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知道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县的叫石勇

武警(公安部)警卫局 局长: - 闫玉辉的主页
武警(公安部)警卫局&局长:董福元武警少将;副局长:刘彦平武警少将、李全友武警少将、魏建国武警少将、戴必正武警少将、王贵仁武警少将[兼后勤部部长]、赵东缀武警少将;副政委:王悦华武警大校;副局级调研员:邓冠彪武警少将、仇勇武警少将;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局长:李向华武警少将[原公安部消防局政委];办公室主任:许超武警大校、副主任:张春宏武警上校、王志忠武警上校、冯连增武警上校;政治处主任:尹志山武警大校,副主任:王世安武警大校;首长警卫处副处长:王建庄武警大校;外宾警卫处处长:王磊武警大校,副处长:罗迪生武警大校;会议警卫处处长:李明武警大校,副处长:冷进敏武警大校;现场警卫处副处长:王增涛武警大校;防爆安全检查处处长:邓新奇武警大校;审计处处长:王奎章武警大校;直属警卫队队长:刘希德武警大校、政委:刘文山武警大校&
各地警卫局(副军级—正师级)
►北京警卫局[局长:丁世伟武警大校、政委:霍连成武警大校,副局长:师雅峰武警大校、张学勤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冯世杰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张贺利武警上校]
►天津警卫局[局长:张颖武警大校]
►河北警卫局[局长:毕根敬武警大校,副局长:李志双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刘建军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董景林武警大校,后勤处处长:杨录章武警大校]
►山西警卫局[局长:柳全忠大校武警大校;副局长:李四平大校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安晋文武警大校]
►内蒙古警卫局[局长:张飞宇武警大校,副局长:胡掌仁武警大校、陈卫东武警大校、侯英柱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陈卫东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康国林武警大校,后勤处处长:庆晓凡武警大校;赤峰警卫处处长:张凤武武警上校]
►黑龙江警卫局[副局长:辛彦武警大校;政治处副主任:张连奎武警上校]
►吉林警卫局[副局长:年洪坤武警大校、付志宏武警大校;后勤处处长:史建伟武警上校]
►辽宁警卫局[局长:于俊东武警大校,副局长:张玉奎武警大校、董毅武警大校]
►上海警卫局[局长:倪建玉武警大校;副局长:李贤平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周济武警大校;政治处副主任:蔡继伟武警中校;后勤处处长:梁赞明武警上校]
►江苏警卫局[局长:邵木金;副局长:曹景春武警大校、何卫平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陈剑峰武警上校;南京市警卫处处长:杨文龙武警上校]
►浙江警卫局[局长:汤新平武警大校、政委:王冰武警大校,副局长:王顺章武警大校、王勇刚武警大校,政治部主任:朱景武武警上校,后勤处处长:朱增岳武警上校;杭州市警卫处处长:张建强武警大校、政委:喻福明武警大校;副处长:王银昌武警上校、高洪飞武警上校]
►安徽警卫局[局长:宓建毅武警大校;副局长:蒋克俭武警大校、桑朝水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陈献联武警上校;合肥市警卫处处长:查振友武警大校]
►福建警卫局[后勤处处长:许耀鹏武警上校]
►江西警卫局[局长:罗永银武警大校;副局长:陈愿涛武警大校、梁纪华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秦治国武警大校,后勤装备处处长:刘海滨武警上校]
►山东警卫局[局长:韩波武警大校;副局长:邵亚平武警大校、王进军;政治处主任:李晖武警大校;&济南市警卫处处长:王光明武警大校,副处长:纪刚武警上校、韩勇武警上校]
►河南警卫局[局长:许宝成武警大校;副局长:张智敏武警大校;政治部主任:孔令溪武警上校;办公室主任:焦群才武警上校;郑州市警卫处处长:谭伟武警大校;副处长:高文操武警上校、陈玉东武警上校]
►湖北警卫局[局长:薛小平武警大校,副局长:张广宗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张顺忠武警上校,副主任:雷鸣武警上校;办公室主任:徐智慧武警上校,副主任:晏劲松武警上校、刘宏武警上校;后勤处副处长:王中才武警上校]
►湖南警卫局[局长:胡建新武警大校;副局长:罗小林武警大校;政治部主任:陈才幸武警上校;办公室主任:李宪洲武警大校]
►广东警卫局[局长:蔡广辽武警大校]
►广西警卫局[副局长:杨容贤武警大校、覃元清武警大校、林微克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邓明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覃洪波武警大校,后勤处处长:李俊平武警上校]
►海南警卫局[局长:杨宝黔武警大校,副局长:王蔚森武警上校;政治部主任:符史华武警上校;海口市警卫处处长:张伟朝武警大校]
►重庆警卫局[局长:孙永健武警大校,副局长:马涌武警大校、曹鸣放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陈强华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李彤武警上校,副主任:高智慧武警上校、胡万弟武警上校;后勤处处长:谢建平武警上校、副处长:谢吉兰武警中校]
►四川警卫局[局长:刘成华武警大校,副局长:敬先良武警大校、徐卫平武警大校、刘思泽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李洪武警上校;政治处主任:杨宴治武警上校;后勤处处长:陈贤文武警上校;成都市警卫处处长:薛林武警大校]
►贵州警卫局[局长:吴庆康武警大校,副局长:安陆军武警大校、张志涛武警大校、王林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郭子岗武警上校;办公室主任:杨平武警上校;后勤处处长:卢刚武警上校]
►云南警卫局[局长:师文洲武警大校,副局长:向伟武警大校、舒明武警大校;办公室主任:史云峰武警上校;后勤处处长:李广发武警上校;昆明市警卫处处长:石勇武警上校]
►西安市警卫处[处长:李智轶]
►甘肃警卫局[局长:王建设武警大校,副局长:陈林寿武警大校、魏应清武警大校;后勤部部长:蔺志虎武警上校]
►宁夏警卫局[局长:程海儒武警大校;副局长:李建成武警大校]
►青海警卫局[局长:张中义武警大校]
►新疆警卫局[局长:徐建平武警大校,副局长:杨明华武警大校、迪力木拉提武警大校、李泽民武警大校,政治处主任:章士明武警大校;办公室副主任:刘惠延武警上校;后勤处处长:李林武警上校;警卫队副队长:王海龙武警上校、副政委:余兵武警上校;吐鲁番警卫处处长:张竹武警上校,副处长:穆朝军武警上校;喀什警卫处副处长:阿不都武警上校;伊犁警卫处副处长:陈新武警上校;乌鲁木齐市警卫处处长:高晓平武警上校]荆州通用设备厂-顺企网荆州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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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岳山路
地址:玉皇岗厂长:毛
地址:文峰路32号厂长:彭浪(
地址:新江口镇古环路厂长:冉永平
地址:新江口镇民主路总经理:何文建
地址:沙市区十号路中段总经理:徐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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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荆州区荆秘路42号总经理:曾庆昭
地址:荆州区荆南路73号总经理:林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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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林被判十五年
中国检察日报社出版
第3470期&&&& &&今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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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案发牵出8人
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林被判十五年
时间:10-17&&08:50&&&作者: 李轩甫 林珊 陈开坚&&&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网海口10月16日电 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林珊 陈开坚报道 经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海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林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对其受贿的别墅予以没收,对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人民币79.6万余元、美元15.8万余元、港币26.4万余元予以追缴。由赵林案牵出的相关人员石勇、洪瑛、张勇等8名被告人也一并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4月上旬,石勇在承建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工程期间,赵林利用主管海口市公安局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向石勇索取价值28.5万元的别墅一栋。在入住该别墅前,赵林还收受了石勇向其行贿的人民币2万元用于购买家具。2002年6月底,赵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张勇价值人民币3.2万元的红木家具一套及价值为3.78万元的空调7部。2002年7月,赵林为林某批车牌一个,收受林价值人民币1.55万元彩电一台。另据查明,赵林尚有人民币79.6万余元,美元15.8万余元,港币26.4万余元超出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还查明,赵林女朋友洪瑛在2001年8月至2002年5月间,明知赵林让其保管的人民币68.6万元、美元15.8万余元、港币26.4万余元是赵林涉嫌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梁兵、詹慈泉、翁诗侠、李铁刚则帮助伪造证据,以掩盖石勇向赵林行贿一套别墅的犯罪事实。由赵林案牵出的其下属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秩序科原科长张勇、原民警李国贤因犯滥用职权罪也一并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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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核心提示:通辽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儿子酒后参与打架斗殴,巡逻值勤的招聘警察上前制止,并将之带回科尔沁公安分局巡逻防暴大队。通辽市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3民警被关押9个多月后,被法院判处非法拘禁罪。到底是警察打人了还是检察长护子与公安作对,还是二者兼有之?       楼上传来一阵苍老的声音,像是唱歌,又像哭。    张洪生抱歉地笑笑,说那是他58岁的母亲在唱歌,“可能高兴得过了头,老人家又有点不正常了”。    此时是4月1日下午两点50分。通辽大风,寒气逼人。    这是张洪生出狱的第八天。与张洪生一同出狱的还有石勇、唐伟强两人,他们都曾经是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巡逻防暴大队(下称科尔沁分局)的招聘民警。因为在日晚的一起治安案件中将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继勋、副检察长张亚明的儿子张韬、张健带回大队,他们于去年6月17日被刑事拘留;6月30日被逮捕;今年3月23日被判非法拘禁罪;3月24日被取保候审。    出狱后的张洪生发现母亲的病情出现了反复。自从儿子被逮捕后,老人就再也安静不下来了。    她常在放声高歌的时候突然停顿,呜呜哇哇地说上一通谁也听不懂的话。她说,那是儿子被捕后的一个深夜里苍天教她说的,苍天没有告诉她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然后她说:“检察长的孩子是孩子,我们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吗?”    然后,她就哭。      “爸,我被警察打了”      4月3日下午两点,通辽市民主路。    从防暴大队长变成一名普通警察的黑春风回忆起日晚的一些情景时,抽动着鼻翼,想表明那晚他在大队值班室里闻到了满屋的酒味。    那天他穿着睡衣来到值班室时,张韬躺在床上,张健正在用手机给市、区公安局局长打电话,接着又给他父亲通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亚明打。电话接通时,张健在电话里说:“爸呀,我被防暴大队的警察打了,一个穿睡衣的小子打的,你带人来把他们抓了!”    黑春风当时笑了笑。    这天是黑春风临时带班,大约半个小时前,他召集全队巡逻民警在通辽市体育广场点名,然后按照惯例让他们驾驶警车巡逻。10点35分左右,24号警车巡逻至科尔沁分局对面的天上人间娱乐城时,发现有人在打架。    科尔沁分局“6·15事件”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显示了这次打斗的起因:北京正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赵占成等人当天晚上从天上人间娱乐出来,在倒车时遭到张韬、张健等人无故殴打。    报告说,在呼叫另外3辆巡逻警车增援的同时,24号警车上的巡逻民警唐伟强、王志伟、张洪生下车制止,张韬、张健等人不但不离开现场,反而纠缠殴打3名民警。唐伟强等人在纠缠不清的情况下带离张韬、张健等人时,由于行为过激,在互殴中使用对讲机及拳脚将张韬、张健打伤。其他警车赶到后,张韬、张健等4人被强制带回防暴大队,他们当中一名叫苏和的男子携带的一根伸缩式警棍被收缴。    有关调查材料显示,张韬等人当天下午及晚间曾两次饮酒,在天上人间娱乐完毕后与赵占成等人发生打斗时,情绪亢奋。    亢奋的情绪一直延续到了其中一人的父亲——通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亚明出现在防暴大队。      检察长组团查办“亲子案”      张韬、张健等人与巡逻民警在现场纠缠时,被殴打的赵占成等人趁乱离开了是非之地。安排警力寻找赵占成等人后,黑春风站在值班室门口,将已产生争执的巡逻民警和张韬等人隔开,避免双方发生冲突。    稍后,通辽市检察院一名干部来到防暴大队。就在该人将黑春风叫到楼上了解事情经过时,楼下突然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    此时,张健的父亲张亚明已经赶到了,他被儿子张健一把拉住。张健要带着父亲去找一个叫王哲的巡逻民警,在这之前,王哲和张健有过言语冲突。    张健拉着张亚明在走廊上来回找,没有找到王哲,于是一脚踹碎了一道木门上的玻璃。    张亚明随后上楼敲响了黑春风的办公室。在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材料中,张亚明和黑春风有这样一段对话:    张亚明:你们怎么随便打人?    黑春风:具体情况我还没来得及搞清楚,怎么造成的我也不清楚。    张亚明:有什么不清楚的?不就是你打的吗?穿睡衣的不就是你吗?    ……    此时大约是当天深夜10点50分左右。尚未前往防暴大队的通辽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继勋——张韬的父亲,已经给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剑波去过电话,要求立即赶到防暴大队处理两个检察长的儿子被打一事。王剑波马上把这个意思传达给了科尔沁公安分局副局长姜希明。    在防暴大队,与黑春风不欢而散的张亚明副检察长下楼带领张韬、张健等人离开。一干人等在办公楼外与防暴大队正式民警王少军相遇。张韬一脚踢向身着警服的王少军,正中王的下身。    张韬、张健随后被送进医院疗伤,而不明就里的王少军正蹲在地上,痛得说不出话来。    当天晚些时候,张继勋检察长偕夫人亲临防暴大队,张亚明副检察长也再次赶来。一个由通辽市检察院法纪处、批捕处、法医处、技术处等部门中层干部及照相、摄像人员组成的队伍,开进防暴大队。    被捕的和逃亡的      在连夜展开的调查中,检察院相关人员被分成4个组,负责调查询问,公安局督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科尔沁检察院也被调动起来,参与案件的调查。    6月16日上午,事态开始变化。黑春风被停止防暴大队大队长职务,配枪被收缴。下午4点左右,事发当晚最先赶到现场的唐伟强、张洪生、王志伟3人的工作证被收缴,正式接受检察院审查。    唐伟强说,在这次审查中,检察官很在意两个问题——“你们有什么权力带人?你有什么权力喊增援?”    虽然身着警察服装,开着警车,但包括唐伟强等人在内的当晚出警的巡逻民警,几乎都是通辽市公安局的招聘民警。按照内部规定,没有正式民警带队,招聘民警不能独立执法。    事有凑巧,6月15日前,防暴大队的大量正式民警被公安局抽调去参加封闭式培训,治安巡逻任务落到了招聘民警的身上。    唐伟强说,面对检察官的质询,他曾和对方探讨:“如果我们看到这样的事情不管,万一打出大事来,这算什么行为?检察官说,‘是不作为’。”    这次审查草草结束。    当天晚上,检察院扩大了审查范围。6月15日晚第二批赶到现场的巡逻民警石勇被叫到了科尔沁公安分局。事发当晚,石勇从张韬、张健的朋友苏和的手中夺下了一根伸缩式警棍。在回防暴大队的途中,与张韬同乘一辆警车的石勇见其不断用脚踢车门,于是将其按住。    17日下午,唐伟强、张洪生、王志伟、石勇、王哲5名巡逻民警被带往科尔沁检察院。当天下午被刑拘,羁押至通辽市河西看守所。    检察院讯问笔录卷宗显示,检察机关希望从口供中得到一个结论:防暴大队队长黑春风打了张健。    但5名巡逻民警都没有作出这样的供述。    黑春风觉察到了逼近的危机,这个特种兵出身的警察说检察院“不按套路出牌”的调查,让人很绝望,他于是开始逃亡。17日当晚,检察院的3台警车悄悄布置到黑春风家周围的巷子里时,他已经躲起来了。      辗转关押后被判罪      在被关押到河西看守所后不久,王哲供述:我看到唐伟强打了张健,石勇在车上打了张韬。而事实上,6月15日当天,在唐伟强与张健有直接接触的时候,王哲还没有赶到事发现场。    这个27岁的年轻人在作出上述口供后被取保候审。而他的另外3名同事则被关押至日。    在9个多月时间里,唐伟强和石勇被先后辗转关押到4个地方。在被从河西看守所转押至科尔沁中旗保康看守所后,唐伟强说检察官对他“耍了手段”。    “他们说石勇已经放了,只要我承认3件事,也可以给我办取保。”唐伟强说,“这3件事是:承认我打了人,供认石勇和黑春风打了人。”    第二次被转监时,唐伟强发现石勇并未被释放。    频频的转监,被当事人认为是检察院的一种手段。据石勇说,一名副检察长曾警告他,如果他不老实交代,“我们让你住遍内蒙古所有的看守所,让老犯收拾你”。    2006年9月底,通辽市检察院开始着手安排起诉,该案的审查起诉最后被交给了该院的下级单位——科尔沁左翼后旗检察院。    此案前后两次在科尔沁左翼后旗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3名被告“明知自己无独立执法权,在没有正式警察和请示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被害人(张韬、张健)带回防暴大队,在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已经触犯刑法,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中关于张健“轻伤,十级伤残”的结论,在法院的判决书中被认定为轻微伤。据了解,张健伤情经过了两次鉴定,轻微伤是第二次鉴定的结果。张健的具体伤情为:头皮裂伤。    被告人辩护律师当庭作了无罪辩护,认为3名被告人当天将张韬等人带回防暴大队是履行职务行为,没有正式民警在场不是当事人造成;当天被告人通过对讲机群呼功能呼叫增援,领导未予以阻止,应视为默许;张韬、张健在被告人赶到之前,已与赵占成等发生殴打,公诉机关将两人的伤情全部归咎于被告人,事实不清。    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控诉观点及要求。后旗法院下达的(2007)后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写道:作为招聘民警的三被告人虽在执行公务,但遇到突发事件时,明知自己无独立办案权,应当请示领导而未请示,擅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有殴打情节,其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鉴于三被告人的主观动机非为个人恩怨而是执行公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最后判定,3名被告犯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第二天,法院对3人予以取保候审。      司法“丑事”的连锁反应      “谁知道下一次碰到的会不会是检察长的儿子?”有巡逻民警这样说。据透露,曾积极投身于通辽社会治安巡逻的招聘民警,在“6·15”事件发生后常把警车开到偏僻的地方躲起来,或者“东边干仗(打架斗殴),我往西边走”。    为了补充警力,通辽市公安局在获得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招聘了大量“招聘民警”,他们没有独立执法权。这最终成为通辽市检察机关控诉“6·15”事件3名当事人犯下非法拘禁罪的主要原因。    检察院的强硬态度,促使公安局冷落并最终放弃了为该局执行公务而被羁押的3名招聘民警。坊间认为,这是公安局在这场风波中采取的“丢车保帅”策略。与公安局态度转变相对应的是,“6·15”事件案第一次开庭时,科尔沁公安分局派了一名副局长到庭旁听;第二次开庭时,再无人问津。    3名在事件发生之后承担了全部风险的招聘民警,每月只有420元工资。他们和其他的招聘民警一样,总是冲在当地社会治安工作的第一线。    据透露,张继勋和张亚明高调介入“6·15”事件的行为,曾受到通辽市委有关领导的劝阻。通辽市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曾在电话中与张继勋激烈争执,但效果甚微。    日的一次意外,稍微改变了这种剑拔弩张的紧张局势。这天上午,防暴大队的40余名招聘民警集体着装,列队,向市委走去。    这一举动拯救了黑春风,也拯救了可能牵涉其中的公安系统的其他领导干部。当天,通辽市委召集公安局和检察院开协调会,有关领导明确表态:不准再扩大事态,不准再抓人,已经抓了的要放掉。    不久后,检察长张继勋平调至呼伦贝尔市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的儿子张韬,也不再是共青团通辽市委的办公室主任。 4月2日上午,春光明媚。通辽市委一名常委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这是通辽的一件丑事,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它掺杂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在里面。” (版权声明:转载该条新闻,须著明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本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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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啊中国,法制啊法制
干哪行都不容易.唉,通疗警察是很敬业的,这我挺清楚的.
  看看时间  北京时间20点13分    没错,是在中国
这种事在当今得中国哪儿都有
  当事人现在求告无门。向法院申诉,已经被驳回。
  招聘民警是个什么概念?    如果是合同制工作人员,定非法拘禁罪的话,似乎是有一定依据的。因为公安部曾明令禁止公安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单独执行拘捕任务。必须由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带队方可
  顶一下!!!
  作者:随风而矣 回复日期: 20:37:34 
    招聘民警是个什么概念?        如果是合同制工作人员,定非法拘禁罪的话,似乎是有一定依据的。因为公安部曾明令禁止公安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单独执行拘捕任务。必须由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带队方可  
  !!!!!!
  悲剧处处上演~
  狗咬狗?  
  善良的人们,请你们远离政府!
  这就叫共产党的好干部,举贤不避亲
  人们都说司法腐败,是啊,谁来监督检察院、纪律、法院呢?我也算个执法者,可依法办事使我的家人受到了打击报复,居然只能听之任之,忍受屈辱。  这,就是中国,  这就是中国GCD
  写了个啥嘛,长歪歪的!
  操,给个平调就行了? 一把抹到底才行!
  就是狗咬狗!  天下乌鸦一般黑,黑吃黑!  
  共青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就不知道低调呢...
  这种人的儿子早晚被人拿刀子捅了!!!
  斧头帮的天下,那可不是一般的和谐
  一名副检察长曾警告他,如果他不老实交代,“我们让你住遍内蒙古所有的看守所,让老犯收拾你”。  -----------  有人去挖了这个副检察长的老婆 母亲和女儿的比去喂狗吗?    作为国家司法人员却借助罪犯的犯罪性来威胁民警,这个沙比怎么会说得出这样的话的? 这样说在监狱里面罪犯和管理者一定有很大程度上的默契,强烈要求这种人渣下台。
  狗咬狗,黑吃黑
  我们现在正处在五千年来前所未有的盛世!!!!!!!!!!  
  别和衙门斗,斗不过人家的
  在前清那万恶的旧社会,慈禧的太监安德海和履行职责的紫禁城护军发生冲突,慈禧要杀护军。  统领维护护军,结果要一块杀。  最后刑部、大理寺都拼死维护护军,慈禧也不得不作罢。    何其相似乃尔。
  呵呵,狗咬起狗来了.      
  ZF可别把老百姓给憋急了,哼哼
  和谐社会难和谐,天下乌鸦一般黑!  
  靠,这个让我想起旧社会里的地主恶少啊,这样的&太子&们谁敢管啊?
  发生在中国,正常。
  瓦房店新来的帝税局局长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突出自己的政绩拼命收税,让做点小买卖的百姓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百姓却拿这样的小人没有办法,只能忍气吞声的苟延残喘的活,所以希望这里的朋友发起舆论的支持来帮帮我们这些小人物吧
  “通辽市委有关领导的劝阻。通辽市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曾在电话中与张继勋激烈争执,但效果甚微。”尽然给了个平调,寒啊!要一把抹到底才行啊!不会市委有~~~在他手上吧!呵呵    这种人家的孩子早晚回把他老爹买了。    
  在天上人间娱乐.  ===========  怎么到处都有&天上人间&啊?
  Ho!Ho!Ho!Ho!Ho!Ho!Ho!Ho!Ho!Ho!Ho!Ho!Ho!Ho!Ho!Ho!Ho!Ho!
  呵呵.....无语 法制社会就是不一样 向往当官
  靠        所谓和谐  所谓与庶民同罪    
  典型的狗咬狗!所谓的招聘民警就是协警,一帮暴力执法的执行者.
  如果这里有通辽的网友,希望你们抽空去看看张洪生的母亲,那个老人很可怜。我们常常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去看一下,就能明了这句话有多沉重。  那个老人在我跨进他们家的时候,一下子跪了下来。如果不是心中有冤屈,又走投无路,我想每个人都是不会轻易下跪的,因为这很丢人。  自从接触到这个案子以来,我一直希望当地的官员能够屈尊去看望一下那个老人,然后想一下:当司法权沦落到个人手中,成为一种暴力手段时,它会对人们造成多大的伤害?
  咬吧,等着看戏............      
  内蒙古民警因调查检察长儿子打人被关押            抽    
  关于这些招聘民警(即协警)有没有执法权、该不该承担“非法拘禁罪”这个后果等问题,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是非常清楚的,不过他们采取的措施是回避,回避,再回避。
  招聘民警式没有单独执法权力的,  民警的确违法在先而且谁知道有没有打人呢,在派出所里被打是见怪不怪的,法院也认可有殴打情节存在,  只怕那几个警察没那么单纯无辜吧,只能说是不凑巧打了检察长的儿子,如果换作别人的儿子只是白打而已,  不见得那几个警察就干净
      这个帖子告诉大家,警犬不敌藏獒!    
    作者:他乡望故乡 回复日期: 14:46:32   然后想一下:当司法权沦落到个人手中,成为一种暴力手段时,它会对人们造成多大的伤害?    当那几个民警(准确地说是协警)打人时司法权是不是也沦为了一种暴力手段?只是他们没想到打的是检察长的儿子吧。  协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媒体往往不负责任的报道误导了群众:。在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材料中,张亚明和黑春风有这样一段对话……:    这些材料应该是报道里所谓的受害警察的亲友提供的,记者去调查核实了吗?舆论干涉影响司法往往也是造成司法不公的原因之一。    除了几个当事人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如何,也没有看过案件材料更不能妄下什么结论,  只是看到这么多只看了这段报道而不明就里的人义愤填膺感到无奈。  其中的是与非怎是这样一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写出的一段文字能够判断的?  总之,中国什么时候真正理解贯彻保护人权思想,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司法什么时候才有相对公正可言
  需要明白几个问题:  一、招聘民警没有独立执法权但他们确实执了法,造成这一行为后果的是他们的东家:公安局  二、关于非法拘禁罪。从调查结果及有关证据来看,他们当晚的行为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不符合的  
  作者:yymonkey 回复日期: 15:11:37 
          这些材料应该是报道里所谓的受害警察的亲友提供的,记者去调查核实了吗?舆论干涉影响司法往往也是造成司法不公的原因之一。        除了几个当事人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如何,也没有看过案件材料更不能妄下什么结论,    只是看到这么多只看了这段报道而不明就里的人义愤填膺感到无奈。    其中的是与非怎是这样一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写出的一段文字能够判断的?      ——————————————————————————————————————————————————————————————————————  记者查阅了所有卷宗,而且就每一个细节在多人中进行了交叉求证。要是有虚构的成分,他造被告得人仰马翻了  
  作者:他乡望故乡 回复日期: 15:14:40 
    需要明白几个问题:    一、招聘民警没有独立执法权但他们确实执了法,造成这一行为后果的是他们的东家:公安局    二、关于非法拘禁罪。从调查结果及有关证据来看,他们当晚的行为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__________________  1\非法拘禁罪是个人犯罪,作为招聘民警,他们明知自己没有单独执法权,而实施了这样的行为“擅自决定将被害人(张韬、张健)带回防暴大队,在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就该自己埋单,就因为考虑到他们的东家才免于刑事处罚!  2、  何谓调查结果?是这段文字里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吗?从这段单方面的文字看到什么证据了?  3、就算是正式民警,能对抓进警句的人进行殴打致伤吗?有什么权力打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个帖子又一次验证了这个古老故事的出处。  
  中國發生這樣的事情很正常,權力有了,還怕什麼呢
  这也说明一个问题,检察院其实权力还是很大的,完全可以制约政府和公安,但是为什么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作为呢,是因为没有损害他们的利益,这和客大欺店,店大欺客,是一个道理
  不知谁有没有错,总之,协警无权抓人而抓人,在抓人之后还将人殴打致伤,这个行为他们就得自己负责。  至于检察长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替儿子出气是另一件事,一码还一码
  莫非美国不敌拉登?  所谓的中国正府不敌西藏啦吗?
  我——————————————————  静静看  静静听  静静品     世道  忠与奸  好与坏  是与非  黑与暗  期待冷黑夜——的黎明到来!
  作者:苦涩天堂 回复日期: 15:27:01 
    这也说明一个问题,检察院其实权力还是很大的,完全可以制约政府和公安,但是为什么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作为呢,是因为没有损害他们的利益,这和客大欺店,店大欺客,是一个道理    现实生活中的检察院是被法院、政府制约的,经费完全是政府拨款,掐着喉咙呢,经费独立中央拨款而不是各级人民拨款,检察院才能真正发挥监督机关的作用,不然谁能监督自己的财神爷?唉,今天话多了,不说了
  这几个小子现在这么猛?连警察都不服?小时候都是在一起玩的,没少一起出去打架.
  作者:dajihaidao 回复日期: 15:23:10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个帖子又一次验证了这个古老故事的出处。  
  挡路野牲畜能干什么好事.....路过..
  这种事情应该发表在人民日报才会引起重视。
  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不上手的民警,刚毕业的学员总是很天真,呵呵,让社会冲洗他一遍就老实了。
  唉。。。中国啊。
  此案让人深感悲哀!!!检察机关怎么在不够立刑事案的情况(轻微伤只能是治安案件,而检察机关立的可是刑事案啊)下组织那么大的队伍进行立案侦查活动,这是公然的枉法行为.而后进行的一切活动都视为非法.  这个检察长怎么还能当人大副主任?????典型的一个徇私枉法者.必须得到严厉的追究!!!试想一个普通公民能做出这么大的坏事吗?而且在合法的外衣下进行.公然挑衅人间公理.  如果此事件真实,应该会引起高层关注.
实话实说,检察院的做法并不过当,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那些公安的行为确实是违法的。。    
可以这么看,如果哪两个人不失检察长的儿子会怎么办??可能被打一顿还要拘留或者罚款,估计他们平时干这种事情不会少,而且对普通老百姓他们一定是个大爷状的,他们罗这个下场不值得同情。。
  娘的  碰到老子  老子把他全家都关起来  娘的
  “同志您好。”    “您好。”    “请问您是委员会的同志吗?”    “不是。”    “您以前是吗?”    “不是。”    “您的直系亲属中有在委员会工作的吗?”    “没有。”    “那么请你把脚挪开,你踩着我了。”  
  200年后美国强盛是以一系列民主决策的正确性为基础的         天下选秀入龙床         想想美国建国时正是大清朝最繁荣的康乾盛世,美国面积只有清朝1300万平方公里的1/4,约300万平方公里,人口仅几百万(那时清朝近1亿),美国被英国、西班牙等强国凌辱,连国会都烧了,但最终依靠着自由、平等和博爱的信仰,靠着民主政治体制持续的良好决策和稳定性,一步步最终成为世界第一等强国。而专制大清朝呢,却使中国从最富庶的国度一步步决策失误,贪污腐化,最终沦为内乱频繁的世界穷国,这还不是最鲜明可见的对比吗?          卢梭曾经说过“最盲目的服从乃是奴隶们所仅存的唯一美德”。有些人总是盲目地认为专制好、社会最重要的是法制而不是民主,但他们却从不认真想一想,如果权力不受民主的制约,只有法制而不对权力进行制约和分割,谁来保证法制的公正性? 专制者们至高无上的权力,谁敢触其锋?          人性是自私的,天下没有人在任意时候都永远保持高尚和伟大,古往今来,管它身后洪水滔天的专制者大有人在,在中国两千年历史上,开朝建立严酷、公正而完善法制的不乏其朝,但随着华光流逝,后面真正能保证的少之又少。试问,不靠民主的平等与分权,谁敢真正去约束专制者? 一个王朝的末落,总是因为法制不能够得到长期保障,公正的目标最终陷于失落,最终带来国破家亡的周期性宿命。         德谟柯利特的名言“宁愿在一种民主制度中受贫穷,也不愿在专制统治下享受幸福”,因为生命中自由与平等的荣耀是专制永远无法给予的!从历史长期来看,专制总带来灾难,人们必须时时饱尝国破家亡的危机,而民主呢,看看英美甚至印度的民主是多么稳定而循序渐进,人们的生活完全可以预见到可靠而光明的未来,这皆是源于民主能够真正保障法制大体良好运行来实行的。        今天,中国在专制下经济效率是如此低下,只能靠劳动力数量和人口红利维持短暂的经济增长,但随着老龄化这些先天优势都将失去,而根据2006年世界经济论坛报告,中国的科技竞争力和经济竞争力甚至还不如印度br>      卢梭曰,不自由,勿宁死;贝克又说,甘心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力量。这真的很值得患了奴性病的人警醒!        (完)    
  中国啊中国,法制啊法制        最大的腐败莫过于司法腐败!!!!
      这是一场恶狗和疯狗的较量!  恶狗虽恶,但敌不过已经疯狂的疯狗!    
  狗咬狗,有什么好说的    狗咬狗,有什么好说的    狗咬狗,有什么好说的    
  政法委——检——公——法——司,真实的排序。
事发当时这两个检察长的犊子不仅仅只是喝了酒那么简单!!通辽市天上人间娱乐场老板在此事之后被判刑入狱!可见涉及的罪证不是那么简单!!他只不过和公安局这三个巡警一样做了那起治安事件的替罪羊!!在这里对此事发表个人看法的如果你有调查研究你就有发言权!纯属为贪官污吏说好话的你就不配挂人皮在这里装疯卖傻!  一:协警员不是自己亲自上阵直至斗殴事件!!那是公安局给他们的权力凭什么最后咬定他们非法拘禁罪!!  二:在斗殴事件中太子党仗势欺人还因来历不明的高度的精神恍惚出于癫狂状态对制止者大打出手并拿出凶器向协警猛扑!试问哪个在这里替官说话的人渣你敢在当时无动于衷的挺住让他们殴打一顿吗??你不能!!换了谁都不会这么弱智!!他们是恶棍!你能袖手旁观吗??你不能,因为你再次也不是恶棍!  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低能也知道!你不知道么?检察院检察长儿子触犯治安条例照样要带回公安局有错么??没错!!带回过程中只许他们殴打警察警察却不能正当防卫吗??哪国的法律定的太子党嚣张扰乱社会治安巡警不能制止?还不能正当防卫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四:哪国的法律规定太子党犯错被警察带回公安局就是公安局的错??检察长一定要亲自办案给儿子讨回颜面这合情合理!???公安局在不作为装傻子的时候那几个小兵做替罪羊也可以???  五:这件和中国法律抗衡PK的讽刺剧就在内蒙古通辽市上演!!作者:内蒙古通辽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某人及副手等!新法律就在今年3月宣判三巡警犯有非法拘禁罪那一天正式生效了!!你奈他何??一年多过去了,此事上到中央媒体下到农村边远城市全国上下都有耳闻,可惜!可叹!可悲!!!泱泱大国泱泱反腐倡廉!!没人管乎??事实是依旧没人管乎!!!呜呼哀哉!!!此为绝顶讽刺也!!!  再次感谢王琪记者来此调查事实真相!!再次感谢《民主与法制》时报! 不会忘记你们这支正义的队伍!!你让我们感觉还有光亮!!深谢!!
  感觉双方都不清白~
  政府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这样就了结啦?????????
  原来这篇新闻是中国的报纸报道出来的啊,中国的媒体还是蛮自由的嘛。要是没有后面那个注解,一群人又会出来说新闻封锁啊、言论自由啊、知情权什么的。
  作者:dragoonwing 回复日期: 19:23:39 
    原来这篇新闻是中国的报纸报道出来的啊,中国的媒体还是蛮自由的嘛。要是没有后面那个注解,一群人又会出来说新闻封锁啊、言论自由啊、知情权什么的。  -------------------------------------  哦耶,真的,有负面新闻登出来,说明我国是有新闻自由的,没有新闻封锁的,大家是有知情权的。  白痴。你带了1000块翻一座山,被土匪抢了900块。你到了目的地址后说我带的钱还有100块,所以治安是安全的,没有土匪,大家都带钱走这条路吧  
  作者:肖什克监狱 回复日期: 18:41:28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自古以来这句话就是一句空话。。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只不过是愚骗老百姓的。。
  作者:肖什克监狱 回复日期: 18:41:28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这是忽悠咱们老百姓的
     原来这篇新闻是中国的报纸报道出来的啊,中国的媒体还是蛮自由的嘛。要是没有后面那个注解,一群人又会出来说新闻封锁啊、言论自由啊、知情权什么的。    -------------------------------------    哦耶,真的,有负面新闻登出来,说明我国是有新闻自由的,没有新闻封锁的,大家是有知情权的。    白痴。你带了1000块翻一座山,被土匪抢了900块。你到了目的地址后说我带的钱还有100块,所以治安是安全的,没有土匪,大家都带钱走这条路吧  -----------------------------支持一下
  又见狗咬狗
  这些事见的多了,也就不奇怪了,我们的身边这些类式的事情还少吗,见怪不怪,其怪自累呀,  中国的民主和法律只能挂在嘴边讲讲啦,  可怜的母亲,可怜的人民,  
  是啊权大于法啊  
    作者:肖什克监狱 回复日期: 18:41:28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还没到天子的地步,最多天子的狗腿子,杀一个傀儡平民怨也是平常的
  狗咬狗
  用人民给的权力无法无天可太气人
  检察长张继勋平调至呼伦贝尔市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就算那几个警察不是聘用民警,而是正式的警察,那几个检察院的土匪们也有办法把他们弄到监狱去.  在这场闹剧里,这几个人的嘴脸应该是暴露无疑了.  好家伙,动员自己单位所有的中层以上干部组成调查组介入,换成是其他人给打了,他能有这么大的干劲?
  没有办法,司法看不到一点光明,都是黑暗,我总希望看到光明,但是事实上,我看到的总是黑暗,或许是我太悲观了,或许是社会就是这样。正义无法伸张,罪恶却到处播种。其实,权利下的罪恶是最可怕的事情,希望中国有光明的一天。
  这件事情说明我们很法制了嘛,连狼狗犯法也要给抓的.好啊
  狗咬狗
  这是一场恶狗和疯狗的较量!    恶狗虽恶,但敌不过已经疯狂的疯狗!  -----------------------------------------------  没有办法,司法看不到一点光明,都是黑暗,我总希望看到光明,但是事实上,我看到的总是黑暗,或许是我太悲观了,或许是社会就是这样。正义无法伸张,罪恶却到处播种。其实,权利下的罪恶是最可怕的事情,希望中国有光明的一天。      2007
不知道20年后是什么样
    现在世界需要战争
  老百姓对ZF失望了是很可怕的事。  --------------  发自UCWEB手机浏览器
  不能沉默了,下次可能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在你我身上  希望能有更进一步报道  
  刚刚看到的消息  真是可笑啊  辞职,平调就解决了吗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继勋同志辞职的决定               内蒙古新闻网
         (2006 年10 月20 日通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通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 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继勋同志辞去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请求,报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5月25日上午8点半,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在扎兰屯市成吉思汗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对扎兰屯市城镇水源地保护建设和人民群众饮用水情况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与开发情况调研工作会议。  
参加会议的呼伦贝尔市领导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继勋,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汪振杰,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孙延辉,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办公室副主任郭春生,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敖东明,建设委员会房产科科长刘书海。      这厮号还在外面丢人现眼啊  呵呵
  感觉有点单方面倾向,个人泄愤。
  为什么公道只能在天涯找呢……全中国只有天涯才能#¥%…………—**(    每次看到这样的事发生,都觉得很难过。已经 学不会愤青了,只是还是觉得很悲哀,就这样。    
希望事情能得到昭雪。。。。。
  人渣中的战斗鸡!败类中的VIP!讲和谐的傻逼!!!  --------------  发自UCWEB手机浏览器
  这个民警得罪了衙内,这还了得.
  警察肉蛋,放出来也要拿枪把仇人干掉,不就是死嘛!辱啊.
  当场干掉那几个家伙不就完了?
  这就是中国官啊
          为什么把我的这篇文章删掉——触动权贵们的神经吗?!    人民并未从改革中分享到成果
        作者:jlfwc 提交日期: 12:10:00
    ??  ??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国民经济获得了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以来最令人难以想象的发展,君不见,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车水马龙如洪流滚滚。但人民却依然困苦如昔,成年累月奔波,却只够裹腹。广大人民甚至连一安身之破庐都不具备。对比改革开放之前后,简单对比之,拿一普通工人来举例:以前,住房国家提供,若折合成人民币,(以中等城市为例)应不下于一月二千元。而现在普通中等城市的工人恐怕辛苦工作一辈子都只能是一种梦想。医疗,以前是全免,甚至是一个医疗卡,全家全包。这又相当于一个月少说也有数百吧。以前,普通工人(相然还有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如教师等)在领导面前敢挺直腰杆说话不带打颤,现在却不同了,不知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得罪了领导,就要被下岗,这也意味着相对以前,工作压力的大大增加。若把这折合成人民币的话,相当于一个月损失过千。压力加大不光会导致幸福感的减少,还会因增加心理负担而降低人的免疫力,也因此更易染病,染病又要花钱,还减少寿命。再有,由于发展经济,造成环境的污染,包括我们吃的,呼吸的,住的,用的等又在损耗我们的健康,这又相当于一个月损失数百。另外,由于分配的不公,或是由于失业等(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是由于生来就是恶棍,只有少数除外,为什么在一个相对公平,清明的社会会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之说呢,现在各位看官瞧瞧啊,即使是睡在装好防盗门防盗窗的铁栅栏里都不安全。)导致刑事案的大幅飙升,使人民的安全感大大地降低,甚至会是招来莫名的伤害。这要折合成人民币一个月损失多少钱?少说也有几百吧。还有,现在走在大街上,一不留神,就有成为车轮的牺牲品,可能大家会说,车祸以前也有啊,但请各位仔细听了:随着经济的发展,车子的数量就像吹气球一样地上升,且加上生活压力的加大,人人都在尽可能快地忙碌着和人们的素质的低劣,车祸是每年都要死好多好多人啊!这还不算上那些残废的,我看到前年的统计,全国交通光死亡人数就有十一万。想想,这是一个怎样的数字?想想,把这个加上,一个月隐性的又相当于损失几百吧。  ?? 等等,还有其它许多方方面面有机会再说吧。  ?? 各位朋友,各位良民,每个人心中都有把秤!现在的经济总量是改革前的多少倍啊,改革前,人人都还有房住呢!是不是广大人民没有分享到经受济发展的蛋糕呀,那么,蛋糕又确实有,那么,由全体劳动人民流血流汗挣来的蛋糕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现在想当好人都被zF挡
  当一个诚实善良的人, 好难,好难.  黑暗之中,善良的人是被人欺负的.
乱世啊!!!!!记得有句话说,乱世用重典
  在中国哪儿都有  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犯罪
  权利交错!
  黑呀,真他妈黑呀,天下乌鸦一般黑啊,中国大地到处都黑呀!
  检查院的要严惩,王琪是个好记者,他还给了张洪生母亲一百块钱,这才是真正的社会的良心!
  天子犯法,与狗同罪?
  这三个民警也真是的,人家狗打架你管什么啊?还把狗抓回派出所了。  以后大家记住--------检察长儿子犯法与狗同罪。
  还有  检察长儿子与狗不得抓进派出所。
  通辽可真不是一般的乱啊
  人渣中的战斗鸡!败类中的VIP  以后大家记住--------检察长儿子犯法与狗同罪    ^^^^^^^^^^^^^^^^^^^^^^^^^^^^^^^^^^^^^^^^^^^^^^^^^^^^^  这些留言很中肯。朕准奏!
  又见狗咬狗  
    上海的陈,死在老婆手上。这个检察长,看来要死在儿子手上!  
  通辽这地方为什么这么黑? 到底是怎么搞的, 什么烂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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