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买货客户不付款可以扣留货物吗怎么办?

近两年,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振的影响,国外买方有的倒闭,有的希望通过拖延压低货价,有的货物到港时被海关查验扣留,有的买方事先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等,都会造成集装箱货物长期滞港,产生大量费用。更有甚者,一些国外买方在贸易之初即存在不良企图,通过长期不提货的方法造成海关拍卖货物,以便低价收购,从而从中渔利。目的港无人提货,费用咋办?通常来说,FOB货物涉及收货人支付运费的情况,在目的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弃货等情况下,承运人无法从收货人处收取的运费依法可以向交付货物的托运人主张。但需要提示的是,如果交货托运人与承运人约定由收货人支付运费,需要在提单中载明。这是承运人在无法向收货人收取运费时转而向托运人主张运费的前提条件。虽然现在的提单一般会写“运费到付”,但严格来说,这四个字仅说明了运费的支付时间,而没有说明支付主体,从减少争议的角度,建议提单明确写明收货人支付。此外,如果因目的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拒绝、迟延提货等原因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等,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应当由收货人承担,但收货人拒绝承担时承运人也可以向托运人主张。费用没着落前,货咋办?很多人会想到留置货物,对。如果承运人未收到运费、滞期费等费用,可以在合理限度内留置货物,合理限度通常指以应收取费用的金额为限。比如,留置一个集装箱货物足以抵偿应收费用,留置两个就是超过合理限度。但应当说明的是,留置货物不是向托运人主张费用的前提,承运人不选择留置货物,依然可以向托运人主张费用。当然,在收货人拒绝或迟延提货以及无人提货等情况下,承运人应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托运人,托运人如要求退运,则应当签署新的运输合同,退运与已经完成的运输不是一个合同关系,所以退运不能作为托运人支付已出运货物费用的条件。此外,在目的港费用持续发生的情况下,承运人有减损的义务,即除了主张费用外,还应妥善处理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拍卖等。承运人未妥善处理货物造成的扩大损失,无权向收货人或托运人主张。货到港后客户不付款如何退运或转卖他人?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都有这个规定,当进口的货物抵达港口之后,货物的管辖权就会过渡给海关,海关为了保障买家的利益,不会允许收货人以外的任何人随便动这批货物。这就给卖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当卖家没能收齐货款,想要控制货权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可能面临着钱货两空。因为无论是想要退运还是转卖,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原收货人给出弃货声明;原收货人明确的告知卖方拒付货款!于是,某些买家就会一直拖着,绝对不会说自己不会付款,让你抓不到证据,弃货声明?更别想!于是,卖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一天天的消逝,直至货物被海关拍卖!建议在合同里面写上了这样一段话:本合同付款方式为见提单复印件付余款。如果买家(具体名称)在见提单复印件10天内还未付清余款,则视为买家自愿放弃货权,买家同意shipper自主处置货物。或者:如果买家(具体名称)在见到提单复印件10天内未付清货款,则自动激活该条款:买家(具体名称)自愿放弃该票货物的处置权,shipper可以自由处置,可以退运或者改卖给其他的任何第三方!记住,一定要要求客户回签!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护你的利益。如何提前防止客户弃货?1、客户信用调查客户信用调查,本是外贸风险防控的基本手段,却常常被外贸企业忽视。遇到定制产品的订单,可别马大哈省略掉这个步骤,客户信用尤其重要。一份信用报告,提前了解客户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既能辅助确定客户授信额度,也能替你排除部分恶意欺诈客户。调查客户公司信誉状况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①查看客户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行业证书等;②浏览客户网页、运用google搜索等功能,判断客户及其所在公司履约能力是否良好、资信是否真实;③了解客户往年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银行、海外商会等相关机构调查客户的负债情况及偿还能力;④如果与客户在展会中结识,可通过对方递来的名片判断客户所在公司的真实性:名片信息是否完整、公司地址是否真实、电话是否有效等。2、付款方式最简单的,就是从付款方式上,来避免定制产品损失。要么直接100%前T/T,要么定金+发货前付余款,但是定金的比例至少要能覆盖你的成本,这样即使发生弃货,你至少没有损失。3、合同要点定制产品如果客户不提货往往造成会巨大损失。如果客户不提货不付款,根本无法进行催收,你既要不回钱,货还卖不出去。所以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在合同中添加违约条款,一旦客户无理由弃货,就要承担你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4、弃货保函货代发起不弃货保函,外贸企业同样可以向客户发起不弃货保函,虽然这类保函在国际方面约束力有限,但是多一些牵制也能有效的打消客户随意弃货的想法。5、规定期限拟定期弃货保函,发货前与客户协商,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货视为客户同意弃货,避免客户恶意拖延收货时间提货,到期后可以根据之前协议退回货物。最后,送给各位外贸人一句话,开发客户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你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决心,希望各位外贸人在外贸发展路上风雨无阻!本文转自外贸那些事儿,其综合整理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推荐阅读1.埃塞外汇管制,48.5万美元,成功追回2.催全球涉外法律服务,护出海企业安全3.印度,27万美元,拖欠1年,3个月回款4.与南美洲国家交易,切勿忽视这些要点5.美国,24.5万美元拖欠3年,3个月回款点击查看更多https://www.x315.cn/?share=OVEWO(复制链接,电脑端打开即可体验)温馨提示催全球已累计对接了622个国内和国际的信用管理团队,包含各类知名律所、信用管理和催收公司,加入了24个国际信用管理及商账联盟,服务网络遍布216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帮您解决多语言涉外合同拟审、催款函/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出具、出口信用保险保障、通过非诉/诉讼手段追讨货款/解决涉外纠纷等。(专业涉外,管控风险)如果对你有用,戳个在看再走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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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更新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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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律网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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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现在的人们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金额较大,那么都会签订一些合同,买卖双方都要按合同规定来进行交易的相关事项。那么没签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后买方不付款,可以起诉吗?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没签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后买方不付款,可以起诉吗没签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后买方不付款,可以起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出卖财产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或卖方,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或买方。在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是最经常的出卖人,但也有例外(如行纪人、代理人、担保物权人、人民法院等)。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未作特殊要求。因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当然,对某些特殊物为标的物的买卖,法律亦对主体进行一定限制。另外,法人或其他组织还要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其中卖方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买方付价金并取得价金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权利是请求卖方交付货物并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买方的权利对应于卖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除履行买卖合同的总义务即给付义务外,尚需承担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付随义务。标的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卖方所出卖的货物。买卖合同广义上的标的物不仅指物、而且包括其他财产权利,如债权、知识产权、永佃权等。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标的物采取狭义标准,指实物,不包括权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能满足人们实际生活需要,能为人力独立支配的财产。除法律予以禁止或限制的外,任何标的物,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种类物还是特定物,消费物还是非消费物,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我国,土地、山脉、河流、海洋只能由国家依法确定使用主体,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没签合同,却违约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纠纷:1、协商:能够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当然最好。2、起诉:当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时,守约方可以将违约方告上法庭,由法庭审理后做出审判决定。由以上可知,当没签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后买方不付款时,我们可以起诉。我们在进行一些大金额交易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订合同,不要因为关系熟就不签,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律师咨询。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我是江苏无锡陈念劬律师,擅长合同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合同纠纷相关分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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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情况下,如果客户因财务问题拖延付款,供应商只需催款,但如果客户拖欠付款且不打算付款,供应商可以选择起诉对方法院维持他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对方公司买了货不付款怎么办?下面由瑞律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对方公司买了货不付关于更多对方公司买了货不付款怎么办 货款纠纷诉讼时效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客户因财务问题拖延付款,供应商只需催款,但如果客户拖欠付款且不打算付款,供应商可以选择起诉对方法院维持他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对方公司买了货不付款怎么办?下面由瑞律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对方公司买了货不付款怎么办1.要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身份证号码等),及时找律师帮你先发律师函,表明你方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货款,若对方不理,可以起诉解决。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货款。2.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货款纠纷诉讼时效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三、合法讨债的几种方法1、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2、“易货”置换法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3、借刀“杀鸡”法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和欠债人熟悉的人,当然,此人必须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围绕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欠债人罗列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万不能被人发觉你是指桑骂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4、动用武器法对付那些“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综上,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对方公司买了货不付款怎么办的相关问题,不付款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中约定,对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的,可以认定对方违约,并走法律手段。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瑞律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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