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律师赔偿。

查看: 2691|回复: 13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统一参考标准
状态&&&[当前离线]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统一参考标准发布
重庆晚报 张彬
驾驶机动车不小心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误工费等到底该赔多少,可能是不少车主伤脑筋的事。如今可以参考全市统一标准。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重庆保监局官方微信近日发布消息称,该局指导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司法机关密切合作,已制定出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调解项目参考标准(试行)》,率先在巴南区探索实施。
精神抚慰金 10万元以内赔偿
标准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被侵权人伤残程度,在10万以内进行赔偿。
参考标准:10级0.3~0.4万元,9级0.5~0.6万元,8级0.7~0.8万元,7级0.9~1.2万元,6级1.3~1.6万元,5级1.7~2万元,4级2.1~2.5万元,3级2.6~3万元,2级3.1~4万元,1级4.1~5万元,死亡3~4万元。
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每天80元
标准对于误工时限和误工标准均作出较为严格规定。
误工标准方面,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应提供收入损失证明(如收入减少证明、工资表、银行工资卡入账明细、完税证明等工资实际发放证据)。
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但能举证证明其从事行业或相近行业的,误工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私营或非私营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也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行业的,误工费一般按照80元/天标准计算。
护理费 植物人不超过10年
住院期间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根据其提供的证据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费。若未提供证据,以当地护工工资标准计算护理费,一般为80元/天。特殊情况确需2人护理的,参考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后续护理依赖,被侵权人伤情严重,确需院外长期护理的,护理时限和护理依赖程度须进行司法鉴定。如司法鉴定结论为“目前需要护理依赖”,因其未确定具体护理期限,则不应当认可后续护理依赖费用,或根据实际情况暂定为6个月以内护理期限。如司法鉴定被侵权人伤残等级为1~4级的,后续护理依赖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后续护理依赖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被侵权人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后,原则上不应当再行主张后续护理依赖费用。
已在医保中心报销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和侵权方有权不予赔偿就其报销部分。
以被侵权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为支付凭证,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死亡案件交通费,仅限于死者直系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必要合理费用。未能提供正式票据但确有交通费产生的,原则上在1000元以内酌情主张。
伙食补助费
仅限于被侵权人住院期间产生。认可目前重庆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32元/天标准。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提高,此项费用相应提高。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同时需注意相关问题。
残疾赔偿金
参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受害人构成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在最高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赔偿指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处增加2%的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赔偿指数总和不超过100%。
根据处理死亡事故的被侵权人外地直系亲属发生的必要住宿费用计算。住宿费应有正规票据,住宿时间、地点应当与处理事故密切关联。无法提供票据的,区别对待:死亡人员亲属在1000元以内酌情认定,受伤人员亲属在500元以内酌情认定。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案发地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停尸费、运尸费、冷冻尸体、尸检、整容费等费用应一并含在法定丧葬费限额内,不应当单独计算。此类费用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根据被侵权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
状态&&&[当前离线]
已阅。呈楼下批示
状态&&&[当前离线]
没阅完,摩托车是弱势群体。楼下示批。
状态&&&[当前离线]
状态&&&[当前离线]
状态&&&[当前离线]
太多,阅着累眼睛,直接跳过,楼下接着阅。
状态&&&[当前离线]
状态&&&[当前离线]
互相学习&&天天向上
状态&&&[当前离线]
看起好累哦!楼下讲解
状态&&&[当前离线]
呵呵。。。。希望大家看清楚这行字“重庆保监局官方微信近日发布消息称,该局指导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司法机关密切合作,”这个所谓的赔付标准只是一个行业标准,豁大家不懂法的玩意,在法庭上法官只是作参考而不作数的,还有就是赔偿标注普遍比交通法规定的低,希望摩友们在有类似的官司的时候多学习下。
再给大家普及下“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因此,法理的制订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意外的其他法律!”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标准只是和大家开玩笑的,就像黑板上的粉笔字可以擦了重来。
状态&&&[当前离线]
好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状态&&&[当前离线]
已经阅得打老壳啦下面继续阅
状态&&&[当前离线]
已阅。呈楼下批
状态&&&[当前离线]
对于我这种不爱讨价还价的人,觉得有个参考标准还是不错的。有意义。
Powered by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2018年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是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2018年市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重庆市统计数据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公布的《2016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得出一下数据:1、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10元(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11549元。2、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031元。(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9954元。二、重庆市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按死者年龄)60周岁以下城镇标准29610元×20年=592200元农村标准11549元×20年=230980元60—74周岁城镇标准 29610元×年限农村标准11549元×年限年限: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75周岁以上城镇标准29610元×5年= 148050元农村标准 11549元×5年=57745元2、被人生活费(按被扶养人年龄)18周岁以下城镇标准 21031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农村标准9954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18—59周岁城镇标准 21031元×20年÷扶养人数农村标准 9954元×20年÷扶养人数60—74周岁城镇标准 21031元×年限×÷扶养人数农村标准 9954元×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数年限: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75周岁以上城镇标准 21031元×5年÷扶养人数农村标准 9954元×5年÷扶养人数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无锡在线律师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重庆市2016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重庆市2016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百分网【人力综合知识】 编辑:10024闲置
一、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9490元。二、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279元。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7983元。(以下为年度数据,新数据待更新)三、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6元。四、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5666元。五、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1474。六、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2706元。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6955元。八、2015年国家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为每日200.69元【最高法引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79元】以上数据取自《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日公布),最终数据以《重庆市统计年鉴2015》为准。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216元/年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7814元/年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2元/年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5796元/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4498元。全市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1035元。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2452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4556元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重庆市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2016年重庆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9、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11、后续治疗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12、整容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13、康复费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14、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16、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日公布的《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将重庆市日0时至日24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工伤与国家赔偿的相关数据公布如下: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日公布的《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将重庆市日0时至日24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工伤与国家赔偿的相关数据公布如下:一、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9490元。二、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279元。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7983元。(以下为年度数据,新数据待更新)三、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6元。四、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5666元。五、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1474。六、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2706元。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6955元。八、2015年国家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为每日200.69元【最高法引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79元】以上数据取自《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日公布),最终数据以《重庆市统计年鉴2015》为准。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重庆市2016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关的文章
【人力综合知识】图文推荐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否同时得到赔偿?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否同时得到赔偿?
老师:您好!
如题,职工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其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否同时得到赔偿?盼回复!!
办理单位:
工伤保险处
办理结果:
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第三方责任人赔偿医疗费后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未参保的)或基金(参保的)支付,其他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享受。如就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庆交通事故律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