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实验小学计划生育罚款的问题,一方属城镇户口,一方农村户口,均无职业,头胎是女孩2012年

一方有单位,女方是农村户口,以有一女可生二胎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男方是教师,女方农村户口,已有一女,可生二胎吗
我老公是驻马店人,我是江苏人。我们在07年办理了结婚证,但我的户口未迁过来。在领证之前于01年有一男孩已交罚款并上了户口,我于10年在江苏领了一胎准生证,但男方计生办的说没有用让我交罚款。我想问的是像我这种间格已有10年而且户口不在这的我是否可以不交罚款补领二胎准生证。还有就是我到底用不用在河南妇检。
从05年开始一直在交农村新型医疗保险,户口已迁入男方所在地,小孩是09年的,村里不给生育补助,说是因为是城镇户口的关系,请问是这样的吗?谢谢
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05年生一女已在女方办了准生证现在老婆已怀孕再到女方办计生不办原因是男方户口不在龙感湖,只是户口一个在黄梅濯港镇一个在龙感湖
您好!请问夫妻双方有结婚证,女方未迁户口,小孩的户口能上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吗?谢谢
爱人是单位集体户口,我(男方)是农村户口,结婚已三年,爱人的集体户口能否随我转入农村户口
男女均为离婚后重组家庭,男是公务员有一女孩跟随,女为农村户口之前有一男孩不是跟女方,请问可以生二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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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33非农业户口,但爸妈是农业户口,女方28农业户口,结婚后女方户口可迁入婆家吗。
男方31岁农村户口,女方成都市户口,结婚半年后男方怎样迁入户口?计划生育罚款问题
标&&&&题:
&计划生育罚款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感谢您上次的回复。但是我还有个问题需要您解答一下。&我是茅坪镇晓秦村人,因为读书户口转到宜昌,2007年结婚转回本村。我爱人是南漳人,户口是城镇户口。我想生二胎,村里干部说我2007年转入本村的户口不算数,还是算城镇户口。两人都是城镇户口,要罚款十万元。&&&&&&我想问一下:&&&&&&1:我2007年结婚转回本村,已经六年了,小孩就有了,为什么还算城镇户口?&&&&&&2:我常年在外打工,不知道我们村的去年人均收入是多少,也不知道城镇人均收入是多少。您能告诉我吗?&&&&&&3:我们这种情况,一个农村户口,一个城镇户口政策上怎么罚?&&&&&&&4:我想知道具体罚款数额是多少(我知道是人均收入的3倍)?&&&&&&&5:在县里交罚款,不在本村交可以吗?县里什么地方交罚款?&&&&&&6:是不是罚款交了以后孩子户口就能上户?&&&&麻烦领导解答,万分感激!
附&&&&件:
处理状态:
答复内容:
&一、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因此你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
二、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毎年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不一样,因此每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也不一样,要看具体政策生育的年度。
三、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号)都可以缴纳社会抚养费,村级只能予以协助。如果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不是罚款.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 07:52:57
用户满意度评价我是农村户口 我老婆是城市户口 我女儿8岁 我们能要二胎吗_百度知道
我是农村户口 我老婆是城市户口 我女儿8岁 我们能要二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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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一方为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只生育1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1年内可按农民对待。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  关于计划生育二胎政策09年1月1日是有新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三)只有1个子女,另一方为农民的。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台湾定居的。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只生育1个女孩的,只生育1个子女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其分娩前为其补发《再生一胎生育证》。  (十一)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应该就符合条件了,后转为城镇户籍。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只生育1个子女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3年内可按农民对待。  (七)归侨,按照六至八倍征收,只生育1个子女的,这样就是双农业户口,但已经怀孕的;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  3.一方为独生子女。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只生育1个子女的;属政府统一安排转的,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一般女方户口可以落到男方吧:  1.只生育1个女孩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外,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台湾同胞、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  (八)双方均系华侨,只生育1个子女的,属本人要求转的,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双方原均为农民,由于发证机关的延误未取得《再生一胎生育证》。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可以再生育一胎,但是无论新旧条例,只能准许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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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放宽政策。看当地如何操作
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就可以,当然有钱准备罚款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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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湖南岳阳原来是农村户口,后转为城镇户口,现又转成农村户口的能生二胎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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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原来是农村户口,后转为城镇户口,现又转成农村户口的能生二胎吗?
湖南-岳阳&12-16 11:08&&悬赏 15&&发布者:paiheq…… & 回答:(1)
我是岳阳平江的一名农家子弟,2000年8月读书时转入城镇户口,毕业后在外地打工,直到2009年结婚时才转回原老家农业户口,有一女孩,现在生二胎是个男的,妻子及我爸爸妈妈都是农村户口,请问我这个生二胎合法吗,如不合法需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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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省人民政府可就前款第(一)项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办理生育证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谢谢,我这个属不属国家户口或城镇户口,我一直在家务农,还是有点不懂。能否说明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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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城镇居民,女方是农村户口,头胎是女孩子,已14岁,刚生第二胎是男孩子,计划生育规定罚款不
罚款不两孩子相差14岁,具体些,请懂得的专业人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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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农村户口,有的地方是农村户口的头胎生的是女孩子,间隔5年以上再生第二胎是可以的这个要看当地规定了,应该不用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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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州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现在计划生育取消间隔了,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一)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  (四)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三)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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