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we two parted是什么歌

本文来源:何功杰先生的新浪博客(.cn/gjh)
英语诗歌中的韵律和在翻译中的处理
最近在我的《博客》中,曾有网友问及英语诗歌的押韵问题,也有网友和我讨论关于英语诗歌韵律在翻译中的处理问题。下面先对英语诗歌中的韵律作一个介绍,然后谈谈我对英诗韵律在翻译中处理的看法。
(一)英语诗歌中的韵律
诗人比其他的作家更注重语言的音乐性,他们常常通过语言的音乐性来烘托或加强他们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诗歌中语言的音乐性包括语音(sound)和节奏(rhythm)两大要素,其中的韵属于语音因素。请读下面的诗节:
这一诗节中13行和24行分别押韵,幽长的音韵和缓慢的节奏,大大加强了这首诗低沉、幽思和哀婉的气氛,诗人一开始就以音义结合非常紧密的音乐性突出了全诗哀婉的主题。
押韵的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尽管现代诗歌不太讲究押韵,但诗歌中的韵毕竟是区分诗和其他文学品种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诗歌音乐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和谐之音,广义言之,英语中的就是任何两个相同的音的重复,包括元音或辅音的重复。狭义言之,英语中的是诗行末尾几个单词音节读音的一致。
在英语中,指的是单词相同的发音,而不是单词的拼写,如“calm—arm”“light—height”,“time—rhyme”“no—know”“hay—sleigh”,这四对词,尽管每对词拼写不一样,但每一对词中的元音或元音后面辅音的发音都相同,所以它们都分别押韵。
韵律(rhyme scheme)是指一首诗中韵式的安排, 常用一个斜体字母代表诗行末尾某个相同的韵,如下面诗节的韵律(pattern of
英语中韵的种类可细分成很多类。其种类可以按照发音的情况在诗行中的位置押韵音节的多少来分类,下面分别介绍:
1按照发音的情况来分,英语中有元音韵(assonance)
在下面两行诗中重复了四次,描写和强调出了那不可名状的美:
rider”(其中的辅音“r”是头韵)。
2按照押韵所在的位置来分,有尾韵(end
rhyme)顾名思义落在诗行之末尾,前面已经提到,这是诗歌中运用最多的押韵方式。不同的诗节尾韵有不同的韵律安排,以四行诗为例,有aabb,abababcb, abba, aaab等押韵方式,英语诗歌中以双行押韵和隔行押韵最常见:
英语诗歌中的民谣体(ballad stanza)主要采用“abcb”式的韵律安排,如:
有人把“abba”式的韵律称之为抱韵,有一些道理:
丁尼生在《悼念集》的一百三十一首诗中全部用的是抱韵,第一行和第四行的a韵把两行b韵抱在中间,仿佛把作者的思想包含在脑子里一样;第一行的a韵和第四行的a韵相隔较远,造成一种悬空和不稳定感。这种韵律最适合表现内省、犹豫、怀疑的情绪。丁尼生运用抱韵来写《怀念集》是最恰当不过的,但在汉语诗歌中找不到这样的韵律。
bitterblow’两个单词中重复了词首字母‘b’,起到了强调的作用。在成语中,头韵是常见不鲜的,如good as gold’,‘safe and sound’, marred”mice” men”诗人运用头韵,分别巧妙地暗示了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但是,小鼠啊,证明预见是空劳
这岂止是你老鼠一家的烦恼:
人和鼠都一样,计划再好,
留下的只是悲伤和痛苦,
头韵在Anglo-Saxon 时期的诗歌中是一种非常普遍而重要的押韵方式:
下面是用现代英语改写的:
Anglo-Saxon 时期的诗歌,每行有四个重音(偶尔也增加到5个重音),中间有一停顿把诗行隔成前后两部分,每部分各有两个重音。诗行中的前三个重音都押头韵,最后一个重音则不必押韵。
14世纪以后,英语诗歌主要以音节的数目为诗行长短的标准,但头韵一直被诗人们沿用着,或用以强调意思,或使声音有一种回环往复的音乐感,如在round and round therugged rocks the ragged rascalran”一行诗中,头韵就起到了上述的效果。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头韵也不是以拼写而是以发音为准的,如“Know” “nail”是押头韵, 但是 “know”“key” 则不能视为押头韵。
3) 行中韵(Internal rhyme)是诗行中间的某一个或几个词中的某个音与行末那个词的重读音节押韵,如:
“white”之中,这是典型的行中韵。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押韵的词也可分别出现在上下两行。如下面两行中的"fair" "air"也算是行中韵:
1阳韵:韵一般都落在诗行末尾,如果押韵的音落在行末重读音节上,这种韵称之为阳韵(masculinerhyme,如:
阳韵如果用得恰当,能表现出阳刚之气或激昂的情感,如拜抡的Greek WarSong的尾韵押的就是阳韵,与内容结合紧密,韵律是a b a b,现录该诗的第一节为例:
2)阴韵(femininerhyme)。阴韵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音节同时押韵,即不仅重读音节押韵,重读以后的非重读音节也押韵。如:
阴韵常用在具有喜剧气氛的诗中(comic verse, 能帮助表达一种嬉戏、轻佻或轻松的情感;但如果在一般比较严肃的诗中用得恰当,也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如:
不完全韵只有辅音相同,如在“sun—bone—moon—rain—green—thin”中,它们的元音读音不同,但每个词的词尾都有辅音“n”,其实,这是一种辅音韵,或称之为半韵”(halfpartial
英语中还有一种情况,即单词拼写一样,但发音不一样,如“plough—through”“blow—cow”,严格说,二者不能算是押韵,但诗人们偶尔也利用这种形式以求达到某种目的。在英语诗歌中这种情况称之为眼韵eye rhyme,顾名思义,因为拼写相同,眼睛看上似乎发音也应该是相同的。其他类似的例子如“rough—dough”,
上面提到的半韵,眼韵,等等,他们都属于不完全韵。不完全韵常用于表示不协调、失望、否定、拒绝等语气或情感,诗人为了取得某种特殊的戏剧性效果,他们也常常使用这种不完全韵。例如下面布莱克的两行对偶句就比较典型:
韵在诗中所起的作用,总的来说,它不仅便于吟诵和记忆,更能使作品具有节奏感和声调美,具体一点说,诗韵运用得当能起到下列四个方面的效果:
1) 押韵的语言像音乐一样,听起来能给人一种愉悦感。
2) 押韵的语言特别容易记忆。小孩喜欢读押韵的儿歌,原因多半在这两个因素。
3) 因为韵是语音的重复,重复往往能表达某种强调的作用,所以,诗人利用韵来强调某个词语所表达的意思。
4) 英语诗人有时利用韵律帮助组织诗篇的思想内容,这时,诗中的韵律可以指导和帮助读者理解内容结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基本上就是按照韵律来组织思想内容的,柯勒律治的“Kubla Khan”(《忽必烈汗》)和奥登的“The UnknownCitizen”两首诗中的韵律都与内容有着密切的关系,描述的内容变了,韵也改变了。
朗读押韵的词语时一般应该重读、慢读,或稍稍停顿思考一下。所以读诗与读一般散文不一样,读诗时应该以慢速为宜。
有些诗的韵用得非常巧妙,不仅给人愉悦感,而且还给人惊奇感,如在下面的三行诗中,
诗人用韵把Caesar- geezer-squeezer三者连系在一起,令人惊奇不已,或捧腹大笑。又如,在Robert Herrick写的下面的两行诗句中,诗人把decayinga-Maying用韵连接起来,形成强烈的对比:
但是,如果韵运用不当,就会显得单调,正如Alexander Pope描述的那样,
这是为押韵而押韵,是没有价值的韵,这样的韵只会令人听了昏昏入睡。在严肃的诗篇中,韵不应该是单纯的装饰品,而应该是诗人表达思想内容的形式之一,应该能给人有新鲜感,能起到船舵rudder)的导航steer
(二)关于韵律在翻译中的处理
韵是和谐之音,这是所有语言的共同特点。不同语言的押韵方式有相同之处,如就中英诗歌的脚韵来看,两行一韵,偶行押韵,在两种诗歌中都是存在并常见的;但因为不同的民族有其不同的语言特点、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不同的欣赏习惯,在押韵问题上也有很多不同点。汉语的韵按四声分之,旧诗的用韵有严格要求,主要根据韵书的规定,新诗押韵虽不受古代韵书的限制,但仍然保留着汉文化的特点和汉民族的欣赏习惯。英语诗歌的押韵没有什么复杂的韵书可循,也不以声调来押韵;汉诗一韵到底现象常见,英语诗歌中有这种现象,但不多见。英语诗中一、三行押韵常见,汉语诗中就少见;在汉语诗中,相隔太远的韵不多见,但在英语诗歌中,这并不是不常见的现象。此外,英语诗歌中还有不少独特的押韵方式,如有元音韵和辅音韵之分,有头韵、行中韵和尾韵之分,其中尾韵还包括阳韵,阴韵;其他还有半韵(或近似韵)、眼韵,等等。英语诗歌中这些押韵特点是由英语文化的特点所造成的,它们符合英语民族的欣赏习惯,但并不完全符合汉民族的欣赏习惯,其中有些押方式在汉语诗歌中是没有的,因此也是不可迻译的。
诗歌中的韵本来不是诗歌中最重要的因素,而且对译诗是否用韵、如何用韵等问题也一直存在着争论,与此同时也一直有不同的实践。我这里要讨论的只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如果译诗中也用韵,是否一定要按中国人的欣赏习惯去改造原诗的韵律,如把英语诗歌中一、三两行的韵律改换成二、四行押韵?二是怎样处理英诗中一些特殊诗体的韵律(十四行诗的韵律和雪莱在《西风颂》中运用的aba
先谈第一个问题。有人认为,翻译英语诗歌时,其韵律的处理应该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来处理。他们碰到一、三行押韵或其他押韵方式时,一律改为双行押韵,或一、二、四行押韵,或一韵到底;翻译十四行诗则摈弃原诗的韵律,按照中国人的习惯重新安排韵律。
我认为,对这些不同的观点和实践,应该采取宽容态度,容许百花争艳,容许各种试验。我在《英诗选读》1的前言中曾谈到,翻译作品的读者对象主要是使用译文语言的人,因此,笔者以为,至少译文语言要符合中国读者习惯(特殊情况例外),那种用中国的文字、外国的句法、读来佶屈聱牙的翻译应该努力避免。凡是格律诗,诗行长短要适当控制;译文既是用现代汉语,就应该读来上口、通顺;韵律的处理,除特殊诗体(如十四行诗等)以外,可适当灵活一点。 我在这里已经说明我对翻译中韵律处理的观点,韵律的处理,……可适当灵活一点。即使译者不用韵,而在其他方面做得很好,也是应该欢迎的。因为翻译的过程毕竟不是机械的复制过程,而是一种再创造。这就是我所说的宽容态度
但我也认为特殊诗体应该特殊处理,如十四行诗等。下面就是我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即特殊诗体的韵律处理。
因为我们从事的毕竟是翻译,而不是改造,更不是同化。像十四行诗这样的特殊诗体,虽然它并非源于英国本土,但历经英国历代诗人的运用和改造,这种诗体不仅被英语民族接受,而且融入了英语民族的文化之中,成为英语诗歌中的精华,其重要性和难度就像汉诗的绝句和律诗一样,英语诗人都把它视为诗人的试金石。这种诗体的最大特点除了步律都是五步抑扬格外,就是它的特殊韵律:莎士比亚十四行体(也称英国十四行体)的韵律是abab cde;如果一首诗仅有十四行而不遵循十四行诗体的步律和韵律,我以为,那就不能算是一首真正的十四行诗。其中的步律有译者试着以汉语的来翻译,但我认为英诗中以轻重音组成的音步是属于不可译的因素之一,用来翻译也是一种尝试而已(对此我曾有过论述)。我在上面提到诗行长短要适当控制就是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至于韵律,我认为,至少其尾韵的安排这一点在译文中是可以采取保留或体现原有韵律的办法来处理,这样,我们就保留了原诗体的一个重要特点,读者从中可以窥视一点这种诗体的形迹,了解和欣赏一点外国文化的不同特点。如果完全按照译文语言的韵律特点和欣赏习惯来改造其,至少其标志性的失真了,弄得面目全非,这就有悖于十四行诗最突出、最重要的特点。
下面举两个例子来说明我翻译特殊诗体的实践和我的观点。首先以我在翻译雪莱《西风颂》时对这首诗特殊韵律的处理为例,谈点我这样处理的理由:
啊,狂野的西风,秋的气息,
无形的你驱赶着败叶,好像
巫师驱赶着鬼蜮四处逃离,
乌黑,苍白,潮红,紫黄,
染上瘟疫的一大群:啊,你,
把长翅种子带入黑暗冬床,
让他们深深躺在寒冷地底,
像尸体躺在墓穴里,待到
你蔚蓝的春妹妹把号角吹起,
唤醒梦中大地,(催开芬芳花苞,
像空中的牧羊)让平原和丘陵
充满着绿色,处处都有香飘。
你吹遍大地,狂野的精灵,
破坏者,保护者;啊,听!
(雪莱:《西风颂》第一章)
英语诗歌中的颂诗原来是希腊文学中的一种抒情诗体,常用于描写庄严、高雅主题,语言优美,一般都有固定的韵律和严谨的内容结构。雪莱的《西风颂》全诗分五章,每章有十四行,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赖体(即十四行体),而是由四个交错压韵的三行诗节”(terza rima)加上两行对句(couplet)构成,节奏是五步抑扬格,韵律是aba bcb cdc ded ee。雪莱在《西风颂》中采用这种韵律和节奏,再加上大量跨行诗句(run-on lines)的运用,形式与主题结合得非常紧密,因为连续不断的诗行和一环扣一环的连锁韵律,暗示着一阵接一阵的强劲西风连续不断地向前推进,迅猛异常,有不可阻挡之势。形式和内容默契,可见这首诗形式之重要(诗歌中的韵律和格律应该是属于诗的形式范畴)。
这首诗有很多翻译版本,大多数译者都努力保持原诗的韵律,我在翻译过程中韵律略有变通:aba bab aca cdcdd,其中“a”韵多重复了两次,但那一环扣一环的交错连锁结构我还是尽量保留了。
下面再以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翻译为例,谈谈我处理这种诗体韵律的理由:
别让我承认,两颗真心的结俦
会有什么障碍:那种爱不是爱
如果一人想要变心就去找借口,
或者一人见异思迁就把爱心改:
哦,不,爱是固定的灯塔,俨然
面对海上的风暴,永不动摇;
它是天上的星座,指引航船,
高度可测定,价值无人知道。
爱情不应是时间玩偶,其弯镰
虽然会来刈割玫瑰,红颜难留;
爱情时光虽短暂,却不会变迁,
钟到世界末日,爱到天长地久:
如果我写的不对,证实有错,
算我什么没写,也无人爱过。
这首十四行诗的主题表达了诗人对两颗真心的结俦“the marriage of trueminds”)之永恒性的坚强信念,诗歌的韵律形式与思想内容紧密结合,互相依托支撑。韵律是abab cdcd efef gg,即三个四行组加最后两行对偶句。本人译诗基本遵循了原诗的韵律。这个韵律也就是这首十四行诗的内容结构:1-4行提出永恒的爱应基于真心的结俦,没有真心就没有真爱,爱就会变心;5-8行用指引航船的星座作比,既说明了真爱的价值意义,又强调了真爱的永恒性;8-12行引进时间刈割玫瑰这个比喻,说明爱情不应是时间玩偶,不因时间的变迁而改变,进一步突出真爱的永恒性;最后的对偶句是全诗的总结,诗人以假设的自我否定从反面肯定并进一步强调诗人对永恒爱情的信念。对偶句的双行押韵往往有强调肯定总结的效果,这种效果也恰与十四行诗的特点吻合,因为莎士比亚所有的十四行诗,几乎最后两行都具有总结性或结论性的特点。
这首诗的韵律形式与思想内容结合如此紧密,在翻译中,我们难道可以置之不顾,而以中国式的韵律安排替而代之?
通过以上两首诗歌韵律和翻译简略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英语诗歌中有些特殊诗体的韵律安排与全诗的内容结构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二者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中国人对上面分析的两种押韵方式,肯定是不习惯的。如果在译诗中以其他韵律代替,这就失去原诗韵律所起的效果,译诗在上出现的残缺,显然也会减弱思想内容的表达,这样的翻译,我认为至少是失色、或欠缺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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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诗选读》,何功杰编著,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年。
2)整首诗的翻译见本人编著《英诗选读》

With silence and tears. 想从前我们俩分手 想从前我们俩分手, 默默无言地流着泪, 预感到多年的隔离, 我们忍不住心碎; 你的脸冰凉、发白, 你的吻更似冷冰, 呵,那一刻正预兆了 我今日的悲痛。 清早凝结着寒露, 冷彻了我的额角, 那种感觉仿佛是 对我此刻的警告。 你的誓言全破碎了, 你的行为如此轻浮: 人家提起你的名字, 我听了也感到羞辱。* 他们当着我讲到你, 一声声有如丧钟; 我的全身一阵颤栗—— 为什么对你如此情重? 没有人知道我熟识你, 呵,熟识得太过了—— 我将长久、长久地悔恨, 这深处难以为外人道。 你我秘密地相会, 我又默默地悲伤, 你竟然把我欺骗, 你的心终于遗忘。 如果很多年以后, 我们又偶然会面, 我将要怎样招呼你? 只有含着泪,默默无言。 我看过你哭 拜伦我看过你哭——一滴明亮的泪? 涌上你蓝色的眼珠;? 那时候,我心想,这岂不就是? 一朵紫罗兰上垂着露;? 我看过你笑——蓝宝石的火焰? 在你之前也不再发闪;? 呵,宝石的闪烁怎么比得上? 你那灵活一瞥的光线。? 仿佛是乌云从远方的太阳? 得到浓厚而柔和的色彩, 就是冉冉的黄昏的暗影? 也不能将它从天空逐开;? 你那微笑给我阴沉的脑中? 也灌注了纯洁的欢乐;? 你的容光留下了光明一闪, 恰似太阳在我心里放射。 今年我度过了三十六年 是时候了,这颗心该当冷涸, 既然它已不再感动人心; 可是,尽管我不能为人所爱, 我还要去爱别人! 我的日子飘落在黄叶里, 爱情的花和果都已消失; 只剩下溃伤,悔恨和悲哀 还为我所保持! 那郁积在我内心的火焰 象一座火山岛那样孤寂, 没有一只火把过来点燃—— I?Saw?Thee?W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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