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自己的权益?

企业职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3.00
&&¥3.00
&&¥2.00
&&¥1.00
&&¥0.50
&&¥1.00
&&¥0.50
&&¥1.00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企业职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爷爷再婚,我家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奶奶去世两年后,七十岁的爷爷有找了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婆,说是小老婆说白了是看我爷爷是个比较有钱的老头才来的,她老是从爷爷那搞一切钱啊物品啊给他的儿孙,我家人当然很生气,不过觉得人家过来也不能一个子不露,也就算了,可最近她骗我爷爷办了结婚证,我家人就慌了,爷爷有很多房产,本来都是我们自己家的,将来肯定有争议,我爸爸姑姑叔叔跟我爷爷说也不算,说老太太不会那样做。多说一点都很生气,为此我家人很头痛。有谁知道类似的问题走法律或协商该怎么处理。
按投票排序
我相当理解你的心情,所以不请自来说几句。目前所有的回答都是站在你爷爷的立场上去说的,但是大家族的事情,不是这样简单的按照法律来说就是可以解决的。我先要说,你作为孙子出来问这个问题确实不合适,这也是这么多答题者讽刺你的原因,因为即使你爷爷分财产,除非你跟他感情特殊,或者你自身情况特殊,否则怎么都轮不到你身上。我家也是一个很大的家族,我外公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一大笔的遗产,有些是事前口头说过的,有些则没有,而且复杂在于,我外公有2个太太,我外婆是大房……我外公是突发脑溢血,一句话都来不及说就走了……后来我家是怎么分我不清楚,即使清楚,我觉得跟你的问题关系不大,也不想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但是我可以这样告诉你,所有一切都是我母亲一辈的兄弟姐们坐下来商量决定,然后上告自己的母亲的。其实老人的财产,未必就简单说都是老人自己的,首先是夫妻财产,你奶奶过世前有没有什么给到自己子女名下的?这是其一。也就说,你爷爷有没有什么是从你奶奶那里的来的遗产。另一部分,比如我舅舅继承了我外公的公司,老人70岁肯定退休很多年了,也可能继续挂着名义上的职称,但是赚钱有你父母那一辈的投入,这个资产就不好说,全是你爷爷自己的。所以大家不用那么义愤填膺的,李嘉诚要是写遗嘱说把所有钱都给小三,他儿子没一个会放过他的。因为即使法律上目前看来是你爷爷的财产,很可能来源里有你父母那一份。所以官司是可能可以打一打的。不过话说回来,没有到那个地步,大家也都不好撕破脸。就你父母来说,大家照顾了自己的父母那么多年,肯定也有感情在,不好说都是为了钱。但是莫名来一个外人,转眼间原本的平衡被打破了。有时候争得未必都是钱财,也有堵一口气————凭什么原本是我们母亲的,被你这个不要脸的夺走了的情绪在里面。所以,最好的方式,还是跟你爷爷说好,先立个遗嘱,给可以适当给,但是先给多少,死后给多少,现在有拿了钱就离婚的也多,人心隔肚皮,防一脚也是好的。不能硬逼只能晓以利害慢慢说。至于最后真的能拿到不能拿到,你们心态一定要平。国家也是允许上诉的。也有即使有遗书依然赢了官司的。所以不要急。吃像不要难看。最后说,作为第三代,最好你完全不要参与……否则起反作用。PS:想起来补充一句。其实老人的心思有时候真心像小孩,他未必真的是表面看上去那样年老犯了情痴,而是有可能表现出来的,比事实上要夸张点,为了让小孩为他着急紧张,他就会觉得开心也是有的。我外婆就喜欢搞这种事,一会在老大那里说老二把她照顾最好,一会在老二那里说只有老大对他最好……几个小孩只能一起呵呵呵……
弄斧子的刚刚把答案修改了一下~谢谢各位指正啦ヽ(?o`;还是要说一句~爷爷的财富既是不给你们也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毕竟曾经撑起来这个家,把孩子们拉扯大,晚年找个伴不孤单无可厚非~下面是修改后的方法(?_?;分割线======================
1、最合法有效的就是立遗嘱,至于是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什么形式自己选(后三种要见证人)因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直接让你爷爷写明遗产分配方案,是全部分给你们还是多分给你们都可以了,即使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没办法违背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意思自治。
2、按照法定继承走,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同一顺序均等原则,你爸爸和这位小奶奶可以同一顺位继承遗产,这个你就没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思来了。但是!这个继承前提是已经分割过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等分完共同财产再走顺位继承。。你们就可想而知了~谁叫人家是合法夫妻呢。
3、还有一个听起来不是那么光彩的方式,不提倡,就不放在答案里,有想探讨的可以去~评论里交流(??_?`)
最后我再说一句,想要遗产,肯定是有办法的。但前提是希望你们能通过自己对于爷爷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心甘情愿把遗产留给你们,毕竟恶意揣度那位小奶奶的,或者诋毁她结婚的意图,都只会让爷爷更反感。
人比钱重要,让爷爷晚年健康平安比什么都重要。
在老人故去之前,除合法伴侣外的任何他人(包括亲人)都无权占用、处置他的财产。因此至少在目前,你并没有所谓的「合法权益」。当然,现状如何并不妨碍你或任何家庭成员改变老人对自有财产的处置意愿。妄言一句:前因并不简单,后果事在人为。
反对第一名的答案。这个事真的是一件说不准的事。涉及家事,还是匿名吧。我姥姥在9年去世了,然后我姥爷在大概5年前左右,找了一个比他年轻,但是经济条件一般的人。本来我妈和我舅都挺反对的。但是人家照顾我姥爷还不错。所以慢慢就接受她了。但是,真的是,哎。我姥爷在前年去世了。很突然。然后我家就是办事啊,什么的。办事完之后,自然就涉及财产分割的事情了。其实我姥爷没什么财产。一辈子,只有一套房子,和20万存款(不过我姥爷退休工资高,差不多有3k,但是花的也快,因为朋友多)。或许说起来就像目前排名第一的答案里说的,这是我姥爷的财产。或许从法律上来说是吧。但是实际上呢,这里面的房子,和存款,你能说没有我姥姥的一部分吗?当时我姥姥去世了,然后她和我姥爷共有的财产自然我妈和我舅不会去分,都给我姥爷。但是这个事,经过一个人加入之后,就比较难理清了。而且,中国人,一般这方面都没有什么意识。我姥爷只是生前说过,20万是给我舅买房子用的。但是口头毕竟不算啊。而且当时我姥爷病急,最后我妈和我舅一直都没告诉我姥爷病情的严重性。所以最后也没有遗嘱。最后这个事,虽然没有争执到要上法庭,但是,也是争了一段时间的。后来就是给我后来的姥姥一部分钱了事了(其中很多讨价还价,毕竟不是一家人。唯一的连接我姥爷不在了,我们家人怎么和他们来往)。也是我姥爷财产不多,所以争的也不是特别厉害。现在排名第一的答案说的,我觉得是欠妥的。怎么就都是他爷爷的财产了?关键一点就是他奶奶的那部分,最后很难算清的。其实这种事情很难办的。最好就是让你爷爷说清楚,自己财产怎么分。但是中国人,这方面有忌讳,还有就是没有立遗嘱之类的意识。所以,挺难的。还有就是,老人的寿命,真的是世事难料。我当然希望他们长命百岁。实际上我姥爷之前身体还不错,精神特别好,但是短短3个月,人就不在了。当时对我妈的打击特别大,我当时也觉得,一切有点恍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事真的说不准。同时,也告诉我们,多陪陪老人。
保障不了。最好的办法是,立即分家。
道德上的批评是不合适的。我能够理解题主。就像我爸由我小的时候就跟我唠叨:我挣一辈子以后都是你的。唠叨到现在突然发现你骗我,原来不是我的。你欺骗我感情,操!!!!!!
看了一下以上答案,这帮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敢情都不是你们家。别说什么孝顺不孝顺,老人还没走就惦记财产。你愿意一个陌生人分分钟分走你家大半家产?如果你说愿意,那你要还不是党员,真是我党最大的损失。给题主建议,最好家庭成员坐下来商量一下,别以后闹得不愉快。寻找这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咨询咨询,看他们有什么可行的建议。
多大人了,盯着父母的遗产,好像没遗产就过不下去,简直卢瑟。遗产只是一份 gift,有可以帮助你的家庭提升生活,没有也不应该妨碍你的生活,它们在遗产继承程序完成之前从来都不是你的权利。有权利的是你的父母,他们要是不想给你大可以全部捐了,你连个屁都没权利放。
你们这么快就在打你爷爷财产的主意了啊。我个人觉得财产是他的。他愿意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如果想多分点,就去多陪陪他老人家吧。
先回答题主。跟爷爷摊牌,先把家产分了。怎么分法?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奶奶有一半家产,平均分给所有继承人(当然我这说了不算,请自行搜索准确的适用法律)。当然,自己家分,谈判为主,不必拘泥于法律,一家人都认可就行。分好家产,老人该婚婚,子女赡养义务还得尽。再说句相关的话:父母的财产是父母的,给子女当遗产那是情义,不给也正常。做父母的,一定要从小教育自己的孩子明白这个道理,否则啊,呵呵,请做好为了孩子的一套房子从一而终的打算吧。你别以为我危言耸听,或者以为只有老人才有这问题。我讲一故事,我一闺蜜,二婚,男方家庭死活不同意,终于同意结婚后坚决不许生孩子。几番折腾才明白为什么。你猜为什么?男人的那套房子是要留给男人的儿子的!男人多大?38。男人的儿子多大?13!但人家那个大家族就可以做这决定。(这事也怪不了人家家族,男人的房子当年是老子出的钱。所以闺蜜和男人买了自己房子~)
楼上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家里几代攒下的家产眼睁睁的别一个外人那走一大半,然后给他的儿孙享用去了。你还说应该的,呵呵,呵呵,一般家里没啥财产的都这么说,风凉话嘛,附送一句彭大将军在第五次反围剿时说过的话,@?(·;(;、;·)
虽然子孙惦记老人的财产不应该。但是,假如是去世的奶奶,会怎么想?至少希望自己的那部分(理论上一般是一半)都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自己老头的后妻。
首先,即使不讨论道德问题,从法律角度上讲,爷爷的就是爷爷的,子女孙辈无权干涉他对自己财产的处理。你们需要关心的,是合法权益是否会受到侵害。然后,究竟哪些财产是爷爷的?感觉从题主的描述中,似乎默认了那些房产都是爷爷的并且会被新奶奶分走,所以很遭急。但是实际上,这些房产应该不完全属于爷爷,除非亲奶奶过世后,你们已经放弃了遗产继承权并且已经公证过户。如果没有,那么完全可以不着急,因为你们的合法权益并不会受到损害(估计处理房产的时候会有一些麻烦,但是权益还是权益。)因为在奶奶死亡的时候,这些房产的二分之一,已经作为遗产由丈夫和子女等分继承了,也就是说虽然现在这些房子爷爷住着或者打理着,甚至房产证上本来两个人的名字只有爷爷一个人活着,但是一旦要处理这些房产,那么必须经过你们子女的同意才能过户,因为你们已经通过继承拥有了部分产权。而爷爷再婚,这些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新奶奶并没有占有。如果爷爷想过户,那么也需要经过你们的同意和协助,没办法悄悄转移。当然现金和证券之类的可以很轻松地转移,但是房产做不到这一点。如果爷爷今后去世,那么也是由新奶奶和子女等分属于爷爷的财产部分,即他本来拥有的二分之一和继承而来的十分之一。至于新奶奶那边的儿女是否能继承,可以根据是否承担了赡养义务来判断。如果生前关系好,那么他们也可以分一份。放心,现在买卖房产审核是很严谨的,我经历过卖外婆的遗产房(外公早年过世,且外公外婆均为二婚之前还有子女)和我家的老房子(父母共同财产、父亲已过世,爷爷奶奶还在,父亲有两个妹妹),都算房产转移中比较麻烦的情况,官方的审核是非常细致的,是你的,绝对是你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障。什么悄悄转移这种,可能万中无一。哪怕是法律规定不相干的权益,房管所因为怕将来纠纷,都会扩大范围来处理(比如我外婆的房子在最后过户一步只需要我舅舅和妈妈到场,但为了避免纠纷,要求我爸、我、舅妈和表弟都到场)。由上可以看出,题主你们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损害。如果说因为爷爷结婚,导致到时候属于他的财产遗产分配的时候,你们能得到的数量减少了,那也是合法的。而这个减少的数量,现在可以估算一下,其实不会太多。至于合情合理,这么说吧,这些财产如果能换来老人的开心,也是值得的。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父亲已经去世了,我很想念他,也很怀念之前一家人的日子,但是如果我妈打算再婚,我也会很支持。至于房子或者其他什么财产,我现在所拥有的,都是我毕业后自己挣来的,遗产这个东西,有也不错就接着,没有也就没有了,妈妈开心是最重要的。至于新奶奶对爷爷好不好,这次结婚值不值,这个标准不是外人来看,而是爷爷本身的感受。哪怕大家觉得新奶奶对爷爷不好,只要爷爷开心,那就是好的。我妈包括我爷爷奶奶,有时候难免上当买些广告吹嘘的东西,明显不值那个价,或者花一些我觉得浪费的钱,以前我要说,现在我不说了。只要不是对这个家伤筋动骨,花一些钱,只要花得开心,就是值得的,钱不就是这个用途么。不从感情的角度,只从利益的角度看,有新奶奶了,减轻了你们陪伴照顾老人的负担,尤其是精神上的。外面保姆多少钱、清洁工多少钱、护理多少钱、陪聊多少钱,这些换算下来,未必不值得那一些房产。另外再多说一句,有次我和同学聊到家里长短遗产一类的事情,达成的共识是我们之所以态度比较潇洒,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遗产对我们属于锦上添花,对生活并无太大影响。如果我现在穷困潦倒要生小孩了连房子都没有,那我对祖上的房产肯定做不到这么淡然。所以,多努力自己挣是王道,遗产这个东西,如果有一天得到了就当彩票中了小奖吧。
那是你爷爷的权益,不是你的权益。问题应该是“85岁的老爷爷怎么在如狼似虎的子孙口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爷爷活着的时候就惦记他的财产,我看爷爷应该考虑面对你们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题主这样和“三十岁的单身父亲找了一个二十岁的老婆,十岁的孩子担心家产被抢”没什么区别。
先说法律,涉及到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三类法律问题。 第一个问题,我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吗?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而言之,属于我的东西,我可以抛弃不要,属于我的钱我可以花掉,属于我的房子存款我可以赠与他人。法律管不着。 第二个问题,什么才是属于我的财产? 主要说说婚姻里的情况吧。婚姻法十八条,主要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结婚前我买了一座房子,房款全款支付,登记在我个人名下,房子就是我的,结婚离婚也是我的。那么,我可以自由支配。婚姻法十七条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两个人都有所有权,应当共同行使权力,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果一个人先死亡,属于对方一半的还是对方的财产,属于死者一半的成为被继承财产就是遗产,有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三个问题,谁有权继承我财产? 首先确定遗产范围,我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中属于我的份额。然后确定谁有资格继承?如果我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嘱上写了给谁就给谁,给国家都行。(继承法十六条)如果我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我老公我爸妈我孩子四个人平等继承我的遗产,如果没有这些人。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我的财产。如果我孩子死了但是我有孙子孙女,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有儿媳女婿尽了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个案例。老王,媳妇老王婆,儿子大王,女儿二王,大王生的孙子小小王。父亲老老王。老王婚前有一套房产a,婚后和老王婆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b。老王去世了 ,财产怎么分?先来确定遗产份额,婚前的财产a,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2分之1b。谁来继承?第一顺位的,配偶老王婆,父亲老老王,孩子大王二王。原则上四个人均分,老王婆自己还有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2分之1b法律先结束,讲讲情理。中国人不喜欢讲身后事,觉得不吉利。老年人再婚无可厚非,谁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自己的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如果他想明白了谁也无权干涉。问题就出现在,他们是否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是否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现实生活中,常常老人刚过世尸骨未寒,孩子和继父母就对簿公堂打的不可开交。我想老人生前可是万万没想到吧。能够避免就去避免,为什么不呢?尽量在生前把话说开,一家人坐下来写上书面的东西,所有权利人书面签字确定,以后凭良心不成就凭证据办事,少了多少弯弯绕绕和哭哭闹闹。你所能做的,告诉老人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和如何去避免问题。如果老人仍然想不开不能接受,你还能做的,尽量把自己的财产分开来,你花钱买车,就不要写在老人名下。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老人的,就是老人自己的命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谁都别忘了,人间还有可贵的真情在。要不要得,都是个人选择与个人的路。
如果爷爷没在再婚之前把房产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分出去,那证明你爷爷看你父母那辈子的子女很不爽呗。现在结了婚,你爷爷恰巧又先于这个新伴去世了,那他的新老伴少说分个30%家产起。法律途径肯定是保护这个新老伴的,你爷爷领结婚证前做了财产公证没?如果没做,一般自动认为婚后财产共有。至于协商,这个新老伴既然愿意嫁给你爷爷,80%是奔着钱去的,所以觉得也是无果。结论,这个家产是分定的,我不太懂为什么你们家会有不满。谁规定了老头子的遗产就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呢?这要看老头子自己愿不愿意才行啊。
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就完了
你爷爷的钱或者房产,他就是捐了,也是他乐意,还合法权益,你处理你的手机,还要经过你儿子的同意吗?你们这群奇葩子女,还没轮到你们对老人家的财产指手画脚吧?
我只想说,我奶奶去世不到三个月,我爷爷就娶了个比我爸还小一岁的小老婆。他图别人年轻,别人图他的钱。我奶奶活着的时候,我爷爷从来没沾手过家务活,现在倒是天天伺候小老婆,小老婆的老妈,小老婆的闺女。家里人劝我爷爷和她分手,不听,我们也没办法。他手里的钱和房产,除了老家的老宅,基本上都被骗完了。现在身体也不好了,每次住院我爸我叔跑前跑后,小老婆不见踪影,据说在外边偷汉子。我去,还能更无语吗?不过,不管怎么样,钱还是老爷子做主爱给谁给谁,做晚辈的考虑赡养老人就行了,毕竟他把孩子拉扯大,已经尽了家长的义务,财产什么的给就给,不给也没什么不对。
幸好我爷爷没什么钱 虽然为此我爸三兄弟一直怨 他也不是没有机会 大概是没有眼光和魄力 以及有些观念:比如怕死后儿子们争财产而不和。奶奶从20多年前就身体不好 今年初还住了好久的icu,爸叔sb三兄弟还不照顾而去老家找坟地 幸好恢复。 爷爷看起来非常年轻 除了一些老年病外也无大碍,以前他们仨老开玩笑说爷爷的钱去哪儿 了。我从小跟爷爷长大 比照周围应该也算中等吧 但就是过得非常窘迫,因为爷爷苦出身。后来听到叔他们这些话 其实很哭笑不得 虽然爷爷的财产不关我什么事 也曾怨恨过他不能给我更多 埋怨过他不够爱我
,但人生还是要靠自己,老惦记别人的算什么玩意儿。爷爷在给奶奶治病时花了很多 钱,虽然可以报销一部分,still,也各种偷偷支持我爹我叔,我一直觉得他们之所以能厚颜问出那种话也许是不想让其他俩知道自己在花爷爷的钱 总之就是很烦,穷人和富人都会被金钱之烦恼缠身。不出意外 奶奶应该会比爷爷早去吧 虽然会很难过 但我还是希望爷爷以后能娶一个好老太太 好好继续活着 两人好好地生活 就算老太太穷 都主要花他的钱 只要幸福健康就好 爷爷一直没有太多钱 可是我希望一点点钱能带给他最后一点幸福,如果那样 我也会愿意孝敬后来人的。实习生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
【导语】:实习生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不适用于劳动法,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与矛盾,学生无法可依。
  有了师兄师姐毕业生“史上最难就业年”的经历,这个暑假,更多的大学生选择前往各类单位和企业实习,提升未来自身的职场竞争力。然而,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不适用于劳动法,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与矛盾,学生无法可依。
  尽管广东省2010年已颁布《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全国之先河。但《条例》实施3年有余,多数实习生的权益依然无法得到保障。
  记者了解到,虽然实习生已逐渐成为企事业单位用工的重要补充,但由于涉及的职能部门有教育部门、劳动部门、部门等,职能管理较为混乱,加之实习法规落实不到位,实习生的规范与维权意识不强,致使学校、企业、实习生三方实习协议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案例1 美女实习生遭遇性骚扰却投诉无门
  “被性骚扰了,又能怎么办?我就是一个实习生,老板可以随便找个理由炒掉我,可工作也不是那么随便就能找得到。”小唐是河南郑州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今年4月初,她与另一名女性朋友到一家培训公司做营销实习生。
  工作不到两周,男性主管就说带着她和同学去江门出差。“因为有朋友陪着一起去,我当时没有多想就同意了。”小唐说,那名男性主管看上去年龄跟她父亲差不多,她对其并没有戒心。
  到了江门,原本说好的是当天来回,但工作到下午,主管突然说不着急赶回去,就安排了宾馆住下,第二天再回广州。当晚,小唐和朋友都待在宾馆房间里休息,主管突然在凌晨1时多发短信给小唐,让她去他房间核算一些账目明细。
  小唐和朋友立刻警觉,决定一同去主管房间。她们来到主管房间,发现房门不仅没锁而且主管还在洗澡,房间也并没有所谓的账目。“很明显,大半夜的他就是想骗我去他房间。”小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还心有余悸。
  当夜,小唐就和朋友离开了宾馆,连夜赶回广州。“之后我们也没有再去过公司,公司那边也没有联系我们”,小唐说,因为她,朋友也丢了实习机会。一旦遭遇性骚扰,她们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签订了合同,上面也没有关于如何处理性骚扰的条款,“毕竟也没什么社会经验,不知道该找谁说”。
  案例2 每天补助50元幸好单位还管饭
  实习生素来被认为是职场的“弱势群体”,除了工作辛苦之外,劳动报酬无法保障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马同学在某街道办已实习一个多月了,他作为广州某高校的新闻专业研究生,实习期间却一直在“打杂”。“我是全办公室最早到的,下班了,主任没走我还得跟着加班。”马同学说,单位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8时半到中午12时,下午2时工作到6时,由于住的地方离单位很远,每年上班还得挤1个小时公交车。
  更“坑爹”的还是后头。马同学告诉记者,实习是学校牵头组织的,上岗前谈好的是一次补助50元,结果到了单位领导才告诉他,一天补助50元,只干半天还得折半。“当时,我都惊呆了”,马同学说。
  马同学的遭遇不是个例。记者采访了多位参与基层实习的同学,情况大多类似,他们只能互相抱怨,但没有谁能给出解决方案。
  马同学说,在他们学校,社会实践分成基层实习和专业实习,都算学分要求完成的。学校之所以会牵头安排此类实习,是为了培养学生专业知识之外的职业综合素质。但一个多月以来,他个人独立完成的工作只有一个调研报告和两篇稿子,在单位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打杂,下基层实习的同学工作内容也差不多如此。
  谈及实习的保障问题,马同学感慨:“幸好单位还管饭,能让我稍稍平衡一点。不然只打杂,上班又远又累,补助少也算了,关键是什么东西都没学到,为了这个实习学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案例3 到柬埔寨实习安全保障全无
  “大家都羡慕我,实习还能出国。可是,连正式员工都没有完善的保障,我还能要求什么呢?”今年7月,小朱只身一人赶赴柬埔寨,完成自己的暑期实习,他实习的单位是柬埔寨一家华文报纸,小朱主要负责采编撰稿工作,报社提供住宿,但就餐要自行解决。
  “刚刚到岗,只去单位的人事部门做了个登记,预支了两个月的补助,共计1000美元,但这笔补助大部分用在路费和生活成本上,合同协议什么的都没签。”小朱说,出国之前,同学们特别担心他在异国他乡万一生病、受伤怎么办,一直提醒他要向报社询问医疗保障事宜。可到了柬埔寨,小朱才发现,在当地工作的记者都没有完善的保障,“自己作为实习生,也不好意思要求什么了”。
  对于自己的工作前景,小朱一头雾水,“实习生虽然工作量不大,但工作时间和正式员工基本保持一致。”因此,小朱虽然手头上没活儿,但如果其他正式员工一直加班到晚上九十点,作为实习生的他也得“干等”到相同的时间,与正式员工一同下班。
  小朱坦言,当初选择到柬埔寨实习,是想出国看看、长长见识,对柬埔寨其实一无所知。近期,柬埔寨正值大选阶段,局势动荡,大街上到处都有游行队伍。他语言不通,平日也不敢多出门晃悠,工作结束就立马回家休息。
首 页上一页1共3页|||||||||||
最新播报:
新《消法》来了!你知道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吗?
  讨论了一个冬季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在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无论是关于网络购物、欺诈赔偿、维权举证,还是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都与家居行业息息相关。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法规的实施,将促进品牌企业的完善和不良商家的淘汰,推动家居消费环境的秩序化发展。
  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去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近20年来首次大的修改。今年,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即将在3月15日正式实施。
  对于渐趋火热的家居电子商务平台,新《消法》提出网购平台要进行先行赔付的责任。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其平台上的商家有监管的权利,也有监管的义务。因为交易规则是由平台开发的,其实是消费者的受托人,理应为消费者把关。
  此外,新《消法》中关于消费者欺诈三倍赔偿、网购产品7日之内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也给了消费者更多的权利。其中,维权举证责任倒置还专门提到了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服务之日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及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新法规将推动行业规范
  近几年,家居行业中假冒伪劣产品或不合格服务等问题频出,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的形象。消费者在维权时,又因为“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吃了哑巴亏。万家灯火总经理张晶表示,新《消法》加大假冒伪劣商品的赔偿力度,也同时明确霸王条款无效,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给不良商家更重的惩罚和警示。
  新《消法》对于经营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居然之家集团经营管理部运营总监梅旭航表示,虽然居然之家的很多服务都是高于新《消法》的,但也仍有依据新法进行自我提升的空间。今朝装饰集团副总裁汪晓兵也表示,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逼迫企业回归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上来,更多地强调产品品质和服务,以这种正能量增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阔达装饰北京公司总经理丁三宝则认为,新的法规在规范品牌公司的同时,也一定会淘汰一些不规范的企业。精诚装饰总经理江宏也表示,很多新规禁止的内容,比如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往往只能给企业一时的利益,不利于长远发展,再加上以后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这些不良商家的淘汰速度也会加快。
  【专家说法】
  《消法》约束企业行为
  ●朱长岭,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
  虽然有了更多的规定,但消费者在进行自我保护时应该明白,自己的权益不能寄托在失去之后再打官司上。尤其是家居类大件消费品,在购买时就应该把好关,要求商家明示产品的所有信息,保存好合同、票据,这一点非常重要。《消法》作为法律,但其最大的目的并不是等到违法了再来保护,而是用法来约束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使社会更加诚信,产品质量能够有保证。出现问题之后的惩处只是一个方面,立法的最终目的是要限制市场上那些不法行业。
  企业学《消法》为自身
  ●王前虎,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消费指导委员会主任
  《消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应该多学习自不必说。消费者中懂法的人越多,维权过程中吃亏的现象就越少,市场上也就多了更多更专业的监督者,对于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有好处。其实,企业也应该认真学习《消法》。即使不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就是为了自身利益,也应该认真学习,守法经营。只有守法经营,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给自己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条件,树立良好的口碑。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