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房子跟女儿怎么办离婚?

离婚后孩子怎么办?单亲妈妈和郁闷父亲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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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怎么办?单亲妈妈和郁闷父亲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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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一】“离婚后,我想经常去看孩子,不让孩子成长过程中父亲的角色缺位,可前妻和她家人对我心怀怨怼,规定我只能去家里探望,不能单独带孩子到外面玩。在前妻和她家人眼前与孩子相处的那种尴尬困窘,让我很苦恼……”说起前妻对自己去看望孩子时各种明里暗里的干扰,小吴郁闷又憋屈。其实,我真想做个好爸爸讲述 & 小吴大学毕业后,我的工作刚安定下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我前妻。因为彼此有一些好感,两个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也相对稳定,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所以我们很快就把婚事给定下来了。可能是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深,婚后才发现,我们两个人的三观、性格等方面差异很大。小孩出生之后,各种家庭矛盾交织在一起,感觉生活中除了争吵就是冷战。在那样的情况下,两个人的感情被琐事和积怨消磨得所剩无己。当时的生活状态,让我对未来没有一点希望和信心。那段时间我很苦恼,前妻也不开心。我想,两个不幸福的人一起,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百害二无一利,于是选择了离婚。当时孩子两岁,抚养权归她。我选择离婚的初衷是觉得两个人这样将就这下去,矛盾只会越来越深,与其在婚姻里越来越冷漠或仇视,不如分开。虽然离婚对小孩的伤害比较大,但也是无奈之下的一种选择,总比让孩子一直生活在战火硝烟中或冷漠仇视中好。两个大人分开了,可能以后也会有各自新的生活,但我希望我们对孩子的爱不会因此而改变。我目前仍是单身,有比较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我觉得,夫妻离婚时孩子年龄越小,父母角色的干预作用越大,就想趁孩子还小的时候多陪陪孩子,以后等孩子长大了,对父亲依然熟悉、亲近,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离婚带给孩子的负面影响。我很希望我和前妻的关系能像有些影视作品所表现的那样,两个人虽然分开了,但是周末包括假期,可以分别或一起带孩子出去玩。如果一方特别忙或者孩子遇到什么问题时,两个人可以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同心协力担当起照料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可我悲剧地发现,这些美好愿景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现实的情况是,因为我率先提出并坚持离婚,我前妻包括她的家人一直都在怨恨我,觉得我是为了寻找自已的幸福而抛妻弃子,对家庭,对孩子不负责任。因此,我现在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因为现在孩子都在前妻家里抚养,所以我去探视的时候必须要去她家里。离婚后,因为她心中一直有隔阂,见面时仍心怀愤懑,彼此都有尴尬甚至不舒服的感觉,直接影响了我和孩子的相处。孩子虽然年幼,但很敏感,在这样的场景中有时会表现出害怕和无助。为了不让孩子被搅进大人之间的尴尬和怨恨,我只好减少去探望和陪伴孩子的次数,通常一周去一次。这样一来,孩子也和我陌生起来,就算前妻勉强同意我带孩子出去玩,我也很难带出去。我希望前妻能配合我说服孩子,只要能有几次带孩子跟我单独相处,我想一定能增进我们之间的感情。可前妻无意配合我,因为她和她的家人一直都觉得,既然你现在这么想对孩子好,当初干吗提离婚。或许,孩子和我越来越陌生,在他们看起来对我是一种惩罚。但我觉得,这种情势下,最受伤的是孩子。我不敢勉强孩子,也不能对前妻与她家人有任何过激的言行,只怕惊吓了孩子。其实,我真的想做一个好爸爸,想经常去看孩子,多陪孩子玩耍,跟孩子混熟以后,可以在周末或者寒暑假争取到一些时间和孩子单独相处,不用再到前妻家去看孩子,避免大人相处时的尴尬和怨怼。我不想让孩子成长过程中父亲的角色缺位,想用自己的父爱多少弥补一点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然而,现在我和前妻、孩子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我去看孩子,相处很尴尬,彼此积怨越来越深,孩子在我们那样奇怪的相处中表现出害怕和无所适从;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和带给孩子的负面影响,我减少了去探望孩子的次数,结果却是孩子和我越来越疏离。我该怎么办?我不想我的孩子因为父母离异失去父爱。【个案二】“离婚4年多,他只来看过孩子7次。逢年过节、孩子生日,他根本想不起来该给孩子买点礼物或者打电话问候一下,难得主动来探望的两次,一次是陪孩子的爷爷奶奶来看孩子,一次是孩子生病住院……”提起前夫对孩子的疏落,孩子对他父亲的淡然与冷漠,单亲妈妈小朱眼里都是泪。缺位,让孩子淡忘了父亲讲述 &小朱5年前,我和前夫离婚了,原因是他多次出轨。离婚后,4岁的儿子跟我一起生活,前夫把房子和房贷都留给了我们,并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每月给孩子2000元抚养费,学费和医疗费我们双方各承担一半。刚离婚那半年,前夫说他要花钱租房子,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年底发年终奖后一次性付清。我同意了,但要求他每周接孩子出去玩一天,他答应每周六早饭后来接儿子出去玩。说实话,我不想再见到这个带给我巨大情感创伤的男人,但他毕竟是儿子的父亲,儿子成长过程中离不开父亲的陪伴和指引。没想到,第一个周六前夫就食言了。儿子从早饭后等到上午10点半,他都没来。儿子哭着让我给他爸爸打电话。听到儿子的哭声,前夫愣了片刻,然后说他忙着加班,忘了提早跟我们说。抱着哭泣的儿子,我好心痛,他可以心里没有我,不能没有他亲生的儿子啊。下一周,前夫周五晚上就给儿子打来电话,说要出差,周六不能陪儿子,答应出差回来给儿子带礼物。后来我才知道,前夫根本没有出差,而是陪着新欢去上海玩了。之后的那个周六,前夫来接儿子出去玩了,可并没带来孩子心心念念的礼物。我无言以对,只知道他的心根本不在孩子身上。那天午饭后不久,前夫就把儿子送回来了,说儿子要找妈妈,不肯跟他玩。前夫走后,我问了儿子,才知道跟他们父子一起玩的还有一个阿姨。前夫注意力都不在儿子身上,儿子当然觉得不好玩了。就这样,半年多过去了,前夫只有5个周六履约来带儿子出去玩,其他的周六都找了各种理由搪塞。离婚第一年的春节后,前夫陪同他父母来探望我儿子了。爷爷奶奶给了我儿子红包,前夫就给儿子带了一个拼装玩具,对拖欠了半年多的抚养费只字不提。后来,我打电话追讨儿子的抚养费,前夫却说,离婚时他除了带走一辆汽车,接近净身出户,现在他要攒钱买房,没钱付抚养费。他还厚颜无耻地说,孩子爷爷奶奶包了一个不小的红包,抵得上小半年的抚养费了。我很愤怒,也很无语,发短信告诉他,如果30天内他再不付抚养费,我只能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他履约。前夫只字未回,30天后依然没有付给孩子抚养费,也没再来探望过孩子。我无计可施,只好找律师起诉他,为儿子争取应得的抚养费。接到起诉状后,前夫难得主动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气急败坏地骂我太狠毒,然后让我把银行卡号发给他。3天后,前夫把儿子半年的抚养费打进来了。此后,前夫再也没来看过儿子,抚养费半年一付,总是拖到半年快期限的最后一天,儿子的爷爷奶奶也没再来探望过。跟这样的人,我不想再有任何计较,只是心疼儿子。好在儿子已经是个小小男子汉了,5年间,他从哭喊着要爸爸,到默默地对着爸爸的照片发呆,到不再提及。节假日,儿子会乖乖地去上兴趣班,说跟老师同学待在一起很开心。平时到菜场、超市或跟我一起出游,儿子总会主动照顾我,默默地承担起这个家庭的男性角色。看着儿子懂事的小模样,我又心疼又开心——心疼的是儿子小小年纪就经受这些悲苦,开心的是儿子在挫折和伤痛中开始长成一个小男人。7月底,儿子因为肺炎高烧不退住进了医院。第二天,我发短信给前夫告知病情,他总算拎着水果和牛奶来探望儿子了。病房里,父子俩相对无言。看得出,前夫脸上有点愧疚,拼命想找话题,儿子却一脸淡然。前夫走后,儿子很安静地对我说:“妈妈,以后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有什么事情,我们自己面对,不要告诉他。”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一刻我心中的疼痛和震撼,也不知道该怎么来抚慰儿子小小心灵中那巨大的伤痛。大人做的事,孩子从小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个9岁孩童所表现出来的超乎年龄的淡然与冷漠,让我好心痛。我该怎么办?怎么做才能让儿子心中的伤痛得到修复?【观点】离婚后,孩子生身父母的角色并未改变,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却因为原生家庭的破裂而变得尴尬甚至疏落或对立了,其中,孩子受到的伤害最大。离婚,让一对成年人有了解决自己情感难题、重建人生的机会,却带给孩子不同程度的心灵创伤。这个伤害程度受离婚时孩子的年龄、离婚后家长的教育方式、离婚前的家庭状况、经济、孩子与抚养者的性别等因素的影响。父母离异时,如果没有很好地处理这些可能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情绪状态,就很可能对他们之后的成长和生活带来长远的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孩子的人格和一生的幸福,让孩子在今后的人际交往中产生不安全感,遇到矛盾找不到良好的处理方式,亲子关系陷入危机,爱情婚姻经历坎坷。所以父母双方在离婚后应该尽早对孩子进行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让孩子知道离婚是父母的夫妻关系出了问题,而非孩子的过错,父母双方依然爱着孩子,依然会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家长承担了较多的责任和义务,不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家长应该尽可能多找机会跟孩子相处,关注孩子的成长,用自己的言行给孩子正面、积极的引导,让孩子感受到你的爱。【支招】1.在离婚初期,家长首先应和孩子交流,父母离婚不是孩子的错,是由于某种原因不生活在一起了,孩子要学会尊重父母的选择,并且积极的调整自己的生活。&2。父母离婚并不代表会失去父母的爱,找个机会告诉孩子,家庭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形势,有的家庭有爸爸妈妈,有的是只有爷爷奶奶,有的还是养父母,所以接受自己现有的一切。对将来孩子走入社会或许有帮助。3。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要经常的去探望孩子,不仅在生活上多关心孩子,更要注意和孩子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交流。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经常会有这样一种心理,好久不和孩子在一起了,一见面就首先满足孩子在物质方面的需要,去肯德基、麦当劳,而往往忽略了孩子思想、精神方面的交流。其次在探望孩子时不要攻击另一方,家长的身教言传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如果孩子从小在这种无法辨别是非和相互攻击中长大,就会认为人世间没有真情,没有友爱可言,这样的孩子比较容易具有暴力倾向,而且在出现暴力事件时,出手往往比较凶狠残忍。4。父母要让孩子知道,孩子有选择和哪一方生活的权力,也有权看望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父母不能把孩子作为要挟对方的筹码,在决定孩子跟哪一方时充分考虑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尊重孩子的选择。总之,孩子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我们在面对婚姻、家庭和子女时,一味强调个人价值是不负责任的。在婚姻和家庭中,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应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角色期待,也就是说应担负起他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于已经离异的夫妻来讲,无论将来婚姻走向何方,孩子毕竟是你们以往爱的结晶,也是你们将来的希望,愿你们付出你们的爱,尽可能地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不要让这朵稚嫩的花,在刚刚绽开时就遭受严寒的袭击,而过早地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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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胡其涛
重庆晚报讯 一女子以为“孩子归谁养,房子就归谁”,两年前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子、女儿,甚至抚养费打包推给了前夫,“一身轻”地离了婚。去年底,她从前夫手上争回了孩子,想要回房子时,却没能要回来。日前,涪陵区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协议有效,女子应将房子过户给前夫。14年前,26岁的王某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不久,就与丈夫舒某出现矛盾,两人在2007年离婚。尽管四年后两人复婚,但2012年8月两人再次离婚,并协议约定,共同所有房子归舒某所有,女儿也由舒某全权负责,王某不承担抚养费。“好不容易把女儿带大,还是放不下她。”王某说,去年11月她诉至法院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抚养女儿至18岁,舒某自此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但是,王某又被丈夫告上法庭———两人离婚后房子她一直没有过户给前夫,前夫诉称前妻不仅不协助过户,还提出无理要求,遂告上法庭。原来,王某现在认为应当从整体上理解两年前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当时房子归他的前提条件是女儿归他抚养,我不承担任何费用。”王某说,现在抚养权发生了变更,房子就不应该再归前夫一个人所有。涪陵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从离婚协议的字面上分析,并不能推断出房子的归属与子女的抚养互为前提条件,王某也没有证据证明她与舒某对房子再次进行过约定。因此,王某应当按协议约定履行协助办理房子过户的义务。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王某协助舒某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胡其涛离婚时的7个误区某律师事务所任浩纲律师参考既有的判例和从现行有效的司法实践中发现,不少人在写离婚协议时有七个误区。误区1:任何时候写的离婚协议书都有效律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对离婚后相关事项进行的约定,如果当天没有办理离婚证,即便双方签了字,离婚协议书仍无效,也不能在日后离婚时再当成证据。误区2:可以增加补充协议律师:一旦离婚协议书对某个方面,例如财产分配进行约定,事后不能再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推翻该约定。因此,要么就完全对某方面不谈,以后通过法院确定,要么就要一次性确定清楚。谨慎写“已分割清楚”、“无其他财产争议”等字句。误区3:约定一切费用由一方负责,与另一方无关律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是基于亲子关系,任何一方不能通过约定予以限制或逃避责任。误区4:除约定的生活费外,花在小孩身上的钱都应该平摊律师:对于择校费等可进行选择的开支,如果抚养人在选择学校时,没有告知并征求另一方同意,私自决定将孩子送至所选的学校,对方可以不平摊此费用。误区5:抚养费只能约定给付到孩子18岁律师:双方可以约定将抚养费给付到18岁之后,例如孩子大学毕业等。误区6:房子归谁,就由谁还贷律师:婚后按揭购房,作为共同还贷人,仅凭离婚协议书并不能解除一方对银行的还贷义务。需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误区7:房子赠与孩子后就不能再变律师:离婚后,在房产过户给子女前,任意一方都可以撤销房子中个人份额的赠与。(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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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的证件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2、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1)按揭贷款未到期的:需带的材料包括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具体先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2)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合肥按揭房离婚怎么过户?问题详情:各位朋友们,例如婚前共同买房,按揭,房子只写了男方名字,婚后,现在离婚房子给另一方,目前欠房贷32万,如果离婚过户,女方肯定没有32万一下还上再过户,请问怎么办?女方能贷按揭吗?还是和以前一样还款吗?只是还款人和贷款人换个名而已吗?推荐回答:自己协商好就可以的,建议夫妻双方离婚前过户,可申请夫妻更名免税,如离婚过后再过户只能说你属于赠与,其当时没有什么费用但新业主出售二手房时可能产生'赠与税'相当严重.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
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
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诉讼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问题详情:诉讼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推荐回答:一、诉讼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一)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另一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是原告,被告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二)法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开始诉讼程序后,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法院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开庭审理。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审判员先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然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三)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判决。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二、诉讼离婚对女性的特殊保护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需要注意的是:1、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2、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3、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综上,诉讼离婚的步骤主要涉及到三个阶段,包括起诉、法庭审理以及判决阶段,不管是在哪个阶段中,当事人都必须要小心注意,否则的话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当然,诉讼过程中,也是可以具体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屋过户费用多少?问题详情: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屋过户费用多少?推荐回答:↑点击“罗爷法律”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一、房产过户注意事项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二、房屋过户费用1、继承主要费用 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2、赠与主要费用 个税+契税+公证费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3、买卖主要费用 营业税+个税+契税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农村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手续可否直接过户给孙子?问题详情:我们一家都是农村户口,爷爷很久以前就已经把村里的一间屋子给了爸爸,我们也已经住了几十年了,但以前并没重视过过户的问题,所以到现在房屋依然写着我爷爷的名字. 爷爷在前几年过世了,我家弟弟也已经长大了,爸爸和伯父(爸爸的哥哥)一家都觉得要把证件什么的弄一下了。所以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农村房屋的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另外,房屋我们有改建过,会影响过户吗?是不是只能过户给我爸?可以直接过户给我弟弟吗?所有手续可以我们自己处理好吗,还是必须要找律师楼什么的?另外,伯父提了一下过户的话要弄公证什么的,公证“其他人自愿放弃房屋”大概需要多少钱呢?推荐回答:应该是可以的,但过程比较麻烦,首先他爷爷过世时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你所有在世的和爷爷有亲戚关系的人都要去公证处做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让他们承认放弃继承遗产,并同意将遗产过户到孙子名下。亲戚越多公证越多,公证费也越多。如果有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将只能先过户到遗嘱内的继承人,但这就很简单了,用遗嘱及死亡证办一份公证书就可以直接过户了。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问题详情: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推荐回答:↑点击“罗爷法律”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1、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2、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对方如果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二、前配偶不配合过户咋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你怎么看浙江一男子为哄老婆开心,婚后将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时面临人财两空?问题详情:钱江晚报:浙江建德的一对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的,女方1988年生。婚后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公说,将双方家长共同出资买的房子登记老婆你一人名下好了。两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在未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去房屋管理部门办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子从两人共有变成了老婆一人独有。去年,妻子起诉离婚,丈夫面临人财两空。
根据《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本案中双方作出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屋归属女方一人所有,系双方自愿,也无证据表明附加条件,应为合法有效。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执意要离婚,房子也不纳入谈判,男人确实有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当时男方出70万,女方出10万,买了房子,现在已经涨到100万。几经周折,决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房屋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在三个月内给女方房屋款45万元,款项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若违约,违约方再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
你怎么看看待这个事件,婚姻期间财产发生赠与就不会是婚姻共同财产的情况?推荐回答:男子为哄老婆开心说"房子归你独有" 离婚时男方人财两空—来源:推荐—编辑:王诗奕男子为哄老婆开心说"房子归你独有" 离婚时男方人财两空  婚房是双方大人买的,结婚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公说,要么房子就登记到一个人名下好了。之后,老公和老婆还正儿八经办了过户手续,房子归到老婆一人名下。两年后,妻子起诉离婚,丈夫面临人财两空。这是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刚刚调解好的一起离婚纠纷。不少人看了以后,都纳了闷:说好的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就变成个人财产了,还得花这么多精力才能解决。事出何因?又当何解?男子为哄老婆开心说"房子归你独有" 离婚时男方人财两空  两家合资买的婚房,吵了一架后丈夫说房子归你独有这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女方1988年生,2014年结婚。当时结婚的婚房是双方大人买的,男方大人出了70万,一辈子的积蓄倾囊而出。女方大人出资10万元。80万元在建德市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们把房屋产权登记在小俩口名下,系他们夫妻共同所有。大概是因为年纪太轻,小俩口婚后感情并不好,常常吵闹。这则新闻让编辑部里也炸开了锅。不是说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老公老婆,谁赚的多,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则新闻里男方把房产划归到女方名下,当时女方还是他老婆,难道这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这就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姻财产分割这两个法律问题。  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柯直说,哪怕婚姻关系内,也可以有个人独有的财产。  就像本案例。双方大人出资买房是在小夫妻结婚登记之后,又登记在小两口名下,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有。  如果双方大人出资是在小俩口登记之前,那么又另当别论了,即便,房产证是做在小俩口名下,也就是说男方女方名字都在上面,但是他们俩拥有的房产份额也是不一样的,根据各自大人出资份额来。比如像本案,男方大人出资70万,女方大人出资10万,那么两人如果要离婚,各自所有的份额,男方是7∕8,女方是1∕8。这在法律上叫“按份共有”。  问题回到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怎么再分割财产。  像本案中,男方跟女方说,房子归你独有。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就是男方把自己所拥有的这套房产的1∕2份额“赠与”女方。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而非承诺性的。不是口头说说,或者夫妻两个自己写个协议就能有效的。必须通过“房产过户”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公证”这两种法定手续才能正式“生效”。这对小夫妻直接办了过户,那么尽管当时他们仍旧是夫妻,但是房子就是算女方一人独有了。一旦离婚,房产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那么存款呢?也能赠与吗?  答案是肯定的,比如夫妻约定好了,家里所有存款中的100万归女方一人所有,那么该约定经过公证,还要再履行一道程序,就是钱从男人的账户划归到女方账户。那么这个时候,在女方账户里比如有好几百万,但是其中100万有过约定的,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了。赠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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