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贷当中国美信用贷小‎贷挺受欢迎,具体优势体现在什么地方?

城市金融服务篇1新型城镇化重心是中小城镇新型城镇化着力于提升城镇化质量,而非盲目地扩大城市规模,旨在实现人的城镇化。从实现城乡一体化、保持经济增长、大城市承载力及中小城镇的外部发展条件来分析,总体上,新型城镇化应当以中小城镇为重心,不宜继续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中小城镇是实现城乡一体发展的必然选择。区域协调理论认为,包括城乡一体化在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本质是实现多区域的收敛性,即区域间经济差距的缩小或同步性。长期以来,我国呈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村经济发展显著滞后于城市,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经济差距在不断拉大,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元是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686元的2、2倍;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80元是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2253元的2、79倍;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是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的3、22倍,尽管近两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更快使得两者差距有所缩小,但是在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是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3、1倍。同时,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具备了大城市返哺中小城镇及乡村、工业返哺农业的能力,需要一种契机来推动这种反哺机制的实现。为了实现区域与城乡一体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务必要侧重于中小城镇的发展,以实现城乡差距的缩小和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的收敛性。发展中小城镇是目前经济增长最佳动力源。“出口、消费、投资”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出口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大幅度下降;前期政府为稳增长、保增长而主导的投资导致了大量的产能过剩,大城市的传统项目投资已趋饱和,新兴产业尚在培育阶段,继续扩大在大中城市的投资无异于饮鸩止渴;内需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但目前国内消费疲弱、内需不足。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收入增长的边际效应更高,中小城镇发展所带来的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将有效地提升其消费能力,释放其消费需求。而且,通过引导产业向中小城镇转移,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产业的升级改造,拓展和培育巨大的农村市场,促进中小城镇二三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因此,新型城镇化更应注重中小城镇的发展。中小城镇发展的金融供需中小城镇的发展与大城市一样离不开金融提供有效的支撑,尤其是信贷资金方面的支持,但与大城市在金融需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不同类型的银行在满足中小城镇各领域金融需求的意愿和能力上也不相同。(一)中小城镇发展的金融需求中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吸纳更多人口、吸引更多企业进驻、提升二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增强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这需要扩大城市规模、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意味着小微企业的数量更多,土地的集约化经营程度更高。中小城镇发展的金融需求主要集中在公共事业建设、农业现代化、小微企业和消费金融四个领域。公共事业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这些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大,不可能依靠政府财政的投入全部解决,即使一些项目吸纳民营资本的参与,也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银行的信贷资金将是满足公共事业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城镇化的推进势必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程度提高,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大量得以解放,土地集约化经营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需求迅猛增长。城镇化带动二三产业的发展使得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衍生的结算和信贷需求也必然增加,尤其是大量民营和个体企业的发展将衍生大量的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工作使得他们的收入水平的以提升,消费能力增强,同时,也必然产生住房、交通、教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需求,而且,他们的消费习惯也将逐渐改变,提前消费程度提升。由此,与新进城镇居民相关的消费结算与消费贷款业务需求也必然大幅增加。中小城镇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有限、偿还周期长等特点,这要求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甘于牺牲部分经济效益;小微企业、消费金融与农业现代化方面的资金需求都具有“风险大、收益高”的特点,而且,它们在中小城镇的金融需求占比更高,需要“专注小微企业、志在服务三农”方面的金融机构满足它们的金融需求。因此,从金融需求的特点来看,中小银行需要更好地为中小城镇的城镇化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二)中小城镇发展的金融供给我国金融服务在区域和城乡间表现出严重的不平衡,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重点区域和中心城市,银行业在大城市的资金投入、网点设置和经营权限更加充分,而对于中小城镇则普遍存在网点数量不足、资金投入少、经营权限较低。目前,为中小城镇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的村镇银行、农村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中小型银行类金融机构。尽管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也为中小城镇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是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分支机构通常只设立到县一级,即便如此也未能实现县域的全覆盖。未来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所能依赖的金融机构仍将是中小银行。从服务意愿和能力的角度来看,中小银行将为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支持。一方面,利率市场化趋势下,银行间同质化竞争的趋势将得以有效扭转,实施差异化的竞争不可避免,中小银行“做大”的冲动将得到遏制,“专注地方、深耕细作”是其必然选择。国有和股份制银行会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大城市和大企业上,而对中小城市所能提供的金融服务将是有限的;由于服务能力、议价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中小银行相对于国有和股份制银行处于竞争劣势,基于生存的压力,它们必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所在区域的中小城市和小微企业上,提供与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相关的金融服务的意愿更加强烈。另一方面,相对于国有和股份制银行,长期以来,中小银行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其所在的区域,对于中小城镇的经济发展状况、实际金融需求、小微与“三农”业务特点、居民的生活与消费习惯等具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理解,能够更好地为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提供咨询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开发出适合当地小微与“三农”相关业务的金融产品。从上述两个方面的分析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中小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与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匹配程度更高,能更好地满足中小城镇发展的金融需求。因此,在未来以中小城镇为重心的城镇化建设中,要构建以中小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以更有效的支持中小城镇的发展。构建服务城镇化的金融体系面对城镇化建设的巨大金融需求,当前中小银行所构成的金融体系不足为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撑。为此,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打造能够适应新型城镇化下中小城镇发展的金融体系。加强中小城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机构赖以存在和有效运转的基础。目前中小城镇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利于中小银行提供金融服务,譬如,与中小城镇金融服务密切相关的土地制度、投资环境、司法环境、信用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不到位;与中小城镇建设资金投放相关的信贷制度、激励与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等。因此,亟需各级政府推动与中小城市发展相关的各项改革,破除制度障碍,完善各种制度建设,做到强化地方政府金融意识、提高全民信用意识、依法维护银行债权,培养一种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中小银行更好服务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奠定基础。出台有效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涉及一般企业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通过建立企业发展基金、财政补贴、适当的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吸引企业入驻中小城镇,支持城镇居民和农民创业,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对在中小城镇设立一级分行的前三年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适当减免中小城镇与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营业税,给予微利经营和亏损机构给予适当的税收返还,成立政策性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中小城镇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基金等方面的政策,以引导和鼓励中小银行在中小城镇的业务发展。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统一的监管政策不利于引导中小银行落实“服务本土、专注小微”的发展思路,金融监管部门又必须制定并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鼓励中小银行积极投身中小城镇的城镇化进程。譬如,可以考虑在机构准入方面制定专门的政策鼓励中小银行下沉网点,提升县域和乡镇的金融机构覆盖率;可以考虑在存贷比、不良贷款容忍度等考核指标上为中小城镇金融业务提供一定的弹性,使得中小银行可以有更多的资金投向中小城镇,减少服务小微企业的一些顾虑;对中小银行在中小城镇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给予差异化的监管或适当的支持政等等。设立地方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小城镇的建设不仅需要中小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更需要以政府为背景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有效保障。通过成立地方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弥补市场机制下商业银行不愿意提供服务或无法覆盖的领域,为城镇化过程中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公共事业建设、吸引或承接产业转移等领域提供金融衔接。同时,地方开发金融机构的成立也实现了健全服务中小城镇的金融体系的目标。城市金融服务篇2在全球金融前后台业务加快分离与服务外包业务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北京金融产业发展正逐渐步入发展的快车道,201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838亿元,占全市GDP的13、34%,占第三产业的17、79%,金融业已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和龙头产业。但是,也应看到首都金融业面临着来自于国内外竞争日益加剧、金融服务外包体系建设滞后、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待改善等诸多严峻挑战。而加快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支持体系建设,必将为首都推动金融业发展、拉动内需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高端服务业层次发挥重要作用。昌平作为首都的城市发展新区和西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经济贡献率、产业结构层次,特别是高端服务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昌平应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加快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支持体系建设,明确提出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做大做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为首都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持,以尽快实现昌平建设“京北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一、问题提出及重要背景1、国家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战略加快推进2006年,国家为了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抓住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机遇,商务部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教育部,组织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千百十工程”。该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的基础上再翻两番。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武汉、大连、南京、成都、济南、西安、哈尔滨、杭州、合肥、长沙、南昌、苏州、大庆、无锡20个城市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入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试点。国家将在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实用人才培训、特殊劳动工时、金融体系支持等,把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作为推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为更好地表述和评价我国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发展水平,2009年10月,北京特华财经研究受北京市科委的委托,完成了《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报告》,在这份报告中,首次引入了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竞争力评价模型,来科学评价和分析我国服务外包发展的现状、特点和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并选取国家前两批命名的11个外包基地城市进行比较研究,北京在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综合竞争力中排名第一(见表1)。2、首都提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金融中心城市目标北京作为首都,是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和众多金融机构总部所在地。与此同时,北京还聚集了一大批与金融业务密切相关的国内外知名会计、法律、评估、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是名副其实的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目前,北京金融业在法人金融机构数量、金融资产总量、金融对经济的贡献率、单一行业对国税贡献率等四项重要指标均在全国排名前列(见表2)。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越发展,越需要金融的支持,伴随中国金融业进一步开放,金融体系建设将会日趋完善,我国的金融话语权将会日益提升,北京发挥国际金融中心作用的条件也日渐形成。目前,北京不仅拥有发达的高端金融产业,而且也拥有支撑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体系。2010年,根据伦敦金融城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北京已跃升为全球第16位(见表3)。为推进金融中心建设,2008年4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8]8号),明确提出首都金融业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即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同时《意见》还首次提出北京建设金融中心的“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空间布局规划,并从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快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等十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实施方案。因此,《意见》既是对首都金融业发展现状的总结,也是对未来金融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规划,是一个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纲领性文件。可以预见,《意见》的出台必将对首都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3、昌平提出“十二五”建设“京北创新中心”的战略举措“十二五”是昌平区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打造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高标准建设未来科技城,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昌平重点新城建设,是北京市委、市政府赋予昌平的重任。昌平拥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宝贵的科技教育资源和较为坚实的发展基础,经济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和城市服务功能也日益增强,大建设、大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在首都发展大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显现。“十二五”时期,昌平区将贯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按照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部署,从昌平的功能定位、基础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全区总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是集中力量建设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开放包容的京北创新中心。从首都对昌平的定位要求来看,既需要昌平承担起产业升级的重要功能,又赋予其生态涵养的重要职能。因此,建设“京北创新中心”,正是面对国际产业转移和技术革命的新形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具体举措和实践内容,是区域产业和人口高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的有效途径。在这样的背景下,昌平提出“建设京北创新中心”的概念,完全符合北京总体战略的要求,是全区适应首都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金融中心城市战略目标的具体行动,代表了建设昌平的先进理念和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既符合昌平当前的发展定位,也有利于昌平战略目标的实现。二、昌平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有利条件北京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不仅需要吸引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聚集,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更需要有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园区(或基地)。根据国际经验,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宽松优越的政策环境,符合需要的专业人才资源,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的产业发展基础,相对丰富的规划用地,优良一流的生态环境等。这些条件正是昌平已经具备的潜在优势,也是昌平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物质条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依托首都已形成的服务外包优势北京服务外包产业起步于1990年代,跨国公司在中国实现软件本地化时就建立了第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根据研究,北京市服务外包企业有4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行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年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龙头企业达20余家。2009年,北京实现服务外包收入10、5亿美元,占全国的13、6%。目前,北京已成为全国服务外包出口额最大的城市,其中金融服务外包约占40%,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ITO、BPO和KPO。1990年代以来,各大跨国金融机构纷纷将后台业务向印度、中国、菲律宾等低成本国家转移,这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国际趋势。2006年12月,中国全面开放金融业后,金融机构抢滩中国市场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北京作为国家金融中心城市,具备地理位置、交通通讯、政策制定、投资环境、专业人才等多方面的优势,正在成为跨国金融机构建设后台基地和业务外包进入中国的首选地之一。根据调研,截止2009年,外资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区域总部或研究中心的数量在全国位列第一(见表4),来京洽谈后台业务基地建设和外包业务也呈加速增长态势。这种已形成的首都优势,正是昌平建立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前提条件。2、昌平已形成的科技教育资源优势根据调研,目前,昌平全区有42所高校、106家科研机构,仅沙河高教园建成后,将有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外交学院5所部属高校入驻,计划招收学生约8万人,教职工约2万余人,设院系50余个,专业110余个。昌平还有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生命科学园、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小汤山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部级产业园区集聚了近2万名科技人员,形成了以能源科技、生物医药、现代制造和为生产服务为主导的产业体系。近几年,全区每年专利申请1500余项,专利授权700余项,2008年专利技术交易额突破34、6亿元。资料显示,昌平现有1个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的实验室,6个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昌平产业化基地,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部级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昌平基地。与此同时,正在开工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计划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农学院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研究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综上数据,昌平是北京科技教育资源最为丰富的城区之一,这是昌平建立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基础条件。3、昌平得天独厚的发展空间优势《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发展布局,昌平是西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的功能。《昌平新城规划(2005-2020)》将昌平的发展做了如下定位:“昌平新城是西部发展带城乡协调和经济增长的重心,疏散中心城产业和人口的重要区域;是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产业基地,引导发展高新技术研发与生产、旅游服务、教育等功能。在空间布局上由昌平组团和沙河组团组成。”在这一定位下,昌平构建了“两轴一带,多点一城”的区域空间总体布局。根据《北京“十一五”期间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昌平作为北京重点建设的新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生态环境,便捷的交通条件,集中连片待开发的规划用地,正是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潜在优势所在。资料显示,昌平生态环境优良,林木覆盖率为5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平方米,空气质量二级以上的天数全年达到了70%以上。昌平拥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境内有八达岭高速路、六环路、立汤路、京承高速路和京包高速路等多条高速公路,轻轨昌平线更是缩短了金融后台与前台的距离。根据研究判断,坐拥上风上水的昌平将会成为首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主要承接地。从这个角度分析,昌平昔日的“远郊区”,将变成“近水楼台”的外包产业前沿。如不“捷足先登”,将会丧失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4、昌平已形成的产业聚集优势产业聚集是指在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处在一个特定领域内相关的企业或机构,由于相互之间的共性和互补性等特征而形成一组在地理区域上集中的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产业集群现象。这些产业处在同一产业链上,彼此之间是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呈现横向扩展或纵向延伸的专业化分工格局,通过相互之间的溢出效应,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以及相关产业要素等资源能够充分共享,聚集的企业因此可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进而提高整个产业集群的竞争力。目前,昌平区产业集聚效应已初见端倪,比如,初具规模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生命科学园、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现代农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工程机械产业基地等部级和市级产业园区,聚集了15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如此,昌平还吸引了神华集团、国电集团、华能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移动等一批大型国有企业的新项目和研发机构。特别是近两年来,又陆续吸引了中国人保计算机后援中心、北京银行后援中心、泰康人寿郊区总部、华安保险北方总部和方正瑞信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后台部门来昌落户(见表5),这就为昌平建立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三、建立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的政策建议1、率先设立“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全球服务外包发展经验证明,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的发展与政府的扶持密不可分。比如,各国政府在承接服务外包转移中,纷纷制定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产业政策,规划和调整本国产业发展战略,出台外包企业金融、税收、基础设施、人才培养、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大力推动外包基地建设等。只有这样才能把国际外包产业带来的机遇与本国外包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将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提升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制定了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并分期规划了包括北京在内的部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北京列入国家外包基地城市以来,服务外包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目前尚未明确外包产业园区具体落地哪个城区(或园区)。这可以说是昌平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是在国家新一轮发展中,提升昌平产业层级的最佳选择。因此,建议昌平充分发挥潜在优势,抓住机遇,抢占先机,率先设立“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先既成事实,再谋求发展。2、成立“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专业人才是产业发展的关键,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更离不开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因此,建议昌平广招相关专业人才,成立“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亲自组织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成员单位可由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委、区建委、区商务局、区地税局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起草和有关优惠政策,组织协调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安排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牵头大型金融服务外包项目进园谈判和落户事宜,牵头开展金融服务外包园区的对外宣传、推介和国际交流等活动,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各项启动工作。3、制定出台《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制定优惠的政策,是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重要条件。昌平应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政策基础上,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出台更加可行的配套政策。在操作中,可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对入园企业在税收、土地、办公用房、外汇、融资、进出口、人才引进、电信资费等方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支持政策,特别是在对入园金融机构的延伸服务方面,要研究制定出更有创新性的支持措施。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北京市已出台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都金融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在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适用。4、研究制定《昌平“十二五”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技术含量高于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这样一个高技术含量的产业园区,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划来指导是难以实现的。因此,规划是搞好园区建设的前提和关键。为推动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建议将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纳入昌平“十二五”规划范畴,研究制定《昌平“十二五”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认真分析昌平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发展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业态目标。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实施步骤和实现目标的对策。在编制《昌平“十二五”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的同时,编制《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规划》。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发挥后发优势。因此,建议在《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中,对园区道路交通、网络通讯、电力供应、无线电干扰强度、自然生态环境、生活配套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以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为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进程,可以采取“边论证、边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理念,借鉴国际经验,引入符合昌平实际的开发模式,从而加快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进程。5、设立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基金借鉴国际经验,建议设立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基金,专门用于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日常管理、企业服务和对外宣传的相关费用支出。该基金首期可由区财政安排,之后可按照园区的税收贡献,从每年的财政收入中按一个固定数额或根据园区税收贡献增长速度确定一个递增比例,拨入昌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基金专用帐户,由指定部门或机构统筹安排使用。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是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其使用重点应放在: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善;加大园区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投入,积极与海内外金融后台机构和外包企业进行交流与合作;加快提升园区的形象和知名度;积极引进中外金融机构和跨国外包企业进入园区:向入驻园区的服务外包企业兑现各种奖励和补贴等。城市金融服务篇3【关键词】城乡 风险分担把重庆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是314总体部署的一大定位和核心内容,也是实现314总体部署目标的必要条件和必由路径,不仅对重庆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国统筹城乡总体战略的实施肩负着试点、积累经验、示范和带动的重要职责。笔者认为,城乡统筹的基础和重点是资源的统筹,即要打破城乡和区域界线,实现全市发展资源统一、有效配置,使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滞后和经济发展先进地区都能享有和获得公平的资源配置机会。因此,金融资源作为动员和分配其他社会资源的手段,应在城乡统筹中率先统筹,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一、金融支持城乡统筹的现实悖论城乡统筹的目标是实现城乡的全面和谐发展,但当前的现状是城乡发展严重脱节,农村经济发展远远滞后于城市。因此,面对此种局面,金融支持城乡统筹的首要任务应是着重支持农村经济,解决“三农”在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然而,当前却存在这样一个市场悖论:急需资金的涉农主体不仅很难得到外源性的融资支持,甚至还存在农村内源性资金外流的现实,金融资源紧缺仍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二、城乡金融市场割裂的原因以上悖论实质上是我国金融服务体系中城市金融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并行且不均衡发展的一大现实。笔者认为,此种现状是城乡二元结构下金融服务主体市场化进程中理性选择的结果: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牢固的城乡二元结构格局将市场割裂为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且严重脱节、不均衡发展,该局面导致市场化的金融服务主体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机构向城市收缩,金融资源向相对收益高、风险低的城市市场集中。三、构建城乡统一金融市场的构想如何构建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重点仍在“统筹”二字,即要实现城乡金融资源配置的统筹,打破城乡割裂局面,构建城乡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重点不在于增设多少专门为乡村服务的金融服务机构,而是政府应主导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垫高农村金融市场,使农村金融市场和城市金融市场接轨,使全社会金融资源能在城乡统一市场上实现市场化配置。(一)打破人为割裂城乡金融市场的观念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由来已久,且在客观上催生了与之相对应的城市金融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界和学术界已习惯于将基于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服务体系作为一个独立分支进行研究,并将金融机构划分为城市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这种简单划分的作法,无疑是对城乡金融市场割裂并行的默许和支持,不仅不符合我国城乡结合类金融机构业已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国情,也不利于城乡金融市场调控与发展的政策研究与机制设计,与城乡统筹的出发点和目标相悖。因此,应打破这种人为割裂城乡金融市场的观念,将思想从单纯、割裂地研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机构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致力于构建城乡统一金融市场。(二)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金融支持城乡统筹面临市场悖论本质上讲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因此,建议政府应予以适当干预,但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政府应在构建城乡统一金融市场过程中起基础性、导向性作用,而资源配置的主要功能仍应由市场完成。形象地讲,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垫高农村金融市场使之和城市金融市场接轨,工作在台面以下,而台面以上的工作交由市场完成。(三)政府主导建立收益补偿机制以垫高农村金融市场投资预期收益率低是农村、农业项目对市场投融资主体缺少吸引力的主要原因之一,政府应针对性建立相应收益补充机制,适当降低项目投资成本、提升预期收益水平,增加市场投融资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政府根据项目投资回报期、预期收益水平有区别地给予投资商一定的土地优惠政策、财政优惠政策或税收优惠政策;对涉农借款费用给予政策性补贴,以发挥国家财政的金融与经济结构调整作用等等。(四)政府主导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以垫高农村金融市场第一个层次是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农业生产高度的自然依赖性是金融机构风险的最大来源,健全的农业保险体系将起到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的作用。政府应加大政策性保险的投入,并鼓励和扶持商业保险进入农业产业化、种养业等领域,积极开发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保险新产品。第二个层次是建立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以政府出资兴办农业担保机构为主,以财政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为基础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企业、农户互助型担保机构为补充,形成担保形势多样、担保渠道多元的农业贷款担保体系。第三个层次是建立城乡统筹风险基金。转换政府投资模式,减少对可商业化项目的直接投资,转而建立城乡统筹风险基金,用于对市场化城乡统筹项目的风险分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五)探索城乡统筹中“项目组合”融资模式创新我市在推进城乡统筹过程中,势必涉及数量众多、大小不一、收益不等、风险各异的基础设施项目、工业产业项目和农业产业项目,对这些项目中的单个项目而言,收益和风险的不确定性、波动性是比较大的。但是,根据大数定理,如果有选择地将其中一部份项目组合起来,那么收益和风险将趋于确定。因此,我们可以基于“项目组合”,探索一种适应城乡统筹的新型融资模式。“项目组合”融资模式的主要思路是:政府主导建立项目组合的管理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挑选一批预期收益和风险各异,相关性低甚至不相关、负相关的拟融资项目形成“项目组合”。一方面对“项目组合”中单个项目招标、招商确定投资商;一方面通过城乡统筹风险基金、担保或保险等方式对“项目组合”进行信用增级,并以此向市内、国内,甚至海外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融资。城市金融服务篇4过去的30多年,我国城镇化以超大体量实现高速发展,走完了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上百年甚至数百年才实现的城镇化发展历程,成就卓著、世所罕见。但传统的粗放式城镇化模式弊端重重、不可持续,走以人为本、城乡互动、产城融合、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已成为重要的战略选择。与过去相比,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的金融需求有以下鲜明特征:一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多元化。新时期城镇化不是简单地增加城市人口比例和扩张城市规模,而是在产业支撑、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是一项涉及多类经济主体、多种经济活动的系统工程。城镇经济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金融需求的多层次、多元化,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需求具有大额、长期的特征;城镇新兴产业与成长性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城镇小微企业与“三农”融资需求具有规模小、频率高、时间急的特征;就业、创业等民生领域融资需求则主要以小额、低成本为特征;城镇居民还有投资理财、资金汇兑等各类综合性金融服务需求等。从金融供给看,各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业务模式、产品服务等方面存在趋同问题,不能完全满足各类城镇经济的融资需求。二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公益性。新时期城镇化离不开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需要加强城镇交通、能源、供水、通信、文化娱乐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城镇公共服务。这些项目都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公益性大于盈利性,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部分基础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目前,我国金融组织体系以商业性金融为主体,追求盈利性、安全性与流动性间的平衡,对公益性项目的支持能力相对较弱。三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均衡性。新时期城镇化既不能片面发展大城市,也不能盲目发展小城镇,需要走均衡发展道路,推进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城镇,迫切需要增加中小城镇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加大对中小城镇的资金投入。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在城乡之间布局失衡,金融机构网点设置、人员配备、信贷配置等都向大城市集中,在欠发达县域和小城镇的配置不足,大量县域资金流向大中城市,不能完全适应城镇化均衡发展的要求。四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差异性。城镇化建设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就难以发挥自身优势。新时期的城镇化不是规划趋同、千城一面的城镇化。城镇特色不同,其金融需求必然存在差异。如以消费为经济模式的城镇的金融需求必然不同于以生产为经济模式的城镇;以农业为特色产业的城镇必然不同于以工业或以服务业为特色产业的城镇;以内需为主要增长动力的城镇也必然不同于以外贸为主要动力的城镇,等等。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特色化,也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完善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建议1、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协调政府应该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和协调,促使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部门从城镇化建设大局出发,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积极推进我国城镇化顺利向前发展。政府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手段,根据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城镇发展规划确定相关投融资计划,做到循序渐进,有的放矢。政府还应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制定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准确反映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为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提供参考与保障。政府应协助金融机构把好信贷风险关:首先,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其次,把好贷款发放关;最后,把好贷后管理关。2、加快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交通、通信、环境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性基础建设和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性基础建设,这两类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耗费巨大的资金,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是很难解决的,因此必须积极探索金融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来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城市金融服务篇5[关键词] 城市商业银行;转型;临挑战及应对研究[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一、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成效显著(一)金融地位上升,成长性良好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银行市场规模日益壮大,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中央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33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内的强大的金融团体。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情况表(2003-2014年)统计,从2003年底到2014年底,城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由1、5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占当年银行总资产的比例由5、3%增长到10、5%。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季度情况表(2015年)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超过20万亿元,占比10、74%,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地位逐渐抬高。银行业各类金融机构在2015年前半年比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在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别增长18、26%和20、7%,居银行业各类金融机构首位,显示出相对良好的成长性。(二)创新完善服务渠道,寻求有特色,有差异化的经营道路初露端倪很多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开拓渠道,构建出线上与线下、传统与新型相融合的多元化服务模式――青岛银行推出“E智青银”,升级电子银行,推出新一代网银;汉口银行、金华银行引入社交媒体,推出微信银行;南京银行与江苏有线合作推出银广通,可在电视上购买理财产品等。截至2014年底,共有14家城商行推出在线直销银行,占同期全国推出在线直销银行的18家银行的78%。城市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合作已逐渐深入。“服务地方、服务市民、服务中小”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初始市场定位,伴随新经济的变革,很多城市商业银行开始寻求差异化经营战略,比如郑州银行定位于商贸物流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专家和精品社区银行,哈尔滨银行重点突出对俄金融业务,威海市商业银行专注对韩特色服务等,城市商业银行的差异化特色经营道路已在路上。二、新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一)经济下行压力不容忽视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风险释放的新阶段,近年来经济增速持续回落,鉴于目前的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环境,预计整体经济短期内仍将延续低位运行。受经济下行影响,城市商业银行的税后利润增长率也呈现逐年下滑态势,凸显出经营的压力。据银监会数据统计,从2010年底至2014年底,城市商业银行税后利润增长率分别为55%、40%、26、5%、20%、13、3%,呈现出逐级回落态势。(二)行业门槛降低,直接融资比重趋势向上,竞争压力增大1、竞争主体多元化。随着社会发展变革,金融行业也随之发生了很多变化。银行的行业门槛快速下降,目前民营银行已成立多家,互联网金融也到处开花,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使得银行的竞争持续升温,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压力日渐加大。2、直接融资比重加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据统计,从2003年到2014年间,人民币贷款在社会总融资中的比重从2003年的80%下降到2014年的59、4%,平均每年下降约2%。从2007年到2014年,我国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从8万亿元到12万亿元,人民币债券存量从12万亿元到36万亿元,债券市场规模呈现出加速态势。直接融资的比重逐步加大是我国金融业的大势所趋,无疑会对传统的银行业务带来压力。(三)利率市场化改革促使城市商业银行改变传统业务模式放松或完全放开对利率的管制是市场化的必然要求,目前多国已经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而在这个过程中,各国均出现了由传统“存贷差收入”向“业务收入多元化”的转变。2015年5月10日,我国再度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5倍,利率最终完全市场化已指日可待,城市商业银行依赖传统的存贷利差收入时代已然结束,如何摆脱依赖存贷差收入的局面,开拓出更多的盈利渠道,是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课题。(四)互联网金融的渗透对城市商业银行构成交叉竞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然如火如荼。第三方支付,众筹、P2P、互联网理财等诸多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和发展,给传统银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压力。微众、网商银行的开业标志着互联网银行正式步入行业领域内部,微众银行的服务对象定位为“工薪阶层、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普罗大众,以及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显然,其客户定位与城市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有很大程度的重叠交叉。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深入普及,互联网金融与城市商业银行的交互渗透会日渐明显。三、城市商业银行顺应新趋势的发展转型(一)目标定位明确城市商业银行经过近年不同程度的发展,已经出现行业内部分化现象。已经上市A股的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在港股上市的4家城市商业银行因为率先增资扩股,资本实力相对雄厚,业务也相对多元综合,与那些仍旧集中在本地域发展的小型城市商业银行的目标定位理应存在差异,各家城市商业银行需要将发展的规模、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权衡清晰,根据自身的实际资源情况和优势所在,确定差异化的目标,突出重点业务,树立自身品牌。(二)考虑引进优秀的民营资本在2015年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年会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曹宇提出要积极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针对当前城商行普遍存在的资本补充压力,支持银行通过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大多城市商业银行立足于本地,引入优秀的本地民营企业入驻,一方面作为优质股东可以提升银行的经营品质,另一方面作为重要的客户源,也会给银行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三)大力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大多城市商业银行均有不同比例的政府持股,在经营发展中不同程度地受益于当地政府的扶持。融入当地主流市场,与地方经济发展重点相适应,参与构建区域性的金融服务网络和金融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是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重点,同时也是城市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担当。(四)加深与互联网合作城市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合作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开放融合的时代,互联网企业在业务响应速度、服务灵活程度等方面具有优势,城市商业银行可以考虑与成熟的互联网企业结合,在品牌管理、营销推广以及客户服务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比如可以选择将部分非核心增值服务通过合作外包的形式交由专业的互联网公司运营,服务于银行主营业务发展,帮助银行发现更多细分市场,挖掘潜在用户,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对于核心支付业务,可以有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和智能终端为代表的新技术,积极推动支付模式创新,以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为突破,重塑银行核心支付地位,建立产业链融资体系,帮助城市商业银行提供主动性更强、综合化程度更高的金融服务。(五)发挥线下资源优势城市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借助互联网寻求线上机会,切实增强发展电子商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发挥本身原有的线下渠道优势,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友好的面对面交流机会,发挥优势,凝聚助推城市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经营、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展“门店”和“社区中心”等创新方式来推动业务的全面开展。(六)提高主动负债管理能力城市商业银行除了继续加强传统存贷差业务之外,要主动开拓渠道,将吸收各种非存款资金的业务扩大,提高主动负债业务管理能力。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主动型负债业务主要分为短期借入资金和长期借入资金,短期借入资金业务包括同业拆借、回购、向中央银行借款、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等;长期借入资金业务主要是指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来借入资金。2014年,有15家城市商业银行发行了同业存单,近10家城市商业银行发行了金融债,体现出城市商业银行主动负债理念的落实。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将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主动负债机制。动态资产负债表的管理能力将是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之一。(七)延伸产品线围绕人们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城市商业银行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互联网工具,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延伸产品线,将金融服务逐步延伸至泛金融,建立金融和产业融合的系统服务体系,增强对经济发展的全面服务能力。城市金融服务篇6与此同时,作为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应以怎样的作为来助力新型城镇化发展,也是摆在我们金融从业者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新任务。因此,从人口转移的角度关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特点及对金融的需求,剖析新型城镇化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并就涉及经济金融政策与实践方面提出相关建议,能使金融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新特点引发新需求当前,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融入”意识强烈,其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增多。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批批的进城务工人员离开了农村老家,投身到了城市的发展建设中。进城务工在改善他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给他们以全新的理念——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城市需要他们,他们同样也需要城市。所以,新生代务工人员不再局限于城市赚钱、回村消费,举家进城并成为其中一分子已经成为他们的奋斗目标。显然,推进城镇化发展已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城市生活的高频率快节奏,也影响着城市新居民的生活与消费方式,对方便快捷的ATM、银联卡、网上支付等金融业务的需求很快便会成为必然。新转移人口既要安居又要乐业,这对金融业的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城镇化、新转移人口的安居乐业意味着一方面要加大基础设施如住宅、学校、医疗机构、公共设施等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业扶持力度。这些基础设施项目除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必不可少。而与农村新转移人口就业与创业休戚相关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业的发展更是离不开金融业的信贷支持。金融业只有因地制宜,提供相宜的金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才能适应城镇化建设的需要,达到双赢的目的。所以,城镇化建设使金融业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对金融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同在,关键在于如何定位与把握。新转移人口将更关注户籍与农村,金融业应从中找准切入点。从当前现状来看,城市户籍大多与住房、就业紧密关联。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农村新转移人口市民化,除必要的政策外,他们自身及与其相关的产业依然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农村土地承包转让等流转过程中同样如此。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即便有政策倾斜,农村新转移人口也不得不面对城市生活带给他们的高成本,或是在城镇创业所需要的高投入——因为市民化的目标所在,他们只有“痛并快乐”地承受。基于构建和谐社会及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的需要,金融资本应适时介入,争取让每一位有金融需求的客户,都能享受到充分的金融服务,及时缓解他们的资金压力,为让他们更好地融入新城镇排忧解难。新人口存在新问题新转移人口的加入使得城镇金融需求的主体结构发生变化,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及相关产品有待细分或重新定位。在人们的潜意识中,金融业务大多是与有钱人联系在一起的。而在由城镇化推进的新经济时期,新转移人口因面临着更大的资金压力而成为金融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由于新转移人口增加而带来的住房及社会基础设施的不断扩建、中小(微)企业的长足发展等都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针对性较强的金融服务。同样,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主体在不同时期也会对金融服务提出多元化的要求。所以,金融机构只有时刻关注客户群体的变化,不断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才能实现共赢。新转移人口自身物力与财力有限,未必能契合与满足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必要条件,从而很难甚至是不能获得信贷支持。农村新转移进城人口在住房就业等方面向城镇化融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困难等问题,而像住房按揭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城镇商户贷款及普通贷款等,又都会要求提供收入或资产证明、保证担保人、抵(质)押物等。这些要求本是金融业务防范风险所必要的,但同时也会给农村新转移进城的人员带来很大不便。新转移人口金融风险意识不强,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弱,不利于他们有效享受金融服务。随着经济发展竞争的加剧,金融机构推出的业务形式及开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不断变化,加之金融业务人员的强推销,让本就金融知识匮乏的农村转移进城人员更是不知做何选择。即便是因需要而成为了金融机构的新客户,大部分的农村转移人口仍然对信用卡、网上银行、理财产品等部分金融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认识不到位,对其可能带来的损失也缺乏必要的承受能力,进而给日常生活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新对策以及新建议为了在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发展中更好地发挥金融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五方面“破题”: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营性金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服务格局,发展壮大地方股份制银行,加快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证券、保险、信托公司等应将金融服务从大城市延伸至中小城镇,为城镇经济主体提供证券投融资和保险服务。有效分析市场,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有效的市场分析更有利于金融业的长足高效发展,也有利于金融弱势群体有效享受金融服务。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需要,定位好自己的客户群与主打业务,尽量采取差异化的战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方向,细分客户、找准主要的客户定位,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格局。创新金融产品,以专业化的水准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高效性。针对不同的消费主体,量身打造适宜的金融产品是金融服务专业化的表现,也是适应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提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的主要思路。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把适合的金融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客户,让有金融消费需求的不同层次的客户,都能享受到高效的金融服务。城市金融服务篇7关键词:城乡统筹;金融服务;金融创新一、引言《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指出,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河南省城镇化率仅为38、8%,落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近11、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占45%,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5523、73元,是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约三分之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悬殊,二元化格局依旧显著,推进中原经济区城乡统筹发展,形势艰巨,意义重大。统筹城乡发展要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促进资本、人才、技术、土地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城乡流动与优化配置。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行业,也是服务业中的新兴产业,城乡统筹发展需要有现代金融的强力支持。培育一个创新、竞争、多层次的城乡金融体系,形成城市和农村金融分工协作、和谐共生的格局,是推进中原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支撑因素。当前,金融在支持中原经济区城乡统筹发展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金融市场体系的城乡二元差异。(一)城乡金融市场主体差异中原经济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农业生产经营多以家庭为单位,形成了农业地域广阔、农村人口分散的局面。相比城市多元化、竞争化的金融市场主体,农村金融市场主体较为单一,主要是提供资金信贷的银行机构,村镇银行还处在试点发展阶段,其他金融市场主体如证券经纪公司、农业保险公司、信用担保基金和农村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尚未得到有效发展,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特点的商业性金融发展滞后。(二)城乡金融产品和服务差异在推进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市金融业态齐备,服务网点密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活动的规模和密度都低于城市,短期货币信贷产品多,中长期金融产品少。在商业利益导向下,金融机构发展农村业务和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动力不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产生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农民享受的金融服务远低于城市居民,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融资可得性也远低于城市经济。(三)城乡金融市场融资机制差异农村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缺乏引导城市金融资源流向农村的有效体制机制。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不愿向缺乏抵押担保的农村经营主体提供贷款。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对农村信贷市场产品和服务方式产生了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受到单纯依靠信贷市场融资的限制,需要在融资机制方面进行金融创新。(四)城乡金融生态环境差异城乡信用环境和征信体系差别较大,农村地区金融中介机构发展相对滞后,广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金融的认识和自身金融意识还比较薄弱。涉及农村金融的法律规范不健全。农村征信体系没有整体建立。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无法在市场中自由流转和交换,限制了农村金融发展的信用环境。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以产业集聚区为承载的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实施,还是以现代规模经营和科技投入为特点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都大大超过了原来既有的规模。同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国内市场消费需求,促进城乡居民创业兴业,培养信贷消费模式等都将产生巨大的金融需求。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和促进作用。二、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关键是要在发展过程中拉长农村金融这一“短板”。在农业不具备比较收益优势的前提下,需要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促进城乡各种要素资源进一步优化互动。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但困难孕育着机遇,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完善城乡金融市场体系、创新金融组织和产品服务及提升服务运行功能提供了历史契机。第一,从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上,构建一体化的金融市场来有效整合城乡金融资源。要消除金融市场的城乡分割,改变金融机构将大量农村存款资金转化为城市信贷的现状,为资金与资本的双向流动提供基础平台。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且能和城市对接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尤为迫切,要发展和健全适应不同地方实际、分工合理、层级完善、兼顾商业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第二,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增强金融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经营风险规避和化解功能。中原经济区的农业发展事关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农业现代化的建设应依托金融保险市场降低和化解市场风险,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城市金融服务篇8(一)出台金融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晋城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向全市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晋城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五年规划》、《晋城市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增强金融合力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意见》内容涉及金融市场、金融生态、金融改革、金融基础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各个方面,明确了晋城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总体目标,积极探索了晋城金融发展的自主创新之路,保障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二)金融机构种类增加、规模扩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发展势头良好“十一五”期间,随着晋城市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晋城市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基本形成了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各类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型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十一五”期间新成立2家村镇银行(陵川太行村镇银行和泽州浦发村镇银行)、1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全市第一家财务公司―晋煤集团财务公司。二是部分金融机构实行了改革和改制。2006年1月,晋城市商业银行在晋城市内8家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并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底,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城办事处在原信用合作办公室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代表省联社管理信用社的各项工作,随后取消各乡镇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实行县(市、区)联社一级法人管理体制。2008年3月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分行成立。三是加大了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引进力度。“十一五”期间,晋城市成立了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的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了晋城市金融体系。“十一五”末,全市共有银行类金融机构15家,营业网点480个,其中管理机构2家,政策性银行1家、中资全国性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2家、地方性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社1家、村镇银行2家;非银行类金融机构1家;非金融机构但从事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14家。保险公司20家(包括财险公司13家、寿险公司7家),营业网点177个;证券公司3家;期货公司1家。“十一五”期间,晋城市金融业增加值所占比重提高,五年来晋城金融产业增加值共增加19、15亿元,年均增长29、22%,“十一五”末,晋城市金融产业增加值达26、9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7%,较“十五”末增加1、2个百分点。(三)金融总量稳步增长“十一五”时期,晋城市金融业发展迅速。从银行业看,“十一五”末,晋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324、93亿元,五年来,全市各项存款增加820、47亿元,年均增长21、3%,增量分别是“十五”和“九五”时期的2、64倍和8、35倍。“十一五”末,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22、92亿元,五年来,全市各项贷款增加300、72亿元,年均增长18、7%,增量分别是“十五”和“九五”时期的4、19倍和7、98倍。“十一五”时期,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增加1、6亿元,增长近5倍,年均增长49、35%。从证券业看,“十一五”末,证券业共有开户股民近3万户,入市资金达40多亿元,分别是“十五”末的6、2倍和10、97倍,年均增长57、8%和81、99%。从保险业看,“十一五”末,晋城市保险业保费收入为28亿元,是“十五”末的3、33倍,年均增长27、23%。各项赔款支出为5、2亿元,是“十五”末的2、92倍,年均增长23、91%。(四)信用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以来,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协同各部门在完善全市信用体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尤其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农户贷款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一五”末,全市共完成4291户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工作,其中146户企业已取得银行融资4、11亿元。与此同时,晋城市还积极推动信用农户及信用乡、村建设,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十一五”末,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共为16、29万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对16、35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其中9万户获得贷款,贷款余额为34、7亿元,累计发生额为64亿元。(五)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升“十一五”时期,晋城市银行信贷质量显著提高,银行业发展实现“双高一低”,即高增长、高利润、低不良贷款率。“十一五”期间,晋城市银行业税后净利润由8384万元增加到13、26亿元,年平均增速为73、64%。“十一五”末,晋城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2、62亿元和6、2%,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从“十五”时期以来一直保持下降趋势,2000年末为37、35%,到2005年末下降为10、10%,为全省最低,到2010年末下降到6、2%。(六)加大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持“十一五”时期,晋城市金融业务领域不断拓展,金融产品丰富多样。晋城市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市工商银行推出了“网贷通”,建设银行推出了“速贷通”、“成长之路”,交通银行推出了“展业通”等产品和业务,市商业银行推出了“50万元以下微型企业贷款系列产品”并启动了“100亿小企业信贷工程”,为晋城辖区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有效缓解了融资难问题。除传统的存、贷、汇等产品外,各种理财、中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等产品和信用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发展快速。“十一五”时期,晋煤集团和兰花集团共发行55亿元短期融资券和30亿元5年期中期票据。“十一五”末,晋城市各金融机构共发行对公和个人理财产品300余种,发行额超过180亿元。“十一五”末,晋城市各金融机构信用卡累计消费额达到 15亿元,有力地拉动了全市个人消费贷款的增长。同时,晋城市大小额支付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实时支付的高效资金支付格局,加速了资金周转,满足了全市各种经济活动支付的需要。二、“十二五”时期晋城市金融业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金融业通过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到2015年末建立起种类齐全、分工清晰、定位明确、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金融组织架构,地方金融机构基本达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要求,使金融业成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融资和服务功能相统一的重要产业。到“十二五”期末,晋城市金融业发展将实现如下目标:全市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40亿元,在全市GDP中的比重约为7%;全市各项存款达到2700亿元,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4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全市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200亿元,比“十一五”期末增加700亿元,年均增长18%;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达到25%,盈利能力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实现利润争取突破30亿元,银行业不良贷款率降至5%以内。三、“十二五”时期促进晋城市金融业发展、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主要措施(一)充分发挥央行窗口指导的作用,加强政银、银企、银银之间的协调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指导,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打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政银、银企关系协调,充分运用各种分析会议、银企洽谈会、业务指导等多种窗口指导方式和其它货币政策工具,积极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制定晋城市金融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和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及激励措施,协调银银之间在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开展等方面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引导金融机构抓住此次我省被确定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大好机遇,结合我市产业政策调整规划,切实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工作,加大对农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做好金融支持。(二)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发展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尚未在晋城市设立机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来我市发展。加大引进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中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工作力度,实施有利于银行落户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以引进为主,组建为辅的原则,引进和组建住房储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等专业化金融机构。二是重点扶植和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首先,整合地方上现有金融资源,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通过增资扩股、联合重组等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使之进一步做强做大,并鼓励地方性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其次,积极创造条件,在现有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的优势,增强其在涉农金融中的作用。最后,大力鼓励和支持适合城乡小企业和个体作坊、商户需求特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通过增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构建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户服务的新型金融体系,增强对晋城经济发展的助推能力。三是规范发展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加强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建设,完善和发展证券投资咨询、保险经纪、、专业理财服务等机构,培育和完善运行高效、服务规范、种类齐全的组织体系。要发展符合国家要求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形成规范的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发展金融咨询、现资银行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推动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和消费信贷服务机构的发展,并提升其专业化服务水平。要发展信用调查评级机构,引进外资信用评级,发展中外合资合作信用评级机构。(三)培育良性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一是优化银行信贷市场,充分运用信贷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和国家重点扶持领域和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要支持煤炭、煤化工、电力、冶铸、建材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支持绿色产业、环保产业、再生资源产业、旅游产业等新兴产业以及传统商贸业的发展。贷款注重向科技型、再就业型的中小企业倾斜,努力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需求。要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满足农民春耕、夏种、秋播的资金需要,支持多种经营、经济作物、高效优质产品发展,促进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稳妥推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二是银行业应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扩大融资,增加产品,实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引进基金投资、创业投资、权益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要通过国内主板、创业板、债券等多种通道,培育和推进晋煤集团、沁和能源等企业的上市步伐,增加上市公司数量,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晋煤集团、兰花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和企业债券开展融资。除一般意义的贷款业务外,还要创新信贷服务项目,开展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代企业发行债券等业务,创造条件吸引异地商业银行来晋城投资。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支持建立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的小型金融机构,在划定界线、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实现民间融资的规范化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充分发挥其在城乡经济发展中的补充作用。(四)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一是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的大金融稳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综合监管,形成良性互动,严控银行、保险、证券交叉性风险。二是建立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定时定向报送制度。继续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防控预案,形成迅捷高效的风险通报和信息传递网络,增强化解系统性风险和处理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妥善做好有关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保持辖内金融秩序稳定。三是加强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建设,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密切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逐步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内部控制、社会监督、政府协调五位一体的金融大监管体系。(五)构筑和谐的社会信用体系将分散在金融、工商、税务、社保等职能部门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整合成一个高效的跨部门的统一信息平台,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评级机制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征集、评估和使用的网络化。研究和探索建立社会基础信息中介体系,鼓励发展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建立健全金融参与者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机制。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精神,推进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农户、信用村镇建设,努力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加强与司法、国土、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合作,依法惩治不讲信用、破坏信用行为,增强金融诉讼案件的公正性,提高执行效率,维护金融机构、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以政府信用为保障、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写作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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