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不正规的采耳是怎么样店调戏前台掌掴女老板,男子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骚扰?_百度...


江西南昌,一男子到一家采耳店接受采耳服务,期间看到女老板颇有几分姿色,于是便找了理由加了对方好友,甚至还转给了对方2万元,女老板自然也是心领神会,当晚男子自然而然的就住在了店里。可是让人意外的是,一个月之后男子要女老板返还这笔钱,男子解释这是充值款。赖先生今年33岁,从事露天工作,工作比较辛苦也很繁重,闲暇之余自己就喜欢刷短视频,这天赖先生看到了一家采耳店,于是就在休息的时候,来到了这家采耳店接受服务,自己特意选择了一个168元的采耳服务。采完耳之后,趁着店里没什么人,赖先生就和女老板张女士聊了会天,得知张女士今年35岁,离异还带着一个孩子,赖先生表示真辛苦,一个人养家赚钱抚养孩子,期间赖先生有意询问张女士是否有成家打算,可是张女士却没有回答赖先生。随即赖先生就转给了张女士2万元钱,并表示见到你很开心就转账了。在随后的一个月的时间,赖先生也是多次和张女士聊天,期间两人也是聊得热火朝天,赖先生便多次表达爱慕之心,随后赖先生又来到采耳店接受了服务,并在当晚留宿在了采耳店。随后赖先生就询问张女士,能不能把之前转给她的2万元还给自己?却不成想遭到了张女士的拒绝,张女士认为对方前一天晚上对自己动手动脚,甚至还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这笔钱是张先生自愿给的,又不是自己要的,所以拒绝返还。而赖先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即这笔钱转给张女士的时候,自己没说什么钱,所以是一笔充值费用,现在要求老板退还,有正当理由。见张女士拒绝退还,赖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张女士表示,自己要留下5000元的费用,其余可以退,可是赖先生却并不同意,赖先生表示自己还要偿还信用卡,所以要全额退款。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不欢而散。【@大兵叔叔】这2万元到底是什么钱,其实让人很费解,一方说对方是自愿给的,另一方却表示这是充值的钱,要退还给自己。毫无疑问,这笔钱在认定上到底是赠与还是预付款,其实就决定了这笔钱到底能不能返还?如果是赠与,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被认定为赠与,那么想要撤销的话,也要在赠与完成之前,否则的话受赠人一旦取得了财产,赠与行为就完成了,不得再要求返还。如果是预付款,即双方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那么赖先生将2万元预存到张女士处,待其消费时可以从中进行抵扣,那么由于2万元的数额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5000元标准,所以,采耳店是需要向赖先生返还这笔钱的。现在双方各说各的理,所以只能结合双方的聊天记录来推断,这笔钱是一笔什么钱。比如双方在聊天中,赖先生表示见到你很开心就转账了,并询问张女士喜欢不喜欢皮衣,所以,在这些聊天记录中,根本没有就采耳费用进行协商,比如2万元包含多少次服务等,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赠与的。让人不解的是,赖先生留宿之后表示要让张女士返还,是不是赖先生“占了便宜”之后要求对方还钱,或者是表白失败后让对方还钱,我们并不得而知。但是,如果这笔钱是在转给张女士之后,张女士又和赖先生之间发生了关系,对此属不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其实也有待考究的。毕竟按照相关的规定,以金钱为媒介发生关系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卖淫嫖娼。有人就打了一个比喻,一男子打算买一二手车,交了2万押金试驾之后发现不满意,于是要求退车。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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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这个男子心理有问题,他情绪激动就下狠手了。只能说遇人不淑,此女子真可怜,姑娘们找男朋友一定要认清他是人是狼。因为这个男的生性好赌,整天的不务正业,没有钱就问美容店女老板要钱,最后女老板不给他,他就下了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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