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1月22日捡拾一女弃婴罪 至今未能办理收养证 其间...

您当前位置:
法律咨询热线:400-676-8333
收养弃婴如何办理手续
  【 】非社会福利机构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四个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被收养人条件:不满14周岁、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还可以直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font color="#ff6-8333,专业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已有条评论
关联文章推荐阅读:
关联热词:
杰出律师推荐
收养法频道
(人)|(个)|(条)
共有个相关咨询,
下一步您可以:
热门搜索:
免责声明:找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专家面对面
专业律师推荐
精彩内容推荐
按地区找收养法律师
收养手续频道
:人 :个 :条
Copyright@ 找法网() 版权所有收养弃婴咋落户? 有章可循 ·福建日报社数字报刊平台
第07版:读者来信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2
第03版 专版
&&&&&&&&&&
& | &标题导航
收养弃婴咋落户? 有章可循
栏目主持:魏桂莲 实习生 林榕
&&& 福州市高女士:我是福州市晋安区琴亭社区的居民。2006年我和家人在晋安公园游玩时捡到一名弃婴,决定收养,没有向派出所报案,也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只有我们家的亲朋和小区的少数邻居知道。一晃5年过去了,小孩到了该上学的年龄,我们考虑到上学要有户口,于是近日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却被告知要先到福利院开出相关证明。我们找到福利院,福利院有关负责人说,小孩不是从他们院里领养的,他们不能开证明。为这事,我们已经来回跑了好几趟都没办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符合以上条件的收养人,可以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同时还须提交:(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 。若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须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证。当年高女士捡拾弃婴时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没有报案证明,因此我局无法为其办理收养证。建议高女士向公安局相关部门咨询,以解决问题。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第一章第15条、16条都对领养弃婴遇到的种种情况做了明确规定:第15条,随养父母申报出生的,办理手续时凭养父母申请报告、区县级民政局签发的《收养证》、养父母《户口簿》、《结婚证》,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第16条:被抚养弃婴(系日之前捡拾)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凭监护人申请报告、《户口簿》、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知情人,并制作笔录四份以上(其中监护人一份、见证人一份以上、邻居二份),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由于高女士无法提供《收养证》,因此只能依据上述第16条的规定按非亲属关系给其领养的孩子办理落户。
&&栏目主持:魏桂莲 实习生 林榕
未经许可禁止做任何链接和镜像  日志1:日  本来想上张图先,看看十个月的报纸积攒下来的厚度,但那不是我的主题。积攒十个月的报纸是因为,我在读高中,住校,而且还不好找,乘着暑假,我仔细搜寻每天的报纸。不知道在哪个密密麻麻的角落里就会出现那张微小的图案片,质量之差似乎还是点阵的组合,拉远了模糊一团,拉近了无法辨认,那个就是我们杭州的《钱江晚报》的广告栏里,生活中启事那一块,有时候是寻人,很多是遗失,我要的是……不说了,上图吧
          我发这些图不是要网友骂人,你我都没有权利把自己置身于道德高地,我也相信每一个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都有一定的理由,所以,我希望我们足够宽容让那些人说说他们的问题,我们的社会不应该走到最后用领养或者福利院集中收养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lz很善良,现实很残酷。什么叫每一个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都有一定的理由???看看这里面有男婴吗???全是女婴,身体健康!如果是因为有病无力治疗才不得已,遗弃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治疗那也是无奈之举。可这些???
  谢谢@精力旺盛小儿,我是第一次在天涯发帖,后续还有很多,给自己鼓个劲先,身体健康的弃婴也有理由的,可能,比如未婚妈妈?我希望有苦衷的人来这里说说,而不是成为几十年后心里上的重负。
  弃婴问题2——谁的宝贝?  日志2:日  下面又是一个女孩子,似乎可以确证楼上的说法?女婴的性别歧视严重可以证明一部分了。  查找弃婴生父母公告   07:45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 葛蕾  某女婴日出生,日发现被遗弃在康乐公园。被捡拾时内穿红色棉袄,下穿棉裤,外裹一件毛毯。请以上弃婴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拱墅区康桥街道办事处  法律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日通过,自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名词说明: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7条第2款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在实践中,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一般刊登在收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报纸上。  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目的是进一步确定弃婴的身份,查找他们的生父母,防止被拐卖或走失的儿童被误送养,同时也便于社会监督。  所以,这些广告上的孩子已经是幸运儿了,因为他们都找到了收养人,为了收养才有了公告。那么我想做的是  1.让社会明白,弃婴在中国屡见不鲜。  2.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遗弃他们的孩子?是否基于2楼所说的是女孩才被人遗弃?或者还有其他原因,请网友也说说,也许你们身边就有这样的案例。  3.昨天中央新闻报道美国收养中国孤儿的寻根之旅,中国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收养来源地,难道被美国人收养或者城市里收养避灾父母身边长大对儿童的成长更为有益?  4.所有的弃婴都会被收养吗?没有被收养的是什么情况?  5.这些孩子的利益谁来保障?社会对于他们的父母有什么有效的管理或者惩罚办法,对于被遗弃的孩子有什么救济办法?(现行的办法就是送交政府民政局下属的福利院抚养)  6.中国政府可能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  7.请大家来讨论:应该由谁为此负责?如果是政府的话,应该通过什么法律和动用什么资金、多少资金?
  自己先顶一个。
  日志日  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来发表评论,就像我在对着虚空发疯,这难道不是著名的“关我什么事”的最佳注释吗?好吧,就算一个人,我也要发下去,因为那些孩子。谢谢网络技术,谢谢新浪和天涯,给我了我发表的空间。  下面又是一段法律解释: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查 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领认的,才能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由于一些市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收 养法的规定不了解,捡拾弃婴后便私自收养,当时不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等到日后遇到户口、孩子上学等具体问题时才来办理收养手续,因此才会出现几个月甚至几年后才登报公告的情况。  每天我会按照每个月的前后顺序把我能找到的弃婴公告发上来,希望:  1. 这些宝贝的家长也许在万分之一的机会里看到了,明白孩子有多可爱,为自己曾经的错误而后悔,把他们接回家,因为就我看来,哪怕这些孩子被城市里的百万富翁领养也不及在自己父母身边自由成长,因为弃婴心理影响将是她一辈子的烙印,这方面我将在后面有专门的博文描述。  2. 也许孩子是遗失的,被人偷走的,希望在这些孩子的照片和信息中帮到你,这里我还是有点担心,如果真已经被人领养,除了长大孩子的照片,那些信息是否正确无误,这也许要靠你自己去辨认了。  3. 从法律的原则来看,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在办理合法收养登记手续后,生父母出现并要求继续抚养孩子的,已经生效的收养关系应该能被解除。  4. 农村弃婴以超生的女孩为多,对这些父母《刑法》遗弃罪规定,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究竟有哪个方面的意义大家一起来讨论。  现在社会做义工的多,真正解决问题的少;批评的多,提出建设意见的少;看到别人不道德的多,看到自身问题的少;我们一起来努力改变一些吧。  今天的图    刊登日期《钱江晚报》、  
  照片好像要分割开来,我继续发,而且有被遗弃的男婴了。
  弃婴涉及到伦理道德方面的,仅仅靠法律是很难解决的,一方面,家长应更理智,成熟,有责任感,不能抛弃自己的孩子,既然不要,为何要生呢,另一方面,对发现弃婴的家长要辅以教育和谴责。
          
        
  这些宝贝的描述中有的有“身体健康”,有的没有,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叫“弃婴”。
  天涯网友的关注对象:
  弃婴问题
  从噩梦到天堂:离婚四年的成长史(性、爱、事业及其他) 查看380990
回复108344   还是自己顶一下,没有火爆的标题,遗憾中!
  今天又来啦!
  弃婴问题4——心理阴影  日志:7月10日  下面是摘自百度知道:  提问:我被父母从小抛弃,现在我可以以弃婴罪起诉他们吗    14:36 百度知道提问者: yu蓓 | 浏览次数:735次  我的亲生父母在17年前把我扔再荒郊野外,但是我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了,他们并不是因为养不起我而不要我,而是因为我是个女孩,今年我17岁了,明年是不是就可以起诉他们了??  问题补充:   我起诉他们我能得到什么?生活费?教育基金?我妈妈一个人养我很不容易的,我想用这些补偿金给我妈妈开个店,这是她的梦想  回答 共5条    14:47
汪溪熙 | 二级   血浓于水!你这样做了你会开心吗?要是会开心的话你就不会上网来问我们了!你有一种报复心理,当初你的父母抛弃你你真的想不通也很恨她们!但是,请记住,自己没必要为抛弃你的人过多的伤心!    14:52 supergyp1234 | 五级   你起诉他们能得到什么,经济补偿、还是要他们认你  其实那都不是主要问题,你的养父母对你好,你在对你的养父养木好就行了    15:36 弥耶☆公主 | 一级   再怎莫说他们也是你的父母啊!    16:27 苏山佳人 | 三级   可以,这样的父母他们不爱你,你也不用对他们客气.    22:53 思念8115 | 二级   我无语,有时事情很复杂,17岁的你太单纯,也许事情不是你说的那样,我只想给你说2句话,居家戒诤讼,讼则终凶.凡事要以善胜恶,帮人打架的人,是要挨打的.   根据以上的百度回答我总结了社会大众关于弃婴问题的心理:(样本太小,但是也很有意思)  1. 被抛弃的孩子不用去报复遗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那不值得  2. 只要对养父母好,不用去管亲生父母了  3. 亲生父母总是生你的,不应该仇恨他们,并且要有感恩之心,没有他们就没有你  4. 可以告他们,你不仁,我不义  5. 居家戒争讼,人要宽以待人。  上面的那个几乎是我同龄人的女孩看起来还是太嫩,被大家嘲笑兼教训了,只有20%的人表示赞同她准备提起诉讼的行为,其他网友都是善良而且宽容的。那么背遗弃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又是如何思考的?果真只要有养父母的爱护就万事大吉,毫无关系了?  下面的例子是《史蒂夫?乔布斯传》里乔布斯对遭父母遗弃的心理描述:  史蒂夫 .乔布斯很早就知道了自己是被领养的。“我的父母在这件事情上对我很坦率。 ”他回忆道。他记得很清楚,六七岁的时候,他坐在自家屋前的草地上,向住在街对面的女孩讲述这件事情。“这是不是说明你的亲生父母不要你了? ”女孩问。“大哪,我当时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一样,”乔布斯这么说,“我跑回家,大声哭喊。我父母说: ‘不是这样的,你要理解这件事情。’他们当时很严肃,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他们说: ‘我们是专门挑的你。’他们两人都这么说,并且放慢语速向我重复这句话。他们强调了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  被遗弃。被选择。很特别。这些概念成为了乔布斯的一部分,也影响了他对自己的看法。他最亲密的朋友们认为,一出生就被遗弃这个事实给他留下了几道伤疤。 “我想,他想完全掌控自己制造的每一样东西的那种强烈欲望,就来源于他的性格以及刚出生就被抛弃这件事。 ”跟乔布斯共事了很多年的德尔.约克姆( DelYocam)这么说。格雷格 .卡尔霍恩 (Greg Calhoun)看到了另一种影响, “他想控制外界环境,而且他把产品看做自己的一种延伸。”格雷格大学毕业后就与乔布斯关系密切。“史蒂夫跟我讲了很多他被亲生父母遗弃及其造成   的伤害, ”他说, “这件事形成了他独立的性格。他遵循着另外一套行为方式,这是因为他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与他的生长环境截然不同的世界。”  后来,乔布斯 23岁时 ——这正是他的生父拋弃他时的年纪——乔布斯有了自己的孩子并抛弃了她。(最后他还是承担了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孩子的母亲克里斯安?布伦南(Chrisann Brennan)说,被领养意识让乔布斯“满是伤痕”,这也解释了他后来的行为。“他曾经被遗弃过,但后来他也遗弃了别人。” 克里斯安如是说。20世纪80年代与乔布斯一起在苹果公司密切合作过的安迪.赫茨菲尔德(AndyHertzfeld),.是少数几个与乔布斯和布伦南两者都保持紧密联系的人。“史蒂夫身上的关键问题是,为什么他有时候会失控般变得残酷并伤害别人,”他说,“那还要追溯到他一出生便被遗弃这件事上。真正的潜在问题是,史蒂夫的生活中,永远有4被遗弃’这样一个主题。”  乔布斯是成年人了,他后来与他母亲相认并且交往密切,因为,他母亲无疑还是在他的未来生活的规划中精心地予以安排,不过,对他的父亲,他一生未再与其来往,并且他的种种矛盾的性格不得不说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他那种被遗弃的心理。  所以如果一个孩子被没有原因的遗弃了,哪怕他会幸运地成为乔布斯,恐怕他仍然会怨恨,这样的心情应该是合理而且自然而然发生的。  那些准备为人父母,或者意外成为父母的人,请慎重,中止妊娠总比创造一个充满怨念的生命要好。  今天的图,1月是2012年的春节,我原本以为会没有弃婴认领公告了,但是,依然有。  刊登日期和版面:日《钱江晚报》C11      日《钱江晚报》B14      
  日《钱江晚报》B14    日《钱江晚报》C5    
  今天用了美图秀秀,图片整齐清楚了些,自己高兴一下!
  希望天涯的有识之士关注!
  日志;7月11日  至目前为止,出现的公告共35张,弃婴男女比例为7:28。再次深深地为这些健康或者不健康而被父母一起的孩子遗憾,今天我希望探讨一下中国弃婴问题的由来:  1. 弃婴:“弃”从字形看是一个会意字,字的上部象一个倒立的小孩,中间象古人用的簸箕形体,字的下部是两只手,合起来的意思十分明了,即用两手端着簸箕,将小孩扔出去。这正符合“弃婴”这个词的意义。《史记?周本记》有:“周后稷名弃,其母欲弃之,因名曰弃。”这条例证也可以看出“弃”的本义。大人弃婴在很多国家被视为犯罪。(来自百度百科,谢一下)  2. 弃婴古来有之,在其他国家没有中国这样常见的原因正是我们的文化,《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说白了,在中国,孩子只是父母的从属品,生命是父母给的,所以必然可由父母主宰,战乱饥馑父母可以“易子而食”或者“卖儿鬻女”,孩子有义务在父母遭受危险时为父母舍弃自己的利益,二十四孝里面全是这样的故事,割大腿肉,睡冰面融冰,孩子的利益本质上在农村还是低于父母,所以两相冲突,先牺牲的就是不能反抗的婴儿。  3. 农村的女性弃婴与计划生育政策和中国的重男轻女、养儿防老思维传统的关系。中国自1949年之后就是一个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农村仍处于农业文明时代,农业生产最需要的是男性劳动力;当人们年老时没有任何社会保障需要男性后代负责长辈的养老事宜;嫡长子继承制在改革开放后的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所有制度中使得无论贫富家庭产生对男性后裔继承家庭财产新的渴望;许多家庭仍然认为生个男孩才能传宗接代,而且男性在工作就业等方面仍较女性优先。所以,在中国农村每一对夫妻仍然希望有至少一名男性后代。但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已经30年左右,期间人口出生减少,在农村控制为追求男性后裔而不断出生的女性婴儿出生率政府所采取的惩罚性措施是比较严格的,当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仍为女性时,他们面临的问题就是要不要再生一个,如果选择再生一个就得接受高额罚款, 在无力支付或者不愿意支付罚款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就会产生遗弃刚出生的那个小女孩的想法,也有人故意报案说捡到弃婴一名,那样,孩子可以被他们自己领养,又不用缴纳罚款。这样唯一的风险就是他们不具备中国法律的领养资格,只能私下领养,无法为孩子建立户口档案,孩子将来就学,就业就是难题。相对而言,二元结构的另一元城市,计划生育政策推行比较顺利,人们的生育观念,主要是对后代性别的偏好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在我已经发布的公告里面,大多数弃婴的遗弃地都在城市和农村的交界地。  今天讨论到此,希望有网友评论,关于中国弃婴问题常见化的原因未完待续,请关注!
  今天上2月的图,很多,几乎和2月的日期总数相同          
  还有呢          
  继续          
  2月共15张。
  顶,你个,算了,加油!
  弃婴问题6——最不幸的孩子  日志:日  接昨天的弃婴原因分析  4.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婚恋与弃婴。二元化社会结构和技术发展导致农村劳动力过剩,使得大量农业人口涌入城市,被称为外来务工者。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已有30年,他们往往是所在地区对生活更有梦想更有激情的那类人,为寻求信息便捷生活舒适来到城市,一般来说,在他们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就离开家乡,来到遥远的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工作。虽然他们大多不可能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但初步安定后都会因为远离熟悉的人际交往圈而遇到孤独的心理问题,所以他们很快地会进入恋爱阶段,又因为他们的生活环境与城市居民的差异,他们寻找的伴侣大多与他们自身身份相同,就像寒冬里抱团取暖的小鸟。但是一旦女方怀孕后,男方由于太过年轻或者缺乏必要的抚养孩子的经济水平,会要求女方中止妊娠,甚至拒绝负担责任。这时单身母亲就会因为害怕或无所适从选择抛弃婴儿。  5. 城市女性未婚先孕或少女怀孕。现在社会的物质发展导致人们性发育提早,从性成熟到可合法结婚,中间至少有十年时间。在恋爱中自然会产生未婚先孕,少女怀孕。这些年轻妈妈自己尚且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一般无法承担抚养另一个新生命的责任,同时他们的家庭会因为未婚先孕致使家庭出丑等原因倾向不帮助单身母亲承担责任,另外,还因为这时的男友往往选择逃避责任,如果单身妈妈抚养孩子会造成未来婚姻的很大不确定性,所以,刚出生的婴儿就被遗弃。  6.
夫妻离婚或争吵有时也会导致弃婴问题。但是这往往是感情冲动,一般过后会后悔。  7.
最后,就是以上主观原因之外被遗弃的孩子的原因:婴儿在出生时或者过不多久就被发现带有疾病、畸形和残障,他们是最不幸的。其被遗弃的原因又有两种:一种是因为家庭经济差,无法为孩子治病康复,所以本着希望有好心人出现捡走孩子替他治病的愿望抛弃婴儿。另一种原因就是无法忍受自己的孩子有疾病,害怕孩子的疾病长期拖累家庭,宁可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抛弃孩子。这些孩子即便被人捡到也没有多大可能性被领养,谁来爱他们?  今天发布的是2012年3月公告,因为3月共有29个孩子的公告,我分成两天发。真是触目惊心的3月  刊登时间:《钱江晚报》日    刊登时间:《钱江晚报》日      刊登时间:《钱江晚报》日  
  日还有部分明天再发。
  江建找到父母了,其他弃婴怎么办?  7月13日  江建,射剑队队员,原名陈艺,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患小儿麻痹症。1990年被父母遗弃在杭州城站附近,后被送到杭州福利院长大。日,他作为全国第八届残运会火炬接力的最后一棒选手,点燃了圣火盆,并获得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首枚金牌。
  日下午,他向媒体说出了心愿:“我是一名残疾人,同时也是一名被父母遗弃的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我吃过的苦比健全人多的多,也饱尝遍了生活的艰辛与不易。正因如此,我更感恩 社会的抚养、国家的培育和学校的关爱,我比任何人都懂得珍惜恩情、友情,也更盼望能够拥有亲情!我渴望得到母爱和父爱、我也会做梦拉着爸爸妈妈的手一起生 活,一起长大。一直以来,我不愿意承认我是一名被遗弃的残疾儿童,我宁愿相信我是和我的父母走散了……我等着回家等了24年,我愿意用我的金牌作为交换、 我愿意用我所有的比赛奖金作为交换、我愿意用我余生的孝敬父母作为交换,换来爸爸、妈妈的那一声:“江建,我们回家了!”今天我想通过媒体找寻我的家人、 我的亲身父母,如果他们还在世的话,如果他们能够看到的话,我希望和他们重逢,和他们团聚。我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这24年来我一直在想你们,我爱你们,带我一起回家吧!" 并展示当时父母遗弃他时留下的字条:‘我是南方陈家村人氏,今年阴 历十一月下旬孩子患小儿麻痹症一病,在当地医院治疗至今,共花一千多元,今天我做父母的实在走投无路,没钱治疗,眼看孩子终身留下病残,故将孩子委托国家或(善慈的人)抚养,将来使孩子能够生存,若能给孩子解除一点病苦,我们死也暝目,来世再报恩德。’”   江建寻亲,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从10月19日在腾讯微博上发出寻亲讯息,20号父母就找了过来,22日DNA亲子鉴定确认双方血缘关系,日 09:58江建的微博:现在的我恨迷茫,接下来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真的该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了更多)选择了原谅,选择和父母回家。  我是看了报道才知道残运会冠军江建寻亲的故事,我希望世界上所有出生的孩子都完美,但是再小的比例,总会有一些孩子出生时或者生长中因为疾病而失去了完美,于是他们中的一些就被抛弃了,哪怕是因为希望孩子能存活下去,我不知道江建的父母是什么想法?究竟有多愧疚,有多欣喜,这20年他们是如何过的?似乎只要用现在的时间就能弥补一切了?所以我今天要总结的弃婴问题的一个推手是:  8. 社会的纵容和新闻媒体的不恰当报道。就像江建父母纸条上所说“没钱治疗,眼看孩子终身留下病残,故将孩子委托国家或(善慈的人)抚养,将来使孩子能够生存,若能给孩子解除一点病苦,我们死也暝目,来世再报恩德。”,大多数人看到这个内容就会原谅这对扔掉自己孩子的父母的。社会对于因为经济困难原因而遗弃孩子的人太宽容,事实上这不仅道德问题,遗弃孩子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可是没有问题,谁会去向法院起诉,连新闻媒体也只是反复报道这对父母的后悔,最后用平静的语调提出一些微不足道的建议,所以,这些被遗弃的,生有各种疾病的,没有任何独立存活能力的婴儿的利益没有人来保护,因为他们连话也不会说,不能指正那个放弃责任和义务的父母。所以,社会为江建那样的人找到父母而高兴,第二天,又有孩子被遗弃在街头巷尾,我们该怎么办?  今天继续发2012年3月公告图(下)
          
  这张是刊登在日的《杭州日报》  
  本来我希望把我在杭州儿童福利院的经历放到更加后面的地方才讲,但是,只要你去过那里,那些孩子的形象只能成为你生活的背景色之一,在不经意间,灰暗的,绝望的细如游丝地牵扯你的心和记忆,你会竭力想忘记,但是那是做不到的,所以要么装聋作哑,要么直面现实,如果你也看到过的话。  去年8月我第一次走进杭州儿童福利院,这是在杭州的西溪路上一幢设计新颖,景观美丽,外在的条件非常现代化的建筑,正逢暑假园区内静悄悄的。接待的老师解释了安静的原因:这里有2-3个月大的孩子在睡觉,有的孩子生病了,不方便探望,只能看看少部分孩子??????还有一部分年龄稍大的孩子在外读书或者在寄养家庭,并不在福利院,也回答了一些我们需要了解和知道的问题。园内现在大概有400多名孩子,都有各类症状不一的障碍及残缺,以0~3岁的孩子居多。正常孩子比例少于5%,这些孩子在年满2周岁之后就会被人领养。而剩下的缺陷孩子由院内自行组织师资施教——新苗学校,集早教、又叫、小教及康复训练于一体,不以年级为限,他们能够接受多少就教多少,只是希望他们以后有份生存的本事。  我看到的孩子与建筑的精美程度是一个绝对的反差,他们穿的与普通孩子差不多,但是,仿佛造物主在创造生命的时候遭遇了什么困难而匆匆完成了他的作品;也像当年我做的陶艺作品时在转轮上由于两只手的力量不均匀,那只杯子歪斜地侧翻了那么古怪,他们与我们绝不相同。虽然我已经在网上做了很多准备,心仍然还是在无形中被抽紧了,似乎户外的夏日骄阳是梦境里的物品,没有丝毫光和暖泄露进这个窗口。平时我很少看到残疾人,现在有几十个残疾儿童活生生的出现,实际上,我想,除非是经常看到他们,任何人都会因为视觉上的不适而颤抖。看久了就会习惯的,我安慰自己。  有的孩子是外在的畸形,比如兔唇,手脚问题;有的是智力障碍,这也在外表上有明显的标志。在没有人打扰下有的孩子是旁若无人,耽在角落里自言自语,有的就看上去很正常的在游戏,我试着向其中一个男孩子招招手,他年龄大概在7、8岁了,但是双眼距离很大,鼻子扁平,漠然看了我一眼,仍然把视线对准了窗外,他在等待谁?  工作人员并不鼓励我与他们接近,一则害怕我在外面世界携带上的病菌会在和他们的互动中感染这些免疫能力本身就低下的孩子,其次由于这批孩子的特殊性,他们需要的爱心捐赠和帮助也因有其特殊的一面。生活物品虽可保证, 但他们身体上的各类疾病和心理上的残缺是金钱和物品所能弥补的。院里需要长期的义工,但大部分人有一时的热心,却无恒久的时间和毅力,短时间的相处让孩子形成一种企盼感后,人却消失了,这是对孩子的又一种伤害!还有对已经懂事的孩子,外面的世界甚至会激起他对自己身世的更大的敏感和甚至表现出不耐烦和抵触情绪。换句话说他们需要的是像父母给予的长久的爱,而不是短暂的好心,我后来就没有再打扰他们,在一间间宿舍,教室旁静静地观看,为他们悲哀,为自己没有能力悲哀(我不在杭州读书,无法坚持做长期义工),为社会悲哀。  我没有留下一张照片,这是院方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也是,照片又能说明什么?就此,我开始改变原来为孩子募集资金的想法。我收集弃婴的各种资料,网上,媒体,各国的管理弃婴问题经验,我有一个梦想,希望终有一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母亲的怀抱里牙牙学语,能在父亲的手掌里蹒跚学步,每一个家庭都能见证自己的孩子的成长,即便那是一个不甚完美的生命,为此,我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我在第一天提出的问题接下来就要慢慢地来回答了,虽然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发表自己的见解,路人也好当事人也好,不过问题是存在的,不因为我们的漠然无视就可以自动消失,所以要解决。  2012年3月还有一张    2012年4月弃婴认领公告图      
      
  今天完毕!
  今天遇到一些事,需要思考一下,明天再继续。
  中国虎爸虎妈的选择——我们怎么了?  7月15日  这是一个网上的调查:如果你刚出生的孩子是个弱智残废畸形你会怎么办???  下面是各路网友的回答:  网友A:现在好像是有什么《优生法》,就是在生出来之前如果检查是“异形”什么的可以把他扼杀在摇篮中。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这么做的,生下来对他自己是一种残忍,对你是一种负担!如果你是一个先天残废什么的你长大以后发现别人可以自由自在的活动和生活,你心里是什么滋味?  网友B:抛弃?  网友C:怎么办?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怎么想。  如果是我,我会考虑假如这不是发生在我孩子身上,而是在我身上,我会希望孩子对我怎样。  等到思考有了结果,我就像希望孩子对待自己一样对待我的孩子就好了。  明显是男网友D:怎么办?有一点点良心的都知道,如果我孩子是畸形,我会继续把他带大,不管怎么,他都是我的孩子,因为我知道我老婆10月怀胎的痛苦,很不容易,说什么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小孩  网友E:每个妈妈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但也会担心这问题那问题的。  万一真遇上畸形的孩子,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早结束早好,千万不能一时心软造成所有人一辈子的痛苦  网友F:那些为了照顾身体有缺陷的孩子的妈妈们,那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压力,太难了!如果真的发现孩子是畸型或是有问题,个人感觉应该及早结束这个悲剧,虽然会 很难过,但为了以后大家都幸福必须这样,如果硬把孩子生下来,对于孩子也是一种折磨,他们不象正常人一样生活学习,甚至生活不能自理,这样对孩子也太残酷 了!!  网友G:小畸形可以忍受,大畸形是负担啊  因为篇幅原因我没有全部摘录他们的回复。回复者性别不同,有孩子与没有孩子的都有,女性居多,回答问题的网友里面没有一人表示自己有弱智等出生缺陷孩子的,即大家都是就事论事。还有一些其他意见,基本上都与这七类相似。  上面的七个回复中只有一个男网友表示要将孩子养大,但是有四种意见表示还是希望在出生前甚至出生后自然结束小孩的生命,有一种意见就是抛弃。这个年龄段的网友应该是在80后出生的,我在看了他们的留言后直接的感受寒冷,接着是庆幸,得亏老天照应,我是正常儿童,所以我能成长至今。我也很想问一下我的父母篇首的问题,后来还是没能问出口。  我明白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有各种疾病不仅会让他自己有一个不甚完美的人生,也许他长大后会抱怨父母带他来到世上,最重要的是他还会拖累家庭,导致大量的治病费用支出,家人的终生照顾也是个无限支出的成本,但是,就是这些有缺陷的孩子他们既然已经出生了,难道那不是生命?如果生的价值仅仅在于会劳动创造财富,那么当我们年老的时候是否就应该遭到儿女的遗弃?生命可以用成本,爱可以用成本来计算吗?  中国的爱的教育变异了,这种爱完全是功利的。孩子健全才爱他那就不叫爱,有些人受到生物学“进化论”的影响,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求取生存,繁衍生命,传宗接代。但若是如此,人的生命不就和动物没有两样了吗?  今天的问题不仅仅是我们造成的,也是我们的祖先历史和文化,所以要改变肯定要从人的观念着手。  我认为在中小学的思想教育中首先要加入尊敬生命的内容,这不仅是要求学生爱护自己的生命,还有对别的生命——社会上的他人和将来自己的孩子,别的物种的尊重之情,如果什么都是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最重,这个社会最终只能是冷漠的,每个人都会倍感危险,因为今天我是健康的,但明天就不能保证脆弱的生命依然无恙,每个人都害怕自己万一横遭不测也会被人遗弃,所以追求金钱成为人生唯一的目标。  小孩子不能一味的读国文经典,需要学习一些关于人的互相尊重,互相爱护的文本,一个连自己孩子都不爱的民族也不会去爱自己的社区,民族,国家,我们的教育缺失了爱的教育这重要的一课。  (明天再续)  今天上2010年5月弃婴认领公告图      
  5月孩子少,但愿真的弃婴减少了
  弃婴问题10——技术贴,病残婴儿遗弃率以及治标办法1  日志:日  遗弃病残婴儿的从公告上弃婴的发生地以城市交通设施及城郊结合部可以得出结论:弃婴还是以所受教育程度较低者为多,所以要减低弃婴发生率,重要的是在教育不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中增加内容;爱、平等、公平等,基础教育不是精英教育,是基本的公民教育,应该有这些内容。其次是在发达地区增加尊重生命的教育。  爱的教育我们说了很多,但是在今天看来,中国社会的生存问题似乎使人们普遍拥有极大的危机感,其实当我们连自己的孩子都能放弃的时候,对我们而言他人即是地狱,没有人能帮助自己,我们更因此害怕残疾的孩子被社会放弃,所以我们提前为孩子做出选择,还可以用为他们免受将来无尽痛苦的理由,这可以被称为弃婴悖论,在这死循环里面总有一环必须要突破,那就是,在生活里面有爱的延伸,没有健康也会有快乐,关键孩子的幸福肯定不是我们理解的那样,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乎”,应该从生命本身的价值去对待任何一个孩子。  解决弃婴问题方法2. 排除孩子畸形和先天疾病的诱因。在开展爱的教育的同时当务之急是从遗传学角度筛除这些畸形的新生命。  这里也许会有人说我矛盾,既然讲公平,那就要给任何生命以出生的公平。我没有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现在中国的弃婴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政府下令就能改变的现实,或者把这些孩子用政府提供社会抚养的办法来使他们完全融入社会的正常进程,那么在理想之外,我们也应从治标的角度去透视这个问题。  正常的婴儿几乎全部会被领养,从中国人到老外,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最不能正视的也就是被遗弃的病残婴儿。关于他们是否有权利来到世界,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现实是所有个体的行为都是每个个体自我利益衡量的结果,那么就在社会的道德水准还没到达统一高度的时候单纯要求个体承担因为意外而超越常人的责任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认为需要从医学和社会入手急早发现问题胎儿,才可以降低病残婴儿被遗弃的数量。  以下是上海市长征医院闸北分院儿科一位医生的关于年长征医院闸北分院临时收治的弃婴情况分析。(资料来源:互联网,所有图表由笔者添加)  年长征医院闸北分院临时收治弃婴(儿)共272例,是上海市收治弃婴(儿)最多的医院,现将我院近3年来收治的弃婴(儿)情况作一总结。  1
一般资料  1.1
对象   年临时由我院儿科急诊收治的弃婴(儿) 共272 例。  1.2
方法   所有弃婴(儿)均由路人捡拾,后由当地警所或市110警员直接送至我院儿科急诊。由儿科医师进行接待、登记。根据上海市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发布的沪卫妇基【2005】3号文件规定的流程要求,对每一弃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包括三大常规、肝肾功能、梅毒抗体、HIV抗体、四对半、PPD试验;心电图、胸片),然后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基本诊断。如弃婴(儿)合并有急性疾病者就入儿科病房治疗及观察,如无急性疾病者则留门诊观察,后送市福利收容机构。  2
结果  272例弃婴(儿)中,患有各种疾病者209例,占76.8%,体检正常儿童63例,占23.2%。  2.1
弃婴(儿)年龄   年龄在生后数小时至16岁,其中0~3岁199例,~6岁40例,~16岁33例。体检正常弃婴(儿)的年龄0~3岁39例,~6岁19例,~16岁5例。  2.2
弃婴(儿)性别   男性为158例,女性为114例。其中0~3岁男性109例、女性90例;~6岁男性31例、女性9例;~16岁男性18例、女性15例。体检正常弃婴(儿)的性别0~3岁男性17例、女性22例,~6岁男性5例、女性14例,~16岁男性2例、女性3例。  2.3
弃婴(儿)患病情况   209例患病弃婴(儿)所患疾病种类较多,主要以神经系统疾病、先天缺陷畸形、心血管疾病和新生儿疾病为最多。按发生率最高前5位的疾病依次为:脑瘫+智力低下(69例,19.1%),智力低下(29例,13.9%),兔唇或伴裂腭(28例,13.4%),先天性心脏病(22例,10.5%),先天愚型+先天性心脏病(12例,5.7%)。  弃婴(儿)疾病分类及发生率:神经系统疾病共101例,占48.3‰,是最多的一大类疾病,其中以脑瘫、智力低下(二者共69例)和先天愚型(12例)为主,两者共91例,占90.1%;此外尚有癫痫10例(9.9%)。先天缺陷或畸形为第二大类疾病共53例,占25.4‰,包括兔唇+裂腭21例、兔唇8例、小头畸形5例、肛门闭锁4例、并指(趾)和多指 (趾)畸形5例、小耳/外耳道畸形4例、先天性膀胱及尿道畸形2例、胆道闭锁1例、关节畸形1例、其它畸形3例等。循环系统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22例和心律失常2例,占11.4‰,为第三大类疾病。依次还有新生儿疾病:颅内出血11例、脐疝3例,占6.7‰;五官疾病:聋哑2例、失明2例、双视神经母细胞瘤1例,占2.4‰;皮肤疾病:鱼鳞病2例,无汗症2例,占1.9‰;性传播性疾病:戒断综合征2例、先天性梅毒2例,占1.9‰;其它:腹股沟斜疝1例,先天性肾病1例、先天性糖尿病1例、早老症1例。  伴发的急性疾病主要为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肺炎、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等。  2.4
弃婴(儿)转归   272例弃婴(儿)中,临时留观92例,患有急性病症或有伴发急性疾病需住院治疗共180例,其中转送专科治疗有14例、死亡2例。  3
讨论  3.1
弃婴(儿)原因分析   我院地处上海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每天都有数十万流动人口,是外来弃婴(儿)丢弃的主要场所。  从调查结果来看,弃婴(儿)以3岁以内较多,而6岁以上则较少。许多疾病早期就可以发现,如先天畸形、神经系统疾病等,少数疾病则要到年龄较大以后才能逐渐发现,如先心、轻度智能低下等,故弃婴(儿)中低龄儿要多于年长儿。  作者:上海市长征医院闸北分院儿科,上海 200070
  从上面的统计数据,我计算了先天病残儿被遗弃占正常出生婴儿的比率,因为这些数据因为和谐或者什么其他原因翻遍互联网也无法查到,政府的民政部门本应提供这些数据,但是我也无法了解到,计算比例是为了确定为弃婴政府的每年支出,也就是你我这些纳税人为一部分放弃自己责任的父母进行的额外支出,也能仅从经济成本上明了弃婴问题的社会成本。  计算开始,如果你嫌数字繁琐可以直接跳到两个自然段后看结果。  按照76%这个先天畸形和病残儿占弃婴的统计比率,让我们想象如果100%新生儿都是健康儿,那么还会产生多少弃婴。事实是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至少有80万—100万,(语出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郑晓瑛教授),据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数据显示,先天残疾儿童每年出生高达80万至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数据来源:互联网日《家庭导报》电子版)据此我开始推算中国的弃婴率: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无锡现在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有637.26万人。其中:无锡市区有354.23万人,按照2009年国家统计局数据(网上查不到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婴儿出生率1.23%,可得出当年无锡新增婴儿:43570人,按照弃婴6天一人(资料来源:互联网。记者调查:无锡每六天就有一名弃婴
无锡新传媒网--江南晚报   )并设弃婴都是无锡城区新增人口,即一年无锡市的弃婴是61人,可得出弃婴占新出生婴儿比率约为0.14%,弃婴中又有76%的孩子为出生缺陷,那么先天疾病等残疾儿的遗弃占正常出生婴儿是万分之10.64,即千分之一左右。一年被遗弃的先天残疾婴儿理论上可达到当年全国新出生婴儿人数1650万的千分之一,即每年16500人左右。这与282个地级市(无锡为地级市,且为人口众多的东南地区,实际中国有33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他为自治州等,所以用282计算)每年遗弃的婴儿60人,遗弃婴儿总数为16920,其中有76%为残疾婴儿,两数相乘得12860左右的遗弃婴儿数目基本吻合。  总结:先天病残儿被遗弃占正常出生婴儿是万分之10.64,即千分之一左右。每年全国在12000——16000人左右。十年应该是12万至16万人。  以我所知道的杭州儿童福利院为例,该院孤残儿童约为400个左右,乘以282个地级市,得出十岁左右孤残儿童全国总数为112800人,这里面还有被遗弃后死亡的,由医院直接处理,也有一些机构或者个人领养的,与我计算出来的比率相当接近。  如果仅仅计算弃婴的抚养和医治成本,一个弃婴的吃穿住用和照顾的人工每年的费用假设为5000元,那么看起来这笔数字不大,一年新增的12000人,就需要政府拨款600万,但是如果我们的计算是以每年新增的80万病残婴儿,那么整个社会的每年支出就相当于45亿,事实上这远远不止实际支出,因为这只是一年新增的费用,更加不用说对这些孩子而言,按我们的普通视角他们的生活可能一辈子都在残疾的阴影当中,给心理健康,社会生活,个人家庭所间接形成的普遍压力。  我在为这十年来的16万的弃婴以及以后还会被出生,还会被遗弃的16万孩子,他们都比我出生晚,甚至,嗯,他们将是我的孩子的同龄人,提问该怎么办?正如我在一周前提出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弃婴问题中国政府可能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在法律并非有效的救济手段的前提下谁应该为此负责?政府是否已经用尽了可能的救济方法?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吗?  因为出生缺陷是由于遗传因素或环境因素的影响造成的。染色体或基因畸变、用药不当、病毒或寄生虫感染、营养不良、经常受强电磁辐射的干扰,受铅、汞等重金属污染的毒害,在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生活或工作等情况都可能造成胎儿出生缺陷或残疾。  所以我建议的措施是在取消强制性婚前检查的前提下,政府是否可以提供免费的生育前遗传和代谢疾病的筛查,而且筛查的项目可以提供特定的DNA疾病基因检测,因为现在的全套检测费用在一万零九百五十元一人(来自互联网),是否可以通过将这项技术列入国家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就像治疗艾滋病的鸡尾酒疗法的替代品,国家应开发较为廉价,特定项目的疾病基因检测,(例如脑瘫、智力低下和先天愚型,癫痫、先天性心脏病、视神经母细胞瘤等经医院调查最易出现的先天性遗传等疾病)费用可以列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且重点在农村和城市流动适龄人口覆盖这项免费检查,在明确告知未来婴儿有基因缺陷可能性情况下,也能让人们对自己的生育有明确的选择权。  就像我国首例“定制婴儿”诞生案例(互联网: 华声在线),一对夫妇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因为遗传病地中海贫血而重病,他们不得不求助婴儿定制技术,多培养几个胚胎,将经检验没有遗传疾病基因的胚胎放回母亲体内孕育后出生,这个婴儿不仅自己健康,并给重病的姐姐带来输血根治疾病的希望。当然这样的定制婴儿决不能泛滥到定制孩子的性别,如果这样生命就是最初的也是最大的不平等了。  产前检查的费用可否由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覆盖面应该继续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的人都明白,这部分费用是免费的,有特定的较为便宜和方便的胎儿疾病,畸形筛查手段。  加强劳动法律的执行和检查力度,对孕妇的劳动环境进行强制检查,给经济困难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以营养物品的定期发放。  新生儿大病保险,普通疾病保险要推行至农村,甚至可以农村和城市两种收费办法,用城市费用补贴农村,而且要加大宣传,在孩子健康出生且没有疾病一年后负责返还一定比例以吸引贫困人口参加这个计划。  重点管理城市流动人口,在农民工尤其是女工集中的工厂推行“女孩安全屋”这样的机构,有专人进行心理,生育指导,帮助女工合理节制生育等各项事宜,如女工人数达到30人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基金,以帮助女工中止意外妊娠,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开除女工,当然日常主要是以心理咨询和过程管理为主,作为工厂的日常规范管理的必须项目。  文章越写越长,所以今天就不附图了,明天继续!欢迎网友拍砖!
  日志:日
弃婴问题11——治标办法2  今天查到一个数据: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09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单位共收养儿童11.5万人,(来自互联网:民政部:截至09年各类收养性机构已收养236万人/news/83841.html),与我昨天推算的数字很接近,文中表明2009一年全国收养登记合计44260件,其中病残弃婴2578人,占5.82%。非常敬佩这些愿意领养病残儿童的爱心人士。  目前关于弃婴有如下的救济手段:  1) 在捡到弃婴后报案,由公安部门将弃婴按照实际情况送医院医治或者送交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机构抚养,如果查找不到该弃婴儿的生父母和其它监护人的,经民政局同意后该弃婴儿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称为社会弃婴养育。其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一种是由专门从事家庭寄养服务机构组织分散养育。  2) 捡到弃婴者或者其他人私下领养弃婴。比较著名的有河南兰考县人袁厉害从1987年开始收留残疾或有病的孩子,25年来前后收养的孩子超过100个,部分孩子因为没有足够的医疗救治而病重死去。袁厉害在当地颇为知名,老百姓、医院甚至110捡到孩子,都会送到她的家中。浙江金华楼小英夫妇,一辈子以拾荒为生,却克服困难养大了18名弃婴。  3) 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中国或外国公民,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弃婴。  4) 社会慈善机构统一认养:比如由美国人贝天牧(Tim Baker)夫妇在中国天津的创建的“牧羊地儿童村”;   现存问题:  1) 社会弃婴养育待遇标准过低;日民政部出台《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对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限定为每人每月1000元,并规定这1000 元的标准含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虽然在数量和费种上有了具体规定,但 是力度不够,仅仅是个建议标准,而且基层民政部门在家庭寄养社会弃婴具体操作上,医疗费、康复费、教育费和寄养家庭劳务费都不在发放之列,寄养家庭究竟应 该领到多少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标准并没有得到明确。  2) 家庭寄养工作不规范并且能接受的家庭也比较少  3) 私下领养不合乎法律规定且没有足够的社会监督,被领养弃婴的实际权益无法得到足够保护  4) 健康弃婴被领养的可能性为病残弃婴的18.93倍。病残弃婴的救济手段更少  5) 社会慈善机构因为资金和管理难度尝试者稀少。  所以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是我认为的治标办法的第二个方面  1) 流动人口家庭家庭孕妇的生育保健、出生的儿童纳入社会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费用按比例减免,医疗费用的分期偿还等制度,避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遗弃病孩。并且要宣传到位,让每一个公民都明白病残婴儿能得到政府救助,不用也不应遗弃。  2) 民政部门的每年针对弃婴的预算资金要有科学安排,例如应有完善的数据计算,不同的地区应按照弃婴的新增人数,CPI指数保证资金的充足,福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社会公开监督的账目公开制度,便于公众和主管部门监督,一些未被领养的健康或者仅仅是较轻疾病儿童应在适龄时送入学区相应学校,以更好地融入同龄人社会。同时社会福利院也要规范自身行为,有一定的公众开放日,便于社会监督。2012年6月有网友和媒体曝光,苍南县福利院保育员用打死结的布条和铁链分别“拴养”一名6岁和9岁智障儿童,严重侵害了孩子的人身权,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在网络曝光后县政府迅速做出反应整改,是否可以认为,没有外部监督这样的侵权行为也会在其他地方发生。  3) 家庭寄养费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果可以应稍高于当地的生活标准,也能吸引一部分家庭成为寄养家庭。候选家庭多才能有更多符合寄养家庭标准的家庭为弃婴提供帮助,另一方面福利院必须完善寄养家庭管理制度,定期家访,咨询,指导。今年5月30日的《杭州日报》在《城市周刊》栏目做了一个专版《特殊的临时家庭》,宣传寄养家庭的爱心,希望更多热心人为孤残儿童提供寄养家庭的温暖是非常好的尝试。  4) 私人领养婴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有关规定,属于“非法收养”,我并不主张有袁厉害或者楼小英等这样的社会底层的公民领养,他们是善良的,但并不能给予弃婴最好的生活发展可能性,应通过五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和社区服务等级常住人口等办法了解弃婴的实际收养情况,催促私自收养人通过合法的领养手续和程序领养弃婴。  5) 病残弃婴始终是问题的关键,早期的医学干预治疗和成长期的辅助康复有专项资金保障,不仅在福利院内部进行康复等训练,可以与社会办学结合,社会上也有一部分病残儿童康复学校,合作办学,可以让这些弃婴及早接触社会,进行人际交往。  6) 民政部门应主动了解国内外慈善人士开办的以帮助病残弃婴的组织或者网站,进行必要的帮助,和互相沟通,协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运作中的困难,这样更好的弥补政府工作中的漏洞。就我现在知道的还有一些组织有:国际关心中国慈善协会http://english.chinaconcern.org/
美国“微笑联盟”慈善机构Alliance for Smiles (帮助腭裂儿童手术)“天使之家”儿童寄养点等。  7) 对那些没有遗弃自己病残孩子的家庭社会保障的提供,要覆盖到父母死亡之后,这才能让生出病残婴儿的家庭真正得到后顾无忧的保障。日《杭州日报》刊登一篇文章,叙述76岁母亲照顾瘫痪儿子45年,年老之后无人照顾希望带儿子去养老院,如果社会能提供一定的寄养服务,在父母生病,工作繁忙,年老时帮助承担一定的照管责任,也能让更多的家庭留住自己的病残孩子。  8) 婴儿安全岛的建立:日,石家庄福利院在院门外建起“婴儿安全岛”,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截至今年1月底,共发现弃婴26名。这一行为引来了不少 争议。 (日《中国青年报》)  弃婴是不被社会道德和法律所认可的行为,遗弃婴儿的人甚至面临法律的惩罚,但是,在弃婴不可能杜绝的情况,怎样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弃婴儿的生命与健康,才是最人性的选择。例如美国加州法律就规定,孩子出生3天内父母可以请求消防队、医院等机构收养。  (明天继续)  今天上的是2012年6月认领公告图      
  好消息:为止没有弃婴认领公告!
  日志:日星期四弃婴问题11——治标办法3  今天先上图,是剪报,关于媒体对社会弃婴的报道:    在某种程度上,媒体——主要是报纸和电视,至今他们仍是社会大众接受信息的主要来源,对弃婴的报道的效果是使得弃婴问题有增无减。
  媒体在报道类似案件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会呈现以下问题:  1. 仅仅用呼吁的措辞,那样既无力又让人失望,没有有效的立场观点内容,既无法打动当事人的心,更有支持后来者继续遗弃病残儿童之嫌;  2. 指手画脚严厉谴责,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教诲人家该怎么怎么,谁能来主动听从教诲;  3. 不理解实际情况,也不愿意去挖掘事件背后的社会根源或者问题所在,妄加评论于事无补;  4. 仅仅做新闻当猎奇,或者用简单的的犯罪不犯罪去断言,因为每个个案的不同情况,不能做到关注每一个弃婴背后的社会问题都,但至少应认真而又诚意地报道引起大众的思考和同情。
  媒体宣传方法的改进:  1. 正视问题:如前所述,弃婴是一个综合问题,不是家长理短的热点消息,媒体应该正视到这个综合问题需要大家努力,推动社会保障晚上、制度改进、法律完善等,其英文题不是偶尔出现,不报道是它也存在,所以能否在报道是不仅是对孩子的存活去向有报道,作为有心的新闻媒体应该深度报道诸如流动人口的婚育问题现状等,促使相关部门真正行动。  2. 有立场:对遗弃自己孩子的人又立场,更对慈善者有立场,如果说网上新闻不被传统的民众信任的话,就因为变化太快,可能还有立场极端化的嫌疑,但是报纸电视媒体有自己的品牌,和固定的区域受众,如果报道还是如此轻描淡写,那与电子媒体有和区别。《TIME》等既有平面又有数字形式的媒体,区分度就是网上报道直观迅捷,平面报道有深度,这才能做到真实报道。  3. 有公益精神:爱自己的孩子人人都会,但是爱自己的残疾的孩子那就不是人人能做到,爱别人的残疾孩子,更难。媒体应该报道这些感人的案例,或者光是平面的报道已经不能吸引受众,那么为何不用公益广告的形式,去年杭州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前那个会歌相伴的公益广告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创意。“我们都一样”生命本质本就是平等的,现在的不平等需要去改变。比如关于《杭州日报》上刊登的《特殊的临时家庭》征召更多民众参与寄养弃婴,完全可以做成公益广告,广告词都有了“有家的人,遇到困难都不会害怕”  4. 负责任:加强相关政策等宣传,比如,配合医院加强疾病防治宣教工作,让神经系统、畸形或缺陷等疾病儿童的家长了解国家有关政策,认识到现代医学的发展对患儿的疾病是可以康复或部分康复的,增加他们对患儿康复的信心,使他们了解治病康复的信息,能够积极配合各种治疗和康复训练。  总之,媒体在弃婴问题的报道和相关问题的挖掘,监督是有潜力还未发挥,需要改进
  弃婴问题13——法律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建议  日志:日  制度完善建议一:  社会弃婴管理涉及民政、公安、计划生育、卫生、妇联等多个部门,公安部门负责社会弃婴的调查,民政部门负责社会弃婴的养育工作,计划生育、卫生部门和妇联 也对社会弃婴情况的调查有着关键作用。但是公安部门在调查弃婴的父母时,并没有主动向计划生育、卫生部门、妇联调查情况,只是出具一份未查找到生父母的证 明材料就算完事;计划生育、卫生部门、妇联因为不影响其业务工作,也往往不作深究;民政部门虽然希望查出弃婴的父母,但是在行政职能上鞭长莫及。  制度完善建议二  少女意外怀孕救助机构需要常态化建立,并在社会上大力宣传。  年轻的妈妈偷吃禁果生下私生儿不敢让他人知晓,无力抚养又找不到指点迷津和提高实际有效帮助者,只好丢弃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丢弃不应简单地加以谴责和处罚了之。随着少女妈妈的增多,我们为什么至今未建立起少女妈妈的援助制度——就在社区中,在少女妈妈们都能方便找到的地方的援助机构?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有专门机构,是否该让全社会都知道,尤其该让少女妈妈们知道?我知道杭州有专门的热线和帮助的机构,但是肯定因为经费或者道德原因而宣传不够,那些少女不见得就愿意任其自然生出孩子来扔掉,自己提心吊胆怕别人知晓不算,连家里人也要百般瞒骗,导致她们生下孩子的原因无非是无知,或者缺乏医疗费用,就像弃婴安全岛一样,宣传这些救助机构的存在不是让更多的女孩去尝试错误,只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学校和家庭,尤其是外来流动人口的专门学校对青春期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并且要比以往有更实际的内容,比如避孕知识,性行为的可能后果,学生没有能力养家却有了成熟的性能力,如何让其约束自己的行为,还需要有学校为主的心理援助组织。  制度完善建议三  人口政策是否需要调整,那么毒健康的女性弃婴,是重男轻女观念的结果,但中国计划生育制度已经客观上限制了公民的生育权,每个公民都对此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当然也享受到人口增速变缓后的经济发展。二元化的农村家庭养老客观上也需要男孩,这些都是导致丢弃女婴现象多发的主要原因,农村家庭解决养老问题,减少超计划生育和丢弃女婴事件,这才有助于事情的解决。  法律完善建议:  遗弃罪的规定是严还是宽了?无法查到我国一年因弃婴获罪的成年公民究竟有几例。法律制定了,执行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什么问题?现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都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刑法》对遗弃罪也做了规定,但是纵观这类案件在处理时有许多问题:例如公安机关根本找不到谁是弃婴的父母,或者找到了也是责成领回抚养,因为法律规定是情节恶劣的行为,就是把婴儿遗弃在冬天的路边也不算恶劣,只要给他穿上了衣服,按照这个标准,应该没有几个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孩子还是要由他们来抚养。还有法律当中对不愿承担抚养义务的男性伴侣,因为男性对于女性伴侣怀孕的态度,也是相当一部分产妇弃婴的原因。现在只能运用民法来进行小孩抚养费的求偿,那么本身孩子都被抛弃了,这些人的责任应如何追偿?  弃婴究竟错在谁?是社会制度还是人的问题?如果是制度那么就应该着手修正制度,如果是人,那么法律应得到执行,否则还会有谁去遵守法律呢?  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朋友劝他逃跑,他说,再坏的法律也应得到遵守,法律也好制度也好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理想,更是基石,需要在此基础上搭建坚实的社会和家庭,法律不能被有效的执行要么法律错了,要么法律条文太过宽泛,这些都需要修正。
  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  唉,一生都不会幸福的。
  谢谢你的收集,后来你还继续了吗?我想找号的弃婴通知。可以帮帮我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弃婴罪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