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杉木树山公开招标,占地一千多亩,大约一万三千多方,有手续。要求两年时间砍完。地址广西桂林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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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人李正恩30多年种树1万多亩(图)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纪念碑周围都是李正恩种下的树木。
  驾车从金寨县古碑镇响塘村出发,沿弯弯曲曲的山路向上行驶5分钟就能看到路边有座纪念碑,碑身被几棵30多年树龄的大树环绕着。纪念碑背面是一座老坟,安葬的正是当年亲手种下这些大树的老人李正恩。从纪念碑向山上山下看,郁郁葱葱全是大树。村民们告诉记者,这些树大部分都是李正恩亲手栽种的。2月17日,记者前往古碑镇采访得知,李正恩老人去世后,他的子孙又把植树的传统继承了下来。
  一种坚守&&三十多年种树一万多亩
  在古碑镇只要提起李正恩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植树造林&&捐给国家&&劳模&&奉献&这几个词是当地居民形容李正恩时最常用的,大家称赞李正恩时都由衷地佩服:真正做到几十年如一日地植树造林,需要多么强大的坚守和信念。
  古碑镇附近有著名的五岭一山:查儿岭、石路岭、大岭、界岭、南庄岭和羊雾山,如今这些山头基本都被绿荫覆盖,但几十年前不是这样。当地人告诉记者,古碑镇的这些山,以前就是石头山,山上都是荒草和灌木,一棵像样的树都没有。
  李正恩1930年出生在古碑镇,20多岁就开始在当时的国营马宗岭林场参加植树造林工作,由于工作出色,1955年他又被推荐到六安小华山园艺场工作,在园艺场,他刻苦学习,掌握了许多林业知识和园林生产技术。
  1957年,当时的古碑区委邀请李正恩回家乡发展,虽然在园艺场里条件更好,但强烈的归属感和使命感让李正恩决定回自己的家乡工作,他打起背包回到古碑,当年就创办了&青年园艺场&,从此扎下根来献身林业,这一干就是一辈子。
  如何让大片的荒山变成林场?当时谁都没有经验,但李正恩在实践中总结出一点:&发展林业,绿化荒山,最好的方法是办小林场&,这个想法一直在他脑海里反复出现。
  1973年,李正恩将想法付诸实践,他领着8个农民率先办起了古碑小林场,仅仅两年的时间,他们就在乱石荒坡上营造杉木林1960亩。1984年到1988年,他又承包绿化乌鸡河的5000亩荒山,营造速生丰产林3353亩,面上造林1680亩,圆满完成了绿化任务。
  李正恩一辈子到底栽了多少树?他的大儿子李井武告诉记者,父亲是2000年因病去世的,查出患病之前身体已经很虚弱了,但还在坚持种树,&五岭一山到处都有我父亲种下的树,具体有多少棵现在已经无法统计了,但保守估计植树面积有1万多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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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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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信息来源: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发布时间:日
& & 《贵州省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组织省林业厅、市生态委以及区相关部门有关领导、专家评审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将《规划》进行公示征求意见,《规划》公示期为日至8月27日。
  公示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金麦社区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50022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 & & & & & & & & & & & & & & & &观山湖区生态区文明建设局
&   & & & & & & & & & & & & & & & & & & &日
& & 附件:
  贵州省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2014年6月
  项目名称:贵州省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
  项目法人: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编制单位: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院 长: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总工程师: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注册咨询工程师
  主 审 人: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工 程 师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等级:甲级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
  2014年6月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依法履行林地资源管理职责、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好、保护好和利用好林地,对建立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面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林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号)和中共贵阳市委有关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部署,贵阳市金阳新区建制正式获得国务院的批复,并正式命名为观山湖区。此前,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已迁住观山湖区,观山湖区正逐步成为贵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会逐年增大,林地征占用数量逐年增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科学、高效、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空间上和时间上对全区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作出总体安排。观山湖区作为新成立的区,目前尚未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此,十分有必要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年)的批复》(黔府函〔号)及国家林业局开展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要求。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委托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完成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数据库。
  2013年7月,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与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有关人员共同组成项目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在大量资料收集和开展必要的外业调查基础上,于2014年5月完成了《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
》编制工作。
  规划以观山湖区2013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以《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为依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结合观山湖区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规划的范围是观山湖区12个乡(镇、社区)和长坡岭林场在观山湖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发展林业的其它土地。长坡岭林场作为一个独立的乡级规划单位。规划期限为年,以2012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观山湖区国土面积306.95平方公里,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1830.25公顷,森林面积8638.72公顷,森林覆盖率43.87%(含非林地上的森林和四旁树折算面积)。规划至2020年,观山湖区森林保有量10042.59公顷,林地保有量10192.85公顷,公益林地比例75.90%,商品林地比例24.10%,森林覆盖率50.00%以上,乔木林地生产率达到35.00立方米/公顷,预计占用征收林地1707.67公顷。
  本规划在对全区林地资源现状、利用特点、存在问题、消长趋势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从林地总量、林地结构、林种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作出了规划安排,对林地保护及建设工程作出了规划设想,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本规划明确了观山湖区的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空间,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林地结构布局,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观山湖区生态文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国土、规划、旅游、水利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社区)的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者水平有限,难免有不当之处,恳请指正。
  第1章 现状分析评价 1
  1.1区域概况 1
  1.2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4
  1.3林地保护利用综合分析 12
  第2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15
  2.1指导思想 15
  2.2规划依据和原则 15
  2.3 规划目标 18
  2.4规划期限和范围 20
  2.5规划任务 20
  第3章 林地布局与分类区划 23
  3.1林地布局 23
  3.2 林地分类区划 28
  第4章 林地保护规划 31
  4.1 林地保护分级 31
  4.2 森林保护 34
  4.3 补充林地 40
  4.4用途管制 41
  第5章 林地利用规划 45
  5.1 林地质量分等 45
  5.2 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48
  5.3优化结构 49
  5.4 林地生产力规划 52
  5.5 合理开发森林旅游 54
  第6章 统筹区域管理 55
  6.1 区域功能定位 55
  6.2 区域差别管理 57
  6.3强化调控 58
  第7章 实施保障措施 60
  7.1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60
  7.2健全林地管理制度 61
  7.3 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64
  附 表:
  1. 林地现状统计表
  2. 林地结构现状统计表
  3. 国家级公益林地分保护等级现状统计表
  4. 林地质量等级面积统计表
  5. 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统计表
  6. 林地利用方向规划面积统计表
  7. 国家级公益林地规划面积统计表
  8. 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
  附 图:
  1. 林地现状地类图
  2. 林地质量等级图
  3. 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分布图
  4. 天然林和人工林分布图
  5. 林地规划图
  6. 林地保护等级图
  7. 林地功能分区图
  8. 主体功能区分布图
  第1章 现状分析评价
  1.1区域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号)和中共贵阳市委有关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部署,贵阳市金阳新区建制正式获得国务院的批复,并正式命名为观山湖区。原金阳新区国土面积199.14平方公里,清镇市的百花湖乡国土面积107.81平方公里,观山湖区国土面积306.95平方公里。
  1.1.1自然地理概况
  (1) 地理位置
  观山湖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中心城区西北部,地处苗岭山系西部中段。东邻云岩区黔灵镇、南接花溪区久安乡、西靠清镇市麦格苗族布依族乡、北接白云区艳山红镇。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3&~106&41&,北纬26&33&~26&40&,总面积306.95平方公里。
  (2) 地貌
  观山湖区地貌以中山丘陵为主,平均海拔1200米左右,相对高差小于100米,地势相对平缓;出露岩层多样,主要有碳酸岩、砂岩、花岗岩,其中碳酸岩分布最广,出露面积占地面面积的80%以上。
  (3) 土壤
  土壤以地带性黄壤中镶嵌石灰土和紫色土形成的土壤为主,共分为黄壤、石灰土、紫色土等六大类、18个亚类、50个土属、95个土种、18个变种。以微酸性、酸性、中性土分布居多,PH值在5.5~7之间,土壤肥沃、质地疏松。
  (4) 气候
  观山湖区属亚热带湿润温和型气候,冬暖夏凉,雨量充沛四季界限分明。全年日照小时,年均气温年平均温度15℃,有效积温℃,无霜期237~282天,年均降雨量1200毫米,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3.8℃,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2.7℃。无霜期275天,平均风速2.7米/秒。平均海拔1200米。
  (5) 水文
  境内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主要有观山湖和百花湖。百花湖,与红枫湖并称&姊妹明珠&,蓄水2.1亿立方米,水面14.5平方公里,92%在百花湖乡境内。
  (6) 动植物资源情况
  观山湖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与人类活动的影响,原生植被多遭受破坏,现有植被大多是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柳杉、香椿、楸树、梓树、刺槐、杨树、桦木、泡桐、青冈、麻栎、白栎、桃、樱桃、李、梨、板栗、杜仲、花椒、茶、竹、杂灌等,逆向演替较为突出。
  乔木类树种:天然植被以马尾松、桦木、枫香、栎类、朴树等分布较广。人工植被主要有马尾松、柳杉、杉木、杨树、桃、梨、杨梅等。
  灌木植被分布较广的有火棘,蔷薇、悬钩子、金丝桃、马桑、毛叶杜鹃、兰天竹等。
  竹类有慈竹、荆竹、苦竹、水竹、刺竹、毛竹等。
  经济林树种主要有桃、梨、杨梅、李、核桃等。
  全区较为珍稀树种有:西南米槠、黄心夜合、青檀、榉木、硬斗川桂、石栎、小果石楠、润楠、猴栎、红花木莲、白花木莲等。
  片区内分布野生动物主要有兽类、鸟类、昆虫类、鱼类等。常见的有鼠类、野兔等走兽;白鹭、猫头鹰、秧鸡等飞禽;菜花蛇、五步蛇、锦蛇等爬行类动物;鲤、鲫、白鲢等鱼类。
  1.1.2经济社会概况
  (1) 成立背景
  日,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号)批复同意在原金阳新区的基础上设立观山湖区,下辖原金阳新区的金阳街道办事处、金华镇、朱昌镇和清镇市的百花湖乡,日,观山湖区挂牌成立。
  (2) 行政区划
  观山湖区现辖金华镇、朱昌镇、百花湖乡,碧海、世纪城、会展城、金华园、新世界、逸景6个城市社区和金源、金麦、金岭3个新型农村社区,共12个乡(镇、社区)。
  (2) 建设情况
  观山湖区成立后,区内建设始终遵循生态文明理念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已建成市级行政中心、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奥体中心、贵阳国际会展中心等,成功引进30多家企业总部入驻,已开工建设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国际金融中心、贵阳市火车站功能区,以及即将开工建设百花生态新城、金华采空区生态体育公园等一批重大项目。一座生态型、园林式、数字化的现代化新城日臻形成,正逐步成为贵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 人口
  观山湖区辖区面积306.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5万人,未来五年常住人口将突破50万。
  (4) 交通
  观山湖区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境内路网架构合理。现有黔灵山路、北京西路等城市主干道与老城区相连,有贵遵、贵黄高等级公路及321、210国道穿境而过,整个区域被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所覆盖;同时,建设中的城市轻轨、贵广快铁和拟建的沪昆、成贵、渝黔、湘黔、黔桂等快速铁路将在此汇集。
  (5) 经济概况
  由于观山湖区具有引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战略地位,全区经济总量、人均水平、地方财力、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均处在全省平均水平线以上,已通过全省首批同步小康创建达标区验收。
  201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7.07亿元,同比增长15.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0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总收入完成51.03亿元,同比增长33.0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09亿元,同比增长8.3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4亿元,同比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3.81亿元,同比增长18%;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完成187亿元,同比增长81.7%;实际利用外资7418万美元,同比增长30.4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265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967元;人均GDP、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实现48669元和13677元。
  1.2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1.2.1 林地资源现状基数说明
  本次规划是在观山湖区2013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观山湖区2013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是观山湖区2012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据植树造林、森林采伐、占用征收、森林灾害、林业工程、林业案件、权属变更、森林类别、规划类型等资料,辅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变化地块判读分析结果,对增加和减少的林地,以及林地范围内地类发生变化的林地,逐块调查核实,上图入库;同时,对林地权属、森林类别、林种、工程类别等属性因子有变化的进行更新,形成林地变化数据包,再进一步更新到全区林地&一张图&数据库中,形成新的2013年全区林地&一张图&数据库。
  本次林地资源规划基数不包括非林地上的森林资源,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为合理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划定林地的保护红线,增加森林生态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保证观山湖区今后各项工程建设的规范性、合理性提供了依据。
  1.2.2林地资源现状基数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根据观山湖区2013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成果统计:
  观山湖区国土总面积306.95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1830.2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8.54%,非林业用地面积18864.7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1.46%。全区森林面积8638.7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3.02%。
  全区林地林木总蓄积立方米,其中乔木林蓄积立方米,占99.65%,疏林地蓄积839.62立方米,占0.35%。
  (1) 按森林类别分
  公益林地面积9125.44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77.14%。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82.53公顷(均位于百花湖乡);地方公益林8642.91公顷(权属为集体的面积8373.33公顷)。
  图2.1 森林类别分布图商品林地面积2704.81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2.86%,均为一般商品林地。
  (2) 按权属分
  权属为国有的林地面积981.03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8.29%。
  权属为集体的林地面积10849.22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91.71%。
  (3) 按起源分
  天然林面积3963.01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3.50%;
  人工林面积7422.06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62.74%;
  其他林地(不划定起源)445.18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76%。
  (4)按地类分
  有林地7773.0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5.70%。其中:乔木林面积7772.49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99.99%,竹林面积0.53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0.01%。
  疏林地92.12公顷,占林地的0.78%。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865.70公顷,占林地的7.32%。
  其它灌木林地1327.22公顷,占林地的11.22%。
  未成林造林地1327.01公顷,占林地的11.22%。
  苗圃地45.94公顷,占林地的0.39%。
  无立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它无立木林地)399.24公顷,占林地的3.37%。
  图2.2 各地类面积分布图
  (5) 按林种分
  林地中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三项面积10058.0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5.02%。按五大林种划分如下:
  图2.3 五大林种面积分布图
  防护林面积5762.24公顷;特种用途林面积1820.62公顷;用材林面积2128.27公顷;经济林面积304.32公顷;薪炭林面积42.61公顷。
  1.2.3 森林资源现状质量评价
  森林资源质量主要针对乔木林的龄组结构及单位面积蓄积量进行分析,目前观山湖区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31.02立方米/公顷,与60.30立方米/公顷的全省平均值相差较大。
  (1) 乔木林龄组结构
  幼龄林2660.77公顷,占乔木林地的34.23%,蓄积14.53立方米/公顷;
  中龄林4133.68公顷,占乔木林地的53.18%,蓄积40.51立方米/公顷;
  近熟林770.40公顷,占乔木林地的9.91%,蓄积37.39立方米/公顷;
  成熟林185.04公顷,占乔木林地的2.38%,蓄积27.91立方米/公顷;
  过熟林22.60公顷,占乔木林地的0.29%,蓄积45.39立方米/公顷。
  由此可见,观山湖区乔木林幼龄林和中龄林比重较大,近熟林和成熟林比重较小,过熟林比重更小。
  (2) 乔木林树种蓄积量情况
  马尾松:41.07立方米/公顷;
  华山松:23.91立方米/公顷;
  杉类(杉木、柳杉等):46.60立方米/公顷;
  柏木:8.97立方米/公顷;
  栎、樟、楠等硬阔类:23.89立方米/公顷;
  软阔类:20.28立方米/公顷;
  针阔混:15.32立方米/公顷。
  由此可见,除马尾松、杉类单位面积蓄积量大于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31.02立方米/公顷外,其余树种的单位面积蓄积量均小于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与全省平均值差距较大。
  (3) 乔木林郁闭度
  乔木林平均郁闭度0.53,低于全国乔木林平均郁闭度0.56的水平。
  低郁闭度(0.2-0.39)乔木林1082.69公顷,占乔木林的13.93%。
  中郁闭度(0.4-0.69)乔木林5243.79公顷,占乔木林的66.47%。
  高郁闭度(&0.7)乔木林1523.53公顷,占乔木林的19.60%。
  1.2.4森林覆盖率测算
  根据观山湖区2013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资料,观山湖区森林覆盖率为43.87%。
  (1) 林地上的森林资源
  林地上森林面积8638.72公顷,其中乔木林面积7772.49公顷,竹林面积0.53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865.70公顷。
  (2) 非林地上的森林资源
  近年来,观山湖区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建设及经济林发展,非林地上的森林资源不断增长,目前,全区非林地上的森林面积1937.66公顷,其中乔木林面积1666.32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271.34公顷(均为灌木经济林)。
  (3) 四旁树折算面积
  按照《贵州省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指标统计监测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技术方法对全区四旁树资源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观山湖区四旁树占地面积为2889.51公顷。
  (4) 森林覆盖率测算
  按照《贵州省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指标统计监测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森林面积包括有林地面积、&国特灌&面积、四旁树占地面积。
  观山湖区森林面积共计13465.59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3.87%。
  1.2.5 林地保护利用取得的成效
  观山湖区的行政区域原属乌当区管辖和清镇市管辖,乌当区和清镇市历来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林业方针政策,先后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林地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1) 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
  一直以来,观山湖区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区、乡(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机构,明确各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措施,并层层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每年年终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社区进行考核评分,制定奖励和处罚措施,保持了全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稳定。
  (2) 林地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贵州省占用征收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依法管理林地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执行先许可后占用的原则,坚决制止乱挖滥占林地行为。二是形成了林业主管部门把关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占用征收林地专家评审制度,保证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3) 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全区要紧紧围绕&加强预防,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总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坚决杜绝出现的各种森林火灾,如果发生火情必须想尽办法减少损失&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开展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区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社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各乡(镇)、社区把责任书上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建立&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包片落实&的工作机制,用一整套有效的机制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不分面积大小,均设立森林防火卡点,森林防火人员,坚持24小时值守,切实履行好责任。通过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在全区范围内杜绝了重大火情、隐患的出现。
  (4)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观山湖区位于贵阳市西北部,区位和交通优势明显。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保护和发展了森林资源,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得到了初步遏制,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森林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防止污染、减低噪音、美化环境等功能不断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了城市生态屏障,为观山湖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5) 城市绿化成效显著
  历年来,贵阳市不断加大观山湖区的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并注重打造多层次、高品位的绿化环境,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干道绿化为骨架,广场、公园、庭院绿化及各种绿地相互交融,乔、灌、藤、花、草配备有序,点、线、面、环协调发展的城市绿化生态系统,构筑起了观山湖区的绿色生态屏障。
  1.2.6 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1) 建设项目对林地需求量大,保护与利用矛盾比较突出
  观山湖区是一个现代化城市新区,由于受地理位置限制,可供林业发展的土地相对较少。同时,全区林地既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要,因此,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要加强区域林地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另一方面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林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 林地生产力较低
  林分的树种组成比例、单位面积蓄积量、平均郁闭度和胸径等是反映森林资源质量的主要指标:观山湖区内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的面积比例是56.57:43.03:0.40,针叶林比例较高,混交林比例极低;乔木林平均郁闭度0.53,低于全国乔木林平均郁闭度0.56;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31.02立方米/公顷,与60.30立方米/公顷的全省平均值相差较大。由此可见,观山湖区林分生长发育状况较差,林分质量不高,林地生产力较低,林地生产力和林分质量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抚育、改造残次林的任务较重。
  (3) 林地总量不足,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难度较大
  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森林覆盖率每年要增长1个百分点,按照《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要求,贵阳市的森林覆盖率指标到2015年要达到45%,到2020年要达到50%。观山湖区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森林保护目标责任书中也明确了全区的森林覆盖率指标到2015年要达到45%,到2020年要达到50%。但是目前全区的林地面积仅11830.25公顷,仅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8.54%。要实现这一既定目标,全区的林地总量明显不足,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难度较大。
  (4) 林地管理人员不足,影响林地保护和管理力度
  目前,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从事森林资源管理的人员仅有4人,除了承担林政管理工作外,还要兼管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营造林、林权纠纷调处等众多工作,人少事多,林地保护和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5) 林地保护利用需要统一的规划管理
  长期以来,林地由于缺少统一规划,林地保护利用缺乏科学规划,随着观山湖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加强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已成为林业主管部门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林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要从源头抓起,因此,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划,依法履行林地资源管理,科学合理的规划林地保护与利用,保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1.3林地保护利用综合分析
  1.3.1优势
  (1) 气候资源丰富
  观山湖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阳光充足,雨水充沛,气候温和,天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相对较少,气候特点非常适宜林木生长。
  (2) 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观山湖区位于贵阳市中心区西南北面,距中心仅12公里,时空距离10-15分钟,是与中心区联系最便捷的片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对外交通优势。
  1.3.2劣势
  (1) 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土地不多,林产品及林副产品数量少。且品种结构单一,林业产业经济效益较低。
  (2) 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且分布不均匀,森林生态功能弱;林分的林龄构成、树种结构不尽合理,森林景观质量差,林地利用结构矛盾突出。
观山湖区位于长江上游,境内水域面积大,观山湖、百花湖为贵州省重要水库,其中百花湖是省会贵阳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生态区位较为重要,林地承担生态保护的任务重。
石漠化面积大,生态修复、治理和保护难度大。全区石漠化和潜在石漠化土地占岩溶土地面积的50%以上,由于石漠化地区气候干燥,土层浅薄,交通不便,地块零星破碎,立地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所以造林不易成功,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的难度大,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1.3.3面临的机遇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纲要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一个林地保护利用的文件,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林地保护利用问题和生态建设问题的高度重视,将林地保护利用提升到与耕地保护相同的高度;中央确定的林业&双增&目标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促进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提供了重大的战略机遇。
&三位一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促进观山湖区林地生产力开发提供了重要的现实机遇;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省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青山绿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强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环城林带建设和交通沿线绿化带建设,进一步明晰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为全区林地保护利用科学规划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观山湖区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要求和更有力的举措,致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为构建和谐生态体系,组织编制《观山湖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观山湖区林业生态发展规划》,推进友好自然生态建设。加大对百花湖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环保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生态违法行为。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治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林地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火烧迹地生态修复1000亩,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率增长一个百分点,让全区人民能够享受更多的蓝天、碧水、绿地,拥有更加优美的生态家园。
规划期间全区将实施多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第三期、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二是继续实施环城绿化建设工程;三是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矿山开采的废弃地将进行植被恢复。这些工程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增加林地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及林地生产率,合理调整林地保护利用结构,增强森林的生态功能,缓解木材及林产品供应的结构性矛盾。
  1.3.4面临的挑战
建设项目对林地需求量大,保护与利用矛盾日趋突出。近年来,观山湖区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十分迅速,各项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产业园区、城镇、道路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量日益增大,需要林地承担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供地责任。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绿色生态空间需求日趋强劲的新形势,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任务艰巨。
土地生态系统遭到威胁。成片的土地开发过程中,土地生态遭到威胁,大面积的土地因挖损、压占破坏而失去原有的土地功能,土地适宜性降低,解决可持续的土地利用问题迫在眉睫。
随着贵阳市外围高速公路、快铁、轻轨等基础的建成及投入使用,观山湖区的开发利用条件将越来越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开项目等将大量涌入,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对林地的占用征收还将继续,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当下林地保护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第2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2.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以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统揽,根据&五位一体&的总布局,紧扣&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确立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观山湖区特殊的区位条件,统筹协调全区林地保护利用与城市发展间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助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建设保驾护航。
  2.2规划依据和原则
  2.2.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4)《贵州省森林条例》;
  (5)《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2.2.2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号);
  (4)《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3〕71号)。
  2.2.3规范规程及参考资料
  (1)《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年);
  (2)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LY/T );
  (3)《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
  (4) 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操作细则》(2004年8月);
  (5)《贵州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
  (6) 贵州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第二次贵州省土地调查成果;
  (7)《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8)《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9)《贵阳市绿地系统规划》;
  (10)《贵阳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和利用规划》;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意见》(贵阳市林业绿化局);
  (12)《清镇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年)》;
  (13)《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14)《乌当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5)《贵阳市乌当区城市发展规划(年)》
  (16)《贵州省乌当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
  (17)《贵州省清镇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
  (18)《观山湖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实施方案》;
  (19)《观山湖区产业发展规划()》;
  (20)《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21)《贵阳市观山湖区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实施意见(试行)》。
  2.2.4规划原则
  在科学保护林地的前提下,全面统筹和合理安排林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向,建立新型的林地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达到优化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科学协调好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与全社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使林地的保护利用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的要求,又不损害后代人生存发展的需求。
坚持科学性原则。在科学分析和综合多种利用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各类林地的适宜性表现,合理确定林地的利用结构和方向,促进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益的提高。
坚持保护环境、生态优先的原则。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求出发,优先保障生态建设用地,并对公益林地实行用地管制,以充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需要,同时又使生物的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原则。根据具体所处的自然因素和区位条件,对林地实行科学的分类分区管理,如土质优厚者可规划为经济林地,地形平缓、环境安全无虞者,允许规划为建设用地,有潜在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危险地段应规划为水土保持林地。
坚持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原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相协调,而不能与之产生矛盾,尽量满足地方经济社会的近期与长远发展需要。
坚持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与森林分类经营、林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相结合,在多功能林业的总体目标下,按地类和区域特点来确定以某种功能的发挥为主,兼顾多种功能,以发挥林地的多功能、多效益,发展复合林业,在确保生态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商品林业,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建设用地尽量少占林地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应当尽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利用土地的潜力,必需节约使用林地,在充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做到地尽其用,尽量少占林地。
  2.3 规划目标
  根据省级大纲,按照观山湖区实际情况,将观山湖区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分解到乡(镇、社区),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观山湖区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观山湖区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各乡(镇、社区)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2.3.1林地保有量
  规划期间预计占用征收林地1707.67公顷,规划实施补充林地70.27公顷,总体下来比现状基数11830.25公顷减少1637.40公顷。要求规划期末(2020年)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0192.8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33.21%。
  2.3.2森林保有量
  规划期间预计占用征收森林面积888.60公顷,规划实施增加森林面积2291.94公顷,规划期末森林保有量10042.06公顷,比规划期初增加1403.34公顷。
  2.3.3森林覆盖率
  规划期末全区森林保有量10042.06公顷,林地上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2.72%;加上非林地上森林面积及四旁树占地面积(达到5345.44公顷以上),力争规划期末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3.4林地保护利用结构
  规划期末,公益林地、商品林地比例分别从2012年的77.14%、22.86%调整到75.90%、24.10%;重点公益林比例由4.24%(占规划期初林地比例)调整为4.41%(占规划期末林地比例);无重点商品林。
  2.3.5林地生产率
  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控制消耗等措施,全区乔木林地生产率力争规划期末达到35.00立方米/公顷以上,比立方米/公顷增加3.98立方米/公顷。
  表2.1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指标(2020年)
预    期    性
森林保有量
林地保有量(hm2)
重点公益林地比率
重点商品林地比率
乔木林地生产率(m3/hm2)
一定时期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的最低森林面积
一定时期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等战略目标的最小林地面积
重点公益林地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国家和地方建设的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能源林基地面积之和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森林(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是反映林地生产潜力的重要指标
新世界社区
金华园社区
世纪城社区
会展城社区
长坡岭林场
  2.4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年,以2012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是观山湖区国土总面积306.95平方公里范围内,涉及12个乡(镇、社区)及长坡岭林场在观山湖区行政区域内的经营面积,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已经确认或规划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乔木林、竹林、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辅助林业生产用地和未来用于发展林业的其他土地。
  2.5规划任务
  2.5.1总体任务
  观山湖区现有林地面积11830.25公顷,森林面积8638.72公顷,森林覆盖率43.87%,森林质量不高,林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生产率低。至规划期末,观山湖区林地保有量10192.85公顷,森林保有量10042.06公顷,乔木林生产率35.00立方米/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要达到50.00%以上。因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任务就是要对林地的保护与利用进行安排。要规划补充林地,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机制;要采取造林、抚育等培育措施,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确保规划期末森林保有量能实现森林覆盖率目标;对现有林地和规划补充林地进行合理规划,有效调整全区林地利用结构,如林种、树种、龄组、起源等;要制定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区林地进行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并制定林地保护利用的保障措施。通过规划实施,既要实现林业发展目标,又能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
  2.5.2具体任务
  1. 补充林地来源构成
  根据规划目标,规划期末共新增补充林地70.27公顷,其中金岭社区补充林地0.45公顷,百花湖乡补充林地63.85公顷,金华镇补充林地2.63公顷,朱昌镇补充林地3.34公顷。
  补充林地来源为对&25&的坡耕地退耕还林。
  2. 森林面积增量及来源构成
  规划森林面积增加2291.94公顷,其中现状林地增加森林面积2221.67公顷,补充林地增加森林面积70.27积公顷。现状林地中的未成林造林地通过管护、补植补造等措施增加森林面积923.99公顷,疏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通过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造林共增加森林面积1367.95公顷。补充林地中的退耕还林地通过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造林增加森林面积70.27公顷。
  3.林地生产率增量及途径
  根据规划目标,至2020年,乔木林地生产率从现在的31.02立方米/公顷提高到35.00立方米/公顷,单位面积生产率提高3.98立方米/公顷。要实现生产率增长,主要应加强对立地条件较好的西部地区森林,尤其是商品林地的抚育管理,主要途径有:
重点加强中幼林抚育管护。全区中幼林面积占乔木林的87.41%。因此,对中幼林施以中耕除草、施肥、整形修剪、进行生长伐等抚育措施,促进林分生长,是提高林地生产率的重要途径。
  (2) 低质低效林分改造。对低郁闭度的有林地和疏林地实施林地清理,补植补造苗木,并进行抚育管理,促进林木生长,增加林地生产率。
合理采伐,确保森林健康。分别树种、年龄、密度确定合理年伐量,按规范编制作业设计,实施采伐监理,使采伐有序。采伐迹地要及时进行有效的更新造林,加强抚育管理;实施抚育采伐的林分,要清理清理剩余物,确保森林健康,促进林分生长。
  4. 重点公益林地
  观山湖区重点公益林地现状面积为482.53公顷,规划到2020年面积减少为449.45;占林地总面积的比率从现状的4.24%(占现状林地面积比例)调整为4.41%(占规划期末林地面积比例)。
  5. 重点商品林地
  观山湖区现状无重点商品林地,规划期末重点商品林地面积不增加。
  5. 规划区内占用征收林地总量预测
  根据国民经济对各行业的要求,以及观山湖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类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预测,测算规划时段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规模。在各部门预测的基础上,结合近期相关规划资料,和今后土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导向,进行综合平衡分析,预计占用征收林地面积1707.67公顷。拟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按乡镇分:金麦社区58.35公顷;新世界社区21.69公顷;金华园社区65.64公顷;金岭社区179.33公顷;碧海社区40.92公顷;金源社区292.18公顷;逸景社区17.93公顷;世纪城社区61.87公顷;会展城社区4.56公顷;百花湖乡224.28公顷;金华镇404.10公顷;朱昌镇290.50公顷;长坡岭林场46.32公顷。
  第3章 林地布局与分类区划
  3.1林地布局
  林地保护与利用区域布局是在地域连片的基础上,根据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相似性,以及林地经营历史、发展方向和经营措施的相对一致性进行区域分工的,目的在于因地制宜发挥区域优势,科学合理安排各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根据《贵州省林业发展区划》,结合观山湖区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林地经营历史、发展方向和经营措施的相对一致性划分林地功能。
  3.1.1分区方法与结果
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生态体系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化及工业化发展、农业及农村现代化建设等对林地利用带来的作用和影响,统筹考虑林地功能分区。
以自然地理概况、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全区产业布局和林业发展的要求与特点为区域划分的主导因子,根据主导因子区域分布的相似性及差异性,将观山湖区林地区分成若干个区域。
尽量保持各个功能分区区域上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某些地块与周边地区自然社会及林地利用方向差别较大,但因面积不大,尚不足以形成规模时,则就近并入相邻区域。
  按上述区划方法,将观山湖区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划分为地域上相对连片、主导功能基本一致的4大林地功能区,即中部水源涵养林功能区、南部防护林功能区、猫跳河鸭池河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区和西北部商品林经营培育区4个区域,从空间布局上统筹好生态产品生产与物质产品生产的关系。
  3.1.2林地功能分区特点与保护利用方向
  (一)中部水源涵养林功能区
  1、区域生态特点
  本区域范围主要涉及朱昌镇和百花湖乡,涵盖百花湖位于朱昌镇和百花湖乡内的区域。土地总面积561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8.31%;该区域海拔在米之间,平均海拔1240米。百花湖地处长江支流乌江水系,位于黔中人为活动高强度地区,具低纬度-高海拔的地理区位,是河道型梯级开发的人工湖,该区森林植被较好,是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重点区域。
  2、林地资源现状
  该功能区林地面积3135.45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6.50%。
  林地面积按地类划分:乔木林1973.50公顷,占62.94%;疏林地9.96公顷,占0.32%;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486.88公顷,占15.53%;其他灌木林456.66公顷,占14.56%;未成林造林地143.39公顷,占4.57%;苗圃地26.66公顷,占0.85%;无立木林地38.4公顷,占1.22%。
  林地面积按森林类别划分:重点公益林284.93公顷,占9.09%;地方公益林地2357.0公顷,占75.17%;商品林地493.52公顷(均为一般商品林地),占15.74%。
  林地面积按林种划分:防护林1553.29公顷,占49.54%;特用林899.47公顷,占28.69%;用材林面积323.69公顷,占10.32%;经济林18.50公顷,占0.59%;薪炭林132.05公顷,占4.21%;其他林地208.45公顷,占6.65%。
  3、保护利用方向与措施
  规划将本区域内的林地划分为水源涵养林功能区。林地利用方向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大力建设水源涵养林,保护水源、保持水土;加强对百花湖周边林地的管理,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二)南部防护林功能区
  1、区域生态特点
  本区域范围涉及9个社区、金华镇的全部区域,及朱昌镇的部分区域。土地总面积1604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2.27%;该区域海拔在米之间,平均海拔1287米。
  2、林地资源现状
  该功能区林地面积3758.64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1.77%。
  林地面积按地类划分:乔木林1965.71公顷,占52.30%;竹林0.53公顷,占0.01%;疏林地43.61公顷公顷,占1.16%;国家特别灌木林9.58公顷,占0.25%;其他灌木林466.79公顷,占12.42%;未成林造林地897.18公顷,占23.87%;苗圃地19.28公顷,占0.51%;无立木林地355.96公顷,占9.47%。
  林地面积按森林类别划分:重点公益林1.65公顷,占0.04%;地方公益林地3178.15公顷,占84.56%;商品林地578.84公顷(均为一般商品林地),占15.40%。
  林地面积按林种划分:防护林1998.84公顷,占53.17%;特用林138.15公顷,占3.68%;经济林269.21公顷,占7.16%;用材林79.55公顷,占2.12%;薪炭林0.47公顷,占0.01%;
其他林地1272.42公顷,占33.85%。
  3、保护利用方向与措施
  将该区域规划为观山湖区的防护林功能区,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加快石漠化治理力度,同时改造林相较差的林分,打造特色森林景观。该区域作为保障观山湖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起到保持水土、防风固沙、
涵养水源、 调节气候、减少污染的作用。
  (三)猫跳河鸭池河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区
  1、区域生态特点
  本区位于百花湖乡东北部,涉及朱昌镇的赵官村、郝官村及长冲村等。该区土地总面积2374公顷,占观山湖区土地总面积的7.73%。本区内河谷深切,山高坡陡,人为毁林开荒、采矿、烧灰积肥现象多,导致水土流失严重,需要进行生态修复治理。
  2、林地资源现状
  该功能区林地面积1131.34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9.56%。
  林地面积按地类划分:乔木林391.33公顷,占34.59%;疏林地38.55公顷,占3.4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88.46公顷,占7.82%;其他灌木林321.68公顷,占28.43%;未成林造林地286.44公顷,占25.32%;无立木林地4.88公顷,占0.43%。
  林地面积按森林类别划分:国家级公益林地12.56公顷,占1.11%;地方公益林地1037.32公顷,占91.69%;商品林地81.46公顷(均为一般商品林地),占7.20%。
  林地面积按林种划分:防护林758.56公顷,占67.05%;用材林43.6公顷,占3.85%;经济林22.38公顷,占1.98;薪炭林15.48公顷,占1.37%其他林地291.32公顷,占34.59% 。
  3、保护利用方向与措施
  猫跳河、鸭池河是乌江的重要支流,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本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应加大对沿岸现有植被的保护,严禁毁林开荒、采矿和烧灰积肥,实施封山育林,大力营造女贞、喜树、香椿、刺槐等乡土树种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在区内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块,种植发展油桐、漆树、酥李等经济林,在进行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的同时,帮助山区群众增加经济来源,以减轻流域内的生态环境压力。
  (四)西北部商品林经营培育区
  1、区域生态特点
  本区位于观山湖区西北部,涉及百花湖乡的11个村。该区土地总面积6659公顷,占观山湖区土地总面积的21.69%。本区地貌以低中山、丘陵为主,立地条件较好,森林资源较为丰富,森林质量较高,是观山湖区林业生产的主要区域,以培育商品林为主。
  2、林地资源现状
  该功能区林地面积3804.82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2.16%。
  林地面积按地类划分:乔木林3441.95公顷,占90.46%;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280.78公顷,占7.38%;其他灌木林82.09公顷,占2.16%。
  林地面积按森林类别划分:国家级公益林地183.39公顷,占4.82%;地方公益林地2077.18公顷,占54.59%;商品林地1544.25公顷(均为一般商品林地),占40.59%。
  林地面积按林种划分:防护林2260.57公顷,占59.41%;用材林1537.85公顷,占40.42%;经济林2.73公顷,占0.07%;薪炭林3.67公顷,占0.10%。
  3、保护利用方向与措施
  本区域主要以培育商品林为主。对该区的林地宜采取造、封、改相结合的措施,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地生产率。对经营条件较好的退耕还林地和宜林地,应大力发展松、杉、果品树种等为主的用材林和经济林;对土层薄、坡度大、经营条件差、受人为活动干扰大的次生林和疏林地,应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培育以水土保持为目的的生态公益林;对部分立地条件较好、因过度采樵形成的残次林,进行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培育兼用林。
  此外,在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和木材生产功能的同时,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等非木质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提高森林经营的效益,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规划期间,将有计划地开展全区各级森林景点建设。开展森林生态旅游使森林旅游效益最大化。根据贵州省发展生态畜牧大省的思路,可有计划在林下,重点是林地发展多种经营,如林下种草,种药村,放养家畜、家禽等,以提高林地利用率,增加森林的综合效益。
  以上四个区域分布详见附图:&林地功能分区图&。
  3.2 林地分类区划
  观山湖区属于贵阳市新城区,正逐步成为贵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林地资源有限,林地资源发挥的作用主要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兼顾经济生产为辅。观山湖区现有林地面积11830.25公顷,其中:公益林地面积9125.44公顷(国家级公益林482.53公顷,地方公益林8642.91公顷);商品林地面积2704.81公顷(均为一般商品林地)。
  3.2.1公益林地规划
  (一)国家级公益林地
  全区共有国家级公益林地482.53公顷,占全区林地总面积的4.24%。
  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382.53公顷,占79.28%;灌木林地面积100.00公顷,占20.72%。
  按林种分:防护林412.92公顷,占85.57%;特用林69.61公顷,占14.43%。
  观山湖区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全部位于百花湖乡。由于国家级公益林地生态区位非常重要,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其保护和经营管理。
  (1) 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内进行开垦、采石、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收国家级公益林地;
  (2) 搞好国家级公益林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
二级、三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展适度的抚育间伐等森林经营活动和非木质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充分利用自然力进行生态修复,宜林地、疏林地应当结合实际,科学的采取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封山育林等措施增加森林植被,提升生态功能。要严格保护原生植被,严禁采用炼山、全面整地等作业方式。
  (二)地方公益林地
  全区共有地方公益林地8642.91公顷,占全区林地总面积的73.06%。
  按权属分:国有林地面积269.58公顷,占3.12%;集体林地面积8373.33公顷,占96.88%。
  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5072.86公顷,占58.70%;疏林地面积89.45公顷,占1.03%;灌木林地面积1938.02公顷,占22.43%;未成林地面积1137.70公顷,占13.16%;其他林地面积404.88公顷,占4.68%。
  按林种分:防护林5349.32公顷,占61.89%;特用林1751.01公顷,占20.26%;其他林地(不划分林种)1542.58公顷,占17.85%。
  地方公益林地在全区各个乡镇均有分布,要建立和完善地方公益林管护制度,严格控制征占用公益林林地,预防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采伐管理,允许在地方公益林地内适度开展生态旅游及其它经营活动,但应体现保护优先原则,不得引起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三)一般商品林地
  全区共有商品林地2704.81公顷,占全区林地总面积的22.86%,均为一般商品林地。
  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2317.63公顷,占85.69%;疏林地面积2.67公顷,占0.10%;灌木林地面积154.90公顷,占5.73%;未成林地面积189.31公顷,占7.00%;其他林地面积40.30公顷,占1.49%。
  按林种分:用材林2128.27公顷,占78.68%;经济林304.32公顷,占11.25%;薪炭林42.61公顷,占1.58%;其他林地(不划分林种)229.61公顷,占8.49%。
  商品林地在全区各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主要分布在百花湖乡,商品林地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保障农民和其他林业经营者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权利,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按照《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及其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条件。
  加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规范流转行为。按照&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业制度要求,坚持稳定所有权、完善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自留山、承包山和集体统管山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凡发生使用权的变更流转,双方应签订流转合同,并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或换发林权证。
  商品林林地的经营和流转,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因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征收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第4章 林地保护规划
  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对观山湖区森林资源严格实施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引导节约使用林地,确保林地资源稳步增长。
  4.1 林地保护分级
  4.1.1林地分级保护划分标准
  按照LY/
T林地保护分级标准及省大纲的要求,坚持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林地所处生态区位的重要性、生态的脆弱性以及林地生产力等指标,在林地利用分类的基础上,以小班作为基本单元,将全区林地区划为Ⅰ级保护林地、Ⅱ级保护林地、Ⅲ级保护林地、Ⅳ级保护林地共4个保护等级。各林地保护等级分布的地域、范围为:
级保护林地:是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该区域主要指百花湖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
  Ⅱ级保护林地:是我区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该区域包括Ⅰ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贵州红山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林地,百花湖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百花湖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林地。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该区域包括除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地,以及国家和地方建设的用材林、木本粮油林基地林地。
  Ⅳ级保护林地:是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该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I、II、III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4.1.2划分结果
  Ⅰ级保护林地:观山湖区现有Ⅰ级保护林地219.12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85%。规划至2020年,Ⅰ级保护林地面积217.07公顷,占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的2.13%。观山湖区Ⅰ级保护林地主要分布百花湖乡和朱昌镇,大部分位于百花湖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林地的主要生态功能为保护饮用水源,生态区位特别重要。
  Ⅱ级保护林地:观山湖区现有Ⅱ级保护林地2883.28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4.37%;规划至2020年,Ⅱ级保护林地保有面积2838.75公顷,占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的27.85%。观山湖区Ⅱ级保护林地主要分布在百花湖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贵州省红山茶自然保护区和百花湖湿地公园范围内,林地主要生态功用为保护饮用水源,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环境,生态区位比较重要。
  Ⅲ级保护林地:观山湖区现有Ⅲ级保护林地7603.63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64.28%;规划至2020年,Ⅲ级保护林地保有面积6256.70公顷,占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的61.38%。观山湖区Ⅲ级保护林地主要为地方公益林地和部分商品林地,生态区位重要,承担生态保护功能和林产品生产供给任务。
  Ⅳ级保护林地:观山湖区现有Ⅳ级保护林地1124.22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9.50%;规划至2020年,Ⅳ级保护林地保有面积880.33公顷,占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的8.64%。观山湖区Ⅳ级保护林地分布于全境,均为一般商品林地,为需要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
  4.1.3分级管理措施
  Ⅰ级保护林地:实行全面封育保护,尽量使其保持自然状态,严防人为干扰破坏。对其中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应尽快实施造林或低效林改造,恢复森林植被,增强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功能。严格控制Ⅰ级保护林地改变用途,一般项目,不得将其转为建设用地,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征收的,应严格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
  Ⅱ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允许开展一些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改善生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抚育经营活动,禁止商业性采伐,要采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防止毁林复垦。对其中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尽快实施造林或低效林改造,恢复森林植被,营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征收外,不得以其它方式改变林地用途、占用征收森林,其它林地地类转为建设用地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审批。
  Ⅲ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占用征收森林。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采矿和其它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的前提下,不影响其正常发挥生态功能,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Ⅳ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潜力。
  观山湖区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标准及管理措施
面积(公顷)
包括森林范围(林种)
经营措施要求
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区域,观山湖区只涉及一级饮用水源涵养林。
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禁止经营性项目征占用林地)。实行最严格保护,完全保持自然状态,实行全面封禁,禁止人为干扰和开展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生态地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区域,包括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贵州红山茶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二级饮用水源等区域。
控制建设工程征占用二级保护林地(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除外)。
在普遍封管的基础上,可进行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或改善生态功能为主要目的森林抚育、更新采伐等森林经营活动,不允许进行商品性进行经营活动。
森林对重点保护区域的林地进行林种调整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涉及地方公益林
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禁止商业性项目征占用林地。
对其中的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按市场经济进行经营。
地方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除去以上三个等级以外的全部林地(主要是一般商品林)
各类项目建设在有合法前期手续的情况下可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
林地管理目的是是防止林地转变为非林地,保证林地面积不得随意流失。
  4.2 森林保护
  4.2.1森林保有量
  观山湖区现有森林面积8638.72公顷,森林覆盖率43.87%;规划至2020年,森林保有量10042.06公顷。森林现状和规划按乡(镇、社区)分布情况见下表。
  观山湖区森林面积规划统计表
  表4.2 单位:公顷
现状(年)
规划(年)
林地面积增减值
森林面积增减值
新世界社区
金华园社区
世纪城社区
会展城社区
长坡岭林场
观山湖区合计
  4.2.2森林保护措施
  森林是观山湖区城市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森林保护要与观山湖区城市绿地系统相衔接,需将森林保护纳入完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体系中来。森林保护具体措施主要为:
  (1) 建立健全资源管理法规体系。
  (2) 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机构建设。
  (3) 强化档案管理,建立林地信息平台。
  (4) 重点完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五大体系建设。
  (5) 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
  (6) 积极开展林政执法检查和林区综合治理工作。
  (7) 控制环境污染对森林的影响。
  (8) 逐步提高绿化用地的总量及质量。
  (9) 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制度。
  (10) 坚决查处侵占森林、乱砍滥伐的行为。
  1. 加强现有林地保护
  继续对观山湖区现有11830.25公顷的林地资源加强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在森林资源抚育采伐管理中,抓实源头管理,执行规范抚育间伐、凭证采伐制度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做到依法、有效、合理地利用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禁止天然林采伐和采挖古树名木,禁止主伐重点生态公益林及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木,控制采伐交通沿线、景区景点周围的林木。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
  2. 搞好森林三防
  (1)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加大防火资金投入、防火宣传和巡护力度,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和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2) 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督、强化责任&的方针,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禁止使用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和苗木进行育苗、造林,提倡营造混交林,积极进行封山育林、改善林地生态环境。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定期对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报,严格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
  (3) 防止乱砍滥伐
  加强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们依法护林意识;壮大林政执法队伍,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烧毁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对无证采伐、非生产性滥伐及时查处,有效减少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生。
  (4) 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3. 大力实施重点林业工程,积极扩大森林面积
  观山湖区现有疏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面积1818.58公顷,这部分林地可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植被恢复费等造林项目,以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等转变为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通过规划造林和封山育林,在规划期末可增加森林面积1367.95公顷;观山湖区现有1327.01公顷的未成林地通过加强管护,补植补造等措施,在规划期末可增加森林面积923.99公顷;对补充林地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可增加森林面积70.27公顷;在现有森林面积8638.72公顷的基础上,规划至2020年,森林保有量达到10042.06公顷以上,建成功能完备的生态屏障,并切实加强对有林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灌木林地的保护,提高林地利用率,确保森林面积、蓄积总量稳步增加。
  4. 遏制林地退化
  开展森林植被恢复、森林生态功能修复及林分稳定经营技术等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防止并减少森林土地退化;逐年安排任务对已经退化为疏林地和无立木林地的有林地,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等退化林地修复工程。
  在观山湖区石漠化或潜在石漠化严重的乡(镇、办事处)继续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重点布局在石漠化区域的石山地、荒山荒地、灌木(丛)林地和疏林地;通过加强农林间作和生态修复等,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植被覆盖度,减轻沙化危害;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通过采用植被管护、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道路绿化、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修复、湿地恢复等措施开展矿区植被恢复治理。
  5. 节约集约城乡建设使用林地
  加强城乡建设使用林地的分区分级保护管理,合理规划、补充新的林地来源,建设过程中尽量结合风景名胜区建设、石漠化治理、流域治理等生态维护与保育措施,保护、恢复、新增生态林地,逐步完善城乡林地系统。加强城镇和村寨配套绿化林、游憩林、绿化进校、绿化进厂矿(企业)工程等城镇森林建设,保持城乡建设使用林地与生态恢复新增林地的动态平衡。
  6. 控制商业性经营使用林地
  从严控制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规范旅游经营设施等用地,适度保障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的生态旅游用地。严格控制其他旅游开发项目使用公益林地。鼓励新建工业企业由林地资源紧缺地区向林地资源相对充足,特别是低质量等级林地资源较充足的地区疏散,减少优质林地改变用途。
  7. 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1)实行森林面积占补平衡
  实行建设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面积占补平衡。占用征收林地收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优先用于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的森林植被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收林地而减少的林地面积,并且不降低林地生产力。
  到规划期末,观山湖区建设项目预计占用征收林地面积1707.67公顷,其中以园区用地及城镇建设用地为主,对于此类建设项目,按《贵阳市绿化条例》(2011年修正)规定,居住小区绿化面积需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城市干道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学校、医院、疗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的绿化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除此以外,其余建设项目也应参照此规定进行配套绿化。为使观山湖区到规划期末&林地面积减少,森林覆盖率略有增加&,各类建设项目在配套绿化时应多种植5厘米以上的大树,并使郁闭度达到0.2以上。
  (2)积极拓展绿色空间
  推行森林城市、森林社区、森林乡村建设,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按照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乔木、灌木、地被植物&三头并举&,生态林、产业林和城市景观林&三林共建&的建设目标,抓好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小区绿化、通道绿化、河岸绿化,建设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小游园和休闲绿地、城市绿化广场,以&林带+林区+园林&的绿化模式,促使城乡绿化面貌发生深刻改变,形成多效益、多色彩、多层次、多结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4.2.3林地恢复措施
  (1) 灾毁林地恢复
  加强林地和森林生态系统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林地数量,及时对灾毁林地进行修复治理。规划对301.85公顷火烧迹地及时进行植树造林,其中:金华镇207.32公顷,朱昌镇41.51公顷,金岭社区6.72公顷,金源社区29.58公顷,世纪城社区16.72公顷。
  (2) 退化林地修复
  开展森林植被恢复、森林生态功能修复及林分稳定经营技术等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防止并减少森林土地退化;安排对已经退化为无立木林地的林地,有针对性地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消除人为破坏活动,采取自然修复与人工干预措施相结合的办法,人工种植目的树,抚育已存在的目的树,人工抚育促进天然恢复;人工造林要采取有利于林地地力维护的培育技术、培肥技术、化学制剂应用及防污染措施、保护对策等。
  (3) 临时占用林地恢复
  加大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力度,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必须按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对已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和规划期内临时占用林地的,临时占用期(2年)满后,由建设单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交还原林权权利人,并负责及时植树造林,恢复乔灌植被。对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或逾期不归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进行处理。
  (4) 毁林开垦林地恢复
  凡是在现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林地上进行的开垦活动的,必须立即制止。坚决不准在林地上开垦修建基本农田,不准毁林开荒。对拍卖等形式转让的林地不准随意改变用途,已改变用途的,必须还林;已批准尚未实施的开垦项目不准实施。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毁林开垦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4.3 补充林地
  4.3.1补充林地数量
  要达到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达10192.85公顷的目标,必须采取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由于观山湖区在全省处于特殊的发展战略地位,土地资源尤为稀缺和珍贵,土地利用率相对较高,可以用于补充林地的其他土地及其稀少。观山湖区可用于补充林地面积为70.27公顷。
  4.3.2补充林地来源
  补充林地来源主要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进行。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在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对坡度&25&的坡耕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观山湖区现有25&以上坡耕地357.00公顷,主要位于百花湖乡,其中约70.27公顷可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纳入补充林地规划,占补充林地规划面积的100%。增加的退耕还林地规划为有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林种为经济林。
  4.3.3补充林地管理
  对规划林业用地,要视同林地,应严格按照《森林法》及《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对尚未发放林权证书的新增林地,认真组织林地林权的实地勘界,依法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将地块的权属、面积与空间位置落实到明确的主体,发放林权证书,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加强林地监管,明确林地管理责任归属,确保补充林地措施的有效执行,使林地增长落到实处。
  4.4用途管制
  4.4.1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林地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基础,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在进行招拍挂前,如涉及林地,必须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林业主管部门应提前介入,依法严管,建立使用林地预审制度,对各项工程选址中出现的生态建设敏感区、脆弱区,珍稀野生动植物生长地或栖息地,古大树木生长群落,提出必要的避让和保护措施,切实做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使建设工程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尽量避免占用征收乔木林地、重点公益林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令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4.4.2林地需求分析
  规划期内是观山湖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的时期,观山湖区林地需求主要是城市建设项目对林地的占用征收。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结合近期相关规划资料,预计规划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约1707.67公顷。其中:城市干道、交通枢纽等交通建设项目约使用林地124.44公顷,园区建设约使用林地1089.25公顷,城镇建设约使用林地315.24公顷,其他建设工程约使用林地178.74公顷。规划期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详细情况见下表。
  观山湖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分地类统计表
  表4.3 单位:公顷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其他灌木林地
无立木林地
新世界社区
金华园社区
世纪城社区
会展城社区
长坡岭林场
  4.4.3保障国家、省级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使用林地
  做好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既保障使用林地需求,又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客观分析和评价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综合影响,确保项目选址得当、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切实有效。
  4.4.4节约集约城乡建设使用林地
  加强城乡建设使用林地的分区分级保护管理,合理规划、补充新的林地来源,建设过程中尽量结合石漠化治理、流域治理等生态维护与保育措施,保护、恢复、新增生态林地,逐步完善城乡林地系统。加强城镇和村寨配套绿化林、游憩林、绿化进校、绿化进厂矿(企业)工程等城镇森林建设,力求保持城乡建设使用林地与生态恢复新增林地的动态平衡。
  4.4.5严格执行国家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禁限目录
  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令禁止供地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通过行政、经济补偿、市场等手段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控制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和浪费林地等行为。
  4.4.6控制林地转为其它农用地
  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市国土、农业等部门取得联系,防止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挤占、破坏林地,特别是容易受到威胁的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等。对已经被破坏的,要逐步依法还林。
  4.4.7严格保护公益林地
  合理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按事权等级完善和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公益林地进行有效管护。不得随意将公益林地变更为商品林地,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保护等级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征收生态公益林地,不得擅自变更、改变林地用途。如确需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凡依法经批准占用征收国家级公益林地的,要逐级上报登记核销。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其它项目不得占用征收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生态公益林区内的宜林荒山荒地,须按规划要求限期造林绿化,不留缺口。在有林地内,可根据地形地势状况,开设防火线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4.4.8控制逆转林地保护等级或质量等级
  要严格按照省的规定和相应的标准,对各等级保护林地实施不同的林地保护管理措施,不得因项目建设、林权变更等原因按需降低林地保护等级,导致危及生态安全行为的发生,致使木材生产能力严重衰退。
  林地是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林地质量等级是衡量生产率潜力的重要属性指标。要采取改善交通、改良土壤等提高林地质量,以提高林地的生产力,促进林业产业出效益。因此,要制定政策措施,防止林业生产和工程建设等行为导致林地质量等级降低,损害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已发生林地质量等级逆转的,要依法按&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及时恢复生产条件,进行造林绿化,且恢复后的林地质量等级不能低于原来的等级。
  第5章 林地利用规划
  结合观山湖区具体情况,本章主要针对林地质量分等及管理措施、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林地结构优化、林地生产力提升规划、合理开发森林旅游、重点商品林经营利用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5.1 林地质量分等
  5.1.1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观山湖区与森林植被生长密切相关的地形特征、土壤等自然环境因素和相关经营条件,对林地质量进行综合评定。选取林地土壤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向、坡位和可及度等6项因子,采用层次分析法,按下式计算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
  式中:
  EEQ &&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0-10);
  Vi &&各项指标评分值(0-10),详见J.2;
  Wi为因子的权重(0-1),见J.3。
  林地质量评价相关因子量化方法见下表:
  林地质量评价相关因子数量化等级值表
土层厚度()
潮土、黄壤
栗钙土、砖红壤、赤红壤、黄棕壤
石灰(岩)土、水稻土、泥炭土、紫色土、粗骨土
平地、全坡
可及,且公里内有等级公路
可及,且公里内有等级公路
将可及,且公里内有等级公路
将可及,且公里内有等级公路
  根据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划分为Ⅰ级(分值&=2)、Ⅱ级(2-4)、Ⅲ级(4-6)、Ⅳ级(6-8)和Ⅴ级(9-10)5个等级。
  根据以上方法对现有林地进行林地质量等级评价,其中I级林地交通区位和土壤条件最好,使于发展重点商品林;II、III、IV级为中等,宜发展公益林及一般商品林;V级林地条件很差,主要措施是进行植被恢复并进行保护。
  5.1.2林地质量等级划分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观山湖区现有的11830.25公顷的林地质量分等如下:
  1. Ⅰ级质量等级林地
  根据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Ⅰ级质量等级林地经营利用条件最好。但是根据统计,观山湖区行政区域无Ⅰ级质量等级林地。
  2. Ⅱ级质量等级林地
  观山湖区行政区域Ⅱ级质量等级林地面积169.63公顷,仅占全部林地面积的1.43%。Ⅱ级质量等级林地数量极少,分布较零星。土壤主要为黄壤和耕作土,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交通条件便利。观山湖区Ⅱ级质量等级林地主要分布于朱昌镇、金麦社区、金源社区、会展城和金华镇的部分村。
  3. Ⅲ级质量等级林地
  观山湖区行政区域Ⅲ级质量等级林地面积2255.0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9.06%。Ⅲ级质量等级林地分布较为比较分散,除百花湖乡外其余乡(镇、社区)均有分布,土壤主要为黄壤和石灰土,土层较厚,立地条件较好,交通条件方便。
  4. Ⅳ级质量等级林地
  根据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Ⅳ级质量等级林地中等偏下。观山湖区行政区域Ⅳ级质量等级林地面积9399.28公顷,分布最多,占林地总面积的79.45%。Ⅳ级质量等级林地分布相对集中,各个乡(镇、社区)均有分布,百花湖乡分布最为集中,其余乡(镇、社区)与III级质量林地交错发布。土壤主要为黄壤、石灰土、黄红壤,土层较薄,立地条件较差,但交通条件方便。
  5. Ⅴ级质量等级林地
  根据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观山湖区行政区域Ⅴ级质量等级林地面积6.29公顷,占0.06%。Ⅴ级质量等级林地数量极少,分布在朱昌镇的赵官村和郝官村。土壤为石灰土,土层瘠薄,立地条件极差。
  5.1.3分等管理措施
  1. Ⅱ级质量等级林地管理措施
  Ⅱ级质量等级林地地势平坦,土壤均为黄壤,土层深厚,为提高林地生产潜力,可采取农林复合经营的模式和利用方式,应坚持以林为主,以农促林的原则,增强土地产出能力和综合效益。防止Ⅱ级质量等级林地退化为Ⅲ级质量等级林地。
  2. Ⅲ级质量等级林地管理措施
  Ⅲ级质量等级林地土层较厚,立地条件较好,交通条件方便,所处生态区位较重要。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林地,增加对林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林地使用效益。采取定向培育和集约经营模式,维护并提高林地地力,进行林相改造,补充生长快、防护性能好、抗逆性强、生长稳定的常绿阔叶树种,增加季相变化的乡土树,乔、灌结合,促进形成针阔混交林和复层林、异龄林,丰富植物群落类型,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改善环境和美化环境的功能。
  3. Ⅳ级质量等级林地管理措施
  Ⅳ级质量等级林地土层较薄,立地条件较差,林地具有生态脆弱性。林地管理上首先要防止退化为石漠化土地,控制水土流失;禁止在林地内放牧、毁林开垦、开山采石、挖沙取土以及烧火土灰集肥。
  4. Ⅴ级质量等级林地管理措施
  Ⅴ级质量等级林地坡度较陡,林地管理上要加强森林保护,增强蓄水固土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土壤侵蚀,防止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
  5.2 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为了科学合理的利用林地资源,充分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必须对观山湖区重点林业工程进行规划,通过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地效益,增加森林蓄积量,对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对全区天然林资源包括有林地1738.62公顷、疏林地63.21公顷、灌木林地2158.00公顷进行全面管护,进一步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及林分结构,提高工程区森林质量,继续实施公益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二、退耕还林工程
  根据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工作任务,在全区范围内主要通道、湖库四周、环城林带等重点路段或重点区域目击面&25&的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面积约为70.27公顷。
  三、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对现状林地中的无立木林地399.24公顷,通过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进行森林植被恢复。
  四、主干道生态修复及景观改造工程
  对观山湖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采石迹地进行生态修复,提高迹地的生态效益以及景观等级,通过工程措施改善通道两侧困难立地地块的立地质量,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营建针阔混交林,同时对主要交通干道两侧林中空地进行补植补造,补植补造树种选择观赏价值较高的观花、观叶阔叶树种,提高林分的景观效益。
  5.3优化结构
  5.3.1 起源结构优化规划
  观山湖区林地中天然起源的林地3963.01公顷,占林地比率为33.50%,主要为马尾松及软阔类,人工起源的林地7422.06公顷,占林地比率为62.74%,主要为杉木、马尾松和软阔类。
  严格控制征占用天然林地,积极保护天然林资源,禁止采伐原始林、生态重要地区天然林,加强对天然林的科学保育,努力培育复层、混交、异龄林,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主要水源发源地、江河沿岸、石漠化严重、山体坡度35度以上等生态脆弱区林地及重点公益林地采用封育等近自然培育和经营措施,推进形成天然林生态系统。利用观山湖区水热条件好的优势,加快培育高效、丰产人工林,减轻林产品需求对天然林的压力。
  5.3.2树种结构及森林健康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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