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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穿越,如黑腹太子妃
小厨娘出逃记,言情玄幻的 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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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热《六月天微蓝》,超好看小说
宝宝1岁2个月LV.2
  爱上一个人,也许是瞬间的事。恨一个人,却是一辈子。
  初见秦天朗,夏微蓝就对他产生了厌恶。 
  那年她十二岁,被父亲领进了他的新家。
  微蓝的父母在她六岁时离婚了,法院把她判给了母亲。
  但母亲并不喜欢她。
  微蓝的父亲夏云生是个房地产商人,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赚了不少钱。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虽然粗俗,在某些时候却是真理。
  钱包鼓起来的父亲,很快就有了另外一个女人。从母亲充满怨恨的诅咒中,微蓝隐约知道,那个女人是一个漂亮的寡妇,还有一个儿子。
  母亲因为父亲的抛弃,变成了祥林嫂,对任何人都要诉说父亲的不是。微蓝和父亲长得很像,所以,她就成了母亲发泄的对象。
  后来,母亲再婚了。继父是一个举止猥琐的糟老头,他看微蓝的眼神总是色迷迷的。
  微蓝从电视和书本上听过太多继父非礼继女的故事,为了自身的安全,她主动提出要和父亲生活在一起。
  母亲当然求之不得,父亲也未表示反对。
  在那幢三层楼带花园的别墅里,微蓝第一次见到了继母秦桑影,还有比她大三岁的秦天朗。
  秦桑影看起来很年轻,大概只有三十五六岁,纤细苗条的身材,确实比臃肿发福的母亲更有女人的魅力。她皮肤白净细致,笑容温柔可亲,没有一丝一毫像书上描写的“后妈”。
  微蓝很识趣地叫了一声“阿姨”,秦桑影笑着点点头,说:“你就在这儿住下吧,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告诉我。”
  看她一副女主人的架势,微蓝脑子里浮现出母亲黯淡憔悴的脸,突然想到“鸠占鹊巢”这个成语。
  这里美轮美奂的一切,布置得雅致的客厅,名贵的家具,豪华舒适的生活,本来都应该是她和母亲的……
  秦桑影叫保姆切了一盘西瓜端上来,微蓝坐在茶几边吃,小心地不让西瓜汁流到沙发下的地毯上。
  “砰”的一声,客厅的大门被撞开,一个瘦高个的男孩冲进来,摔下外套,拉开冰箱,倒了一杯果汁,猛灌进嘴里。
  “天朗,回来了?”秦桑影微笑着问。
  “渴死我了!”那男孩抹一把额上的汗珠,转过头来,“妈,你今天怎么在家?”
  一张被汗水浸湿的脸,一对桀骜不驯的眼睛,和浓黑的眉毛。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秦桑影说,“这就是微蓝,你的妹妹。”
  妹妹?微蓝差点把西瓜籽吞进喉咙。她可不承认他是自己的哥哥。
  抬起头,对方正以一副冷漠的神情望着她,没说一句话,只轻蔑地皱了皱眉,就迳直上楼去了。
  好一个无礼的家秋!要知道这可是姓夏的地盘,而他是姓秦!
  晚上,夏云生推掉外面的应酬,特意回来陪微蓝吃饭。秦桑影不停地为她夹菜,说:“微蓝,你太瘦了,应该加强营养。这是我今天到菜市场买的新鲜鱼,你尝尝看!”
  虽然微蓝一点也不喜欢吃剁椒鱼头,她吃不惯辣椒,但还是夹了一块放进嘴里。
  很快,她的舌头发痛,脸涨得通红,连忙拿起勺子舀汤。
  “蓝蓝从小就不吃辣。”夏云生说。
  “你怎么不早说?”秦桑影嗔怪道,疼惜地望向微蓝,“一定辣坏了吧?”
  “妈,我喜欢吃辣椒,你为什么不夹给我?”一直没作声的秦天朗突然插进来。
  秦桑影美丽的脸上,微微有些不安。
  “微蓝以后就跟我们住在一起了。天朗,你是哥哥,要关心爱护妹妹,知道吗?”
  微蓝低下头,静静地喝汤。
  餐桌对面,天朗肆无忌惮上下左右地打量她。母亲说得没有错,她确实像是营养不良。
  瘦削的脸颊,苍白的皮肤,单薄的身子,唯一的优点,眉眼还算清秀,低垂的两排睫毛又长又卷。
  他一向喜欢漂亮活泼的女孩,圆圆的苹果脸,天真可爱,甚至有点傻气。而她分明太消瘦,太沉静,不够娇俏甜美。
  她忽然抬起头,他想要移开目光已是来不及。于是,两人就这样互相瞪着眼看。
  微蓝的眼睛不大,单眼皮,然而漆黑晶莹,灿若寒星,把她那张平凡面孔衬托得分外生动。
  天朗则有着浓黑的头发,微微有点卷,浅褐的眼珠,一身麦色的健康皮肤和颀长瘦高的身材。他长得并不像他母亲。如果像秦桑影,作为男孩子,未免太漂亮了一点,显得娘娘腔。而他却比纯粹的俊美多一种阳刚气。
  “蓝蓝,”夏云生放下筷子,把身子靠进椅背里,“转学手续我已经替你办妥,明天就可以去上课了。”
  “谢谢爸爸。”微蓝说,那对寒星般的眼睛,转瞬消失在浓密的睫毛下。
  “天朗,蓝蓝和你同一所学校,你帮我好好照顾她。”
  谁要他照顾?微蓝在心里不屑地说。虽然她一直很想有个哥哥,却不是眼前这个傲慢而自以为是的男生。
  “爸爸,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妹妹的。”
  爸爸……
  这两个字眼,他说得如此自然,如此稔熟。
  谁是你的爸爸?你们根本没有血缘关系!除非你是他的……
  她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再次抬起眼睛。
  他也默默看着她,薄薄的唇角,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嘲弄。
  微蓝莫名心惊。
  他好似看穿了她的想法,并觉得它荒唐而又愚蠢。
  上了同一所学校,微蓝才知道,秦天朗是很多女生都在暗恋的超级“校草”。
  他高高的个子,棱角分明的脸庞,嘴角若有若无的微笑和一双幽深的眼眸,特别是那头飘逸的卷发,使全校女生为之疯狂。
  在校园里,微蓝经常看见一些女生在天朗面前搔首弄姿,他正眼也不瞧她们,一副很酷的样子。
  有自称爱慕的女生,千方百计打听到,新来的初一女生夏微蓝是秦天朗的妹妹。
  一传十,十传百,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校园。
  于是,每天上学的路上,总有人拦住微蓝,拜托她替她们传递情书。
  这件事,使微蓝有点为难。
  她平生最讨厌狂妄自大而又冷漠的男生,自以为很酷,拽得不得了!而他偏偏就是这种男生。
  自从踏入爸爸的新家,她和天朗就很少接触,见了面也不说话,只是彼此瞪一眼,老死不相往来。
  当面拒绝学姐吧,好像太不给她们面子。微蓝只想过平静的生活,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好,我一定会交给我哥的。”她微笑地说。到教室里却拿它擦桌子,再扔进后面的垃圾桶。
  俗话说,走多了夜路,总会碰到鬼。
  一天中午,同学在教室里嬉闹时,不小心撞翻了垃圾桶,从里面掉出几张写满了字的纸。
  有人好奇地把揉皱的纸打开来,竟然是一封情书,上面的署名是初三(2)班韩菁菁。
  这韩菁菁可非等闲之辈,是小太妹的头,女生中的大姐大。
  那天放学,微蓝和往常一样,低着头走出校门,没有留意周围的情形。
  当她走进一条巷子时,一群骑车的女生从角落里冲了出来。她被包裹在车流中,其中一人扯住她的书包,嘴里恶狠狠地骂:“臭三八!竟敢扔掉我的情书,你不想活了!……”
  微蓝被扯得摔倒在地,那人狠狠地踢她一脚,然后带着众人扬长而去。
  她像个傻瓜一样趴在地上,感觉身上很痛,痛得都麻木了。
  撑着手想起身,可身子好像被什么重物压住一般,站不起来。
  “需要我扶你吗?”
  微蓝以为是错觉,却分明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她抬起头来,看到一对浅褐色的眼眸,冷漠中带着嘲谑、不屑。
  昏黄的路灯光下,秦天朗斜斜倚墙而立,双手抱臂,用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望着他。
  她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拍拍身上的灰,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脚步声,他不紧不慢跟了上来。
  “你自作自受!为什么要扔掉那些情书?那是我的信,你应该交给我处置。”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却在一旁袖手旁观!
  微蓝猛地转身,怒气冲冲地面对他。
  “我是因为你才遭殃,请你离我远一点!”
  “那怎么可以?”他脸上浮现一种诡异的笑,“爸爸吩咐过,要我好好保护你。”
  眼前的男孩子,比她高出一个头,穿一件深蓝色的运动服,漂亮的眼睛,笑容淡淡。
  他确实是英俊的,尤其微笑的时候,眼睛和嘴角非常动人。
  “谁是你的爸爸?”微蓝依然怒目而视,用不屑的口气说,“别忘了,你姓秦,而他姓夏。”
  她轻易地就激怒了他。
  他脸上的笑容迅速褪去,冷冷地盯着她,说:“你以为我希罕他做我的爸爸?”
  “不希罕,你为什么要住在夏家?”她挑衅地说,“又为什么要叫他爸爸?”
  天朗恶狠狠地瞪她,双手慢慢握成拳
  “夏云生是我的爸爸,不是你的!”她大声喊,胸腔中郁积了许久的东西汹涌澎湃,破绽而出,“你妈妈是狐狸精,而你是个野种!”
  微蓝不大会吵架,情绪一激动,泪水就往眼睛里冲。
  不,她不能哭。她早就不相信眼泪。
  六岁那年,她曾经拼命抓着父亲的衣角,哭哭啼啼地哀求父亲不要扔下她和母亲,结果他仍然狠绝地扯开她的小手,掉头就走。
  那扇门在他身后重重地关上了。
  从此以后,天真和快乐远离了她。
  从此以后,童年阴郁的时光都在母亲的迁怒和埋怨中度过。
  她不再哭泣。因为母亲曾经轻蔑地说,你的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微蓝喊完这句话,拔腿就跑。一直跑过那条狭长而幽深的小巷。
  那天晚上,微蓝吃完饭就回房去了。
  不知道天朗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一直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却睡不着觉。
  微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起来,带着初秋的凉意。
  已经是秋天了。
  微蓝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外面的阳台上去。
  夜已深沉,月色迷离,几点疏疏落落的星光,点缀在黑暗的苍穹。
  花园里,几棵丁香树影影绰绰,不时送来馥郁的香气。
  和香气一起随风而来的,还有一阵纯熟优美的小提琴声。
  是《梁祝》中的《化蝶》。
  这段音乐,微蓝很熟悉,还以为是谁放的CD,直到看到树下那个孤寂的身影。
  是秦天朗。
  他的影子几乎和夜色融为一体。
  微蓝不知道他会拉小提琴,就像她不知道,这个骄傲的男生,也会如此忧伤。
  那古典凄美的旋律,像一根似有似无而又坚韧无比的细绳,轻轻牵扯着她的心。
  她伫立在阳台上,沉浸于他忘我的音乐世界里,似乎忘记了两人曾有过的纠葛。
  但第二天,在早餐桌上,秦桑影的一句话,又让她的神经绷得紧紧的。
  “天朗,你的小提琴已过了八级,以后练琴不要练得那么晚。”
  天朗低声应了一句,抓起椅子上的书包,就要出门。
  在他跨出餐厅的那一刻,微蓝突然提高嗓音说:“爸,我想学钢琴!”
  “是吗?”夏云生迷惑地望着女儿,“你不是一直讨厌学琴?”
  他在金钱上对她格外宽容,有求必应,却很少关心她究竟在想些什么。
  她加重语气说:“我不学则已,一学惊人。从现在开始,我会好好学习弹钢琴,至少得过九级!”
  眼角余光中,天朗脸色变得青白,上排牙齿紧紧地咬着嘴唇。
  他离去时的背影显得有点落寞。
  那天早餐,微蓝一口气吃了两根火腿肠,三块面包。
  她的胃口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微蓝不但学钢琴,还学绘画、书法、声乐和舞蹈。
  但,他们的争斗并没有持续多久。
  第二年,升到高二的秦天朗就借口功课紧张,搬到学校去住读。
  微蓝长长地舒了口气,这个家终于是她的了。
  父亲终日忙于公司的业务,除了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在外面。
  天朗不在的日子,秦桑影常常怔忡失神,望着一个地方发呆,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
  作为继母,她温和慈祥,待微蓝无懈可击。然而,两人之间的隔阂却无论怎样都无法消除。
  微蓝以为,她会一直这样黯然下去,不久却传出怀孕的消息。
  秦桑影在37岁“高龄”生下一个男孩。夏云生中年得子,自然欣喜若狂。
  那天,微蓝正在进行期末考试。
  考试结束后,她赶到医院去给继母送了一束百合花。
  中午的阳光,静静地照射在医院那长长的走廊上。
  微蓝捧着鲜花,竭力平定自己酸涩复杂的情绪。她找寻着病房的门牌,然后,停在302门口。
  虚掩的房门后面,传来爸爸洪亮的笑声。
  事业有成、志得意满的他,一直都想有个亲生儿子,承继夏家的香火和家业,现在终于如愿以偿。
  她轻轻推开门,果然看到满面红光的夏云生,笑得嘴巴都合不拢。
  “蓝蓝啊,你有弟弟了!”这个平素不苟言笑的男人,此刻兴奋得像个孩子,“看,他长得多像我啊!”
  微蓝走上前,抱着那个小不点的弟弟,她的笑容比爸爸还灿烂。
  “弟弟好漂亮,长大了一定比老爸还帅!”
  但是,微蓝并不是发自内心地欢迎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她只是想让爸爸高兴。
  夏云生拍着女儿的肩膀,慈爱地对她微笑。
  病房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长久以来笼罩在这个家庭的阴影,仿佛一夕之间,荡然无存。
  只有,秦天朗远远地站在窗户那儿,冷眼瞧着这幅其乐融融的画面。
  “再见!阿姨,我明天再来看你和弟弟。”
  退出病房,微蓝脸上的笑容立即消失无形。她缓缓地穿过长长的走廊,走向楼梯。
  可是,在走廊的转角处,她被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身影拦住了。
  “是你?”微蓝怔了怔,望向穿着一身浅蓝牛仔装的秦天朗。
  她刚才一直没有注意他。
  两年不见,他身形愈发修长挺拔,一对炯炯发光的眸子,脸型有棱有角,再加上下巴上淡淡的须影,显得格外阳刚帅气。
  “你……你要干什么?”她声音冰冷。
  “还真会演戏啊!”天朗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我劝你去报考中央戏剧学院!”
  “谢谢。三年后我会考虑的。”她也勾起唇角,对他微笑。
  他看着她,眉毛不由自主地蹙紧。
  “别人也许会被你文静乖巧的外表所迷惑,但是我不会。”他冷冷地说,“告诉你,我最讨厌虚伪做作的女孩。夏微蓝,你不但做作,而且可怜!”
  岂有此理!他竟然说她可怜?
  “你看看清楚,我们两个,到底谁更可怜?”
  微蓝的声音微微颤栗。不管她如何否定,他还是击中了她心灵深处最薄弱的一环。
  “你是指我住在外面这件事吗?”他笑得淡漠而可恶,“我是特意来告诉你,明天我就搬回家住。”
  说完,他转过身子,走下了楼梯,迅速地消失在楼下了。
  微蓝呆立在当地。
  他要搬回来?她原本以为他不会再踏进夏家,直到大学毕业。
  那个夏天异常酷热。
  虽然冷气放到最大,仍然难抵屋外的热浪袭人。
  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知了在浓密的树梢嘶叫,一声接着一声,让人觉得烦燥。
  也许和天气无关,烦燥的是她的心情。
  自从弟弟夏瑞阳降生后,夏云生和秦桑影的注意力就全部放在他的身上,微蓝每天都被他哇哇的啼哭声吵醒。她想不通,一个小小的婴儿除了吃就是睡,根本没有烦恼,怎么这么爱哭?
  但即便如此,小弟弟的每一声啼哭,听在父亲耳里,都是世上最动听的音乐。
  而自己的眼泪,在父亲眼里,却是一文不值!
  同样都是他的儿女,待遇怎么相差这么多?
  另一个让微蓝忿忿不平的人,是秦天朗。
  今天,他拿到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一下子成了全家的重心。
  这件事对秦桑影来说,可谓是“双喜临门”,激动得眼眶泛红。而夏云生也一个劲地夸他聪明、优秀,要微蓝好好向他学习。
  “天朗确实是个好孩子,不但学习好,体育、音乐都不错,称得上是全面发展。最难得的是,谦逊懂事,彬彬有礼。在这个年龄的男孩子中,是很少见的。”
  在记忆中,微蓝从未听父亲这样表扬过一个人。
  晚上,夏云生破例开了红酒,给天朗倒了满满的一杯。
  “天朗,你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但我一直视你如己出。瑞阳还太小,夏家以后就靠你了。你大学毕业后,一定要回来帮我!”
  夏云生第一次把天朗当作一个大人,和他推心置腹地交谈。继父的肯定和信任让他受宠若惊,一时间热血沸腾,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两人边喝边聊,不知不觉喝光了一瓶红酒。秦桑影见儿子满面潮红,知他不胜酒力,连忙出言劝阻。天朗只觉头脑昏沉,步履蹒跚地上楼,一头倒在床上。
  夜半醒来,酒力渐渐发散,他觉得燥热异常,遂脱去上衣,裸露胸膛。仍然无济于事,天朗翻身坐起,想到浴室去用冷水洗脸,让自己清醒过来。
  二楼共用一个浴室,就在微蓝卧房的隔壁。
  出了房门,他脚步不稳地冲向浴室。刚拧开水龙头,就听到一声低低的惊叫。
  天朗转头,瞬间呆住。
  微蓝竟然一丝不挂地站在浴缸前面!
  不,不是一丝不挂,她身上还有一件粉色的内裤。
  但在她本能地用双手遮住胸部之前,他已经一览无遗:那挺秀的胸脯,那细小的腰肢,那白皙而修长的腿……
  这是天朗第一次近距离地看见女性的裸体,并且像烙印一般,在记忆中再也无法磨灭。
  微蓝的肌肤细白,近乎透明,在灯光下发着淡淡的晶莹的光泽。她骨肉亭匀,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单薄。
  他甚至看到,她玲珑的锁骨中间,有一粒黑痣,天真而诱惑。
  “你看够了没有?”
  一声颤栗的发问,打破了室内凝滞的空气。
  他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狼狈不堪地向后退,却将身后的门“砰!”地撞上了。
  “我不是……不是故意的!”天朗尴尬而结巴地说,酒醒了大半。他迅速转过身,拉开了门,一只沁凉的小手按在他的手上。
  微蓝不知何时已站在他面前。天朗睁大眼睛,看到她裹着一条浴巾,那浴巾很薄,也不够大,根本遮不住那少女动人的曲线。微蓝迟疑着,片刻之后,才抬起头望向他。
  天朗第一次发现,原来她竟是如此美丽。
  此刻的微蓝,湿漉漉的长发垂在双肩,平日苍白的脸颊泛着明亮的胭脂色,使得她整个人焕发出夺目的鲜艳。
  他的眼光发直,意识更加昏沉,那股燥热由胸口漫延至全身。
  “天朗哥哥,你不要走!”微蓝仰着头,长而浓密的睫毛眨动着,那深深的黑眼睛,漾着一团雾气,分外魅惑人心。
  然后,他的手被牵引到她的肩膀,她的颈项………那娇嫩、柔细、而光滑的肌肤引起他一阵强烈的冲动。
  终于,他的手碰到了她柔软的胸部……
  轰的一声,天朗胸中像爆炸了一般,身体里的欲望,排山倒海般倾泻而出。
  他几乎是粗暴地拥住她,捧起了她的脸。
  男性的气味炽烈地扑面而来,微蓝有一瞬的晕眩,天朗的唇已快碰到她的。
  “放开我!”她拼命推开他,大叫着,“不要脸!你快放开我!”
  酒精混合着原始的冲动,淹没了天朗的理智和一切思考力。他不但没有松手,反而抱得她更紧。
  微蓝一边挣扎,一边用脚踢着身后的门。
  “来人!救命,快来人!”
  尖锐的叫声把寂静的黑夜划破。
  夏云生睡眼惺忪地从房间里跑出来,被眼前的一幕震住。
  他瞠目结舌,惊怪地嚷叫:“你们在做什么?”
  随后赶到的秦桑影,更是吓得面无人色。她冲上去,用力拖开儿子:“天朗,还不快放手!”
  母亲的叫声让天朗倏地清醒,他愣怔地望着面前的三个人,似乎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脱离他箍制的微蓝,一头扑进父亲的怀抱,低声啜泣起来。
  “爸,他……他闯进浴室……非礼……我……”
  夏云生看看泪流满面的女儿,再看看衣衫不整的天朗,他的心骤然沉落,脸也黯黯地阴沉下去了。
  “我说了你不要喝酒,现在闯下大祸了!”秦桑影捶打自己的儿子,一拳又一拳,羞怒加交地,“我打死你!打死你这个混小子!你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呢?”
  “我……”天朗不知该如何解释,柔弱无力地,“我没有……”
  微蓝已经呜呜地哭出声来。
  秦陌桑极力安抚她:“不要哭了!都是天朗不好,我会好好教训他的!”一边拥着她走进卧房。
  “太可怕了。阿姨,我不要在这个家里见到他!”门关上后,微蓝的哭声隐隐地传来。
  “爸爸……”天朗想为自己辩解。
  “不要叫我爸爸!”夏云生强抑的怒气勃然爆发,“你太令我失望了!”
  望着他拂袖而去的背影,天朗在昏乱中颤栗,在颤栗中冷静下来。
  原来,一切都是一个圈套。
  但是,谁会相信,一个看上去安静柔弱的小女生,会处心积虑,色诱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呢?
  “浴室非礼”事件,使秦天朗在夏云生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
  虽然秦桑影用“青春冲动、酒后失态”等词语为自己的儿子辩解,但他始终无法原谅天朗给女儿带来的伤害。
  以前秦天朗的毫不张扬、谦逊、稳重变成了阴险、狡诈、贪婪。夏云生对他的态度变得冷冰冰的,相反对女儿倒生出一种歉疚。
  他似乎第一次发现,自己亏欠了微蓝很多,这个女孩一直缺少温暖和关爱。她是那么柔弱,需要人去保护。
  那年暑假,夏云生特意请假,陪女儿去海边旅游。因为名字里有个“蓝”字,微蓝从小就向往大海。
  看见大海的那一刻,她兴奋地又叫又跳,搂着父亲的脖子,乐此不疲地要摄影师拍照。
  夏云生记得上次和女儿合影时,她只有六岁,穿着粉红色的短裙,露出两条浑圆似粉藕的手臂,煞是惹人怜爱。
  而现在,微蓝虽也穿着裙子,两条手臂却细瘦得仿佛不经意就要折断了。不仅是手臂,她全身都纤瘦。苍白瘦小的脸上,一双深如潭水的眸子,楚楚可怜。
  她还是个孩子啊,压根儿发育不全。
  这么瘦怯怯的身材,如何能引发天朗的欲望呢?
  一定是在外面交了坏朋友,或者偷偷地看黄色录像带。夏云生对天朗的嫌恶,又增添了几分。
  俗话说,血浓于水。毕竟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且,秦桑影曾经透露过,天朗的生父是她的初恋,好像是个社会上的小混混。他在一起流氓团伙斗殴中将对方刺成重伤,因故意伤害罪被收监,最后病死在狱中。
  那时候,秦桑影只有十九岁,她和他并没有结婚。
  那个男人据说高大英俊,长着一双无比迷人的眼睛。秦天朗就像他,连那种冷酷而粗鲁的气质都很像。
  这是个危险的男人,他对女人的吸引力是致命的。夏云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被他觊觎。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们两个人远离彼此。
  秦天朗被夏云生彻底放逐。
  那年夏天,微蓝从海边回来,就再也没见到过他。
  天朗被送到北京念书,寒暑假都不回来。除了与秦桑影偶尔通电话,这个家里几乎找不到他的影子。
  微蓝有一种阴谋得逞的喜悦。这种心情,完全遮掩了她的心虚和愧疚。
  为什么要愧疚?是他自己上钩的!
  想起那件事,微蓝还觉得心里抠得慌。这个讨厌的男生,竟然是头一个窥见自己裸体的人!
  那个晚上,天气出奇的闷热。微蓝在床上翻来覆去,汗水粘乎乎的,她便起来洗个冷水澡,偏偏浴室的门锁坏了。
  微蓝没有在意,深更半夜的,应该不会有人闯进来。
  谁知,她刚刚洗完澡,穿上内裤,秦天朗就一头撞开门。她至今无法忘记在他面前近乎全裸时的羞辱和惊骇。
  事出意外,本来情有可原。但微蓝不能忍受他目光中那种属于男性的情欲和贪婪,“报复”的念头一闪而过,瞬间抓住了她的心。
  十五岁的她,对恋爱毫无经验。在性方面更是一张白纸。她甚至连接吻都不会。
  微蓝一直很奇怪,那纯粹模仿电视、无比生涩的诱惑,竟然如此轻易就让天朗上了钩!其实那整个过程中,她全身都在颤抖。
  当天朗赤裸的胳臂紧拥住她时,微蓝更加羞愤难堪。要知道,在此之前她连男生的手都没碰过。
  所以,虽然天朗无辜地背上了“强暴未遂”的罪名,她还是有被人占便宜的感觉。
  现在,他从这个家、从她的视线里消失了,真是天遂人愿。
  夏天即将结束,太阳在发挥着最后的余威。
  黄昏,天空仍被火红的阴影笼罩。微蓝穿着白衣蓝裙的校服,背着书包,走进阴暗狭窄的小巷。
  高三毕业班,沉重的功课压得人喘不过气,连星期天都要补课。
  微蓝根本不必为学业操心,她知道自己即使高考成绩不好,凭着父亲的能力,也能让她上大学。
  但她是个倔强的女孩,不允许自己比别人差。
  小时候看童话,她希望自己是住在城堡里的公主,父娇母宠,高贵优雅,每天早上都有个英俊的王子,站在阳台下等她。
  长大后才知道,等待她的,不是白马王子,而是让她失去了欢乐的可怕的宿命。于是,她从公主沦落为灰姑娘,也有继母,虽没有恶毒的姐姐,却有一个同样可恶的继兄。
  不,她不要做可怜兮兮的灰姑娘,蜷缩在厨房的角落,等待王子的救赎。
  要做就做法力高强的女巫,不但掌控自己的命运,还能操纵别人的生活。
  微蓝摸摸自己的脸,苍白纤弱的外表,我见犹怜,那不过是假象而已,她的心比任何人都坚强,甚至冷硬。
  这是条在江南很普通的小巷,青石板的路面曲曲折折,两旁是高高的院墙,平时少有行人走过。
楼主蓝瘦香菇~
宝宝1岁2个月LV.2
  她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穿过这条小巷,不但因为这是捷径,还因为它幽暗僻静。她可以想一些自己的事情,不被别人打扰。
  天色渐渐由火红转紫,再由紫变黑了。
  路灯一盏盏亮起来,将两侧蜿蜒的青砖墙染成昏昏的黄。
  微蓝踩着脚下的影子,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在小巷里响着,空洞而寂寥。
  走到巷子的尽头时,她的心骤然抽紧。
  地上,一个黑黑的影子正被路灯斜斜拉长在青石板路面上。
  蓦地抬头,微蓝才发现,有个男人挺立在路灯下,静静地凝视着她。
  他的身材颀长优美,背脊挺直,穿着一件白衬衫,底下是条黑色的西裤。面容隐在黑暗中,她无法看清他的长相。
  微蓝却本能地意识到危险。
  事实上,猛然发现前面站着这么个人,已经让她吓了一跳。尤其他那种若有所思的凝视,和围绕在他身边的阴郁气氛,使她更加不安。
  看到对方一步步向自己靠近时,微蓝突然警觉,她迅速转身,落荒而逃。
  但已经来不及了。
  在黑暗里,一只手握住了她的肩膀,她惊声尖叫,同时,她听到一个低低的声音:“我在这儿已经站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你了!”
  微蓝胆战心惊,却又故作镇定。
  “秦天朗,你回来了?”
  “是的,我回来了,这大概是你最不希望看到的。”
  “既然知道,你为什么还要出现在这里?”她冷漠而挑衅地说。
  “为什么?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
  他低声道,手腕一用力,将她的身子猛地扳转了过来。
  在那四顾无人的寂静中,在那昏黄的路灯下,在那屋檐的阴影里,她看到一对浅褐色的、漂亮的,而又带着野性与恼怒的眼睛。
  他似乎比以前更加高壮了,而且,他的力气也大了很多。
  微蓝不敢再去惹恼他,她选择了妥协。
  “那晚的事真的很抱歉……我……我只是想开个玩笑。”
  “开玩笑?”天朗凝视着她,忽然嘴角扯出一个诡谲的笑意,“那我们把这个玩笑继续下去如何?”
  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他粗暴地将她顶在墙上,嘴唇迅速地对她盖了下来。
  她脑中一片空白,然后,吃惊地挣扎,但他的胳膊像铁索般强而有力,他的吻猛烈而焦渴。他浑身都带着那样男性的、粗犷的气息,她无法动弹,也无法思想,只是瞪大眼睛望着那张英俊而冷酷的脸。
  微蓝不会知道,这一刻,她的表情在黑暗中是柔弱而妩媚的。
  天朗只是想给她一个惩罚,只是想打碎她脸上永远冷漠的表情,却不知不觉越吻越深。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被她引诱的愣头青,大学里,他身边莺燕环绕,清纯的、火辣的、冷艳的、妩媚的……天朗与她们约会、挑情、接吻,就差上床。按理说,他应该早就把微蓝这个小丫头抛在脑后了。
  她既不漂亮,也不可爱,相貌平凡且性格古怪,他为什么总是忘不了她呢?
  是因为恨吧?恨她对他的冷淡疏离,恨她对他的嘲讽蔑视,更恨她对他的蓄意陷害。
  他紧紧地把她按在墙上,狂热地吻着她,嘴唇滚烫如火。她觉得呼吸急促,心脏剧烈地撞击着胸膛。
  这是她的初吻呵。原来接吻就是这种感觉!
  微蓝如置身幻觉里,她迷迷糊糊回应着他的吻,热情被一寸寸点燃。
  半个世纪之后,天朗慢慢地放开她。
  “没想到,”他看着她笑,笑意阴冷,“原来你如此热情!”
  微蓝怔住。
  她如梦初醒,却是狂怒。一记耳光挥过去,被天朗狠狠隔开。
  他凝视着她,眼底有阴郁的光芒。
  “这是你欠我的,我只是把两年前的那个吻讨回来!”
  然后,他掉转头,大踏步地向巷口走去。
  寂静深幽的小巷。
  夜风轻轻吹着她发烫的脸颊。
  惨白的月光自头顶洒下来。
  她目送他的影子在黑暗中消失,奇怪,心里竟然浮起一种苍凉的感觉。
  心神恍惚地回到家中,并没有见到秦天朗。
  与秦桑影单独相处时,微蓝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听说,天朗回来了?”
  “哦,他是回来办出国手续的。”秦桑影平淡回应,“他马上就要去澳大利亚留学。”
  微蓝的思想停滞,随后,语带讥讽地问:“是不是爸爸帮他联系的?”
  “不,天朗是作为交换生去澳洲的,大学的通知书已经到了,只等他签证。”
  微蓝知道那个国家,在南半球的大洋洲,一个有袋鼠的国度。她似乎看到了他以后的生活,蓝天白云绿草地,星星月亮金海湾,慵懒地和金发碧眼的女朋友调调情,悠然自得。
  这个讨厌的男生,为什么总是这样好狗运?
  那年秋天,秦天朗坐飞机走了。
  全家人都去机场送行,包括刚刚两岁的夏瑞阳。唯独微蓝没有去。
  她坐在图书馆里看小说,把一只耳塞塞在耳朵里。
  图书馆的桌子很大,光线明亮,气息安静,是一个适合阅读的地方。
  她爱看书,并不爱看女生中风行的言情小说,因为书中的一切太不现实了。
  她最爱读的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阳光从落地玻璃窗落下来,十七岁的微蓝扎马尾辫,穿白色的衬衣,蓝色及膝裙子。
  十八岁,微蓝考上了一所省重点大学,学习金融专业。
  这所大学的女生大多很漂亮,气质高雅。微蓝就像混进天鹅群里的丑小鸭,处处都低着头,心甘情愿地淹没在别人的光环里。
  她虽然成绩很好,却很少说话。上课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下了课就待在阅览室里。时间一长,大家都把她当隐形人看待。
  然而,知识和时光的打磨,面容清秀、表情淡漠的她,渐渐成了天鹅中耀眼的一只。
  大三的时候,微蓝接到一个男生的情书。
  她不是头一次经历这种事情,男人总是把她想象成21世纪最后一个淑女,温婉娴静,聪颖内秀,是那些漂亮时尚的野蛮女友无法比拟的。
  微蓝展开那封情书,上边是一首诗:“梦中走来的你,像一朵小小的稚菊,轻盈纯美,开在静寂无人的山谷……”
  才看了四句,微蓝就再读不下去了。她把那张纸折好,收进信封里,甚至连后面的落款都没有看。
  诗里写的是谁呢?反正绝对不会是她。
  外人眼中的夏微蓝,学习成绩好,沉默寡言,白色的衣裙纤尘不染。可有谁知道,在她平静如水的外表下,掩藏着怎样一颗不羁的心?
  五年前,她就成功勾引了一个男生,现在应该更加驾轻就熟吧?
  读几米的漫画,说有一个女孩,请求狮子友情出演,假装要吞食她,而以此招引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出动来救她。于是,他们相遇了。再后来,他们相爱了。再再后来,王子和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遗憾的是,微蓝不知道,自己要吻多少个青蛙,才能吻到一位青蛙王子呢?
  写情书的这位,就是一典型的青蛙。
  微蓝很快就知道他是谁,不但是她,整栋女生寝室的女生都认得他了。
  每当夜幕降临,微蓝202寝室的窗下,都会伫立一个长发的男子,瘦得让人过意不去。穿着极宽大的T恤和休闲裤,微斜着身体,全神贯注地拉小提琴。
  他叫许靖远,是艺术系的男生。
  微蓝对学艺术的男生没有好感,印象中,他们总是蓬头垢面,耳朵上打满了洞,和女生打情骂俏,自命风流。
  自从《流星花园》热播开始,大学里的男生向女生求爱,再不学琼瑶片中男主在窗下弹吉他,而是像花泽类一样,忧伤地拉起了小提琴。
  花泽类是杉菜的梦想,也是所有校园少女的梦想。他是如此俊美,有着贵族般的气质,忧郁而静谧,可望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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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小提琴如梦如诉,他的痴情,是为藤堂静怒放的。可是,这痴情的人儿,偏又要受爱情的折磨。
  花泽类独自拉琴那一段,深深打动了微蓝的心。她像剧中的杉菜一样怜惜他,也像杉菜一样发问:为什么你爱的人不是我?
  现实中的许靖远不是花泽类,别看名字意境悠远,人长得又高又瘦,杵在那儿像根电线杆,小眼睛,还是深度近视,离她心中的王子相距甚远。
  他每天晚上都会为微蓝拉上一曲小提琴。从《月光》到《G弦上的咏叹调》,再到《爱的罗曼史》。
  有一次,许靖远拉的是《梁祝》,微蓝坐在寝室里静静地倾听。到了《化蝶》部分,她再也不能忍受,打开窗户,对着楼下的人大叫:“错了!你拉错了!”
  虽然她不会拉小提琴,但对这个经典曲子却领悟得入木三分。很久以前的那个晚上,她呆呆地站在阳台上,从头到尾,听秦天朗入痴地拉着这段曲子。
  朦胧的月光下,他身上的忧伤与寂寞,还有拉小提琴的优雅,结合得那么完美那么协调。
  窗外,一样的白月光,照着的却是另外一个男生。
  “同学,请帮我找一下202的方慕晴!”
  一个好听的干净男声。
  出糗的许靖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荒而逃。窗下,一个高个儿的男孩立在原地,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
  “方慕晴,有人找!”
  微蓝对着室内说。
  方慕晴是大三外语系的,有“系花”之称。微蓝记得第一次在寝室里遇见她,大红T恤,牛仔中裤,衬着健康的麦色皮肤。高高的马尾甩来甩去,青春撩人。
  她长相十分甜美,像个芭比娃娃。一张心型的脸,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唇,丰满得不像话,偏又涂着玫瑰红的唇膏,娇艳欲滴。
  这样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孩,自然惹得众生怜爱,男生们把她奉若神明,连男老师每期末给方慕晴的都是最高分。只可惜,她早就有一位青梅竹马的男朋友。
  微蓝的漂亮舍友从床上一跃而起,趴在窗台上,冲下面叫:“楚涵,你等我三分钟。我马上就好!”
  楚涵?微蓝听过这名字,他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大四经管系的。已快毕业了,在省城一家公司实习,这次是特意回校来和方慕晴见面。
  微蓝不相信,方慕晴可以在三分钟之内,装扮完毕。可是,两分五十秒,方慕晴就出现在女生寝室的楼口,欢喜地奔向楚涵。楚涵伸开手臂,紧紧地拥她入怀。
  微蓝过去关上窗,楚涵无意间一抬头,她竟呆了,像在哪里见过。
  那样干净清爽的一张脸,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让她顿生“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叹。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当某人属于你梦寐以求却始终无法成为的类型时,你便会对其产生一种莫名的亲近和强烈的兴趣,无法抗拒。
  楚涵就是这样吸引了微蓝。
  同样都是帅哥,秦天朗经常显露出一种忧郁的气质,楚涵则截然相反,他阳光明媚。
  初见他,微蓝就被一种奇特而强大的磁场牢牢吸住。
  楚涵是个很好看的男孩子,眉目俊朗,高帅挺拔,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阳光的气息,表明他出自良好的家庭,给人一种没沾染世俗的清爽感觉。
  这天晚上熄灯前,方慕晴才回到寝室。她兴高采烈、毫不避讳地大谈与男朋友的细枝末节。微蓝躺在床上,安静地看着她,脑中浮现的是楚涵那张让人如沐春风的笑脸。
  她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将这个男孩夺过来!
  微蓝不再冷漠矜持,主动和方慕晴成了朋友。
  像方慕晴这种天生丽质的女孩,自幼在宠爱和保护下长大,单纯而毫无心机,只要你凡事都顺着她让着她,是很容易接近的。
  两人很快形影不离。
  方慕晴很显眼,永远都是被人羡慕被人关注的对象,而微蓝在她旁边,是那个不擅言辞略显木讷的配角。方慕晴不必担心微蓝会抢了自己的风采,加上她性格温顺,善解人意,方慕晴自然将她视为自己最好的朋友。
  两个女孩最高的友谊是分享彼此的秘密:喜欢的衣服的牌子,喜欢的明星的名字,还有便是男朋友。从方慕晴那儿,微蓝了解了楚涵的很多事情。
  他和方慕晴是邻居,都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他们从小学就开始同学,楚涵先一年考上这所重点大学。方慕晴当年落榜了,第二年补习,硬是和男友上了同一所学校。
  每次提到楚涵,方慕晴总是轻描淡写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爱情。从小就在一起,他对我好,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
  楚涵长得帅,是运动健将,成绩也不错,又有优秀的领导能力。校园里追求他的女生不计其数。跟这样的男孩谈恋爱,竟然没有“刻骨铭心”?
  微蓝第一次和楚涵见面,花了很多心事去打扮,甚至第一次用了香水,AVON阳光之吻,柔和清幽的香味。楚涵竟只是轻飘飘地一眼带过,然后目光就牢牢地围绕着方慕晴转。
  微蓝有些难过,更多的是不甘。难道方慕晴就是天之骄女,难道一切美好的事物都该属于她?
  这是一场爱情争夺战,不到最后,她绝不认输!
  每个周末,楚涵都会到学校来找方慕晴。
  微蓝曾经见过他们两人接吻,是无意间看见的。楚涵闭着眼睛,轻轻地吻在方慕晴的唇上,就像童话里王子唤醒公主的那个吻。
  方慕晴是个美丽而有些娇气的女孩,她注定是被男孩宠爱的那一类。在大多数人眼里,像楚涵那样的王子自然该选择她。微蓝最多也只能做个看童话的人,永远无权参与。
  然而,微蓝没有泄气。她不相信楚涵会永远执著于他和方慕晴的感情。
  方慕晴爱撒娇,爱使小性子,她就反其道而行之。
  因为方慕晴,楚涵终于也和微蓝渐渐熟识起来。
  初春的黄昏,彩霞满天。
  微蓝拎着热水瓶回宿舍。在女生寝室的楼下,她看到穿一套象牙白西装的楚涵,高高的个子,越发俊朗挺拔。
  很少有人会把白色的西装穿得好看,楚涵是个令人心动的男人。
  经过他身边时,微蓝轻轻地说:“慕晴还没下来吗?我帮你催催她!”不等对方回话,她已经转身走了,只留给他一个单薄的背影。
  在楚涵眼中,微蓝不漂亮,但很耐看。她长得像刚出道时的刘若英,皮肤白净如瓷,眉眼细致,总是低垂着,仿佛怕惊扰了谁似的。只是瘦得厉害,仿佛一阵风就会刮跑。
  她和方慕晴在一起,总是属于被人视若无睹的那种。方慕晴的脾气娇气任性,而微蓝却温柔体贴,说话总是轻声细语,让人熨贴到心里。
  周末的时候,三人一同去郊外踏青。楚涵提一只数码相机,不停地给她们拍照。开始一切都很愉快,但渐渐地楚涵和方慕晴便忘了微蓝。她蹲下系鞋带的时间里,两人已经说笑着走出很远。被冷落的感觉充斥着整个春游当中,但微蓝始终保持着平静的笑容。
  一路上她告诉自己,生活就是这样,它包含着疏离、孤独和遗忘,但是你必须忍住疼痛步步前行。
  到达山顶的时候,楚涵帮着微蓝收拾东西,方慕晴却跑到一边去玩水漂。微蓝的背包里掉出一盒胃药,他拾起来递给她,随口问道:“你的胃也不好?”微蓝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听慕晴说,你经常闹胃痛。山里头天气凉,预备着以防万一。”
  楚涵心头一暖,想说谢谢,但话到了嘴边,不知为什么却没有说出口。
  回家的车上,方慕晴神采飞扬,拉着楚涵说个不停。楚涵一边应着她,一边侧眼去看微蓝。微蓝独自坐在窗边,神色安然,想是早就习惯了方慕晴身边的热闹和自己的冷清。他看着,心中竟无端地生出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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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中旬,楚涵回校踢足球,方慕晴在看台上观战,那一抹微笑灿若朝霞,不知萦绕在多少男生的心头。微蓝也到场,只安静地站在她身边。中场休息时,方慕晴拉着楚涵的手,兴奋地说个不停,微蓝却体贴地递过一瓶矿泉水,然后问方慕晴:“这么晚了,你不打水打饭占座位上自习了?”
  方慕晴忙娇声对她说:“我哪里有空,你帮帮我嘛!”
  微蓝无半句怨言,微笑着点点头:“谁要我们是好朋友,我不帮你谁帮你啊?”
  旁边一男生偷偷地问楚涵:“这个女生是谁?”
  “她叫夏微蓝,是我女朋友最好的朋友。”
  “哇,标准的贤妻良母,谁今后娶到她有福了!”那男生感叹。
  楚涵转头去看微蓝,她只是温柔地笑着,什么都不说,便很快走开了。
  日子一天天下去,转眼就是大四。
  楚涵已经毕业,顺利留在了省城,他的工作很忙,经常出差,和方慕晴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
  聚少离多的日子,两人经常吵架,最后都是楚涵让步,方慕晴则安之若素。她是被人宠坏了的公主,从不知道什么叫妥协。
  于是,一直争吵不断。某一天终于因为一件小事彻底爆发,谁也不肯让步。方慕晴是一贯的强硬,不说一句温软的话。看着她绝然离去的背影,楚涵觉得疲倦。
  他急切地需要人来安慰,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微蓝。这个并不出众的女孩,拥有方慕晴所没有的体贴和善解人意。
  微蓝一直铆着劲,在等着楚涵打电话给她。
  她终于等到了。
  正在被窝里听着恩雅空灵的声音,幻游于《魔界》的奇幻世界,手机突然响了。
  “微蓝,你晚上陪我喝酒好吗?”电话那头,楚涵低沉郁闷的声音让她心痛。
  他一定是伤心到了极点。
  楚涵父母都是医生,对健康之道尤其讲究。微蓝从来都没有看过他喝酒。他是那种特别乖的男生,干干净净,阳光得要命,颓废不是他的习惯。
  但现在,他开始喜欢在下班的时候去酒吧喝酒。
  到“火鸟天堂”酒吧的时候,微蓝看到楚涵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前摆着好几扎啤酒。
  “楚涵,你为什么喝酒啊?”她问他,答案其实早就猜到了,可还是想听楚涵亲口说出来。就像飞蛾,既然决定扑火,索性身心俱焚。
  “不要问我为什么。”楚涵表情痛苦,“我只要你陪着我就好。”
  于是,微蓝不再说话,和方慕晴不同,她总是宠着他顺着他。
  当天晚上,楚涵喝了不少酒。醉后的他趴在她肩头,含糊不清地说:“微蓝,你真是一位Angle!”
  一阵风吹来,微蓝脚下一阵摇晃,应该是酒劲上来了。于是,她借着醉意问:“那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吧?”
  楚涵使劲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问这句话的时候,微蓝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楚涵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他太爱方慕晴,没有多余的位置留给别人,这样对她不公平……
  他真的喝醉了吗?微蓝觉得他或许早就洞察了自己的心思,他正在向她宣布:他不可能爱上除方慕晴以外的人,包括她。
  她不甘心地问:“那我做替补好吗?”
  “不可能有替补的。我心里已经没有空白了!”
  楚涵的回答,让微蓝的心碎了一地。可是她仍然不能说服自己放弃守候。楚涵能在不开心时想到她,至少说明在他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位置。
  送楚涵回到出租屋后,微蓝一个人走回学校,已是深夜。
  不知情的方慕晴还在寝室等着她,着急地说:“你上哪儿了,这么晚回来?”
  看到她满脸的焦灼,微蓝心里隐隐的不安稍纵即逝。
  那个“火鸟天堂”酒吧,成了微蓝和楚涵经常见面的地方。
  每次楚涵和方慕晴争吵以后,他都会约微蓝去酒吧喝酒。
  在方慕晴又一次的负气而走后,楚涵喝得烂醉如泥。微蓝送他回租住的小屋,把他扶到床上,转身去泡浓茶给他醒酒。
  “你脖子的皮肤好白啊。”楚涵突然沉重地把酒气喷在她的耳朵里。
  “你喝多了。”微蓝软绵绵地推开他,心里想他不会要来真的吧,我还没准备呢。
  楚涵的大手温柔地环在她的腰上。
  “你真漂亮……你能理解我现在的心情吗?”
  他深邃的眼神被酒精醉得越发迷离了。
  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打在玻璃窗上叭嗒作响。
  “你看,老天不让你走。”楚涵温柔而蛊惑地说,充满着酒气的嘴唇一点一点地接近她。微蓝的头越来越晕越来越重。她的心开始缴械,和着窗外慌乱的雨点,乱如麻。
  “楚涵,是方慕晴不懂得珍惜……我爱你,你真的觉得我漂亮吗?……”
  楚涵醉了,他搂着微蓝的时候,她清醒得很。听着他叫方慕晴的名字时,她拼命咬紧了自己的下唇。
  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微蓝一夜未回寝室。
  听着包里的手机响个不停,想着等待的方慕晴,她心里有一种怜悯。
  可是,谁让她们喜欢的是同一个男生呢?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
  阳光热辣辣地射在他们裸露的身体上,蓝白条的床单上洒着星星点点的红。
  “你是第一次?”楚涵慌乱地问。
  他的酒早就醒了,脸上因为宿醉而苍白疲倦。
  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半晌,才低低地说了一句:“放心吧,你昨晚喝醉了。我不会叫你负责的。”
  “对不起。我送你回去。”楚涵轻声说。
  突然,门外响起急促的敲门声。
  穿好衣服的微蓝过去开门,一眼看见方慕晴苍白着脸站在房门口。
  她看看微蓝,再看看屋内的楚涵,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小晴……”楚涵欲言又止,面如死灰。
  微蓝和方慕晴对视着。她突然明白了什么,冲过来给了微蓝一记耳光,然后一声不吭地跑掉。
  “小晴!小晴!”楚涵大叫着,追了出去。
  微蓝用手捂着胀痛的脸颊,脸上慢慢浮起一个坏坏的笑。她知道,心高气傲的方慕晴是再也不会原谅楚涵了。
  连续一周,微蓝在窗口看到楚涵在女生楼下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方慕晴却一次也没出现。她对这一切不动声色。
  晚上,微蓝到“火鸟天堂”酒吧,看见楚涵,果是憔悴、疲惫。
  她像男人一样对着酒瓶大口大口地喝酒。她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楚涵,我会比慕晴更好!”
  楚涵抬起头来看她,幽暗的灯光下,一双被痛楚焚烧的眼眸。他紧紧纠结的眉峰,令她的心隐隐作痛。
  她是如此的爱他,看第一眼就知道了,从此沉沦,万劫不复。
  微蓝跃起脚,勾住他的脖子。
  “你要爱我!你是我的!”
  楚涵深深叹息。上帝给了她细致温柔的外表,也给了她心机深沉的内在。只要她想得到的,没有人能逃脱。她是他命中注定的孽缘。
  “微蓝……你是一个可怕的女孩。”
  他痛心地闭上眼睛,终于吻上她的唇。
  毕业前夕,微蓝凭借自己的魅力和心计,把楚涵从方慕晴手里抢过来,成了自己的男友。消息传出来,不知多少男生跌破眼镜,不知多少女生肝肠寸断,更多的是为方慕晴打抱不平。
  离校的前一天,方慕晴百般逃避楚涵,倒是约了微蓝见面,告诉她,自己将赴美攻读。
  微蓝高高地仰起下巴。
  “去美国留学?好啊,恭喜你!”
  方慕晴紧盯着她的眼睛。
  “我想了很久都没想通。我们曾经是那么好的朋友,你为什么要抢我的男朋友?”
  “因为爱是无罪的!”微蓝居然唇角带笑,很自豪地。
  “夏微蓝,你真的爱楚涵吗?还是为了报复我?”
  微蓝一凛,瞪大了眼睛。
  “你说什么?我报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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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看得出来,其实你一直在嫉妒我。温暖的家庭、出众的外表、旁人的关注,还有甜美的爱情……我什么都有,而你几乎一无所有!”
  “甜美的爱情?”微蓝冷冷地笑,“恐怕现在只剩下苦涩了吧?”
  “如果你真的爱楚涵,就请你好好珍惜他。如果你纯粹是为了报复我,请你放过他吧!”
  方慕晴的眼中闪着泪花,微蓝看得出,她仍然深爱着他。
  “即使我放过他,你也不会再要他了,不是吗?”
  方慕晴不再说话,嘴唇紧抿。
  “楚涵现在是我的,谁也抢不走。如果你还当我是你的朋友,就请你祝福我们吧!”
  微蓝转身走开,方慕晴没有再拦她。
  毕了业,她像逃难似的逃去了美国,远远离开这块伤心地。
  微蓝在省城找到一份公司秘书的工作。
  她和楚涵住在了一起。他对她很好,让她打理家,给她买漂亮的衣服,满足她每一个小小心愿。
  偎在所爱的人怀中,微蓝以为自己找到了今生的真爱。
  虽然楚涵从不提结婚的事,虽然他曾在醉酒时抱紧她,喃喃地叫着“小晴”。微蓝温柔地告诉他,没有关系的,她可以给他时间,让他去忘记方慕晴。
  是的,没有关系的。一切都过去了。
  他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她会好好待他,会为他生个孩子,做个慈爱贤淑的母亲,让他们的孩子在快乐幸福的家庭中成长。
  这样的日子平淡而温馨,不知不觉已是一年。
  微蓝的工作是文职,很轻松。楚涵则无休止地在外奔忙,偶尔在家的时候,他只是沉默地抽烟。
  这天晚上,楚涵突然对微蓝说:“我要去美国了!”
  “什么?”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已经拿到签证,去美国读MBA。”
  微蓝愣住了,她不明白楚涵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在省城有着一份不错的职业。她极力劝阻他不要放弃现在的事业去美国,可他完全听不进去。
  “我等了一年,签证好不容易办下来,我没有理由不去。”
  “但你也没有理由去,除非……”微蓝突然想起,刚毕业的方慕晴去了美国。等了一年,难道……?她不敢往下想。
  “我明天就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管我的事情。”
  一股不祥的预感让微蓝脱口而出:“你是不是去找方慕晴?”
  楚涵还是那样平静地看着她:“是的,微蓝。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我原来只是想怄一下小晴,让她看到我和你在一起,她就会回到我身边来的,可我错了!我想我应该对你说声对不起。”
  瞬间,微蓝仿佛被人当头棒喝。
  她怔怔地看着楚涵,突然扑上去,用尽全力撕扯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在他胸前抓出一道又一道的血印子。
  那一刻,她气得快要发疯了。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样对她?
  楚涵什么也没说,任凭她又踢又打。
  “楚涵,你好狠!你好绝!你不知道我是爱你的吗?……”
  微蓝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中凄厉地响着,猛地煞住,不敢相信这个疯狂的女人会是自己!
  她捂着脸,弯下腰,蹲在地上恸哭起来。
  楚涵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走到门口,突然回转身来:
  “微蓝,我也不想伤害你。但我根本无法忘记小晴。今生今世,我不能没有她!”
  他迳直走了出去,然后门关上了。
  “砰”然一声,留下的是无边无际的寂寞,和胶冻得牢牢的冲割不破的冷漠空气。
  微蓝委顿在地,全身颤抖,像一只怕冷的猫。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这场爱情争夺战的胜利者,可是她错了。在楚涵的心里,方慕晴从未远离过。
  她是真的爱楚涵,虽然用的是夺人之爱的方式。没想到,自己所爱的人却在利用她去拯救他的爱情!
  第二天,楚涵去了美国。
  临登机时,他给微蓝发了一条短信:“对不起,忘了我吧!”
  微蓝静静地站在窗口,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感觉。
  这一刻,她想起一年前的那个夜晚,楚涵站在女生宿舍的楼下,向她露齿而笑,神采飞扬。
  那时候,什么事都没发生。溶溶的月光照耀下,他完美得像个王子。
  她不知道,他到美国能否找到方慕晴。但她肯定,即使他找到了她,他们的爱情也不会是完美的了。
  而微蓝自己,再也不会相信爱情。
  原来,这一场爱情争夺战,没有胜负,他们三个人都是输家。
  她仰起头,感觉脸颊上有了微微的凉意。
你还能爱谁
  两年后。
  N市国际机场大厅。
  秦天朗的目光穿过落地玻璃,飞机各自起航着陆,在深蓝的天空中划下一道道直线。
  虽然在电话里告诉了母亲班机到达的时间,却知道不会有人来接机。
  一个人回家,便全然没有回家的感觉。天朗低着头走路。蓝色皮箱的轮子在地面发出空洞的声响。
  身边是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光洁的大理石上,一双双奇形怪状的鞋子:尖头的,圆头的,细根的,平底的……
  忽然,他停住了脚步。
  前面,一双白皙纤小的脚。还有从凉鞋中露出的脚趾上的痣。
  视线缓慢地向上移。
  宽松的白棉布衬衫,洗得发白的蓝牛仔裤。蓬乱的长发,苍白得没有血色的脸上,一双空洞的黑眼睛。
  天朗因为意外而感到头晕。
  真的是她?她竟然会来接机?
  “是你妈要我来的。这个城市变化太大,她怕你不认识路。”
  依然冰冷的腔调,不带任何感情。
  天朗终于相信是她。记忆中,只有微蓝才会这样说话。
  可是,她好瘦。
  双颊陷下去,尖尖的下巴,好像大病初愈似的。怎么回事?八年的时间,她一点都没有长大,没有变得珠圆玉润,反而更加消瘦了。
  “还好这座城市不会刮台风。”天朗低声说。
  她挑衅地看着他。
  “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微蓝倒有些惊奇。面前这个男人和印象中的秦天朗好像有点不一样。他不再冷酷,不再尖锐,那双浅褐色的眼眸漾着一抹隐约的笑意,像冬日的暖阳,清幽迷人。
  她率先朝机场出口走去,他拖着大皮箱跟在后面。
  “你是去医院,还是回家?”微蓝问。
  天朗略微踌躇了一下,说:“去医院吧,我想看看爸爸怎么样了。”
  八年之后,“爸爸”两个字从他嘴里吐出来,还是如此自然、稔熟。
  或许,他真把夏云生当作自己的“爸爸”?
  “爸爸情况不太好,自从上个月中风后,半身不遂,一直住在医院里。”
  “怎么会突然中风的?他才五十岁不到吧?”天朗浓眉微皱。
  “听你妈说,那天晚上他从外面应酬回来,满身酒气,喝得醉熏熏的,半夜突然从床上滚下来,就中风了。”
  “唉,又是因为酒?”天朗喃喃自语般地说,眼睛直直地盯着微蓝。她知道他想起了什么,表情冷淡地把脸转过去。
  她招了一辆出租车,天朗立刻走上前打开车门,示意微蓝坐进去后,他才从另一边上车,关上车门。
  是这冷酷高傲的家伙突然转性了,还是从国外回来的假洋鬼子都学会了绅士风度?
  去医院的路上,两人再没有交谈。
  一路无话。
  出租车终于停在医院门口。
  天朗抢先付了钱,然后下车,走到另一边为微蓝打开车门。
  微蓝低头跨出车门时,他突然用压得极低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夏微蓝,这八年来我没有一天忘记过你!”
  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已经微笑着关上车门,身型笔直地向住院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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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1岁2个月LV.2
  毫无疑问,在澳大利亚呆了这么多年,他更加潇洒俊逸,也更加沉稳了。原来的落拓不羁沉到骨子里,成了教人心动的内敛气质。
  天朗比那些当红的偶像明星更多一种书卷味,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贵气,像个从童话书里走出来的英俊王子。
  王子?微蓝轻轻摇头,她的世界里早就没有王子了!
  夏云生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
  他面容苍白,还有些浮肿,嘴角斜得很厉害。秦桑影坐在病床边,不停地用毛巾为他擦着淌出的口水。
  听见房门推开的声音,她转过头,看见立在走廊上的天朗,猛地站起来,颤抖着叫了一声:“天朗,你总算回来了!”
  天朗迳直走过去。他长大了,成为一个身形伟岸的男子,站在母亲面前,已经需要低头俯视她的头顶。
  秦桑影有一刻的恍惚,以为见到了他的生父。他们父子太像了,有同样俊挺的身材,完美的五官,浓黑的眉毛和迷人的浅褐色眼睛,只是天朗没有他父亲身上的痞气。
  天朗的目光停留在夏云生身上,眼睛里掠过一丝惊悸。
  这个纵横商场、春风得意的男人,竟然变得如此狼狈?幸好他在熟睡,否则在自己面前,该是怎样的不堪?
  天朗扶着母亲在椅子上坐下,听她语带哽咽地述说夏云生的病情和公司面临的困境。
  “虽然你爸爸住的是最好的病房,用的是最好的药物,但医生说,中风引起的偏瘫,不可能完全恢复到以前,能够下床走路就很不错了……”
  “你爸爸生病以后,公司内部一团糟,群龙无首,所以才急电招你回来……”
  “云天公司是你爸爸一生的心血。而我什么都不懂,瑞阳还是个孩子,现在也只有你能帮你爸爸!”
  “微蓝……她同意吗?”天朗轻声问。
  “我没有意见。”
  一个低哑的嗓音乍然响起。
  微蓝站在病房门口,神情淡漠。
  “你要考虑清楚,云天公司,那可是夏家的!”
  天朗盯着她的眼睛冷静而睿智,还带着淡淡的嘲弄。
  她避开他的视线,垂下头含含糊糊地回答了一句:“我这次是请假来看爸爸的,明天就回省城了。”
  “哦,忘了跟你说,微蓝大学毕业后就留在省城。”秦桑影向儿子解释道,“她跳了好几次槽,现在进了一家银行,薪水高,工作又清闲。”
  “在银行工作?你学的是金融专业,也算学以致用!”
  微蓝微微一愣。他怎么知道自己念的是金融专业?
  从医院回来后,秦天朗就变得很沉默。
  他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电视机屏幕,耳朵却在捕捉客厅另一端微蓝和瑞阳的对话。
  “姐姐,你明天真的要走吗?”
  已经十岁的夏瑞阳,皮肤白皙,五官秀气,长得很像微蓝。但他的大双眼皮,眉鼻之间的轮廓又颇似秦天朗。
  他和他们两人都有血缘关系,却和微蓝更亲近些。
  正在收拾行李的微蓝停下忙碌的手。她轻揉瑞阳黑亮的短发,温柔地说:“姐姐要上班啊。你在家里要乖乖的,听妈妈的话,好好学习。”
  瑞阳若有所思地望着微蓝。
  “姐姐!”他用一种不属于孩子的严肃口吻问,“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家?”
  微蓝有些意外和惊讶,深吸一口气,她低低地:“你听谁说的?”
  “我没有听谁说,是我自己看出来的。我知道,你不想呆在这个家里,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妈妈!”
  她不自禁地一颤,转过头,与秦天朗锐利的眸光碰个正着。
  微蓝收回目光,望向瑞阳。
  “你是我唯一的小弟弟,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她咬咬牙,“姐姐也不是不想留在家里,只是,姐姐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朋友啊。人长大了,总是要离开家的……”
  “你有男朋友了,是不是?”瑞阳打断她的话,“妈妈说过,女孩子长大了,都要嫁人。”
  微蓝心下一凛。
  她努力想做得轻松,却徒然挤出一个苍凉的笑。
  “姐姐没有男朋友,姐姐也不想嫁人。”
  “骗人!”瑞阳低下头,“你以后肯定会结婚的。”
  自从父亲病倒,母亲无暇顾及他。瑞阳变得早熟,看上去不再是十岁的小孩子。
  微蓝呆怔地看着他。
  月光自窗外投射进来,映在瑞阳的小脸上,苍白而忧郁。
  “家”,是多么温馨甜蜜的地方。可是,为什么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都不快乐呢?
  瑞阳上楼去了。
  偌大一间客厅,只剩下他和她两个人。
  微蓝半跪在地上,将自己的东西,一件件往小旅行袋里塞。
  从十二岁那年开始,她好像一直在流浪,从母亲的家,到父亲的家,再到学校……
  耳畔突然响起熟悉的音乐。
  是那首很多年前的老歌:
  “……
  我想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
  在我疲倦的时候
  我会想到它
  我想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
  我才不会害怕
  谁不会想要家
  可是就有人没有它
  脸上流着眼泪
  只能自己轻轻擦
  我好羡慕他
  受伤后可以回家
  而我只能孤单地孤单地寻找我的家
  虽然我不曾有温暖的家
  但是我一样渐渐地长大
  ……”
  这首歌流行时,她正好失去了“温暖”的家。她所做的种种,只是想要一个家,一个可归属、得庇护的“家”。
  其实,这不是歌声,是瑞阳在弹钢琴。
  生活在富裕温暖的家庭,拥有父母双亲的宠爱,一个本该天真无邪的孩子,竟然会喜欢这首歌。
  秦天朗眉心微皱。
  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把头转向微蓝。她完全沉浸在琴声中,浓黑的眼瞳里,是深不见底的忧伤,还有一些迷茫和怅惘。
  他的心蓦地抽紧。
  她在想什么?她那样的人,也会偶尔流露出无助的神情吗?像一只迷途离群的羔羊,找不着母亲,找不着家?
  待天朗觉察时,他已经站在她的面前,用低沉的声音问:“你真的要走?真的舍得走?”
  微蓝被吓了一跳。
  她疑惑地抬头,发现天朗正静静地俯视着她。琥珀色的眼眸中,闪烁着一丝冷漠和讥诮。
  微蓝眸光一黯,恢复了平素的淡然。
  她把旅行袋的拉链拉上,站起身来,说:“我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天朗紧盯着她深幽的瞳仁。
  “一直以来,你都在和我争,都在向我宣称,你才是夏家真正的继承人,而我只是一个野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当年十五岁的你,不惜牺牲色相勾引我,蓄意栽赃陷害。小小年纪就城府极深。如今的你,心机比当年应该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何会把云天公司拱手相让?”
  微蓝扬起睫毛,定定地看着他。她的双眼迷迷蒙蒙的,好像在看他,又好像透过他在看着某个遥远的地方。
  这种被人当成透明人的感觉让天朗很不爽。
  “夏微蓝,你究竟在搞什么鬼?”
  “原来,我在你们眼中是这个样子的?”她开口,喉中极干涩。
  天朗微愕,他好像听不懂她说话了。
  停顿了大约五秒钟,微蓝脸上浮起薄弱的笑意:
  “自从跨进这个家的那天开始,我把你和你母亲当作不能相容的仇敌,争斗了十多年。现在我才发现,你们只是假想敌,我真正想抗争的,不是你们,而是命运!”
  微蓝的脸上仍挂着笑,眼中却透出一股冷冽。
  “秦天朗,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像你认为的这样坏吧?”
  她提起旅行袋,从他身边绕过,迳直走上楼去。
  夏天过完了,便是秋天。
  天空特别晴蓝,宁静高远。几丝薄薄的云,浮在天际,像若有若无的轻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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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日的午后,阳光和煦而温暖,照得微蓝有点昏昏欲睡。
  她坐在行驶的公交车中,神情淡淡的,听着旁边两个女孩在聊天。
  “瑶瑶,我表姨开了一家婚介所,你要不要登记试试看?”
  “得了,婚介所能有好男人?”说话的女孩不屑一顾,“条件稍好一点的男人早让别人抢光了,还需要去婚介所?”
  “那也不一定。”另一个女孩说,“也许这个男人曾经受过什么挫折,比如失恋、童年不幸……”
  “就像言情小说里的男猪脚,有成功的事业,英俊潇洒,又对你一往情深。别做梦了!现实里才没有这种男人呢!”瑶瑶不以为然地说,“真正生活里的男人,要么猥琐平凡,要么风流成性,不会只对你一个人专情。当他要你的时候,像一头野兽;不要你的时候,就像扔一块抹布一样。你千万不要被那些言情小说毒害了!”
  “野兽?”女孩羞红了脸,“你怎么用这么难听的一个词?”
  “男人本来就是野兽,始乱终弃,朝三暮四,没一个好东西!”那个叫瑶瑶的愤愤不平地说。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也有同事怂恿微蓝去婚介所登记,同一间办公室的老大姐,还说要把自己的表弟介绍给她。
  二十六岁“高龄”,还没有男朋友,在别人眼中总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
  同事眼中的微蓝,沉静温婉,大方得体,是个宜家宜室的好女孩。
  孰不知,她已经没有力气去爱了。大学里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带给她的,除了痛还有什么?
  留在这座城市,好像有点自虐。每天上下班,都要路过那个见证她和楚涵无数次亲吻的车站。
  楚涵……
  两年来,微蓝一直对这个名字守口如瓶,甚至以为自己会忘记。但每当看见街角转弯处的“火鸟天堂”酒吧,心就会缩成小小的一团。
  他是微蓝心上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她能做的,只是小心翼翼不去碰触。
  以为这样就不会再疼,可是,谁又能够真的骗过自己?
  微蓝在银行的信贷部工作。
  她刚刚从外面收了一笔贷款回来,一脚踏进办公室,同事阿玲就高声叫:“微蓝,你才回来呀?快,主任叫你去会客室!”
  有什么重要客人吗?
  “一个超酷越帅超有型的男人。听说还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点名道姓要你接待。”阿玲冲她眨眨眼,“这样的商界精英青年才俊,微蓝,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哦!”
  微蓝脸上带着笑,心里却压根儿不信。谁不知道,阿玲是出了名的“女花痴”,凡是模样周正点的男人,到了她嘴里都是帅哥。
  情人眼中出“西施”,阿玲口里出“潘安”。
  会客室里果然有个年轻男人,正和他们主任言笑宴宴。
  他背对门口坐着,微蓝只能看见背影:一身华伦天奴西服,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型。一头微微卷曲的发丝,在秋日的阳光下闪着乌黑的光泽。
  “哦,小夏来了!”主任一眼看到她,笑眯眯地说,“秦总等你半天了。”
  秦总?
  微蓝怔忡间,那人已朝她转过脸来。线条硬朗的脸上,一双灼灼发亮的眼睛。
  没想到是秦天朗!
  他神色自若地点头致意:“你好,夏小姐。”
  这家伙在搞什么鬼?
  微蓝心下狐疑,脸上却不露声色,平淡的表情看不出一丝起伏。
  主任向她说明秦天朗的来意:“秦总是来银行贷款的,他要你作担保人。”
  接下来,微蓝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式,和秦天朗讨论贷款的相关事宜。
  “请问你用什么作抵押?”
  “当然是用公司的资产。”天朗耸耸肩说。
  “可是,三千万不是一个小数目。”微蓝犹疑地,“云天公司……”
  “夏小姐,你不会连云天公司值多少钱都不清楚吧?”他语带嘲讽。
  微蓝露出知性的微笑,答:“秦先生,我确实不知道。”
  天朗眼中闪过一丝惊异,慢悠悠地说:“我已经请专家作过资产评估,房产、地产加上股票,云天公司至少值八千万。”
  “对不起。我要看到相关的资料,才能确定你说的是事实。”
  天朗默然半晌,冷冷道:“你连我都不相信?”
  “是的,我很奇怪,你的公司明明在N市,为什么到省城来贷款?”
  “N市老百姓的收入不高,房地产市场差不多饱和,而省城近郊的房地产开发方兴未艾,大有潜力可挖,我想在省城设分公司。”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原因吗?”
  “另一个原因,”天朗目光深沉,“是不放心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她猛地抬头,正对上那双浅色的眼睛,讥讽的冷笑,揶揄的眼神,仿佛在向她宣告:“你躲不掉了!”
  “秦天朗,你真会开玩笑!”微蓝稳了稳心神。
  “你哪一点看出我在开玩笑?”他紧皱眉头,表情严肃,“爸爸也同意我的意见,并要我照顾你。”
  “我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顾。”她说,声音冷硬如冰。
  “你当然需要,”天朗看着面无表情的她,低低叹息,“只是你不承认而已。”
  微蓝咬住嘴唇。
  “就这样说定了。你要的资产评估资料,我明天会派人送过来。”
  天朗径自做出决定,便举步离开。
  阿玲蹑手蹑脚地走进会客室,用手在微蓝眼睛前晃了晃,说:“怎么?帅呆了,酷毙了,把你的魂都勾走了吧?”
  微蓝回过神来,勉强地笑:“阿玲,如果你喜欢,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真的?”阿玲欣喜若狂,“这样的超级大帅哥,你会舍得割爱?”
  “你错了,他从来都不是我的爱。”
  微蓝说话算话,第二天就打电话给秦天朗,约他晚上一起吃饭。
  天朗欣然赴会,不料有一位陌生女孩赫然在座。
  “这是我的同事谢巧玲。”
  阿玲直盯着天朗英气逼人的脸,两眼放光:“我好高兴认识你哦,秦总!”
  她嗲声嗲气的语气,把“秦总”说得像是“情种”。
  天朗对待女性一向周到有礼,递过菜单:“谢小姐,你想吃点什么?”
  阿玲故作矜持,把菜单推到微蓝面前:“微蓝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为缓和气氛,微蓝叫过侍者,点了几道菜:剁椒鱼头、酸辣土豆丝、麻婆豆腐……
  “慢!”天朗按住侍者写菜单的手,“微蓝,你不是不吃辣吗?”
  微蓝愣了愣,心下一阵酸楚。
  从小不吃辣的她,为了适应楚涵的四川口味,彻底地改变。
  现在,爱情不在了,口味却保留了下来。
  “人的口味是会变的。”她淡淡地说。
  阿玲好奇心顿生:“你们好像很熟的样子,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哥哥。”
  “可是……可是……”阿玲瞪大了眼睛,“他姓秦,你姓夏……”
  “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天朗没好气地说。
  “原来是这样哦!”阿玲兴奋地说,“难怪我说呢,身材、相貌都平平的微蓝,怎么会有个这么帅的哥哥?”
  她到底是在捧人,还是在损人?
  好在,从小到大也没有人说过微蓝“漂亮”,她一向不太注重自己的外貌。现在……就更不在意了。
  “好了,你们慢慢吃吧,我先走一步。”
  不待天朗反应,她已经起身,走出了餐厅。
  暮色四合,华灯初上。
  微蓝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晃荡。她不想这么早回去。
  那无人的小屋,四壁空空,只留得一室刻薄的冷,给自己。
  她是等待救赎的孩子,冰冷的手在黑暗里挥舞,只是想靠近温暖这样东西,可是却偏偏事与愿违。
  前面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她走过去,给N市的家里拨电话。
  话筒里传出一个童稚的男音。
  “喂……”
  “阳阳,我是姐姐。”她说,“爸爸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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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已经出院了。他可以下床走路,只是还不能接电话。”
  “那,要阿姨接电话吧。”她至今改不了口,仍旧叫秦桑影“阿姨”。
  “微蓝,天朗到省城去了,他和你联系了吗?”
  “嗯。”她含糊地说,“我们刚刚一起吃饭。”
  “是吗?”秦桑影有些意外,“那太好了。你们兄妹在外面互相关照,我和你爸爸也放心了。”
  “代我向爸爸问好,我有空就会回去看他的。”
  微蓝放下话筒。
  互相关照?连秦天朗都说了,他们俩没有血缘关系。再说,十多年的积怨不是一朝就能消除的。
  能像现在这样和平共处,已经很不错了。
  回家的时候,夜已深。
  微蓝站在家门口,一个人的家门口。
  她把钥匙插进锁孔。
  拧不动。
  拧不动。
  就是拧不动。
  她用劲,大力一扳,猛然看见手里只剩下半截金属片。
  这才发现,那不是她家的钥匙。
  一定是刚才走得太匆忙,拿错了别人的钥匙。
  用一把错的钥匙开一堵想开的门,却折断在锁孔里,最后连打开正确的门的能力都丧失了。
  这就像爱错了一个人,在错误的爱情里遍体鳞伤,最后连爱的能力都丧失了。
  微蓝抱着身体缓缓地蹲下。
  一双黑色的皮鞋停在眼前。
  她听见丁丁当当的金属碰撞声。
  然后,一只手捧起她的脸。
  另一只手晃了晃,眼前闪过耀眼的金光。
  “小姐,这才是你的钥匙。”
  天朗挺立在微蓝的面前。
  楼道里昏暗灯光下,他的脸色阴郁,双目炯炯,怪异地盯着她。
  “你怎么会有我的钥匙?”
  微蓝缓慢地起身。
  “这是我刚才在桌上捡到的。”天朗边开门边说,“从餐厅追出来,你已经不见了,我只好到家门口来堵你。”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她问。
  “当然是你的那位同事告诉我的。”他皱了皱眉头,“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聒噪的女人!”
  微蓝没有说话,走进客厅。
  “你想喝点什么?我这里只有苏打水。”
  “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饮料,只喝带有柠檬味的苏打水。”
  她一愣,随即冷然道:“秦天朗,你知道的可真多。”
  “谁要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呢?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微蓝轻哼一声,在沙发上坐下。
  天朗自顾自地走进屋子,四处打量,然后坐进沙发里,扬扬眉毛说:“这房子好像太小了。”
  “我一个人住,已经足够。”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微蓝整个人陷进沙发,双手抱膝,眼睛愣愣地盯着前方的地板。日光灯照着一张暗黄的脸,疏淡的眉微锁着,发丝散乱,遮住一小部分的面容,显得格外削瘦可怜。
  “这些年,你真是一个人住吗?”
  她猛地抬头,神情仿佛见了鬼。
  “茶几上有烟灰缸,浴室里摆着剃须刀,”他迫人的视线紧盯着她,“难怪你躲在省城不回家,原来是和男人同居了。”
  “是又怎么样?”微蓝冷冰冰地说,“这种事,你在国外应该司空见惯吧?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那是当然。”天朗注视了她一段长时间,然后,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为什么同居生活没有使你面色红润?为什么你越来越瘦骨嶙峋了?”他咄咄逼人地问。
  微蓝的脸色瞬间灰白。
  “秦天朗!你……”
  “秦天朗?”他站了起来,走近她,低头望着她,“你怎么不叫我天朗哥哥了?”
  她跳了起来,神经紧张地说:“很晚了,你要回去了!”
  “回去?”他逼视着她眼睛,“我在你门外等了两个多小时,没达到目的我是不会回去的!”
  她强自镇定地问:“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说过,这八年来没有一天忘记过你,等的就是今天。”
  天朗忽然一把抓住了她,在微蓝还没弄清他的用意之前,她整个人就被蛮横地拥进了他的怀里。
  一股男人特有的气息将她紧紧包裹住。
  微蓝没有挣扎,也没有移动。或许潜意识里,她早有预感。
  “微蓝,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喜欢别的男人?”
  寂静的夜晚,一个低沉暗哑的声音从她耳边飘过。
  她的心猛跳了几下,然后咬住嘴唇,低低地问:
  “秦天朗,你是不是已经爱上我了?”
  微蓝感觉,天朗的呼吸微微一窒,然后,轻轻地推开她。
  他仔细审视,她脸上看不出期待或者兴奋,只有冷漠。
  他的眉毛蹙紧了。
  “你既不漂亮,也不可爱,凭什么认为我会爱上你?”
  她默然无语。
  是呵,他相貌出众,才华横溢,是世人瞩目的王子,身边美女如云。而她连作他的妹妹都没有资格。
  天朗捉起她的下巴,托起她的头。
  “少想一点心事,也许你会长胖一点。”
  然后,他残忍地笑了起来:
  “我刚才抱你的时候,身上一点肉都没有,尽是骨头。你那付“洗衣板”的身材对我没有吸引力。”
  微蓝的怒意一下子上来。
  这算什么,得了便宜还卖乖?
  她狠狠地挥开他的手。
  “我希望你三秒钟之内从我面前消失!”
  他再次环视室内,说:“和我居住的高档商品房相比,这里简直像贫民窟。女孩子一个人住不安全,又要交房租,不如你把这间房子退了,搬过去和我住,把房租交给我!”
  微蓝咬着牙说:“秦天朗,你省省吧!我才不想与狼共处一室!”
  “我并不是开玩笑,你好好考虑一下。”
  说完这一句,天朗掉转头,迈开大步,径自地走了出去。
  立刻,她就听到大门碰上的声响。
  微蓝从沙发上坐起,蹭蹭拖拖地走向浴室。
  镜中女子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羊毛衫,长发随意地束在脑后,面色无华,目光黯淡,重重的黑眼圈,完全是个疲倦而憔悴的小女人。
  她僵立在梳妆镜前,久久不能移动。
  台子上放着两把剃须刀,刀片已经生锈。她已由习惯其存在,以至于忘记其存在了。
  而今夜,秦天朗蓦然提起,她才惊觉。
  这些“废物”早就该清理掉了。微蓝对自己说。
  把剃须刀扔进墙角的垃圾桶,她转身去拿那只烟灰缸。
  烟灰缸是毕业那年楚涵过生日时,微蓝送给他的礼物,造型非常精致,缸沿作成枝叶的样子,蜿蜒缠绕,托出一朵紫色水晶的玫瑰花。
  她不喜欢真的玫瑰花,害怕看到它枯萎的样子。她以为,水晶的玫瑰,会永远绽放,永远开不败。
  现在才知道,水晶更加脆弱,一碰即碎。
  原来,根本没有“永远”这样东西。
  微蓝一个人住,有晚睡的习惯。所以,早晨起床对她来说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那天因为前一晚失眠,头胀着痛,感觉比以前更加困倦。
  她迷迷糊糊地出了门,穿过马路,要赶那辆即将起步的公交车时,一辆摩托车不知从哪里窜出来。
  她身子一闪,还是被撞到了右手臂。
  很快,微蓝被肇事者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是轻微骨折,没什么大碍。
  不过,班是上不了了。
  她打电话到银行请假,接电话的是阿玲,居然羡慕她乐得轻松,每天再不用为早起烦了。
  “这是皮肉之伤呢!要不你也撞车试试看?”微蓝苦笑道。
  “如果有个帅哥侍奉左右,受这种小伤又算什么?”
  微蓝奚落她:“你呀,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花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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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端,阿玲重重地叹口气说:“微蓝,我之所以会变成花痴,是有前车之鉴的。17岁那年,我悄悄地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但少女的羞涩使我只能把这份感情埋在心底。后来,听说他有了女朋友,我独自躲在大学校园的角落里哭。本来,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但五年后,我却收到了那个男生的来信,那封信使我肝肠寸断。”
  “他在信里说,阿玲,我心里憋着一句话,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敢告诉你。直到今天,我结婚的前一天,这句话还梗在我心里,不说出来,我今生都无法安宁。所以,请你原谅我的冒昧,让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我终于知道他也爱我,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微蓝,这件事对我的影响是刻骨铭心的。从此以后,只要遇到喜欢的男人,我都会去追。因为好缘分不是靠等来的,而是自己争来的!”
  微蓝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久久不能平静。
  不,阿玲。这世上什么都可以争,唯有爱情争不来,
  不用上班,微蓝每天看看书,听听音乐,倒也自在。
  电话响了,她以为又是阿玲打来的。
  如果同事能算朋友的话,在这座城市,她好像只有这一个朋友。
  一接,是秦天朗的声音,劈头就是一句:
  “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微蓝被问得一愣。
  “大事?什么大事?只是手被撞了,休息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说:“你好好在家待着,我晚上过来看你。”
  “不用……”
  没等她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
  真是莫明其妙,她才不要他假惺惺呢!
  话虽这样说,微蓝却因为他充满关切的责备而心起涟漪。
  她转身,对着镜中的自己,拢住披垂的长发,挽成髻,微眯起眼。
  今晚如果梳这样的发式,是不是比较有女人味一点……
  黑发倏地从她手中散落,披挂了一肩。
  夏微蓝,你在想什么?难道真的是寂寞得太久了吗?
  可他是秦天朗啊,从十二岁开始,你最厌恶的一个男生!
  那天晚上,根本没有什么罗曼谛克可言。
  天朗到了微蓝的出租屋,便像个医生一样,查验她胳膊上的伤。
  她不但撞到右臂骨折,手腕也擦伤了,因为她没有按时去医院换药,造成了感染。
  “你为什么不去换药?”他凝视着她的伤口,眉头紧皱。
  当然是懒,还有……很不喜欢医院那个地方。
  第二天上午终于去了医院,是被秦天朗硬塞进车里,径直开到那儿的。
  来苏水的味道冲击着嗅觉,很怪。
  医生为微蓝清洗伤口时,一阵撕裂般的剧痛让她忍不住大声惨叫。
  “医生,她怎么了?”天朗在屏风后急切地问。
  “她没有按时换药,使放在里面的黄药棉和新生的肌肉长在一块了。”医生摇头叹息,“这就叫日久生痛,没有办法的事。”
  微蓝是第一次听说“黄药棉”这种东西,好奇地问:“为什么要放黄药棉在伤口里?”
  “这种药棉不但可以止血,还能加快伤口愈合。”
  医生用纱布将她的手腕包扎起来,叮嘱道:“下次一定要及时到医院换药,否则你这只手就废了。”
  “谢谢你,我记住了。”
  微蓝轻声回答道,从治疗室里走出来。
  回去的路上,天朗的脸色很不好,嘴唇紧闭,一直没吭声。
  大概是云天公司出什么事情了。
  微蓝也不多问,她把头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一边忍受着手腕上传来的疼痛。
  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停下了。
  伊湄睁开眼,发现汽车停在一个高尚社区。
  四周高楼林立,还点缀着一些奇异的花花草草。
  “这是哪里?”她惊觉,“你不是送我回家吗?”
  “从现在开始,这就是你的家。”
  天朗打开右边的车门:“下车!”
  微蓝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他“绑架”了。
  “我不要下车!你把我送回去!”
  “你不肯下来,那我只好来硬的了。”天朗冷冷地说。
  她惊叫一声,已经被他拦腰抱了起来。
  “放我下来!”微蓝用拳头捶着他的脊背,“快放我下来!”
  “到了家里,我自然会放下你。”
  天朗不由分说,抱着她走进了一幢大楼,停在电梯前面。
  这是公众场所,一个大男人抱着她,成何体统?
  她想要挣脱,却被他牢牢地钳制住。
  天!微蓝没想到,他如此霸道。
  “秦天朗,我又不是不会走路。”她着急地说,“放下我啊!”
  谁知,他竟然像个任性的小孩,对微蓝的话充耳不闻。
  果然,电梯的门打开了。里面的人微微一愣,奇怪地问:“秦先生,你这是……?”
  “没办法啦,女孩子总喜欢撒撒娇。”天朗一脸无奈的表情,看她的眼神里却俱是宠溺。
  呵,演得可真像啊!
  “不是这样的!”微蓝不甘心受制于他,挣扎着说,“我没有……”
  “微蓝,”他打断她,手臂在她的腰际收紧,“你总是这样嘴硬、逞强,说不需要别人的照顾,你看你把自己照顾成什么样子了?”
  她略怔。 
  他的语气那样严肃,那样认真,不像是在演戏!
  而且,他的胸膛真的很温暖,很宽厚。看不出他瘦高条的个子,有这样壮硕结实的肌肉。
  不,她早就应该知道。在十五岁那年,她就亲眼见过他裸露的上身。当他拥住她的时候,他们甚至肌肤相触……
  微蓝想着,脸越涨越红,头越垂越低,几乎整个埋进他的胸前。
  在旁人眼中,就像是一对甜蜜的恋人。
  “秦先生和女朋友真是恩爱呀!”那人艳羡地说,同时替天朗按下十三层的数字键。
  “叮”的一声,十三楼到了。
  一出电梯,微蓝就拼命从天朗怀里挣脱出来,怒气冲冲地说:“秦天朗,你太过份了!”
  “你的手受伤了,我只是想更好的照顾你。”他声音低沉。
  她嗤之以鼻:“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你照顾?”
  天朗看着她,脸色更加阴寒,浅色的眼眸变得深沉,里面仿佛有黑色的风暴在汹涌。
  “我总是你名义上的哥哥吧?”他喑哑地说,“我对你的好,你一点都体会不到吗?”
  微蓝惊愕。
  他真是为她好,还是为了报复?
  天朗读出了她眼中的疏离和防备。他叹气,把准备好的钥匙丢给她。
  “这是房门钥匙。你自己决定吧。”
  说完,他转身走进了电梯。
  微蓝怔怔地,看着电梯门徐徐在自己面前阖上。
  手腕又开始隐隐作疼,钻心的疼痛。
  黄药棉?她心里也有一块黄药棉,和血肉长在了一起,永远也取不出,一碰就痛。
  微蓝扭头看看手里的金属钥匙。
  她站在一扇门外,不知道门后面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不过,人总是有好奇心的。
  她用钥匙轻轻地打开他的房门。
  玄关里,一双粉色流氓兔的拖鞋分外显眼。
  是他某位女朋友留下的吧?微蓝冷笑,一点格调都没有。
  喜欢粉色的东西,那一定是个年轻幼稚的小女孩。
  十五岁以前,她也曾经喜欢过粉色。心理学家说,喜欢粉色的女人,潜意识里都有着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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