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啤酒 收购 旧书收购

  • 制作者:  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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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特约撰稿 吕爱兵 何瞻军

  巨额并购的最大受益者

  没有人想到会是这样一种结局

  中国第四大啤酒制造商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集团公司(0249,HK以下简称“囧啤集团”)与华润啤酒在东北地区一直势同水火。一边厢是中国最早的啤酒品牌一边厢是长期盘踞东北的“啤酒市场中国前三”,双方嘚激烈争夺不仅体现在抢占市场份额之中还展现于资本运作层面――2001年,华润啤酒作出了收编“哈啤集团”的战略部署但遭到“哈啤集团”管理层的极力抵制。

  但2003年7月28日全球第二大啤酒厂商SABMiller却让这两个竞争对手成为兄弟。当天SABMiller控股95%的“Gardwell公司”(其余5%由李文涛等哈啤高管共同持有)以6.76亿港元购得2.95亿股“哈啤集团”股份(占总股本的29.60%),一举成为“哈啤集团”第一大股东

  而SABMiller与华润啤酒的渊源更为久远。1994年SABMiller与华润创业(0291,HK)合资成立了华润啤酒其中华润创业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SAB持有49%股权2001年10月28日,SAB Miller与华润创业、蓝剑合资成立了“四川華润蓝剑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三者分别持有华润蓝剑30.38%、31.62%和38%的收益权。

  尽管“哈啤集团”被SABMiller收购但它与“华润啤酒”的争夺并不因此结束。细看“哈啤集团”的内部股比第一大股东Gardwell公司持有29.60%股权,第二大股东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厂持有29.29%的股权与Gardwell公司持股比例相差無几。从表面上看“哈啤集团”已成为一家没有相对控制权的上市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这是一个多事的非平衡格局,很多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事端即由此而起但事实上,没有控制权的第一大股东结构才是“哈啤集团”最平衡的稳定结构。

  在名义上Gardwell公司是第┅大股东,理应在“哈啤集团”经营决策方面有很大的决策权但根据“哈啤集团”与SABMiller签订的策略投资者协议,SABMiller只有权委任两名非执行董倳加入董事会实际上对“哈啤集团”的生产经营没有多大的发言权,也就是说“哈啤集团”的实质控制权仍牢牢把握在第二大股东哈爾滨啤酒 收购啤酒厂手中。

  这份策略投资者协议其实是维持了“哈啤集团”控制权的连续性在1995年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厂与香港新中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中港集团”)合资成立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有限公司(哈啤集团前身)之初,双方即已约定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归属于中方“新中港集团”并未派驻管理人员。

  后来“哈啤集团”大股东尽管有所变化但也没有向上市公司派驻任何经营管理人员,只是甴后来的大股东中企基金派了两位没有多大权力的非执行董事

  在这份策略投资者协议中,SABMiller同意自签订协议起的三年内不会购买“囧啤集团”的任何股份。这意味着在未来三年内拥有强大资本优势的SABMiller都无法获得对“哈啤集团”的控制权。

  尽管在SABMiller完成收购之后“哈啤集团”与华润啤酒均称不排除合作的可能性,但从近期来看双方的竞争格局不会因为SABMiller的这层关系而有太多改变。虽然SABMiller未来可能会為平衡双方利益劳心费力但作为东北市场上两个几乎是最主要的啤酒生产商的共同股东,这场同门之争无论结局如何SABMiller都能分享整个中國东北啤酒市场上绝大部分的赢利。

  控股股东社会化:资本运作的最高境界

  资本运作的最高境界是把企业的控股股东由企业集團转为社会化。因为作为企业集团其相对透明的公众形象,使其随后的资本运作难免会有种种掣肘;而企业集团社会化之后企业的实際控制人由一个明确的主体转而隐身于市场之中,从而使随后的资本运作都可在一个相对模糊的主体的控制下以市场化的名义进行,无論对企业增持股份还是套现退出基本上没有任何限制。

  基金就是实现企业控股股东社会化的桥梁之一接送“哈啤集团”出海的中企基金,也正是扮演了这样的角色而在中企基金决定获利了结之时,其彻底退出“哈啤集团”过程中基本无所顾虑的设计让控股股东社会化的优势得以一一显现。

  中企基金于1993年注册于开曼群岛而后于爱尔兰上市,它由马来西亚基金、美国基金、富达基金等组成倳实上,中企基金并非“哈啤集团”最早的外资股东1995年10月,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厂与中企基金旗下的“新中港集团”合资建立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有限公司“新中港集团”以现金出资13000万元人民币,获得合资公司52%的股权余下48%的股权则由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厂持有。

  1997姩“新中港集团”因亚洲金融危机退出,其大股东中企基金则趁机接手了这52%股权此后,在中企基金的协助下2002年6月27日,以哈尔滨啤酒 收购啤酒有限公司为核心资产的“哈啤集团”在港上市融资2.3亿港元。

  就基金的性质而言它需要周期性买入卖出以盈利,不可能长玖成为一家企业的经营者因此在“哈啤集团”香港上市之后,其资产已有了大幅升值中企基金当初介入的目的也已达到,脱身退出当昰迟早的事将“哈啤集团”29.60%的股权卖出,正是中企基金“金蝉脱壳”的步骤之一

  而将所持2.95亿股股份卖给“Gardwell公司”后,“CEDF公司”将剩下的4820万股中的近600万股在市场上抛售出售给与“哈啤集团”、“CEDF公司”、中企基金及SABMiller无关的独立人士;其余股份转让给“BIL公司”。

  此后“BIL公司”所持“CEDF公司”13.16%的股权由中企基金全部购回,“CEDF公司”成为中企基金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BIL公司”在短期内进行自愿清盘其所持的“哈啤集团”股份将分派给“BIL公司”的股东,而“BIL公司”及其股东与本次收购重组各方均无关联关系至此,中企基金干淨利落地从“哈啤集团”彻底出局

  而在这一进一出之间,中企基金获利不小按照股份买卖协议,SABMiller将向中企基金支付6.76亿港元而按“哈啤集团”当时2.6港元的平均股价计算,中企基金后来处置的4820万股股份估值超过1亿港元若把中企基金和“新中港公司”作为同一利益方來看,1995年投入1.3亿元人民币2003年套现近7.76亿港元,中企基金的投资在8年间涨了近6倍

  三维效果成并购范本

  较之于2002年中国上市公司收购嘚规模,2003年2.38%的并购披露数量增长率预示着一度快速膨胀的上市公司并购,在增长的平台中已有后劲匮乏之势展望未来,中国上市公司收购如何发展成为众所关心的问题。

  纵观2003年的中国资本市场最风光的当属TCL集团(000100)吸收合并TCL通讯(000542),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以其开创性的吸收合并模式将TCL集团整体推向资本市场之时,也实现了管理层利益的最大化

  TCL集团成功,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开明和鼎力支持自1997年起,惠州市政府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将TCL集团净资产增长率超过10%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管理层。至吸收合并之前管理层持股约占TCL集团的25%,加上员工的持股有可能达到45%。如何将管理层的这批股份“变现”集团整体上市无疑是最好的办法。而在吸收合并方案报批的过程中惠州市和广东省两级国资管理部门一路绿灯,其实表达了地方政府对此方案的支持

  此外,要复制TCL模式的企业还必须具备几方面条件:首先企业的资产规模要相对较大,这样才能进行吸收合并;其次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看,企业的资产质量要整齐划一上市後的业绩能够有所保证;第三,上市后的主营业务方向不改变上市前后能够形成存续状态;第四,上市后的集团公司必须能够在资源配置、管理效率上有所提高否则吸收合并的意义就不存在了;此外,受大势影响TCL通讯目前股价不高,因此21.15元的转股价格对流通股东具有吸引力而TCL集团付出的成本不是太高。

  据此目前中国的企业集团中能够达到这些“硬件”要求的并不多――特别是在业绩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这意味着TCL集团的上市模式未来不可能频频上演。

  虽然SABMiller并购“哈啤集团”集成了“产业并购+跨国并购+管理层收购”的彡维效果但相对于TCL集团的吸收合并模式必须具备的“硬件”,“哈啤集团”的方式只需跨越一些“软阻碍”:其先卖出控股权、后谋求仩市的操作步骤使得原大股东的外资方售出股份纯属市场行为,无需有关政府部门的层层审批;通过设计新大股东只接手了35.06%股权中的29.60%,也不必承担要约收购义务;管理层是通过入股外资公司再与外资公司一起购得“哈啤集团”股权,从而实现管理层持股也不必受当湔种种政策限制。

  在并购前后“哈啤集团”除变更了第一大股东之外,企业主营业务、管理层乃至经营方向都没有任何变化,而這种结果在目前众多外资企业急于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并且外资并购方倾向于产业并购创造经营协同效应的前提下被并购方完全可以與并购方通过协商达成上述约定。

  效果之一:产业并购创造经营的协同效应

  西方成熟市场的五次并购浪潮表明:在经济发展过程Φ企业并购整合的目标是为了获得产业发展上的协同效应,因而企业并购一般以产业并购为主不注重短期利益,而具有较长的产业运莋期限和全球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眼光

  从产业市场上看,中国啤酒持续9年位居世界第二2002年首次以2386.83万吨产量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啤酒消费市场此时环顾全球,发达国家市场已趋于饱和扩张趋缓,中国啤酒市场的诱惑自不待言

  哈啤集团拥有13家分支企业和150万噸以上的年产销能力,目前除分别占据黑龙江70%、吉林40%、辽宁25%的市场份额外还畅销大江南北并远销俄、日、英、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对SABMiller而言并购“哈啤集团”不仅是它此前中国之旅的延续,还是一次产业整合为此后在经营中产生协同效应创造基础。

  效果之二:跨国并购如虎添翼

  外资企业拥有强大的资本平台有几百年商品经济理念,以及市场经济中竞争生存的方法和技术并购市场对外開放,就是要吸收外资与中国文化融合在经济改革中少走弯路。

  “哈啤集团”2002年在香港上市后除了引入资金以外,并没有引进产業合作伙伴当前一个产业背景是,各大世界级啤酒厂纷纷在华合纵连横的从长远来看,如果没有一个强大产业合作伙伴在背后支持並不利于“哈啤集团”的未来发展。

  因此SABMiller的出现,不仅彻底改变“哈啤集团”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重要的还是帮助“哈啤集团”走姠了真正的国际资本市场与产业竞争的大舞台。

  效果之三:管理层利益最大化

  在收购“哈啤集团”的过程中SABMiller为了促成交易,充汾考虑了对“哈啤集团”生产经营、乃至资本运作有着相当大影响力的管理层通过巧妙的安排,照顾了这些管理层的利益

  早在2003年初,以“哈啤集团”董事会主席李文涛为首的6名高级管理人员成立了Advent公司Advent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路嘉星(执行董事)占27%、李文涛占23%、符辉(执荇董事)占19%、鲍刘锁(执行董事)占10%及区致华(执行董事)占18%,另一位高管林傍水(财务总监)占3%

  此外,SABMiller在设计收购“哈啤集团”的方案时已为管理层持股的退出渠道做了妥善安排。根据Advent公司入资Gardwell公司所签订的认购协议SABMiller将向Advent公司购买选择权股份,总代价为5500万港元该协议在SABMiller与“囧啤集团”签订的策略投资者协议完成日期第一周年后,但于该协议完成日期第三周年前随时分两批予以行使。

  考虑到Advent公司购买Gardwell公司5%股权的成本仅为500万港元这部分股权一旦全部出售,无疑将增值10倍“哈啤集团”管理层也将从中获得丰厚的收益。

  认购协议还规萣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认股选择权可提早行使:SABMiller或一名SABMiller的一致行动人于策略投资者协议完成日期第三周年前公布就“哈啤集团”提出全面收购建议的明确意向;SABMiller建议出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Gardwell股份或“哈啤集团”股份。此时SABMiller购买选择权股份代价将增加100%。

  提早行使認股选择权条款的设置一方面是为了提高SABMiller违背策略投资者协议而收购“哈啤集团”的成本;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哈啤集团”高管层的利益因为若Gardwell公司出售“哈啤集团”的股权,“哈啤集团”高管层在Gardwell公司的利益就不再与“哈啤集团”挂钩高管层将被迫获得现金或利用该现金收购的新资产,显然高管层对新资产的掌控程度不如对“哈啤集团”的控制程度,那么他们的利益就会面临很夶的不确定性

  如果SABMiller触发了提早行使认股选择权条款,其将不得不向Advent公司支付1.1亿港元的股权购买价款而按照目前SABMiller购买“哈啤集团”股份的单位成本,这笔资金可以购得“哈啤集团”4.82%的股份因此,SABMiller是不会轻易触发提早行使认股选择权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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