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帐户汇进的借款打到第三人账户怎么起诉怎么提?


交通银行的惠民贷款怎么提现通常情况下交通银行惠民贷贷款申请成功之后,银行会直接将授信额度转入借款人名下的惠民贷专用账户里面。若是借款人要将资金取出来使用只能办理取现,是不能直接进行转账的。用户取现需要前往交通银行ATM自助取款机上进行操作,若是取现金额大于5万元,则需要前往交通银行柜台预约取现业务。拓展资料:惠民贷款是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上的一款贷款服务,对于交行的客户而言,这笔资金可以为其提供不时之需。同时,作为银行旗下的消费贷款,相对其他的消费贷款贷款也显的物美价廉。交通银行惠民贷款详情如下:1、门槛:交行惠民带只针对交通银行的代发客户推出,其中大部分是代发工资卡的客户,如果不属于代发客户则无法申请惠民贷款额度。2、额度、利率、借款期限:额度对于每个客户而言是不一样的,主要根据自身的信用状况、资产状况、收入稳定性来进行授信,客户最高能达到30万的额度;利率,还款期限也是依据前述条件来规定,实际利率最低能达到3%多,借款期限最长可以有36个月。3、还款方式:交通银行惠民贷使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每个月偿还一定的本金和利息,随着本金减少,接下来每个月的利息也会减少,客户的还款压力大大降低。此外,交通银行惠民贷还支持随借随还,客户可以提前还款,借多少天还多少天的利息,比如说我这个月借100000块钱期限24个月,如果我下个月提前还款,只会收取一个月的利息。总而言之,交通银行惠民贷相对许多网贷而言还是是具有许多优惠的,交行的代发客户在需要资金的时候不妨先考虑惠民贷。交通银行惠民贷产品介绍交通银行惠民贷是交通银行面向工薪阶层个人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与担保,贷款的金额只可以用于消费,不能用于购房、理财等其他用途。同时,该产品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6个月,支持随借随还,提前还款不收手续费。交通银行惠民贷申请条件1、工薪阶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2、现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3、个人信用记录良好4、持有交行储蓄卡、由交通银行代发工资5、有交行按揭房贷的用户温馨提示:由于是银行的贷款产品,因此查征信、上征信是肯定的,在惠民贷的申请页面,确实有着我已阅读并同意《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因此征信不好的用户申请很难通过。交通银行惠民贷申请流程从交通银行APP,选择“金融”-“个人贷款”,找到“惠民贷”,点击即可记入申请页面。有很多用户收到了交通银行的短信、电话邀请,这类用户基本只要征信符合要求,申请通过的几率是比较高的。作为一款银行纯信用贷款,交通银行惠民贷的优势非常明显,额度大、利息低,不过银行贷款产品要求都是比较高的,征信差、负债高、不符合要求的用户申请就会很难通过。但如果是受到邀请的用户,则在一定程度上会有申请的优势。交通惠民贷钱怎么转出来交通银行惠民贷不可以转账或进行网上支付,如需转账,应该先将钱提现到银行卡里,之后通过银行卡转账出去。这种方法可以使惠民贷完成转账,但如果操作的时间较短,提现金额与转账金额相等,一旦被交通建行检测到,惠民贷有可能会被冻结。因此,想使用惠民贷进行转账,用户最好也是间隔一段时间再进行操作,这种可以避免被银行认为进行违规操作。惠民贷是交通银行推出的一款纯信用消费贷款产品,用户无需提供抵押,但是惠民贷申请成功之后资金不是直接进入借款人的借记卡账户里面的,是需要借款人主动提现的。惠民贷的钱怎么提现到银行卡?惠民贷的钱的提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手动提现,二是消费时自动放款。借款人主动提现的情况下,是需要用户登录交通银行手机银行,进入惠民贷之后,选择“立即提用”就可以放款成功,然后选“立即转账”,就可以将资金转入银行卡了。惠民贷的资金除了提现到银行卡之外,也可以直接进行刷卡消费、手机银行扫码支付取现。需要提醒的是,惠民贷的资金申请成功之后每提取一次都会要经过系统审批。交通银行惠民贷,申请门槛低,只要用户征信良好、有交行6个月以上的正常状态工资卡以及交通银行的按揭房、公积金缴纳客户等申请时就会比较好下款,惠民贷是一款纯线上的贷款产品。惠民贷最高可贷款额度是30万元,最长可以贷3年,贷款最低年化利率是5.76%,还款方式固定式等额等息。贷款审批完成之后,大概会在24小时之内发放贷款,当然了也有可能会因为银行系统等各种原因导致发放时间比较长。以上就是关于惠民贷的钱提现到银行卡的有关内容介绍。交通银行惠民贷怎么提现交行惠民贷可以在交通银行的柜台或者自助取款机(行内或跨行都可以)上进行取现。交行惠民贷和普通银行卡取现一样,可以在交通银行的柜台或者自助取款机(行内或跨行都可以)上进行取现,取现时优先使用惠民贷专款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则会从银行卡内活期账户扣除,交行惠民贷提现的额度超过5万,需要提前到柜台进行预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境外,交行惠民贷只能在有银联标识的机器上进行取现,不能在其他标识的机器上进行取现。另外,境外取现是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拓展资料:一、交通银行(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简称BCM,中文名简称交行)创始于1908年,为中国六大银行之一,同时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二、产品与服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三、交通银行的个人业务包括:储蓄存款,个人贷款,外汇服务,理财计划,投资服务,保险服务,便利服务,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等服务。公司业务包括:银财工程、缴税通、现金管理、 资产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业务,券商集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国际托管,信托资金保管,私募股权基金托管等)、投资银行和融资业务(应收帐款转让,担保业务,贷款承诺函,信贷证明,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 ,商业汇票贴现,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 ,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法人账户透支,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和同业信贷资产回购业务)。小企业用户业务包括:贷款申请、创业一站通、展业通、卓业一站通、投融通、税融通、科贷通、携手通和惠农通等服务。国际业务包括:合-银行同业服务、通-国际业务服务、慧-外汇理财服务和宝-外汇交易服务等。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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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新闻报道了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在甘肃联合破获的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56亿元,涉案账户多达8000多个,流水每天达几千万。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有着相似的背景——这些交易对手都有一个特征,大多数都是沿海的一些进出口企业,或者是出口生产的这些工厂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人员开立的。这也意味着,也许其中有不少不知情的外贸企业,以为自己是正常收货款,但万万没想到最后被坑到账户冻结。众所周知,今年应为疫情影响,汇率波动较大,很多外贸商听到对方可以人民币汇款都欣然接受,毕竟可以规避风险。但是也免不了账户被封的境地。哪种情况下用人民币收汇容易被封账号?首先,人民币收汇之后账户被封这种情况,常见于收到了一些被制裁或金融管理混乱的国家买家的货款之后,比如伊朗、迪拜、沙特、土耳其、孟加拉、巴基斯坦等。这些国家的进口商要么是拿不到外汇“剑走偏锋”,要么是一番计算之后发现从地下钱庄付人民币更划算。违规操作自然要承担风险。所以就会出现“客户说可以找人代付人民币,于是出口企业同意用境内对私账户收RMB货款,没想到没过几天,账户被异地的经侦大队要求冻结”的情况。有些人甚至一封就封了一年多!客户冤吗?账户被冻结,就说明他的货款来源有问题。倒不一定是说客人在做违法勾当,究其原因还是客人找的货币源有问题,只是客户自己没有意识到罢了。曾经也有一位外贸人在义乌本地论坛上发布帖子,讲述了自己“7次账户冻结、4次外省解释情况”的经历。从他的讲述种不难看出,一旦你收到的货款与“赃款”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很可能会被受害者报案地的公安局冻结。此时你可能会说,我也没法控制我客户的款项来源,碰上这事我该怎么办?不妨来听听这位不幸者的发言:【第一时间需要前往开户的银行查询冻结的天数是多久,冻结的公安局是哪里,经办的警官是谁,联系方式是多少,这些信息银行都是可以查询得到的。经办的警官联系上后,他会告诉你涉案的款项,需要准备的资料,而那些涉案的汇款人基本都是我们毫不认识的,假如警官需要你上门说明,也不要害怕,实事求是证明是正经生意就好。当然,在接收客户境内人民币的付款时,最好也注意一下,是不是通过了所谓的“代理”或“第三方”,尽量让客人用自己的账户付款,或者要向客人问清楚,避免接收来历不明的款项,以保证账户的安全。】重点来了到底“账户被冻结后是否还要给客户发货”?在此情况下如果依然给对方发货那么不是傻就是厚道过头了,到头来开等着你的也只能是人财两空!要知道,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一旦账户涉及“赃款”,冻结是第一步,如后续查实钱款真的有问题,是要退回给受害人的。这就不是你的货款了。这里也建议用人民币收汇的外贸人:01最好能够要求买家通过自己公司的账户使用跨境人民币付款,并且支付到出口方的对公账户。02一旦发现买家不是用自己的账户支付货款的,一定要产生警惕,仔细询问,如果判定款项来路有问题,建议与外商联系后,原路退回款项。03妥善保留贸易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邮件往来、聊天记录等。外贸人开发客户常用的海关数据效果如何?不少对外贸易商对海关数据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表示怀疑。那么,使用海关数据开发客户的最佳方式是什么?我先跟大家介绍海关数据的作用,后面介绍怎么高效利用海关数据。1.分析目标市场2.掌握市场信息,掌握行业趋势3.了解和掌握行业的变化和需求4.了解目标市场的阶段:萌芽、发展、成熟和衰退企业通过分析海关进出口数据,可以了解和判断自己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实力:1.指导企业制定采购计划和安排。2.减少库存资金占用。3.减少库存。4.掌握买家的实际购买情况。海关数据对于海关自身和企业来说,都发挥着巨大而宝贵的作用。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分析市场并给予指导,还可以利用它寻找买家,对客户进行多维度分析,找到客户邮箱。我们举一个医疗相关的例子来演示一下,在海关数据中输入medical,可以查询到关于medical的数据,我们随意选择一家公司.这是一家生物技术、血液采集和标本采集领域塑料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可以查看公司的需求产品和购买力。点击“分析”,可以看到这家公司的采购频率,可以得出这家公司的采购实力比较强的结论。从年度贸易分析中,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这家公司每年都有比较高的采购量,而且采购量还在逐年增加,这说明这家公司还在扩大规模。从下面的交易伙伴可以看出这家公司都与哪些供应商合作,从中看到行情趋势。从产品分析中可以了解这家公司采购哪种产品最为频繁,如160210、170240都是采购频次比较多的产品。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这家公司的购买力、买家和产品。了解完之后,这家公司值得开发,接下来就是找到该公司的决策人。这家公司的决策人的头像、名称、职位、邮箱均已经显示出来,并且全部可以导出Excel。决策人挖掘工具在excel中,可以直接提取决策人的邮箱,发送产品开发信给对方。再加上邮件到达加持,到达率杠杠的。以上是海关数据+决策者挖掘的用法。两者结合有什么独到之处?1.分析完某个公司的海关数据想跟对方的采购取得联系,可以通过决策人挖掘一键获取。2.高效快速开发客户,提高开发效率。其他人一天开发十个客户。海关数据中有这么多客户信息,你一天可以开发数百个准确的客户。海关数据+决策者挖掘堪称完美,外贸人一直想要的采购人联系方式,通过海关数据信息了解客户购买的产品,判断客户购买力,复制公司名称,直接搜索客户决策者联系方式,简单快捷。快来参与顶易十周年活动吧!海关数据+决策人挖掘一套998元!助你获客无压力~决策人挖掘工具海关数据国家以及数据年份列表功能支持:其中的两个国家名录是巴西和加拿大
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一)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二)该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三)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如果该笔钱款的所有权属于案外人,则法院不得执行;反之,如果该笔钱款的所有权属于被执行人,则法院可以执行。《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误汇”能够被理解为“交付”,则应当认为被执行人享有该笔钱款的所有权;反之,如果“误汇”不能够被理解为“交付”,则依旧是案外人享有该笔款项的所有权。《物权法》第23条规定的“交付”应当包含转移所有权的意思,而案外人的“误汇”行为明显是没有转移该笔钱款所有权给被执行人的意思。因此,应当认为“误汇”的行为不能理解为“交付”的行为,该笔钱款的所有权依旧属于案外人,案外人对该笔钱款的所有权能够排除法院的执行。综上,案外人误汇钱款进入被执行人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法院不得执行该钱款。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明街支行与青岛金赛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喜盈门双驼轮胎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案情简介:维明街支行与双驼公司、青岛喜盈门家纺有限公司、青岛市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纪某某、崔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作出的(2011)石民三初字第0014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双驼公司、青岛喜盈门家纺有限公司、青岛市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纪某某、崔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明街支行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作出(2012)石执(协)字第00076一1号执行裁定,于2012年12月19日冻结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账号9020×××98户内的存款2073.673287万元(该账号余额为0元)。2013年6月14日,该院对被执行人双驼公司上述银行账号存款进行续冻(该账户余额为948012.07元)。2013年5月22日金赛公司通过电子银行转入该院冻结被执行人双驼公司上述银行账户948000元。次日,金赛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双驼公司诉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了上述款项。后经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调解作出(2013)城民初字第2603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协议由双驼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返还金赛公司人民币948000元。维明街支行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双驼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存款,金赛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3日作出(2013)石执审字第001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该院冻结被执行人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账号9020×××98存款948000元的执行。维明街支行不服该裁定,以金赛公司、双驼公司为被告,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一)判令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账号为9020×××98户内的948000元存款归双驼公司所有;(二)判令对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账号为9020×××98户内的存款948000元许可执行;(三)本案诉讼费由金赛公司及双驼公司承担。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是:(一)金赛公司据以提出执行异议的事实不构成不当得利,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调解作出(2013)城民初字第2603号民事调解书存在恶意串通阻碍维明街支行借款纠纷案执行的可能;(二)货币属于种类物,占有即所有,案涉948000元所有权归属于双驼公司;(三)维明街支行查封账户在先,对该账户的执行权优先。金赛公司一审答辩称:(一)金赛公司因操作失误,误将应该汇给青岛前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948000元工程款汇入了双驼公司账户。金赛公司与双驼公司无业务往来及前期欠付款项,发现误汇后即与双驼公司协调取回该款,因该账户被冻结无法取回,故通过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中止执行。(二)双驼公司的对外意思表示并不是控制和支配该款,不构成占有的事实。(三)维明街支行虽然已近冻结双驼公司账户,但由于双驼公司的经营实际,其已经不可能通过冻结账户执行到任何款项。如果许可维明街支行的申请,对双驼公司及维明街支行均构成不当得利。双驼公司一审答辩称:(一)该款不属于双驼公司所有。双驼公司与金赛公司无业务往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的经营范围无任何关联。(二)如其与金赛公司恶意串通,不可能允许金赛公司向已被冻结的该账户汇款。(三)因该账户已被冻结,双驼公司无法取出该款退回,金赛公司只有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冻结该账户才能保证该款项不被侵害。(四)根据(2013)城民初字第2603号民事调解书查明的事实,案涉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裁判原文节选一审【案号: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石民二初字第000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城民初字第2603号民事调解书对双驼公司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予以确认,维明街支行虽主张金赛公司、双驼公司存在恶意串通阻碍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可能性,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对2013年5月22日金赛公司汇入双驼公司银行账户948000元、双驼公司为不当得利的事实,该院予以确认。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据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3)城民初字第2603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双驼公司负有向金赛公司返还948000元的义务。金赛公司辩称双驼公司对涉案款项既不构成占有的事实,也谈不上拥有所有权的事实,其行使的是物权请求权。但依据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民事调解书,金赛公司享有的是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权,且其也未能举证证明涉案款项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而成为特定之债,故对金赛公司的该项主张,该院不予采信。双驼公司认可其不当得利的事实,并愿意将涉案款项返还给金赛公司,只能证明其作为不当得利受益人主观上无恶意。维明街支行作为双驼公司的合法债权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冻结了双驼公司账户,现维明街支行请求对双驼公司该账户内的存款许可执行,与法不悖,应予支持。故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账号9020×××98存款948000元属于双驼公司所有;二、许可维明街支行执行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账号9020×××98的存款948000元。案件受理费80元,由金赛公司、双驼公司各负担40元。二审【案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冀民一终字第204号】本案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维明街支行作为申请执行人是否对被执行人双驼公司已被法院查封的账户内948000元享有执行权,应以该笔款项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双驼公司为前提。关于金赛公司的付款行为是否发生货币所有权的转移问题。金赛公司主张,其因工作人员失误,错将争议款项打入双驼公司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账户,因其与双驼公司并无任何合同关系,故其将该款项打至双驼公司,是履行根本不存在的债务,故不发生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权,而发生的是原物返还请求权。但货币作为民法上一种典型的、具有高度替代性的种类物和消费物,其典型特性为占有即所有,货币基于此种法律特性以及作为价值媒介的流通功能,不发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占有回复之诉,否则货币的流通功能势必丧失殆尽,危及社会经济的正常交往。本案中,金赛公司通过网银的打款行为即体现了货币的价值媒介和流通性,金赛公司将该笔款项打入双驼公司账户后,双驼公司基于占有而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如果双驼公司认可金赛公司所汇款项系误汇,则双驼公司与金赛公司之间发生返还同等价值、金额之货币的债权请求权,而不发生原物返还的物权请求权。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亦是双驼公司返还金赛公司948000元,而并非指特定账户和特定款项。虽然该笔款项打入双驼公司账户时因该账户内没有其他款项与之混同,从而具有一定可识别性,但该笔款项并没有采取封金、保证金、专用账户等特殊加注,其依然具有货币的流通和使用功能之一般特性。故金赛公司主张涉案款项的权属并未发生转移,其基于物权请求权主张原物返还的请求,理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关于维明街支行是否对争议款项享有执行权的问题。维明街支行基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作为原审被告双驼公司合法债权人,于2012年12月19日冻结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9020×××98户内的存款20736732.87元(余额为0),并于2013年6月14日进行续冻。对于法院冻结的账户,其功能不仅是对账户内现有存款具有执行权,其在账户内存款为零的情况下依然续封的效果,是对该账户内未来财产价值的保全。金赛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汇入双驼公司银行账户的948000元,双驼公司基于对该款项的占有而享有所有权,故维明街支行主张对该账户内款项的执行,于法有据,该院予以支持。综上,该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金赛公司上诉理据不足,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金赛公司负担。再审【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提字第189号】本案争议焦点为:(一)金赛公司汇入双驼公司账户的948000元是否为双驼公司所有;(二)金赛公司的执行异议是否成立。(一)关于金赛公司汇入双驼公司账户的948000元是否为双驼公司所有的问题。金赛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向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开立的账号为9020×××98的账户汇款948000元,该款进入该账户后,金赛公司即已失去了对该款的占有。维明街支行主张金赛公司与双驼公司系以恶意串通的方式阻碍维明街支行对双驼公司借款纠纷债务的执行,而非误汇,但其无证据证明金赛公司与双驼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而金赛公司在本案一审期间提供了汇款过程、误汇原因的相应证据,故据已有证据可以认定金赛公司系在其与双驼公司无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形下,因错误操作而导致的汇款行为。货币系种类物,通常情形下,占有即所有,应当以占有状态确定货币的权利人。但在本案中,由于2012年12月1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该账户时,该账户余额为0;到期续冻及2013年5月22日金赛公司汇入948000元后,该账户除了此948000元及由此而产生的存款利息外,并无其他资金进入该账户,故该款并未因为进入双驼公司的该账户而与其他货币混同,已特定化。金赛公司虽实施了将该款误汇到双驼公司账户的行为,但金赛公司并无将该948000元支付给双驼公司的主观意思,双驼公司亦无接受此948000元的意思表示,故金赛公司将案涉款项汇入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开立的账户,仅系事实行为,而非金赛公司向双驼公司交付948000元。因该账户业已于2012年12月19日即因维明街支行的申请而被人民法院冻结,且冻结状态持续至今,双驼公司依常理亦不可能要求金赛公司将案涉款项汇入此账户。该款项虽然存储于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开立的账号为9020×××98的账户内,但该账户在2012年12月19日起即被人民法院冻结,金赛公司亦于误汇次日即申请对案涉款项进行保全,双驼公司既未以权利人的主观意思实际占有该款,亦无法使用、处分该款,故不应是该款的实际权利人。(二)关于金赛公司的执行异议是否成立的问题金赛公司于汇款次日以诉讼方式向双驼公司主张返还该款,双驼公司亦经调解同意返还该款,故应当认定双驼公司同意将在其被冻结的账户上的此款返还给金赛公司,金赛公司对该款享有实体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13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故金赛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3)石执审字第001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该院冻结被执行人双驼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东城支行银行账号9020×××98存款948000元的执行,并无不当。综上,本案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一、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冀民一终字第204号民事判决及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石民二初字第00014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明街支行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均由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明街支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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