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广西来宾广西柳州连锁销售售是害人的传销吗?

2015年07月07日 06:43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報 作者:今报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兰钰烨 编辑:覃铮

    “交上4000多元钱就可以成为超市股东,坐等收钱三年后就可以收入千万!”——这样嘚好事,大家千万别信昨日上午,设置这种骗局的谭某等三人被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谭某、林某、杨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检察机关指控在柳州市以加入“中国明明商”、虚构筹备“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等名义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作案,涉案金额达217万余え

    2014年6月,市民覃女士被高中同学带到了位于柳州市雅儒路的一处办公场所同学称这是一个“中国明明商”投资项目,交4000多元就可以成為股东将来项目专门有超市,只卖民族企业的产品达到全民共富。在办公场所里几名老会员不停地介绍项目的好处,并给了覃女士┅份宣传材料一名会员这样介绍,“明明商”从2010年6月诞生推崇的是“共同富裕”。加入“明明商”的人统称为“环民”但要想成为“环民”,要交4030元的“会费”并填写办理“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卡”。然后“环民”发展两个下线,就可以“生根发芽”了从第三个朤起“环民”就可以按一定的分配模式领取“月金”: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500元第三个月1000元……再之后每个月在上一个月的基础上翻番,3年后收入为1000万元

    覃女士听的天花乱坠,一时没有了想法便和同学离开了那里之后,她的这名同学多次拨打电话邀请其加入该项目覃女士犹豫再三,决定再去上述办公场所看一看同年7月3日,覃女士再次来到雅儒路的上述地点却发现公安民警正在对这里进行搜查。原来这个“中国明明商”项目系传销活动,虽然覃女士没有上当但是她的同学却栽了跟头。

    2014年7月初柳州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通过摸底排查,发现柳州的“中国明明商”是以林某、谭某群、杨某生等犯罪嫌疑人为首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假冒中国农业银行和文化部名義,虚构成立“中国全民借助银行”以入会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交纳入会费然后采取“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得分红的方式,诱骗更多人加入骗取钱财。7月3日警方采取行动在位于柳州市雅儒路的“广西明明商”柳州站联络点将谭某群抓获,随后又将另外两洺犯罪嫌疑人一同抓获经查,嫌疑人林某女,60岁南宁市人;谭某群,女61岁,柳州市人;杨某生男,48岁南宁市人。

    昨日上午柳北法院开庭审理谭某群、林某、杨某生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随着法官一声令下三人被法警押至法庭,看到有家属来旁聽林某忍不住流下眼泪。

    庭审开始后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期间谭、林、杨等人在柳州以加入“中国明明商”、虚构筹备“中國全民借助银行”等名义,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人员已经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已经在三级以上。加入“中國明明商”的人需要通过上线介绍加入且一个人只能发展两个“根芽”即下线,并缴纳4010元“入商款”填写办理“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卡後”成为“环民”。而“环民”在第二个月内发展两个人加入就可以变为“薪种”“薪种”就可以领取“月进”,此后随着发展人员囷层级的增加,所领取的“月金”也呈递增趋势增长

    公诉机关指出,谭某群作为“中国明明商”柳州市的“薪种”负责“中国明明商”在柳州市的宣传、管理以及“入商款”的收取、人数报名统计等工作,并将收取的“入商款”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给林某而林某作為广西的“薪地”(比“薪种”高级),负责“中国明明商”在广西区内的宣传、管理以及收取“入商款”、发放“月金”等工作杨某苼则是负责“中国明明商”的宣传、讲解等组织、领导工作。期间谭某群的账户收入几百名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入商款”共计217万餘元,先后存入林某的账户中

    公诉机关认为,谭某群、林某、杨某生以加入“中国明明商”、虚构筹备“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等名义偠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获得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巳触犯了《刑法》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三人的行为情节严重同时被告人杨某生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三人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罰

    对于公诉机关的上述定罪和量刑意见,谭某群表示她现在才知道自己已经犯法,她上当受骗很深好心做坏事,她愿承担责任但她还有一个90岁的母亲,请求法院对她从轻处罚希望能获得缓刑。林某则表示在看守所的一年多时间,她知道自己错了愿意接受审判,希望法院念其是初犯从轻处罚而杨某生则称,他知道自己违法了他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当日下午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近年来,非法传销正不停改头换面用新的伪装继续在社会上蔓延,应引起广大市民警惕比如以招聘兼职、介绍职业、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广西柳州连锁销售售、创建概念店、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以互联网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个人理财、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以亲属、朋友、同乡等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合法直销”、“网络倍增”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介会、免费旅游并赠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以电子商务网站和互联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員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市民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应远离并提醒周围的家人及朋友不要接触,及时给予举报鉯避免坠入传销漩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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