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化学老师,你有“2011电影的全国天原...

现代职业安全杂志
每月5日出版
(总第32期)2004年第6期
广西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9992002200210()
英雄”车、斗气车、霸道车,见死不救、肇事逃逸的司机大有人在。开车的人都想有个“路宽车畅”的理想环境,现实却事与愿违。有的司机仅为抢先一步,便违反交通法规拿生命作赌注,一旦酿成车祸不是车毁就是人亡。一位有30
切实把安全“摆上位、抓到位”
  &&&&&&&&&&&&&&&&
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位、抓到位”包含两个意思: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二是这种重要性要切实体现在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我们讲“摆上位”,就要克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正确处理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求口号响亮,不求形式好看,重在实际,重在实效,确保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到位。
如果说“摆上位”主要解决认识问题,那么“抓到位”则主要解决工作问题。许多人感到安全工作力不从心,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找到这项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没有抓到位。“抓到位”就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治理重大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力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工作网络,在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是要以铁石心肠抓整改。对查出的隐患,用铁的纪律、铁石的心肠、铁的手腕进行整改,逐项逐个地把整改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并明确整改的要求,限定整改的期限。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坚决采取关、停、拆、迁、罚的等办法,做到不手软、不留情。
&&&&&&&&&&&&&&&&&&&&&&&&&&&&&&&&&&&&&&&&&&&&&&&&&&&&&&&&&&&&&&&&&&&&&&
先贤荀况曾说:“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生产事故多为人祸,鲜为天灾。如何避免人祸,恐怕我们要向先人学习——预防为主!
预防,从内容上讲有三大对策:首先是工程技术对策,即通过增加安全投入来实现本质安全;其次是教育对策,特殊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安全职责,规范自己的行为;最后是管理对策,一方面政府要进行强制监管,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控制度。从过程上讲,也有三大对策,分别是事先预防、事中应急和事后惩戒。事先预防最重要;而灾难一旦发生,就要有应急措施;最后是事后惩戒,惩戒也是为了预防。
除了基本预防外还有应急预防,对于应急预防不可掉以轻心。应急预案首先要有应急计划;其次要明确应急组织系统的建设,事先要有周密的组织,包括现场如何处理、人员如何疏散等;三是要有资源与技术保障,如消防用具、逃生的防毒面具等;四是要有良好的外界通讯,以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及时与外界沟通,组织救援。
安全是一种生产力,安全生产的灵魂是安全文化,而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人的安全素质,尤其是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素质,因此“人”才是根本所在。
抓安全关键在用人
&&&&&&&&&&&&&&&&&&&&&&&&&&&&&&&&&&&&&&&&&&&&&&&&&&&&&&&&&&&&&&&&&&&&
古人云:“成也由人,败也由人”。抓安全亦然,关键在用人。企业要解决安全管理上的用人问题,至少应从两方面入手:“用什么样的人”和“怎样用人”。
“用什么样的人”直接关系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能否贯彻落实。人事部门在选人上应坚持四个标准:一是选身体素质好的人,二是选责任心强的人,三是选懂专业的人,四是选学识广的人。安全管理者要想从容应对新的挑战,必须在熟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补充一定的心理知识、人文知识、法律知识等。
“怎样用人”直接影响安全管理成果,企业在此方面多下些力气尤为重要。一是搭建平台。用人,则不疑人。企业要积极为安全工作管理者提供施展才能的适度空间和舞台,做到自身能力和管理范围相匹配,杜绝小马拉大车的不合理配置。二是赋予权力。企业安全管理对象的自律意识、职务高低、直接隶属关系都不尽相同,这就要求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必须富有相当的权威性。为此,企业决策者必须赋予安全管理者足够的监督权、考核权和否决权,确保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三是落实待遇。安全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是一项辛苦的差事。鉴于此,企业一定要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兑现薪酬待遇、政治待遇、培训待遇等,凝聚从业人员,保证队伍的稳定。四是打消顾虑。由于安全监察对象主要是人,管理者就不可避免地时常扮演得罪人的“黑脸角色”,去对各类违反安全纪律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和考核,可能遭致不理解甚至打击报复。企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制止各种扰乱安全管理秩序的行为,为安全管理者做主、撑腰。
领导要多一些主动的“主动”
唐宗礼& 张菊香
最近,在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中,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行政一把手都相继主动引咎辞职,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认真贯彻的范例。然而我们以为,这样的主动实乃是被动的、不得已而为之的主动。在安全工作中,领导干部还是应该多一些主动的主动为好。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少一些“官”念,多一些“民”心,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谋求地方和单位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人命关天的大事时刻放在第一位。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主动承担起领导责任。行政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就要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当太平官,不当和事佬,敢于较真碰硬,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主动沉下身子抓落实。在安全工作中要克服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落实少的现象,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现场,对已经部署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抓一件,成一件。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在畅通信息渠道上下功夫,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安全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仅靠少数部门和少数人员来管理是难以将工作落实到位的,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好局面。
416-1715019
1-430312715127317215421141029476381497115810111756021823129402781220441119
0.5%1%2%132050
199179442532928807918981272002139393109381821790475700199911242822000162200012253092002415CA129129210.5
破除“六论”,为安全生产清障
&&&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对安全生产,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监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许多违背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认识,尤其是一些地方、部门、单位领导的错误认识和错误观点,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以下所列“六论”,就是当前片面的发展观和错误的政绩观的种种表现。
事故难免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企业增多了,车船增加了,航班增多了,生产发展了,事故必然增多。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毛泽东同志曾说:“看事情必须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事故难免论者,只看事情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抓住事情的实质。事故分析理论告诉我们,事故原因是判定事故难免还是可免的依据。事故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自然事故),责任事故是人为造成的,是可以避免的;而非责任事故(自然事故),一般是人不可预料的,是难以避免的。但一起起事故原因分析表明,基本上都是责任事故,是人为造成的,是管理不善酿成的后果。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事故“没有什么复杂的技术问题,主要还是管理上的问题。”企业增多,车船增加,航班增多,生产发展,等等,都不是事故增多的本质原因。因此,理论和实际都表明,只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责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事故难免论当休矣。
&&& 事故难免论的实质是事故无责论。其危害之一,把本是主观的原因推给客观,把本是责任事故说成是非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推脱责任,包庇事故责任者,致使责任事故越来越多。朱镕基同志有句名言:“不严肃追查责任,责任事故是难以消灭的”;危害之二,事故难免论使受害者蒙受不白之害,严重侵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之三,事故难免论违反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的科学发展观,它为片面发展观开脱责任。
劳力廉价论
为了招商引资,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在招商引资洽谈会上公开宣称:我们那里有最廉价的劳动力,到我们那里去投资,保证你有钱赚。
劳力廉价论者是将劳动力作为商品与投资者作交易。恩格斯说:“一旦劳动力成为商品,它的价值就决定于它作为社会产品所体现的劳动,就等于它的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的劳动。”这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体现在劳动之中。在劳动力没有劳动之前,劳力廉价论者就给劳动力定价,这是违反劳动价值理论的,这是其一。其二,既然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价格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而不是第三者;其三,从目前我国劳动力价格的实际情况看,不是高了,而是低了,与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并不相当,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价值被业主剥夺了,拉大收入差距,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对此,政府应依法调控,督促业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更不得让业主拖欠或拒付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劳力廉价论的实质是不尊重劳动,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为代价来招商引资的,它的思想根源是片面的发展观和错误的政绩观。
劳力廉价论的严重后果主要是:一是使企业漠视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由于在劳力廉价论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和错误的政绩观指导、庇护下,业主根本不愿意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企业往往连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都没有,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遭受严重侵害,农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成为受害主体;二是对劳动的不尊重。劳动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劳动是一切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的源泉,劳动创造世界,劳动伟大,劳动光荣。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受到承认和尊重。”劳力廉价论将劳力贬值,贬低劳动,是对劳动的极不尊重。对劳动不尊重,就不可能实施劳动保护。这与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的规定相违背;三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党的根本任务就是以人为本,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同工人阶级紧密团结,是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劳力廉价论不尊重和贬低的对象正是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四是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劳力越廉价,业主剥夺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就越多。在劳力廉价论的影响下,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从低工资、讨要工资到拿不到工资,拉大贫富差距,使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罢工、上访、冲突等事件不断发生,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外企特殊论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表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一些地方在贯彻这一规定时,为了招商引资,却实行两种不同的标准,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简称外企)网开一面,在市场准入上从宽,在安全检查上从简,在事故处理上从轻。有的地方甚至规定,没有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到外企去检查。外企成为安全执法的“禁区”,业主的“世外桃源”。在这些地方,“三合一工厂”、简陋的厂房、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工人在没有任何防范措施的有毒有害有危险的作业场所作业等情况,几乎到处可见,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且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重侵害从业人员的人权。
&&& 外企特殊论不仅在安全生产方面造成严重危害,而且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治安状况不好等问题。
&&& 外企特殊论的实质是地方保护主义。外企特殊论的思想根源是错误的政绩观和片面的发展观。
投入吃亏论
投入和产出、成本和效益是经营者天平上的两个砝码。经营者希望用最小的投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产出和最高的利润。效益优先和以赚钱为目的是业主的经营原则。安全生产需要投入,但是,安全投入主要是保证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主要是社会效益。马克思指出:“资本是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除非社会迫使它去关心。”对此,世人和资本家有不同的看法,马克思说:“人们为体力和智力的衰退、夭折、过度劳动的折磨而愤愤不平,资本却回答说:既然这种痛苦会增加我们的快乐(利润),我们又何必为此苦恼呢?”一些以赚钱为目的企业主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他们只顾自己的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在劳动力供大与求、劳动工资由业主自定、对企业违法处罚偏轻、事故赔偿过低等情况下,企业经营者会认为安全投入是吃亏,这是其一;其二,在尚不规范的市场经济中,安全生产违规企业对守规企业构成不公平竞争,使守规企业感到在安全上投入吃亏。
因此,投入吃亏论的本质是利己主义。投入吃亏论产生的根源有二,一是业主的思想意识,二是社会不良风气。
监督无责论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企业为政府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管理。在这种经济体制下,由于政府高度集中了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权力,形成所谓的“全能政府”、“权力政府”,很难界定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一旦企业发生事故,由于政企不分,职责不清,政府有关部门(一般是企业的主管部门)往往将责任推给企业,由企业负责,而将自己摆在监督的地位,监督无责。
但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后,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企业与政府脱钩,政府放权予企业,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按照权、责统一和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安全生产从企业与政府共同管理转移到自主管理,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的监督管理转变,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变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中共中央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并适应新形势,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些规定充分表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已经从过去的“全能政府”、“权力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转变。监督无责论,无论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还是在具体的法律法规制度中都不复存在了。
监督无责论的实质是权、责分离,要权不要责。监督无责论的危害主要是:使监督缺位,行政不作为,让不具备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违规生产,以至酿成事故;使监督越位,管了许多不该由自己管,而且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任意扩大行政许可范围。乱收费、乱罚款、乱处理,等等,扰乱市场秩序,有损政府形象,降低执法权威,使监督无力,也会导致事故。
处分冤枉论
基层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到上层机关的工作人员,上层机关的工作人员感到冤枉。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 党、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党纪、政纪处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以事实为依据,依责、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这是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法无规定,处分当事人,那是冤枉;但法有规定,依责、依法处分当事人,那不是冤枉,是责有应得。
&&& 依法治国,重在治官。一起起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基于党的治国思想和对安全生产现实的思考,日,国务院颁发了302号令。这部行政规章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小学校长在安全方面的职责和违规处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之后,《安全生产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党、政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也分别有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处分条款。
&&& 一个了解和熟悉以上法律、法规的领导,尤其是高层领导,不应有“处分冤枉”之感。
&&& 处分冤枉论的实质也是权、责分离,要权不要责;其根源在“刑不上大夫”的腐朽思想。处分冤枉论的主要危害是:削弱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领导,造成安全生产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难以解决,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不能协调发展,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难以实现。
昨与今:“计划”与“市场”的冲突
&&&&&&&&&&&&&&&&&&&&&&&&&&&&&&&&&&&&&&&&&&&&&&&&&&&&&&&
这几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预期效果并未充分显现。
究其原因,主观因素起决定作用。人的思想观念、管理手段、工作方式还多少停留在、至少还带有深刻的计划经济遗痕,这一因素严重制约我们的工作定位,使宏观管理措施失效,政令难以畅通,法律法规难以贯彻,工作相互掣肘,效率不高,正所谓“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若不从深层次思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很难驾驭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是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特有词语,体现的是以生产为核心,而不是以人为核心,关注职工安全健康,只是生产顺利进行的派生意义而已,无法体现以人为本的高品质社会理念。
“安全生产”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特有词语。建国初期,为发展经济,解决人民吃饭问题,1952年,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一些地方忽视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有人提出“安全第一”,也有人提出“生产第一”,争论不休。针对这一问题,毛泽东主席指示说:“……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之后劳动部提出必须把安全与生产统一起来,并将其概括为“安全生产”。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是政府的物质生产工厂,政府统管着工厂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在政府统一组织社会生产的条件下,政府管理工厂的安全生产是必要的,其历史作用应肯定。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沿用计划经济的提法和管理思路显然不妥。
首先,安全生产(保护生产顺利进行的法律制度、文化教育、技术等的总和)的中心词是生产,如同均衡生产、限制生产一样,体现的是以生产为核心,而不是以人为核心,关注职工安全健康,只是生产顺利进行的派生意义而已,无法体现以人为本的高品质社会理念。
其次,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完善,政府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能应与管理生产的功能同步消失。企业已不再是政府的附庸,企业能否安全生产,诸如设备损坏、停产等均由企业自己负责,不应再由政府解决。
政府管什么,如何管?我们必须从历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视角来认识这一问题。简言之,切实的方略应是企业管安全生产,政府管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从历史看,安全生产的原本内涵是“保护劳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机器在代替繁重的体力劳动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工伤事故,资本家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而忽视对工人的保护,大批工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恩格斯指出:保护劳动,勿使劳动者受到资本的侵害是无产者的一项基本任务。可见,加强劳动保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明确的阶级任务。当时这一任务的提出使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一些开明资本家与政府寻求解决的办法,英国诞生了第一部《工厂法》,制定了雇主必须改善劳动条件,不准使用童工等条款;美国制定了《雇主责任法》,明确规定雇主使用劳动力须为其缴纳保险金,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使受到伤害的工人得到补偿。这些措施影响了后来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雇主、政府三方格局的形成。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三大规程”的颁布,形成了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制度;90年代《劳动法》的实施,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标志,劳动关系以合同方式建立,劳动力成为商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依法保护劳动力资源,协调劳动关系。企业的生产以获取利润为前提,但必须依法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不是“企业人”,而是社会共有的人力资源,使用这一资源必须履行应有的义务。基于此,《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法律、制度、文化教育、技术等的总和)的政府职能概念,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劳动保护原则相符。
从国际上看,全世界还看不到一个政府有管理安全生产的机构和法律,在有关概念的使用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称“职业安全健康”或“劳工安全卫生”等(职业安全健康:是保护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安全与健康的法律、制度、文化教育、技术等的总和。这里的职业活动特指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等待遇的员工),多与联合国职业安全健康组织名称相一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把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改为《职业安全健康法》,把“安全生产”的政府职能改为职业安全健康行政管理职能将成为必然。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应当指出,我国已同意加入建筑业等多项职业安全健康国际公约,《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也是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要求,我国已向全世界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等公告,将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引入我国。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看,现行的安全生产政府职能与现实社会经济背景都不相适应。
计划经济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一直影响着我们的工作,使《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职责被严重淡化。
如上所诉,“安全生产”的概念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以此作为我们的工作理念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导致工作定位不准
从事故起因看,划分为天灾与人祸;从活动方式看,划分为生产安全与生活安全;从伤害对象看,划分为公共安全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广义的公共安全应包括所有事故、事件);从管理范围看,划分为生产经营单位内与生产经营单位外等。按照职责分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卫生、道路交通、火灾等亦有专门管理机构代表国家管理,而由于“安全生产”概念不清则易使人产生误解,即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都要管,而不是从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角度开展工作。过去我们所说的安全生产,其指向是生产经营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而不包括道路交通、消防等。应该说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而现在,越俎代庖,几乎成了另几个部门的主管机关。长此下去必将搞乱管理体制。应该清楚,像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是全国道路交通的管理机关,其管理对象与生产安全有联系,但不是全部,如:私家车上路出了事故,就不应当视为生产事故;从伤害方式和保险赔偿方式看,道路交通安全应属于公共安全范围,适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民事赔偿,多数与工伤保险无关;特别是把交通事故都纳入生产事故的统计范围,既不准确,也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究其根源,就是定位不准。
现在,提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将其与过去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作比较,新的表述除多了几个虚词外,并无太多新意。
导致群龙治水,职责不清
历史上,原劳动部管理全国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后来,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逐渐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责。由于劳动者涉及所有领域,为便于实行综合管理,国务院决定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部,作为国务院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的议事协调机构,但主体行政职能仍由各有关部门履行。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过于强调安全生产这一概念,把原劳动部负责管理的、由《劳动法》界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分解,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划入技监部门,职业卫生划入卫生行政部门,工伤鉴定、女工与未成年工保护、职工休假划入劳动保障部门,最终将统一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一分为四。造成“四龙”治水,职责重叠,相互掣肘,管理低效,人们面对的仍然是事故高发局面。
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组建了专司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局,机构编制也比改革前增加了一倍多;颁发了追究事故行政责任的302号令等。尽管如此,成效仍不理想。其根源还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为应对全国事故严峻的局面,2003年,国家安监局的职能又做了调整,将诸如建筑、电业等十几个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能划出。改革中本应随着管理生产的行政职能一并取消的“安全生产”职能,不仅没取消,反而得到强化。一时间相关部门包括已转为企业的部门,又“招兵买马”,跃跃欲试,机构职能再次被大量肢解、重叠。精简后的机构和编制再次膨胀。
此间,谁管谁有责任成了一种有偏差的共识,为了回避安全责任风险,该管的不管了。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谁都不愿管安全,让新任的排在末位的领导管,而排在末位的领导又无力统领全局。发生事故强调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可一些地方领导,包括煤矿、特种设备等监管职能不在地方。再就是“搞安全的有责,不搞安全的无责”。有关部门都有责,但出了事故却又都没“辙”。最重要的是,企业安全生产到底归谁管,一个企业一天里竟有6个检查组来检查,其中4个是检查安全的,光接待都安排不开。搞到这种地步,人们不禁要问,权责一致何以体现?这是改革创新么?
导致工作方式方法的不适应
由于“安全生产”这一计划经济理念的强化,使《劳动法》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职责被严重淡化,甚至无人提及。同时,领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方法也随之“指令化”。事故是一种结果,并不是工作过程,我们的考核工作应放在考核地方政府安全机构建设、投入、主要领导是否履行职责等方面,把过程和结果统一起来,重在过程方能取得好的结果。
总而言之,计划经济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一直在影响着我们的安全工作,我们当站得高一些,用市场经济和人类社会先进的安全文明成果统领我们的工作。倘如此,将事半功倍,否则事与愿违。
&这是一名基层安全管理工作者集10几年实际工作的体会,结合他对安全管理本质的理解,写成一篇具有进一步探讨价值的文章。本刊编发此文,希望更多的安全问题的思想者参与进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客观理性的探索精神,为中国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出谋划策。
2.——在实行了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的班组中,其操作、作业组合的方法可由班组成员自己协商、自由抉择,班组长只起引导作用。但班组长应提醒大家注意各方面的因素。例如:身体状况、年龄大小、技术高低等。这样为操作者之间相互交流各种安全生产经验,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有助于提高生产的科学性、安全性。
3.——班组长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及安全生产素质,将其分成A、B、C三级。A级是技术素质高的成员,B级是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素质,并有一定的安全生产实际经验的人。B级可分为两部分:即B1是安全操作能力强者;B2是安全操作能力较弱者。C级是较差者。然后,将A与B2组成一对;将C与B1的搭配成一对。这样可使班组成员在安全操作能力上有互补性。
4.——男女相互搭配工作的好处是:既可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粗重活男职工多干点,需手巧心细的活女同志多干点,又可调剂气氛,缓解彼此在生产工作中的疲劳。
5.——此法适用于常有临时任务、由班组长掌握操作分配权的班组。班组长根据以往的安全操作记录、工作档案等情况,结合班组成员的能力、身体状况等,分配工作是均衡考虑,尽量让班组成员扬其所长、避其所短。
6.——年龄大的与年纪轻的搭配,经验、体力、灵敏可互补;年龄相差不大的搭配,利于攻坚排难;内向性格与外向性格的人一起工作,很多事都能搞清楚。
7.——此法适合个别一贯喜欢当助手的班组成员。这种人在别人工作时,常袖手旁观,久而久之,养成了懒惰习惯。班组长应安排这样的人与技术能力强的人结对子,使其在操作中轮流当主角,挑重担。
——重庆“4·16”液氯储罐爆炸事故侧记
文张& 嘉荷 / 文
20044169154157
81296 13002.5
200357966100
21495009 11078
200441482540~5015
200320062004421
1716761.282.35000
1590.257016761.2823341.48534230
76939%60%30%25
200520061010201020
俄煤矿瓦斯爆炸46名矿工罹难
日2时50分俄罗斯克麦罗沃州澳辛尼克市的泰日纳煤矿在进行日常检修时发生瓦斯爆炸,当班井下维修作业人员53人。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煤矿救援人员日夜抢救,搜救生还者。截至日,有6名矿工被救生还,其中4人被送进医院。现已发现46具遇难者尸体。目前仍有一名矿工下落不明,矿山救护队还在积极抢救中。(康丽华)
韩国唱起“安全之歌“
最近,韩国职业安全与健康局创作了4首容易上口的“安全之歌”,并录制成CD和录音带发送给企业和地方政府,以提高全民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保护意识。在创作“安全之歌”的过程中,韩国职安局邀请普通群众、学生和工人共同参与填写歌词,韩国职安局文化传播委员会从中挑选了两首歌词,加上已经采用的在工人中广为流传的另外两首歌词,共四首送给作曲家进行谱曲,然后录制成CD和磁带。“安全之歌”系列是由“安全承诺”、“工业安全之歌”、“我们正在创造世界”以及“期盼零事故”组成,并邀请韩国当红歌星加盟演唱。(赵爱国)
欧洲职安健机构公布2004年工作重点
据欧洲职业健康与安全机构网站信息,欧洲职业健康与安全机构管理委员会于日至26日举行会议,改选了委员会主席,通过了2004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在全欧洲开展针对建筑行业健康与安全的宣传活动;收集和宣传农业健康与安全领域的成功经验;对以经济手段(例如税收优惠)激励健康与安全状况改善的效果开展调研;筹备2005年防治职业场所过度噪声危害的宣传活动。(李忠民)
美采矿业创1910年以来最佳安全纪录
据美国矿山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网站信息,美国劳工部矿山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最近公布的初步数据显示,美国采矿工业2003年事故死亡人数创1910年开始进行死亡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2003年美国采矿工业事故造成55人死亡,较2002年的67人下降了18%,实现了该行业连续3年死亡人数递减。矿山安全与健康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3年来的持续进步令人感到鼓舞,但并不能以此为满足,要让每位矿工每天都平安回家,而且必须继续保持这一势头。
美国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由2002年的40人降至2003年的26人,而煤矿死亡人数则由2002年的27人升至2003年的29人。矿山安全与健康管理局于2003年与一些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安全与健康工作。合作内容包括:加强小型矿山的安全生产,增加矿山安全监察与服务,协助矿山进行安全达标工作。
自1910年开始对矿山事故死亡人数进行统计以来,美国煤矿2003年12月份死亡事故统计首次出现零记录。冒顶曾经是煤矿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2003年美国煤矿因冒顶死亡的人数降至2人。(李忠民)
英拟立法落实企业董事的健康与安全责任
据美国safetyonline网站近日消息,英国健康与安全委员会(HSC)正在研究是否以法律形式要求企业的董事们采取负责任的措施来确保其企业遵守《健康与安全法》。按照现行的《健康与安全法》,安全责任由企业承担,企业董事个人并无明确责任采取任何措施来确保其企业遵守《健康与安全法》。企业的董事们可以将有关的安全决策交给下级管理人员去落实,而他们自己则与企业在安全方面采取的行动完全无关。尽管健康与安全委员会承认董事们的工作和态度对于其企业能否遵守《健康与安全法》至关重要,但这个法律上的缺口的确存在。2000年6月,英国政府发表了一份题为《振兴安全与健康工作》的战略文件,表示有关的部长们拟在适当的时候,提出落实企业董事的健康与安全责任的立法议案,其中可能包括要求任命一名董事专门负责健康与安全工作,不设董事会的机构则由一名地位相当的负责人承担此项工作。(李忠民)
我们告诉您的不仅是您的需要,更是你的权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1电影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