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助力车交警队你好。请问助力车要办驾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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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燃油助力车:便捷背后的安全隐患
石狮日报8月5日讯(记者 林春凯 文/图)在石狮街头的车来车往中,如果不是车尾上悬挂着“XX助力车”的牌子,或者看到驾驶者不戴头盔却“坦然”地从民警身边驶过,还真难以判定哪些是摩托车,哪些是燃油助力车,因为它们的外观、行驶的速度并没什么区别。“不用上牌、不用戴安全头盔、不用驾驶证就可以上路了。”这是商家在推销燃油助力车时常用的“广告语”。这样的广告语即说明了“燃油助力车”尴尬的身份,也从另一方面看出监管难题。而尤其值得关注与反思的是:石狮的交通事故中,燃油助力车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标“48cc”实际却是“125cc”?在八七路花园城路段两边开着多家车行。这些车行外的人行道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在一家车行门口,一名店员热情地招呼记者看看车子。记者看到店门外摆着两排车子,这些车子后车轮边都有排气管和发动机。“这些是摩托车吗?”记者问。店员笑了,他说,这些看起来像摩托车,其实都是燃油助力车。“现在这种助力车和摩托车其实没什么两样,但助力车不用上牌,不用戴安全头盔,驾驶时也不需要驾驶证。所以买的人比较多。”据其介绍,现在这种燃油助力车,价钱多为两三千元。在征得店员同意后,记者在人行道上试骑了一下燃油助力车。记者发现,这种车子不仅外观和摩托车没什么区别,驾驶起来感觉也一样。看了几辆燃油助力车,记者注意到车子的时速表上标注的最高时速高达120,甚至140。“能跑这么快吗?”记者表示怀疑。那店员信心满满地表示:别看燃油助力车合格证上标注的只有48cc,但事实上发动机的排气量都是按125cc来设计生产的,所以动力强劲,跑起来和125cc的摩托车没什么区别。在记者走访的几家燃油助力车销售店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基本类似。商家多会告诉消费者,购买燃油助力车最大的好处便是“不用上牌,不用驾驶证,也不用戴安全头盔”。期间,记者看到不少正在选购燃油助力车的市民。在与一些店员交流后,记者了解到,现在购买燃油助力车的人较多,生意好的时候,有的店铺一天能卖出十多台。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有“豁免权”?一位选购者告诉记者,他经常要在市区跑,所以想选购一部燃油助力车作为代步工具。之所以想买燃油助力车而没有选择摩托车,一方面是为省事,买来就能上路,不用上牌;另一方面为省钱,买燃油助力车不需要像买摩托车那样,上牌、买保险什么的,而且“违章时也不用担心会被罚款”。这样的想法显然并非“个别现象”。记者随机对一些市民进行采访,他们普遍都有类似的观念。他们认为,“反正燃油助力车无法上牌,应该算是非机动车。所以驾驶它上路,有什么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按非机动车来处理的,不会罚得太重。”而且,既然“算是非机动车,自然就不需要戴安全头盔、持驾驶证”,有的市民甚至认为 “酒后驾驶燃油助力车也没事”。对于这些市民及一些车行的“想法”和“说法”,市交管大队有关人士并不认可。熟知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的刘警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规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以及人们驾驶的燃油助力车绝大多数是“机动车”。所以对于驾驶者存在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同样会进行查处。在其出示的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中,记者看到,其中明确规定,汽油助力自行车是指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需要具备: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公斤;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等条件,并按非机动车管理。而在另一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中,在对“轻便摩托车”的定义中也明确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 50公里/小时 ,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应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刘警官表示,现在市民的燃油助力车不管是时速设计,还是体重等,都与摩托车没有大的差别,所以都应归到“机动车”范畴,所以许多对于摩托车的管理、处罚措施同样施用于燃油助力车。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燃油助力车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也多次予以查处,特别是无证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据介绍,去年来已经有20多人酒驾燃油助力车而被石狮法院判刑。看来,一些市民认为“酒后驾驶燃油助力车没事”、“驾驶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不会受处罚”等只是“一厢情愿”。“无证驾驶”埋下安全隐患翻看石狮市交管大队的“重大交通事故档案”,在涉案车型一栏中,“助力车”这几个字时不时出现,而且每个月都有悲剧在上演。比如今年1月3日,在石祥线邱下村一漂染厂附近路段,25岁的贵州籍男子伍某醉酒驾驶助力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事故中,乘坐在其车上的一名女子刘某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2月2日,在石狮沿海大通道水头村路段,25岁的云南籍邹某驾驶助力车经过一个路口时,遇到江西籍男子汪某驾驶的牵引车,由于没有按规定让行,结果两车相撞,事故造成邹某当场死亡的惨剧;今年5月30日,27岁的重庆籍王某醉酒驾驶助力车,闯红灯后,在香江路狮城帝苑路段发生单方事故,王某在事故中身亡。在与一些办案民警交流中,记者了解到,有的时候还出现一起事故中两辆都是助力车。比如在今年6月3日,四川人曾某和何某各自驾驶助力车,在宋塘路上与一辆拖拉机相撞,在“三车相撞”悲剧中,曾某当场死亡,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一天内出现两起重大交通事故都与助力车有关,比如,今年4月22日2时,在灵秀镇彭田村,25岁的蔡某醉酒驾驶助力车,撞到一辆违法停车的大货车,事故造成蔡某不幸身亡。也就在当天12时,蚶江溪前村也发生一起事故:一名47岁妇女驾驶助力车撞上一辆摩托车。该妇女在事故中身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现在涉及助力车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了。”正在处理一起燃油助力车交通事故的胡警官告诉记者,他明显感觉到近一两年来,涉及燃油助力车的事故在大幅增加。前些天,在北环路也发生一起燃油助力车的单方事故,一名年轻人驾驶燃油助力车时,车子失控撞到路边,人摔成重伤。而他手上正在处理的一起事故是:两辆燃油助力车在一个路口相撞。对于燃油助力车事故多发的原因,市交管大队交管股一负责人分析认为,由于人们多错误地认为燃油助力车可以“不用驾驶证”,所以驾驶者大都没有经过专门的驾驶培训,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再加上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受“不用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不会受罚”等错误观念的影响,在路上行驶时常出现占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醉驾、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便给驾驶者埋下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尴尬“身份”带来的系列难题商家、市民普遍将燃油助力车当成“非机动车”,而公安交管部门却更多地把它当成是“机动车”。但尴尬的是,由于政策的因素,燃油机动车尚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所以车管部门无法为燃油机动车办理上牌手续。而这也往往成为人们将它当成“非机动车”的“有力证据”之一。在走访市工商部门时,记者了解到,除了在2009年及之前登记注册过七家销售助力车的店铺外,2010年之后,我市工商部门已经不再接受有关“助力车”店铺的注册申请,而是把这类经营项目归类到“自行车”销售范围。或许,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燃油助力车算不算机动车都有自己的看法。不过,“机非之争”并非作为县级市的石狮能解决的问题。但这种尴尬“身份”带来的却是一系列的问题。“除了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带来一些交通乱象外,更多的问题在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理赔难。”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燃油助力车都没有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理赔便成了难题。而且由于警方在处理事故中,也同样是把燃油助力车视为“机动车”,所以“两千元以下车损互赔、一万元以内医疗费交强险赔付”等同样施用于燃油助力车。但对于连基本的交强险都没有的燃油助力车来说,要让驾驶员掏钱来赔付很难,有的车主甚至不来处理。驾驶助力车发生交通事故一旦逃逸,追逃也将成为一大难题。据了解,车行在销售燃油助力车时,大都没有登记购买者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这给追逃带来很大的麻烦。发生在我市的数起燃油助力车肇事逃逸后,警方费心周折,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后才抓获肇事者。一位施警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在市区大同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燃油助力车撞上一辆摩托车后逃逸。办案民警在大量走访、调阅监控录像后,了解到肇事车子的一些特点,但却无法查知肇事者信息。最后只能采取 “守株待兔”的办法,在一个肇事者可能出现的范围内蹲守数日,才将肇事者抓获。(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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