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车管所范围发布广告哪种最好

扫一扫,上赶集群组
扫码使用“赶集群组”
交友&&寻爱&&找工作
聊天&&聚会&&不寂寞
& 潍坊楼体广告公司排名
店铺:各种广告招牌制作安装
服务特色:把握材料关,用心施工,让每一次都美观持久。
店铺:质优价廉
服务特色:质优价廉
店铺:专业户外广告制作商
服务特色:用心服务,合作共赢
店铺:潍坊墙体标语大字 潍坊学校手绘艺术墙
服务特色:墙体彩绘 手绘艺术墙 写墙体标语大字
店铺:潍坊户外广告牌制作
服务特色:潍坊转做铝塑板门头潍坊做广告牌潍坊做扣板门头
店铺:承接各类户外广告工程
服务特色: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店铺:各种户外广告门头制作雕刻亚克力加工
服务特色:本着诚信经营,质优价廉,长期合作的经营理念,设计制作安装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
店铺:户外广告喷绘LED灯箱铝塑板门头制作等
服务特色:价格低一,服务用心、传承文明、信守诚诺
店铺:包装设计 标志设计 品牌推广 网页设计
服务特色:更高质量 更低价格 更快速度
城市楼体广告公司排名:
相关类别:
区域户外广告:
楼体广告相关城市:
相关推荐:潍坊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 法规库 - 110网
您的位置: &&
&& 法规正文
潍坊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潍坊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潍政发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包括:(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模型、布幅、招牌等广告。(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第四条市、县(市)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负责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及潍坊产业开发区、潍坊农业开发区、潍坊海洋化工开发区园区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指导、协调各县(市)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城建、公安、规划、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第五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规划、城建、公安、环保等部门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具体设置地点,分别有规划、城建、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审批。在城区繁华地段、车站、广场、游乐场、商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应当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广告张贴栏,具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管理。第六条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七条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不得粗制滥造、影响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市容市貌标准的要求,每年定期对所发布的广告进行维修、保养、刷新,做到政企、安全、美观。破损的要随时修复。第八条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是政工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的正常使用;不得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第九条户外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书写规范准确。第十条下列场所和设施,禁止设置户外广告;(一)交通指挥亭、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转盘等交通安全设施。(二)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三)市、县(市、区)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设施和区域。第十一条从事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证照后,按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第十二条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第十三条发布户外广告,必须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未经审查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户外广告。在自有场地内发布介绍自己所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户外广告,存留10天以上的,应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审查登记手续。第十四条广告发布设置户外广告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登记:(一)审批定点。根据设置地点归属,分别向规划、城建、公安等部门申请办理广告设置地点审批手续;(二)设置广告需建彩门、立塔、立柱、标志物、匾牌等构筑物,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三)审查登记。向发布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由登记机关依据广告和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要求,对广告内容、媒体质量、规格形式等项目进行审查、登记。第十五条凡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二)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广告合同;(四)场地使用证明;(五)广告设置地点,依照本办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六)政府有关部门对发布非广告信息的文件;(七)广告内容依照、规定须经事前审查的,应提交审查机关出具审查证明。第十六条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三十日前提出。登记管理机关在证明、文件备齐后予以受理,在七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并由登记机关建立户外广告登记档案。第十七条户外广告必须按等级地点、、规格、时间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第十八条已经批准发布,但需延长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文件和证明备齐后,登记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准予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九条户外广告登记后,三个月内未予发布,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条户外广告发布者,应当在广告设置竣工后十日内将实样照片送登记机关备案。第二十一条需要张贴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登记并加盖专章后,到指定的公共广告栏内张贴。第二十二条在户外广告经营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任何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使其所属沟过垄断,或者变相垄断某一领域的户外广告经营,排斥其他经营者。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由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取缔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在公共广告张贴栏以外乱贴乱画广告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共广告张贴栏内张贴广告,应交而未交广告使用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处以应交使用费一至二倍的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定其他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发布的户外广告,在核准发布期限内,为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遮盖或迁移。否则,广告主有权拒绝执行,并依法追偿责任。应城市建设、市容整顿等特殊情况,经市、县(市、区)政府同意,需要拆除和迁移广告设施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服从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第二十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执行罚没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一律交同级财政部门。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条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户外广告登记费、公共广告栏使用费等有关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后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关户外广告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相关法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无锡推荐律师
最新已解决问题
按地域查找法规
按类别查找法规
全国专业律师列表
按地域找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潍坊市车管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