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家庭拖家带口过日子子

您也可以用以下方式登录:
当前不在线
我的文章上一篇:
找个会过日子的女人做老婆
作者:寻缘
  作为一个女人,相貌可以很普通,也可以没有特殊的才华,但不能不会过日子。
  过日子的女人,她能够把小家庭打理的井井有条。一个家庭,在客观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怎么过,过的如何,区别是很大的。俗话说,吃不穷、穿不穷,计划不到会受穷,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吧。即便是同样的条件,不同的家庭过法不同,那区别也是很大的。当然,日子过的如何,外人也许看不出来,毕竟每个家庭、每个人的习惯和追求的生活目标是不一样的,标准也自然应当有所区别,只有当事人感觉到满意了、开心了,日子才算是过好了。会过日子的女人,她能够把小家庭的一切繁杂事务计划的周周到到,打理的井井有条,哪怕是再紧巴的日子,也能过的很象模象样,一切井然有序,该做什么做什么,似乎都在掌控之中
  会过日子的女人,她甘愿为家庭付出更多辛劳。一个家庭的持续,需要用心去呵护、去经营,要做到这些,当然需要家庭成员付出爱心和辛劳。一个家庭的组成,她不仅仅是二人世界,更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父母、子女、亲朋好友等,有许多必须共同面对的关系需要理清,还必须维护好,这样才有利于小家庭的和谐、美满。会过日子的女人,她甘愿为家庭付出更多辛劳,为了心爱的家,她可以作出任何牺牲,包括爱好、事业甚至是生命,可以把自己的整个生命融入到家庭当中,这样的付出,她甘心情愿。
  会过日子的女人,她懂得如何珍爱家庭。作为家庭中的主要成员,出于对对方的爱,女人会懂得自律。如今飞速发展的今天,也到处充满着种种诱惑,稍不留心,就会跨入让自己自责、家人不能原谅的境地,而双方都有自己的思维空间,根本不是谁能管得了谁的问题,而很大程度上说依靠在自己的学识与素养基础上的自律。会过日子的女人,她懂得如何珍爱家庭,知道相聚是缘,也明白山外有山的道理,会把自己认准和选择了的生活,当作唯一,并且会用心不断地努力维护和经营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庭。
  会过日子的女人,她懂得如何珍爱自己。在一个家庭中,要能够相互理解、支持,并且能够经常保持在同一起跑线上,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就要学会如何珍爱自己。珍爱自己,不仅仅要使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得以延续和发展,更会在不断的努力下,使自己的内涵得到丰富和完善,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发挥到极致,不仅不让自己掉队,更能够起到带跑的作用。会过日子的女人,她懂得如何珍爱自己,会为了自己,更为了家庭,而从各方面让自己不断得到提升,因为她知道,珍爱自己就是珍爱家庭,而珍爱家庭就需要珍爱自己。
  会过日子的女人,只因为她爱与家有关的一切。一个人的付出,一般情况之下是心甘情愿的,即使是为了生存和责任以及别的原因不得已而为之,也是自觉自愿的行动,即便是有的事情做的心不甘、情不愿,但只要是自己做了的,那也就成为默认了的心甘情愿了,否则会做出相反的选择。会过日子的女人,只因为她爱与家有关的一切,才学着会过日子。她爱家庭,爱家庭中的每一个人,愿意为了这种爱去付出自己的所有,去尽自己所能去做好一切。
  当然,会过日子的女人,还必须要有一些浪漫和激情。俗话说,再好的机器要能够正常运转,也需要不断维护和更新,一个家庭也一样。哪怕你认为自己的家庭再怎么完美,也需要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不时创造一些浪漫和激情,这样才更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会过日子的女人,她不仅会过日子,还要把日子过好,这样,她就会用心去营造更适合家庭氛围的多姿多彩的浪漫和激情,从而让日子真正过的红红火火。
  女人会过日子,是女人自己努力的结果,也是融洽美好的家庭氛围所给予的,会过日子的女人,应该没有理由不喜欢吧?那么,就要懂得珍惜,同时还让为女人会过日子创造更好的环境,这样,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家就会展现在眼前。
类别:浏览:组成家庭过日子_百度知道
组成家庭过日子
我有更好的答案
家庭关系等样样要处理好,柴米油盐,你会慢慢地学到很多东西两个人组合成家庭,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不是两个人的事了
其他类似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觉得每次看到那些小孩的感情问题!都会觉得好笑!但忍不住还是想说几句!然后聊这聊着就聊不下去了!好_百度知道
我觉得每次看到那些小孩的感情问题!都会觉得好笑!但忍不住还是想说几句!然后聊这聊着就聊不下去了!好
但忍不住还是想说几句我觉得每次看到那些小孩的感情问题!都会觉得好笑!好吧我承认!我老了!然后聊这聊着就聊不下去了
提问者采纳
现在遇到感情的问题我都不回答 宁可不赚内个分 因为提问的问题太白痴了
呵呵!刚才看到个21的女孩提问!跟17岁的男孩吧!聊了一会!就聊不下去了
都过来人!也可以理解
你说话好幽默
你遇到过听不懂话的没
比如她老公出轨了 你告诉他 要么忍 要么离
他会告诉你 我也想离 但舍不得 ……
你反复和她讲 他反复给你这个回复……
最后采纳的答案是:离
呵呵!我是最近才下的这个软件!我发现我爱上这个软件了!给我枯燥的生活增添太多乐趣
什么人都有
呵呵 你等着吧 过几天你就不这么说了
网上啥人都有 给我气的……
嗯!看到问题和回答千奇百怪
比如什么生孩子取名字!大家取的名字千奇百怪!甚至很邪恶
你玩几天就明白了:我得了痔疮咋办我今年xx 帮我算算今年运气哎我昨天做梦梦见内个啥了我孩子哪天的 求大神起个名字我老公出轨了我女友分手了
都这个 给我气的我都懒得回答 一个人 这点问题都想不懂吗 需要大家来帮助吗?呵呵 真心可笑 我从没问过一个问题
呵呵!我看到过一个问题是!牛仔裤洗了掉色怎么办!然后其中一个回答就是!妈的这种问题也来问!怕掉色就不洗被
我家狗狗又不吃东西了
我喜欢上老师了
你别逗我了
一个色情片女主角也喜欢 我真……
我要是能见着这些人 我一人一个大脖溜子!谁也逃不掉
哎哎 你知道脖溜子是啥不
大半夜的!你可笑死我了
就是往脖子上打 能打出好几米远
我明白的!
小时候我妈总这么打我 我就憋不住笑 越笑越打
每次都是气的不行了 追着我打
我小时候很出名的!
我跟你聊天太愉快了
我和我发小把别人家坟墓的花圈当风筝玩
到份儿了!你是不是让你妈打皮了
从家里偷磁带 砖头杂碎 然后系在花圈上
当风筝放起来了
他爸下班回来了 路过 ……
嘻嘻 小时候的回忆太多了 太美好了!
你是哪的人啊?
不是南方人吧
辽宁 沈阳!
一跟你聊天就知道!东北人
我哈尔滨的
我都没去过
我就去过南岗
我刚想回答你!去过的地方还挺多!你就告诉我都没去过
越南 新加坡 老挝 缅甸
你都去过?
我都没去过……
大半夜地!不许开玩笑
那你逗我笑
坏人……嘻嘻
有个人问: 第一次穿连裤袜(图片显示丝袜 在宾馆拍摄),出去玩了四天怎么就这么脏了啊……
相互的嘛!还是你逗我的多
我回答:我以为半年才脏
我刚看到了
你也给回复一个行不
嗯!回复完了
嗯嗯 四天…… 我看图片又笑了半天
丝袜黑了!
嗯!看到了!
哎!聊了这么一会!也很愉快!呵呵
你那下雨了吗
你那下雨了吗
你怎么这么晚不睡觉
此时此刻 下的老大了 打雷了……
我每天都这么晚 睡不着 你呢
是嘛!还离那么远!天气怎么可能一样
我最近才这样的!睡的晚
别睡太晚 不好 我都好几年了 没办法
嗯!我也知道不好!但是我这几天颠倒了!一下转不过来
哦哦 你的职业是什么
嗯嗯 休息休息也好 慢慢来
嗯!我刚看到一个提问!想换发型!发了张图片问是什么脸型!你看见了嘛?
我不打算看了!笑死了!大半夜的!睡不着的还真多
我翻了好久啊
我翻了好久啊
你要睡觉?
南方人发语音回答那女孩说你这就是正宗的猪腰子nian
碰的语音吧!刮风打雷啊?
我故意给你发的大亲
你要是在这肯定吓哭
哈哈!咱没做亏心事!不怕不怕
那你这意思我做亏心事了呗
我去哈尔滨 看见仓买
给我乐坏了
我不知道仓买是啥
后来我朋友说是商店
后来我朋友说是商店
那你们那都是什么?超市?
小卖店啊?
商店 小卖店 超市 ……
我喜欢哈尔滨
我去过松花江
我喜欢服装城那阿里巴巴家
那没事就来溜达被
我去吃过酸辣粉
没时间主要
我能吃200块钱的东西
是好吃!还是你能吃?
好吃 我还能吃 so……
酸辣粉能吃两碗
我去哈尔滨西站就三个小时
实在太快了 高铁
有一年的圣诞节在那里过得 很开心
我还去了索菲亚教堂
神采飞扬 游戏厅
看来哈尔滨给你留下很多美好记忆呢
还有内个学校的夜市
嗯嗯 不知道为什么 就是喜欢那里
不过沈阳比哈尔滨要干净好多 繁华好多
没觉得哪里好
你来过沈阳吗
那就以后来哈尔滨混吧
只是路过过
我在那里人生地不熟
我在那里人生地不熟
又不知道做什么好
你去过大庆吗 我在大庆待了好久!
你去过大庆吗 我在大庆待了好久!
我去过大庆!好像也是好多年前了
女大三 抱金砖啊 哈哈哈
小帅屁孩 哈哈哈
我已经很美了
不需要再臭美了
咱谦虚点,袄,孩子
谦虚使人进步!你懂得
不滴 我要张扬!
就姐这么完美!都没告诉别人
你的眼睛很大!
粗眉毛也好看
堪称完美!我没有异议
是个有前途的好孩子
前途无量啊
你以后会有工作吗
为什么这么问?
为什么这么问?
为什么会不工作呢?
你想做哪方面……
看来你话里有话啊!直说
你别想那么多好吗
我就是没想法!所以暂时没工作!
我是想知道你对哪个行业比较感兴趣
家里有给你意见吗
家里有给你意见吗
休息一段时间吧!家里人也没过多的干涉
你结婚了吗
处男友了吗
那就结婚啊!
俩人一起干点小买卖 多好
没遇到可以结婚的那个人
他适合处对象不适合结婚?
你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别耽误了自己
我挺喜欢他的!但是就是个孩子不够成熟!
你俩同岁!属羊吧
那他有事业心吗 他会想办法去赚钱吗
不会!就知道玩!
不会!就知道玩!
花家里的!都一年多不工作了!车都卖了
这个…… 那你怎么看
我挺喜欢他!但他的缺点!我都知道!我还放不下!
我也是一样 都是这个年龄
我俩在一起一年了!我很包容他!因为我喜欢他!
我俩在一起一年了!我很包容他!因为我喜欢他!
爱玩的年龄 过了这个年龄段就好了
我从来没对他发过脾气!其实我脾气特别不好!看到他有火也发不出来
最近我在想着分手
其实 我也有过一段姐弟恋
她对我很好 但是脾气不好 我脾气不好
女人包容久了!付出多了!会累!真的
最后分了 我到现在也觉得可惜 但我这辈子都不会吃回头草
我也这么觉得 但当时我不懂这些
我懂!我对他也特别好
我当时就知道吃喝玩乐 还有欺负她 呵呵
他也欺负我 我俩互相欺负
年少无知!不懂得珍惜
女人本来成熟的就早
报警 扬钞票 互扇
砸东西 跳楼
我还喝假药 装死吓唬他
挺可爱的你
挺可爱的你
没心没肺的年纪!
打归打 闹归闹 她对我真好 我也不差他事儿
我觉得当时真掏心!
我们俩都付出了很多
但我不后悔 我从不会后悔
我俩去年开始的!刚开始我掏心对他!给他钱花!
我之前认为女人倒贴是坚决不可以的事情
现在不给了!但是小钱我也花!偶尔了
见一次!也得花几百
但是都是我俩一起的!他也花
倒贴内个重发
我看见了 但没收到
我说!我以前认为!女人倒贴是坚决不可以的事情
因为俩人在一起花了是一回事!单独给他拿钱回家花又是一回事
才不是 我以前女友给我花了不到四万块钱吧
她觉得应该 我觉得不应该 我迟早会还给她
她觉得应该 我觉得不应该 我迟早会还给她
她觉得应该 我觉得不应该 我迟早会还给她
我不欠任何人!
谁花钱无所谓
但是 你得让他有赚钱这个欲望
你这么喜欢他 你俩结婚了也是问题
没有经济来源
我以前的男朋友!都是对我好!宠这我!
我以前的男朋友!都是对我好!宠这我!
父母能给几个钱 给的多 花的也多
到他这都颠覆了
我不会跟他结婚
哈哈 我没有 对我不花钱的女人 再好我不要
呵呵!不能一分不花!俩人在一起花钱一回事!拿零花钱又一回事
一物降一物!人就是贱
我现在觉得我付出的特别多
我不那么认为 我最害怕的就是女人对我不够掏心 不够死心塌地
我不是差事的人 我谁的也不欠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继续下去 还是分手……
一开始都是满怀热情!慢慢的都变了
想分!但不知道分了自己会不会很难过
他就在十一点还在发短信告诉我!他就是为游戏生的!幼稚吗?
我都觉得好笑
呵呵 或许他玩儿的很好啊!觉得自豪
感情的事没人帮的了你
这是一辈子的大事!
睁眼睛网吧!闭眼睛睡觉!再不偶尔出去喝酒!偶尔接前女友下班!除了不跟我在一起!这就是他一天干的事
我不会选择他的!心里非常明确
你怎么能容忍这些
这是原则性问题
他告诉我!之前欠这个女孩很多!方便的时候去接接人家!很正常
那女孩住他家附近!下班了!害怕了!还给他打电话
别耽误自己
别耽误自己
别耽误别人
哟 还会这个 可以啊!
你平时几点睡啊
平时5/6点
我们俩是在QQ漂流瓶认识的!算是有缘分吧!嘿嘿
我知道 我偶尔也玩
找个阿姨唠唠嗑啥的 特逗
呵呵!我跟他在一起!就不玩了!我俩认识加Q!聊了一段时间留电话!然后联系一年见面!就在一起了!现在在一起一年了!一晃也挺快
你见过几个网友
一般我都不是特草率!
我泡妞最厉害!
都得互相电话上网了解一年半载的
都得互相电话上网了解一年半载的
我有的时候没事就聊 聊着聊着对方同意见面了我就删
为什么啊?
因为我觉得他们过于放纵
嗯!也对!
嗯!也对!
你是好孩子
我不是好孩子 我处对象就是结婚
我不是好孩子 我处对象就是结婚
我不是好孩子 我处对象就是结婚
在漂亮 再美 过不了日子我照样不要
这么想就对了!
这么想就对了!
他要有你的觉悟!我得多幸福!
他要有你的觉悟!我得多幸福!
你看你 至于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
我算他见过两个网友!都是堵到我!没办法了!就见了!有时候我怕见了那些好感就消失了
我算他见过两个网友!都是堵到我!没办法了!就见了!有时候我怕见了那些好感就消失了
我不那么觉得
我不那么觉得
我不那么觉得
所以我也很少聊!你是我这一年中话说最多的一个人
所以我也很少聊!你是我这一年中话说最多的一个人
我很荣幸!真的
和你显摆显摆!
不是活跃的事儿!
这叫能耐!哈哈
汪 你说谁呢 汪 你再说一个 汪汪
我给你取个小名吧
我……我还想咬你
好孩子!你喜欢就好
样吧 你赶紧睡觉吧 别熬了 对身体不好
你困你睡吧
你困你睡吧
好吧 我熬不住了 你赢了!
对了 把聊天删了 别让你男友看见 好像咋回事似的
不再一起!他连微信都不让用呢!这个不能让他发现
这个删了你就找不到我了
谢谢你的细心
好的!再会
以后好好的 祝你有个好的将来
有缘再见!拜……
有缘再见!拜……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3条回答
因为看透了,放下了咱们也就不想了,孩子恋爱就是过家家而已
呵呵!都在那时候过过!也可以理解
真为现在的孩子担忧,过早的恋爱早熟,带来的只能是身心的疲惫,恋爱过的都知道,恋爱不过是两个伤心的人到了一起组成家庭过日子,海誓山盟的恋爱只在童话里,小孩子就是过家家
是啊!但是现在这个社会!我们只能适应了!小学的孩子就知道恋爱!
是啊现在就这社会啊
自己也是从小孩时代过来的,和他们聊能唤起童年记忆,带来不一样的快乐
行为,语言,所说的事情都很幼稚!那也叫感情问题,哎
那是你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你也是小屁孩
你很老吗?过来人,应该给小孩点见意
是啊!呵呵
其实你不老,只是心累
我也老了,但心中依然有爱
嗯!祝福你
应该是渴望,你头像不错
你也是那样过来的
不老,还有激情吗
他们不懂吗 这些人生都要经历的 大人给点建议。
你还嫩呢!
感情问题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所在的位置:
试论中古时代的复合型家庭结构
中国中古时代的家庭形态具有复合式特征。它具体表现为"户"与"家"的二元制形式。一户未必是一家,而一家又往往不只一户。这使我们依据户籍文献,按照西方社会学的家庭分类标准,对古代家庭结构所作的分析前功尽弃。唐代复合型家庭关系可以大别为两种形式:"同居共活型"和 "同籍别居型"。中国古代亲族之间的经济、财产和政治、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二元式复合型家庭结构乃是常态,而非变态。大多数家庭在诞生和发展的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的出现"同籍别居"和"同居共活"的复合式结构。官府这方面的政策,不仅有防范赋税流失的意图,也有鼓励亲属互助,建立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责任编辑:
  内容提要:中国中古时代的家庭形态具有复合式特征。它具体表现为"户"与"家"的二元制形式。一户未必是一家,而一家又往往不只一户。这使我们依据户籍文献,按照西方社会学的家庭分类标准,对古代家庭结构所作的分析前功尽弃。唐代复合型家庭关系可以大别为两种形式:"同居共活型"和 "同籍别居型"。中国古代亲族之间的经济、财产和政治、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二元式复合型家庭结构乃是常态,而非变态。大多数家庭在诞生和发展的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的出现"同籍别居"和"同居共活"的复合式结构。官府这方面的政策,不仅有防范赋税流失的意图,也有鼓励亲属互助,建立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关键词:唐代&& 家庭& 家族关系& 人口结构
  现代社会学关于家庭类型的划分,一般使用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等概念。例如,把由一对夫妇与其子女组成的家庭称为核心家庭;夫妇与子女及父母组合在一起,构成三代直系血亲关系,被称为主干家庭;联合家庭是指两个以上的兄弟各自的核心家庭组合在一起;主干-联合家庭则是在祖父母之下,还有两个以上的儿子各自的核心家庭组合在一起。这种家庭分类方法的好处是,它使家庭关系的结构简单明了,便于说明不同家庭结构下的财产关系、人际关系等。在核心家庭中,就没有主干家庭那样复杂的婆媳关系;在联合家庭里,则少不了妯娣之间的纠纷。
  但是,用这种概念来分析古代的家庭结构,往往有窒碍不通之处。这首先是因为现代经济生活简单明了,古代的经济社会关系却复杂得多;家庭形式及其内部关系也远为复杂。而中国古代的家庭关系又更是复杂。也就是说,无论从空间领域(中国)来看,还是从时间范围(古代)来看,现代西方社会学的家庭分类体系,都不完全能够解释和说明中国中古时代的家庭形态的复合式特征。
  所谓复合式家庭特征,首先表现为"户"与"家"的二元制形式。一户未必是一家,而一家又往往不只一户。这种情况导致我们依据现存户籍文献,利用西方社会学的家庭分类标准,对古代家庭结构所作的分析前功尽弃。例如,有学者对敦煌地区的户口进行统计分析后,得出结论说,该地区核心家庭为52.4%,主干家庭为16.7%,两者相加为69.1%。但是联合家庭也有18.3%。亦即有接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存在兄弟同财共爨的现象。但是,当我们不能肯定那些表面上登载于一个户籍下的人口,并不是同居合活的一家;或者那些实际上共同生活的一家人其实登载于不同的户籍的时候,我们又如何去相信这些统计的家庭类型反映了实际情况呢?本文试图通过文献材料和出土文书材料的分析,揭示中古家庭形态的复合形式及其意义。
  一、"同居"概念的法律释义
  首先,我们从同居的法律概念谈起。按照一般的理解,"同居"是一个家庭的起码前提。但是,作为法律概念的"同居"具有特定的含义,与一般语词中把同居理解为一起过日子有所不同。"同居"作为法律用语,根据沈家本《同居考》的研究,最早见于《汉书》卷二《惠帝纪》的即位诏书:"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颜师古注云:
  同居,谓父母妻子之外,若兄弟与兄弟之子等见与同居业者,若今言同籍及同财也。
  沈家本说:"&同居&二字,始见于此诏,《汉律》之名词也,汉人如何解释,已不可考。"& 然云梦秦简中已经有"同居"一词,如:
  1、"同居",独户母之谓殴(也)。
  2、可(何)谓"同居"?户为同居。
  有学者考证云:第一条中同居是指一户中同母之人,强调血缘亲属关系。第二条则说同户籍者便被认为是同居。即秦律判断同居的标准有二,一是亲属关系,二是同户籍者。但,两条中户籍更为重要。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同居法的判断标准仍然是户籍,包括亲属和依附人口都被算在同居范围之内。
  唐代同居范围被扩大。《唐律疏议》卷六《名例》"同居相为隐"条云:"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疏议分三个层次解释云:
  "同居",谓同财共居,不限籍之同异。虽无服者,并是。
  "若大功以上亲",各依本服。
  "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服虽轻,论情重。
  可见,这里把"同居"的概念定得比亲属要宽泛。第一层次是只要"同财共居",即使无服,也在法律上属于"同居"的范围,这可以看作是依附人口(如奴婢、及部曲客女之类)的同居向良人范围的扩大。第二、第三层次中所提到的属于亲属关系(均为有服者),即使其不共财,在法律上也属于同居者。这样三个层次的同居现象被律文称为"诸同居"。为了避免一般语词中的同居(共同生活)与法律术语的"同居"相混淆,律文使用了"共居"这个词作为一般语词,用"同财共居"来说明法律上的"同居"概念,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总结一下上面的意思是,唐代法律中的"同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只要同财共居,不限籍之同异,即真正生活在一起的亲属或非亲属;另一种是,凡血缘关系或伦理关系比较密近的亲属,即使他们不是同财共居,也在法律上可以算作同居。当然,法律上的这种同居概念是为了界定"有罪相为隐"的刑事豁免范围而定的。我们从借鉴的角度把它引入到家庭关系这种民事活动领域,发现同居实际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一起过日子的所谓同财共活,但是,同居的各"家"却不在一个户籍上。第二种是并不在一起过日子,但是,各"家"却拥有同一个户口,拥有同一个名义上的"户主",即所谓同籍别居。& 户口登记成员与共居家庭成员的不一致性,构成了唐代家庭形式的二元结构模式。
  二、"同居共活"的复合家庭模式
  我曾经撰文讨论过伯3774号文书,即被题名为"丑年(公元821年)十二月沙州僧龙藏牒"所体现的唐代同居共活的家庭关系。& 学术界其实早已有人注意到了敦煌僧人同居合活的现象。如伯2222纸背《咸通六年(865)前后僧人张智灯状稿》记载张智灯与叔侄等共同耕种生活;伯2717《李苟奴与新僧王富盈契》提到"内有同活兄弟叔侄";斯528《三界寺僧智德状稿》提到僧人智德"出生便共董僧正同活",二人为师徒关系,这个徒弟还把老父亲和婢女也带来与董僧正一起共同生活。& 这些人中就有的是属于同财共居而"无服"那一类。这里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在敦煌文书斯4654号纸背记载的兄弟分家后仍然同居共活的情况。《慈惠乡百姓王盈君请公凭取亡弟舍地填还债负诉状》云:
  慈惠乡百姓王盈子、王盈君、王盈进、王通儿
  右以盈子等兄弟四人,是同胎共气兄弟,父母亡没去后,各生无义之心,所有父母居产田庄屋舍四人各支分,弟盈进共兄盈君一处同活,不经年载,其弟盈进身得患累,经数月除治不可。昨者至死。更兼盈进今岁次着重役,街□无人替当,便作流户,役价未可填还,更缘盈进病之时,羊债油面债,总甚繁多,无人招当,并在兄盈君上□。其亡弟盈进分了城外有地七亩,有舍□,城内有舍□,□况与兄盈君投款,并取填还债负及役价。其盈子拦怜不放,君取近无□无□投生,伏望太保阿郎惠照贫乏之流,不收□□伏请亦□□下处分。
  这件文书涉及到一个兄弟四人分家后的家庭关系问题。大体是说,慈惠乡王盈子、王盈君、王盈进、王通儿四人是同胞兄弟,父母去世后分家。"所有父母居产田庄屋舍四人各支分,弟盈进共兄盈君一处共活"。不久盈进身患重病,不到一年就病亡。可是盈进却在当年轮到要承担重役。由于无人承当,就被当做流户看待。流户的"役价"无法填还,乃由同居之户承担,而盈进生病时本来就欠了很多债务也落在盈君头上。盈君不堪重负,提出要把盈进在城外的7亩土地和城内外的房舍,拿来"填还债负及役价"。下文的内容不太清楚,大体是长兄盈子对于此事有不同看法,不让用盈进的房屋田地来抵债。假若如此,那么所有债负及役价就得由同居之户王盈君负担,为此盈君提出诉讼。
  这里的录文还有一个关键地方不太清楚,即死者盈进的房产和田亩是与兄盈君在一起的(因为他们同居合活),究竟是王盈君企图以抵还债务和役价的名义,独吞亡弟的田舍激起其他兄弟(如盈子)的反对呢?还是王盈君真的很穷困,需要变卖亡弟田宅去填还盈进留下的债务和役价?就弟弟盈进的役价而论,人既已死,其役自当可免除;即使是官府照收役价了,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请求。而同居的弟弟因生病借债就纯粹是比较私人的问题,究竟借了多少债?借了谁的债?固然可以有一笔帐,但是,哪些钱是为弟弟治病借的?哪些钱是过日子的日常花销掉的?既然兄弟同居共活,似乎很难区分得清清楚楚的。
  然而,从状文内容看,王盈君也许的确是属于"贫乏之流"。为了照顾弟弟而欠负债务。现在王盈子不同意变卖亡弟的房产,莫非也想分一杯羹,希望对亡弟王盈进死后留下的田地房屋等财产处理也有兄长的一份权利?文书并没有直接说明这四个兄弟是否还保留着同一个户籍。我们可以作些推测。首先,既然盈君与弟弟盈进同居共活,政府派役却仍然分开来派(如弟弟盈进当年该承担重役云),说明乡里编排役事的时候是把盈进和盈君各作一个独立的户籍来排定的,这就间接证明他们兄弟二人是别籍共居的家庭模式。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王盈君才有理由提出弟弟盈进的债务由变卖盈进本人的田产来偿还的诉求。其次,在王家兄弟眼里,盈进与盈君也是两家。否则,大哥盈子就不会反对变卖亡弟的财产以偿还债务。当然,毕竟同居的兄弟与别居的兄弟有所不同,所以,盈进的役价和债务才会自动摊到同居的盈君头上。
  总之,王盈君和王盈进同居别籍的情况表明,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同居的两家在经济生活上没有彼此的分别,但是,在官府的管理或者本家兄弟的眼中,他们仍然是两家,构成一种复合的家庭形态。
  以上这个例子是穷人的同居合活家庭的田产纠纷问题。下面看看官员及地主之家的同居合活家庭的土地问题。例如,《唐代墓志汇编》开成001《唐故邕管招讨判官、试左清道率府兵曹参军事、清河崔公墓志铭并序》云:崔洧(783-836)"性贞独退默,态度不能与时势合,每安所安适所适而已矣。为孀姊、幼弟、孤侄主衣食,遂求署小职于淮泗间,仅十五岁。太和初,为戎府招,授试卫佐,竟以累牵,未及南行。府除。九年冬,溯汴如洛",结果于开成元年病死。"不幸不娶。有女三人:大吴、小吴、盛儿" 可见,崔洧实际上并没有到邕府去任职。他也并没有结婚。其丧葬事是堂侄们帮助做的。他在世时"为孀姊、幼弟、孤侄主衣食",死后也由诸位侄儿办丧事,甚至没有结婚。这样一些人在一起生活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复合的家庭形态。
  又如,博陵崔众甫的妻子李金(727-794)主持家政,墓志记载其事迹云:"抚甥侄慈,接姻戚义"。一度曾经"中外相依,一百八口。夫人承下抚,言行无怨"。由于"既寓荒服,家素清贫,夫人有黄金数两,命货之,衣食孤幼,财不入己。"丈夫去世后,"夫人竭所有以奉丧…家即窘乏,依于季叔太傅,娣姒同居,甥侄皆在。……家之百役,命先服劳,恕而行之,故人归厚"。 这篇感人的墓志就是亲受其惠的侄子契臣写的。可见,崔氏在宗妇李金的主持下,无论是中外相依的百余口,还是娣姒同居、甥侄皆在的大家庭,都是一种"同居共活"的家庭形式。
  再比如荥阳郑鲁家:
  ……其二仲为时名公,曰敬,官至绛州刺史;曰□易,官至工部郎中。……迨绛州、工部相继凋谢,府君顾谓诸子曰:"善自位者,然后为用。前日家声不泯,翳我二仲,而今而后,非我所及;度吾能者,奉先训,养诸孤,以谨家傃,其殆庶乎"?谓京师艰食,终不能衣食嫠幼,往岁工部佐戎于荆,尝植不毛之地数百亩,芜废于兹亦一纪矣。府君乃喟然南来,复垦于是,疏卑为溉,陪高为亩,及今三岁,而岁入千斛。是岁分命迓二嫂氏洎诸孤于二京。……(此时郑鲁已病重)诸子以(二嫂至)闻,则轩然而作曰:"二嫂至矣,吾家毕集矣。吾往今而瞑,庶无愧矣"。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郑鲁虽然在兄弟去世后操持家事,照料两位嫂子和诸侄,但是,他用来复兴家业的数百亩土地,乃是曾官至工部郎中(或为带职)的二兄郑易在荆南节度使幕府时购置的田产。鉴于在京城生活昂贵,郑鲁迁徙到荆南去种植粮食(当然是雇用农民来种植),三年就达到岁入千斛的收成。这样可以把在京城的二嫂等家眷接来,从而"吾家毕集矣"。
  总之,以上这些官宦地主之"家",无疑都属于复合型的家庭模式。其特征是,它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家庭组合在一起的复合形态。但是,又不同于联合家庭。联合家庭在政府的户口登记中只是一个家庭单元;而复合型家庭则是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家庭单元的组合。虽然以后它们会分拆开来(这不同于"分家"),但毕竟这些家庭在其家庭发展周期上的某一个阶段采取"同居共活"的复合家庭形式。
  三、"同籍别居"的复合型家庭模式
  所谓同籍别居的复合式家庭模式,主要有如下特征:他们在官府管理中属于一个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大家庭并列。
  吐鲁番出土文书有一则涉及到一个叫严令子的同籍别居之家的田产纠纷案子,文书云:
  景□三年十二月&&& 日宁昌乡人严令子妻白辞
  夫堂弟住君
  县司:阿白夫共上件堂弟同籍,各自别居,一户总有四丁,三房别坐。籍下见授常田十亩已上,除夫堂兄和德为是卫士,取四亩分外,余残各合均收。乃被前件夫堂弟见阿白夫并小郎等二人逃走不在,独取四亩,唯与阿白二亩充二丁分。每年被征阿白两丁分租庸,极理辛苦,乞请处分,谨辞。
  这是景龙三年(709年)的一份讼辞,文书的下文说"安乐坊,严住君,右奉判付坊追住君过对者。依追到,今将随送,依状言。"县司受理了这个案件,命安乐坊追严住君调查审理。下面是坊正追问严住君后得到的供词:
  【一段二】亩王渠,& 一段二亩杜渠,【 一段二亩半樊渠,充伯及堂兄一丁一老丁分。】
  【一段二亩樊】渠, 充兄令子分。 【 一弟新丁,未授地。】
  一段一亩王渠, 一段一亩匡渠,
  右同前上件地住君分。
  三易部田,总廿三亩,伯老一丁每易六亩,令子、住君二丁,每易各授二亩。
  谨辩被问,得堂兄妻阿白辞称,云籍下田地诉有□得者。县判准状问者。谨审,但住君据现种田地段亩如前。三家同籍别财,其地先来各自充分讫,不敢偏并授田。去八月内,北庭府史匡君感与堂兄妻阿白钱一千文,充匡感弟迦吕□价,见付人康伏生、匡君政母【等具】知。被问,依实谨牒。
  景龙三年十二月& 日&& 严【住君】牒
  【三易部田,总】廿三亩。常田六亩,和德佃种;二亩住君佃种;更有二亩,弟令子佃种;其逃人迦吕元未给授田地。三易部田,人各每年佃食二亩。被问依[实]谨辩。
  严住君的供词否认了他多占阿白土地的情况,并且列出土地段亩详细说明,某处多少土地属于某人名下佃种等详细内容。最后,县司汇总两方面的证词而得出审理结论:
  夫堂弟住君
  右得严令子妻阿白辞称,,夫共上件堂弟同籍,各自别居,一户总有四丁,三房【别坐。籍】下见授常田十亩已上,除夫堂兄和【德为】是卫士,取四亩分外,余残各合均【收。乃被】前件夫堂弟见阿白夫并小郎【等二人逃走不在,独取四亩,唯与阿白】二亩充二丁分。每【年被征阿白两丁分租】庸,极理辛苦,请处分者。
  判【付安乐】坊追住君过对。得坊正白君才状送,问得款:王渠二亩,杜渠二亩,樊渠二亩半,充伯及堂兄一丁一老丁分。樊渠二亩,充兄令子分。一弟新丁,未授地。王渠一亩,匡渠一亩,充住君分。三易部田,总廿三亩,伯老一丁每易六亩,令子、住君二丁,每易各授二亩。其地据□种收如前。三家同籍别财,其地先来各□均分讫,不敢偏并授田。去八月内,北庭府【史匡君】感与堂兄【妻阿白】钱一千文,充堂弟迦【吕□价】,见付【人康伏生】、匡君政母等具【知】。(后缺)
  综合以上文书所显示的内容可知,案情涉及到一个叫严令子一家的事情。这个严令子与弟弟小郎和堂兄严和德、堂弟严住君均属于"丁",实际是分为3家居住,即严令子与小郎一家,严和德卫士一家(与父亲同住,即所谓伯父者),严住君一家,所谓"三房别坐"。但三家却是"同籍别居"。原告阿白称,在这个户籍之下一共被授有10亩土地,除严和德因为是卫士独得4亩外,另外6亩地三丁均分,各得2亩,也承担相应的租庸调。现在由于阿白的丈夫和小郎外逃,住君强占4亩,而只留给阿白本人2亩,"充二丁分"(另外4亩为卫士严和德名下)。为此阿白提出诉讼。
  但是,被告的辩辞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被告严住君说,这些土地本来严令子和他本人就各只有二亩地。另外还有一弟是新丁,尚未授地。这个新丁可能是逃走的小郎。
  住君还引出一个新线索说,北庭府史匡君感给阿白1000文钱,充"堂弟迦吕□价"。这个关键的"□价"在图录本上也无法看清是什么,以致我们无法作出判断。究竟是地价?还是什么逃户租庸之价?(这个迦吕是逃人,没有被授田)住君辩辞总的意思是说,他本人没有独取四亩地。至于阿白独纳二丁之租庸,似乎另有隐情。住君还举出了证明阿白接受了那一千文钱的两个证人康付生和匡君政母。由于文书后面残缺,我们无由知悉案情最后怎么发展。
  这个案子的起诉和立案受理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可供思索的问题。
  首先,严氏兄弟四人是伯叔兄弟(即同祖父的从兄弟)。父亲那一辈也许就已经分居,伯父仍在。但是,三家还是在一个共同的户籍之下。有学者推测,这可能是因为朝廷严格限制析户,防止降低户等的结果。& 但是,根据唐朝的法律,"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 这种同籍别居之户,其户主与家长由谁出任呢?即使是名义上的家长,也会带来许多连带的法律责任。& 当然,从本案的情况看,地方官府显然是对这种家庭形态采取认可的态度,不仅乡里如此,即使是在向县司诉讼也不回避此类家庭纠纷。说明朝廷的法令与实际社会状况是严重脱节的。
  其次,4个丁口,一共只有常田10亩多地,三易部田23亩, 可见授田严重不足,这也许是严令子和小郎逃走的原因。原告阿白说,4丁之中,因严和德是府兵,分得土地4亩;被告住君则说,因为老人伯父在,分常田6亩半;三易之部田每易6亩。这里有2亩之差,一说是在严住君名下,一说原本就在伯父一家名下。我们当然无法分别究竟谁是谁非。但是,这里涉及到同一个户籍内土地和赋役的公平分配问题,它是使别居异财的几个分居家庭发生经济纠纷的重要原因。此外,一个户籍内的土地分配,有向府兵或有老人一方倾斜的分配原则,似乎无论官府还是当事者本人都认可这件事。文书上说:"三家同籍别财,其地先来各□均分讫,不敢偏并授田。"似乎这个土地是坊正主持授田事务之时已经根据家有老人、有府兵的原则划定的,这样"不敢偏并授田"的话才有所指。
  再次,租庸调的负担本来就是按照丁口数来交纳的,唐朝官方严格禁止人丁逃亡,措施之一是逃亡者家属要代交其租庸。唐朝户令:"诸户逃走,令伍保追访,三年不获除帐,其地还公。未还之间,邻保近亲,均为佃食,租庸代输。户内口逃走者,同户代输,三年(或六年)不获,亦除帐,地准上法。"& 全家逃走,亲邻代输;户内有人逃走,其他亲人代输,所以,阿白才必须为逃走的丈夫等输纳二丁租庸。与此同时,逃亡者的土地仍然保留。这就是阿白的诉讼要求保持丈夫等分内的土地、控告堂弟严住君多占了其土地的法律根据。因此,她既不需要隐瞒逃亡之事,除非土地被收回,否则也不能要求免交逃往亲属之租庸。此外即使如阿白控告的情况,严住君不过多占了两亩地,却"每年被征阿白两丁分租庸"。两亩地征两丁分租庸是否值得?是按照"每丁授田百亩"的原则规定交纳租庸呢,还是因为授田少有所减免?我们推测是按照每丁百亩的标准统一交纳。后来发展起来的地税青苗钱,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征收,就是弥补原来租庸征收方式不足之故。
  总之,阿白及其与严住君的纠纷实际涉及到作为同一个户籍下,从官府那里获得土地分配与赋役负担的分摊配额问题。由于他们在名义上只有一个家长、一个户主,不仅会带来法律上的责任纠葛,而且会在户籍内人口发生变化时产生土地与赋役的再分配危机。因此,同籍别居决不仅仅止于名义,而是有实质的法律与经济内容,从而使这种家庭结构带有二元式复合型特征。
  四、提出复合式家庭模式的意义
  复合式家庭形态其实反映了中古家庭的重要特征--家族之内的家庭边界具有模糊性,或者说家庭与家族关系的依存度很高。
  现代家庭的边界是比较清晰的。古代则未必。文书中关于户籍的记载是清楚的,但现实生活中则未必是一家人。前举严令子一家,如果制作手实或登载在户籍册上,就可能是:户主严令子,白丁四人,老男一人,丁妻一人。我们根本看不出其别居的情况。前举王盈子家的户籍簿上很可能记载着:户主王盈子,白丁四人,……。也看不出四兄弟分家别过,其中有两个兄弟同居共活的情况。只有乡里的户籍主管里正,或者县司的主管官员是掌握"同籍别居"异财和别籍而"同居共活"的真实情况的。
  我们下面举几个具体例子来分析一下户籍上的家庭人口。例如《神龙三年(707年)高昌县崇化乡点籍样》记这样一户:
  户主竹畔德年五十&&&&&&&&&& 卫士
  口大小总九& 丁男二& 寡妻一& 丁妻一& 小男一& 小女三& 丁女一
  丁弟僧奴年四十二& 卫士
  合已受田一十七亩四十步
  这里的竹畔德50岁,弟僧奴42岁,却又有一寡妻,当是亡故的一位兄弟留下的遗孀(父辈留下的年轻的后母的可能性也不完全排除)。丁妻是健在的兄弟中谁的妻子不清楚,寡妻是否被健在的兄弟中之一人收继为妻也不清楚。但是,结合我们在上面所列举的"同籍别居"的家庭模式,特别是阿白作为嫂子控告诸叔的情况,我们有理由推测,这样的兄弟二人与寡嫂(或寡弟媳、寡后母)同财共居的可能性比较小。
  同一点籍样又有如下一户人家:
  户主安善才年五十&&&&&&&&&& 勋官
  口大小总八 丁男三& 丁妻二&& 丁女一& 中男一& 黄女一
  丁男难及年四十&& 卫士
  这里丁男与户主的年龄仅差10岁,他们是父子关系还是兄弟关系就很难判断。还有一位丁男,年龄当略小,也许与户主有父子关系。户中有丁妻2人,则至少是两个所谓核心家庭的组合。还有一丁未婚、一丁女未嫁。我们也有理由怀疑这一家有同籍别居的可能性。
  再如,《唐开元十九年(731年)西州柳中县高宁乡籍》记有一户:
  【户主】□□□□(后缺)
  女修思& 年拾肆岁&&& □小【女】
  弟大智& 年贰拾捌岁& 废疾开元拾□年(后缺)
  □□意& 年叁拾壹岁& 丁女空
  妹小□?& 年贰拾叁岁& 丁女空
  伯母韩& 年陆拾捌岁& 老寡空
  姑汉足& 年柒拾玖岁& 老寡,开元拾陆年籍(后略)
  文书的下文详细列举了该户的应受田106亩,其中永业田15亩,居住园宅70步已受。按,这个户籍里的户主当是一个丁男。与女儿以及成年的弟弟、妹妹生活在一起,甚至还有伯母和姑母。伯母为老寡,是否分家后再合户,我们无从猜测。但姑母为老寡,说明是出嫁后回到娘家的。出嫁的女回到子侄当家的娘家如何登载入户籍?我们在史料里看不到相关的记载。唐朝法令规定:"诸鳏寡孤独、贫穷老疾,不能自存者,令近亲收养。"& 则68岁的伯母和79岁的姑母作为寡居之老人被侄子收养合户,乃是法律要求的事情。至少我们可以把它算作本文前面提到的"同居"的一个例子,即直系与旁系血亲关系都在一个户籍内,构成同居关系。文书中弟大智、姑汉足后面都另有注记,注明开元十六年如何如何,颇疑与合户之事有关。如此看来,这个家庭很可能是从同居别籍的复合型家庭发展到同居同籍的单一家庭,显示了复合型同居家庭发展到单一家庭的一种可能性。
  再看《唐开元十年(722)沙洲敦煌县悬泉乡籍(草案)》记有一户人家的情况:户主郭玄昉年56岁,白丁,下下户,课户现输。其家庭成员有妻李氏50岁,开元七年从尊合贯附。即三年前从尊亲而合附于户贯的。妻子是合贯的,那么丈夫也应该是合贯的,其下儿子思宗22岁、儿子思楚17岁、女儿伏力19岁,都写明是开元七年从尊亲合贯附,这就有些奇怪了。除非是三年前郭玄昉的父母或其中的一方仍然在世,若然,则也会在簿籍上写明的。但不管如何,我们在这里又发现了一个复合式家庭被发展成单一家庭的例子。
  另外,吐鲁番文书武周载初元年(690年)西州高昌县手实中有户主为康才宝的一户人家(武周新字改回):
  户主康才宝年肆【拾】(缺)
  女胜姜年贰(缺)
  度弟妻(缺)
  女行檀年拾贰岁&&& □□
  弟才艺年叁拾肆岁& 白丁
  妻高年叁拾岁&&&&& 丁妻
  弟真宝年叁拾陆岁& 丁□
  婢真珠年伍拾贰岁& □□
  右件口旧有□
  男玄应年拾(缺)
  男玄素年柒(缺)
  男玄寿年肆岁&&&& 小□
  女普敬年陆岁&&&& 小女
  男玄忠年伍岁&&&& 小男
  侄男怀文年伍岁&& 小男
  右件口漏籍请(缺)
  合受常部田
  一段三亩半六十步(后略)
  (前缺)户主康宝才牒
  文书最后缺略的文字如果补足的话,根据其他手实的行文格式应该是:
  牒件通当户新旧口并田段、亩数、四至,具状如前。如后有人纠告,隐漏一口,求受违敕之罪。谨牒。
  载初元年一月&& 日户主康宝才牒
  这样一户新旧口14人的家庭,户口记载可能有文字的伪误,这是一个至少由三个成丁的兄弟及其亲属组成的大家庭,不能排除有三房别住、同籍别居的可能性。
  综合以上论述,唐代复合型家庭关系可以大别为两种形式:第一,"同居共活型"。这种家庭形态,形式上采取联合家庭的形式。虽然户籍上并不是一户,赋役也分别承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共同承担生活负担。生活上采取合伙生活的形式。其主要特点是,财产有分有合。对于官府而言,是分的;对于家庭而言,是合的;对于小家而言,是分的,对于大家而言,是合的。
  唐代复合型家庭的的第二种形态就是"同籍别居型"。这种形态的家庭对于官府而言,只有一个户主,一个家长。但是,对于内部来说,却是各家独立过日子。他们之间也有财产纠纷。主要表现为对于共同承担或者分摊国家赋役时的配额问题。
  "同居共活"的家庭模式往往在官府簿籍上是分家的、是别籍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表现为一个家庭的形式。"同籍别居"的家庭模式在官府的簿籍上是不分家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则是别居异财的。如果问题到此结束也就简单多了。问题是,在"同居共活"的情况下,官府在实际管理工作上,也会把它作为一个家庭来管理,比如王盈进本人的役价就由同居者来承担;而在私人生活领域,分居的兄弟,还不承认同居的兄弟有单独处理同居弟弟的遗产的权力。在"同籍别居"的情况下,官府在授田时实际按照分家后的原则来分配土地;而在私人领域,分开过日子的严住君仍然可以干预别居的严令子家的土地佃种份额,在户内人口发生变动时,往往引发重新分配土地与赋役负担的纠纷。总之,不管在哪一种情况下,"同"和"别"都是相对而言的。而复合的家庭形式由此得以凸现。
  总之,不仅我们在统计唐代家庭人口结构的时候,不能简单从户籍上的数据出发。而且即使是确定了的家庭人口,由于古代亲族之间的经济、财产和政治、法律关系是十分复杂,二元式复合型家庭结构恐怕是古代家庭结构的常态,而不是变态。除了那些单丁之户外,其他的家庭在诞生和发展的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的出现"同籍别居"和"同居共活"的复合式结构。在这种复合型家庭结构中,所谓核心家庭、主干家庭或联合家庭,只是构成了家庭单元,而不是家庭本身。一个复合型家庭由若干个核心、主干或联合家庭单元组合而成。各个家庭单元之间存在复杂的社会和经济、法律关系。
  为什么唐代会出现这种二元的复合型家庭结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政府的强力干预有关。隋唐政府总体上说是鼓励同籍共居,反对分家析户的。朝廷曾经对此三令五申,甚至采取种种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来鼓励大家庭的生活。当然,这有防止降低户等、流失赋役方面的考虑。 但是,我想这其实也是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制度内容。国家拿出一部分税收减免,来鼓励社会建立一种以家庭为核心的鳏寡孤独及年迈人的生活保障制度。从这个角度理解唐朝国家极力反对父母在子孙分家析产,就可以更清楚地理解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国家不仅对于同籍而异财别居的复合式家庭采取放任的态度,而且对于民间"同居共活"的互相救助式的复合型家庭模式,采取容允和鼓励的态度,儒家知识分子更是把它视作孝悌和仁义之举。正是这种情况,使中国古代家庭关系包含有一层近代社会所逐渐褪去的温情脉脉的面纱。
  如果稍微进行深层次的分析,还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需要注意。一个原因是与中古转型时期家族形态密切相关。传统的世家大族门阀制度下,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大家族对于宗族属党的荫蔽十分普遍。隋朝统一以后,命令"大功以下,兼令析籍",目的是要消解世家大族的势力,在传统世家大族制度在隋唐中央集权的打击下逐渐走向解体。在宋代"敬宗收族"新的宗族制度建立以前,宗族中或家族里血缘关系比较近的家庭之间仍然保持着某种经济上的密切联系,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既符合传统儒家的伦理精神,也符合社会整合与调节的需要。
  第二个原因是与中古转型时期特别是唐代的法律制度密切相关。小家庭从大家庭中裂变出来,本来是古今中外家庭演变的基本轨迹。唐代法令"凡差科,先富强,后贫弱,先多丁,后少丁" ,又更加使富室多丁之家为规避徭役采取分家析产的方式。然而无论是从儒家的孝义出发,还是基于防止赋税流失的考虑,政府都是禁止父母在而别籍异居的。国家权力对家庭结构进行强力干预的结果,反映在户籍制度上就出现了种种变通办法:或者强令与尊亲合籍,或者承认同籍异财的合法地位,规定析户后仍然要负担析户前的差科;或者在派遣差科时通计本已分居的大家与小家的丁口来派遣差役,等等。这些并不是地方官府欺瞒中央在户籍问题上造假,而只是由于儒家理想与现实之间、法律与制度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传统的家族制度还无法反映这种差距,从而导致分家析产后大家与小家关系的复杂化。于仕宦之家,或为救助亲属的美谈;于普通人家,则很可能象吐鲁番文书中所显示的那样因"同居共活"引起的种种财产纠纷。
  唐宋时代赋役制度发生了重要变化,特别是从以人丁为本到以资产为宗的征收赋役原则的改变,促使国家权力逐渐地不再十分在意分家析产所带来的赋税损失,亦即不再着意于将分开的家庭在差科簿上人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国家对于家庭制度的行政干预也就相应地减弱了。宋代以后的法律虽然也反对父母在而分家析产,但是只是具文而已,象唐代那样强令与尊亲合籍的事不再出现。宋代以后新的宗族制度建立了族学、族产与族田,也力图从制度上保证大家族之外贫困小家庭的生存问题。通过宗族内部成员救助行为的规范化,反而简化了分家析产后大家与小家的关系,从而也带来了社会上家庭结构相应的变革。于是唐代盛行的士大夫之家个人的救助行为变成宗族内部规范化的救助行为,中古古代社会保障制度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都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了唐宋社会变革的时代特征。
  参考文献
  参见郝春文《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尼的社会生活》,第83-88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英藏敦煌文献》6,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页217。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二册录文有缺误,考证此事在946年,见页300。
  《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周绍良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169页
  《唐代墓志汇编》下册,贞元062《唐朝散大夫行著作佐郎袭安平县男□□崔公夫人陇西县君李氏墓志铭并序》,第1881页。
  《唐代墓志汇编》下册,残志031《唐故右金吾卫仓曹参军郑府君墓志铭并序》,第页。
  《吐鲁番出土文书》叁,页556,文物出版社,1996年
  《吐鲁番出土文书》叁,页558-560。以上文字多有缺漏,【】内文字据文书下文补足,下同。
  《吐鲁番出土文书》叁,页566。
  冻国栋《唐代人口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页367。
  《通典》卷七《食货七·丁中》,中华书局1988年,页155。此条虽是开元二十五年户令,但唐代当通行此制。
  《唐律疏议》卷一《名例》规定:"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如此之类。
  文书云三易部田,伯父老一丁每易6亩,令子、住君每易各2亩,则三易之田总数为30亩,与23亩不合,待考。
  仁井田陞、池田温《唐令拾遗补》,东京大学出版会1997年,页525-526;参见宋家钰《唐朝户籍法与均田制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页44。
  《吐鲁番出土文书》叁,页537。
  同上,页539。
  《吐鲁番出土文书》肆,页193-194。
  《宋刑统》卷第十二《户婚律》,中华书局1984年,页190。
  《吐鲁番出土文书》叁,页507-508。按此处署名康宝才与前面的康才宝必有一误。
·····
·····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拖家带口过日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