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2胎证胎心率高怎么办办吉林

吉林省准生证办理流程及时间规定,年吉林省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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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接家庭新生新成员,准生证是必不可少的准备之一。吉林省准生证怎么办?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准生证什么时候办?这些问题且听小编一一道来。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  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  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  3、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但在本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温馨提示:  1、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2、女方达到婚育年龄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吉林市生育服务证的主要作用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5、免冠照片各一张  6、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注:以上材料必须携带原件,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另外如果男方是集体户口,需要单位或保卫处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办理流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办理地址  蛟河市人口计生局  地址:蛟河大街32-5  永吉县人口计生局  地址: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29号  桦甸市人口计生局  地址:桦甸大街200号  舒兰市人口计生局  地址:吉林市舒兰市  吉林市人口计生办事窗口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有效期  办理时限  受理后可即时办理。特殊情况无法即时办理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  准生证有效期  生育服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到一年,最长三年。  注:具体各地期限不同,需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详细咨询。持证人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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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人们都很关注生二胎的相关事宜,那么二胎的准生证该如何办理,同时需要什么材料呢?2016吉林省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呢?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准.&1.《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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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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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二胎罚款标准
  吉林省二胎罚款多少钱?根据《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合法二胎,超生罚款规定如下: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1、夫妻超生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四倍以上七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4、前款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城镇居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村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  注意:如果满足合法生二胎的条件,以上处罚将不会生效。
吉林省二胎政策
  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除了即将实施的单独二胎新政策外,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吉林省的二胎政策如下:  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曾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第三十二条 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四)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五)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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