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如何更好的创建“社区民主协商与社区共治”模式?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产业园(景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四大机制”构建“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标准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四大机制”

构建“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标准体系的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加快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实效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现就加快全县“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金乡县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目标任务。积极创建具有金乡特色的“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由全县各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牵头,统筹协调“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一体运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任务落实。聚焦短板弱项,着力在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整合力量、健全组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到2021年底,建成一网统筹联动、工作运行闭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员培育管理“四大机制”,构建起全县“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标准体系(1是指党建引领,12是指十二项工作标准),实现网格划分更加精细,多网融合更加高效,工作定位更加清晰,职责任务更加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促进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三)坚持党建引领。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实施“红网覆盖”行动,推动资源力量下沉到网格、居民小区党支部,80%以上的居民小区建成“红帆驿站”,60%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建设引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红色家园”。推行“社区党委(党总支)一网格党支部一楼院党小组”的组织架构,在网格建立党组织,网格党支部书记兼任网格长,党员楼长、党员网格员、党员物业经理、党员业主委员会主任兼任居民小区党支部书记。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推进共驻共建。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各镇街

通过建立健全“四大机制”,明确“12项工作标准”,落实责任分工,构建起全县“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标准体系。

(一)聚焦标准流程,健全工作运行闭环机制

1.明确网格员职责任务清单。规范网格员作为基础信息采集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党建工作联络员、特殊群体服务员、居民事务代办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排查员、治安安全巡查员的社会治理“8大员”职责任务。凡网格任务事项清单外的事项,需要依托网格员协助开展的,由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或镇(街道)提出,经县委审核同意予以实施。

2.明确网格事项闭环式工作流程。对网格事件的发现、分析、分派、执行、反馈、监督等环节明确责任、厘清职责,落实首办负责,规范流转办理,做好反馈存档,建立闭环式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效率。

3.明确“6688”网格工作模式。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六必访”、居民服务“六必到”、网格巡查“八必报”、网格工作站“八项制度”,切实做到特殊人群、困难群体信息全掌握,群众诉求、不安定因素、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了解、发现、处理,预测预警预防效能全面增强。

4.明确联合机动队工作办法。深化放权赋能,健全“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在基础网格内组建“一长三员”网格队伍,镇街、村(社区)、网格成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联合机动队。由镇街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镇街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卫健、人社、民政、司法、信访、教育等职能机构条块联动,密切配合,对网格内发生的相关事件进行反应处置。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镇街

(二)聚焦“多网融合”,健全一网统筹联动机制

5.明确多网融合网格划定标准。按照《山东省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要求,以综治网格体系为基础,统一编制19位网格编码,逐步打破“条块”划分的城管网格、“重点区域”划分的环保网格、“分布点位”划分的市场监管网格以及“重点群体”划分的应急网格。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基层力量,确保城市社区网格规模按标准设定不随意扩大,从源头上解决“网眼过大”、网格不一、信息分散的问题,确保2020年底全县网格优化调整到位。

6.明确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县委政法委要把完善多网融合、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督导落实职能,牵头抓好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落实。组织、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整体联动,积极参与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7.明确信息平台建设标准。立足“符合市级标准、具有金乡特色、满足镇街需求”,进一步优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综治信息系统)。有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促进数据深度应用,实现基层信息管理事项流转办理、工作指挥调度、队伍考核管理等全程信息化,构建分工协作、线上线下协同的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多网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效能。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三)聚焦治理效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8.明确“五治五和”和为贵社会治理工作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法德结合,构建政治、德治、自治、法治、智治五位一体,“聚和、立和、促和、保和、助和”五大功能的“和为贵”社会治理新路径,打造具有新时代特征、儒家文化特色的“枫桥经验”金乡模式,创建“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

9.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引。建立健全以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中枢、镇街中心为主体、村(社区)中心为基础的县镇村三级运行、三级实战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力量配备,推行星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整合基层现有服务管理资源,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实体化运行。

10.明确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办法。深化“零上访、零事故、零发案”镇街、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2020年内确保省5年以上积案全部清零、5年以内积案化解90%以上。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发挥好网格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金乡平安指数”信息系统,大力提升社会治安预测预警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四)聚焦素质提升,健全网格员队伍培育管理机制

11.明确网格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办法。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和经费监管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城乡网格员队伍专职化建设。到2025年,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网格员平均年龄达到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网格员占比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网格员选聘程序,县委政法委主导,组织、机构编制、财政、民政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参与,采取等额或差额方式,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研究确定、结果公示等步骤进行选聘。健全职责履行、考核管理、教育培训等机制。依法保障网格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待遇,建立网格员工作报酬随年限增加制度和职业成长补助机制,推动网格员队伍建设职业化、专业化。

12.明确网格员综合素质提升路径。采取集中培训、观摩交流、案例教学等方式,分期分批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网格员综合素质,锻造讲政治、讲纪律、讲奉献、讲担当的职业素养。各镇街每年要组织全体专兼职网格员进行至少一次集中轮训,对新选聘的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行“十心实意”网格议事法,加强网格员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群众工作规律和方法,注重在语言沟通、事件甄别、观察分析、协调处理、化解纠纷、服务管理等方面提高个人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双星双优”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优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干部、优秀网格和网格员,形成学榜样比先进的正向激励,带动网格员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对政治坚定、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网格员可优先推荐入党或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力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镇街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实施构建“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标准体系的责任主体,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县里将建立由书记、县长负总责,县委副书记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和为贵”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深入推进。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县直有关部门要聚焦短板弱项,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委政法委要把建立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体系作为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摆上突出位置,细化工作方案,拉出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持续攻坚,推动工作突破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镇(街道)分级负担的网格员经费保障机制。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网格员劳动报酬、补贴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原则上专职网格员待遇不低于同地区社区工作者待遇,兼职网格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村(社区)“两委”干部最低工资标准给予适当工资补贴。建立网格员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推动网格员待遇正常增长。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镇街要立足短板弱项,认真梳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存在的堵点卡点,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县直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合力。各牵头部门要主动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衔接,提升工作推进效能。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将工作情况报送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三)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综治督导检查。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将“和为贵”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对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扎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金乡县“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标准体系建设导则

金乡县“和为贵”网格化治理“1+12”

1.网格员职责任务指导清单·····························14

2.网格事项闭环式工作流程·····························20

4.“和为贵”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合机动队工作办法·········23

5.基础网格统一编码格式标准·························· 25

6.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27

7.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 28

8.“五治五和”和为贵社会治理工作指引·················29

9.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引·······················32

10.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办法·····························34

11.网格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办法··························35

12.“十心实意”网格议事法····························37

网格员职责任务指导清单

网格员承担基础信息采集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党建工作联络员、特殊群体服务员、居民事务代办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排查员、治安安全巡查员8项职责,分为9大类、27小类任务,建立指导清单如下:

地址信息,由公安部门提供,网格员负责核实、维护更新。社区(村)信息,网格员负责采集上报,维护更新。

以上2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民政、公安等部门。

网格信息,网格员负责采集上报、维护更新。

责任主体:政法、民政等部门。

房屋信息,由职能部门提供,网格员负责核实、维护更新。

责任主体: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信息,社会组织基础信息,企业信息,物业信息,由职能部门提供,网格员负责核实、维护更新。

责任主体: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及相关镇街。

实有人口信息、特殊群体信息,由职能部门提供,网格员负责核实、维护更新。

责任主体:公安、民政、信访、司法、妇联、团委、卫健等

部门困难家庭和人口信息,网格员负责采集上报,维护更新。

责任主体:相关镇街及人社、工会、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

党员信息,由组织部门提供,网格员负责比对核实,及时维护更新补充上报。

责任主体:组织等部门。

安全信息,网格员发现并采集上报。

责任主体:国安、公安等部门。

治安信息,网格员发现并采集上报。

责任主体:公安等部门。

稳定信息,网格员发现并采集上报。

责任主体:政法委等部门。

信访信息,网格员发现并采集上报。

责任主体:信访等部门。

灾害信息,网格员发现并采集上报。

责任主体: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

(五)治安防控,网格员负责上报巡查情况。

责任主体:公安等部门。

(六)技防物防等治安设施巡查,网格员负责上报巡查情况。责任主体:公安等部门。

(七)隐患排查,网格员发现传销、邪教活动、非法集资活动等隐患及时上报。

责任主体:政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

(八)清查整治,参加社区或上级组织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

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

(九)校园安全,网格员负责上报巡查情况。

责任主体:政法委、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

(十)医院安全,网格员负责上报巡查情况。

责任主体:政法委、公安、卫健等部门。

(十一)护路护线,网格员负责上报巡查情况。

责任主体:政法委、公安、护路、住建、铁路等部门。

(十二)生产隐患,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

(十三)交通隐患,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

(十四)消防隐患,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应急管理等部门。

(十五)地质隐患,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

四、重点人群、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吸毒人员,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

责任主体:公安等部门。

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

责任主体:卫健、公安等部门。

涉邪教人员,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

责任主体:政法等部门。

心理问题人员,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

责任主体:卫健、政法等部门。

特殊青少年,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

责任主体:团委、妇联等部门。

涉访重点人员,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

责任主体:信访等部门。

涉军人员,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

责任主体: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其他涉及稳定群体,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主体:相关部门。

留守儿童,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在教育、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现状及需求。

责任主体:妇联、教育等部门。

残疾人,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残疾人在社会救助、教育就业、康复托养、文化体育、无障碍设施、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现状及需求,帮助残疾人完成部分事务的代办工作。

责任主体:残联等部门。

救助对象,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及时清退、调整保障对象。

责任主体:民政等部门。

(十九)参与协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员参与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排查化解,及时上报信息。

责任主体:司法行政等部门。

(二十)城市管理,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住建、城管等部门。

(二十一)环保管理,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生态环境等部门。

(二十二)市场管理,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市场监管等部门。

(二十三)自然资源管理,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

(二十四)宗教管理,网格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责任主体:统战等部门。

网格员通过走访巡查,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引导居民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并将有关民意信息及时分流上报。

网格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宣讲等活动。

网格员协助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生、养犬、居住证办理、法院执行等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上传等工作,为网格内居民提供方便服务。

注:各地网格事项和网格员具体职责清单,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网格整合和费随事转落实等情况执行。

网格事项闭环式工作流程

1.网格员每周至少到网格巡查走访5天,每天走访不少于20户,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月上门入户走访一轮网格内的居民,每月走访率达100%。居民住户较多的网格,网格员应加大巡查走访量。及时掌握网格动态,了解网格内社情民意及村(居)民需求。

2.对在网格内排查发现的各类群众诉求、问题隐患、矛盾纠纷等,网格员要做到首接首办,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并录入网格化信息系统备案;网格员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处置;社区(村)仍然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报告镇街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3.镇街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下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网格员上报的相关群众诉求、问题隐患、矛盾纠纷等,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分流交办;镇街解决不了,通过“镇呼县应”渠道流转办理。

4.属于本单位或同级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解决或分流至相关部门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需要进行协调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属于下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交办;需要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协调的,要及时上报。

5.对于分流、交办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按时按程序报告办理结果。

6.相关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网格员或有关单位和居民群众,并进行归档结案。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要对事件流转办理过程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可追溯、可监管。

“6688”网格工作模式

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六必访”、居民服务“六必到”、网格巡查“八必报”、网格工作站“八项制度”:

一、入户走访“六必访”:困难群众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出租房屋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留守儿童每月必访。

二、居民服务“六必到”:居民大病困难必到、发生突发事件必到、开展志愿服务必到、邻里矛盾纠纷必到、邻里守望相助必到、群体服务诉求必到。

三、网格巡查“八必报”:公共设施损坏必报、背街小巷不洁必报、特殊群体动向必报、流动人员变动必报、网格突发事件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发现安全隐患必报、发现不稳定因素必报。

四、网格工作站“八项制度”:每日巡查走访制度、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业务培训制度、每月服务之星评选制度、每季度网格座谈制度、每季度绩效考核制度、半年一次大走访制度、年度星级网格员评选制度。

“和为贵”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合机动队

一、镇街、村(社区)、网格分别设立联合机动队。镇街联合机动队由镇街党(工)委副书记担任队长,镇街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卫健、人社、民政、司法、信访、教育等部门的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镇街联合机动队成员;村(社区)联合机动队由村(社区)支部(党委)书记担任队长,村(社区)干部、法律顾问、社区民警(警务助理)、网格员、县直或镇街包驻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物业人员、楼栋长、业主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志愿者为村(社区)联合机动队成员;网格联合机动队由网格长担任队长,网格员、网格协管员、网格指导员为网格联合机动队成员。

二、联合机动队在镇街、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组织开展工作。职能部门立足职能,密切配合镇街、村(社区)、网格联合机动队工作。坚持条块联动、联合处置,对网格内发生的事件准确预判,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联合机动队承担便民服务、防违控违、突出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市(村)容和环境卫生等案事件的防范、处置,负责辖区日常巡查、事件处置、网格工作监督。

四、镇街、村(社区)联合机动队按照“一周一次、需要时即开”的原则召开办公会议,并建立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镇街、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或联络员等参加,制定工作方案,点评日常工作,开展综合服务、综合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

基础网格统一编码格式标准

一、按照《山东省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网格规模原则上按照城乡社区以常住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为一网格,行政村为一个或多个网格。

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要细化网格设置,避免简单采用“一村一格”形式划分;自然村较多的行政村,可以结合实际划分多个网格。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尽可能缩小网格规模。相对独立的工业园区、商贸楼宇、车站、医院等特定区域,要单独建立专属网格。

四、凡涉及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职能部门需依靠网格开展业务工作的,均以综治网格体系为基础开展工作。

五、网格编码由19位数字组成,前6位使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有关县编码。7-9位使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有关镇街编码。10-11位为片区编码,有片区的根据实际编制,编码01-99;没有片区的统一编码为00。12-14位为使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有关社区(村)编码。15-17位为网格编码;18-19位为网格属性编码,01为城乡社区、02为农村地区、03为专属网格。

六、各镇街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应建立网格编码台账,社区建设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网格布局和网格编码。

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召集,会议形式包括:全体成员会议、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推进多网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2.分析研判社情民意、社会矛盾、安全隐患、民生服务等事项,会商重大社会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或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事项,研究制定针对性处置措施;3.协调本行业、本系统涉及多个部门的统筹联动工作;4.整合网格社会资源,调配行政执法和便民服务力量;5.研究其他事项。

第三条  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事前由相关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会议研究事项,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成员单位,做到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并对研究的平安建设及其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并制定会议纪要。

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

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市“五个统一”的要求,突出大数据处理能力,立足“符合市级标准、具有金乡特色、满足镇街需求”,实现灵活配置。

    1.数据标准统一。利用“政务云”资源搭建市级数据中心、县级应用信息采集中心,参照全国综治信息数据标准,制定综治信息数据标准,为多网融合和大数据技术应用奠定基础。

    2.网络线路统一。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进行数据传输,由“政务云”提供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间数据交换及页面访问服务。

    3.手机APP统一。统一设置手机APP基本架构及基础应用功能,镇街可依据各自使用习惯,设置功能模块的排列顺序。

    4.电子地图统一。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统一使用市空间地理库电子地图,县统一制作三维地图并叠加图层。

    5.指挥调度统一。依托市指挥调度总平台,搭建县分平台,实现市、县、镇、村、网格员指挥调度的统一。

“五治五和”和为贵社会治理工作指引

五治”即:政治、德治、自治、法治、智治,“五和”即:三级联动聚和、三风共治立和、三调对接促和、三措并举保和、三类数据助和。

一、强化政治引领作用,三级联动聚和。坚持高位统筹、高位推动,全力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和为贵”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深入挖掘儒家优秀传统文化内涵,优化整合公安、司法、民政、住建等各方资源力量,以“和为贵”调解室为基础,以“抓规范、抓突破、抓提升”为重点,打造县、镇、村三级“和为贵”工作平台。实施“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二、强化德治教化作用,三风共治立和。坚持教育为本,持续开展家风、乡风、政风修身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传承诗礼家风。开展孝贤之星、最美少年、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讲礼仪、知礼节、懂礼数,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二是培树文明乡风。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级儒学讲堂等平台作用,传承儒家仁爱礼让、与人为善思想,倡导文明生活,引领社会新风。三是创建和善政风。构建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三、强化自治基础作用,三调对接促和。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实现自我教育,规范村级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创建诚信档案实现自我约束。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倡用“和为贵”理念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发挥专业性、行业性“和为贵”调委会作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明确村居、镇街、部门单位和县级层面矛盾纠纷分类化解闭合式流程,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

四、强化法治保障作用,三措并举保和。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构筑和谐根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对基层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管理村级事务、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共建和谐家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学校、进景区、进企业、进市场、进村居、进社区、进家庭等“八进”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提高居民法治素养。三是坚守法治底线构筑和谐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依法打击破坏信访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

五、强化智治支撑作用,三类数据助和。一是综治数据助力防风险。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部位,依托“雪亮工程”、网格化信息平台健全联测联防联处机制,提高智能感知、精准处置能力。围绕公共风险,完善智能化监管体系,将企业生产活动、居民社会生活、各类安全要素纳入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科学预警、及时处置。二是分析数据助力辅决策。汇聚社情、警情、案情、舆情等数据,及时研判稳定形势,谋划应对措施,强化决策的前瞻性,推动依靠经验决策向依靠数据决策转变。三是民生数据助力优服务。依托网格化信息平台等手段,完善民生代办服务、在线政务服务。开展生活缴费、信息查询、预约服务等线上服务,推动“网上办”、“一次办”。动员居民群众利用“小程序”、“小服务”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网格服务体系。

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引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根据行政区划、地理布局、人员集居状况,按照规模适度、管理方便、功能齐全、区划完整的原则,将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作为基本单元,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最大限度整合基层现有服务管理资源,以网格员队伍为主体,全面掌握社会动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落实组团式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社会治理方式。

二、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司法、民政、财政、大数据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保障职责。

三、县、镇(街道)应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力量配备、工作保障等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业务指导、培训、检查考评等由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

四、实行上岗公示。在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将网格长和专兼职网格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制作发放民情联系卡,方便群众联系;网格员开展工作应佩戴相应身份标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着统一服装,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网格员公开招聘、教育培训、上岗公示、巡查走访、情况报告、工作例会机制,落实首办负责、规范流转办理、做好反馈存档等分流交办机制,规范督导检查、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等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各地应根据本地情况,建立符合实际的网格分级管理标准,推行星级管理制度。

六、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辖区社会治理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升对风险隐患的预警预测预防能力。要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充分发挥网格在协助做好重大安保维稳活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要积极发动成熟的社会组织参与网格化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相关服务工作。

七、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等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

算,保证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健全完善工作激励

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完善网格员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留得住人、管得好事。

八、其他相关内容按照《山东省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

范》、《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一、村(居)两委要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物业人员、人民调解员、警务助理、村(社区)法律顾问、平安志愿者以及驻地单位,开展横到底、纵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了解各类重点群体诉求。

二、坚持源头管控,将重点人员按居住地落到网格,采取“绿黄橙红”四色评估,依托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双向查找。

三、镇(街道)充分运用“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统筹调动资源力量,形成帮扶重点人员的工作合力。

四、对重点人员反映的诉求,要及时向重点人员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特点、调解方法技能的掌握,积极回应重点人员诉求。

五、坚持依法办事、法理情相统一,通过行业调解、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渡过难关。

六、主动帮扶生活困难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七、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重大活动或重要节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群体心理疏导、人文关怀。

网格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善于管理、服务群众的专职网格员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格员,是指在各社区(村)基础网格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网格员是基层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基层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的群防群治力量。网格员职责主要以信息收集上报为主、一般矛盾化解和简单事务处理为辅,具体承担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党建工作联络、特殊群体服务、社会心理服务、居民事务代办、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排查、治安安全巡查等任务。

网格员应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专职网格员一般从4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镇(街道)现有编外聘用人员中选聘,或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党员、大学以上学历优先。兼职网格员主要从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警务助理、人民调解员、楼栋长等人员中选聘。专属网格员要会同网格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网格特点和能力素质要求联合招聘。

第五条  网格化服务管理部门要建立网格员选配、管理、使用、考核、奖惩机制。

第六条  县委政法委根据本地实际,强化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开展思想政治、业务知识、法律政策、专业技能、信息化技能等培训。建立网络培训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培训网格员。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培训机构,开发网格员培训课程和教材。

第七条  各镇(街道)采取组织民意调查、明察暗访、绩效考评等方式对网格员进行考核评价,促进网格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第八条  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网格员,由其所在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对违法违纪的网格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建立健全网格员经费保障分级负担机制,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网格员劳动报酬补贴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网格员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推动网格员待遇正常增长。

“十心实意”网格议事法

以社区网格化设置为支撑,以服务凝聚群众为核心,以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为重点,充分调动辖区企事业单位、志愿团队、社会组织等力量,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对党忠心。做到忠心对党、一心为民、尽心做事。在落实各类惠民政策、发展党员、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心眼端正、做事公正、行为清正,一身正气,光明磊落。

二、党群连心。经常性开展走访入户活动,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齐心协力为民服务。

三、主动关心。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构建网格员兴趣特长团队,为居民及时送去关怀和温暖。

四、工作虚心。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主动请教学习,倾听民声民意,接受监督。

五、接待耐心。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仔细登记,遇到问题妥善解决力求群众满意。

六、服务热心。通过“面对面”沟通、“一对一”服务,让居民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结合走访入户,收集社情民意,制定切合社情实际、符合群众心愿的帮扶方案,以热心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

七、座谈交心。开展各种形式的“十心”活动,引导居民树立“远亲不如近邻”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八、交往诚心。用真诚去对待身边的人,邻里之间逐渐形成深厚的感情。

九、践行孝心。百善孝为先。教育引导大家不仅要孝敬父母,还应该尊敬身边的老人。

十、传承爱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教育引导大家不仅要孝敬父母,还应该爱护关心孩子、残疾人和困难群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总结推广基层治理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2021年度27个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各地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一条红线,不断完善党建引领基层自治共治格局,引导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如成都市金牛区创新实施党建引领社区提案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党建引领”与“多方共治”有机融合、“政府主导”与“基层自治”良性互动,促进“行政资源”与“社会力量”协同整合。湖北宜都市构建“党建引领—政府倡导—村规民约实施—村民监督”的治理体系,以自治、德治、法治的有机融合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将村规民约真正地融入到了村民自治之中,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与满足感。山东省平邑县平邑街道充分发挥党建的体系整合作用,借助党建网络统领社区治理,推进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厚植社会资本,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示范和样本。

二、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稳固。各地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看,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的深厚基础。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在街道层面创新探索出了街道协商议事组织与合作两个体系、四个街道协商议事步骤、六个街道协商议事机制的“246”协商工作机制,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协商规范化建设”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推进,走出了城市基层政权建设新路子。南京市鼓楼区通过以居民满意度考评打造“你说我来办、我办你满意”街道服务管理再创新机制,是新时代以“人民满意”为宗旨的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目标,通过扩权强镇,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南昌市西湖区的“幸福圆桌会”是中国特色民主协商制度在地方的实践样本,通过推进居民利益型参与制度化,形成利益整合力,在多方面推动了社区协商和社区参与创新,对于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推进社区居民参与具有示范意义。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通过完善参与程序、明确参与问题、扩展参与渠道,充分体现了智治赋能的改革要求,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公共参与权利。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毛塘村对基层村落议事协商会议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议事流程与规范,从代表的选举、提案的收集,到协商后的执行与监督的全过程进行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设计,为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三、努力办好群众的事情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各地着力推动公共服务下沉,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实施的社区“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和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创新之举,有助于更精准、更精细地服务百姓美好生活新期待。杭州市西湖区着重于从“单侧供给”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转化,探索形成了“回应型”治理体系建设,满足群众需求,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制度化探索,有效地推进了民生服务良性运转。贵州省凯里市通过整合“三社”(信用社、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建设起集“金融、电商、物流、民生、服务、交易”六位一体的“村社宜站”平台,是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深化推行“政务服务不出村”的创新实践。
湘潭市雨湖区通过乡镇政府职能重构、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服务资源整合,推动乡镇服务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了职能履行所需的物质条件、组织结构和行政文化所形成的潜在服务能力,强化了乡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广东省东莞市“民生大莞家”作为新时代广东省东莞市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档升级的品牌项目,是东莞市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后,紧密围绕“人民满意”宗旨,深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举措。宝鸡市陈仓区探索出直办、代办、陪办“三办”服务的“123”工作模式,对政务服务的“三办”分类和针对性优化,有效提升了便民性和亲民性。

四、努力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各地注重发挥信息技术驱动作用,发挥社会各方作用,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途径新方法。如北京市朝阳区实施的“社区成长伙伴计划”是新时代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种创新机制,其主要通过构建社区成长“责任链”、 “机制链”和“服务链”深化现代社区治理系统设计、制度完善及陪伴指导等,从而助力超大城市诸多社区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在基层治理中从需求侧入手,利用大数据精准识别群众服务需求,构建起“区-街-社区”的三级微服务体系,同时充分调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社区治理,以科学研判居民需求,调配服务供给资源目标。宁波市江北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治理重心下移,强化街乡基层政权治理能力,打造部门联动,推动协同治理,形成系统联动,全面激活了数字协同治理作用,在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实现治理效能的提升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提出的“1134”社区工作法,通过智能服务平台的开发与推广,以及从居民精神需求出发所进行的“场景营造”,较好地平衡了技术的精细化与管理的人性化之间的关系。重庆市九龙坡区通过专项公益基金的形式,推动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的落地生根,注重链接和整合内外资源,在科学管理运营的同时,激发公益基金的自我造血能力,推动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持续良性运行。

五、着力破解时代提出的基层治理新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各地积极应对基层治理新形势新挑战,着力破解基层治理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如北京市昌平区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加强区域化党建调动社会资源、培育回天文化推动社区共同体建设、以优化民生服务促进公众参与等多管齐下的组合式举措,破解“回天地区”超大型社区治理难题取得显著成效。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打造“近邻社区”,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近邻文化”在新时代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传承与创新发展,为消解当下中国高速城镇化进程中“陌生人社区”的问题提供了一剂良药。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创新打造党建引领下的“六维双向融合”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为全国大型独立工矿区社区管理职能移交提供了有益借鉴。四川省汉源县将“地方求稳定发展、企业止经营亏损、移民谋生活保障”作为新治理目标,确立了“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协同”的资源配置原则,开展规范用电秩序专项行动,推动瀑电库区基层治理走出历史困境。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坚持源头治理,通过“堵”开具源头、“建”规章制度、“疏”办事路径和“优”服务机制四项强力措施着力破解社区“万能章”顽瘴痼疾,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多干事”的目标。

六、打造一支过硬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各地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如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探索建设具有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抓住了社区能力建设的关键和核心。通过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调动了社区工作者积极性。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办事处推行社区工作者“阶梯式”培养的新模式,显著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梯度推进了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基层治理中社区工作者的培育和提升提供了新的思路。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党中央擘画的宏伟蓝图,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新发展阶段基层治理新华章,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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