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办 英文,我应该回来吗……这江湖还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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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制外还有一个“体制”& 难以破解的老问题
  五点疑惑
  疑惑何在?先从几个新民谚及社会现象背后折射的问题说起。
  其一曰:“社会上的东西,书本里学不到;书本上的东西,社会上没有用。”
  从小听到这句话,作者就对身陷其中的中国社会产生了神秘莫测的幽深感,仿佛某种玄机深锁其中,社会的真相仿佛一团“迷雾”,散发着莫名的潮湿和黑暗。而另一方面,“迷雾”仿佛永远只是书呆子的“迷雾”,它对另一种人却是开放透明的,这种人练就一身“武林真功”,拥有超凡本领,置身层层浓雾而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这些人就是我们今天说的“老江湖”。他们世事洞明,人情练达,长袖善舞。
  平心而论,人的本事有大有小,或飞黄腾达,或虎落平阳,本是常事。这个社会迷雾氛围令人生疑,并不因为人生起落成败本身,而在于其中原因不让说,被一种集体无意识狠狠地捂盖住,结果变成书本里学不到的“少儿不宜”。这究竟是世界通例,还是中国国情?是真的“国情”?还是借口“国情”玩猫腻?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旦书本和社会脱节,那不叫书本,不叫学问。比方说,社会学是研究社会道理的学问。既是研究社会道理,就该反映社会现象,或者反过来说,若不反映社会现象,便不是真的社会学。一般而论,社会道理在书本里能学,书本上的道理在社会上也能用。到这一步,书本才是书本。不到这一步,书本不算书本。中国社会为什么在现实与书本之间有一道“沟”呢?这道“沟”又是什么?为何不让书本介入呢?
  其二曰:“老实人吃亏”。
  当下,父母经常教育初涉世的子女:“做人不要太老实,老实人吃亏哦”。孩子刚懂事,有些年轻父母常陷入这样的困惑:遇到孩子纠纷,究竟应该教以礼让,还是以牙还牙;假若挨同学揍,应该更狠地回揍他,还是告诉老师?
  这也是一种博弈论的“囚徒困境”,教育孩子就像囚犯过堂:当老实人挨揍,弄不好孩子被打得头破血流;教孩子揍人是学坏,弄不好把别人孩子打得头破血流。不同父母,便有不同策略和博弈,建立不同的均衡,养成不同性格。
  做老实人真的吃亏。去公共场所办事,老老实实排队吃亏,小滑头耍心眼插队占便宜;单位里,埋头苦干吃亏,拍马屁献殷勤反占便宜;良商卖真货赚不到钱,奸商卖假货次货占便宜;教授真做学问白辛苦,反而剽窃、买文章、耍花样的占便宜;本分学生老实考试吃亏,考场作弊的、花钱请“枪手”的占便宜……老实人吃亏的现象,违背人类社会基本的公义原则和秩序性。但为何老实人偏偏吃亏?
  “老实人”不是笨人,IQ没有问题,只不过是做事有操守,一板一眼。老实人是良民,是维护秩序的人。守秩序就吃亏,不守规矩反倒占便宜,这就奇怪了,黑白颠倒了。
  明清以后的数百年,为数不少的中国人顶礼膜拜“乱世枭雄”以至无以复加。这些被崇拜的偶像不是正道上的英雄,譬如秦始皇、岳飞、文天祥、戚继光、林则徐……反倒是韦小宝、令狐冲、燕子李三,黄金荣、杜月笙、张大帅、许大马棒、座山雕……他们都是在体制外翻云覆雨的江湖大侠、流氓土匪。这些人大多身处体制之外,也有少数僭越体制之内,却依然按体制外的江湖规矩行事。他们好勇斗狠,手段毒辣,从不创造一分钱财富,却以打家劫舍、坐地分赃、抢夺财富为荣:你种田,他抢粮;你开店,他收保护费;你上路,他剪径;你办事,他揩油;你认真工作,他整人;你拒贿,他捅一刀……老实做事不如打家劫舍,遵纪守法不如舞枪挥拳,慢慢演变成一种凌驾法律秩序之上的现实,天皇老子奈何不得。此情此景之下,世道百业维艰,好人自甘堕落,良民被逼上梁山,为活命纷纷转而抢劫他人,最终演变成近代以来古怪的社会寄生格局。正如一幅楹联悲凉陈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虾吃水,水落石出”。这上联的下联曾在民国被悬赏过,但至今未有人对出下联,并非技巧问题,只因内涵太过悲凉,无以复加。乱世只有一个本质,没有第二个,因而有上联便无下联。
  如今武侠鸦片何其多,随便逛逛书摊、书店,在文学网站冲冲浪,或是用电视遥控器扫扫数十个频道,其泛滥不言自明。电视传媒、专家讲学动辄以武侠人作比喻,新人类一代读武侠长大,金庸、古龙们崛起而为中国的莎士比亚,对语言、文学乃至文化影响至深。枭雄文化的繁荣,恰是一个自诩的五千年文明蜕变的征兆。难道除了靠拳打脚踢,中国人就无法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大侠令人羡慕,他不劳动,却很富有,这背后隐藏着大家心知肚明的秘密。一个自诩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大国,大家最后非要效法不劳而获的“大侠”去巧取豪夺?
  其三曰:“坏人占便宜”。
  “好人吃亏,坏人发达”。这不是文学讥讽,而是一种常见社会现象。
  近年来流行一句绕口令:“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坏”:性交易也。暗示一边交易,一边金钱从男人流向女人。至于男人前面如何来钱,女人来钱后面干啥,并未涉及。一位老江湖反复琢磨这两句,豁然开朗道:“男人又如何来钱呢?也是‘变坏’得来的嘛。男女‘变坏’都来钱,不过男人的坏不同女人的坏。”他列举说:这年头要走捷径迅速发达,必居以下其一:溜须拍马、阿谀奉承、行贿索贿、偷税漏税、赖账混账、欺生宰客、走私贩毒、贪污挪用、损公肥私、以次充好、坑蒙拐骗、撒谎撂白、厚颜无耻、沽名钓誉、剽窃他人、自我吹嘘、拆白搅屎、恐吓威胁、敲诈勒索……当然,女人也可选择男人式复杂的坏法,不过女人们并不擅长,不及卖色来得简单,一坏抵百坏。
  财富和名气的积累是个漫长和辛勤的过程。若有人真能一夜暴富成新贵,必是闯荡江湖从合法规则外走偏门而来。暴风雨式的原始积累过程,屁股底下难免不干净。媒体每年炒作富人排行榜蕴含了许多意味,上榜富豪年年不同,更迭惊人。无名氏迅速崛起,显贵为“首富”,正当红得发紫时稍纵即逝,第二年东窗事发潜逃国外;还有,江湖卖艺人一炮走红娱乐圈,不久猫腻泄漏,锒铛入狱……
  上世纪90年代初,作者调查乡镇企业纳税情况,在现实中感悟到逃税现象背后的制度博弈规律。事实上,那时某一个镇子的企业偷逃税现象十分普遍。生成这一博弈论所谓“非稳定均衡”,历经一个博弈过程。早先,部分业主与税官私交良好,被网开一面,允许暗中偷漏税,结果在行业中导致不公平竞争。其他缴税企业比逃税企业生产成本高,企业运作自然难以为继。于是,没有关系的缴税业主被迫攀附、行贿税员,以达到同样逃税目的。博弈力量之下,有了第一个必有第二个,然后第三、第四……否则后面的企业都活不了,直至最后一个。风气扩散,大家竞相效尤,直到最终逃税成了普遍现象。客观看,地方某一行业普遍逃税,逻辑上便可推理出税员吃税的“陋规”。用江湖黑话说,税员们“吃码头”。这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个系统化的隐形规则,古时称“陋规”。老百姓心里明白得很,当地有民谚道破天机:“家里有个税务,全家致富”。致富靠啥,大家心知肚明。
  邻县一镇另有一番情景。乡民集体参与诈骗,人数之多令人惊骇。当地工业基础薄弱,许多闲散农民参加手机短信和网络购物诈骗。驾车走一圈,放眼望去非常古怪,镇里百业凋敝,街道冷清,唯独洋楼林立,建筑业一枝独秀,砖瓦建材遍地堆积。这盖房子的钱,从何而来?答曰:骗来的。欺诈可以形成一个行业,而且居然养活一方人,成为地方上的支柱产业,可说是空前绝后。
  一人逃税、一人诈骗,可说是法律和道德问题。众人逃税、众人诈骗,就不止是个道德问题,甚至也不止是执法不严问题,必需提高层次来考量,因为“法不责众”。
  “责众”与法,在概念上有内涵冲突。法是什么?弗里德里希•哈耶克说:法是众人生活生成的惯例,然后被政治权力所确认。也就是说,法首先来源于众人惯例,而不只是立法者的意志。法与惯例有了矛盾,自然首先不是检讨惯例,而是检讨法。一旦作为法的对立面的“陋规”通行,成为流行惯例,这个问题就大了,可能社会秩序出现了危机。上面这两个例子就运行在矛盾的名实程序之上,合法程序不实际,实际程序不合法,体制名存实亡。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整个地区全体逃税,公共财政从何而来?公共设施何以建设?社会福利如何保障?公共安全谁来负责?官员谁来养活?没钱养活的官员会不会被“逼上梁山”?譬如,部分警察拿不到财政,改“执法为民”为“执法为钱”,有油水案件多接,没油水的案件置之不理。更有甚者,他们不仅不保障公共安全,而且故意“放水养鱼”,纵容甚至豢养犯罪源头和流氓团伙以作生财之道。
  类似在“某些”地域,交管部门是个利益集团,假使所有司机驾驶都循规蹈矩,道路上便太平无事,没人违章,没人求情,于是他们的油水就少。这谁干啊?于是渐渐地,这行业里产生一种默契,执法半紧半松,老到而恰到好处,目的是“油水”最大化。所谓松,就是纵容司机违规;所谓紧,就是揩油。一紧一松,如风箱一样来回捣鼓。车民就像风箱里的老鼠,头回被揩油,心理惊慌,下回还得继续巴结交警,以保日后太平。于是恶性循环,价码越来越高。譬如,2004年,福建某市就查处了一批专门在年检时刁难车主的交警“害群之马”,他们没事找碴儿,脚压着油门说你排气超标,必须到定点厂维修;又如年,大量山西司机被路检刁难,空车被判罚超载。无可奈何之下,司机们权衡利弊,结论还是局里有人更太平,舍财去灾吧。所以结交交警成了司机的业余必修课。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说:交易费用决定了人们对一种制度的选择。“害群之马”深谙此理,其用心就是要增加按章办事的费用,让你走正道无门,只好求助于关系网和人情。有了人情,他的油水才有保障。
  可见,许多情形下,“坏”并非可以单纯归咎为道德危机,后面还反映了社会秩序危机。正式规则一旦失范,非正式规则才有可乘之机。
  其四曰:中国人做事不认真。
  做事不认真,也是许多中国人的一个通病,不认真的人和事司空见惯,大概这也和时兴不认真的某些现实有关。你若认真,别人说你“傻帽儿”。譬如,随意夸海口,承诺不兑现。许多人一开始就没打算兑现,说着玩儿的。福建东部方言词儿“满说”,甚为流行。“满说”就是随便说,瞎说不当真。不当真也要说,而且常说,反映了一种奇特的价值观。福建南部方言另一词与之相近,叫做“画虎卵”。“卵”属闽南方言,指雄性生殖器。这话的妙处,乃是当地无虎,谁也没见过老虎,更没见过其生殖器,所以,随便画几笔很容易蒙人。经常“满说”,经常“画虎卵”,等于经常蒙人。
  对许多中国人来说,契约和法律规范没有明显约束力。签订的合同,承诺的事情,甚至法院的判决,后面执行都很难,要千叮咛万嘱咐,催了又催,挤牙膏似的一回一点,还未必奏效。大家做事普遍不认真,一旦遇到做事认真的人,反倒十分惊讶,仿佛老古董:“哇,这年头,还有这样认真的人。出土文物啊?”“这年头”三字本身即具深意,如今成了中国人口头禅,后面必跟定价值消解的话语——混、糊弄、马虎眼、敷衍塞责、反理想主义、不诚信……“这年头,谁跟谁啊,是不是?”意思是何必那么认真呢。
  中国本是君子之国,信守契约之国,古人斩金截铁的金玉誓言——“言而守信”、“一诺千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尚在耳边回荡,不肖子孙的诚信堕落至此。呜呼哀哉!
  其五曰:虽同属儒教国家,礼教大幅落后日韩。
  中、日、韩同系东亚儒教国家,中国还是东亚文化发源地,为什么今天中国比日韩落后一大截?这个问题曾经被问过多遍,思想上仿佛解决,又仿佛没解决。按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说法,是“吃人的礼教”导致中国落后于西方。然而,说到所谓“吃人的礼教”,日本和韩国也不逊色。韩国拥其“箕子学说”和“李退溪学派”,甚至要与中国争执儒教发源地位。若中国不要儒教,他们当然要去;至于日本,明治维新以前奉朱熹理学——朱子学为国学,自称“朱熹过化之境”,与朱熹家乡福建省如出一辙。这是说远事。再看今日平民生活,日韩两国的礼教遗风当今中国望尘莫及,中国年轻的“新人类”早已不敢自己妄称“礼仪之邦”。在公共场合,一群普通中国人与一群普通日本人或一群韩国人坐在一起,不消开口,行为举止立分出国籍,反映出从小传统熏陶不同。
  难道,这儒教真就十恶不赦?一旦扔了儒教,便一好百好?
  纵览儒教国家现代化,尽管礼教积习有阻力,却未必是导致落后的主要原因,甚至未必是唯一原因。宗教与社会进化的关系,甚为复杂。礼教未必能阻挡现代化,也未必与现代制度完全不相容,简单地判断难免流于武断。日本的企业还将家庭忠孝观念引入企业文化,推助了日本战后经济起飞。无可否认,礼教可能是窒碍中国现代化的原因,但肯定不是导致中国近代深重苦难的唯一原因,不能由此掩盖了其他原因。什么原因?江湖化!
  寻找失落的线索
  作者积十年心得,设置了以上的这五个问题。自然地,只能先自问自答。为了找答案,作者做了一项十年研究:
  年,作者利用工作接触社会各阶层群体之机,对于这些问题进行定向调查,从中归纳出几个关键概念:关系、人情、死党、面子、混。这五个关键词勾勒了一个特殊的话语空间,代表了“书本学不到”、“老实人吃亏”、“坏人发达”等规则的内涵。调查显示,这些概念与社会陋规有关,也与一些隐形习俗有关。
  2000年,作者做了一个古代文献电子资料库,涵盖公开出版和互联网登载的大部分古代电子文库,主要包括《二十四史》以及历代重要文学作品。将这以上关键词放进文献库检索,结果发现:第一,这些关键词的起源时间相对集中,基本处于明中叶后至清代(相对于五千年文明史);第二,这些关键词的话语主体是移民和游民,俗称“闯荡江湖的”。
  明中叶以后的游民迁徙与上述隐形体制有何关联?
  明代是中国文化古典性的终结,是近代性的开始。社会变迁千头万绪,究竟哪些历史变化与上述隐形制度有因果关系或者相关关系?
  原来“江湖”是祸首
  明中叶以后,针对中国农业生产关系承载力而言,人口规模在总量上接近饱和,而在局部地区基本达到饱和,人满为患以晋、徽、闽三地为最。在这些人口饱和地区,过剩人口溢出宗族乡村流落他乡,神州大地迁徙人流泛滥,产生一个稳定的移民无产阶级——游民。游民晃来晃去不消逝,是五千年来未有的大事。我们熟悉的古代经典生活方式,实际上是定居农耕模式。定耕和定居,既是儒教既定国策,也是实施儒教统治的必然要求。简言之,儒教是基于定居组织的文化,定居是这文化的前提。一旦游民四起,政府在家族制度内无法解决人口流动问题。移民群体在古典农耕制度中不能被整合,因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除了商人以外,大部分游民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难以为继,行为不可避免流氓成性。游民,即所谓流氓无产者。此光景在明下半叶愈演愈烈,终未见好转,明末战乱演成一个小高潮,生成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
  清初,康雍乾三世历经百年,史称盛世,民生康宁,人口繁衍,骤增三倍。忽然间“康乾盛世”急转直下,世道直接毁于人口膨胀。盛极而衰以后,嘉道咸三朝人地矛盾更加严峻,灾难在加深,人口仍在增长,全国人口饱和的临界点终于全面来临,神州各处人满为患,食不果腹的饥民纷纷离开家乡四处逃难。一个经典时代终于崩溃了。
  清代游民在远离家乡的逃难生涯中,二百年饿殍死鬼不计其数,不幸成为儒教訇然倒塌殉葬人。清光绪二年“丁丑奇旱”,粮食连续三年歉收,仅山西一省饿死数百万人,演成人肉相食的惨烈悲剧。
  大难后有少数幸存者艰难存活,形成一个漂泊群体——江湖的星星之火,日后得逞燎原。这些人组织了一个社会“江湖”。这个怪物,深刻地影响了19世纪后中国社会的面貌,悄然建立自己的领地:一个秘密社会,一个关系网络。上世纪初,江湖势力进入政坛,黑白两道渐行融会,秘密会党和关系网两种江湖从流民“道上”扩散至主流社会——商界、官场和文化圈,从而产生无以数计奸商、军阀、政棍、文痞和混混,导致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的“江湖化”。江湖化,即合法体制被江湖渗透了,成了江湖地盘。
  前后历时五百年的“江湖化”,正是解读上述五个困惑的钥匙。江湖观点是思考的钥匙。离开江湖,仅以“儒教吃人论”便无从考量真实的近代中国。
  近五百年来中国“江湖化”,是造成近代中国社会逐渐腐败的重要原因,是形成“老实人吃亏”、“坏人发达”等制度悖论的原因,是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文明的原因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礼教落后日、韩的主要原因。若将这个新观点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观点合并,那就是:礼教崩溃和社会江湖化,是近代中国衰落的二重旋律。单旋律、单思路解释近代中国的路径,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简单地认为礼教制度面对西方文明入侵的劣势,是近代中国灾难的全部原因(正如眼下教科书所述),就忽略了古代制度内部的一个深层问题。实际上,早在明朝,表现为人地矛盾的儒教制度的生产关系承载力已经突破人口极限,古典性开始终结,现代性诉求已经发端。江湖化,只不过是寻求现代性的一个歧路,走错了方向。
  那么,什么是“江湖化”,什么是江湖中国?
  本书所说“江湖化”不限于狭义江湖——帮会或秘密社会,更涵盖认同和实践江湖规则的一般百姓,即被江湖同化的整个社会。这是一个可被观察但不可回避的事实。若回避,便是讳疾忌医。
  整个社会被江湖颠覆,意味着正式规则被非正式规则颠覆,这是人类社会史的奇迹,是儒教文明后期特有的大事。江湖化之所以是奇迹,因为它在数学上创造了一个悖论:
  体制内=体制外;
  或者:正的=反的。
  理解这个悖论是一种思想挑战,也是一个民族勇敢面对命运、自我反省的挑战。   
中国的江湖化
  明以前中国社会
  江湖并非无源之水,它产生于古典儒教制度内部的固有矛盾和技术性障碍之中。
  五千年来,古代中国一直是定耕农业国家,其重要制度譬如商礼周礼、周公制宗法、秦汉立郡县制、隋唐行均田制、明清改行混合财税制……均围绕着定耕农业而制订,一切皆以有利农耕为最高原则。
  古典中国文化是定耕农业文化,农户家族是社会组织的细胞,农业是基础产业,定居是基本生活模式。围绕这一文明轴心,培育并形成价值信念、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农业技术、宗教信仰、习俗约定、政治组织设置和行为伦理。
  明朝以前的古典社会服务于建设一个封闭的、简单均一的社会,其显著特征是定居和定耕,自给自足,无为而治。在理想情形下,农民无意四处走动,对外界兴趣索然,这对于维护制度稳定有好处。此制度框架允许少量旅行者、挑贩、走亲戚,然而不允许数量大到动摇“定居”方式的根基。假如农民大批离开村庄居所开始移民,尤其非家族性的个人漂泊,必导致家族作为社会细胞的解体,古典文化制度就彻底失效。  
  说流动人口,必先说商人。商人天职是交换各业劳动剩余产品,重新配置生产生活资料,职业特征是走街串巷,跋山涉水。明以前商人数量不多,一方面对国民经济贡献很小,不足以补充国库税收,另一方面商人四处游走,增加不稳定因素,很难被整合进定居结构。
  史料显示,从秦汉至明清两千年,尤其隋唐后一千年,社会面貌和农业生产力几乎没有明显改变。刀耕火种的农业技术,聚族而居的村社组织,以“儒、道、佛”为核心的信仰体系,中央集权的朝廷政治,基于人口和耕地的二元税制,千年以来一如既往,时间仿佛凝固,社会纹丝不动。譬如朝廷的政治中央集权、儒法典章、儒道佛信仰、人头税加土地税的两型财政、宗族社会组织、科举选仕、道德文章、人畜混力耕作、农业靠天吃饭、二十四节气,天干地支历法……长此以往,延绵不绝。
  生育子嗣,是古典社会的价值核心
  在现象凝固的背后,不能忽略一种视而不见却富有活力的变动因素。几千年来,它仿佛一股火山熔岩,从来没有平息,在慢慢地积聚压力,寻觅豁口。这股汹涌的熔岩,就是子嗣繁殖,是我们民族无限生育的
  梦想!
  灿烂的儒教文明最终衰落,其原因之一是无限激励人口繁殖,农业生产上却无法供给相当的粮食,于是过剩人口犹如漫过大堤的洪水,冲垮了儒教自身的统治。儒教乃是自掘坟茔。这个过剩的人口,是近代江湖的先驱。
  从古至今,人口繁衍都是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因素。历代中国天灾人祸乃是家常便饭,二十四史记载天灾年年不乏。每逢天灾人祸,兵荒马乱,必有大批平民死于屠戮或饥饿。然而,令人称奇的是,一俟太平人口数量总是迅速复原,甚至比灾难前更多。
  中国人口的增长活力向来以两种因素决定,一是自然繁殖,二是儒教制度激励。在儒教制度内部,又有两重因素激励生育:第一是生育价值观,第二是家族组织细胞。生育价值观,有如“多子多福”、“香火绵延”、“人丁兴旺”、“子孙绕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修家谱、辨血脉、兴太庙、举宗祠……举凡皆奉为人生大事。家族组织细胞便是社会组织的家族化,一切以家族为根基,譬如土地权属制度、宗法制度、社区里甲制、税赋、征兵、田间生产、民间械斗,都以家庭或家族为细胞单元,这意味着家族不止是血缘组织,也是经济和社会合作组织。经济合作意味着利益,比血缘还重要,家族人口多,自然势力大,容易取得生存优势。而家族组织的增长,唯有靠生育繁殖。所以,这两个因素都刺激家族人口增长。
  反向调节人口的因素
  从反面来看,古代社会也有人口制约因素,但是限制人口增长的因素非常少。实际主要消极因素有三:(1)医疗条件限制,婴儿存活率低,死亡率高;(2)税赋负担沉重,尤其以人头为征税对象,多一人多一税,人口生产成本增加,时常导致溺女婴事件;(3)人口密度高,耕地稀缺。三者在历代制约人口数量的作用很大,可以说是三个主要的负调节。
  税赋抑制人口的机制,来自古代独特的税赋形式。古代中国政府以人口为征税对象,称为“丁”,开征丁税。“丁”实际上不指人头,而是符合一定性别年龄条件的纳税单位。有此一税,多一人即多一负担,税赋成为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呈线性递增之势,制约人口增长。若一家一户承担不起大量生育的代价,只好选择少生,或者即便生下来,也无力抚养而饿死、病死。在旧中国,婴儿高死亡率是普遍情形,一对夫妇一生通常生育十几胎,最后存活往往只有几胎。朝廷既鼓励人口滋生,又以人头税限制滋生,客观上属于一种动力平衡。
  人头税制一旦确立,客观上成为人口控制的一个负面参数,对人口控制平衡未尝不是好事。人头税对人口增长的抑制作用有多大?历史有一明证。清朝初年,朝廷为安抚异族国民实施一系列减税政策,康熙于1791年宣布“固定丁口,永不加税”的养民政策,加上雍正推行“摊丁入亩”,二者等于逐步取消人头税,并将其并入土地税。始料未及,人头税一减,百年间全国人口数量激增二倍以上,由一亿增至三亿,这也从反面说明人头税的效用。
  此外,土地面积的限制对中国来说也是对人口的限制。恒定的国土面积肯定是这个民族生育梦想的最后边际。但面对这一严酷事实,古人一时看不清真相,以为天圆地方,地大物博,遂产生扩张永无止境的
  幻觉。
  三千年来人口大趋势
  以上因素综合下来,明以前各项正反因素相抵,中国人口仅以缓慢速度增加,每千年人口变动不过在千万之间,来回波动。明以前地广人稀,耕地资源尚可谓绰绰有余,不毛之地大量存在。那时,人民生活空间宽松,不比今天这般拥挤无奈。
  此时,各省人均拥有耕地资源虽厚薄不匀,但最少都在人均四亩之上,多则达到几十亩。以当时的生产力来说,维持一家数口温饱,应付捐税徭役大抵无虞。各省相较之下,以福建省耕地状况相对最紧迫,境内多为丘陵、坡地和盐滩,易于灌溉的平原良田很少。闽人常道:“八山一水一分田”,耕田仅占土地面积一成。即便如此,根据明初洪武年间人口普查资料,福建人均拥有耕地仍在四亩左右,尚能维持自给自足,略感紧张。轻度紧张的结果,就是零星人群闯台湾,下南洋,走东洋,讨生活。
  综观秦汉至明清人口趋势,一方面是人口在儒教价值观激励下自然增长,另一方面是在税赋、医疗以及战乱、灾荒制约下暂时减少。总的来说,人口净值呈螺旋式上升,进三步退两步,人口压力时松时紧,一切尚处于朝廷制度掌控之内,还不至于动摇古典文化制度。但是,控制是相对的,增长是绝对的。不管人口总量如何波动,大势总在增长,长此以往,总有一日它会与有限的耕地资源发生不可协调的严重冲突,人满为患。
  以下三个因素,决定了在古代社会制度框架下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
  第一,在古典文化价值(譬如,多子多福,人丁兴旺)驱动下,中国人口始终增长,古代政府不能控制人口数量,无法实施计划生育。
  第二,古代中国儒教文化导致农业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缓慢,总体水平停滞不前,在传统制度框架内不可能依靠提高发展农业生产力(譬如,“杂交育种”、化肥和机械耕作),来消化人口压力。
  第三,全国耕地资源是恒定数,它是有限的。适于农业耕作(即农耕文明)的区域如下:东南以太平洋黄海、东海和南海为界,西北以15英吋降水线为界(基本上与长城沿线吻合),二者之间的区域便是适宜耕作区。向北越过长城即进入游牧文化区,草原气候无法从事耕作。
  年人地矛盾总爆发
  局部人满为患肇始于明朝中叶约1500年前后。当时福建、安徽南部等地人均耕地跌至四亩以下,剩余人口开始外流,离开家族及宗法制度控制。这一趋势,对于古典政治制度的破坏是致命的,它宣告:一部分人已进入制度真空,蒸发了。随着人口继续增多,过剩人口和游民也越来越多,形势愈益紧迫。儒教政治又苟延残喘约三百年,至1800年清乾隆、嘉庆交际,清算终于来临。此时,全国合计人均占有耕地资源已不足四亩底线①。人均四亩的底线属于古代农业生产承载力天限,是古代农业无法逾越的技术极限。低于底线,人民就会大量饿死,政治制度随之失去合法性②。至此,从理论上说,传统社会的经济体系已不能自给自足,建立在农耕经济之上的古典文明秩序已无法维持,结局唯有崩溃。崩溃的过程,从鸦片战争开始,直到国共内战结束。
  中国人习惯说帝国主义靠“坚船利炮”的强势使西风东渐,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西方列强的侵入加重了中国的苦难,那只是外因。假如没有西方文明到来,儒教政治也会自行坍塌,因为人地危机始终摆在那里,且愈演愈烈。体制外的“太平天国”和泛滥的帮会、教门都是缝隙,西方人的到来不过雪上加霜,火上加油。俗语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是缝,一个是苍蝇;中国社会内部不出现人地危机和制度缝隙,西方苍蝇便无机可乘。其实,西方列强早就对中国垂涎欲滴,从荷兰、葡萄牙、西班牙至大不列颠英帝国,早已环伺几个世纪,就等鸡蛋出现裂缝。这裂缝,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国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今天我们才知道,是儒教文明特有的人地危机。
  按照人口增长趋势,19世纪后中国大地业已人满为患,儒教制度根本无法管理,天限已经来临。清代学者汪士铎于1855年在《乙丙日记》中痛苦地记载:
  人多之害,山顶已殖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开深菁,犹不足养,天地之力穷矣。
  汪士铎道出了“裂缝”:到处都是庄稼,还不足以人民果腹,饿殍遍野。
  正此时,觊觎已久的西方豪强破门闯入,疯狂掠夺,加重了古典儒教制度垮塌过程的惨烈性,就像一群饿狮子扑向一头老羚羊,加重了中国人的死亡和苦难。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和数十亿两黄金白银的赔款掏空了中国社会的财富,极大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人口过剩的历史细节,在清代洪亮吉《洪亮吉集》中也有记载。
  人满为患态势逼近,耕地紧缺,下层民众无法守着宗族村落安居,无奈之下只有远走他乡,寻求生机。结果,定居生活支撑的社会模式——宗族、宗法、纲常、礼俗开始瓦解,儒教制度逐渐被抛弃。
  其实,并非到1800年,中国人才开始游离定居生活。早在1500年,福建、安徽等省人口就开始闯荡天下,经商、劳务、做海盗、下南洋……往前说,并非1500年后中国人才懂得做移民。自商周以来,中国就有一些商人,往返长途贩运,他们是中国移民的先驱。商人之外,更多游侠、旅行家、方士、郎中、戏班……往来迁徙,历朝络绎不绝。兵荒马乱时,还有绿林、响马、胡子、匪盗、秘密结社……所有这些人群,都为后来的中国的移民社会模式——也就是“江湖”,做过“贡献”。这个自发的移民模式,逐渐演变为中国的江湖社会。但是,在1500年前,流动人口占社会总人口比例极低,如果不计战乱时期流散人口,正常年份不足一成。这些人在人口规模里比重极小,还不能动摇儒教文化制度,且不时被统治者打压。
  1500年后,耕地接近饱和,局部人口过剩导致游民比例开始攀升,至1800年全国人口接近饱和,游民如洪水般散开,逃荒求生,全国蔓延,数量经常占总人口半数以上,严重动摇了儒教政治秩序和意识形态。1800年以后的整个19世纪,儒教制度逐步地走向破产。从此,中国就不可能走回定耕文明的老路,必须考虑用新模式解决迫切的人口增长问题,重组社会组织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水平从而提高生产力。至此时,中国古典性已经终结。然而,现代性尚未产生。
  江湖应运而生
  但是,基于民众移民、自由迁徙而立国,这样一种现代政治概念对于五千年定居文明来说是个难题。中国不是海洋性国家,没有大规模商业贸易传统,人口缺乏流动性,历来移民人口稀少。面对人口四处流散的慌乱局势,当传统儒教定耕制度不再管理国家之时,整个社会的权力系统就被迫交给那些原本被士大夫们鄙视的“不正经人”——游民、商人、掮客、军阀、帮会、盗匪……自然地,规则的话语权也被迫交由他们管理。这一移交,就导致几千年经典制度的颠覆。于是,1800年后,一个全新的时代,一个蜕变的新惯例体系,一个不依赖合法制度的隐形制度——江湖时代降临了。
  江湖是一种什么社会?它不是农业宗族社会,当然更不是现代法治社会。这种看上去“不古不今”的社会,是古典与现代之间的过渡产物,是古代社会人口相对过剩后导致制度颠覆的产物。
  古典中国的三大特征是:
  (1)繁衍宗族(传宗接代)的核心价值观;
  (2)宗族组织形态;
  (3)礼教制度。
  相比较而言,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三大特征是:
  (1)个人主义价值;
  (2)团体组织方式;
  (3)契约法律制度。
  江湖社会与这二者皆不相同,它的社会结构三大元素是:
  (1)“混世”和“痞子”价值观;
  (2)团伙或者关系网组织;
  (3)江湖规矩组成的制度规范。
  \&主导价值体系\&主要组织结构\&核心互动规范\&制度生成方向\&
  古典中国\&宗族繁育\&宗族\&礼制\&自上而下\&
  现代国家\&个人主义\&团体\&契约和法律\&自下而上\&
  江湖社会\&“混世”\& 帮会团伙
  私人关系网\&投拜、应酬、人情及面子\&自下而上   
以“江湖”解读中国
  江湖是解读前述五个疑难问题的指针。不谈江湖,中国社会就不好理解。通过它,即便不能打开所有疑惑,也能切开一道口子。
  何以“社会上的东西,书本里学不到”?
  显然,这种矛盾并非全部来自儒教,要看哪些东西书里不敢写,不能写。孔门之学,私塾里可读,生活里也可用,“三纲五常”、“五伦八德”、“长幼有序”、“尊老敬贤”等均系旧时代宪章纲领,言之行之,并行不悖。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儒家重视“言必信,行必果”,知行合一。所以,那些社会上所谓“书本里学不到”的东西,那些光做不说的东西肯定不在儒家。
  在哪儿呢?譬如,年轻人踏入社会第一课,书本不让说又必须明白的,究竟是什么?其实答案非常简单:就是要搞好人际关系,打好社会基础,核心是搞定上司、领导、大哥的关系。这样说还不免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再直白点说,就是投到一个实力人物门下,听话、巴结、献殷勤、鞍前马后跑,换得宠信、提携,以便日后出人头地。正规的书本,哪敢这样教人。既然正规书本不敢说,那就变成“社会上的东西,书本里学不到”了。学不到什么?江湖之秘技也。
  这说的还只是入门。
  随着乳臭小儿在社会上立足,羽翼渐行丰满就要放单飞。这时不仅需要上下拉关系,还需要横向搭关系,建立属于自己的私人关系网。要做人,要在社会立足,就非得学,不学混不开。打下基础后,就要灵活运营私人网络,搞好战略经营,从中渔利,力争混个出人头地、飞黄腾达。这就叫“长袖善舞”。混到这般功夫,可以出师了,按江湖黑话说,可以自立“香堂”了。
  这一套哪里来?追踪溯源,巴结领导(上司、老板)的伎俩来自官场收门生和江湖拜码头的原型。二者没有本质差异,都是江湖,一个黑道江湖,一个白道江湖,门道相通。
  除了入门课,实用而讲不出口的“学问”还多得很。这里不说旧的,只说新的:
  怎样假装“正常”的人情往来,行贿赂之实;
  怎样装作讲义气,拉人下水;
  女人怎样傍大款,对外假称“干爹”;
  怎样弄虚作假而出名,怎样沽名钓誉而行坑蒙拐骗;
  怎样招摇撞骗跻身上流社会;
  怎样滥施人情,支配别人;
  被称之“学问”的东西,反映了历经五百年江湖化的民间行为规范,其普及程度高于法律,演变成一种惯例。我们要承认,这是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坏人设计的结果。在特别严重的地方,普通人不学这些技巧,便生存困难。面对这个事实,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不能说没有盲点。但这不代表老练的社会学家们不懂这些,不说而已,大家心照不宣。
  何以“老实人吃亏”和“坏人飞黄腾达”?
  金庸笔下《鹿鼎记》里的韦小宝是“坏人飞黄腾达”的样板。用江湖权力话语和社会江湖化来解读,这个问题太好回答了。近代中国,江湖染指社会权力,或多或少,时明时暗。江湖规矩变成社会的实际惯例,导致民间社会广泛江湖化,黑白两道合二为一。社会上有人吹嘘自己本事大,就说自己“黑白两道吃得开”,这里的“黑白两道”绝对是褒义而非贬义。可见,民间社会是黑白两道混合物,即江湖和官方正统的混合物。单靠黑道,或者单靠白道,都不如黑白两道混得好。白道有合法性,但无权威;黑道有权威,但无名义上合法性。所以,做人要混得好,一定要两面逢迎。做老实人,做良民,也就是白道人,黑道欺负你;做坏人,黑道肯定帮衬你。所以,做“坏人”有时反倒飞黄腾达。这就是简化的答案。
  清代以前的江湖多属半宗教性的秘密结社,经过晚清至民国百年间酝酿,江湖帮会全面渗进中国社会各阶层——官场、军队、司法、商界等权力领域,以及传媒、演艺、学校、医院等文教领域,在某些地方甚至获得最高统治权。同时,江湖的价值观、组织模式和习俗规范也被传播至广大公众社会。一时风气转向,公众起而效尤,社会生活被深深打上江湖烙印,白道人也被染上黑色变成“灰”道。譬如,当年上海滩,流氓、阿飞、地痞、混混、白相人、瘪三、拉三等,游荡街巷里弄,恃强凌弱,男盗女娼,欺行霸市。地下体制实际统领上海民间,很大程度上华界和租界都要求助于江湖。于是,大上海数江湖拥有最高权力,这就是“上海滩”的含义。“上海滩”代表一个双重语境,既是洋人冒险家的乐园,也是华人混世的乐园。
  有一段历史事实可作注脚。民国的领袖大多都属于洪门天地会或青红帮。蒋介石投帖拜青帮大亨黄金荣,并被保举给孙中山。中山仙逝老蒋掌权,他重用的部将与帮会渊源颇深,许多军机要务借重帮会媒介完成。身为党政最高领导人,他在很大程度上靠结拜结义和裙带嫡系等江湖手段治国,除了培植嫡系军队和特务机关,还与军阀冯玉祥、张学良结拜兄弟组建政治同盟,维持政权稳定。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民主共和国元首依靠江湖拜把兄弟和泛家族主义嫡系军队来维持(也许萨达姆的“共和国卫队”可算半个),唯有中华民国建立在帮会势力和私人关系网基础之上,它的法律是一纸空文。它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当然也不是儒教国家。干脆说就是江湖国家。江湖治国当然不是蒋介石的个人嗜好,而是国家现实和社会格局的博弈结果,是一种严格优化的策略集合。反之,理想主义治国方案则是一种劣策略。因为有怎样的国民,就有怎样的政治。一个江湖化的文化,只能产生一个江湖国家。
  而今,五个世纪的游民积习早已渗进民间社会,渗进中国人的心灵,在组织习惯和价值观上打下深刻烙印,它根本不与国家法律秩序正面交锋,而是悄悄地、“润物细无声”地发挥作用,形成一种隐形的惯例制度,并且在黑夜里、桌底下、幕布后悄然发挥作用,以五百年的旷世老练僭越法律和政策的防线,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基于此,一个人要在这种环境中安身立命,不仅要学习法制,更必须适应江湖,迁就它的规矩——人身依附、结党营私、人情买卖、弄虚作假等等。这就是“老实人吃亏,坏人飞黄腾达”的缘由。老实人学不会这一套江湖伎俩,不明就里,所以只好吃亏。许多人一辈子不明就里,一辈子吃亏。
  做事不认真,何以成国民性?
  这涉及到江湖化社会环境的基本价值,也叫主流人生观。简单说就是一个“混”字。
  说“混”字,中国人无人不晓,“混”就是江湖化社会的中心价值。中国人见面问候,不说“你好”,而说“最近混得怎样”。通常答道:“瞎混呗”。
  有江湖必有混,有混必有江湖。江湖中人,或者经过江湖化——被江湖驯化的老百姓,出门在外就是讨生活,混口饭吃,不仅白道上讨生活,也要黑白两道讨生活。做什么、怎么做以及做不做得好,不重要;重要的是给口饭吃。过程不重要,结果重要;手段不重要,目的重要。这叫谋生不择手段。如果非要认真做事才有饭吃,那就认真;如果认真了也没有饭吃,那就不认真。江湖是一个非生产型的惯例制度,是一个依附正式制度的寄生体制,概无公平正义可言;江湖没有劳动生产一说,发财靠吃地头,巧取豪夺,坑蒙拐骗,除了害人认真,巴结老大认真,投机钻营认真,其他事情不值得认真。认真与江湖核心价值——混,相抵触。
  深究下去,混就是寄生。你拼命干活累得半死没用,我去巴结领导,到头来我捞的肯定比你多,气死你;你做正经生意没用,我做假货比你来钱快,你干瞪眼;贪官污吏则比假货来钱更快,他勒索你,这叫“黑吃黑”,肥水都落他腰包了。最后,捞不到钱走投无路的人,情急之下就结伙抢银行,变成“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那比谁来钱都更快,只不过惶惶不可终日,日子不好过。整个社会,就形成这样一个枭雄、喽罗和混混的食物链,一个江湖强权寄生的生态圈: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虾吃水。
  既然那么多人混得人模狗样,反而认真干活没有回报,谁还会认真做事呢?所以,许多人干脆不认真做事。这是做事不认真的主要原因,即便不是全部原因,也是首要的原因。穿行于民间,天天看到数不清的街头人群,叼着香烟,跷着二郎腿,终日醉醺醺,目光猥琐,口若悬河,夸夸其谈……从中就能找到答案,他们是江湖混子。混子一多,认真做事的人就少。中国有太多的混子,有些人混得人模狗样,甚至还被人羡慕。
  同沐儒教,何以落后日、韩?
  如果不参考“江湖”因素,仅归咎儒教的罪过,很难揭示中国在现代化历程上的艰难曲折和跌宕起伏,也难合理解释为什么曾经走过那么多弯路。
  早在五百年前,实际上日本人口危机比中国到来更早,也曾萌生过类似江湖的游民萌芽形态——日本浪人,即破产的武士阶层。史料表明,明代滋扰中国沿海的“倭寇”,其中大约三成属于真正“倭人”——日本破产地主和浪人组成的游民,他们裹挟中国游民、破产农民组成海盗团伙,规模通常达数万人。与中国同理,日本之所以在近代蜕变为军国主义侵略性国家,与其制度造成的人口过剩,过剩人口寻求生存出路有关。日本是一个岛国,边界被海洋固定,文化受中华儒教影响,尤其受儒学相对保守的分支——朱子理学熏陶,存在类似的家族主义结构和人口激励机制,一旦人口过剩只得寻求海外殖民扩张,寻求新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直至往文化母国的土地去恣意撒野。
  后来,日本最终演变成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而没有变成一个制度断层的、混乱无序的江湖国家,关键在18~19世纪日本所处的社会格局,以及后来日本通过商业和资本主义化走过的道路。日本在资本主义前夜的封建幕府时代,就摆脱了中央集权政治羁绊。有学者认为,恰恰是中央集权与封建分权背景这个分水岭,决定了中日两国近代不同的命运。
  自秦始皇后,中国不再出现过西周分封制度。封建割据与权力制衡产生的真空,在近代历史土壤上,容易滋生类似西欧的商业交换因素和资本主义中间机制,从而初步整合封建政治与资本主义商业。日本更进一步的发展,是利用商业方式管理政府财政,增强了国力,从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催生了“明治维新”。“明治维新”不是日本硬性戴上了资本主义帽子,而是日本社会发展现状已然具备与欧洲相近的历史条件,当权者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水到渠成。此后,日本奉行“脱亚入欧”国策,全面效法西方,改封建专制为君主立宪和宪法法治,以出口制造业和外贸经济立国,以军国主义做后盾保障经济,以法制管理国内移民问题,以人口与资源优化配置带来生产力进步,无形中消化曾经过剩的人口,从而避免了中国式江湖化的社会瓦解。
  韩国也自称礼教发源国,儒教之教化不亚于中国,不能说所谓“吃人礼教”对韩国现代化毫无影响。但韩国现代化时间的起点比中国迟,现代化却走在中国前面,甚至人民生活依然保有深厚的儒教传统,这让礼仪之邦——中国人汗颜。在一些国际大都市的公共场合,一群韩国人和一群中国人相遇,言谈举止立刻见出国籍。中国人的坐站姿、礼貌敬语、行为自控、精神力都不及韩国人更像儒门之后。这个事实很值得中国人反省:儒家文化非全盘清算不可?五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是否在“救亡图存”压力下显得过敏和极端?古老儒教对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很复杂,未必全属消极,也未必全属积极,也有与制度转型无涉的中性因素,切莫一棍子打死。被妖魔化的“吃人礼教”并非造成中国落后于日韩的主因,反观中日韩三国,唯中国的江湖文化氤氲大盛于日韩,已然成为中国近代文化的特征,从世界文化看中国文学和电影,除了江湖武侠还有什么新意?
  江湖与近代中国苦难休戚相关。近代中国危机的根源,到底应该归咎于儒教还是江湖?韩国现代化提供的答案至少说明,儒教即便有负面作用,也并非全盘抗拒现代化。儒教与东亚现代化的关系尚需进一步考量。
  但是,没有一种因素否定江湖与近代中国灾难无关。事实上,江湖文化也是阻碍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与其头脑僵化地继续反“封建”,不如态度端正地重新审视江湖。“封建”要反,江湖也要反。有人说,江湖是蜕变的儒教,怎么能说与儒教无关?
  是的,江湖是儒教的儿子。然而,案犯是儿子,与老子既有关又无关。   
从体制内到体制外的大迁徙
  溢出家族的游民,泼出去的水
  江湖,就是一些特殊的人,连同他们附着的一种社会模式。这些人脱离儒教定耕定居制度,离开家乡在外漂流,聚众谋生。
  从历史上说,江湖先驱崛起于明清时代。那时候,中华帝国的核心制度——儒教因内部产生的人地危机,制度模式渐渐失效,宗族村庄人满为患,人们为谋生而被迫背井离乡,脱离儒教秩序的社会控制,进入一个体制外的自由空间,过着失控的移民生活。这是一段相对漫长的渐变过程,1500年前后是一个明显拐点,标志是近代教门摹本——罗教的诞生。此时,西方法律制度尚未传入,针对移民潮流的现代制度一片空白。旧者垂垂老矣,新者付之阙如。假如中西之间自古频繁交流,结局谅为不同,完全有可能避免制度文化的断层。欧洲现代文明鼓励人口迁徙流动,善于利用迁徙的劳力配置优势,消化大量移民,面对移民迁徙不以为悲,反而当作一种经济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寻求所谓“帕累托优化”和“帕累托改进”,这是工商文明和农业文明的基本差异。
  从最基本的层面看,江湖和现代文化都是移民文化,用来管理移民生活的文化制度。江湖是后农业时代的移民文化,现代文明是工商时代的移民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二者具有可比性。但是在明清时代的年,中国人对欧洲近代制度闻所未闻,或自命清高,或瞧不上夷道,自认“天朝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明。所以,一旦中国大规模的移民局面来临,制度管理上猝不及防,故而主流制度退去,自发博弈而生的惯例取而代之,江湖规矩应时崛起,这既是一种小发明,也是一种被动的权宜之计。
  仔细辨析,江湖并非一种人,而是相似的一个类群。除了脱离家族定居制度以外,其他方面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江湖一词享有多义性,从狭义到广义拥有三重含义:
  第一,秘密社会。
  最狭义的江湖,是早期的道佛异教秘密结社,可追溯至东汉末年“五斗米教”、“太平道”和南朝“大乘教”直至元代“白莲教”,但大规模的秘密社会群体的崛起,主要发生在明中叶至清中叶这300年间,其代表如罗教、黄天教、闻香教、弘阳教、圆顿教、天地会、哥老会……也是今日武侠小说的主要选材对象,与今日江湖精神渊源较深。
  第二,黑社会。
  19世纪后半叶鸦片战争及太平天国战争诸战乱后,游民人数激增,超过天下半数,饥饿流民涌入秘密帮会,使帮会失去严格的组织控制,膨胀之下蜕变成打家劫舍的黑帮,其代表如江浙青帮和川中哥老会。今人一说起帮会,几乎意同黑社会,其实二者略有不同,产生这一观念与此一时期恶名有关,也仅限于此一语境。这是狭义江湖之外的第二层意思,即黑社会。
  第三,私人关系网操纵的小型民间社会。
  民国以后,传统制度訇然倒塌,现代政治施展不开,权力文化陷入一片真空,江湖帮会和私人关系组织乘虚而入,掌握本土社会的主导控制权。军阀主导政府,黑道垄断经济,江湖老大成为民众偶像,群起效尤,民众习俗日益江湖化,导致整个中国社会运作逐渐奉行江湖规范,国家逐渐江湖化,黑白道和关系社会成为主流模式。由此,江湖又增添第三重广义,即由帮会(早已公开化的秘密社会)和关系社会,及其人情习俗和江湖规矩控制的大众社会。更准确说法,是社会生活被江湖控制的某些侧面,不是公众的全部,不是现代意义的公共空间。
  以下五种传统社会群体可称江湖:
  (1)黑社会;
  (2)官场、生意场、军阀圈;
  (3)商业流动人口;
  (4)关系圈;
  (5)以关系圈为核心的公众社会。譬如,“闯荡江湖”、“重出江湖”、“再战江湖”。
  世界视野下的中国江湖
  世界各国的历史,都曾或多或少拥有一些江湖因素,诸如侠客、黑帮、邪教之类,某些群体也热衷黑手党“教父”,不能说江湖唯中国独有。应该说,秘密社会和私人关系属人类共性,只不过这些共性在不同时空和文化得到不同的培育和弘扬。纵览全球,仅中国江湖曾于民国在最高权力上颠覆过整个社会,而且至今还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普通公众,干预商业文化和政治运作。唯有在中国,或海外华人社会,方可出现全社会江湖化,江湖惯例压倒正式制度影响社会。这是中国江湖的显著特征,因此中国江湖可称人类江湖世界的巨无霸。
  江湖创造了一些特殊组织结构和制度。择要言之,在组织上,江湖创造了一种网络结构——私人关系网,即关系社会。它既不同于现代团体,也不同于传统宗族组织。现代团体,或称法人团体基于社会角色设计(职务),在此基础上施以正式规则管理。家族或泛家族组织(如结拜兄弟团伙)基于“辈分”、“名分”,施以礼教规则管理,二者只与角色或名分相关,而与真实的个人无关。恰恰相反,江湖私人关系网,完全基于人际关系好坏,甚至取决于某一时空内的私交好坏,而与角色名分系统无关。
  此外,江湖还创造了帮会组织模式,既在结构上与现代团体相似,又在等级和称谓系统上与家族宗族组织接近,帮内称“师父、师母、师兄、师弟、师姐、师妹”,是团体与家族两种结构模式的混合物。
  江湖还创造了许多因地制宜、五花八门的习俗惯例,也就是非正式规则,即江湖规矩。规矩随不同帮会而不同,甚至随不同香堂(支部)而不同,五花八门,因地制宜,有些取自儒教宗法制度,有些取自道佛经典,有些取自传统主流社会小传统,譬如人情和面子。
  近几百年来,不管中国社会上层机构如何变动,封建朝代如何更迭,江湖始终是凝聚民间社会——即所谓“下九流”的重要因素。通过阶层流动——下层人物跻身上层社会,慢慢对上层军事、政治和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官场和商海的“应酬”延绵不绝,茫茫一片一望无际,实质上就是江湖运作。灯红酒绿、大吃大喝、夜夜笙歌、桑拿洗脚,非关中国人好吃懒做,而出于江湖运作的实际需要。江湖需要应酬,就像团体需要开会,科层制需要公文旅行。虽然江湖惯例是近代以来中国腐败现象的主要技术机制,但不能否认它也是晚清以来儒教崩溃之后,维系这个国家不至瓦解的基本因子。五百年来,曾经安居乐业的定耕家族体系土崩瓦解,在新的局面下,移民需要一定之规来管理,江湖临时担当了影子制度的角色。
  这里说的江湖,不限于大陆,还包括海外华人社会。散居各国的华人习性大体接近,而与居住国的国民相去甚远。共同的语言和后儒家文化遗迹是主要原因,其行为首要特征是江湖化,讲裙带关系,讲人情,重亲族,爱面子等等。
  以下四条足以标识华人与外国人之不同:
  (1)讲关系:关系就是由亲属、熟人结成的社会资源和信用纽带,“多个熟人多一条路”,熟人之间相互帮忙,共谋生存;
  (2)讲人情:人情是华人运作人际关系的不成文法律,它是兼有感情和利益成分的虚拟性媒介物,功能类似货币;
  (3)讲面子:面子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的一种价值,是调节人际关系的规范和运作人际关系的工具。
  (4)讲“混”:混这个字,不容易译成外文,是中国江湖文化语境的独有概念;在中国,其含义不言自明,大约可分为以下几层:①捞钱;②日子过得滋润;③有面子;④有地位;⑤人际关系好;⑥飞黄腾达。“混”是一种江湖的核心价值,一种人生观体系,是江湖世界的价值目标和终极关怀。它起源于作为江湖先驱的流浪人、漂泊者、游民和流氓。
  以上四条,正好构成今日江湖主型——即关系社会的结构功能体系。   
中国人何以独具“武侠癖”
  江湖性格成为一面面镜子,印证江湖文化沉淀之深厚,“武侠癖”是其中之一。中国人崇拜武侠闻名于世,不仅武侠书报畅销海内外,武侠背景的功夫电影更打入了世界电影之都好莱坞。要理解中国人何以偏爱武侠,人人都想做“老大”,一切还须从江湖说起。没有江湖化,便没有武侠崇拜。
  有一种浅显的解释,说武侠是中国文化的英雄。此言差矣,武侠只是枭雄,不是英雄。英雄何指?譬如孙武、吴起、霍去病、卫青、岳飞、戚继光、文天祥、林则徐,他们是拿俸禄的。这很关键,拿俸禄说明身处合法正统体制内,维护正式规则,这是非江湖与江湖的界限,是第一个要点。枭雄是谁?是宋江、晁盖、韦小宝、岳不群、黄金荣、杜月笙、许大马棒、座山雕,他们没人发饷,没朝廷出粮,靠自己去打砸抢,去巧取豪夺。这也很重要,是第二个要点,是靠抢,靠制造社会不公,而不是靠劳动。实际上,文学传统早有默认分类,前者是英雄故事,后者是豪侠故事,自古各有流派,各有受众。英雄不打家劫舍,豪侠离不了打家劫舍。至于“成者王侯败者贼”的说辞,仿佛混淆英雄枭雄的界限,其实不然,它只说明枭雄和英雄是可转换的,并无绝对界限。枭雄放弃打家劫舍,皈依合法正统,或者创建正式规则,便是王侯,可自称英雄。得了正统,即可收租派税,谁还打家劫舍?譬如刘邦、朱元璋等。
  还有一种解释,说国人崇拜武侠是对暴力的崇尚,是顶礼膜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话虽沾点边,却不靠谱。论暴力革命,秦始皇、成吉思汗、李世民都是领袖,但这三人与武侠毫无关涉,从未有好事者将之划入武侠。他们是英雄而不是枭雄,是创立政治制度的政治家,而不是体制外的江湖豪侠。
  武侠的文化母体是江湖。武侠首先是“侠”,其次是“武”,合而为一为拥有武功的侠客。侠,即是游离体制外的实力人物。武侠是江湖英雄,是江湖文化语境崇拜的偶像,其崇拜者遍及大众。这大众,狭义上是道上喽啰;广义上是被江湖化的普罗大众,是有江湖气的百姓。
  儒教正统的偶像是忠义英雄,而江湖的偶像是武侠。前面说过,假若只看秦汉以降,江湖便是蜕化的儒教,尤其明以后江湖形态完全是退化儒教形态。“三纲五常”、“五伦”、“八德”渐渐蜕变,慢慢只落得“武”、“义”二字。拳脚功夫加上义气,是立足江湖的两样法宝。一般说江湖分三教九流,下下等是那些食不果腹、风餐露宿的流浪人、漂泊者,上上等是混得有模有样,悠游自在、功夫精湛、义气盖天的武侠,专以仗义行侠名义打家劫舍。武侠崇拜是泛江湖子民对江湖豪侠的崇拜,是下下等对上上等的羡慕,这是武侠崇拜的由来。
  ?武侠故事给予深陷江湖氤氲的小人物一个白日梦的机会,使其从中寻求自我解脱和升华。梦境与现实的江湖互为表里,同属一个精神符号体系。江湖化越深,就越崇拜武侠,武侠故事就越流行。武侠文化流行与社会江湖化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清朝比明朝流行,民国比清朝流行,文革后比文革前流行,两相比较便彰显了体制管理真空与武侠文化盛行的渊源。只要正式规则松懈,非正式规则就泛滥;只要非正式规则泛滥,武侠故事就繁荣昌盛。
  当然,武侠写家并非都属泛滥货色,也有高明先生,境界直逼思想大师。此非戏言,许多中文教授不屑于武侠小说,作者不苟同。华罗庚称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童话,往褒义说确系如此,背后蕴含精深的道理。譬如,对揭露中国近代史上江湖颠覆儒教制度这一黑幕,极大凸显两千年未有过的制度危机,当数金庸的《鹿鼎记》一针见血。金庸小说《鹿鼎记》所含思想之敏锐,直逼鲁迅《狂人日记》。作者时常讶异,反思近代国难的文字可谓浩若烟海,居然是金庸小说率先揭示了近代中国的江湖性颠覆的事实:即明清以后“古典性”的终结,“江湖性”的发端,现代性的薄弱,使中国演变为一个江湖国家。《鹿鼎记》的过人之处是以主人公韦小宝这样一个飞黄腾达流氓的命运描写,揭示了近代中国社会轨道的非理性,以及江湖化的真相。江湖颠覆正统体制,使整个社会变得荒诞。韦小宝,乃是扬州一个江湖混混,一个妓女私生子,俗称“婊子养的”。正经学问不学,仁义道德不顾;只学讲义气,擅钻营,心狠手辣,入皇宫假扮太监并逐步得到康熙的宠信,后入天地会,当上了青木堂香主,从此黑白两道均平步青云。韦小宝的故事结局圆满,晚年过得很是滋润,携七位大小老婆躲往云南,偏安一隅享清福了。
  韦小宝这一人物设置,在文学技巧上是对近代中华文明的暗喻和反讽,讲义气、不择手段、有奶便是娘、飞黄腾达、美女如云等等,尽是江湖道上之准则。它反映了一种高度江湖化的社会伦理和价值结构,只不过普通中国人浑然不觉,“润物细无声”地嵌入了国人的集体无意识。韦小宝的故事揭示了近代秩序江湖化这一事实,江湖秩序颠覆了儒教体系,导致了一系列伦理价值观念的颠倒,产生了“老实人吃亏”、“坏人占便宜”的制度悖论。
  《鹿鼎记》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反讽“坏人如何飞黄腾达”。金庸精细地设计了一个人物,处处与儒家准则对着干——“婊子养的”杂种,“有奶便是娘”的混混,一反“温良恭俭让”的心狠手辣。中国历史小说和戏剧大多借古寓今,这是受大众喜爱的套路,至今尚有诠释的生命力。譬如单位里有人嫖妓被“扫黄”归案,办公室沸扬之间,有同事不但不指责其下流无耻,反倒笑他笨蛋、不长心眼儿,以显示自己更无耻、更聪明,更韦小宝。某日,一位官员被“双规”,谴责之声不闻,嘲笑之声不绝于耳:太笨了,还敢做局长?
  一部《鹿鼎记》,概括了明清代以来价值观的江湖本性:笑贫不笑娼,笑笨不笑腐;老实不如奸诈,劳动不如混世。   
“党”“网”之分
  仔细看江湖的结构,考察各种泛江湖现象,发现它们有两种不同模式,一种属于正式组织,一种属于非正式组织。正式组织以秘密会党为代表,拥有组织界限、会员准入制度及严格规矩,会员有明确辈分、名分和角色,帮会成员一切行动听指令,所以称“党”。非正式组织则以私人关系网为代表,不具正式制度,不具组织领导,以各自利益为中心,依无形的习俗惯例相连,辗转传递,交换资源。私人关系网也称关系社会,不属正规团体,但私人关系网与正式团体组织具有类似功能。
  何为组织?社会学认为,组织是个人之间的排列组合形成的可以识别的统一体。按照这一学院派定义,关系网或关系社会便是标准的组织体,因为它具有排列组合结构,并且可以识别。譬如某一社区,张三的关系网,李四的关系户,王五的三姑六舅,都各是一伙人,不仅有排列组合,而且很容易识别,圈子里的乡里乡亲都很明白。
  私人关系网可以看作是一种“组织”,这是学理上理解关系社会的关键。社会制度由价值、组织与规则三重要件构成。组织是社会秩序的第一要件,没有组织,个人不能生成秩序。关系社会是一种特殊的网络式社会制度,是一种江湖类型,是游(移)民文化与传统宗族文化交汇融合的产物,将三姑六舅和熟人朋友以历史沉淀的人情制度相糅合,形成个人互助性的组织体系。
  关系社会和秘密社会都是后儒教社会的产物,这两个类型都与儒教有不解之缘。
  明以后,江湖沿着这两个方向分别发展,从史料以及小说资料来看,“党”和“网”当时就各自初步发展开来。在大趋势上,关系网主要在帮会系统以外发展,又以移民谋生、小商摊贩、移民汇聚的市井生活为主体。团体式帮会结构主要在教门和会党中发展,帮会以外的民间社会也分布无数小型结义团伙。结党和结网,相互交叉演变,在移民和游民社会中常常相互补充。假如不同帮会的堂口(支部)发生纠葛,假如堂口之间不愿诉诸火并,那么堂主之间只能以私人关系解决问题,请中人传口信来讲和。此时,帮主与中人之间的私交和人情具有决定性作用。
  汇集各种成分,我们发现江湖社会有六个历史源头,分别是:
  (1)移民:商周时代的游侠、行商、手艺人;
  (2)盗匪:落草为寇的绿林、响马、土匪、海盗;
  (3)官场:古代官场的党朋、派系、门生故吏;
  (4)商会:唐宋以后的行会、商帮;
  (5)异教:民间秘密教门;
  (6)游民:流离失所的破产农民。
  这六种历史源头独立发生,长时间各自发展,最后汇聚并定型成两种模式——关系社会和秘密社会,各自发挥不同的江湖功能。   
二、关系网 关系是生存维生素
  农历2001年除夕,某市街头发生一桩交通事故。两辆摩托车相撞,当事人爬起来后,既无口角也不道歉,而是不慌不忙怡然自得地各自掏出手机,背对背,站在马路当中对着手机不停地诉说,惹得不少人围观。两位巡警路过上前干预,肇事者竟不搭理,旁若无人地自顾继续打电话。巡警询问两遍不见效,私下一嘀咕:“算了,他们都有熟人,咱们走人!”过后,果然大家分头去幕后私了。这就是当地“惯例”,是近年兴起的不成文“规矩”。
  这种现象仿佛成了一种隐形游戏规则,它取代交通法规,另起炉灶摆平交通事故,尤其处理交通事故的经济理赔。至于公平与否,在当今社会的急剧转型时期仿佛并非首要,很多时候效率比公平更重要,关键不在公平而在摆平。没有一种法规绝对公平,关键在大众的认同与接受。如果绝大多数市民都主动参与这种游戏,博弈均衡也就是实际规则了。短短二十年,这个规则已滋生了一种地下行业:据报载,闽东人称“二哥”,也就是“车托”或“线人”,更规范名称应该是“个人违章事务经纪人”。这个故事,部分地反映了“关系”在当代生活中的价值,而这也仅是冰山之一角而已。关系在生活中的效用,内里乾坤之大超乎想象。
  一、关系是生存维生素
  关系是什么,这对成年人来说几乎不是问题,不过要在道理上说清楚,并非那么容易。为了将中国关系说透,不妨多费点功夫,先从社会学说起。
  有一次,沪上一位年轻教授对作者说:你到上海来吧,这里是我导师的“码头”。他说话的口气,简直就像旧时青红帮的喽啰,不明就里的人还误认为他就是上海滩的小瘪三。其实,他真是上海某名牌大学教授,作者也明白他所说的“码头”是上海某专业圈,而非收保护费的黑道。那个圈子确系其导师私人关系的势力范围,所以,他可以用青帮的语言风格描述那个学术圈子。从语义学角度说,说他导师是“老板”、“老大”还是“学阀”,所指都一样。
  关系网是隐蔽“组织”
  关系或关系网,从微观机理、宏观功能两方面都与“组织”这个概念类似。社会学所谓“组织”,是由许多个人经排列组合形成一个可标识、有功能的统一体。单就这一定义看,关系或关系网当然就是一种组织,类似团体和单位。关系网和团体,表面上看似不同,但都粘合凝聚人群,形成一个可被观察和称呼的结构。
  譬如,对山区某县主管森林的一班人,人们可以称呼“某县木材协会”(这是团体),也可称呼“林业局长的亲信们”(这是关系网)。事实上一样,“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又譬如,对某省城搞史学的文人圈子可称为“某省历史学会”(团体),也可以称“某权威的地头”(江湖关系),全看说话人的立场和文化背景。白道说白话,黑道说黑话。读者阅读及此一定感觉古怪,关系网是一种稀罕的现象,它既像团体又不像团体。就好像UFO,是飞行物,又不是可纳入科学研究的一般飞行物,是Unidentified Flying Object——“未经确认飞行物体”,看着心里有种不确定感。产生这种感觉就对了。团体的准确名称应该是“正式团体”,“正式”二字很重要。因为关系网的奥秘之一就是“不正式”,恰好与团体相反。
  一个典型的正式团体具有白纸黑字订立的明文章程,成员手持准入证书,章程和证书是正式团体的两大基本特征。若将团体比作一个圆,章程是圆心——中心纲领,证书是圆周——团体界线。然而,关系或关系网并没有正经八百的明文制度,更没有成员与非成员的明确分界线,只有模糊不清的习俗,心照不宣的规矩,和交易的特权与利益。关系网奉行不成文法——也就是习俗,没有人刻意去制定规矩,但是背后存在着看不见的压力,在它支配下诞生了“规矩”,“规矩”的专门术语就是制度。关系网内没有严格界限,俩人之间守规矩就是关系,不守规矩就不是关系,来去自由——比婚姻还自由,婚姻家庭毕竟是二人团体,属于法律保护的正式团体。因为关系网太自由,太随意,关系网的运行依靠模糊逻辑。
  譬如,有某人,若与你非亲非友又有数面之缘,他是否是你的关系,还真有些说不清,连你自己都回答不出来。但这一切并无碍,你们交往的行为将替你作答,引领你摸着石头过河,一边交往一边确认。确认的标准就是人情授受,即大家一有无互相委托办事,二有无办事后的酬谢。人在,人情在;人情在,关系在。人情是关系的孪生同胞,没有人情便不是关系,没有关系不会做人情;新朋友初识,彼此接受人情等于认同关系,不接受人情等于不认同关系。认识一个人与有一个关系之间,既不完全等同也不截然无关,当中一道标识是人情交往最基本的操作反馈。
  甲帮乙办事,乙还甲人情。这一来一去,遂成“关系”。
  经过头一次,若两人一致期待将来一直交往下去,那关系就开始逐渐变“铁”了。所谓“铁”哥儿们就是这般诞生的。关系的建立、运作都依赖于人情交换制度,这是另一门学问。
  莽莽中国大地,关系和关系网滋生多了,产生一块块群落,足以与团体和法律制度建构的公共秩序相抗衡。关系滋生的社会属于关系社会。关系社会是一种体制外社会,也是江湖社会两大类型之一。前面谈过江湖有多种,网状结构的关系网是一种,团体化的帮会是另一种。
  同系江湖社会,若将关系网与帮会做对照,便看到关系网的边界不那么明确。一伙人是否是关系,自古以来就无正式依据,既无法较真也无需钻牛角尖,也许这回是下回却不是。关系在不断演变,各人生存状况和地位也不断变化,微妙的私人关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很大程度上基于当事人当时的心理。关系社会需要一种默认的心领神会,没有章程也没有证书,是否属于能搞关系的那种“关系”,有些情景下当事人也不明白,要试探一下等待对方的回应。譬如下面例子,时常有人拎两斤点心到对方家里,往桌上一搁:“哥们儿,有件事想托你办一下,怎么样”?那“哥们儿”若心口不一地用余光斜瞄礼物,一边看一边客气问什么事,并假意推推搡搡,那就是应承了。这应承了就是关系;若对方没应承,还没问什么事情就撂一句:“您请回吧,我点心多得要发霉”。那就不是关系,没给你面子。应承,等于确认人情交易的游戏规则。不应承,就是否决。人情很关键,是关系的内在标准。那人若说:“事情交给我了,下次不许带东西”。那就不仅确认关系,而且关系特铁。
  凭着人情,关系就逐步建立了,关系网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秩序,与国法党章属于平行面。关系一不买国法的账,二不买党纪的账,体制外的结构属性本来如此,它有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按自己逻辑行事。由于关系社会的网络结构与法制社会的“科层团体制”不同,一个网络制,一个团体制,所以关系网从不诉求颠覆法制社会,从来不造反。相反,它要寄生在单位和团体身上吮吸血液,营养自己。
  中国的关系网基本与社会生产无涉——一不炼钢,二不种粮,它只像蚂蟥、蛔虫、螨虫一样吸附在政治经济团体尤其是实行科层制的大型团体上寄生。关系网的本质是寄生。偶尔,在极有限的情形下,关系网也发挥经济组织的生产功能。譬如,民间“标会”融资、私人公司拆借和个人高利贷,被关系社会美其名曰“关系也是生产力”,但是,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很小,可忽略不计。反而,其寄生价值如此突出,完全依附在大型社团内寄生谋利,假设法人团体、公司、协会、单位都倒闭了,关系网便失去寄主的营养供给。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关系网与宪政团体的关系是毛与皮的关系,脚气的真菌与脚的关系。
  操作关系网——搞关系、走后门,尽管声名如此不雅,但是现代法治社会奈之何如,就像螨虫、真菌和牛皮癣不是容易除根的皮肤病。在体制架构上,法律属刚性,关系属柔性,就像重拳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出,有时连击打的目标都找不着。监察部门能轻易掌握单位内私人关系的一手材料吗?掌握证据是困难的。关系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只有当事人私下操作时自己心领神会,俩人心照不宣。当事人说有即有,说无即无,旁人不易取证,甚至不易观察。上面说过,有时连他们之间在某桩事情上都要相互试探一下,耍耍太极拳,看大家是否一伙儿,更遑论别人。一个机关里,一个社区里,张三、李四是否一伙,王五、赵六是否一帮,外人要经过多年才看得出。
  中国关系与外国关系之不同
  关系并非中国独有。
  有一篇资料,讲美国总统小布什内阁里的私人渊源,譬如老布什的国防部长切尼做了小布什的副总统,老布什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鲍威尔作了小布什的国务卿等等,结论是小布什内阁是一张私人关系网。毋庸置疑,老少布什先后就任美国总统,当中不免有些瓜葛,有一些家族人脉资源。家族人脉,就是关系。若这样看问题,岂非全世界都是关系社会了?不然。人际关系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仅仅是一部分而已。固然,完全杜绝私人关系运作的国家当今并不存在,但是反过来,以私人关系为基本规则来运作社会机器,世上亦极少,主要集中在亚洲儒教文化圈——中、韩、日和东南亚,尤以中国为甚。
  如果说中国的关系与西方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一种不同的档次:把原本一种普通的人际关系,变成一种隐形的社会制度,从而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统治力。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力量很大,但是关系的力量也很大,而且足够与法律对峙。近代以来在中国,关系是民间社会运作的基石,也是某些官场和商场的实际通道和游戏规则,是混迹中国社会的一种必需的“维生素”。离开了它,许多人就像离开了维生素一样无法生存。而在许多中小城市,关系是百姓日常生活重要的保障体系,离开它生活甚为不易,大家通过它办事谋生——求职、就学、升官、办厂、获取信息、争取权利……以小城市和城镇为例,完全不利用关系获取资源,不利用关系做任何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关系网是城市生活脉络
  根据对京、沪、粤、闽、琼等地百姓生活的多年观察,作者的初步结论是:关系极为重要,但对不同城市的重要性并不相同。在小城市,关系是生活必需品;在大城市,关系给生活锦上添花。关系的有效性与城市规模大小紧密相关,小城市容易形成典型关系社会生态,大城市里关系社会生态相对薄弱。这城市大小界限在哪儿呢?
  作者认为50万人口是一道界限。人口50万以下城市很容易并且大多数都发育了成熟的关系社会生态。打一个通俗的比方,很牛气的老江湖通常拍胸脯道:“这城市任一角落,我都能通过关系找了去!”这个“找了去”的尽头,就是50万左右的人口范围。任何长袖善舞的老江湖都不敢自诩在一个人口过千万的大城市,可以随便“找了去”,除非他是市长。因此,5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普通人都有本事通达城市某一个角落,只要他掌握了基本的关系术。50万人口就是一个上限,当然是一个约数(后面再说这个上限怎样计算得来),误差±20万,也就是30~70万,与城市的环境和历史背景有关。作者不才,不能在数学上缩小这个估计数的误差。这个规模可以形成非常成熟的关系社会——完全靠关系建立的社会。在这种社会,关系价值的传播普及和被认同程度无异于法律,甚或高于法律。某认证这一点不需要很复杂的调查,只要指出关系网时常可以打通法官和法院这样一个常见事实,就知道关系价值在有些地方高于法律。传媒报道,一些地方的律师改行做法庭“掮客”,居然赚钱更快,也就是旧社会的“讼棍”,专门替当事人疏通法官,拿佣金讨生活。
  在另一头,在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具有相反的情形。这种特大城市是中国的关系社会生态发育最低、最不兴盛的城市。但不是关系不存在,也并非不重要,只是超大型人口规模最不利于关系运作。如果将500万甚至1000万人口当作一个整体,谁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和精力铺设这么大的关系网。前面说了,关系网的极限只是50万左右,而且通到最后,实际帮自己办事的人自己并不熟,那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辗转相托。通常,依据脑科学原理,一个普通人顶多认识熟人200~300人,即便啥事不干专事应酬,至多认识1000人。小城市这几十万人编织的一张大网要靠最初的二三百熟人辗转传递来维系,这是中国城市每天发生在生活背后的故事。其实,特大城市也可以切开来对号入座,标识一些亚团体,当中有很多社区、社团、行业、街道组织,其中不乏规模50万以下者,适合玩关系传递的游戏,适合关系生态滋生,所以照样滋生私人关系网络。
  在两个极端之间,即人口介于50~500万之间的城市,是一种模糊的样本,既是关系网效用的边际,也是宪政体制的生长点,处于一种双轨制过渡状态。关系网重要,社会团体也重要。这一类大城市初步建立了公共社会的雏形,所以一个普通市民不依赖熟人也可以依靠公共体制——市场和宪政机制生存。但是由于许多这类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一些涉及人文关怀的更高级方面——更高层次的生活需要不易得到满足,譬如提职晋升、工作调动、亲属户口农转非、幼儿入托、子女转学就学、保姆担保问题,还有遭遇交通事故纠纷、公务人员无理刁难……此时,熟人关系就很好用了。
  我们不能拘泥于纯粹的数字,更要看到中国城市人口集中生活在适于操作关系网的小城镇的事实。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到2000年,中国90%人口都生活在人口15万以下的城镇,也就是说90%基层人口肯定处在关系网生态适宜滋生的人口规模中。
  为探究关系学的源头,还是回到小城市。对于那些城市人口小于50万的典型关系社会社区,如果普通人完全不用关系来经营自己的生活,那么,日常生活肯定是障碍多多,困难重重。譬如,孩子入托、入学、就业、个人调动、晋升、开店、办公司、摆平人事纠纷……这些对小城生活至关重要的事务,都要依托于熟人圈来解决。小城的生活,以熟人圈为基石,然后才是复杂的社会组织体系,有熟人是必要条件。比必要条件更进一步,有熟人还是充分条件,可以提供风险庇佑、供给特权和物质优惠,令生活锦上添花。譬如,获得紧缺资源,购买紧俏商品、内部商品或廉价商品,吃餐馆挂单赊账消费,分享政策性优惠,优先安排海外定居,医院里看病的优先权、名医选择权和更加周到的服务……难以备述。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切都有代价,后门特权需要双方互相给予。一个人,如果没有直接的特权资源,甚至没有间接的关系充当介绍人,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边缘化,被人挤到城市生活边缘。因为关系必不可少,所以关系是中国人生活的“维生素”,尤其中小城市市民生活的“维生素”。
  综合来看,关系是小城市生活秩序的主旋律,同时是大城市生活的副旋律。在大城市里,它与公共秩序形成平行的双重控制体系,二者有时相互竞争,有时相互补充,这就像交响曲中的和声。至于在乡村,反倒是关系社会的例外,乡村基本不成关系社会。村民都是熟人,没有生熟之分,没有生熟差异生成的特权空间,这意味着不存在或者只有很微弱的拉关系的价值。作者特意跟随人类学家到贵州侗苗族村寨做田野调查,发现人人都是熟人,没有开后门的资源,公权寻租资源薄弱,没有搞关系的需要。这显示,关系基于社会交往的一种落差格局,它是熟人对生人的优先权,而这种落差只存在于一个生人与熟人混居的移民社会。小城市和城镇是典型的移民社会,大城市反倒人人都是陌生人,生熟差异削弱了。   
关系好办事
  关系这东西,很不好谈。讲起来人人都是专家,大家都有一套,弄不好就班门弄斧了。
  在中国的中小城镇,居民日常要紧的事情常常诉诸关系网,而非诉诸公共行政程序和社会团体。即使走行政程序,要害也在托关系——行政机关里的关系,进办公室只为走过场,使走后门合法化。事情于幕后早已商定,进办公室无非填几份表格,戳几个红印。
  在现代中国人观念中,关系总与“办事”联一起。想到“关系”,总是要办事;若要办事,总是先想有没有“关系”。不办事的平常日子,也未雨绸缪,不失时机地应酬,老江湖们更以战略家眼光构思关系网的战略性布局,主动地设置关系网的内容,触角延伸至城市各领域——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商铺、房屋维修……每日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忙于应酬,巩固关系网以备不时之需。常人简称之“打基础”,也叫“应酬”。“应酬”是一种优先价值,只要电话里交代“今晚有个应酬”,毋庸解释具体,就不用回家陪妻儿吃饭。
  事实是,所有中国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关系”生存,生存自然比陪妻儿吃饭重要。“关系”已是中国人的非正式制度,不同人的差异只是依赖程度不同。关系能帮助常人办事的范围几乎无限制,小事如买猪肉、买葱可以省钞票,大事如升官发财、晋级提薪、开店办厂可以通路子。
  对于不同城市、不同个人来说,关系拥有不同价值,可以办不同的事。为避免高堂讲章、行文空泛,我们就锁定一个地方样本,归纳关系的效用。这里姑且隐其地名,它无非一普通样本,代表中国许多城市运用关系的一般价值。作者初步统计了这座沿海小城十年的市民生活模式。尽管生活需求一直变化,但以下事务必定诉诸关系。假若不用关系,要么不成,要么久拖不决:
  调动、就业、调进油水部门(譬如,交警、大医院)、提干、涨工资、提职称、转户口、出入境(此项目2002年开放办理)、工商登记、贷款、申请投资项目、申请批文、子女进重点中学就读……
  另一类事务,不诉诸关系也可办成,但是依赖关系则可以提高效率,减少交易费用,获得更满意的效果:
  购买贵重商品(通过关系可以打折且避免假货)、购买紧俏商品房的优质套型、分配住房、机动车申领牌照、机动车年检、手术住院、进政府机关办理一般手续、结婚登记婚检、火葬殡仪、学校招生录取、购买优惠车船票、旅行团的优惠价格、购文艺演出票……
  两相比较,前一类事务属于生存大事,后一类事务属于生活小节,无也可,有则更好。仅就大事而言,小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必依托关系网。在该地,几乎没有人一生完全不利用关系生存,差别只是依赖程度高低。所谓能人和老江湖,则凡事必求关系。即便通过白道和市场能解决的事情,也非要通过关系,这渐渐成为一种思维定势。因为在往日的应酬里,人情已经放出去,债权债务关系盘根错节,关系不用白不用。
  按通俗说法,托关系也叫走后门。有后门就有前门,前门是正统体制,是公共宪政程序,也就是俗称的“白道”。后门不仅走得通,甚至还必须走,进而走得泛滥,说明前门走不通或不畅,正统制度的交易费用很高。这种现象是一切转型期或者制度不稳定时代的常见情形,包括关系网在内的江湖都是制度断裂造成管理真空的产物。   
关系与个人生活保障体系
  关系网兴盛与个人寻求社会保障高度相关。在江湖时代,私人关系网以及团伙死党这两种组织都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在个人产生困难需要救济的时候,发挥类似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功效。
  为了解释关系网的社会保障作用,这里说两个例子,一个反证,一个顺证。
  在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一般依当事人购买保险与否,分为三种类型:(1)双方都未买保险;(2)双方都已买保险;(3)一方买,另一方未买保险。对应三种类型,现实存在三种事故处理模式。
  第一种,双方都已买保险,这种情形最简单,双方都不用争吵推卸责任,由交警鉴定事故,确认各自责任,然后交保险公司理赔。
  第二种,双方都无保险,这种情形最麻烦,双方争吵不休,而且必定委托熟人通过关系介入交警办案,这当中少不了桌底人情。这是最难办的案子,尽管某些干警是既得利益者,但红包拿得不容易,免不了扯皮拉筋。
  第三种,一方保险另一方无保险,一方轻松,有保险者态度无所谓,无保险者不仅吵闹而且绞尽脑汁托熟人通关节,减轻自己的责任。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在特定条件下,搞关系等于买保险,买保险的不用托关系,托关系的不用买保险,二者既对立,又互为补充。读者可能会想,买保险要投资,托关系不用投资。其实,托关系同样要投资,要请客吃饭,费用不一定更少。
  在一个中小型城区,即一个熟人关系社会,熟人意味着社会保障,熟人圈越大,则保障功能越强,保障范围越广。上面的交通事故操作仅为一例,实际上熟人的社会保障非常广泛。譬如,就医,熟人可以帮助找到放心的医生,以及内部价格的特效药;上街购物钱未带够,不要紧,店家先赊着改日再说;买商品担心质量,不要紧,小城市里到处是熟人,找位认识的店家,商品先拿回去先用,有故障可以退货,没问题改日付款。这比大城市稀里糊涂购买到劣质商品,事后找消协投诉省事多了;半路上自行车、摩托车坏了,不必惊慌,路边等等,保准有熟人开车经过,打个招呼捎回去;邻里房屋权属有冲突,就到政府找关系以势压人;若是卷进诉讼官司,人情就托到法官桌上……
  上面的例子说明两点:一是私人关系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二是私人关系保障可以与法律保障、商业保险等公共保障体系相互渗透,同时发生作用。譬如,商业性车辆保险与熟人关系包庇并行不悖。
  关系保障也不是万能的,因为关系特权是竞争的,排他的,一个人诉求关系的成功,同时意味着某个别人诉求关系的失败,这些人只有求助于公共保障和商业保障。因此,关系在对一个人行使保障功能时,它就淘汰另一些人,使后者进入公共保障体系。
  “关系”的滥觞
  “关系”二字在中国耳熟能详,涵义几乎融进骨子里,可以脱口而出,不假思索。然而这种说法,滥觞于何时呢?
  “搞关系”一词的大量涌现和流行,是20世纪以后的事情。此前,关系的说法在文献中几乎没有。也就是说,那时的“关系”二字是汉语“关系”的本义,即联系,而不是“搞关系”。当然,严格地说来,没有“关系”的说法不等于没有搞关系的事实。搞关系、走后门现象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于中国文化与生俱来,只不过在其萌芽时期未被概括为抽象的“关系”,而是用各种带有亲情色彩的称谓表示“关系”,譬如,“亲戚”、“朋友”、“叔伯兄弟”、“同窗”、“门生”、“老乡”、“表亲”等等,未将包含“搞关系”、“走后门”等内涵的众体提炼成一个统一的符号。未提炼,也说明“搞关系”尚未流行,尚未平民化、制度化。“关系”一词走向前台开始流行,并不仅是一个语言现象,更是一个惯例制度的崛起。这种抽象提炼过程,明显增强了一种冰冷的色彩,不再谈亲情、友情、学谊,毅然决然地抽掉温情的面纱,将利害关系赤裸地凸显在眼前:是亲戚、朋友、同学……那又怎样?大家在此一律平等,都是“关系”,是相互利用的对象而已。当然,这只是价值蜕变的内心独白,并不排斥嘴巴上“咱俩谁跟谁”的曲意逢迎和逢场作戏。
  在清朝以前的文献中,没有今日意义上的“关系”这个词汇。那时的“关系”,都是其原始语义,即联系,而不是指走后门的熟人。在古代文献中,第一次或较早地出现“关系”这种说法,是清末小说《官场现形记》。全书仅在第二回出现过一次,不过不在正文,而是在对“过班”这一台词的注释。原文总共九个字:“过班:过通关系而升官。”此“关系”,即今日关系之雏形。
  随20世纪向前延伸,“关系”在文献及口语中的使用频率日渐提高,曾一度在20世纪中后期“文革”中达到顶峰,并一直延续至今。在今天,关系概念是人所共知。在日常口语中,托熟人、走后门含义已经超过原始语义上升为第一含义,在托人办事中谁都不会误解它的意思。而它的原始语义即“联系”的含义,则萎缩为一种纯粹书面语言,基本局限在学术和政治文本里。
  “关系”何以称“关系”?
  关系作为一种特指的符号,具有特殊的生成结构。
  从符号学看,符号的“所指”是内容问题,应该是针对已存在的客观事实。但符号的“能指”,即符号名称的选择带有偶然性。为什么选择“关系”来称呼关系,而不是其他?是谁选择了“关系”称呼?为什么选择特定的时机选定和流行“关系”称呼?这既要归结到近代社会的移民性质与社会主义语言文化的交叉。
  依托移民迁徙的江湖秩序,其组织模式的发展和繁荣,通过对大众文化和行为规范的渗透,在20世纪积累了丰富的小传统底蕴,至此时需要进一步改造、整合和规范,需要用新概念和新符号来加以提炼和标识,以利于惯例制度的进一步提升。对新符号和新概念的需求是必然的,但选择什么样的符号则是偶然的。因之,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符号就不可避免打下了当代的烙印。
  关系名称的认同、流行和时尚化,与集体主义体制的话语习惯有关,与集体主义的精神无关,仅仅是一个话语习惯而已。尽管,早在清末就有“关系”的零星叫法,但并不流行,不成为得到大家认同的主流话语。《官场现形记》只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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