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令政策双女户补助政策

农村双女户政策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家是三女户,大女儿出生三个月就病故了,现在只有两个女儿,是否还可以申请双女户
农村双女户补贴政策
在满足了绝育手术、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条件下的双女户家庭能否申请补助,是否有年龄限制?
爸妈农村户口,爸58岁,母早故,姐80年生,妹82生,父一人生活,请问法律专家政府有何补助?
父母都是农村的,母亲早故,姐80生,妹82生,家父已老迈多病,当时政策也是允许生两个的,现在政府有什么补贴没有?多谢回答!
1950年参加工作在承德市兴隆矿务局,1962年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农村建设下放农村,有下放证明及中国煤矿工会会员证。现年82岁,身体多病,想了解下现在国家对此有没有相关政策?
房屋是父母建设的,机里面兄弟两人我哥哥户口转非农业了我农业户口结婚一直居住老家农业户口最近老家可能新农村建设或者矿区搬迁以为这是矿区所以最近都可能发生,如果搬迁的话我哥哥还能享受政策吗比如多给房屋啥的,他有权利享受哪些政策.......
当了一辈子村干部,得病后自己花钱治病,一分钱没有享受到国家的待遇,现在离职疾病缠身,国家有什么政策后是待遇吗
我是一名高中生,农村户口,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我想咨询一下安徽省在教育、农村医疗合作等方面有哪些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谢谢!
您好!我家是山西吕梁岚县农村的,政府提出要移民,请问下会怎么补偿?是按照每个家庭的农村户口人口还是耕地的多少?跟宅基地是否有关系? 我想了解下相关政策,以及补贴的额度,另外,耕地里种植的经济作物仁用杏树如何补偿?我们家在很多年前买了60亩左右的树林,种植了杨树,私有产权,会如何补贴?谢谢回答!西安市对双女户的补贴_百度知道
西安市对双女户的补贴
我家是西安农村的双女户我妈今年58岁了为什么现在不能领补贴,给穿处扁肺壮镀憋僧铂吉我家发的双女户本本上写的是09年就能领,我们也不知道在哪领,问我村妇联主任他说等到60岁才能领。那不是骗人吗本本上门门写的是09年某月某日就可以领吗.我想请大家帮我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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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四)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
(五)农穿处扁肺壮镀憋僧铂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一)国家政策1、国家奖励扶助: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发给每人每月50元奖励扶助金。2、特别扶助: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计划生育家庭,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妇,纳入国家特别扶助范围。(二)省政策1、独女户扶助: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对夫妇双方每人每月发放50元扶助金。2、省级放弃二胎生育权奖励: 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孩子在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3、 新型合作补助: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及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支付部分费用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三)市政策1、女学生就业技能培训 参加当年高(中)考未被大专院校(普通高中)录取(或往届落榜未就业者),家庭困难(或家庭有意外伤残)且父母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孩。均可在我市有关职业院校进行就业技能培训。2、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当年参加普通考试被国家计划内录取为大学本科、专科、高职、中专、技校的统招生,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女学生,一次性给与1000---3000元教育资助。3、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子女初中升学政策照顾工作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在本区内初中升入高中予以政策照顾。(四)区政策1、区级放弃二胎生育权奖励: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孩子在日以前出生的,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抱养和早婚早育不在奖励范围陕西省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一)奖励扶助对象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到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监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断子绝孙的人又想多拿政府补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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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农村双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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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女户家庭补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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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有的双女户家庭有补助,但是我家在向村委会申请时却告知没有,男女方已过61周岁了。因为户口上虽是2女,但是在26年前死过婴,请问,村里以此拒绝给我们办理,给的这个说法成立吗?另,哪里有这方面的参考文件?我想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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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现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可以申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详细政策请咨询县人口计生委&电话:主流媒体 山西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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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女户家庭危旧房改造补助将提高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吕诺)今后,我国的惠民政策将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紧密衔接。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
这是人口计生委、发改委等14个部门日前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的。
若干意见提出,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若干意见提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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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双女户有何政策??
我家山东农村,两个女儿,大女儿1974年生人,二女儿1981年生人,今年我妈60岁,按理可以每年领取600元政府补贴,可是上面说国家在1978年那么个发了一个文件一家只生一胎,老二属于超生,故不能领取政府补贴,有这么回事吗?请大家帮忙。
《1》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这项制度的奖励扶助对象是农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或双女户中,年龄满60周岁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一)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出生于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政策性解释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户口待定、待落(含口袋户)、没有户口的人员不予认定。 “农村居民户口”系指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本人及配偶的户口必须均为农业户口或户口登记地址为村民委员会。认定其为农业户口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承包责任田的;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农村税费改革前按规定缴纳各种农业相关税费的。 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征地而失地现仍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应具备:国家未予以安排;历史遗留的没有领取土地补偿金的对象。 凡丧偶的,均以本人现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来界定,不论原配偶为何种户口。 夫妻中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双方均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2.夫妻双方均未生育的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系指从1973年国家开始实行“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没有违反本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 《2》参考: 新华网济南5月22日专电(张明信)“俺的三项补贴都在这一本存折上,这样省事多了,太好了1山东省蒙阴县双山村农民卢善江拿出一本存折,乐滋滋地说。 今年4月27日,山东拾齐鲁惠农一本(卡)通”制度试点在蒙阴县率先启动后,全县20多万农户47万农民只用一张存折就可以方便地领取各项涉农补贴了。这种农民政策性补贴的管理和发放模式属全国首创,不但创新了财政管理模式,也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更重要的是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民。 5月16日,在蒙阴县双山村农民卢善江家里,笔者见到了印有“齐鲁惠农一本通”的农村信用社存折,上面共有老卢的三项涉农补贴,一项项清晰明了。 65岁的卢善江是一位身有残疾的农民,两个女儿都已出嫁,他和老伴靠种一亩多地的小麦生活。根据国家政策,他享受每月15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每月50元的计划生育双女户奖励补助,每亩14.2元的柴油化肥补贴和每亩14元的小麦补贴。原来他领取这些补助,要拿着三本存折跑农村信用社,不但领取十分麻烦,连存放存折都让他头疼。现在,他只要用一本存折就可以领到各项补助。 前几年,蒙阴县农民补贴资金一直由各个部门单独发放,涉及财政、银行、民政、计划生育、水利、林业、教育、卫生等12个部门,包括农业补贴、水利补贴、计生补贴、民政优抚补助、文教卫生补助等六大类27项,手续繁琐,农民领取不便。 为规范涉农补贴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方便农户,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该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农补贴资金推行“齐鲁惠农一本(卡)通”发放制度,即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及有关业务部门采集的农户基础信息,将其在农村信用社办理专用存折,由银行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发放清册,将涉农补贴资金直接打入“一本通”银行存折上。 为确保农户利益,蒙阴县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一本通”软件的要求,第一步纳入了13项,包括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伤残民工补助、农村五保供养、粮食直补、计生奖励扶助资金等,其余各项补助将逐步纳入“一本通”。 《3》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 发布时间:阅读次数:1681 --------------------------------------------------------------------------------
为准确地确认我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意见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扶助对象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和奖励扶助金的发放以个人为单位。 试点县计划生育和财政部门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省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奖励扶助对象的具体条件和人群范围,报送省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审批。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确认奖励扶助对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检查、监督,报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本人应当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份的5月31日前(2004年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在同年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一并交村民委员会。本年度新增的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但因故未纳入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应纳入下一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二)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村民委员会依据当地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议,提出拟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时将讨论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10日。如无异议,村民委员会在《申报表》上签注意见,连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于当年6月30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申报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10日,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于当年7月31日前上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四)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拟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审查确认。经初步复核确认后,将奖励扶助名册印发至村民委员会,在各村张榜公布。同时将奖励扶助名册和举报箱、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于8月31日前将最终确认的名册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和资金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个人信息档案。 (五)市和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于每年9月将本辖区下一年度内新增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汇总后,上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市级汇总后上报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查。 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查质量进行监督,并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取消资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上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 发布时间:阅读次数:1541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的有关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一、关于"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一)"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试点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是否属于农业户口、现户口登记地址是否在村委会;是否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否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等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界定。 (二)丧偶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 二、关于"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应按以下条件掌握: (一)奖励扶助对象范围为日以后出生,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本省(区、市)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 (二)界定夫妻生育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以其生育行为发生时,所在省(区、市)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为依据。 (三)生育行为发生时,所在省(区、市)尚没有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数量的,以其后所在省(区、市)第一个规定生育数量的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为依据。 三、关于"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一)曾生育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二)合法收养子女(含日《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的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后,现存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三)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再婚前后生育子女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 (四)生育子女送他人收养,该子女现存活的,应计入现存子女数。 (五)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四、关于"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应以其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2004年的奖励扶助对象应为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 奖励扶助金按年计算,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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