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刘万虹徐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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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十九中学校群星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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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友龄1941年1月生。39中初58级5班学生。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中共党员。曾任市公安局宣教处、教育处副处长,市公安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审计处处长,市公安局副巡视员。副厅级干部,高级政工师。现任重庆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青少年与法》杂志主编。曾被重庆市人事局授予“重庆十佳公务员”称号,荣立二等功一次;1998年11月被国家审计署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吴积义1940年生,39中初58级6班学生。学校团支部书记、总支委员,学生会主席。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西安地质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收入中国矿业家名录和英国剑桥所编世界名人录。1968年参加工作。先后供职于广东地质研究院、青海省地质研究所、青海区域调查研究所。1977年开始,历任中国首建地球化学探矿大队总工程师、青海省区调综合地质大队及地质研究所(后改称青海区域调查研究所)总工程师、大队长兼所长。曾兼任中国青藏高原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古地中海构造域专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工作期间,参与且主持了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资源调查,为筹建世界级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科考基地预作了前期工程。参与国家“南水北调”西线可行性研究、中国构造沉积岩相研究、国际岩石圈地学断面研究等重大科研项目。在地球化学、大地构造学和地球动力学方面都有建树,曾在当时享誉世界。主要著作:主编《青海省地质志》;参与编写出版了《中国区域地质概论》;编制出版《中国地质图》、《中国地质图集》等国家级专著。卢贤仲39中初58级3班学生。1969年毕业于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曾任解放军39医院副院长、院长;解放军54医院副院长,进专家组,副军级军衔。于解放军324医院退休。退休后在南岸区区政协诊所服务。韩克端39中初58级5班学生。高级工程师。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中自技术公司工业自动化部经理。主持天文一号卫星姿态控制计算机安装获上海航天局二等奖。徐英选重庆39中初58级1班学生。 1943年生,高级经济师。1961年迈进服装行业,曾任重庆市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科长、处长、秘书长、服装协会会长。现任重庆市麒龙服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巴南麒龙服装工业园区、渝北回兴服装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立下汗马功劳。赵长生39中初58级5班学生,1961年从教,原珊瑚实验小学校长。重庆市100名“终身教育贡献奖”获得者。李大淮39中初58级学生。字怀远,抗日“独目虎将”李宗岱长子,山东栖霞人。就读于四川美术学院(工艺系装潢专业,现改为环境艺术分院),原中国工业设计学会资深会员、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会员、高级设计师。个人专业作品多次荣获国家、部、省、市级颁发的一、二、三等奖。个人专著论文多次在国内外权威杂志刊物上发表。曾荣获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一十周年书画精品大展优秀作品一等奖、中华百业杰出人物突出贡献奖、首届中国书画大赛“国魂”奖、香港回归纪念书画大赛优秀奖、中国首届“兰亭”书画大赛一等奖;在情系2008世界华人奥运献辞诗词书画优秀作品大赛中荣获“艺术与奥运”优秀奖;在第三届中日名家作品交流展中获国际金奖;并被大展组委会主办单位收藏。2011年应中国国家书画院邀请在“中国书画名家邀请展”中获奖,亦入编《纪念中国共产党90华诞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名家作品集》,并被授予“爱国主义艺术家”荣誉称号。另获得“齐白石”艺术奖、书法类“金奖”。相关作品也入编《中国书画艺术年鉴》、《精英集粹颂中华》、《中国最具收藏价值艺术大典》、《百世经典》、《2011年度国家级最权威艺术类大型画册》。同时获得:“2011年度感动中国艺术人物”殊荣。亦被列为首届“中加艺术交流精品展”的特邀嘉宾。现系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终身名誉理事,中国名家书画院名誉院长,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美术家协会理事,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日本东京书画院高级院士。台北故宫书画院名誉院长,荣誉终身任期。台北故宫书画院客座教授,荣誉终身任期。被特聘为:英格兰皇家艺术基金会永久学术顾问,终身享受学术出版专项基金最高津贴申请资格。2014年,独自完成了“中华民族抗战史”100米书法长卷;在“纪念建国六十五周年共和国杰出艺术家评选活动”中被授予“国际金马艺术奖”终身成就奖;同时也荣获“共和国诗书画功勋奖”金奖;被授予“纪念建国65周年共和国十大杰出艺术家”荣誉称号;被中国国家书画院授予“国家文化卓越贡献奖”,本人代表作品及相关资料已入编大型典籍——《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家大典》,并被永久收藏。同年,当选;中英艺术交流形象大使,被授予“世界文化名人”荣誉称号;在中国最具收藏价值书画家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中国当代最具收藏价值书画家”荣誉称号,并被特邀参加“庆祝联合国成立七十周年联合国总部书画展”。林 红39中初59级学生。重庆市科技馆咨询专家,高级经济师。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现任市关工委科技报告团成员,南岸区关工委顾问,南岸区科技辅导团团长。重庆市南岸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会长兼南岸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林红先后被评为中央组织部、中国科协先进个人;中国关工委优秀科技辅导员;重庆市科委、科协、老科协、妇联、女企业家协会先进个人、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特派员、科普工作带头人;重庆市委组织部、老干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优秀党员。肖庆海39中初59级3班学生。1940年生,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劳动模范。曾任重庆无线电二厂厂长,中外合资中国稳庆电子电器公司总经理,重庆万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出席四川省、重庆市第一届科技大会的代表。徐义辉39中60级2班学生。中共党员,1945年3月生人。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重庆市一级总监,重庆市综合评标库专家。惠廷月重庆39中60级3班学生。1942年生,中共党员。曾是中共南岸区区委委员。曾任南岸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南岸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南岸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调研员。吴咏东又名吴泰厚、吴泰鸣,重庆39中初60级3班学生。1945年4月生。重庆教育学院马列教研室讲师。重庆教育学院工会常务副主席、重庆教育学院离退休党总支副书记。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任重庆教育学院老龄委副主任。2000年被评为中国教育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参加北京的表彰大会。“全国先进老年大学、先进老年工作者”,全国先进老年教育工作者。王长富39中初65级学生。1948生,四川广安人,中共党员。高级记者,当代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作家协会理事,重庆市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诗歌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文汇报助理总编辑兼任四川办事处、重庆办事处主任。1968年应征入伍,历任战士、工人、干部、记者,《现代工人报》副总编辑。1997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7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诗歌集《情河之月》、《五色土》(合作)、《江海曲》、《前行箴言》、《爱潮》(朗诵盒带)等。其作品曾获四川省文学奖、重庆庆祝建国40周年文学奖等。2008年四川省抗震救灾期间,王长富率领香港文汇报从全国各地抽调的青年记者深入地震灾区,发稿数千条创下港媒8项新闻第一。刘隆铸重庆39中初63级学生。汉族,1949年12月生,重庆綦江人,中共党员。1969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高级会计师。曾任重庆市渝中区长、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副主任、党组成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黄利新重庆39中初68级3班学生。中共党员。重庆第二师范大学毕业。原南岸区教委党办主任、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曾在重庆南岸区弹子石中学、重庆三十八中学任教,历任教导主任、副校长、党总支书记。南岸区先进教师、南岸区优秀党务工作者、重庆市人事工作先进个人。谢鹏重庆39中初72级7连2排学生。中共党员,归国学者,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神经病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庆市首批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第二届全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是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现为国家重点学科(神经病学)学科带头人,重庆医科大学神经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曾获得1996年四川省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和1997年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998年度获得第五届吴阶平医学研究奖三等奖;2004年和2006年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申请发明专利6项,已获得发明专利5项。培养博士生36名,博士后研究者9名,硕士生99名。现已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论文85篇。参编学术专著10部,参加全国医学院校五年制本科统编教材《神经病学》(第四版、第五版和第六版)的编写;并担任全国研究生规划教材《神经内科学》主编、全国医学院校五年制统编教材《神经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四、五、六版)编委。李龙梅原重庆市第123中学初78级毕业生。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长、书记,特级教师。她是重庆特教领域的杰出代表,组织建成了全国一流的特教学校。2002年以来,特教中心为高等特殊教育院校输送220余名盲人学生,升学率多次位居全国同类学校榜首,历届职教毕业生就业率100%。当选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和视障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受聘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首届特殊教育委员,先后获得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提名奖、富民兴渝贡献奖等表彰,享受2014年政府特殊津贴。龚小雪重庆39中初81级1班学生。1966年2月生,重庆人,民革党员,民革重庆南岸区委主委、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市政协常委 、区政协副主席、区统计局副局长。陈铀重庆39中初82级1班学生。1967年8月生,重庆人,中共党员。成都科技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部长、劳动人事局局长。 现任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局长(局党支部书记),主持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兼重庆北部新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被授予第二届“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称号,荣获“三等功”三次。徐 松重庆39中初82级1班学生。1968年10月生,山东人。吉林大学汽车与工程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被授予“重庆市建国六十周年先进工作者”称号。曾荣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陈尚福重庆39中高75级3班学生。1957年生。现任重庆服装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撰写的《修炼内功才能走出去》等文章发表在《纺织服装周刊》专业杂志上。徐有强重庆39中高75级2班学生。1957年生,重庆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南非“大西南同乡会”会长、“全非洲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南部非洲中医学会”秘书长及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南非工业招商引资联络处主任。杨志刚重庆39中初72级、高75级学生。1957年1月生,工学博士,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交通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兼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职务,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馆长。曾获四川省优秀教师、重庆交通学院优秀教师称号。曾主持和主研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企事业委托科研项目6项。其中1项于1997年获机械工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和中国汽车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30余篇,其中有10篇被EI收录。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1项。李丽萍重庆39中高76级3班学生。1958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民进南岸区副主委。中学研究员级教师。重庆市骨干校长,首批南岸区名教师,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委员会副理事长,全国高等教育教师教育学会理事,南岸区女专家联谊会会员,国家教育部第二十六期省级重点中学校长研修班学员。曾任重庆十一中副校长,重庆辅仁学校校长兼党总支书记,重庆市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委员,南岸区政协专家组专家成员,南岸区十六届人大常委。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并获奖。有《关于教师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思考》、《面对课改,我们准备好了吗》、《西欧教育考察有感》、《强化主题教育,追求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用绿色教育奏响和谐校园的主旋律》等。饶 蕾重庆39中高79级学生,1963年生。1978年高一年级时考入四川大学外文系英语专业学习。现任四川大学经济学教授,获欧盟“让·莫内讲席教授”称号。邓理明39中高79级文科班学生,北师大博士生。现任中国驻芬兰大使馆教育组负责人。1979年以南岸区文科状元和英语单科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云南大学,后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博士。邓理明作为在1977年恢复高考后初期的学子以优异成绩为我校的后辈树立了勤奋好学的典范,一直激励着三十九中莘莘学子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闵秀兰39中初79级1班学生。曾任重庆巴南区区长助理,涪陵区副区长。现任南岸区经开区管委会副巡视员、开投集团党委书记。李万虹39中高81级学生。 重庆市亨大会议展览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亨大国际旅行社公司董事长司,重庆渝商旅业投资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专业会展会议促进会秘书长,重庆市总商会旅游商会常务副会长,重庆市会展行业协会副会长,重庆市总商会旅游商会会展分会会长。重庆市“十佳会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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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复垦钱的补偿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  1、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党委书记吴双、镇长陈先平、主管复垦副镇长徐英、复垦干部郑世发借政府之名将2011年第一次复垦补偿款瞒扣7千多万元,又指使村干部对2013年第二次复垦补偿款乱搞一通,他们的做法是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扰乱民心。重庆市政府规定2011年的房屋复垦补偿政策分二次补偿,第一次以证载面积为依据,统一按9.6万元/亩的支付首期价款,第二次是对农房及附属设施用地实施复垦后以最终复垦验收形成的地票面积X12万元/亩进行结算,第一次与第二次补偿之间约一年以上,第一次领款补偿时为退地居民开具退出农村宅基地证明,凭该证明参加退地农转城养老保险。2011年政府给老百姓签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都是按万州区人民政府(万州府办(号,万州府办(号)等文件精神,也是按两次补偿,第一次是给房屋复垦户预付9.6万元的10%左右,第二次补偿也是按竣工图验收实际面积统一按143800元/亩进行结算,重庆市规定的两次补偿款共计216000元/亩,政府二次给的143800元/亩,整个重庆管的其他县的复垦政策都是按重庆的文件执行。唯独我们政府要按万州区的文件执行,将重庆市政府的216000元/亩里面抽了1/3的补偿款,还剩143800元/亩补给复垦户,各乡镇又根据州区的文件精神由各村干部在143800元/亩里面给社员在红线内占的地面积统一给143800元/亩,这里又给我们复垦户占去了5万多元/亩,又在143800元/亩里面抽来作集体的,我们大概算了一下,走马镇的复垦总面积1100多亩,按216000元/亩计算,走马镇政府在2011年就抽走了7000多万元,2013年走马镇政府又在143800元/亩里面抽 1100多万元作集体收入。还有村干部给自己和亲朋好友乱弄的复垦钱要大过集体的金额,还有项目施工方抽的复垦钱,几抽几不抽,房屋复垦户只得到几万元一亩的补偿款,我们的复垦钱一直得不到解决,我唐宗全农转城后,买养老保险就借了75500元,还有买房子都是借的钱,借款户要按现在银行的利息算,也是几千元的利息。还怪我唐宗全在重庆、北京去告拐了,还是没有告翻哪个村干部。我在万州区政府、纪委一次又一次地上访不受理,为了我的切身利益得到解决,我只有继续上访,直到我的复垦钱拿到手为止。2012年2月份开始,我找书记、镇长反应复垦补偿一事,书记吴双说,找主管复垦的徐镇长,书记镇长不管这个事。我又找徐镇长,新田镇的复垦补偿给农户给的12万元/亩,我们镇啷个只给9.6万元/亩,徐英说,你搬到他那边去坐,他那边给得高些。我又打电话找重庆市房管局,新田镇同样是万州区管,新田镇的复垦补偿是给农户给的12万元/亩,我们走马镇只给9.6万元/亩,走马镇又喊农户签字126000元/亩,签字后,我又找徐英镇长,溪口乡是给农户给的138000元/亩,你们为啥子总比其它乡镇给得少些。徐英说,你说的啥子,我耳朵聋,听不进去,我工作忙。我又打电话问房管局,溪口乡的复垦补偿是138000元/亩,我们走马镇重新改了喊签字,只给126000元/亩。为什么同样是万州区管,走马镇的复垦钱总是比他们少。日,重庆市房管局网上公示(农户和相关使用权人)的地票价款拟直拨公示情况表上看到万州区各乡镇统一给的143800元/亩,从我们签的协议书上看,处处是走马镇政府甲方违约。  2、2013年10月重庆市房管局网上公示2011年万州区房屋复垦补偿面积,价额,金额。走马镇各村组复垦户在政府反应村镇干部利用职权欺上瞒下、中饱私囊、以权压人、勾结亲朋好友、骗取敲诈农户房屋复垦户的切身利益。当时政府承诺凡属涉及到有争议的片块,只要有一户不签字整个片块的农户都拿不到钱。后来群众议论复垦是薄熙来搞的。这个复垦钱要拿到手里了才是钱,政策一变一分钱都拿不到。后来人们主动找干部签字盖章,由组长出证明无争议在村镇干部那里签字盖章,在农村商业银行拿钱。白草村有4户不签字盖章不拿钱。2组有3户,4组有1户。白草2组有唐宗全,张福忠,钟世成。4组有吴朝文。我们几户要求政府拿出我们自己房屋复垦测绘图(航测图)来公平,公正,公开算。政府不同意因为航测图里面的面积见不得天是乱搞的,“要算就是项目现状图没有航测图。我们给你算少了,你不服,你要告就去告。”  一、支书崔炳文将村民校复垦钱弄成是崔炳文自己的房屋复垦,前期补偿金额22600元已打在崔炳文私人帐上,崔炳文在前期补偿金额表上给白草二组向国鹏多打一笔款2100元,又给白草四组吴明高多打一笔款2300元,合计4400元。这次网上公示崔炳文不给他们二人扣除4400元。崔炳文、张家琼二人又在白草二组向家宇、向家珍的房屋复垦面积里面强行弄66.48平方米,金额14339.74元里注明白草二组集体前期补偿已预付4400元。还剩9939.74元。向国鹏、吴明高的4400元不但没扣除,反而还在白草二组集体14339.74里面扣除4400元,合计8800元,无形之中就进了崔炳文的腰包。唐宗全拿出前期补偿金额表交给书记吴双,一个月后打电话找吴双书记要答复,吴双书记说要找纪委书记向郁双,向书记说,他查了的,崔炳文是做了财务帐的,至于多打的钱,今后扣除。至于学校今后的钱啷个做,我就不知道了。日,崔炳文前期补偿22600元,现在网上公示崔炳文的22600元写在白草5组集体已预付22600元,前期补偿款没有集体的户头。  二、白草二组集体的土地复垦在幸乾英、祝天发二人的房屋片块里,崔炳文、张家琼将集体的地面积多给幸乾英弄800个平方米,多给祝天发弄700个平方米,为集体的地面积社员们跟幸乾英的老公祝天富架都打几回,在政府评理就是好几次。全体社员签字盖章交给镇长陈先平,集体的要归集体所有。现在网上公示,崔炳文、张家琼二人不但不改在集体,反而还将集体的给唐远生弄175.96平方米,金额37954.57元。张家琼说,唐远生的3万多块钱,他是组长,是给他私人弄的干部工作经费。唐远生那个钱雷都打不掉。  三、唐宗全的复垦项目现状图上是注明了的,分类汇总面积(平方米)划出额栏,红线总面积一栏1142平方米,宅基地面积一栏135平方米,宅基地附属用地一栏1007平方米,崔炳文、张家琼将唐宗全的竣工图面积1142平方米给周清明弄28.7平方米、给李运才弄11.1平方米、给向福之弄102.76平方米、给祝诗田弄46.31平方米再加上唐宗全自己的附属用地953.13平方米一共就是1142平方米。唐宗全的宅基地面积135平方米不见了,走马政府政法委书记王争辉、综治办主任谭仕武二人硬说唐宗全的953.13平方米包括唐宗全的宅基地135平方米在内。这些都是日网上公示的数据。  唐宗全签的复垦协议书为维护农村建设用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申请将其使用的位于白草村二社小地名凉水凼,图班号225面积113.31平方米农房拆除,将938平方米(补偿面积以竣工图面积为准)宅基地及附属用地交甲方用于实施复垦。  日复垦干部郑世发、村支书、文书对唐宗全、张福忠二人的复垦面积进行丈量,唐宗全当场不同意。要丈量这个片块凡是领复垦面积钱的户头全都丈量加起来合这个总面积。丈量过程中根据测绘图那样测绘的沟、坎、坡等什么地方都丈量。他们干部不同意。郑世发说,哪个有意见就丈量哪个的。唐宗全说,你不统一丈量证明你们是乱搞。唐宗全一次又一次要求政府主管复垦的副镇长徐英,复垦干部郑世发把航测图拿出来公平、公正、公开。郑世发说没有,我们只有项目现状图,第一次分片块就有航测图,现在你们乱搞就没有了,唐宗全检举徐英、郑世发、崔炳文贪污学校复垦钱是事实。1.崔炳文的房屋没有复垦,你们当官的经常到崔炳文家去;2.郑世发的家是在白草五组,你郑世发经常回家;3.崔炳文在你郑世发那里报复垦金额表,要徐英、郑世发审查签字后,才上报国土局土地整改中心。举报你们贪污学校复垦钱有证据。后面几十万得不到,就一次又一次地打击报复我唐宗全。你们就采取明抢暗夺的方法,奋不顾身地将农民的复垦拿走。  四、崔炳文和张家琼二人将白草二组,张福忠的房屋复垦协议书找张孝才给张福忠代签协议书,国土局工作人员测绘房屋图纸。崔炳文、张家琼、张孝才三人都说张福忠二间房屋,是张贵和的房屋,图纸上现在注明张福忠的房屋是张贵和的房屋。崔炳文、张家琼算面积的时候又把张福忠的二亩地面积算给张孝才、张孝明、张贵和三人。社员们全都认为张福忠的两间房屋弄在张贵和的头上不合理。把张福忠的附属地也搞掉了,推房子的时候张福忠家没有一个人,把家中的一切财产全都埋在房屋的土下面。张福忠两次回家就是住宾馆。社员们都说崔炳文、张家琼整老实人。张福忠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给崔炳文送2000元钱,要回房屋和地面积,崔炳文接了钱就给张福忠出个收据补房子和地面积,后来张家琼说,给了钱还出去给别人说,无论如何都不给他补起来。他们借名弄在集体、弄在私人冒名顶替。是哪一种法律允许这么做,又是哪一种文件允许这么做。我们农民要看自己的房屋复垦测绘图,又违背了哪一条法律、法规,我们国家究竟是允许哪些人犯法,不允许哪些人犯法。张福忠这个片块,陈云和的金额最高,陈云和的房屋占地面积要比张福忠少一间房屋的占地面积。张福忠是土房,没有楼屋,陈云和的附属用地没有张福忠的1/3多。这个片块程云和的补偿面积金额最高。张孝才、张孝明、张贵和三户一点附属地都没有,都是占的张福忠的附属地,张福忠这个片块15户人拿钱,他们光占土地的一分钱就不少,专少张福忠的,张福忠要求拿出他自己的房屋复垦测绘图,公平、公正、公开算,该得的就得,不该得的就不得。  日,政府为了反对唐宗全的上访表示不满,想些歪点子由驻村干部副镇长李五泽出面硬砍,白草二组凡是有争议片块的农户由组长出证明在村干部、驻村干部、主管复垦干部郑世发几处签字。在主管复垦副镇长徐英手里拿无争议书,在银行把钱领了。坚决不答复唐宗全的要求,唐宗全等几人拿不到钱由他各去告。我们政府律师是请起的,专门对付他们上访的人。  罗育清是走马居委会一组的农户,崔炳文、张家琼在白草四组给罗育清弄的复垦补偿款7980.90元。  1)干部不拿出航测图也好,不讲理也好,不讲原则也好,凭我现在手里的竣工图,项目现状图证明明,我唐宗全的宅基地面积135平方米被干部贪了。哪个贪的哪个负责赔我,包括我上访关在水警大队8个多小时,阳光见不到,茶水不沾,负责赔我耽误的各种经济损失。  2)张福忠的宅基地和附属有地领款户占的地面积全部丈量出来,哪个干部乱弄的面积,哪个干部负责赔。  3)将我唐宗全、张福忠、钟世成的复垦补偿款尽快解决,今年10月1日就满1年了,还不给我们解决  3、非法毁林,无证开采打碎石卖。万州区走马镇白草村二组集体有一块山林,地名小包调在新田镇高家村6组(原盐井乡平坝村4组),白草二组跟原平坝村3组、4组边界相连,2008年,平坝3组聂方平侵占白草二组集体小包山林开山毁林打碎石卖。2009年,白草村2组由唐宗全层层上访,后来由万州区林业局给上访人唐宗全信访复函说,聂某没有依法办理许可证,毁林采石属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区森林公安局在此前制止了聂某的不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林业局不但不查处,反而还勾结走马镇政府、白草村组干部背着白草二组社员在走马政府写合同,二千元一年长期租给聂方平上至草平,下至海底打完为止。社员们没办法,聂方平打一回碎石,被社员强行制止一回,后来聂方平就转包给峰峡采石厂老板李昌,李昌也是一个没有任何证件的老板。李昌的后台又大又硬,强行将白草二组小包十几亩山林全部毁完,由上毁下采石,白草二组社员强行制止几回,架就打了二次。社员们制止的工资就是由积累来开支。强行开采经后出了事,谁来负责。今年5月12号,社员又去制止他不准开采,新田镇高家村6组(地名平坝场),在网上查根本上没有峰峡采石厂老板李昌审批的任何证件,李昌提出给钱把这块山买了,我们社员说,按国家的复垦补偿政策210600元/亩,李昌不同意。李昌说,价钱说得好,说不好,我就是要打。社员们对李昌的违法开采,所有的损失费和误工费谁来负责。  4、停山还林,白草村有几百亩茶山是由白草二队、三队、六队三个队的山林组建的一个茶厂,地名木匠包,转播台,旗子尖尖,神仙锁。大集体下放就没人看管,文化大革命以前栽种的茶树有一两百亩茶山成了林的一米多高,文化大革命后,栽种的没有成林给材草淹没变成了山林,也有两百多亩。国家搞停耕还林万州区林业局走马森林经营所和林业站负责人陈云明找白草村干部签30年合同,租给经营所和林业站负责用来毁了,请工人把山砍来烧了,茶头挖了。栽些果树作为停耕还林,长期拿国家的停耕还林钱。后来经营所职工下岗就没人看管,也没有一棵果树,现在是人就钻不进去的山林,还在继续拿国家的停耕还林钱。  5、白草二组今年1月份组长换届,社员们要求把积累拿出来分了,政府不同意。要放起作集体公益开支,喊前任组长和现任组长到政府去办交结。不让社员知道。  6、独生女享受五保待遇,走马镇槽溪村黄美兰有一女儿出嫁在白草二组祝诗田,祝诗田把老丈人黄美兰的房屋拍卖了,接在一起生活,由黄美兰给祝诗田照看孩子,黄美兰把大的外孙照大,出外打工,小的外孙也照看到4、5岁,黄美兰在一起生活二十多年只是户口一直在槽溪村,黄美兰本人一直享受独生女的待遇和五保户的待遇政策。  7、白草村二组祝诗田把青冈坡的停耕还林草地毁了做粮食、蔬菜,还在继续拿停耕还林的钱。  我感谢党和国家、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国土局在网上把信息公开,在网上把复垦补偿款公开,让我们看见了贪污复垦钱的嘴脸。  举报人:唐宗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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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宗全 ,你写了这么多,我想说两点:  1、搞不懂政策不是你的错,但乱说就是你的错了。谁说的复垦“两次补偿”共计21.6万元一亩?地票交易价格是21.6万一亩,但复垦成本、测绘施工等费用你没扣出来,补偿文件应该按市国土局{号文件,不低于12万一亩,所以读懂政策后再说,不然开黄腔,站不住理。  2、你说的那些农户面积权属纠纷,你是专收集一些芝麻问题装在口袋里,告的时候凑数是吗?市国土局网上公示农户面积已经非常清楚,如:一个地块面积是2亩,反正是你们这几户农户面积大小问题,如果你多了,别人就少了,有时候非要赖政府,政府工作人员厌烦我认为也正常。  可能说得不好听,我认为你要访可以,是你的自由,但要有理有据,张口乱说于事无益。
  9494,要把政策醒合,举报别个要有真凭实据,不能乱说。
09:09:46  @唐宗全
,你写了这么多,我想说两点:  1、搞不懂政策不是你的错,但乱说就是你的错了。谁说的复垦“两次补偿”共计21.6万元一亩?地票交易价格是21.6万一亩,但复垦成本、测绘施工等费用你没扣出来,补偿文件应该按市国土局{号文件,不低于12万一亩,所以读懂政策后再说,不然开黄腔,站不住理。  2、你说的那些农户面积权属纠纷,你是专收集一些芝麻问题装在口袋里,告的时候凑数是吗?市国土局网上公示......  -----------------------------  你们说的复垦成本,测绘施工费用没有扣出,这个钱由复垦义务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2号  《土地复垦条例》已经日国务院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土地复垦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第三条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第二章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十三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者土地复垦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第十七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的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以及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使用土地复垦费用和实施土地复垦工程的监督。  第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  确定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负有土地复垦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建设用地或者批准采矿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变更、注销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的;  (三)在土地复垦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发现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五)在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组织土地复垦验收以及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第三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土地复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土地复垦义务人为矿山企业的,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补偿文件日重庆市国土 房管局下发的渝国地房管发(号文件,(2011)61号文件,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渝办发(号。  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渝府发(2012)10号都是规定第一次补偿9.6万元一亩。  至于农户面积权属纠纷,全凭市国土局网上公示农户面积,我们农户才知道你们乱搞。少的多弄面积。不该弄的面积给他弄一笔。只要你政府把航测图拿 出来 ,你们做的事全部大白于天下。  至于真凭实据巫山县农户上访重庆市,市长公开信箱写的(支持国家政策,导致无任何经济收入)巫山县政府日在重庆市长公开信箱答复的复垦款分二次补偿,请观众打开日重庆市公开信箱(支持国家政策,导致无任何经济收入)就看到政府复垦补偿标准,我相信市长不会乱答复的。
  我的情况和你一样怎样联系
  我们联起来推翻国民党电话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唐宗全反映走马镇农村建设用地  复垦相关问题的回复  唐宗全:  您好!您给万州区检察院递交的《农民土地复垦维权上访信》控告材料已转我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土地整理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走马镇共实施19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该批项目于2011年2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4月由四川新方圆测绘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测绘,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分别于2011年7月、9月、10月以渝国土建复备[2011]22号、渝国土建复备[2011]31号、渝国土建复备[2011]71号批准备案,2012年8月项目全部通过市级验收,并于2013年11月取得合格证,截止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地票价款直拔。  二、调查情况  (一)反映村支书崔炳文将村校复垦资金占为己有,预补资金22600已拨到崔炳文私人账户。  2011年走马镇白草村村校以村支书崔炳文个人名义申请复垦,且预付复垦补偿款22600元也划入崔炳文账户。采取这种方式主要的主要原因是当时白草村村级账户正在办理中,补偿款无法划入集体账户,白草村村委决定先以支书崔炳文名义申请,复垦预付补偿款暂由他代管,待集体账户设立后再转入集体账户。经查,白草村村校复垦预付补偿款22600元已转入村级双代管账户,其余补偿在地票价款直拔时以集体名义申报,补偿款直接直拔到集体账户(重庆国土地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地票价款直拔公示中可查询)。  (二)反映崔支书崔炳文在支付复垦资金复垦资金预付款时给白草二组向国鹏多付2100元,给四组吴明高多付2300元,且在价款直拨时未将其扣除。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证实,白草村兑现复垦预付补偿款时,由于工作失误,确实给白草二组向国鹏、四组昊明高重复支付补偿款,涉及金额4400元。目前走马镇人民政府正在协调,争取尽快将补偿款追回。  (三)反映崔炳文、张家琼二人在白草二组向家宇、向家珍的复垦面积中强行占去66.48平方米,金额14339.74元。  经查,向家宇、向家珍属白草村片块8-4的复垦农户,该片块竣工面积为1817平方米,其中向家宇568.56平方、向家珍460.01平方米、向家云438.59平方米、向国发61.77平方米、祝天阳23.93平方米、向建国51.73平方米、周清明145.93平方米、集体66.48平方,唐宗全反映崔炳文、张家琼强行占去的66.48平方米权属实为集体所有,补偿款已经重庆直拨到村级双代管账户(重庆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地票价款直拨公示中可查询)。  (四)反映白草二组幸乾英、祝天发的复垦片块中有部分集体权属土地纳入复垦,但崔炳文、张家琼却将集体面积分给幸乾英800平方米、祝天发700平方米、唐远生175.96平方米,还称唐远生的三万多元是给他私人的干部工作经费。  白草村片块2-6竣工面积3427平方米,其中幸乾英1016.81平方、祝天发1866.04平方米、祝天阳125.48平方米、向国发145.63平方米、钟世成69.61平方米、祝天和27.47平方米、唐远生175.96平方米。经查,幸乾英、祝天发复垦面积经走马镇、白草村现场丈量、数据真实并经本人签字确认无异议。 唐远生175.96平方米权属实为白草村二组集体所有,以唐远生个人名义申报的原因是该组社员想以队长唐远生名义将复垦补偿款领回,用于修建本组公路。走马镇政府了解实际情况后,已责成村干部将唐远生账户的集体补偿款尽快划入村级双代管账户,修建公路需重新按正规程序申请。  (五)唐宗全反映他所在片块复垦面积为144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35平方米、附属用地1007平方米。崔炳文、张家琼在权属分配时将该片块面积分配给唐宗全953.13平方米、周清明28.7平方米、李运才11.1平方米、向福之1.2.76平方米、祝诗田46.31平方米。唐宗全分得的仅是自己的附属用地面积,而宅基地135平方被干部贪污。  唐宗全所在片块8-5的竣工面积为1142平方米,其权属分别为唐宗全953.13平方、周清明28.7平方米、李运才11.1平方米、向福之102.76平方米、祝诗田46.31平方米。片块权属分摊面积与竣工面积相等,其中唐宗全权属面积953.13平方米已包含宅基地135平方米。  (六)反映崔炳文、张家琼在白草四组给罗育清分得复垦补偿款7980.9元,罗育清并不是白草村人,而是走马居委会一组的农户。  经查,罗育清岳父属白草村四组村民,岳父死后将自己的一间房屋留给女婿罗育清继承,房屋复垦后理应由罗育清获得补偿。  (七)反映崔炳文、张家琼将张福忠的复垦面积算给张孝才、张孝明、张贵和所有。  张福忠所在片块8-1竣工面积为5158平方米,通过走马镇、白草村现场并确认权属到相关农户,该片块权秘史经片块权利人签字确认无异议,不存在将张福忠的复垦面积算给张孝才、张孝明、张贵和的现象。  三、处理情况  我局责成区土地整理中心督促走马镇人民政府尽快将错发的复垦补偿资金追回;同时还要求走马镇人民政府对全镇复垦补偿对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清理将集体复垦面积以个人名义申报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感谢您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若对反映问题所作回复还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在这里我们留下工作电话(万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复垦科:)欢迎来电咨询有关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方面的政策。您也可以约定时间到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人员将再次当面为您解释相关政策。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资源局  日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资源局公章无法弄上来唐宗全让大家看国土局的回复
  唐宗全回复国土局走马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相关问题  一、万州区国土局调查的崔炳文没有将村民校复垦钱22600元作为己有,白草村没有账户由崔炳文代管,后来转入双代管账户。  崔炳文是将原明星村民校签协议:村民校房屋是白草6组崔炳文自己的房屋复垦。将前期补偿款22600元打在白草6组崔炳文账户上。第二次补偿款崔炳文的22600元又改写在白草5组集体已预付22600元。  纪委向书记答复本人:崔炳文是做了财务账的,至于多给他们多打的钱下次补偿扣除。现在有说成是:村里面没有账户,由崔炳文代管。后来又22600元转入双代管账户。再后来又从财务账退出来由崔炳文代管,再转入双代管理。  走马镇并村组,组里面的积累钱,村里面的积累钱,都交由政府代管。由政府存入信用社,村组干部保管存折。组干部用钱,由村干部跟住村干部签字才能把钱取出来。村积累钱,由住村干部、书记、镇长签字才能把钱取出来。现在政府说集体没有账户。白草村集体有很多钱。干部将村有林的数砍掉卖给木材厂,卖木材就买了11个月的时间。究竟卖了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社员们都不知道,钱是怎么用的也不知道。  崔炳文,张家琼二人给向国鹏多打2100元,给吴明高多打2300元,合计4400元。说的下次扣除,却没有扣除。解释说是工作失误。  崔炳文,张家琼在白草2组向家宇,向家珍的房屋竣工图面积里面弄66.48平方米做为集体面积,金额为14339.74元。前期补偿预付4400元。白草村2组向家宇,向家珍前期补偿没有白草2组集体的账户。现在网上公示:14339.74元里面预付4400元。还剩9939.74元属于集体的,这个4400元就落了空。前期多给向国鹏,吴明高打的4400元和向家宇片块集体预付的4400元,合计8800元就i落了空。我认为是崔炳元贪污了。  1.白草2组2-6片块,崔炳文,张家全把2-6片块集体的面积多给幸乾英弄800平方米。多给祝天发弄700平方米。当时社员吴明理,钟世成跟幸乾英的老公祝天富打架。找到镇长陈先平,把社员们签字盖章的依据交给陈镇长:集体的土地要归集体所有。陈镇长答复:要按照签的协议为准,我们不管盖章不盖章。现在国土局查:幸乾英,祝天发多弄的面积是签了协议的。至于给唐远生多弄的面积追回集体。同样是集体的土地难道唐远生的土地该追回,幸乾英,祝天发多弄的土地就不该追回吗?  2.关于白草2组10.31日用集体复垦钱修六七百米公路一事。  (1).白草2组不同意修公路的社员认为:白草2组七十几户人都搬走了,仅剩两户人没有没买房屋而没搬走。修公路就没有什么价值了。白草2组的土地都是由邻近村组的社员耕种。白草2组在1998年政府承包气管道公路占用白草2组土地1公里。政府得钱老百姓清苗费补偿都没有得到一分。占用的土地就是用死亡或迁进迁出的土地来调平衡。  (2).用村集体的钱来修六七百米的断头路,其目的是:是干部动用了复垦钱,现在借给白草2组修公路为名,其实是给干部背债务,查起帐来有知处。  (3).修公路毁掉的是基本农田和复垦耕地。修公路毁的社员的土地政府答复:用复垦新增耕地来给社员补平衡。  (4).白草2组修公路干部主要是想将唐宗全的宅基地复垦面积现场毁掉。使崔炳文的乱作为看不见。  (5).白草2组修公路挖机老板在政府签协议。多少钱一公里社员们不知道。  (6)11月10日,政府答复白草二组修1.2公里路,资金由村组集体出资金,说该项目还没实施,其实该项目10月31日开工,11月14日已全线贯通。修公路所占的是承包耕地和复垦新增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六十五条规定请自己打开看。  (7)挖公路的手续都没批下来,强行将社员的承包耕地和复垦新增地毁了,把公路挖起了来。挖公路并不是社员集资而是集体出钱。  崔炳文,张家琼将唐宗全签协议的宅基地面积135平方米。经国土局查:唐宗全的宅基地135平方米说成是包括附属用地953.13平方米在内。当时唐宗全不签协议,你崔炳文把我唐宗全的复垦面积弄给其他人。崔炳文说:不签字就不推房子。我唐宗全没办法无奈只好把字签了。唐宗全签协议书的宅基地面积113.31平方米,附属用地938平方米。唐宗全的图纸竣工图面积1142平方米,宅基地面积135平方米,附属用地1007平方米。崔炳文,张家全在直拨补偿款中乱搞一通,现在国土局说:说唐宗全的附属用地面积包含宅基地面积在内953.13平方米。就把唐宗全签协议的宅基地面积135平方米给隐瞒了。国土局就说唐宗全签的协议就不算数了。我们老百姓要复垦航测图,不为犯法。国土局说,提取复垦资料要你们政府开介绍信,找镇长陈先平说,没必要,也不可能开介绍信,不服各去告。  崔炳文,张家琼在白草4组吴明庭的房屋片块给走马居委会1组罗育清弄37平方米,金额7980.9元。国土局查:是罗育清的岳父死后留有一间房屋由女婿罗育清继承。罗育清分面积的片块共计8户人,只有吴明庭一户有宅基地面积,其余7户人都是附属用地。吴明庭的宅基地149平方米附属用地293平方米。罗育清附属用地37平方米,罗才生105平方米,牟秀发14平方米,吴光富9平方米,吴光贵48平方米,崔炳成54平方米,向光春122平方米(重庆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地票价款直拨公示表中可查看)  七、  1.白草2组张福忠红线面5158平方米,竣工图面积4941平方米。崔炳文,张家琼没按竣工图面积4941平方米给8-1片块15户人分算,是按的红线图面积5158平方米算的。因此就给这15户人多算了217平方米。并且说是8-1片块张贵和,张孝明,张孝才没有占张福忠的附属用地。还说是经片块权属人签字确认无异议。  2.8-1片块在村民校房屋复垦有10户人,有5户人没有宅基地。当时张福忠不同意卖房子,也不回家签字。张孝才,陈云和等7户人打电话要张福忠回家签字,张福忠不回家。张孝才,陈云和说:我9户人都同意卖房子,你一户不同意也要同意,少数服从多数。再你回来不回来,我们给你把协议签了,房子推了。是崔炳文在信用社找的张福忠的土地直拨卡,将张福忠的第一次房屋补偿款9600元打在张福忠的直拨卡上。陈云和给张福忠打电话说:房子的补偿款9600元已经打在你的卡上。  3.张福忠的8-1片块,图纸上是两头有房屋,图纸中间是张福忠的地面积。陈云和的地面积没有张福忠的三分之一多,金额在这个片块却是最高的。张贵和,张孝明,张孝才和村民校是一点附属地都没有。村民校的宅基地面积要比张孝明,张孝才,张孝琼的占地面的要大一点。但是张家几兄弟的宅基地面积要比学校大。张家几户的附属用地都是张福忠的地面积。不管是看图纸还是看现场都能看出来他们没有一点附属用地。  说话要有根有据,坐在办公室听别人安排是没有道理的。走马政府故意给我不安事实回复,把时间拉长弄唐宗全得不到处理。总的来说我们要求看航测图。航测图是千人百众的铁证。  走马镇白草村2组唐宗全现住走马镇走马路步行街全友家具三楼。
  强烈要求复垦图公布于众  
  @传说有雨 3楼
09:46  9494,要把政策醒合,举报别个要有真凭实据,不能乱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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