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马克麦德森森制药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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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区环境保护局
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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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2002年2月4日成立,前身是1992年6月创立的淮阴市生物制品研究所,通过引进外资重组更名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322.03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产品是硫酸软骨素原料药和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心血管等疾病的防治。2009年销售2亿元人民币,创汇2242万美元;2010年销售3.62亿元人民币,创汇5400万美元。
企业名称: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合肥北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峰
组织机构代码:
二、环保管理情况&
多年来,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要求,依据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公司已健全环保管理体系。
为保证“清污分流”、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公司在设计建设时初就进行了雨污分流。对新改扩项目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及时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
&& 三、环保设施运行及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1、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建有100t/d污水处理场一座,该工程总资金600多万元,工艺污水经中和反应、中和调节、厌氧好氧反应、沉淀、臭氧等工序处理,于2008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实施COD在线监控,外排废水中COD等污染因子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2013公司又建成300t/d污水处理场,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环保隐患治理
公司水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从设计、运行管理制度中严格控制,确保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场;公司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设计能力为100t/h,经过强化管理,目前外排废水COD能够控制在100mg/L左右,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我们时刻牢记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等环保管理理念,本着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自加压力,主动出击,迎难而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努力提高企业环保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情况
2009年4月10日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60吨/年硫酸软骨素、1200亿单位精品肝素钠项目,通过了区环保局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五、排污信息
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涉及;
厂界噪声污染排放不涉及;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控制在环评总量以内,达到污水接管标准
淮安市清河区环境保护局
主办单位:淮安市清河区环保局 承办单位:清河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首都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西安路116号社会事业大厦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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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与姚亦明、董世明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淮中民初字第0072号
原告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北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蔡良川,江苏兴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姚亦明。
被告董世明,美国籍,社会保险号(SSN)434-93-0467。
原告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姚亦明、董世明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履行送达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现无法直接向被告送达。原告于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400元由原告淮安麦德森制药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孙晓明
审 判 员  孙 艳
代理审判员  孙 坚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书 记 员  孙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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