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省邳州市港上镇的农村土地什么时候重新分

村民未获补偿上访维权遭殴邳州百亩耕地疑非法开发房产-社会新闻-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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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未获补偿上访维权遭殴邳州百亩耕地疑非法开发房产
原标题:村民未获补偿上访维权遭殴邳州百亩耕地疑非法开发房产
  再过一个月就是农村秋收时节,但位于江苏省徐州下辖县级市的邳州官湖镇半庄村6组,110.98亩耕地却已经抛荒7年,取而代之的是正在开工建设的商品房的围墙。  当地村民反映,这些已经荒废7年的耕地被官湖镇政府强行征去,用于江苏康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建“翰林华府”。对此,官湖镇政府及邳州国土局均对记者的采访推诿回避,更无法出示相关合法手续。图为“翰林华府”建设现场  村民举报耕地被抢占  该村村民王凤阁、王梅美等告诉记者:“这100多亩耕地是我们的承包地,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镇政府私自卖给开发商,村民没有获得分文补偿。”  村民提供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显示,该地块的承包时间自2000年始至2027年到期。村民王兆光、华香红回忆:“我们不愿意,就找不明身份的人采取恐吓、威逼手段强迫我们签字同意,甚至被打伤。”  记者调查得知,75岁的王兆印就是被打伤住院者之一。回忆起日自己被人打伤的情景,王兆印老人仍心惊不已,直打哆嗦。而村民王凤阁、王梅美、王兆光3人却因到北京上访遭当地政府强行关押18天。  60岁的村民李德彩介绍:“我们村第六村民小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45亩,村里没有矿产资源,也没有村办企业,村民完全依靠土地为生,土地就是我们的命根子啊。”  上述被抛荒7年的耕地此前为村民种植小麦毛豆等农作物,至今未获得分文补偿。图为“翰林华府”建设现场  记者采访遭拒官方无法公开手续  8月15日,记者在现场探访看到,该地块四周被围墙所砌,围墙内,建筑工人正在紧张施工。  国办发【2007】71号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而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针对村民上述投诉,官湖镇分管宣传的刘委员向记者肯定表示:“补偿已经全部到位。”当记者请刘委员出示政府与村民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时,刘委员表示说具体分管领导不在今天看不到。当记者问其土地合法性是,刘委员说土地问题他不清楚,要问国土部门。  村民对此回应:“刘委员是撒谎,我们不仅没有补偿协议,就连政府强征前都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因反对政府非法占地被打伤被拘留,到现在也没有说法。”  随后,记者采访邳州市国土局遭拒,该局办公室表示:“根据邳州市委规定,记者采访持证也不行,必须由邳州市委宣传部开具介绍信方可采访。”但事实上,记者在与该市市委宣传部协商时被婉拒。  次日,记者在邳州多个部门采访此事被相互推诿,至于江苏康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翰林华府”项目的相关手续,均无法向记者和村民公开,该项目的用地手续是否合法,也不得而知。  实际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信访局早在2013年3月份就要求邳州市国土局、官湖镇政府处理半庄村村民反映的“翰林华府”非法用地问题,但邳州市官湖镇及市国土局不但对村民反映问题未予处理,反而对村民采取施压、截访等手段,践踏百姓权益,完全与中央“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建设”、“群众路线”政策不符,有损党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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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采招G(邳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中国招标网于日发布中标公告:邳采招G(邳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邳采招G(****)******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编号: ************* 发布时间:****-*-*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本中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年*月**日,在本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本次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杨鹏联系电话:****-********地址:***花园路*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马庆玲
电话:****-********招标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内容:***燕子埠镇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定标日期:****年*月**日 标书编号:邳采招G(****)***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招标公告媒体:***政府采购网 中 标 人: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成交金额:******.**元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春波、张书毕、姜宾、朱爱国、尚纪升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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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马玲律师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 中国农经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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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作者: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政府&&本页面已被访问 859 次
&&&&&&&&&&&&&&&&&&&&&&&&&&&&&&&&&&&&&&&&&&&&&&&&&&&&& 邳政发[2012]14号各镇(张楼办事处、陈楼果园)人民政府,邳州经济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号)及江苏省、徐州市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三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重要内容和工作延续,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基本前提,是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建立起的地籍基础数据库和登记资料,将为国土资源管理、各有关方面的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支撑,同时也是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实施万顷良田和增减挂钩项目,拓展地方用地空间,建设生态邳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据,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工作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土地调查和登记发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准确”标准,予以确权登记发证。&&& (三)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原则。充分利用原有调查确权及登记发证成果资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予以确权登记,保证其土地使用权利的真实性与延续性。&&& (四)高效便民原则。强化惠民、便民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五)维护稳定原则。充分尊重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妥善化解土地矛盾和权属纠纷;对短期内无法调处的权属争议,做好工作,维持现状;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在以前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作进一步调查核实与确认,依法进行登记发证。&&& (二)完成全市村庄居民点地籍调查。对全市城镇地籍调查范围外的所有村庄居民点内的每一宗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地籍调查和情况摸底。&&& (三)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管理数据库。在完成村庄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数据库,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 (四)依法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或换证。在地籍调查及利用数据建库基础上,分期分批、依法有序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进行注册登记和颁发证书。 &&& (五)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根据农村居民点地籍调查成果,对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为村庄综合整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科学合理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作配合。市政府成立邳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镇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镇作为工作主体,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宣传发动、权属调查、争议调处等工作,组织土地权利人(各村、组)提供土地权属材料、履行指界签章、申报登记等法律手续。各村委会要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动员和协调土地权利人申报登记、履行指界签章法律手续,进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审核村民宅基地用地真实情况等。&&& 国土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的落实并按期拨付;农业部门负责做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和土地经营权属认定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及时提供行政勘界成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林权证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以及林地权属认定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国有道路用地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以及交通用地权属认定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水利用地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以及水利用地权属认定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配合工作。&&& (二)精心组织,管理到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经费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严密管理机制,统一调度,把握工作进程和质量。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协调人员组成专职工作队伍,负责勘察现场,所有材料的初步审查、发放、整理、监督、指导和相关权属资料的收集,以及申请、申报材料的完善、上报和发证。&&& (三)加强协调,落实经费。市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工作经费预算,并在协调财政部门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工作,消除各方面的疑虑。各镇、各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为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环境。&&& (五)精选队伍,技术支持。为保证确权登记工作的精度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面向社会以招标方式选择具有测量和土地登记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充分利用现有的二调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综合采用各种技术手段:一是GPS、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技术以及信息系统技术;二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建立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成果的数字化管理,拓宽成果应用与服务领域。&&& (六)依法实施,规范操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和程序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历史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登记发证遗留问题,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合法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增加农民、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群众权益。对隐报、瞒报、漏报、不符合发证程序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追究工作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保证质量,按时完成。&&& 1、2012年5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2、2012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调查建库,全面查清每宗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权属、界址和面积等基本情况,为登记发证提供地籍调查成果,建立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3、2012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调查。&&& 4、2012年11月中旬完成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进行注册登记和发放土地证书试点工作。&&& 市政府将于2012年12月上旬组织对各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镇、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 &&&&&&&&&&&&&&&&&&&&&&&&&&&&&&&&&&&&&&&&&&&&&&&&&&&&&&&&&&&&&&&&&&&&&&&&&&&&&&&&&&&&&&&&&&&&&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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