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离今冬供暖还有一个多月時间但是在居民小区内已经张贴有供热公司的缴费通知,有些供热公司为了鼓励市民提早交供暖费推出不少优惠活动。如果您需要缴費发票去单位报销那么,接下来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以下简称16號公告)
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新疆地区凡是需要回到本人所在企业报銷采暖费的用户
(即仍实行采暖费报销制度的)
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
向供热单位提供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购买方纳税人的识别号或統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票地址及电话可不提供)
如果用户不提供或提供的不准确
供热企业就无法在发票上进行标注
鼡户还得回供热企业更换发票
缴采暖费之前要跟自己所在的企业
(纳税人的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样拿到的发票就能顺利报销啦
為避免造成采暖用户出现二次排队换取采暖发票的情况出现
大家在缴费的时候也多留意一下
其他地区可能也会对采暖费发票的要求作出相應调整
所以建议疆内的小伙伴们
注意留意当地发布的相关公告
来源:综合新北方、新疆我的家、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