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简短书评》中的主人公塑造的怎么样?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二次血第一次:因为乡里人的话好奇而去卖血,娶了许玉兰第二次:为了给被大儿子一乐打破头的方铁匠的儿子赔偿去卖血(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是何小勇强奸许玉兰有的)第三次:为了给和自己有过一场交欢摔断了腿的林芬芳买补品去卖血第四次:人民公社以后,三年灾荒为了让家人吃顿饱饭去卖血第五次:为了让一乐在乡下过得好些能早点回城去卖血第六次: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去卖血第七~十一次:为了给得了肺炎的一乐治病,在一个月左右卖了五次血第十二次:他老了忽然有了想卖血的冲动可血头说他太老了,看不上他的血了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底层人民,为了家庭作出了如此牺牲,甚至为了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是他男人尊严耻辱的孩子不顾生命危险的卖血救他,也许余华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平凡但伟大的男人,他的一生没有什么大作为,可为了家庭付出了超乎常人的心血;生命是平等的,这又或许是余华想表达的另一层意思。许玉兰和许三观的一辈子也是充满了戏剧化但又现实存在着,从一开始两人结合时的平淡到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后大庭广众与许玉兰对骂然后和林芬芳搞了一次被许玉兰广而告之,他们两人身上十分明显的小市民气息,也正因为有了这些气息让整本小说显得并不高高在上,充满了生活气息结尾两人斗了一辈子终究还是相伴了一辈子,所有的棱角都被磨平,只剩了和平与平静。这就是生活,这才是人生。平平淡淡才是真。余华的作品文字都十分朴素糙实,能够让人感受到最直接的冲击,故事长却并不拖沓,平凡又让人感觉荡气回肠。这便是他的文字的魅力所在。以上文字纯粹是个人感受,若有不足请指正,作为第一次回答的知乎新人有些小紧张嘿嘿。现在高三学业也挺繁重的,偶尔来知乎逛逛也是挺开心的事情嘛。昨天发现评价《第七天》的人不多诶,等有时间我来评评《第七天》。不算是余华特别出名的代表作,但是另有一番滋味。书的扉页有这样一句话:“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归根究底,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依旧是余华的风格。就是因为这句话,我蹲下身,从架子的最低一层取出了这本书。01血·泪·尊严作者说:“现实,这个词让我觉得有些狂妄,所以我退而求其次,这里面写到了平等”。可许三观追求的平等是什么呢?在许三观心里或许有一杆秤,人们所有的行为变化、情感变化可能都是为了维持内心那杆秤的平衡。而让这杆秤持平在许三观的理解中,或许就是一种平等。
“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当许三观的生活变得糟糕时,他心里的平衡被打破他要换回他的尊严他要去卖血。起初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强壮有力气的小伙子,青年的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遇上了同去卖血的阿方和根龙,遇见了李血头,知道卖血前要喝足了河水把“尿肚子”撑起来,知道了卖血后要吃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从此,卖血,成了许三观生活中执着的信念。第一次卖血的钱他用来娶了妻子许玉兰、第二次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他要去赔偿,邻居间的流言使许三观认定大儿子一乐并非自己亲生,为了扳回心里的不平衡,“报复”妻子,他又为了已婚的林芬芳卖了一次血.....许三观时不时表现出他愚昧的思想观念、荒唐滑稽的行为举止、人性中自私自利的一面。但再小的人物也有对生活的向往,也有人性共通的东西。他要去卖血,他要让全家人生存下去,要熬过一场场灾祸。三年自然灾害,家家户户没有粮食了,看着家里的人一顿顿喝着越来越稀的玉米糊,他卖了血带着家人吃了顿面条;为了让儿子尽早从生产大队调回城里,他卖了血摆了宴席请生产队长吃饭;第六次卖血为了给儿子治病,辗转多地,结识了年轻人来喜来顺,告诉他们“卖血的诀窍”。犹如开篇阿方和根龙告诉青年的许三观:血就是力气,是钱,是可以源源不断地来的。只要卖血后可以吃上一盘猪肝、喝一碗温黄酒....那时阿方的身体败了,根龙也死了。可许三观在大哭了一场之后,还要去卖血。
血,是许三观抵御生活苦难的筹码,是卑微的希望,卖血,是许三观用来对抗生命不幸的方式,是他生活的信念。这就是余华的风格,余华用文学的眼睛探求历史现实中不同时期小人物的苦难和荒诞,以及身上那些卑微的闪光点。02人情余华写小人物,写其卑微、写其穷困、写其苦难。也写人性、写人情。在第二十五章里,文革时期妻子许玉兰被人贴了大字报,说年轻的时候是个妓女,因而被揪过去天天开批斗大会,剃了阴阳头,一站就是一天。三个儿子或多或少都想和母亲“划清界限”,许三观只好自己偷偷给妻子送饭。 “许三观将饭放在一只小铝锅里来到大街上,很远看到许玉兰站在凳子上,低着头,胸前挂着木板,头发长出来一些了,她的脊背弯得像大字报上常有的问号一样,两只手垂到膝盖上…”许三观走到妻子面前,只说了句“我来了”。
只此一句,为之动容。别人发现了许三观,质问他为什么给许玉兰带饭,他说:“你们看,这锅里只有米饭,没有菜,我只让她吃米饭,也是在批斗她”。待他人走后,许三观对妻子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许玉兰把米饭含在嘴里,重新咀嚼起来说:“菜你拿给孩子们吃吧”。相较于《活着》中福贵的故事,许三观的故事是那种读着读着就会笑,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想掉眼泪的感觉。
“一个人的品质其实是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在这种小人物的温暖和幽默中,我们看到了自己。许三观的故事如余华笔下的《活着》、《兄弟》一样,都以悲情为基调,苦难、穷困、渺小是这些人物的共同点。但这些人物都在时代的洪流中以自己的方式努力生存着。正如许三观说道:“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
许三观卖血已成为他的习惯,直到最后一次,他才真真正正为了自己卖血,为了能让自己来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一壶温黄酒…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梁雨乔摘要】《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转型期的作品。主人公许三观代表着拥有单纯愚昧的人性、无奈于现实生活的普通百姓群体。但他们依然有鲜为人知的崇高与真诚、不浮夸的股股温情。余华用客观简洁的叙述、对话、重复等叙事手法在悲剧与关怀交织、叠加的故事中。将悲剧引申为生存性苦难将苦难延伸向人性的崇高境界。【关键词】许观叙事特征悲剧温情真实】—一、文本内容梳理《许三观卖血记》书从许三观还是个平凡的丝厂送茧工开始讲起。因回到村里看望爷爷从四叔口中知道了卖血并跟随阿方、根龙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殊不知卖血一旦有了开始便再难以收尾。存那个动荡慌乱的岁月周遭的压力不断涌向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不得不拼命工作却依然食不果腹全家五口人的生活无法得到保证。每每此时许三观只能想到这条去医院找血头卖血的出路靠卖血维持生计。小说围绕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的经历为我们铺展开一条充满琐碎杂事、亦辛酸的许三观的生活轨迹。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由于好奇跟着阿方、根龙去了医院。这是许三观的卖血之路的启蒙课也因为第一次卖血挣来的钱娶到了媳妇——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替弟弟出气把方铁匠的儿子的头砸破被方铁匠抄了家。为了赎回这个家他选择去卖血。第三次是为了另一个女人—那个摔断腿的林大胖子他去卖了血。第四次是因为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不愿看着全家人忍饥挨饿又去卖了血。第五次和第六次是两个儿子一乐和二乐都被发往乡下做知青为了儿子的生活和前途他接连两次卖血。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同样的目的——为在上海病床上的一乐筹钱治病。最后一次发生在生活日渐好转的新时代因为一个“想吃一盘炒猪肝想喝二两黄酒”的愿望而想到去卖血。但是这次许三观却没有卖出血。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伴随着其他的事发生大跃进、文革、上山下乡等等。在他平凡的生活背后是整个国家、社会。因为七个不同目的的十二次卖血对于许三观来说卖掉的是血管早流淌着的摇钱树般的鲜红血液道尽了如许三观一样的百姓群体那饱经生活压力蚕食的人生中无处申诉的点点滴滴的无奈。作品通过这种极致性的生存方式表达了普通大众对苦难的承受勇气展示了生命的坚韧力量。二、别具一格的叙事特征《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转型期的作品。小说一改他过去作品的夸张奇崛的风格而走上了平白质朴的“亲民”路线。在本书中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其敏锐深刻的思考、丰富立体的情感用客观简洁的叙述、对话、重复等叙事手法让文本达到足以令人心心相惜的真实感受。一文本中的叙述方式、客观、简洁的叙述小说第十八章交代的是年的大跃进运动。如此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余华却巧妙地通过许三观对许玉兰讲解的那一套“吃经”而把那个充满了闹剧色彩的荒诞年代活脱脱勾勒出来。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还有什么……”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裁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油盐酱醋都冈兰收了去我想过不了两天他们就会到我们家来收这些了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饭…●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们明天不去市政府大食堂吃饭了在那里吃一顿饭累得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全城起码有四分之一的人都到那里去吃饭吃一顿饭比打架还费劲把我们的三个儿子都要挤坏了。我衣服里面的表服都全湿了……”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城里的食堂全关门了好日子就这么过去了从今以后谁也不来管我们吃什么了我们是不是重新自己管自己了可是我们吃什么呢”许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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