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价房可以出租吗能否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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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卖限价房先补地价或更划算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田桂丹 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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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州市出台限价房上市及退出新规。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此次新规特意“堵”上了想借“赠与”规避缴交收益的路子,但首次明确有房也可继承限价房,解决了业主们的部分后顾之忧。而就“限价房业主是否在满5年后选择楼市低迷时自行补缴地价或更划算”等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专家和业界人士,作出建议和解答。  焦点  买房越抵卖房要交收益越多  2006年以来,广州启动限价房政策调控房价。2008年,广州市首个限价房项目保利西子湾开始销售,至今已有6年。  日前广州市出台限价房上市交易操作指引,再次重申限价房满5年后上市要补缴七成房价收益,收益就是卖出的房价与当初买进房价的价差。  也就是说,同地段或同个小区的限价房,当初买进的房价越抵,卖出时要补缴的收益会越多。比如说,最便宜的限价房龙光峰景华庭最高房价是4000元/平方米,曾因低价而受到追捧。而其一墙之隔的万科限价房最高限价是6000元/平方米。如果两个小区的业主同时要卖房,考虑到同地段市场价相差不多,龙光峰景华庭业主补缴的收益将更多。  楼市低迷时补地价或更划算  此次指引中首次提出的另一条转“非限价房”之路是:限价房满5年后,业主也可以自行申请补缴地价将房子转为普通商品房。自行补缴土地收益价款,是按申请补缴时点契税课税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缴。  有业界人士提出,“按申请补缴时点契税课税价格”按什么标准去计算,是一个业主们也会很关心的问题。一般而言,这样的房价会用市场评估价去计算,市场评估价通常都低于市场成交价。这样一来,假如是预计未来最终会卖出限价房的业主,通过在楼市相对低迷时自行补缴地价,将其先转为普通商品房,可能会更加划算。尤其是在楼市长期仍处于上涨期时,越早转为普通商品房,就意味着能将更多的房价收益收归己有。  不过,目前限价房的二手房市场价都涨了数倍,收益补缴的钱也不少。比如金沙洲目前的二手房价已经是1.7万~1.8万元/平方米,假定评估价是1.5万元/平方米,以保利西子湾购买时6500元/平方米进行计算,业主自行补缴一套90平方米限价房的收益,也要缴纳:()*90*0.7=53.55万元。  不能以赠与规避或会报低价  此次指引,特意“堵”上了以赠与方式规避缴交收益的路子。按照规定,限价商品住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赠与;5年后,因赠与法定事由发生产权转移的,视同房屋交易,需补交土地收益价款。无需受赠与人具有限价商品住宅的购买资格,房屋产权属于普通商品住宅性质。  业界人士认为,限价房业主一旦要转售,都会考虑收益问题,预计成交时会出现“报低价”的现象,以减少自身收益损失。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认为,某些业主为了拿到更多房价收益而报低价的情况可能少量存在,这需要政府进一步规范价格上报程序,以及加强监管。  明确有房也可以继承限价房  在2012年时,信息时报在进行《关注限价房》调查报道(详见日A8版)时发现,由于限价房管理并未在继承问题上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引发了担忧。该问题也引起了专家的关注,按照此前的规定,5年后限价房业主因继承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要补交限价房的土地收益出让金;而业主的子孙继承限价房也要补交土地收益出让金。这将使业主及其子孙在行使继承权时障碍重重,限价房随之成为一个巨大的包袱。  而在最新出台的指引中,首次出台继承等特殊情况政策“补丁”。其中规定,因离婚析产、继承法定事由发生产权转移的,无需析产人、继承人具有限价商品住宅的购买资格,但房屋产权仍维持限价商品住宅性质,继续执行《限价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中关于限价商品住宅的相关约定。不过,此次仍未对限价房业主假如继承了其他房产该如何处理作出规定。  争议  收益比例定为七成是否合理?  不少限价房业主在买房算过一笔账后,认为上市要交七成收益给政府,比例过高。  他们认为,按照政策制定初衷,政府让出一定的地价收益,让开发商拿地建同地段房价七成的限价房,供“夹心层”进行购买。“明明房价只比同地段商品房低三成,为什么上市却要交出七成收益?”  对此,满堂红地产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其实七成收益比例是否合理,还是要看限价房正式上市后补缴收益的情况,才能进行判断。不过,不少限价房销售房价,多数并不只低于同地段商品房价的三成。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以中海金沙馨园为例,在2008年该盘首批限价房开卖时,金沙洲一手楼价跌至元/平方米,仅比当时最高限价6150元/平方米略高。但到2010年再次开售时,金沙洲板块属于广州地界的一手楼价在1.4万~1.5万元/平方米之间,这时的限价房的最高限价为6375元/平方米,只相当其一半左右房价。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认为,由于近几年土地价格的上涨,使得限价房上市成交价格与业主当时的购买价格之间将形成巨大的差价。但房屋的升值,归根结底是由于政府在当地对配套基础设施、交通等的投入,所以房屋收益的七成返还给政府应该是合理的。  问答  目前尚未有限价房上市  问:目前已有限价房可上市交易了吗?  答:暂时还没有。虽然广州市首批限价房是在2008年进行销售的,但限价房管理办法将5年上市时间点界定为“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不是签约日期,也不是发证期。它是小区楼盘初始登记日期,在限价房每本房产证的右下角都有标注,判断限价房能否上市就以该日期为准。  比如,戴小姐在2009年8月购买了中海金沙馨园的限价房,她在2011年10月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标注的权属登记时间是2011年6月。也就是说,她购买的限价房要在2016年6月后才能转手。  问:限价商品住宅5年内退出的房屋价格如何确定?  答:房屋销售价格按照原销售价格结合年限折旧率确定。记者查询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房屋折旧率表格发现,以4年为例,其折旧率是95.5%。也就是说,假如以6000元/平方米购买了一套限价房,到第四年就选择退出,政府将以573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问:按照“内循环”退出限价房的规定,假如政府不进行回购,可再安排符合限价商品住宅购买条件者购买。但广州市已关闭限价房申请,由谁去进行购买?  答:政府明确不进行回购后,业主可自行联系买家,也可以可委托中介机构放盘。如果委托放盘,中介机构需为中介协会会员单位。新买家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即可。  问:已购限价商品住宅者退出或转让限价房后,可否再申购限价商品住宅?  答:已购限价商品住宅者退出或转让限价房后,不得再次申购限价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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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限价房 业主放言“房很多” 广州住房体系遭遇诚信危机
  刚刚买到手的限价房公然在网上叫价出租,原本是为了解决夹心层购房难而推出的限价房反倒成了购房者的牟利工具。记者昨日暗访上周刚刚售罄的萝岗区龙光峰景华庭,发现有人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放租一套两房一厅的限价房,而更多的放租信息正在网上悄悄散布。
  刚买到手的限价房1200元放租
  限价房是广州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缓解中等收入阶层住房困难、抑制商品住房价格过快增长而推出的宏观调控措施。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从一开始就对限价房的申购和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明确只能由广州户籍的首次置业者购买,并且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
  然而却有部分家庭把刚刚买到限价房放租获利。记者昨日以租房为由联系到刚刚买到限价房的谭先生,并约好时间看房。谭先生购得的是峰景华庭6栋B104限价房,两房一厅共有84平方米,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这套房子光洁一新,除了一个双人沙发以外没有任何家具家电。
  “这个房子是限价房可以租吗?会不会有风险?”当记者抛出这个问题后,谭先生很肯定地回答:“可以租,我有很多房,在天河也有房,这里(峰景华庭)是刚刚买的,还没办下房产证。”
  谭先生的这套限价房出租价格为1200元/月,还要求付两个月的押金。他表示能够签一份合同,不会让租房的人吃亏。当被问到为什么不准备些家具家电时,谭先生表现出长期经营房地产租赁的老到:“租房子我最有发言权了,有的人愿意用自己的家具,买了家具不好放租了。”
  临别时,记者问租限价房会不会被邻居举报,“邻居不会问的,他的房子也租出去了。”谭先生指着隔壁B 105房间说,“我可以跟你实话实说,他们这套是租出去办公的,刚刚租出去,是两三个人的小公司。”
  限价房网上交易信息泛滥
  谭先生的放租行为还只是冰山一角,记者昨日通过口碑网、搜房网、易居广州租房网、58.com等多家网站查到了多个公开放租峰景华庭限价房的信息。这些房源有两房一厅和三房两厅等多种户型,月租价位在1000元-1500元之间。由于限价房命令不得转租,峰景华庭附近也没有房地产中介,所以许多人就干脆绕开中介利用网络直接放盘。
  “该房屋为2009年新房,房子宽敞明亮,客厅出来有一个大阳台视野不错,想找在附近上班打算长住的朋友,或是租来做公司办公用更好。”搜房网的一套峰景华庭限价房打出了这样的广告,而在易居广州租房网,更有人贴出了出租限价房的户型和实景照片。
  记者按照这些放租信息一一致电询问,其中一位电话号码显示为佛山的放租人表示,他的限价房已经租出去了,他在网上的放租信息显示“龙光峰景华庭6C房屋出租,南向3室2厅,租金初步定位2500元。”
  而一些限价房的业主论坛更是为这种违规的租赁行为提供了平台,几乎成了限价房交易中心,有人发帖求购限价房,有求购者还强调自己符合限价房的购买条件,而有业主则发帖称欲转让限价房。
  房管局今日全面出动检查限价房
  广州曾在全国率先推出限价房用地,这种住宅用地通过限地价和限房价的方式控制最终的售价,从而使限价房比市场上的商品房有更大的价格优势。比如龙光峰景华庭的限价房售价只有4000元/平方米,而当地周边房价已经高达8000多元/平方米。
  限价房属于稀缺资源,是政府为了补贴中等收入家庭而推出的政策性商品房。每次限价房销售,都会吸引大批市民争购。仅上周龙光峰景华庭最后一批250套限价房就有2505户报名购买,然而这些宝贵的住房资源现在却被部分人出租获利。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在今天展开对限价房的全面检查,一定要严处违规出租限价房的家庭。同时还将严查限价房周边的中介公司,一旦查出中介机构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将从严处理。
  从经济适用房转租到限价房转租,广州为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中等收入群体推出的政策性住房都遭遇了购房者的诚信危机,如何维护公共资源的公平已经成为摆在广州住房体系面前的一个严峻的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也呼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加快推进收入、纳税、资产等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 本报记者 王卫国
  记者:这个房子是限价房可以租吗?会不会有风险?
  谭先生:可以租,我有很多房,在天河也有房,这里(峰景华庭)是刚刚买的,还没办下房产证。
  记者:租限价房会不会被邻居举报?
  谭先生:邻居不会问的,他的房子也租出去了。我可以跟你实话实说,他们这套是租出去办公的。
  ●限价房
  截至日,广州保利西子湾、万科新里程、中海金沙馨园、龙光峰景华庭等4个限价房项目共批准预售6665套限价房、已销售6644套。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房地产咨询研究中心研究认为,限价房在房价高涨时推出,使得部分刚性需求群体选择暂时推迟或取消购房计划,产生了有效的调控效果。但也有很多业内人士批评限价房很难监管,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土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建设涉及税费全免。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为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这两类保障型住房需要严格的审核,但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是动态变化的,也给管理者带来监管上的困难。
电话:010-义项指多义词的不同概念,如的义项:网球运动员、歌手等;的义项:冯小刚执导电影、江苏卫视交友节目等。
所属类别 : 建筑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外文名称 price-limit housing
的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义 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
限价房简单理解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 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决反对,但欢呼者更多。在房价不断高企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可是,人们等来了什么?推出的“全国首批限价房”交出了第一份答卷。
限价房关于限价房购买资格,在国务院24号文之后,就没有消息了,不过最近打听到,主要是两点, 第一,,且取得北京户口5年以上的。第二,首次购房。限价房优先购买人群中,98年房改之后,没有享受到的,而又没有买房的这一部分人群优先。这样是为了解决这一部分人,特别是2001年各单位都停止分房后的这批人,已经有6年了,可是还没有买房的,房价又上涨比较快的,这些人,可以优先购买。但需要单位出具没有住房的证明。主要是这些,对收入没有限制(高收入的早买房了,低收入的真低收入,在24号文之后,都去买了,因为经济适用房一平米便宜2500多呢,一般的穷人宁可多排队,也不会去买限价房,所以规定中等收入是没有必要的,穷人愿意买也可以,富人必然早就有了房子了,肯定不符合首次购房条件),但是只能购买一套。如果已经有房,再次购买被举报的,单位予以撤职,个人予以20万人民币,单位相关领导降级处分。不符合限价房精神,是人为制造住房紧张气氛,请大家不要上当。国务院24号文已经明确规定,,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要占到70%,所以大家不要惊慌,早晚能买上。千万不要相信团购,这是抬高房价,认为制造紧张气氛的手段。
限价房由于没有被列入“硬性任务”,限价房在多数二受到“冷遇”。查询了30余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限价房建设情况,发现、、、呼和浩特、、等近10个没有开建限价房。另外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大多数地区级三线城市住房建设计划中没有写入限价房建设计划和具体地块保障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限价房定位政策商品房,没有列入“硬性任务”,多数地方城市推进工作不积极。 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董黎明指,在全国房价和交易量出现停滞甚至下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担心推出限价房会对本区域房价带来冲击。“今年应该不推限价房”、、等纷纷于2007年下半年推出了限价房建设计划,而北京和天津的第一批限价房也将于近日开售。相比之下,二三线城市动作有些迟缓。河北省房地产协会7月1日发布当地指出,河北省省会石家庄等城市房价已经处于中等收入家庭无力购买的水平,呼吁政府尽快出台限价房政策,稳定房价。今年2月,有大城市限价房项目百余套房被弃购。广西南宁市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组织了各个市国土局和的负责人前去考察。按照国务院“24号文”的要求,各地需要在6月底前上报未来3年住房建设计划,其中要落实限价房、的具体建设规模和地块落实情况。南宁市国土局副局长时说,考察后决定暂缓限价房试点计划。“今年应该不推限价房,”李伟时分析说,对于南宁这样的二线城市来说,推限价房最难的还是制定相关法规。李伟时表示,目前已经出台限价房政策的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对于限价房产品的定位、、定价等具体要求都不太一样,不具有复制性。历经2年波折而最终才确定试点的郑州限价房,因为难以确定市场销售情况,定位“公务员”。石家庄、秦皇岛、北海等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已经推出限价房的地区政策试点并不成熟,因此二三线城市处于观望状态也很正常。建立“标杆房价”的可能性2008年2月,国务院“24号文”出台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将“两限房”统一称呼为“限价房”,除了将其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外,更强调其分配对象,将其作为帮助和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具。各地在“国务院24号文”公布后纷纷落实了本地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这是因为被列入了地方政绩考核的标准。而限价房在政策执行中缺乏刚性约束,而处于“坐冷板凳”的尴尬位置。董黎明认为,限价房会对房价带来何种影响,目前还不得而知,这也是地方慎重推行的主要原因。二三线城市房地产交易量停滞是普遍现象,作为地方政府来说,“不希望当地房价大涨,更不希望当地房价大降,”尤其是一些地方需要依靠来发展。在6月30日召开的“地交会”上,很多地方国土局负责人都深为今年土地交易情况担心。在不断出现“流拍”的情况下,地方土地价格和交易量出现双萎缩。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今年土地收入不能低于去年”,这已经是很多国土局长们心中难念的经。南宁土地交易管理中心一位人士介绍,目前南宁的房价处于不稳定状态,有的地方房价甚至低于当地的“经济适用房”。在这种情况下,再推出限价房显然会对房价带来冲击。而且,如果现在以低于周边的商品房价格15%为依据,2年后,当限价房上市时,或许价格高于商品房价而卖不出去。国土局局长张文军表示,二三线城市很少推行限价房的另一个原因是地区住房保障需求没有那么大。以北海市为例,全市需要住房保障的仅1200多户,这部分人群完全可以通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来解决。但是也有地方政府认为应该推出限价房,他们认为限价房可以给市场制定一个政府价格,而这个价格对房地产市场是有支撑的,对稳定当前房价有可能出现的过度下降问题,是有帮助的。上述南宁市土地人士说,的城市是否推出限价房取决于对限价房政策的进一步探讨和观察房地产市场变化,如果房价进一步下跌,不排除地方政府小规模建设限价房,以建立“标杆房价”。有关专家分析,地方政府推行限价房不可能是大规模,达到“帮助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的,而是有可能一个城市推出一两个样本,起到稳定市场信心的作用。
限价房新《办法》规定限价房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此前有媒体报道持京市民也可购买,但在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并未体现。“”胡景晖表示,根据我国目前的和人口包括的地区目标责任,原则上来讲,限价房只能解决本地户籍人口的住房需求。当地政府只能对户籍人口负责任,而且本人在本地有纳税,财政保障来讲也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认为,限价房会惠及到有绿卡的人。北京的经济发展必须吸引一些特殊人才,这些人才必然会考虑住房政策的优势问题。而给予这部分人才住房优惠,政府惟一可参照和执行的标准就是绿卡。从目前人口管理制度设计来讲,也只有绿卡这种制度能够把这部分北京市经济建设区域确实需要的人才筛选出来,在住房保障上给予优惠。 限价房能否出租引发争议相比中规定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的规定,限价房新政对此并未做明确说明。那么限价房到底应不应该允许出租?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投了反对票。他建议,政府应该设置严格的监督程序,禁止限价房出租。一旦发现出租,应该收回房子。此外,政府拟规定限价房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但届时需缴纳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差35%的土地收益款。陈旭认为,35%的比例太低了。不该让限价房成为的工具,否则是社会财富分配新的不公。然而胡景晖却从产权的角度表达了相反的意见。他指出,经济适用房是属于不完全产权或者说有限产权,但限价房还是完整产权。“完全不让它出租,有点不太合适。”净资产限定意在照顾首次置业新《办法》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标准定在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胡景晖认为,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57万元的限定是在照顾首次置业。虽然《办法》没有明确写到照顾首次置业,但仔细想一下,一旦在北京有一套房子,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也就是总共45平方米,其价值很容易超过57万元。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姜玮给出了相同观点。45平方米的三口人家,这些房子多数在四环之内,估值都在57万元以上。最终规定应在3月初露面去年完成招标的,特别是去年9月份开始施工的限价房项目,应该是在今年3月份销售。胡景晖据此推断,新《办法》的最终版本应该在3月初敲定。否则到了3月份的时候,没有标准,没有程序,就无法销售。他估计,从销售季度来说,有可能在3月份销售的限价房项目,有、花乡造甲村、金顶街,还有清河小营。按照入住时间,这几个楼盘最快要等到2009年4月份才能入住。政府主导销售可避免舞弊在销售过程中,如何避免、保证确实符合条件的人买到限价房?胡景晖表示,第一代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主要是开发商在主导销售,甚至有的经济适用房是通过代理公司销售,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发生很多问题。现在限价房销售是政府在主导的,从制度设计上比以前缜密一些。开发商实际上只起了承建商的作用。
限价房深圳市国土房管局共推出了四宗“限价房”用地,其中有两宗约定了明确的、具体的最高售价,一宗位于龙华,所品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9840元,一宗位于宝荷路,所开发商品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8400元。位于龙华的宗地由深圳某上市公司投标竞得,位于宝荷路的地块两次招标均没有成功。 这两宗地的推出时间均是2007年11月,正是房价处于最高峰时期,国土局在拟定最高限价时,主要参考了宗地所在区域的新房售价,约为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80%.当时国土局推出“限价房”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价格信号,稳定购房预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是具有一定的政策保障作用,除了限定销售价格外,对销售对象以及上市交易时间也有严格限制,主要是面向深圳户籍的首次置业者,5年内不得出售,因此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然而随着房价的持续下跌,龙华的新房售价已从去年高峰时的每平方米15000元回落至当前的10000元左右,十分接近“限价房”的最高限价,二手房的成交价则基本回落到8000元左右,与“限价房”相比要低20%;至于宝荷路,可参考的区域商品房价格已回落至7000元左右,远低于最高限价。相对于商品房,“限价房”的价格优势已荡然无存,还没上市就完全失效,基本上背离了政府当初推出限价房用地的初衷,失去其保障性住房的作用。“限价房”政策在深圳推出时间不到一年,“限价房”上市最快也要到2009年下半年,深圳还没有操作“限价房”的经验,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深圳遇到的限价房失效的问题在其他大城市也都会遇到。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其间市场风云变幻,这就需要我们的决策部门在治理市场时要有前瞻性眼光与灵活的政策,简单采用一口价、一刀切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作为排头兵城市,全国首批10个限价房项目在广州一经推出,立刻引来重大关注。广州10个限价房项目中,记者抽样调查的7个项目几乎百分之百按照限价房用地配“”的方式出让,即开发商在拿到地块后可以留有部分用来自由规划开发,既可以做高档公寓、也可以搭配建别墅。另外,表面称作限价房的“风神大道北项目”其实只针对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内部职工购买,多数单套建筑面积更高达150平方米以上。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决反对,但欢呼者更多。在房价不断高企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可是,人们等来了什么?广州推出的“全国首批限价房”交出了第一份答卷。为了和集约利用土地、保障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国家在一年多前就暂停了别墅类高档住宅用地的审批。然而,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别墅或高档公寓竟然在限价房上找到了“突破口”。由于地价低廉,这种别墅的利润率比通过招拍挂拿地建设的别墅还高。有些限价房项目,甚至达到40%。随着限价房规模的不断扩大,别墅又将遍地开花。如此“套餐方案”,岂不是要将“别墅禁令”完全架空?建设部正在酝酿将公务员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具体设想就是公务员优先购买限价房。这不禁让人担心:以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之名而建的限价房会不会成为公职人员的饕餮。这种担忧对寄望者的潜在打击已经够大了,而“只针对内部职工”的广州“花都区风神大道北项目”足以让人绝望。“定向”销售一部分,再加上公务员“优先”,还有多少限价房留给普通老百姓?即使名义上还有一些限价房面向公众销售,哪个老百姓能在争抢中占得先机?是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的,可买不起商品房的中等收入家庭能买得起像广州这样的限价房吗?政府有关方面官员一再表示,限价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因为只有这样,一般的中等收入家庭才能承受得起,而且可以增加住宅套数从而帮助更多的家庭。可广州的这些限价房,动辄150平方米(别墅姑且不说)。虽然价格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便宜一些,但购房款仍然是一个不菲的数目。如果能买得起150平方米的限价房,就能买得起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这样的家庭能算是“住房困难”吗?由于各方面标准都不具保障特征,政府部门又解释说,限价房不是保障性住房,而是政策性商品房。“限价房立足于调控而非保障”,即政府推出限价房是为了增加市场供给、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可是,“全国首批限价房”这样,能有效地扩大供给吗?由于容积率低,建筑面积只占10%的别墅就占用了40%的用地,如果把这些地交给市场,就可以建造出更多的商品房。如此限价房不是扩大而是减少了市场供应——这完全与目标背道而驰。事实胜于雄辩。如果说以前关于限价房的争论还只是纸上谈兵的话,那么广州推出的“全国首批限价房”则提供了一只可供解剖的“麻雀”。这只“麻雀”给满怀期待的人们兜头一盆冷水,也给那些一直为限价房唱赞歌的人们一记耳光。我再一次强烈呼吁:限价房应该马上叫停;至少,在明确定位并制定出合理、具体、严格的操作制度之前,它不应该匆匆上马。限价房遭遇“入学难”小区幼儿园学位三抢一限价房业主怨声载道,但也有不少网友对于他们的抱怨并不认同。有网友认为,就算是普通小区也有入学难的问题,当初这些限价房业主买房时就是因为图房子便宜,对换房的政策也应该是了解的,房价涨跌的风险在任何人身上都存在,连那么低价格买到房子的人都要抱怨,那让其他没买房的人“情何以堪”。在上的相关讨论话题中,网友“夏日莲花”就表示:“说句不中听的话,看了这个帖子,同情楼主,但同情不起楼主的老公一家。限价房本来就是给经济能力稍微差一点的人买来住的,政府是有政策规定保护的,如果谁都可以买来牟利,那就有失公允了。”网友“aiaixia2003”也表示:“任何房子都是有好有坏的,至少我觉得,当时这是唯一买得起的房子,如果当初你老公一次性付款,那完全可以去买其它商品房,其实很多人当时想买还买不到呢。而且这个房子,真的本来就没打算让你赚钱,所以限价房不适合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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