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拉人头失落人性伦理,祸害亲朋好友1月8日记者从银川市中级法院了解到,家住河南省许昌市的男子朱金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萬元
朱金斗在被深陷传销窝点的女儿诓骗到宁夏贺兰县后,又把妻子、儿子、二女儿、姐姐拉了进来随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原审被告人万某等92人为其下线人员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交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79.33万元。
“爸朋友叫我到宁夏贺兰县一起考察開饭馆。”2016年3月春节过后不久,女儿告诉朱金斗要到宁夏发展
2016年5月,女儿走后2个月打电话给朱金斗,邀请他前往贺兰县在开办的饭館帮忙朱父欣然答应,来到贺兰县后女儿带他考察,听老乡讲“西部大开发阳光双向扶贫项目”称该项目是国家级别项目,只容许外地人参加本地人不能参加。每人投资33500元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能赚百万元
禁不住女儿编织的致富梦,朱金斗投资33500元办理申购手续,租住下来发展下线随后,又将妻子、儿子、二女儿、姐姐接来发展为下线按照“行规”加入了传销组织。
不到2年的时间朱金斗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了下线被告人万某等50余人为其下线人员,并成为该传销体系的大经理2018年2月,朱金斗升任更高级别全面管理该传销体系,包括给新人“讲课”、出工作、安排新人申购、发工资返利等5个月后,朱金斗迅速成为该传销体系的高级业务员(大经理)向新人汾享成功经验,继续诱骗不知情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
在朱金斗发展的下线人员中,被告人万某于2017年10月加入传销组织后其也积极发展下線人员达30余人,因此晋升为业务经理诱骗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2018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将朱金斗抓获5天后,万某也被抓获
该案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经银川中院二审审理查明,原审被告人朱金斗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了原审被告人万某等92人为其丅线人员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79.33万元。原审被告人万某直接或接发展了50人为其下线人员直接或間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交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148.99万元。
银川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被告人朱金斗、万某以“国家西部大开发、阳光雙向扶贫工程、入股投资可以赚钱”为由,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囚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二原审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動罪原审被告人朱金斗属情节严重,对其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原审被告人万某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19年12月11日银川中院判决:原审被告人朱金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原审被告人万某犯组织、领导傳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此文来源于宁夏法治报,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