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方第一次见男方父母带女方到他家去见父母什么的需要等到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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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05-01-20 03:16
《二走南昌》作者陈有为是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秘书,电话:05
其个人邮箱:xiajifeng1975@sina.com
在此论坛http://www.wzer.net/bbs/index.php担任管理员
其个人blog:http://chenyouwei1975.tianyaclub.com
年龄刚好满三十岁,可不是二十出头的年青人。
发表于:05-01-20 09:39
 诗情画意虽然美丽 
  我 却看不见你 
发表于:05-01-20 10:34
温州人是中国人吗?如果是,请向南昌市民道歉!向江西人民道歉,向中国人民道歉!
 在江西办报 
 我发现 
 三月和九月是最富有玄机的 
 很多报纸选择这两个月改版 
 。。。。。。 
发表于:05-01-20 11:39
对于这样的行为要公开予以谴责,希望温州晚报尽快公开致歉
 踢开党委闹革命 
发表于:05-01-20 12:30
   建议该文作者到新华网的看中国栏目中看一下真正的南昌市是什么样子,补习补习知识再发言,不要为了几十块钱的稿费乱发议论,江西虽穷,你要钱的话几十块稿费还是给得起的。建议温州晚报的相关责任人也到新华网上去看看南昌是什么样子,不要看到负面的东西就兴奋,不要忘记新闻最重要的价值……真实!
发表于:05-01-20 12:41
陈有为你的这种对南昌城市的诋毁只会得到大家的唾骂。等着吧!会有人一层层撕开你那丑恶的嘴脸。
发表于:05-01-20 14:13
砍了陈有痿的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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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是那个版面挺“紧”的 
发表于:05-01-20 15:26
南昌有媒体派记者去温州采访吗?光在网上叫,陈有为和温州晚报社会把你放在眼里吗?
发表于:05-01-20 18:00
我简直太佩服楼主了。。全体江西人民?
发表于:05-01-20 18:01
网友就陈有为“辱赣”事件的一次对话!
陈有为在《温州晚报》发表《二走南昌》一文已经极大的伤害到了江西人民的感情,网上对陈有为及《温州晚报》要求道歉诉求的呼声也极高。
以下是网友“千面铭蔚”和“骑士”就此事在QQ上进行的一次对话。
千面铭蔚:我也刚给他(温州教育网“教育论坛”的斑竹“吴雨” )写了短信,告诉他躲避是没有用的
骑士:我也给他留言了,问他“为什么删我的帖子呢?难道温州人有勇气写,就没有勇气面对吗?”
千面铭蔚:现在所有上网的江西人都在搜索他(《二走南昌》的作者陈有为)的信息,躲是躲不掉的、他需要向江西人民道歉!
骑士:[记者的家]里的“晏子使楚”和“防火强2005”是我。我今天给温州教育局打电话了,但两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准备明天给《温州晚报》打电话。
千面铭蔚:极度愤慨!不光是在江西的江西人,我们在其隔壁台州的江西人更为愤怒,今天打电话找了该报栏目主编程绍国(7),对其提出了严重抗议,并要求其责令作者及报社对如此恶劣言论登报道歉,程绍国表示可以理解,当时只注意年青作者文笔不错,没想到更大的大社会负面影响,并表示责任主要在报社,当问起陈有为的联系方式,其表示没有,我们表示若不登报道歉,将组织尽可能多的网友、江西人增加其舆论压力,并追究其在公众媒体非法言论的法律责任.程绍国表示已领会,尽量整改并说已有其它人打过类似电话。希望其它网友也能加大其舆论压力,直至其整改道歉为止。并希望中国江西网编能将此事反映省委宣传部,通过与温州市政府沟通责成其整改,以维护广大江西人形象利益。
骑士: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但要注意行动的理性化。
千面铭蔚:原件能找到吗
骑士:我正在联系温州的朋友,我也正准备明天到福建省图书馆去把原件找出来!
千面铭蔚:我又发了个帖子给他(温州教育网“教育论坛”的斑竹“吴雨” ),问他是否今天一夜不睡觉就在论坛上守着删除帖,我说我们几个网友今天就是轮流不睡觉,也要披露他
骑士:这只是一种声讨他们的方式,他会守夜删帖,但我们还有更多的方式把这件事的真相让更多的人知道!
千面铭蔚: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我在北京,之前在南昌,现在还主持着西祠的几个新闻人的版块
千面铭蔚:他没在网上了,下去了
骑士:就让我们从把这件事告诉身边的每一个朋友,特别是江西人和温州人开始吧。
千面铭蔚:只有这样了,不知道我们的江西政府会不会出面
骑士: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和温州有关方面就此事进行沟通,毕竟社会影响太恶劣了。
千面铭蔚:可怜的“大江网”,居然把这个话题给关闭了,我明天给江西日报的张秉生打个电话,看看他们怎么想的。
骑士:是的,应该的。我也准备和《江南都市报》及《南昌晚报》的朋友说一下。希望他们能在这件事上给于一定的关注,我们要旗帜鲜明的表达我们的观点立场和诉求。
千面铭蔚:我会支持你及一切声讨温州晚报的行为!,我先下了,先生在催我。
骑士:好的
希望所以关注此事的人都来理性的支持我们的诉求。现在此留下两个关心此事进展的网友的QQ号,希望大家就此事件的进展消息互通有无,我们本着良好的意愿和理性的行动,希望此事有个如愿的结局。
骑士的QQ:
千面铭蔚的QQ:
  看民生 看中国 
 一万年前,心已成蓝......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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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国江西论坛]上网友linacmilan 的一篇帖子。
【原创】温州晚报事件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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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搁久了就要发霉,经常不说话就会感到喉咙管发干。《二走南昌》作者写出的文字,我看了,就不能不说话,毕竟我还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不是如他所鄙薄的那般堕落。发明了文字的人本意是让人表达他善良的本性,可是有的人文字用得机关算尽到是有点令到人不耻。
温州,一个改革开放年代里的佼佼者。经济在短短的二十年中取得了令人尊敬的成绩。但是我们不得不说,温州人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有一部分的人逐步的骄傲起来。自然就不能那么客观和冷静的看待一些问题吧。先说作者为什么写这篇文章吧。也许是对南昌这个地方有种说不出来恨吧,正如他所说“连提问都不愿意”。
那么我们来看看南昌吧,诚然在这个人均所得不到3000美元的城市,没有如广州上海般的豪华大厦,有得是“逼仄的小巷,昏黄的路灯”。但是谁又能说那古老的建筑不是在诉说城市的历史和变迁。畅游在2000多年历史的南昌不是一种美丽?我们坦言我们离那种至幻至美的美景的确是有老大一点的差距。可是腾王阁,绳金塔这些名胜古迹难道不能令你有一丁点的美感?其实不是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吧。
文中作者周围的江西人,不正是中国弱势群体的一个写真吗?在温总理饱含热泪的眼眶中,我们看到他对一个普通矿工家属的关怀。为生活所迫,远抵他乡本已是中国这个“父母在不远游”社会环境中一种无奈的选择。作者不是本作同情善意的态度,多的缺是不懈和鄙弃。在这个提倡和谐社会的年代,不能不说是一种人文情怀的缺失。
温州纤华的大厦背后有多少来自全国各地的打工者的心血呢?凡是一个理性而客观的人都会作出一个真诚的肯定。温州的繁华是温州人的骄傲,可是不也是中国的自豪吗?温州自己应该很清楚,离成功她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这中间依旧仰赖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奉献。
在中国的最发达地区的人均所得都不足8000美元的时代里面,我们没有一个城市有骄傲的资本。富而思进,不单纯是一种口号那样简单。其实作者提到的问题不但南昌有,而且温州也有。我不是一个喜欢揭短的人,大多
数的温州人是可以清醒的看到自己的问题。那么就凡请作者善待自己的同时,是不是也请善待周围的人呢?
我是一个江西人,在大城市,我学习着,我清醒着。自己的家乡今天依然逼仄和昏黄。可是我同样知道这是一片被烈士鲜血染红的土地,一片她的人民正在辛苦奋斗的土地,一个只来过两次的外地人,您又有什么资格来鄙薄这个伟大城市,去轻视她的人民的汗水呢?
对于您的文字,我只能选择无奈,对于您和我共同的家园--中国我却有很深的期待……
《二走南昌》作者陈有为是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秘书,电话:05
其个人邮箱:xiajifeng1975@sina.com
在此论坛http://www.wzer.net/bbs/index.php担任管理员
其个人blog:http://chenyouwei1975.tianyaclub.com
年龄刚好满三十岁,可不是二十出头的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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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咱们江西的论坛上面已经是一片声讨了,要求温州晚报以及作者公开道歉!很难想像这样一篇不负责任的恶俗的个人言论居然能发表在当地的党报,小温猪真正是
纯粹的暴发户的嘴脸!
 诗情画意虽然美丽 
  我 却看不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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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江西人捐款,买下那小子的狗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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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是那个版面挺“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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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陈有为‘辱赣’事件”的第一次网上声明
首先陈有为作为一个具备社会责任行为和思维能力的社会公民,在毫不顾及社会影响和尊重读者感情的情况下写出《二走南昌》一稿并投报于众,我们对此行为表示深感遗憾。
首先,我们充分尊重陈有为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的公共话语权,但这并表示你可以过分,好无顾及他人感情和尊严,滥用你的话语权。《二走南昌》见报后,已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客观上给很多人造成中伤的事实已经形成。就像你在公共场合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一样,最起码你要向人家说声“对不起!”。对此,我们强烈要求陈有为为自己的行为作出道歉。
而《温州晚报》作为一个传播公共知识和引导意识形态的公众媒体,应该对为发布《二走南昌》提供平台,并进一步把恶劣影响扩大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公众媒体的《温州晚报》更应该在此事件上起风范作用,拿出足够的诚意来,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否则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作为个体起诉人诉诸法律的权利。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的诉求:
第一,要求第一责任人陈有为在《温州晚报》头版版面上刊登不少于1000字的“公开致歉信”。
第二,作为第二责任方的《温州晚报》在其头版版面刊登不少于500字的“公开致歉信”。
请有关当事方充分考虑我们的诉求。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那将是整个社会道德沦陷的悲哀;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也是否意味着我们的整个社会在默许这种无理的漫骂,无序的公德行为;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无疑是在纵容更大社会犯罪!
我们的诉求行为意在让社会回归一种更和谐的公共次序和公共道德。
  看民生 看中国 
 一万年前,心已成蓝...... 
   QQ  
附上“纳西古乐”实践者宣科和吴学源及《艺术评论》之间有关名誉纠纷一案案例
22:52:00 《春城晚报》
吴学源及《艺术评论》成被告
10月13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的传票送到了丽江大研纳西古乐会会长宣科的手上。关于宣科诉吴学源及《艺术评论》侵害其名誉权的官司,将于11月16日上午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庭开庭审理。
宣科称:2003年10月《艺术评论》创刊号上发表了由吴学源撰写的,题为“‘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文章以歪曲事实的方法,借阻挠丽江市政府将“纳西古代乐舞――纳西古乐”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际,把学术上的意见转化为民族政策问题对宣科进行大肆诽谤,大搞人身名誉攻击和对民族文化的攻击。被告人吴学源说什么“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纳西古乐”是挂羊头、卖狗肉,诽谤宣科十多年来蒙蔽国内外观众、媒体、各级领导、社会名流、外国高层官员等。宣科认为,被告《艺术评论》是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其登载了有上述内容的文章,造成了有侵权内容文章的扩散,带来的侵权后果影响面非常大,可谓严重之极,不仅给他在精神上和名誉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毁,也使他因此承受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及负面压力。
宣科认为:十多年来,他不遗余力、鞠躬尽瘁地发扬纳西民族文化,宣扬中国民族传统文化,使国内外友人认识了丽江纳西族,认识了纳西古乐,也使得这一文化产业得以迅速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然而他的人身和名誉却因此受到了吴学源的肆意攻击,给他的身心和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诉讼要求1.判令被告吴学源、《艺术评论》杂志社承担对宣科诽谤、名誉侵权的责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为宣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宣科赔礼道歉,在全国重要刊物,特别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的重要位置刊登道歉启事。2.判令被告人吴学源向宣科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人民币;被告《艺术评论》杂志社向宣科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127400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中新网8月30日电
2003年11月,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田青担任主编的《艺术评论》在创刊号“文化打假”栏目中刊登了云南民间音乐专家吴学源撰写的《宣科及纳西古乐―――纳西古乐到底是什么东西?》一文,对纳西古乐能否作为纳西族文化遗产被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录”提出质疑。
日,宣科名誉权官司经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丽中民一初字第10号判决胜诉。
附:此案的判决书
发表于:05-01-20 18:03
就“陈有为‘辱赣’事件”的第一次网上声明
首先陈有为作为一个具备社会责任行为和思维能力的社会公民,在毫不顾及社会影响和尊重读者感情的情况下写出《二走南昌》一稿并投报于众,我们对此行为表示深感遗憾。
首先,我们充分尊重陈有为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的公共话语权,但这并表示你可以过分,好无顾及他人感情和尊严,滥用你的话语权。《二走南昌》见报后,已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客观上给很多人造成中伤的事实已经形成。就像你在公共场合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一样,最起码你要向人家说声“对不起!”。对此,我们强烈要求陈有为为自己的行为作出道歉。
而《温州晚报》作为一个传播公共知识和引导意识形态的公众媒体,应该对为发布《二走南昌》提供平台,并进一步把恶劣影响扩大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公众媒体的《温州晚报》更应该在此事件上起风范作用,拿出足够的诚意来,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否则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作为个体起诉人诉诸法律的权利。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的诉求:
第一,要求第一责任人陈有为在《温州晚报》头版版面上刊登不少于1000字的“公开致歉信”。
第二,作为第二责任方的《温州晚报》在其头版版面刊登不少于500字的“公开致歉信”。
请有关当事方充分考虑我们的诉求。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那将是整个社会道德沦陷的悲哀;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也是否意味着我们的整个社会在默许这种无理的漫骂,无序的公德行为;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无疑是在纵容更大社会犯罪!
我们的诉求行为意在让社会回归一种更和谐的公共次序和公共道德。
  看民生 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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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5-01-20 18:04
《温州晚报》不反省即堕落!
 & 看了此文(二走南昌)着实让我大吃一惊,惊讶的倒不是“有为”同志故意带着病态的眼光去看一个地方、写一个地方;而是有感于《温州晚报》作为一家媒体,作为一个地方文气、才气最聚集的地方,连这种近乎带有明显地域人群歧视的文章竟也刊登,实在令人惊讶,看下面摘录原文的其中部分:
  “在我居住的城市有许多的江西人。她们无非这样几类人:衣着光鲜的宾馆小姐,眼神迷离的足浴小姐,客人面前故作娇羞的三陪小姐,说着你听不懂的家乡话的出租车司机,还有一些拖家带口的工厂打工者。”
 & 有为同志是无知或者说是为了一点小稿费故意如此行文;又或者是本身自己道德观、世界观有些问题;但《温州晚报》的相关编辑以及相关审稿总编也如此“水平”、如此“观念”,着实让人不寒而栗、惊讶莫名。
  恶魔化一个省的人,一张报纸竟如此刊文“讨好”读者,相关人员如此办报水平也该下课了。其实按照上面的逻辑,内地许多省份当都在“有为”同志以及《温州晚报》相关人士打眼之下。
  温州倒底靠何富裕起来,现在不说,但前些年温州造假频频见诸于报端;就是在今天,温州炒房团全国到处乱串的恶名也是响得不行。
 & 这里不说所有的温州人都这样,但也说明温州有那么一部分人是肮脏和罪恶的,甚至比粪坑里的石头还要肮脏,而且还带着臭气,不知道对此,《温州晚报》曾有何烈行?今天又作何感想?
 & 温州今天的富裕很大程度上是靠造假积累起来的,我想今天之一些温州人对此应该有个自我反省的态度,该是为当年造假进行赔偿的时候了。因为他们假货大多销往内地省份,坑害内地省份百姓;而《温州晚报》做为温州一家所谓的媒体,理应有媒体基本具备的良心,而开温州自我反省之先行。就像德国人向犹太人道歉那样。(戏剧性的是温州人被冠为中国的犹太人)
  《温州晚报》不反省即堕落!
发表于:05-01-20 18:08
作为江西人,我下午给温州晚报和温州市教育局打电话质询了此事,温州晚报的态度尚可,但是温州市教育局的态度可是不敢让人恭维,他们还不以为然,根本没有表示出最起码的歉意和理亏。我们江西人应该团结起来,一定要让他们给我们公开道歉。
江南都市报的人告诉我江西的各个媒体已经关注到此事,但我个人期望各媒体能做实际行动,至少发个评论是可以的,作为江西的媒体应该真实及时地表达江西人的意见,为江西人说话,这个时候不站出来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站出来啊!
发表于:05-01-20 18:11
传媒赣军联盟上的关于此贴的评论:
发表于:05-01-20 18:13
『天涯杂谈』温州,你的胸怀在哪里?
作者:&提交日期: 14:04:00
   住温两年,偶遇一篇《二走南昌》的小文。这篇刊于温州晚报的文章,瞬间激起了心中不快的记忆,这些记忆发酵成的酸楚,变成委屈的泪水升腾上来。因此而言,这种偶遇有着太多的必然性。
   一望而去,这是一个热闹非凡的城市。温州在较短时间内创造了惊人的财富,其中自然离不开温州人的勤劳、智慧、胆识,这种创新精神很值得其它地方学习。物质上的胜利成为一部分温州人优越感的来源,这点贯穿于温州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倒也无可厚非。只是,他们的胸怀和物质视野的开阔似乎不成比例。
   借用一句在温州工作生活的江西籍电台主持人的话:“就那样,不意外的一篇文字”。从文体上解读,实在没什么好争辩的。作为一个党员出外考察学习,却一定要找迪吧来体验南昌,视角确实独创一格,因此生发出的感慨个人色彩太浓,而后面一句“江西人充斥在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作者的狭隘也可见一斑。这篇文章得以在温州晚报刊发,主编的说法是:“只觉得作者文笔还不错,没看到里面的偏激之处”,这是一句大实话,也正是因为实话而让人心寒。媒体是要考虑受众的心理因素的,温州受众的心理如何?我想,温州晚报断不敢把温州人卖了。事实也正如此,少数温州网友的同样不负责任的辩护难保不造成第二次伤害。
   这次也只是一个小小的折射点。温州在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确实还需要在精神上大力提升。这个城市有很多豪华的私家车,但要懂得遇到斑马线的时候减速慢行,让行人安全通过;银行里有大笔存款,但要清楚在办理业务时自觉地在一米线外等候;企业建了漂亮的厂房,但请不要挂上“不招某某省人”这种无知的、抵触法律的牌子;公司壮大了,不要被圈里人讥为“没有不做两套账的”......这都是需要反思的,反思需要勇气和胸怀。
   包括江西人在内的外地人为温州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温州以后的发展更离不开他们。目前,温州急待于进行产业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其中人才的引进是最重要的一环,为外地人的生活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氛围必不可少,相信温州人可以做到这一点。
   温州有理由建成一个漂亮的滨海城市,这是本地温州人的希望,也是包括我们在内的外地人的期待。温州需要海纳百川的胸怀,但愿晚报的真诚道歉是你们迈出的第一步。
  看民生 看中国 
 一万年前,心已成蓝...... 
   QQ  
发表于:05-01-20 18:20
请各位江西人都不要置身事外,如果你是江西人,你就应该为江西人说话,请不要忘本。南昌不仅仅是南昌人的南昌,也是江西人的南昌,她可是江西的省会啊,侮辱南昌就等于侮辱整个江西。所以,请所有江西人不要置身事外。
而且对于江西人来说我们的家乡是穷了点,所以我们还要记住这个教训,有机会尽量为我们的家乡――江西建设出力。
发表于:05-01-20 21:16
我不是江西人,我不是温州人,但是我看到了那篇文章。我实在不想评价它,但是我可以这样说,这个曾经让全体中国人都羡慕的地方和这家地方晚报在我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我实在忍不住了,“在南昌,只能听到狗叫”,这是人写出来的文章吗?还瘟州教育局的,猪猡!TNND!
发表于:05-01-20 22:17
这样的文章《温州晚报》竟能堂而皇之的登出来,足见当地的传媒干的都是什么勾当;写文章的那斯居然还是个什么文化人物,足见当地人的文化素质多么落后!
强烈要求此媒体公开向江西人民道歉!!!!!!!!!!!
强烈要求新闻总署对此媒体予以处罚!!!!!!!!!!!!
发表于:05-01-20 23:24
凡树(即陈有为),青年作家,1975年生于浙江南部小镇,毕业于浙江大学汉语言文学系。
作为一个社会公民,陈有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要因小失大。
我们期待你的真诚道歉!!!
  看民生 看中国 
 一万年前,心已成蓝...... 
   QQ  
发表于:05-01-21 00:04
没有人性和道德的所谓作家 真是侮辱了作家 这样的字眼
 昔之妓者非今日之所能及也 
  琴棋书画咏风吟月无一不通 
 今之老记小编惟中宣所言是 
  岂肯习邵邓史戈之前辈遗风 
发表于:05-01-21 00:36
从某种称度上说,我很能理解这个叫陈有为的“人”。温州这个地方,识字的人本身不多,难得碰到一个能将字凑成文章的人――尽管这些文章前言不搭后语前后矛盾胡言乱语。很显然,陈有为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在温州的人。
   文化沙漠里的一根狗尾巴草也成了参天大树。自以为读了几天书的陈有为惊喜发现,胡言乱语也能混稿费,而且还能博得“青年作家”的花冠,觉得温州教育局这个破庙已经容不下他这个大佛,离开吧有怕混不了饭吃(他对自己的文字有多么拙劣心里还是有底的),就像一条疯狗一样四处乱蹿。这个人怀着对南昌和江西的的极度仇视,来到这个他认为可以首先羞辱的城市,但看到南昌今非昔比,新建的八一广场雄伟漂亮,八一大道商贾熙攘,江西宾馆华贵高雅,这个本想来看南昌热闹的人心乱如麻,夜不能寐。
 & 凌晨时分,陈有为从江西宾馆出门,穿过八一大道,沿着南京西路钻进了一条小巷,看有没有新的“发现”。无奈,他迷离的眼中,看到的都是喧哗的酒肆,喷香的炒粉和历史悠久的瓦罐汤。陈东有又气又馋,尿意喷涌,他竟躲到一个墙角排泄。这卑鄙无耻的的一幕,恰好被一名还在坚持值班的环卫工人看到,他因为随地小便被罚款5块。
   天色拂晓,羞愧难当的陈有为灰溜溜跑回了温州。在本应该给温州教育局写文件的一台电脑上,模仿余秋雨的样子,写了一篇让他将后悔一辈子的狗屁文章!
 采姑娘的小蘑菇,背着一个大竹筐,一个一个往里装,哪个姑娘最漂亮? 
 ――我采! 
发表于:05-01-21 00:39
陈有为实在不厚道
发表于:05-01-21 02:16
蘑菇这篇文章写的好极了!!
  没有比荒凉的沧桑更令人面容亲切,  
  没有比刺骨的寒冷更令人孤独勇敢。  
  当陈旧的灵魂终于可以如花一样绽开,  
  请感谢所有挣扎的历程!  
      
发表于:05-01-21 05:12
很支持江西人民!但江西人不能只顾摆“口水阵”,如果再不作出实际行动,光动嘴皮子,对方是不会把你们当回事啊!
我不是江西人,但在昌北某高校读书,这几年来,亲眼目睹南昌的变化是很大啊!各项投资软环境设施改善有目共睹!要说没有一点“不和谐”印象很难,譬如以前路过八一广场的北京西路到谢家村的北京东路,马路两边绿化带和人行道边,不知有多少人屎人尿,就是白天也有小孩子把马路当“露天厕所”,有时在胜利路步行街上也可看到小孩尿意来临找不到厕所时,就在大人的漠视下“犯规”,但现在江西人的素质提高了,这种事早有改观了。至于狗叫声,站在象山南路的“洪客隆”前面,以前不要说晚上,就是白天也能听到狗吠声不断,大狼狗站在楼上窗口见街面行人能闭口不叫吗,但现在南昌城市管理力度加强了,这种事早有改观了。如果外省游客就事论事,江西人还能接受。
(不是有重庆人在成都市春熙路商业区周边拍摄大量的不和谐“风光”,然后在网上发贴公布,网友们也是见仁见智)。“陈有为”借负面的东西讽刺江西人,在媒体上给江西人脸上摸黑,江西人能忍受这个辱骂吗?江西南昌人的自身面貌焕然一新,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想不到还是有外省人“使眼色”。
全国人民期待“陈有为”和《温州晚报》的道歉。
(路过,欢迎不同意见)
语无伦次地说了一通。无论是写文章,还是网上发言,我作为公民能文责自负。现在国内外环境险恶,各种论调频出,做人不厚道的很多,所以我想补充一句,在维权、争待遇、正视听时,不管是国家、单位还是个人,还是要先思考自身条件是否不足,只有努力自强,干出成效,才会挺直腰杆不必顾看人家的“眼色”了。(路过,有感)
发表于:05-01-21 10:40
江西人要团结起来,公开予以谴责,希望温州晚报公开致歉!
陈有为是对江西几千万老百姓的公开侮辱和挑衅.江西全体网友团结起来,集体反对温州晚报.小弟建议集体签名(或网络ID)以示抗议.
我算一个.沈冰葡萄园,学生,江西南昌.
 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发表于:05-01-21 11:31
罗大佑先生在谈两岸关系时说:一个人出生在哪里是没有权利选择的。
  但是,这样一个现实使有些人,从娘胎里生下来就自以为是“优良品种”:比如“陈有为”之流。
  温州人以“行商”闻名天下。走出温州的温州人,可以意识到温州的渺小;一些没有走出温州的温州人,却被温州经济的大潮冲进了阴沟如一只蟾蜍,不知天有多宽:比如“陈有为”之流。
  我敬佩温州的商人,他们让大家变得勤奋、聪明、自信和富有;
  我鄙视温州的媒体,他们让我觉得恶心、不屑一顾:为了征订几份报纸、挣抢几块钱的广告,他们可以请你喝茶、吃饭,他们也可以向你敲诈、勒索,他们可以无恶不做!
  作为半个江西人,我只想说:这不是中国人第一次侮辱江西人,这也绝不是中国人最后一次侮辱江西人;
  作为半个温州人,我只能说:非常抱歉,发生这种事情。
发表于:05-01-21 11:53
西祠胡同网友就“陈有为‘辱赣’事件”的签名
1.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的诉求:
第一,要求第一责任人陈有为在《温州晚报》头版版面上刊登不少于1000字的“公开致歉信”。
第二,作为第二责任方的《温州晚报》在其头版版面刊登不少于500字的“公开致歉信”。
请有关当事方充分考虑我们的诉求。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那将是整个社会道德沦陷的悲哀;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也是否意味着我们的整个社会在默许这种无理的漫骂,无序的公德行为;如果我们的诉求得不到重视,无疑是在纵容更大社会犯罪!
我们的诉求行为意在让社会回归一种更和谐的公共次序和公共道德。
2.我们将汇集所有签名寄往温州晚报社并陈有为同志本人一份.
3.所有签名统一按照这个格式:真实姓名(或网络ID),职业,所在地址.
本人签名先,沈冰园,大三学生,江西南昌。
 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发表于:05-01-21 12:03
“有为”的整个思维都有些问题了,一个作家不用脑袋就说话很值得反思一下!
《温州晚报》应该拿出应有的勇气和气度出来解决这个问题,给江西人们一个说法。
支持沈冰园。
我,罗丹,大三女生,广州的江西人
 雉朝雎兮清霜,惨孤飞兮无双,  
 念寡阴兮少阳,怨鳏居兮彷徨。  
        
         ----雉朝飞 
 诚交天下友,广纳四方朋。 
发表于:05-01-21 12:12
同学要我代签个名:破烂孩儿,大四学生,北京
 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发表于:05-01-21 12:17
每个城市都有光鲜的一面和颓废腐烂的一面,作者仅仅用这样的一面来形容南昌,还囊括所有的江西人,实在是心理道德上有些问题。
从整篇文章的言语上来看,大概是带着鄙视和仇恨来说的吧。
至于《温州~~》的报纸,让人难以置信,这样的文章居然也能发出来。
赞成 沈冰园 要求 陈有为 和 《温州晚报》向江西人民道歉的要求。
方方正正 和江西无关的江苏人
 相忘于网络 
 流连于江湖 
发表于:05-01-21 12:33
陈有为还真是“有为”青年,它还是教育系统的人,那如果温州人不能教育它,就让我们四千多万江西人来教育教育它吧!还有温州晚报迟迟没有动静,也应该请求中宣部教育教育它!
建议各位江西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陈有为、温州晚报敢站出来说胡话就应该得到教育。让他们道歉,不仅要让他们在温州晚报上公开道歉,还要让他们到江西的媒体上进行公开道歉
发表于:05-01-21 14:46
谁不爱自己的祖国 谁不爱自己的家乡~
“我多想回到家乡 再回到她的身旁~”水木的歌声& 充分说明了这点~
可陈的文章 却完全忽视了这点~ 忽视 南昌人 江西人的感受
是 温州是个让人向往的地方 高楼大厦 经济发达~& 可陈的文章也告诉我们 温州的精神文化已经堕落到底点了& 温州也高傲 的忘记了自我~&
如果温州人设身处地的想想我们的感受的话~ 如果换位 让他们站在我们的位置的话 我敢说 那文章的作者 早被这些住在海边的 渔(愚)民 用网给勒死了~
发表于:05-01-21 14:49
人在广州,爱在洪都,恨那瘟猪!
 《高教探索》(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广东教育》《师道》《广东第二课 
  广东教育网站 
  欢迎您! 
发表于:05-01-21 15:44
我在浙江工作,但也是江西人,对于陈这种无知的说法,我只能想的是,只就无知的人才会写出这样无知的文章。是的,我们平时与人聊天时,如果某人不在时,我们偶尔会说说某人如何如何的不好。但那只是私下的交谈。与外地人交流,也许别人也会说江西的不好,但在正式的场合,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对别人的尊重。即使我们在农村,我们回到城市后,会私下说农村的条件如何的差。但在农民面前,我们都应该学会尊重农民。我们知道,在公共场合,每人都应该学会并重别人,这是在读小学,甚至在家里,教师父母就会教会做的一件事。但有些无知的人总会连婴儿不如,比如说当年骄傲的日本人在中国人面前叫喊东亚病夫,比较那个在媒体这个公开场合叫嚣的无知温州人。想当年,每一次中国人在海外遇到外国人对中国的污蔑,我们都要义愤填膺。而如今,面对一个无知的成年人对南昌的污蔑,我们更要反思的是,是什么让这样无知的话出来的?温州晚报你在做什么?做人也好,做报也好,如果没有品格,你还有什么资格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
发表于:05-01-21 15:44
希望各位网友在表达地同时注意一下自己地措辞,毕竟,你们是在要求别人尊重你们,就应该给予对方以同样地起码地尊重
发表于:05-01-21 15:54
我认为,一、温州晚报应该登报,向南昌人民,江西人民郑重道歉!
二、那个无知的人应该主动在公开媒体,(如江西各大媒体)着重道歉!
三、温州教育部门应该对这类人进行反思,这样的人在教育部门发表如此的言论,这意味着什么?
四、围绕温州人在各地的乱炒房,乱炒煤等及由此造成中西部地区人民负担的加重,加上现在进一步的思想上的猖狂,温州人应该由此进行一次深该的反思,在疯狂圈钱的同时,你们的良心在哪里?一个城市究竟是要选择堕落还是选择重新的认识自己?
希望南昌的官员们也要作出有力的回击!!!这不是要斗争,而是为了基本的生存而争!!
发表于:05-01-21 17:20
“陈有为‘辱赣’事件”的第二次网上声明
今天下午和陈有为通了电话(05),他坚持不在公众媒体上道歉,并说《温州晚报》已经道歉,他就没有必要再道歉了!从电话里可以听出,他还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们重申,《温州晚报》只代表《温州晚报》,它的道歉并不能代表你陈有为的道歉,我们希望你勇敢的站出来,选择大家都接受的方式,对大家说声“对不起!”
再次重申:作为一个社会公民,陈有为!你必须对自己过失的行为和言论负责。你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要因小失大。
我们再次期待你的真诚道歉!!!
希望大家都行动起来!就让我们从给他打一个电话开始吧!(05)但希望大家保持行为和言论的理性化。
另,既然《温州晚报》已经正式道歉了,那就该把其报社网站上的《二走南昌》一文删除,避免影响的进一不扩大。
该文网上地址:
发表于:05-01-21 18:29
   《温州晚报》什么时候道了歉,在哪里到的歉啊?
   如果有的话,请知悉此事的相关网友转载上来。
   其实我始终认为,此次“辱赣事件”,最关键的还是《温州晚报》,一个人对江西如何如何,毕竟只代表个人观点,其影响和破坏力有限。但作为一个大众媒体,也持这种观点则非常可怕,它所形成的影响力和破坏力是非同小可的。
   不是说众口铄金吗,媒体有这种功效。
发表于:05-01-21 18:59
《温州晚报》已经在头版左下角作出了道歉,全文如下:
                     致歉
  本报1月16日“池上楼”副刊发表的陈有为《二走南昌》一文,其中一些错误观点伤害了江西老乡的感情。在此,本报表示诚恳的道歉。
《温州晚报》作为一个公众媒体,已经为自己的“失职行为”作出道歉,但作为一个社会公民,陈有为,你的道歉在哪里呢!!!劝告你,不要带着这个让着个“污点”活一辈子。
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社会公德负责,你必须道歉!!!
发表于:05-01-22 10:23
1-22 10:10
 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发表于:05-01-22 10:44
陈有为你还是中国人吗?如果是,请向南昌市民道歉!向江西人民道歉,向中国人民道歉!
伤感雨林,江西人,现在武汉某杂志担任编辑!
 我真的要你会不会来不及?用我的所有换回你! 
 我真的愿意陪你一个世纪,如果你愿意我愿意! 
  OICQ:9518057  
  我试着勇敢一点,  
  你却不在我身边……   
发表于:05-01-22 11:18
作为江西人我也想出来透下气,陈有为你真的很有为吗?你来南昌看到了什么?你去南昌的目的又是什么?你写的那些东西真的可以左证你的说法吗?可笑!南昌虽然并不是人间天堂,但也未必如你讲的那么离奇。这样的文章居然还会被一个报纸的副刊使用,看来也真的是怪,和陈的行为一样的怪!
我可以大胆说你写的东西,在我居住的广州大把,你来不来,我让你好好了解你赞扬的广州。我只能说你不了解你周围的城市。还好你写的不是广州,不然广州的媒体一定会去你工作的地方,你读书的地方,甚至是你以前的幼儿园,把你做个透,整个玻璃人让大家看个全,顺便找个专家谈谈你的怪行。
强烈要求《温州晚报》道歉!陈有为道歉!给江西的父老一个说法,也希望我们家乡的媒体出来讨说法!
发表于:05-01-22 11:52
天涯上吵的一塌糊涂
我看了看,应该是陈有为及几个马甲在里面开始辩论了。
有点意思哈。
 回复日期: 11:40:43 
  很明显,这里面出现了陈有为现身辩论的踪迹
  我们欢迎他来,敢于直言自己的真实想法,总比做个骗了可怜的稿费又做个缩头乌龟的行为要好!
  我们之所以生气,根本不是因为自卑。我想这里大部分的江西人都有和我相似的感觉――家乡是自己生长的摇篮,起码在自己的感情上,她是最好的;我在西安、上海、深圳工作过,现在又定居在北京,我也知道南昌的很多不足和缺点,但我不能容忍公然发表文章羞辱她的行为,更何况作者说的写的都不是事实且带恶毒的攻击,更何况这样的文字根本就是违背了写文字的人的操守。
  陈有为和我是同年的,你应该知道在我们比较小的时候,一个事件吧?一个作家写的《伸出你的舌苔或空荡荡》发表在国家级的刊物上,这篇不符合事实的、带着种族(地域)歧视的小说严重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感情,此事闹的很大,以至于少数民族纷纷发表声明要求处罚他;后来责任编辑和总编都为此下课,可怜这个作家从此销声匿迹,更倒霉的是,还要躲避少数民族激进分子的追杀.
  当然了,拿这个事件和你的行为比有点太抬举你了,你还没到那个层次.而且这辈子也都到不了;我看了你很多的文章,我只能表示轻蔑和遗憾.也能理解你为什么会哗众取宠写出如上对南昌的印象而且在知道有可能引起争议的情况还依旧交到<温州晚报>去赚取那一点可怜的稿费.一个30岁的男人,活成你这么晦涩阴暗,也真是够可怜的了.
  我同情你
  也鄙视你
  但我赞成你出来面对此事发表言论
  哪怕依旧是一副”纵然你们把我吃了又怎样”的昂首模样
  起码这证明你:
  不仅仅长着男性生殖器,同样也具备着男人品质
  别让我们失望哈
  我说的前提是:不要用马甲,用你的真名注册上来跟我们这些江西人对话.
  另外,也欢迎你邀请你的朋友们来发言,免得说我们江西人这么多人不公平.
  其实你当初写这个文章的时候,就应该动一动脑子啊.你那时已经是一人站到了几千万的江西人的对立面了!
  没有比荒凉的沧桑更令人面容亲切,  
  没有比刺骨的寒冷更令人孤独勇敢。  
  当陈旧的灵魂终于可以如花一样绽开,  
  请感谢所有挣扎的历程!  
      
发表于:05-01-22 11:54
我没有去过南昌,所以不知道陈的文章与南昌相附几何。但我从陈的文章中读到的是我在别的城市别的很多城市的感觉,不是吗,现在的城市哪个不是如此,50步与100步的差距而已。陈只不过是具体地写了此时此地此刻的见证而已。所以南昌人大不必如此愤愤不平,坦然吧,哪个地方是十全十美的?相反,南昌人应该感谢作者,是他首先把南昌提到了“议事日程”,如果南昌人真的这样象网上说的那样爱南昌,那么反思吧,努力吧,建设自己的家乡吧!
当“丑陋的中国人”刺痛我们的时候,我们不也气愤过吗?但结果是我们国人开始感觉到了自己的“丑陋”,我们才开始了“美化”自己。今天南昌人有了这样的机会,就看南昌人能否抓住机遇了。
其他城市,其实也该反思。
最后建议南昌将作者聘为南昌建设顾问,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谢谢他。
发表于:05-01-22 13:58
当我看见父母从温州给我传来的关于《二走南昌》的传真后,心里是冰凉的。虽然已离开故乡两年,但是南昌的每一步变化都让我欣喜万分。我为写这篇文章的作者陈有为感到万分的悲哀!这是全江西人民的耻辱。
& 我正在叫我父母给我搜集温州晚报的原件,等我收到后,,我会将原件扫描贴上来。我也会和在浙江的同仁一起,给他们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投递邮件,希望所有的江西人,都能够以此为鉴,团结起来!
 & 他们的道歉只限于某个版面的大概1/4豆腐块大小的地方。一共只有草草的50个字不到。!笑话,过分!
发表于:05-01-22 14:04
:请问你:《丑陋的中国人》里写过这样的话吗:“我居住的城市有许多的中国人。她们无非这样几类人:衣着光鲜的宾馆小姐,眼神迷离的足浴小姐,客人面前故作娇羞的三陪小姐,说着你听不懂的家乡话的出租车司机,还有一些拖家带口的工厂打工者。中国人充斥在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你吃饭的时候,你出门的时候,你休息的时候,你颓靡的时候,请你留意你身边的中国人。她们很多会告诉你自己是北京、上海的,其实她们的老家在这山区。她们的父母是农民,在家里这样打扮,她们要被父母打断腿的。这就是南昌给我的复杂感受。”
  没有比荒凉的沧桑更令人面容亲切,  
  没有比刺骨的寒冷更令人孤独勇敢。  
  当陈旧的灵魂终于可以如花一样绽开,  
  请感谢所有挣扎的历程!  
      
发表于:05-01-22 14:09
我看<温州晚报>社的无知
  今天偶上博克,竟在此版看到了一篇令我惊讶万分的稿子.说的是<温州晚报>在前一段时间刊登了一篇<二走南昌>的稿子.看了整篇文章,我感觉有话要说.我是江西人,现在在浙江一家省级报社做记者.本来我很少骂人的,因为担心别人说我没素质,我毕竟是一个记者,让人这样说可不太好.但自从看了<二走南昌>一稿之后,我就是被人骂上三天三夜也要不顾一切地开骂了!
  我不骂<二走南昌>的作者,因为这个人不值得我去骂,无论从文学修养\个人道德方面,他都不够资格让我去骂.再说,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
  我要骂的是,刊发<二走南昌>的编辑以及值班主编和温州晚报社.这样明显带有地域歧视性的稿子,稿件本身明显存在结构错乱\语法不顺,怎么还能在社会公众媒体上刊发呢?这充分表现了该报编辑人员的无知,以及他们心底里对江西这片红土地上的人的仇恨心理.
  他们为什么有这样仇恨的心理呢?我采访后发现,是因为有部分江西人,或者冒充江西人的人在温州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从而使他们对江西人”恨之入骨”.所以,每当他们有机会,或者寻找机会就去整江西人,骂江西人,贬低江西人.
  但是大家要注意,上面所说的他们,是指一小部分人.
  温州人会做生意,会赚钱,但他们普遍素质底下,这是不争的事实.你们去调查一下,看看如今的温州人有几个是高中毕业的?他们大部分都是小学毕业就出门做生意.因此,他们的素养\辨别是非的能力\思考问题的片面程度\惟利是图的心态就可想而知了.
  我不否认温州是一个有钱的地方,也不否认温州也有一部分人是不错的,他们的水平\素养也是不错的.我是说有一小部分人,他们的素养决定了他们看待问题\现象的方式,以及他们观察后所采取的片面\专断\惟利的手段,甚至有些卑鄙.当然,这种表现出来的卑鄙,他们自己是无法察觉的。因为,他们的素养水平决定了他们无法察觉.
  回到正题.温州晚报刊登那样的文章,集中体现了编辑\值班主编的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他们新闻评论导向上的无知!中
部早就有文件要求,所有媒体不准刊发带有地域歧视性的相关稿件.温州晚报 违 令 刊 发,甘 冒 风 险,是谁给了他们这样”无
无 畏”的胆量?首先可能是他们骨
结,其次,当地的宣&
传 部门也是始 
作 俑者!每个地方的 宣
门都设有新
处都有专 职的报& 刊 审
员,他们负责对每天的报纸\杂志进行导
读.温 州& 市&
员没有发现这篇稿子吗?他们当然发现了,但是他们为什么没有对温 州
报社进行处理呢?
  我想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审读员水平太低,没有发现这篇稿件是存在政 治
性错误的稿件;其次,是因为审 读
员的骨子里也存在”仇恨江西以及江西人”的情结;再次,是因为长期以来他们习惯了包
容下面的人违 规
操作,甚至违法犯罪.
  江西媒体的同行们看不到温州晚报,如果他们看到了,我相信当地媒体<都市消费报>\<江南都市报>\<南昌晚报>等,都应该来讨伐温州都市报.要求省新闻出版局连通浙江新闻出版局,对刊发该文的责任编辑,值班主编以及温州晚报社做出严肃处理!
  当然,温州晚报是一份发行量只有3万份的小报,地级报纸,而且又处在温州这样一的低俗\低素质的地方,所以,就请大家原谅温州晚报社的无知吧.毕竟,只有无知者才无畏嘛!
  希望大家今后都不要拿温州来和南昌比,因为档次不同啊.
  南昌是什么地方?南昌是一个人文底蕴十分深厚\街道以文人的名字命名\内陆省会城市\军旗升起的地方!
  温州是什么地方?温州只不过是一个以吸毒\性妓\诈骗来不断谋取资本利益的地方,一个肮脏的地方.
  温州晚报是一份什么报纸?我不说也罢!根本就不值得我去评价,她没有让我去评价的资格!我只想说,温州晚报是一份垃圾纸,而不是新闻纸!
发表于:05-01-22 14:57
温州晚报什么狗东西,江南都市报\\南昌晚报的同行应该回应一篇:温州人如何卖假皮鞋坑人
如果温州佬不道歉,建议在温州干活的民工同志烧掉那个鬼报社
发表于:05-01-22 16:53
关于对“温州晚报”事件发表以下观点:
首先对流氓文痞陈有为的满嘴胡说八道表示极大愤怒!对温州晚报的低劣编辑和管理水准深表遗憾!
第二,文章刊登的第二天,就有一大批有正义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在温工作的江西人士通过各种途径分别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我们期待通过正当途径(包括法律诉讼)来彻底解决文化素质低下的温州人一贯歧视和排斥外来人员的丑恶行径。
第三,对温州传媒发表公然侮辱和诋毁革命英雄城南昌(中国共产党军队诞生地),甚至对革命摇篮井冈山也进行玷污的舆论导向(甚至是政治性错误)的行为,将通过有关渠道使相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理。
第四,对温州晚报1月20日的所谓致歉不满意。相关人员(包括作者)没有公开道歉,也没有消除由此产生的巨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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