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演出买演出服租一天多少钱可以吗?

近日,一则关于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某大学学生会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数十件演出服,但在演出后却集体申请退货,引起了卖家的不满和质疑。此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有人质疑大学生的行为是诚信缺失,也有人认为这是跟风消费的表现。那么,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究竟是诚信还是跟风?本文将从道德、商业、社会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一、道德角度从道德角度来看,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的行为确实存在诚信问题。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基础,也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栋梁,应该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欺骗、不隐瞒、不作弊。而集体退货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原则,也违背了商业道德中的“客户至上”原则。大学生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会对自己造成影响,也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因此,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的行为,确实有失诚信。二、商业角度从商业角度来看,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演出服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特殊性。一旦穿过,就无法再次销售。因此,大学生退货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中的“客户至上”原则,也违反了“诚信经营”的原则。如果大学生想要退货,应该在购买前就明确告知卖家,并根据卖家的要求办理退货手续。否则,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三、社会角度从社会角度来看,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的行为也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跟风消费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跟风消费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尊重诚信原则和社会道德。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栋梁,应该起到引领社会风气的作用,而不是跟风消费。此外,大学生也是消费者,应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的行为,也会使得其他消费者受到不公平待遇,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综上所述,大学生网购演出服集体退货,既有失诚信,也不利于社会发展。因此,大学生应该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欺骗、不隐瞒、不作弊,尊重商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并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
山西某大学的退货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学生们集体购买表演服,但活动结束后却统一退货,让店家感到愤怒和失望。这一举动引发了网友们的不同观点和评论。有些人对学生们的退货行为表示批评,认为他们滥用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一些网友指出,为了区区几十块钱的商品,这种做法似乎有些不值得。尤其是作为大学生,应该更加注重个人素质和道德观念。然而,也有人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既然存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学生们有权利使用这个权益。他们认为责怪学生们是在道德绑架,并且商家应该为规定的存在负责。学校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并表示已经接到卖家的投诉。由于事件发生在学前教育学院,学校将与卖家进行协商处理。最终,卖家在个人媒体上发布了后续信息,表示与学校的老师取得了联系,并且问题已经得到和平解决,感谢大家的仗义执言。这个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消费者权益和道德观念的思考。虽然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否应该合理使用这个权益,还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在合理权益的基础上追求良好的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作为大学生,他们是社会的未来,应该注重个人素质的培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有担当、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希望这次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思考和关注,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起山西某大学的退货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个案,也反映出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念的转变和社会风气的变迁。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各种便捷的购物政策也在不断涌现,而学生们的退货行为似乎是这种趋势的一个缩影。然而,我们也应该思考,权利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的。虽然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这项权益。学生们将其用于小额商品上,无疑给商家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这种行为不仅缺乏对商家的尊重,也暴露了一些人对道德底线的模糊认识。我们不能将这一事件简单归咎于大学生们的品德问题,而应该从更宏观的角度思考。社会的价值观念在不断演变,商业伦理也在不断调整,我们需要共同探讨和建立更加科学、公正的消费准则。另一方面,教育也应承担起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的责任。大学作为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应该注重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道德底线。只有通过教育的力量,我们才能培养出有责任感、有担当的社会人才,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这起退货事件虽然引发了争议,但也给我们带来了反思和警示。我们需要更加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商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不仅在个人层面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也需要在社会层面加强监管和引导。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网友评论道:大家怎么看待学校的这次事件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苏月遮对这件事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上。其中反映出集体的“小恶”和道德的失守,对商业社会信用的伤害,后果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近日据报道,山西某大学搞活动,学生们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活动举办完学生们就集体退货。店家把这件事发到社交网站,晒出的截图显示,退单地址显示为山西一所学校,单价20元左右,店家怒斥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商家抱怨,退回来的衣服有穿过、洗过的痕迹,皱巴巴、汗味很重,总共约43单,只有三个人没有申请退款。公开信息显示,相关学校确实刚举办了文化艺术节,其中有一场健美操比赛,学生穿的是一款红色T恤,和商家晒出的购物记录相似。商家多方联系学生和学校等,后面诉诸网络。事情很简单,也并不鲜见。但无论从法理还是从情理看,这种行为都站不住脚:法律上看,民法典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学生将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退给卖家,也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款的电商条款。店家老板的货款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眼睁睁看着被“薅羊毛”,哪个做生意的不心疼?一些“玩不起就别玩”的风凉话,伤害商家利益,更伤害社会风气。这件事情最后以双方和解结束,但是这样一件法律清晰、道理简单的事情,还需要各路人士出来辩论了一大堆,本身就反映出了一些问题。那些支持买家的声音中,不乏“清奇角度”,说明仗着规则漏洞,一些人“有便宜必须占”的心态得到了放大,甚至引以为世间真理,失去了基本的是非观、正义观。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简单的道理不应该受到挑战。还有一些网友抓住了这些学生为学前教育专业的背景,认为他们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批评。这话不是没有道理。说学生们不懂什么是“七天无理由”,恐怕没人信,还是在抱着侥幸心理,试探商业社会对“小恶”的包容度,进而在这些小试探中,划定自己的道德底线。让商家动容的是,“唯三”没有退款的学生中,有个女孩不仅接了他的电话,还积极说服同学退款、向商家解释,说了很多话。说明有人意识到其中的不妥了,并且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在其他人打算蒙混过关的时候,他们“轴”了一下。他们拒绝当“利己主义者”,坚持做对的事,最后事件曝光后也就自然免于苛责,显现出克己慎独的重要性。对这件事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上。其中反映出集体的“小恶”和道德的失守,对商业社会信用的伤害,后果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演出服租一天多少钱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