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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7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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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海运船公司
关于船运运输合同(精选5篇)关于船运运输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更多的关于船运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运输事项 1.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时将货物装完。 2.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3.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负担。 4.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5.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_港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6.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吨。(或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7.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港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8.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9.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元。 10.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二、甲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关于船运运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管理制度,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次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定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货物运输需要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甲方按照双方规定的标准、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运杂费。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并按安排与托运货物的性质‘数量相应的运输车辆。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确保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日内付清当月运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关于船运运输合同 篇4 海上运输合同范本 来源:互联网|发表时间:20xx-08-12 19:48|浏览:822 次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关于船运运输合同 篇5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承运人: 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编号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港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吨。(或 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港____号码头。由乙方 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时将货 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元由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元,全船运费总额为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货物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 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FOB和 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 1、 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而CIF 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CIF 价格术语后目的港后应注明港口所属国别,如维多利亚港,在香港有,英国有,巴西有,必须加注国别来区分。 2、 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3、 THC码头作业费的支付对象不同。按照谁支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的原则,FOB价格条款中THC费用应由买方承担,CIF中THC应由卖方承担,现行国内THC标准为20‘柜370元,大柜40’为560元,THC费用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注明由谁支付。 4、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 CNF 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5、 价格术语国际惯例不同,FOB 价格在美国惯例和国际商会的1990及2000年通则惯例,CIF大多数为国际商会的1990年/2000年惯例,订立贸易合同或客户开出信用证中注意加以区别。 6、 空运货物:FOB 卖方只承担货物上飞机之前的所有费用空运费,空运目的港费用由买方承担。 CIF 卖方除承担FOB空运费用外还需按买方要求承担空运费以及对货物空运投保保险。 空运货物自装运港交付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买方。 7、 租船订船不同:FOB价格由买方指定船公司/船代公司甚至货代公司安排船运,买方能否及时租船订舱,会影响卖方的及时交货以及银行交单等。 CIF价格则由卖方自主选择船公司或货代公司。 8、 装船通知告知买方时间不同:FOB价格和CNF在装船前告知买方,装船内容、装船细节以便买方有充足的时间办理货物海上保险而CIF是由卖方投保可在装船后几天内告知买方装船通知。 9、 装运后跟踪服务不同:FOB价格术语由于是客户指定船代/货代,其二程三程中转一般由买方负责办理,而CIF价格术语,为给卖方提供更好的服务一般由卖方及时联系货代船代将中转情况,目的港代理资料,何时到港等资料告知买方。(但CIF 价格中卖方并无此规定义务,一般实际操作中买方会有此要求) 10、不可抗力风险不同:索赔难度不同 在实际出口业务中若货物已装船,在装运港或运输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卖方提交的单据与L/C规定有“不符点”遭到开征行拒付货款情况下FOB、CNF和CIF所承担的风险不同。 在CIF术语上是卖方办理保险,在启运港投保,在客户拒付退单的情况下,卖方可凭保单向当地保险公司索赔。 在FOB和CNF情况下是买方办理保险,保单在买方手里,保险公司又大多在国外,卖方难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尤其是FOB术语上,卖方要找买方指定租船订舱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时准确取证就更难。 返回目录>>> 二、FOB/CIF/CFR的共同点 1、 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 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 费用点:卖方均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 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 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 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 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 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返回目录>>> 三、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 贸易术语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1、 定义:CIF是COST,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ROT OF DESTINATION)三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组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贸易国(货物最终运抵的海港或河港)。 3、 关键点:风险点、交货点在启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至目的港港口船上。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装船通知。 B、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原产地、商检证书等) C、 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海运费。 D、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E、 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已装船提单等。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 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概念上的误区:CIF和FOB,术语中交货点及风险点都是在装运港的船上,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到船上即完成卖方义务,装运后货物可能发生的风险,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卖方将保险单、提单等交由买方,风险索赔等就由买方去办理。 B、 订舱配载:CIF条件下卖方自主订船,选择船公司货代,自付运费,码头费等,一般不接受买方指定的货代/船公司等,实际业务中客户会选择国外服务较好的马士基、APL等知名船运公司,一般在和买方确认好运费,船期后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可以由买方指定的货代出运。 C、 卖方在装运港办理保险,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适用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选择协会或中国保险条款,保险单银行交单时要背书转让给买方。 D、 卸货费用:码头作业费等,CIF中一般用PORT TO PORT即港至港条款,启运港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E、 装船通知以及货物的中转、到港日期等。 1、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取得海运提单并将主要货运单据给银行或自行交由买方,承保保险取得保险单支付海运费以及装运港杂费后即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2、 卖方在装船后给买方充分的已装船通知。 3、 卖方无保证货物必然到达以及确保何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 4、 卖方无货物装船后的损害、受潮、灭失等承担责任。 5、 若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损坏或灭失,买方仍须凭单付款,买方可凭提单向船公司/船代,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损坏赔偿而不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 6、 实际业务中买方以货物在中转港,未按时中转、掉箱,货物在途中两次或叁次中转延误到港日期影响其成衣/成品交货索赔误工费、空运费等是不合理的,如何避免应在订立贸易合同时就注明卖方无装船后保证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以及无法保证何日中转的义务。 返回目录>>> 四、CFR(成本加运费)/CNF 贸易术语 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1]。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1、 定义:CFR/CNF 是COST AND FREIGHT三个单词的其中一个字母组合而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必需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及内河运输(至贸易国的目的港,海港,河港均可以)。 3、 关键点:交货点、风险点在装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海运费付至目的港船上,保险由买方办理并支付。 4、 CFR/CNF和CIF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 CFR/CNF合同中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其他义务和CIF是相同的。 5、 实际义务中的注意点 A、 风险点的转移: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 B、 港杂费,装运港的港杂费,THC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港杂费,提货费等由买方承担。 C、 其他注意点同CIF注意点一样。 返回目录>>> 五、贸易术语 (1)基本概念 贸易术语(Trade Terms)也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2) 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惯例 主要惯例有三种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称W.O.RULES 1932) B.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C.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通则》英文为INCOTERMS 2000,(ICC PUBLICATION NO.560) 国际商会简称ICC是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INCOTERMS来源于INTERNATIONAL COMMERICAL TERMS三个单词合并而成。 (3) 当前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惯例 ① 是国际商会制定的《INCOTERMS 1990》或《INCOTERMS 2000》 ② 国际商会于1919年成立,会员分布在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世界性民间商业组织,它是联合国的一个高级咨询机构,设立的目的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里,以有效的行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③ 中国于1994年11月获得国际商会成员国地位。 ④ 《INCOTERMS 1990/2000在世界上已得到广泛的承认,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合同及L/C中。 (4)主要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5)术语解析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DDP:即“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税后交货。“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EXW术语下买方承担最大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 CFR: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6)价格构成 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仅适用于海上或内河运输。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费用的核算最为复杂,包括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 国内费用有: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 国外费用主要有: 1.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 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适用范围广。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 国内费用有: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拼箱费(如果货物构不成一整集装箱); 6.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 国外费用主要有: 1.外运费(自出口国内陆启运地至国外目的地的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 FCA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P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注意:在INCOTERMS 2010中将原来的INCOTERMS 2000中的13项缩减为11项,其中2010年版把原来2000年版中的DAF,DES,DEQ和DDU四个贸易术语,经过整合后增加了DAT和DAP两个贸易术语。 返回目录>>> 六、FOB(船上交货价) 贸易术语 船上交货价的英文缩写即FOB,free on board的是首字母缩写,中文是船上交货,亦称“离岸价”,是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之一。当货物在指定的合同交易期内装运港越过船舷,并随即通知买方,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此外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相关手续。本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FOB(离岸价、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价格术语之一。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与时间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交货地点为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否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照管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卸货。本术语只限于海运、内河运输范围。 1、 定义:FOB是FREE ON BOARD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中文意思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具体装运港名。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 3、 关键点: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作中为装到船舱内)。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 B、 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报关、出口订仓等)。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 D、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 B、 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代理,并要求卖方向其订船,海运费为到付,由买方支付,通常买方支付的海运费较卖方自己订船要便宜10-20%)。 C、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配额在进口国同样由买方向国内行政机构申领)或其他核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D、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装运港船舱内以后的) E、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贸易合同中注明启运港:启运港应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庆港等为内河港) B、 贸易中要求卖方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风险和费用的转移点即为装运港指定的船舱内。 C、 船货衔接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规定,空舱费,滞期费以及仓储保险等额外费用由谁支付。 D、 装运港的装货费由谁承担,即THC费用由谁支付,国际贸易原则为谁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 E、 和美国客户以及其他美洲客户订贸易合同时注意客户在确定价格条款中选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这个贸易惯例还是国际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这个惯例。因为同一个FOB术语两个惯例的解释不同,双方风险、费用、责任和义务都有很大区别。 F、 和客户协商争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争取货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货代也应由我方货代指定,这样可以大大减轻贸易风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