿监居委会、天马小区、关脚电站小区、原灯泡厂和柴油机厂宿舍、安电居委会、黄果树大街(燕安大酒店至电力城)、新天地小区、紫鑫名苑、时代名苑、翠麓名品、翠麓名居、尚东逸品、清水湾小区、银城帝景、安居园、龙凤花园、碧园;虹轴南社区、虹轴北社区、宝山路、中华东路(七十三医院〈含军干所宿舍〉至东二环路北面)、顺城1号、家运天城小区、伍家关居委会(原伍家关村,不含五里屯廉租房小区)、东二环路、虹山村(龙家湾、三板桥和香樟树三个自然村)

东关办红村、武当山路、北山路北段(西水路以北)、武当山工行宿舍、老三O二医院

安运司社区、二场路、安平街(原太平小区弘扬路)、黄果树大街西段(原贵黄西路,客车站至南航路口)、华西办管元社区(原管元村)、青草坝路、箩卜冲安置房小区、百年鼎盛小区、长欣中央广场小区

南郊居委会、中华南路(原南华路,华西办户籍)、马鞍山路东面、南山路、利达社区(帆布厂家属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南面(原贵黄东路,市供水公司至龙宫大道)、建博国际广场小区、南华变电站宿舍、葡华欧洲城小区、CK国际、印象安顺小区

安大居委会、安吉小区、核山村

华西办阳光社区(原太平村)、龙井路(华西办户籍)、塔山西路(西水路口至市西路口)、西园巷(华西办户籍)

华西办西山社区(原西山村)、西山路

华西办汪家山社区(原汪家山村)、黄果树大街东段北面(原贵黄东路,烟草公司至市龙泉路路口)、龙泉国际小区

头铺村、麒麟居委会、关脚村、后山村、湾子村、新哨村、永丰大道东面区域、丰景华府、头铺新村小区、清溪雅郡、新寨村川硐组、棕榈泉小区、大安雅筑、东方御景,报业大厦

黑石头村、世通名城、世通山语湖、黑石头小区安置房、凯旋公园里、安普翡丽云邸

水溪村、大门楼村、火烧寨村、大屯村、商家庄村、五里屯廉租房小区、虹湖生态城小区、虹湖天域小区、家喻五洲

马军屯村、董家庄村、两六路农贸市场、嘉禾建材市场

竹林村、货场路、运输路、马鞍山路西面、西瓦村、水塘村、门口村姚官组

小坡村、144厂、门口村门口组、木碗组

彩虹社区(以实际居住为准)

华西办汪家山社区(原汪家山村)、以及塔山东路、中华南路(南街办户籍)、南水路、南水支路、南关厢路(原南华东路、含管元村居民)、顾府街(原民主路)、红旗路、太和街(原共和路)、图书路、碧漾湾路、复兴巷(牟家井巷)、东林巷、同知巷(原大同路)、蒋衙街(原建国路)、宋官巷(原力生路)、新安路、自治路、大梨树街(原爱国路)、统一路、七星街、县府路、许衙街(原自强路)、圆通寺路(原法院路)、西秀路、建新路、市建司片区、建博国际广场小区、龙泉国际小区

中华东路(市实验学校天桥至市府路口南面)、市府路西面、黄果树大街(市府路口至龙泉路口北面)、龙泉路东面、塔山东路(龙泉路口至市实验学校天桥南面

东关办东关居委会(原东关村)、青苑居委会(原青苑村)、虹山村、龙潭村(原大龙村和小龙村)、干河村共6个行政村,以及中华东路(市建司路口至宝山路口南面双号)、市府路东面、平坝路(原龙潭路)、团结路、建设路、东关办宿舍、天马小区、关脚电站小区、原灯泡厂和柴油机厂宿舍、新天地小区、紫鑫名苑、翠麓名品、翠麓名居、尚东逸品、清水湾小区、银城帝景、安居园、龙凤花园、碧园;安电居委会、轿监居委会。虹轴南社区、虹轴北社区、宝山路东面、中华东路(七十三医院〈含军干所宿舍〉至东二环路北面以及宝山路口至东二环路南面)、顺城1号、家运天城小区、东二环路西面、伍家关居委会(原伍家关村)、伍家关廉租房小区、大屯村、火烧寨村、水溪村(大门楼、水溪庄)、飞虹村;虹湖生态城小区、虹湖天域小区。

华西办黑石头村、土地坡村、欢喜岭村,东关办红村、大水沟村、前进村,黉学坝路(原前进路)、儒林路(原科学路)、蔡衙街(含北菜园巷和平等路)、和平路、友爱路、文庙巷、新黔路、滨河路、落虹台路(原滨河路,新桥至东门桥)、自新路、梯云路、虹山湖路(原虹山东路)、东山路、中华东路(老大十字至市建司路口)、中华西路、市西路、新华北路、卫坝口路(原自卫路)、范衙街(原互助路)、育才路、西城小街(原劳动路)、陡陡坡巷(原友谊路)、醒狮路、熙春路、中华北路、北郊路(华西办和北街办户籍)、双桥路、清泉路、温家巷(原民教路)、龙井街(原生产路)、北门巷、合作路、信义路 (原丁字街)、公园路 (原炮台街)、新生路、金匮街(原人民路)、文化路 (原水洞街)、白虹路、白虹南路、校场路(原教场路)、北山路、武当山路、西水路(原虹山西路)、塔山西路、南关厢路(原南华西路)、市西巷、西园巷、双怀路、112地质队、世通和府、世通悦府、黑石头小区安置房

管元社区(原管元村)、管元路、华西办箩卜冲社区(原萝卜冲村)、华西办阳光社区(原太平村)、西山社区(原西山村),安运司社区、二场路、安平街(原太平小区弘扬路)、黄果树大街西段(原贵黄西路,客车站至南航路口)、百年鼎盛小区、长欣中央广场小区、青草坝路以及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入学条件的当年本校小学毕业生

南郊居委会、中华南路(原南华路,华西办户籍)、马鞍山路、南山路、利达社区(帆布厂家属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原贵黄东路,市供水公司至龙宫大道)、葡华欧洲城小区、CK国际、南方星城小区、南华变电站宿舍以及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入学条件的当年本校小学毕业生

东关办头铺、麒麟村、关脚、后山、新哨、湾子、石厂、罗仙、商家庄、跳花山、杉树林、马军屯、董家庄、永安、新寨共十五个行政村以及麒麟居委会、麒麟廉租房小区、头铺新村小区、棕榈泉小区、丰景华府小区和东二环路东面

华严村、二桥村、胶泥村、玉碗村、竹林村、西瓦村、水塘村、小坡村、门口村以及货场路、运输路、紫云路,招生服务片区含行政村所辖自然村寨

安大居委会、安吉小区、核山村以及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入学条件的当年本校小学毕业生

彩虹社区(以实际居住为准)、家喻五洲以及当年本校小学毕业生

西秀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为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凡需在我区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人户籍不在西秀区城区八个办事处(含开发区西航办)。

(二)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秀区东街办、南街办、西街办、北街办、东关办、华西办、新安街道办居住,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秀区城区务工、就业或经商,并取得有效居住证(西秀区农村乡镇户籍的除外)。

申请时间:2020年6月24日——7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方法:先进行网络申请登记,可选择在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电脑端网址:,手机端请搜索并关注“西秀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在“服务查询”功能栏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栏目进行登录。

三、申请时须上传的材料

(一)必备材料:《户口簿》、《居住证》,申请就读七年级还需《义务教育证书》。

(二)可选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西秀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明或劳务证明等,补充材料将作为优先分配的参考条件。

凡在西秀区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居住地址,结合西秀区城区学校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入学。网上申请登记成功后,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将现场审核时间安排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注册手机号上,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并报名注册,逾期不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安排。

西秀区2020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

是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是”或“否”)

注:此表将作为新生申报学籍的主要依据,请各学校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区教育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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