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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司法考试命题分析
2011 司法考试命题分析 导语:2011 司法考试命题分析,每年的司考都有自己的特点。对于 2011 年的司法考试,我告诫 大家以下几点,不能说是备考箴言,但一定具有方向性指导的意义。精彩推荐:最有效的司考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司考易 http: 司法考试真题 2012 司法考试 司考复习要遵循规律掌握方法 2011 司考超完美复习计划短期通过司法考试的方法秘诀一、明确卷面题目难易程度的分布规律,做到有的放矢。司法考试试卷题目设置要求分为上、下限:上限为具备科学性、合理性要求;下限为不出常识 性错误,整体要求是不出常识性错误,当然,科学、合理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也是司法考试制度 完善过程中的现阶段所决定的。 卷面试题难易程度的分布(也就是 600 分的构成要求):1、容易的题目为 150 分,这块题目是受 过基础教育的人都可以答对的。2、不容易的题目占 150 分,这是要经过法学教育、司法考试 培训,或者关注于国家法制进程、思维和视野开阔的普通人士也可以答出来的。3、较难的题 目是 150 分,这部分题目对考生而言能否通过司法考试都取决于此。4、难的题目有 150 分, 这部分题目考生答对的可能性很小。 即便是同一个专业、 同一个领域中的著名学者也未必能 做对。 考生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决定一个考生命运的是较难的题目所占的 150 分。 所以 当一个考生考到 450 分,他肯定是状元了,不是全国状元,也是地区状元。二、明确题型设置,多选题、不定向选择题决定考生命运。 单选题在国家司法考试当中占 150 分,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占 300 分。单选题设置技术简 单,考生答题正确率也高,在单选题、主观试卷当中考生普遍(不管是否通过)分数成绩悬殊很 小,真正拉开考生之间差距的是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这部分题目设置溶入了我所说的不 容易的、较难的和难的题目。我经常把单选题比喻为花样滑冰项目当中的常规动作;而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就是“自选 动作”了。决定于一个花样滑冰选手是否能脱颖而出的是自选动作的难度和稳定,决定考生 是否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要看他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的正确律。 我几年前就提倡一个想通 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单选题要有持续、稳定的高正确率;多选题目和不定项选择题要有 充分、超常的发挥” 。如果一个考生不解决好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正确率忽高忽低、 不稳定的状态无从谈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至于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更深入的属性这 里不谈。 三、关于辅导用书和历年真题关于辅导书的阅读我将分上、中、下有三篇文章具体去谈,是针对六、七、八三个月考生备 进程作以指导的。读书大家都会,但是真正读“出来”,不为辅导书所困、所扰、所疲、所厌 不是一般考生可以做到的。国家司法考试之所以难通过辅导用书阅读量过大是其原因之一 (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录取率)。辅导用书科学、合理的运用谈起来容易,做起来非常 难。辅导用书只有和历年真题结合好对通过司法考试才有帮助。关于历年真题。 历年真题大家一定要给予充分重视,原因有以下几点:1、 司法考试考的就是题 目(试题),而历年真题实际上就是以往的考题。2、目前的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和司法考试自身 是脱节的,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培训模式,没有与时俱进的适应司法考试新的变化和趋势。 能 3、 够真正做到应试辅导的老师了了可数,即便是传统意义上的名师真也是青黄难接。因为能够 讲授到应试层面,对一个辅导老师而言投入的精力可能比司法考试考生还要大,能做到应试型 讲授的必须是学术新睿、新生代。目前的司法考试培训所传授的是基本的常规的动作,而司 法考试本身是个擂台,靠这一些基本的常规动作上了擂台必然败下阵来。法律教育网司考刑法名师:阮齐林、姚贝因为本身自己是学刑法学的,所以复习时有些省力,只复习了一遍,但阮齐林讲的确实有水平, 建议大家着重看一下他在法律教育网司考授课的讲义,他对分论部分的总结很精辟,相对于浩 如烟海的总论,掌握了分论更容易拿分。 姚贝老师的法条讲解,丝丝入扣,严谨细致,考点导向非 常清晰,人又年轻漂亮是司考界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也是法律教育网司考学员热捧的司考名 师之一。法律教育网司考刑诉法名师:刘玫、谢安平刘玫教授在全国主讲刑事诉讼法学辅导课程十多年。 延续至今的律考和司法考试辅导培训模 式和方法、基础就是由其首创和奠定的。她开律考辅导之先河,是我国律师资格考试和国家 司法考试培训的开山鼻祖。她将刑诉法的讲解和律师实务密切结合,考点把握准确、授课体 系完美、逻辑严谨、语言精当、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旁征博引、游刃有余,深得法律教育 网全国学员好评。 她讲解和主编的指定用书已经是历年司法部指定用书编写的范本。 谢安平 和刘玫老师搭档,在法律教育网主讲司考刑诉法,谢老师也是司考授课方面的专家了,深得司 考学员喜爱,是法律教育网的明星司考授课老师。法律教育网司考民法名师:姚欢庆、赵德勇、席志国法律教育网的民法司考授课几位老师理论功底都极为扎实、 授课经验极为丰富、 讲课富有激 情、高屋建瓴、行云流水、深入细致、精辟透彻,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信息量大,方向感强, 预测命中率高,常令学员为之倾倒,这几位司考界民法名师聚首于法律教育网并执教多年,所 辅导通过的司考学员人数众多,门徒广布,是实力派司考名师。法律教育网司考民诉法名师:杨秀清、徐继军、史飚 这几位相信大家都认识了吧,法律教育网的民诉老师授课严谨、认真、讲解娓娓动听、思路 清晰、条理性、方向性极强,使学员能够迅速掌握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体系和重要的考点, 像杨秀清老师更是司考界的名师大腕。在法律教育网听这几位司考名师的授课,从容应对司 法考试,司考学习充满了乐趣和轻松。法律教育网司考行政法名师:吴鹏、徐金桂法律教育的行政法授课名师吴鹏老师理论功底扎实,授课条理清晰,游刃有余,对行政法与行 政诉讼法的重点法条讲解出神入化,使学员在轻松氛围中掌握考试的重点和难点,获得事半功 倍的效果。在当前司考行政法授课的众多老师中,法律教育网的吴鹏老师更是深受广大学员 推崇,听吴鹏老师诙谐幽默的讲授中,原本令人倍感烦躁的行政法学知识变得鲜活生动起来, 吴鹏和徐金桂二位老师搭档,法律教育网的行政法学授课值得司考学员信任。法律教育网司考三国法名师:杨帆(女)、李毅毫不夸张的说,司考三国法辅导的权威全部云集法律教育网了。李毅教授理论功底扎实,对司 法考试有独到的研究,善于将庞杂的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条理化与系统化,对于知识点 的把握准确到位。 他授课逻辑严谨、 重点突出、 层次分明、 条理清晰,深受考生好评。 杨帆(女) 教授从事司法考试辅导多年,经验极其丰富,讲课扼要精炼,条理清晰,其清新、 优雅的授课风格 受到广大考生一致好评。法律教育网司考理论法学名师:赵老师、杨帆(男)、王旭、叶晓川、王进喜王旭、杨帆、叶晓川这是司考辅导名师中的“黑马”,赵老师更是重量级司考名师,不经意间 已在课堂上为司考众生所喜爱追随,尤其是几位司考老师在法律教育网的司考名师讲义,更是 众学员爱不释手的司考复习经典资料,听他们的课,研读五位老师的讲义,可谓明显减负,离司 考成功只剩那么一点点。法律教育网司考商经法名师:张海峡、宋艳慧、熊可国内著名经济法、商法教学辅导专家,法律教育网明星司考授课专家张海峡。在司法考试、 注会以及企业法律内训领域声誉卓著。其诙谐幽默的授课风格,独到的口诀记忆方式,自成一 家,让人记忆深刻,耳目一新。听“张大侠”的课如行云流水,耳濡目染间商经法的散碎考点, 如珍珠般以为老师所颗颗串起,光华夺目,加之深入复习张老师及法条班老师宋艳慧和熊可老 师在法律教育网的亲笔名师讲义,得分能力迅速提升,商经法的考分就稳操胜券落入囊中了了。四、民刑要持续发力传统意义上重点开始动摇民刑法对于一个考生来讲不同于其他部分法的地方在于:每一个考生只有投入大量的时间、 只有持续的学习、只有深入的把握才可以学好,至于宪法、法理等等许多部门法采取临阵磨 枪的权宜之计是立竿见影的,非常有效。部门法传统意义上的重点,因为司法考试与所谓的培训所形成的博弈状态之出现,必然会产生 动摇,但不是广泛的、大面积的动摇。实际上这点变化只在几十分左右,但是真正摧毁的是因 袭十余年的传统培训模式。五、多做历年真题带动阅读和思考阅读只可能使一个人的思维处在理解的状态,大多数人至少如此,所以有时我说阅读是被动的。 要想带着问题去阅读只有做题,而且是做历年真题。历年真题可以使考生对辅导书的阅读从 理解的状态升华到思考的状态,升华到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状态。 使被动的阅读变为主动。孔子的千古名训 “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 辅导用书阅读只能使考生停留在学的层面; ” 重点法条记忆、辅导书的理解只能使考生徘徊在思的范畴;而怠和惘的问题依然存在,无从解 决。恰恰只有“阅读辅导用书、记忆重点法条再紧密结合历年真题演练、研习才可以解决这 个问题,使考生“学而思”融为一体,“怠”和“惘”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以上是我对以往关于司法考试备考观点的集中总结,像我以前说的属于管窥蠡测,“这里不是 思想的绿地,也许是扼杀思想的泥沼” 。但肯定可以给大家备考提供一个视点。即便是井底之 蛙,我望到的肯定是天空。所有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不一定大家都是有志于国家未来的法制建设,但都是满怀理想, 积极进取的,想通过司法考试改变目前的生存状态的。都是想过上幸福乃至腐朽的生活的,当 然腐朽、腐败的生活未必是幸福的,而且最终肯定是不幸福的。在这里衷心祝愿看过我这篇 文章的考生能够得到一点点启发,并在 2011 年国家司法考试当中取得圆满的成绩。那位大侠可以给我发一套司法考试真题和重点法条 不胜感激 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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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2014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4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修改整理中,别急)
@张三太郎-柏浪涛疯狂粉丝
博主按语: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3、老钟曰:“翻到你最信任的民法老师写得教程,他写的合同部分,看他能再给你提供什么启示?能对你有什么帮助?你一看他的书,TM连帮助都没有,把书撕了,换人!”“不带着问题,不带着你的鉴别力,那你学习的效率是很低的。”
4.最终的目的:一定要看该老师的课和教材看完之后对你做题有什么帮助,如果某一道题你看得出来有意回避或者不讲,或者讲得暧昧不清的,或者上课光讲笑话(专门术语:相声流)的,遇到这种,把书撕了,换人!一定要讲干货!
5.第一次失利的同学,两考的同学,说难听一点第一次参考被坑过一次的同学,关于老师的重要性,肯定深有体会。
6、本博文次年更新会在10月左右,主要更新内容为老师上一年度授课表现进行评价,也即如果表现不佳,将不会出现在下年度的推荐榜上。
7、千万不要陷入-老师万能论-当中去,好老师,是帮你找准方向、减负。但是真题该做的做,该背的还是要背!!!!!!!!!!!!!!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阮齐林、陈永生、袁登明坚守旧理论、徐光华、罗翔、刘逢校表面上的旧理论维护者,骨子里的新旧参杂)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关于刑法,套用老钟在课上经常提到的一句话:“行动非常迟缓的人,只要始终循着正道前进,就可以比离开正道飞奔的人走在前面很多。”
13年再次证实当下考察新理论!张明楷老人家直接扒老理论内裤了,我怀疑刘凤科讲课这么张扬和老张的脾气有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有没有童鞋觉得2013年卷二多选60题是对秘密窃取的公然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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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并且有背景的老师只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方鹏、王海军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不确定,背景是陈兴良的学生,周光权的师弟
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
(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这点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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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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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倡导者,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德日新理论首席倡导者,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早就明声在外。理论比较深,课时比较长,至少听两遍。
备注1:刘凤科授课理论变化:年:彻底新理论。年:趋向温和新理论95%。(根据,2013年三校刑法最后一节提到了“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这一知识点,柏浪涛在10年刑法攻略已写到。
备注2: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3、王海军,张明楷在读弟子,强烈不推荐!整天说“刘凤科是我师兄哦,你知不知道!?刘凤科我师兄哦!!!刘凤科是我师兄哎!!”我擦!!!刘凤科是你师兄关我屁事!!!整天张明楷张明楷,张你妹啊!?彻底的新理论(直接讲原汁原味的新理论,日本那套,和韩友谊有点像,韩胖子的问题下面再说。),讲义多半是抄刘凤科和柏浪涛的,而且他妈偷懒还抄得不全!你本人最恶心的刑法老师之一,11年刚出道,讲课不咋地,博士还没毕业,长得跟马加爵一样,就是爱装B,貌似每周都要飞到日本去留学,你是去日本参加辅导班么?我擦!
4、韩友谊,半吊子新理论,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疯狂的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同时,经常自己编一些稀奇古怪的案例,但是做过的人便之,命题人不会这么考,也即不会从他说的某一个角度来考察。
A韩友谊的定位:张明楷《刑法学》“读者”之一,不是张明楷的学生,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大的,人家张明楷是清华的,和你喝茶?开什么玩笑?
B关于韩友谊研究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的问题
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是日本刑法学界的两位奇才,日本司法考试的权威学者,我们所说的德日刑法,其中的部分理论,主要就是来自于这两位奇才,但是要明确一个问题,日本刑法虽然也是坚持的客观主义,也即新理论,但是在日本刑法学界也存在巨大的争议,但是日本的官方司法考试采取回避的手段是:将某一个时期的公认权威学者的著作列为指定读物(现在是山口厚),学生只需要专心研读这个学者的著作即可。
但是我国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现状尤为混乱;
第一、新旧理论的争议,市场上司考教材很大部分是在讲旧理论,要么就是半吊子的新理论,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出题人考过的点,就改,没考过的无法预知,不符合现在刑法对新理论逐年深入的考察趋势。&
第二、韩友谊直接去研究山口厚、大塚仁的著作,并将著作中过于激进,不符合当下中国国情的新理论观点直接照搬到中国的司法考试培训当中去,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在系统强化阶段是一个观点,可能到串讲阶段该观点又改变了,让学生纠结不已,最后阶段出的模拟一般会写一个类似于免责声明的东西,“模拟押题,仅供参考”等,这种现象对于司法考试刑法而言是极度恐怖,也是对考生极不负责的做法,本质在于没有把握住当下刑法的命题方向,最多是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很多问题凭借自己的理解,也即半吊子的新理论老师,属于病急乱投医,本末倒置。中国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立场是“温和的新理论”,代表就是刑法的命题人张明楷和周光权以及他们的著作,学者都是有自己的观点的,不可能对日本学者的著作直接照搬照抄,建议在早期可以对两位学者的著作(《刑法学(第四版)》-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张明楷、《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第二版)-周光权)当成课外读物研读,你会发现,书上很多讨论案例就是司法考试的原题,(比如10年卷二第一题,就是周光权《刑法总论》2007年版,第三章55页-58页的小标题,而且一个字都没变)。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刑法攻略》或者《刑法要义》(柏浪涛)+《三校名师讲义—刑法》(刘凤科)11年就听到老刘在指南针要出,最后没出成,现在在三校出了,不错不错,两本神作,就相当于看张明楷的《刑法学(第四版)》和周光权的《刑法总论(第二版)》《刑法分论(第二版)》的应试版了,哈哈,兄弟姐妹的福音啊~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刑法攻略-真题卷》+《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分别由柏浪涛和刘凤科亲自编写,两本书收录02-12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和《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6、《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7、新理论背景下(新理论内部)的争议知识点的考察的解决方式。
注意,前提是新理论背景下的,如果现在你还在纠结新与旧的争议,你OUT了~。
提问: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回答: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怎么考察,彻底新理论的题目通常只会出现在卷四考研案例题型当中。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3、最近老是有群友问到刘凤科和柏浪涛的观点不一致怎么办?很简单!当作卷四刑法考研型题目贮备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两种观点)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两种观点)。&
当年:A、司法解释的观点:法律拟制—盗窃 B、刘凤科的观点:脱离占有-侵占C、柏浪涛的观点:当场杀,当场拿-盗窃;当场杀,过后拿-侵占。全部回答到位,本题满分。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四种观点)
4、12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因果关系判断标准(两种观点)。
5、08年卷二选择题考察的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其实也是,不过考得简单。&
建议听课技巧:【小柏的书+老刘的课(双剑合璧)】
博主按语:
刘凤科和柏浪涛的定位:张明楷/周光权案例题的权威转换者。
根据博主了解,小柏老师要出国留学,没他的课怎么办勒?处理方式:找到柏浪涛老师11-13年的课件都听,为什么一定要听勒?原因如下:13年被考友们热议的八卦题,其实不少都已经出现在小柏11或12年的课件当中。
先看2-3遍《刑法攻略》让后听小柏的课,看完小柏的书有了新理论的基础,之后听小柏的课,但是只听他书上没有提到的点在书上做一下补充,目的就是要迅速听完。建议一定要听刘的课,小柏的课有时候会出现有货讲不出来的情况,而老刘的课会起到醍醐灌顶的作用,刘凤科一上来就听你会觉得他讲的很乱,但是看完小柏的书再听老刘的课,就会感受到刘的穿插功力,但是一定要看小柏的书打基础,作为第一次新理论洗脑,之后建议将柏和刘书中知识点观点不一样的地方做拿个本子做总结,当做卷四刑法考研型案例题储备。
博主按语:老钟+老刘+小柏=《刑法与民法的对话》佐伯、道垣内著,没事~我只说说~
特别提示1:如果之前认真听完老钟的课&物权法占有理论部分&的童鞋,钟大帝威力彰显,你会发现,首先,老钟和任何民法老师都不一样,先讲占有。其次,老钟刑法也是学的新理论。你会发现老钟的占有理论和刘柏二人关于取得型财产犯罪部分的知识点是通的,没有冲突。最明显的是老钟辅助占有人的相关讲解和小柏攻略上侵占和盗窃的区分(13年版讲义卷页),两者是相通的,虽然小柏在书上说民法和刑法的占有不同,但是在老钟这里不成立,一样的,貌似只有老钟说的占有继承是例外,刑法不承认占有继承。
特别提示2:我一直说小柏和老刘的结合听能到达最好的效果,理由如下(试举几例)
例一;因果关系的认定A.小柏:因果关系三标准.
B.老刘:讨论介入因素,并总结特殊情形。
总结:这部分选择题按小柏的三标准走,但如果出现12年卷四刑法案例题,两人的不同观点就是答案。
例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A.小柏在书上分则明确了两罪的区别是故意和过失,而非旧理论的作为和不作为。&
B,但是老刘在总论部分就提了一下,其实也讲到了,但是这个部分没有小柏的书详细。
C.如果没有小柏书的基础。
第一,你如果之前受到旧理论的影响,你会懵。
第二,其实这个是个考点,但是老刘只提了一下,有可能会意识不到,哈哈~老刘已经不认为这个知识点是个争议了,直接按新观点走了的~
例三:绑架罪即遂的问题A.
小柏:绑架罪的行为结构是:实力控制人质→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但只要求实施第一步,不要求实施第二步,更不要求实现不法要求。因此,只要行为人实力控
制了人质,绑架罪就既遂。有人会问:那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其区别在于绑架罪在实力控制人质时带有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的目的,而非法拘禁罪
没有这一目的。
B.老刘:课上一句话"带着向第三人勒索的内心意思,实力控制被害人,就是绑架罪即遂"&。
总结:有了小柏的基础后,老刘的课是提升,或者说可以达到一点通的效果。
例四.共同犯罪部分老刘是大神,不解释。
附录:押题阶段老师推荐:柏浪涛+刘凤科
钟秀勇+段波
问题在于,12年版民法60讲又提到了悬赏广告的单方允诺问题(详见该书12年版237页),弱弱的问下,这书现在谁写的?可惜12年出题人认为悬赏广告”定性为单方允诺!没有前瞻性。只有老钟讲到了!13年不再推荐李建伟的《民法60讲》,出的问题太多,果断老钟!
2、民法物权法部分,物权法第一人,必须听钟秀勇。
3、关于老钟的几点说明:
备注1、老钟的《民法十大样板题》,从11年开始就没有再更新(原因详见老钟授课),但是其中物权法的几道样板题(样板1:一物数卖:(、92、93)样板2:返还原物请求权(、95、96)仍然是经典中的经典,但是仅仅指老钟对这几道题的完美解析。(这也导致了很多其他民法老师争相模仿,都将这几道题收录在自己的讲义中,但是,始终被模仿,从未被超越,哦耶。),可用,必看。
备注2、听完老钟的民法课,你才知道其他老师讲得有多浅显;你才知道自己本科民法的大坑有多深。
4、因为段波没有独著的讲座,所以没办法推荐教材,讲义即可。
备注1:波波的民行先修班必听,必杀技:根据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改编而成《民法体系25图》(民刑先修阶段)必听!
备注2:“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韩祥波的绕过。(说明:本部分13年待评价,13年8月谨记)
推荐教材:《三校名师讲义—民法》钟秀勇&
7、也许有童鞋会担心民法听两老师会不会乱,明确的告诉你,波波和老钟都死迷一个人,王泽鉴,不解释。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
王利——出题人弟子,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出题人弟子,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附录2: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李建伟,合众的大老板,他那本《民法60讲》,说实话确实帮了不少人,但是自从从万国出来,自己当老板以后,课时没法保障,在众合通常只上一半的课程,上课的时候抨击这个学校抨击那个学校,感觉特别傲,个人不喜欢这个人。现在看来,体系差,例子老,并不推荐,当然,如果没有钟秀勇或者段波的话,这本书还是可以的,但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弃之。
李仁玉:律考时代()的出题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的口音和上课的节奏,慢!慢!相当的慢,讲着讲着玩手指去了,就是在三校因为口音重而被钟秀勇取代,参杂的个人观点过多。
隋彭生:也是大师,目前在政法英杰上课,“隋氏
民法”的创始人最适合提高民法应试技巧的民法课程。老隋一向睿智,他喜欢把难以参透的民法理论用一些口诀、一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小案例予以讲解,而且老隋
的归纳总结能力甚强,认真听课的学员可以迅速提高自己的民法理论水平和应试技巧。在老隋的眼中,民法并不需多少背记,属于一点即通的学科。但是,最近几年有淡出司考圈的趋势。
席志国:合同法讲得最好,但是状态时好时坏,慎入。
7年·卷三·11题,这题出题人明明考的是物权法定原则,但是他非要说成是附义务的赠与,我晕。和张熊宝一样一样的,非常爱玩矿泉水瓶子。
)。他仍然按照事实合同理论讲解,如果12年卷三第3题之前是听他的课的话,完蛋了,慎入。
建议听课技巧:【老钟系统强化(主)+波波民法25图(辅)】波波的民法体系25图必听,能够迅速的、真正的帮你建立起基本的民法体系(可加速听,最好是能画出来)。最主要的是会教你王泽鉴民法思维一书的“请求权基础体系”对之后的案例分析有用,之后必须钟秀勇系统强化,完整而详细的知识点,建议按照老钟的要求,一定要掌握各个知识点的侧面。
博主按语:鉴于本人民法推荐了两个老师搭配使用,现在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说明,如下处理:
首先,民法现在也考有争议的知识点(是真正的无定论的知识点,可不是那种乱解析出来导致争议的知识点,例如:07年·卷三·11题,这题出题人明明考的是物权法定原则,有的解析说成是附义务的赠与,这种请自动屏蔽。),但是他不像刑法那样是开放式的,是直接按照出题人自己的观点进行的(12年悬赏广告的性质),因此,民法有争议的知识点不能像小柏和老刘那样两者兼收。
其次,没有任何一个民法老师能够全面掌握民法命题人的观点(包括大小黑也不能)。但是,根据上文的说明,老钟比任何一个民法老师都具有前瞻性和全面性,波波和老钟有冲突的地方,建议以老钟为准。尤其是老钟在课上说的“这个问题,再走半步,会是什么什么样子的...”的这种知识点,个人建议以老钟为准(因为其他老师也不会讲这种超前的知识点,但是鉴于11、12年民法的难度和趋势,建议能尽量掌握就尽量掌握。);
再次,在今年老钟课上出现的"按揭(Mortgage)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加盟连锁(Franchise)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中类似于12年考“信用卡法律关系”的这种王八蛋案例题,应重点注意。
郭翔/戴鹏+韩静茹
1、韩静茹,潘健锋弟子,刘哲伟小师妹,又名韩心怡,声如其名,甜腻到心,治愈系小美女,回过神来已对民诉爱罢不能,13年串讲阶段一句“XX书没看的今年肯定后悔”让多少考友卷四最后一题两眼发绿。
2、戴鹏,和郭大侠师出同门,都是清华地,比郭大侠好的就是,每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都有一个解题方法的说明,不错不错,比郭大侠的详细啊!先听郭大侠的理论再上老戴的课,找得到系统强化的最好两个都听,串讲的也行,妈的!爽!做题的时候过瘾啊~~~~&
3、郭翔,民事诉讼法真正的第一人,你会发现,郭大侠的思路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本人认为郭翔是万国唯一真正的大神,新理论?哈哈?自己去听!懒得解释。&&&&&&&
4、推荐用书《万国授课精华—民事诉讼法》郭翔独著或者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授课精要》戴鹏独著
总结:民诉郭翔+戴鹏,打个不巧当的比方,将相当于刘凤科+柏浪涛。这两人的组合,秒杀!
注意:试举几例:
备注1.郭翔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那里的三句话:a、法条有规定的,加害人证明;b、法条没规定的,受害人证明;c、无过错,不需要证明。三句话秒杀此类所有题目。而在这里杨秀清绕半天,做题还是没用。
备注2.戴鹏达成和解协议、仲裁裁决被撤销、不予执行等后纠纷的解决方式的记忆思路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杨秀清:前几年很牛,疯狂走穴,现在上课什么对于她都简单,网友称之为大白菜,学院派就喜欢傲,杨秀清在合同纠纷管辖和执行异议两个步骤和分析技巧,可用,其他的真心没价值,被郭大侠和老戴的组合秒杀了。,慎入。
侍东波:无聊相当的无聊,上他的民诉,崩溃死你,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他,他是我最不喜欢的老师,上课讲着讲着自己玩手指去了。。天!讲得也是让人昏昏欲睡。
郑其斌:万国历史上最为优秀的民诉老师之一,07年加盟新东方。现任三人合民诉担当大任的名师,可惜以前在新东方没能混个校长什么的来当当,讲课的特点就是基础理论性特别强,入门的时候可以听,但是到后面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讲义从加盟新东方跳槽到三人合&,就没变过。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韩静茹+郭翔
他每个知识点都要给你加上实例,就是一点他爱重复一些话,什么“同学,这个问题。”或者“这个卷子不是卷子,是提纲”“同学,这里有一只铅笔,2B的。”
左宁+陈少文
1、左宁,命题人弟子—顾永忠的博士,陈卫东的博士后,讲课比较实在,完完全全透析法条背后的立法背景和理论背景,最喜欢左老师的一句话:“所有人都知道刑诉要考可以和应当,但是为什么出题人只考哪个可以和应当勒?背后存在立法时的争议和各部门博弈”,授课思路符合当下考察方向,理论性加强,13年命中卷四技术侦查案例题,如果左老师针对授课再丰富理论性知识点的阐述,那将完美到无以复加;当左老表格之日,必将是机关雄入土之时。
补充:重点注意左老师各阶段讲义后面附带的大概60-80个左右的模拟题,质量很高,类似于刘凤科的168题,凌驾于司考真题之上的难度,完全理解,刑诉及格没有问题。
考前看一遍,刑诉在心中,而且很善于讲题,讲义主要以表格为主,喜欢看表格的同学,个人认为他的表格加讲课可以取代杨雄。
2、推荐用书:
无,左宁没有单独出书,讲义即可。-
-出本书该多好!????
万国那本陈少文写的专题讲座是合著的,不推荐。
授课精华?和郭大侠的不是一个档次的,不推荐。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杨雄(机关雄):刑事诉讼法xxx表,背吧,完全的背吧,没什么特色,上课和背书没有区别,理论知识和立法背景基本讲不出来,上课像打机关枪一样,上课一直在吼啊吼~有的同学说他表格不错,但是我觉得这个表格和法条有啥区别,当法条用可以。
此外,有一点不得不提,杨雄已不再是出题人弟子,因为12年汪建成已经退出司法考试命题人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陈卫东和顾永忠,本身讲课风格就不咋地,现在又褪去了命题人弟子的光环,威力更是大减。
汪海燕:汪阿姨,被考友吹的神乎其神,其实也就那样,讲义几年未变。
向高甲:汪阿姨的学生,哪一科都能来,但是哪一科就都一般。非常的一般,之前不知道的还是不知道,知道的不用他说还是知道。有没有听过他翻唱《爱的供养》?不错哦`~&
和“一对一理论”
刘玫:律考时代刑诉命题关联人,注意是律考时代,2002以前,<font COLOR="#6F年三大本,主编;陈卫东;副主编:刘玫,13年押到部分题目,会不会和这个有点关系勒—陈卫东回归。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徐金桂+吴鹏
2、吴鹏:行政法真正的大神,永远懒懒散散的声音,独树一帜的行政法讲义,和任何行政法老师的讲课思路都不一样,真正能把握行政法精髓的老师,但是就是因为这一点,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
3、王旭,俗称“王小胖”行政法大黑,出题人弟子,行政法原则部分讲得不错,个人觉得他更适合讲卷四。
4、李佳,做题方法、思路明晰,总结精辟,最出名就是他的“行政法逆向思维”的课程,我们可爱的萝卜。
5、推荐用书:《三校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徐金桂&独著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
徐金贵系统+吴鹏串讲/系统(双剑合璧)】首先完整的听完徐金桂的系统强化,最好是找全详细版本的,就是那本书,老徐在三校是拿着书讲的。同样是表格,老徐的表格就显得详细和负责的多,按照老徐说的,对比记忆。那本书的最后面有个行政法期间的表,很强大,后期可以记一下。打好基础之后,来吧哥们,上吴鹏的,但是建议吴鹏的课不要先听,理由上面已经说了。同时吴鹏的讲义不仅到那个机构都一样,并且在系统和串讲都一样(超级雇佣兵),吴大神总结的冷冷的三个字三个字的东西,可以选择性摘抄到老徐的书或讲义上去,方便记忆。
补充一下:李佳那个行政法逆向解题思维很不错,但是只需要掌握佳佳那个做题的思路就行了,网上有10年的,无所谓的,关键是他教你的做题的思维方法,可以把他关于做题的几个口诀总结在老徐的书上,这里不写,写了也没用,因为要萝卜带着你走一遍才能掌握。
吐槽:如果波波的民法25图是骨架,老钟的是丰满血肉,效果比较好;那么老徐和吴大神就是倒过来,先丰满血肉,再给你将行政法的骨架剥离出来,效果比较好。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郄鹏恩+鄢梦萱
博主按语:
A、13年关于商法老师情况精彩异常,张海峡哥哥由于身体的原因,打算退隐江湖,貌似只在新起点讲了两天的商经,讲义知识点极少,当然讲义也没变。看来海峡哥哥的去意已决,你猜去干什么~一阴一阳之谓道,没错,顿悟了~要讲国学去了~司考的一颗巨星就此陨落...
B、于是乎,有很多老师出现了:“我要讲商经的宣言~”,争相模仿板式:考点+口诀
C、虽然海峡哥哥14年有90%的可能性不再讲商法,但是只要商法不改,他的商法还是可以听的,延续13年的评价:他能够让你迅速了解商法是个什么玩意。但是注意:作用只是迅速入门,仅此而已,有基础者可跳过
—————————————————————————————————————————————————
1、郄鹏恩:女的,商法体系之王!综观所有商法老师,没有一个有一个完备的商法知识点体系,通常都显得杂乱无章,目测只有鹏恩姐姐能够达到完美的知识体系,13年度博主最关注老师之一!14年隆重向大家推荐,同时,在此感谢群友裂天剑皇的极力推荐。
2、鄢梦萱:商法知识点之王!鄢梦萱姐姐的课细致入微,重点尽收囊中,但是梦萱姐姐不讲笑话,想听笑话的指望不上了,但是拿高分绝对必听!尤其是她那本书,商法案例分析思路,只有他写得最完美,下面自己看。
3、李文涛,商法考察方向,小综合、大综合、跨学科综合,适应司考商法命题方向,知识产权特别推荐李文涛。
备注1:可惜现在钟秀勇不讲知识产权了,以前10年在新东方讲,但是个人觉得他这部分比梦萱姐姐讲得好,讲得比较深;在钟大帝不讲知识产权的时代里李文涛的知识产权是首选,
备注2:经济法是一个很奇怪的学科,很散,看法条的效果比看教材好,但是在此,请大家尤其重视鄢梦萱姐姐的经济法是一绝,对于经济法条考察中调的把握,所谓商经老师暂无人能及。
当然,如果各位找得到老钟最新的知识产权课程,那就另当别论了,商法老师讲知识产权只是个惯例而已,本来就是民法的内容。
3、推荐教材《三校名师讲义——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鄢梦萱&独著
附录: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楚道文:不知道有没有喜欢他,感觉就是照着讲义念啊,讲错是经常的事情。
王小龙:讲课风格上喜欢以问题的方式来教授知识点,讲义比较乱,比较好的一个点就是经常联系民法的基础理论来讲课
特别提示:如果之前认真看完老钟的书或者听完老钟的课的童鞋,钟大帝威力再次彰显!!!很多东西,商法学习过程中你会发现按照老钟的思路要么可以很简单的推导出来,或者说老钟其实已经讲过了。举个例子;如果老钟今年继续讲无因行为和有因行为的话,会为理解票据法打下坚实基础。
吐槽:不要嫌老钟讲得深和罗嗦,那是对你负责。
杨帆(女)
三国法女帝,所有部门法老师推荐中最没有争议的老师,10年内无人能及,不解释。
推荐教材:《三校名师讲义—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杨帆独著
附录: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5、推荐教材:讲义即可,他那本《理论法学攻略》其实和讲义差不多,个人觉得没必要了。
博主按语:经常看到群友要买什么卷一突破XXX分,难道老师的教义还不够么?难翻讲义?简单,撕下来,合订在一起,反正又不是要考第二次,这么珍惜干什么。
+经济法法条+经济法法条
网友传说中的“阅卷人”
博主按语:
第一、不知道各位注意到一个现象没有:12年卷四最后一题,已经脱离了之前纯考论述的题模式,这是不是代表模版时代已经过去,或者说,出题人在回避模版,个人觉得应该注意。13年类似于12年卷四考察卷四最后一题,不再全考论述,并且出现了法律文书。正式预示着模版时代的逝去。
第二、关于任海涛
注意1:重点关注他讲义针对一头一尾的两道题的方法,也即,卷四第一题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题和最后一道论述题,前提是如果13年最后一题是一个纯正的论述题。
注意2:案例部分慎用他的,听过刘凤科或者柏浪涛的课便知。
注意3:13年根据群友反应,博主没说错,他的具体部门法案例分析还是要慎重慎重。
案例部分:
博主按语:本人对一个只讲卷四或者讲法理的老师所传授的案例分析方法认可度非常低,个人认为还是讲各科部门法的老师来讲对应的各个部门法案例分析题更加靠谱。
为此。博主整理了一下相关博文,仅供参考:
第一:民法——王利的案例分析方法
第二:刑法——柏浪涛《刑法攻略-试题卷》后附案例方法
第三:商法——嫣梦萱的案例分析方法
第四:民诉——郭翔《授课精华》后附案例分析方法
推荐用书:三校名师《主观考题破译》
此书不仅讲授了一头一尾的理论性题目,而且案例分析也讲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利、王旭、柏浪涛、戴鹏&合著
注意:该书不是案例的单纯堆积,重点注意该书案例分析的方法
3、关于卷四的模版(作用只针对纯正的论述题):
忠告:卷四没有客观答案,要跳出以下三大误区,掌握一招制敌诀窍:
误区一:从社会人的角度学习知识点,离得分标准会越来越远,只能是被动挨打;
误区二:用中学生写作文的模式来备考,水平太低,华而不实,必定偏离方向;
误区三:套用固定格式的“万能模版”,千人一面,必定遭到阅卷人的反感而遭唾弃。
备注:(500份就会被认定为模版,最高分最多只是满分,这还算好的,看过法法网的一妹子的帖子,模版答题的知识点,和官方答案差之千里,比对官方答案后,最多能得5分左右,那妹子骂得哦,惊心动魄...)&
附录: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邹建章:以前万国学校卷四挑大梁的老师,很火很爆,原因就是年年猜中题,问题现在到三人合了...老邹你肿么了???讲义为什么四年了,四年了!!!一点都没变!授课内容好像什么都讲了,又好像什么都没讲,第一次接触,好像很有用,但是考试的时候,哎~怪怪的~是俺们没领悟到真谛么?到底在讲什么?&
张合功:新起点的校长,什么卷四模版答题法,你以为论述题是小学生作文啊?命题人最恶心的就是什么模版,一个学工商管理的敢出来讲司法考试,擦,遇到他就绕道吧。
王朝勇:我对他的定位就是个北京来的乞丐,司考业界最大的大忽悠,大专学历,哎,真是什么人都敢出来讲课。
博主按语:
其好处在于,权威!尤其对于有争议的题目,直接看里面的,就以之为准,他就是代表出题人的意见,并且里面有个“常见错误解析”基本上是依据司法部网站上考试的异议来写的,列举了大家的不同意见,然后简练说出现这样错误的原因在哪,许多时候做错题,“错误解析”里面就分析了这种错误思路的缘由。很不错的书,尤其是对于你做错的题目,强烈推荐。但比较让人蛋疼的是他的编排体例,按每一科的每一年来,第二轮好用,第一轮用着不太方便。
注意:该书13年版好像民诉按照新法改了答案,刑诉没改,大家还是在书店确认一下吧。
真题解析用书推荐配置
《刑法攻略-真题卷》
理论正确;详细
《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第二卷
《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第三卷
13年指南针历年真题解析老钟未参与编写
(详见老钟网易博客回复)
《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第七卷
《万国历届真题分类解读》卷三行政法部分
13年万国历届真题解析郭大侠未参与编写
暂无推荐,除非左宁或少文单独写一本真题解析,否则爱谁谁···
《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第六卷
《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第八卷
杨帆(女)
等待修改中
附注1:2013年万国《万国历届真题分类解读-诉讼法卷》郭翔没有写...作者是张进德....日,笔者注...唉...
真题与三大本:
1、许多同学可能会问真题解析和三大本有什么关系,可以明确的回答一个问题:各个部门法中,有争议的观点,以什么为准?答案: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编写的《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首先需明确一点:三大本,被传统司考业界奉最权威最官方的教材,是由各个高校的著名学者联合编著的。
2、三大本的编委会成员不一定就是司考的出题人,(例如11年卷二第一题D选项中“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的说法,就是三大本编写人之一陈泽宪提出来的,本题为选非题,选D选项”),由此可见,三大本并不是解决司考争议问的权威,有些观点和说法甚至是错误的,比如将质押合同归类为实践合同、但物权法已将其修改为诺成合同,此种现象屡见不鲜。
3、三大本只能作为工具书,而且,不是解决争议知识点的工具书(原因如以上1、2),是作为理解基础概念的工具书,有价值使用的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因为这玩意是新的研究成果,而且近几年每年都会有新的东西加进去)。基于此的原因,要用就用13年最新版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12年的无意义。
&&&&4、我不否认很久以前有只看三大本就通过的大神和学霸,三大本是有原题或者考题中出现的原话,但是多么?多么!?多么!!??如果现在还有有人向你极力鼓吹三大本如何如何,说通过司考必须看2-3遍以上的三大本,送一只铅笔给他,2B的:说5遍以上的,不解释,直接上去大嘴巴抽他丫的。
博主按语:“如果你恨他/她,就叫他/她去看三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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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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