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公司受伤,领导看望慰问工伤职工不让报工伤,并与我打成协议说:医疗费实报实销,休息六个月,每月工资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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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工伤风险管理二十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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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积分:200分大侠你好,我是位工伤者,进厂六个月因工受伤,出院后医生建议全休一个月,公司同意了,但休息那个月的..._百度知道
大侠你好,我是位工伤者,进厂六个月因工受伤,出院后医生建议全休一个月,公司同意了,但休息那个月的...
大侠你好,我是位工伤者,进厂六个月因工受伤,出院后医生建议全休一个月,公司同意了,但休息那个月的工资只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0(之前六个月平均工资有2000)请问这样合理吗? 休息之后公司说要回去上班(还需等待做第二次手术取钢钉),公司说现在你按时计上班工资按一千六底薪(以前按件计一千八),请问这样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我还能追回损失吗?应该怎样追回?过几天就可以去做伤残鉴定的。
提问者采纳
1、应参照你之前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工资,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受伤治疗和修养期间享受工资富利,但休息期后工资变化属于企业内部调整,只要大于最低工资水平,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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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纵横法律网-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冯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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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公司说给交保险,事实上是没有给交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们公司规定的是转正六个月以后才给交保险,可是到了我转正六个月以后应该给交保险了,也说是给交上了,工资里也扣了那部分钱,可是根本查不到给交保险了,后来听同事说公司一直都没给交过保险,我现在要辞职,可是合同里写的是要提前一个月辞呈,可是合同里也说给交保险的也没给交啊,我应该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
到公司上班一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可是没有什么直接证据,比如加盖公章的入职表,工资也是以现金形式存入卡里,还有什么证据可以申请仲裁立案呢?谢谢!
本人09年10月在公司干活被机器轧伤,左桡骨粉碎性开放性骨折,修养期间,问过公司,公司说是工伤报过了,但是最近我去劳动局查过之后,发现公司并没有上报。回来问公司,说是没给我交工伤保险,所以没有报工伤。医疗费是公司出的,说是这样就完了。医生说过,像我这样的伤情,左手以后是不能干重活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在一个100多人的连锁超市上班。我合同到期是日,但是我号提出离职了。到日满一个月走人。公司会按照一年多给一个月的工资补给我吗?公司在我在职期间没有按合同交付养老保险金公司会补给我吗?以前不干的人要补偿都是找人找关系才给的。不找就得不到。如果我不找人他不给我合法吗?打官司能赢吗
公司没有跟我缴纳保险跟部分人缴纳了,现在我想离职公司该给我什么补偿
各位老师:
您们好,我是情况是在2008年9月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为3年,合同条款中规定了要帮我购买各种保险,但是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履行合同,而且每月还推迟半个月发工资;后来在2010年1月签了一个培训协议赴国外参加一个业务培训,条款是培训后要在继续公司服务5年,此次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前的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3年不再纳入服务期限中,自培训回国之后开始计算五年,以后每年逐渐递减培训的费用,到回国之后也没有同参加培训的人员确认培训的费用...
我们公司现在的员工被领导换到另外一家公司,现在的那家公司以我身体差想劝退我,而且在以前的公司签了合同但是没给我,也没给我上保险说现在的公司每个月给补偿500,这样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以前的合同没到期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和以前的公司合同还有5个多月赔偿应该按怎么算?而且以前上班都是上6天才休息1天,那以前周6的班算加班吗?这个可以要求赔偿吗?而且现在的公司说我还在试用期这样的说法对吗?
我在一家小企业工作10年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上保险,直到今年才上保险,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把前几年的保险给补上。
我这家公司给我上保险了,但是没有劳动合同,我提出离职,他提出的交接工作是与别人有纠纷的,我拒绝做,公司追要我有保险以来的工资和保险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公司没有员工手册一类的东西,只是当我离职的时候说了一句公司有规定。公司说请把以前几个月工资和保险都退回单位!否则单位基于你的书面邮件内容追究相应的责任。我想问公司这样做我该怎么办?
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说明要按国家规定交付员工保险,但实际未给员工缴纳保险,申请辞职后可否要求补发保险费用?
偶是在公司做网络销售的,公司对单据这方面很谨慎,从来不让员工拿工资单,领工资时直接签字,财务收回单据,给工资,工资条我拿不到,还有就是签到表,我们是纸制的表格,之前自己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都没有留底,我就是想问,哪方面的证据有利,在我说的这种情况下,我在网络有好多的客户资料,还有一些以公司名义开的网店,与客户的聊天记录,是否也是证据的范围内,请给指点!谢谢!律师事务所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为帮大家排忧解难,提供免费在线咨询。欢迎大家跟贴提出问题,本所律师免费为大家在线解答:  一般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有专人在线回答大家的提问  也欢迎大家到本所的网站在线咨询栏目:/bbs/article.asp   直接提问。(大家提的问题和解答也会在那里备份,方便提问者查找)   我们会尽快及时的为回答您的问题,但有时不可避免的有所延迟,请大家量解。   另外,知道一个问题的法律答案可以使您心中有数,知进退、明得失,但不代表您能很好的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建议您最好聘请律师处理。本所律师将回答您的问题,只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仅供您参考;凡与本所没有委托代理关系的案件,本所概不负责。
  请问,找工作时,offer的法律效力有多大?  我最近找了新工作,因为现公司从提出离职到离开公司需要一个月,但是对方在offer上注明的我实际的报到时间与我向现在所在的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的时间不足一个月,就有可能导致我在offer注明的时间将近一个礼拜之后才能报到上班。请问,这属于违约行为吗?  因为对方的offer发出也有一定的程序,不能随意更改,我如果想争取将此时间延后,可以采用什么途径?如果与对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需要对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吗?  另外同时请问,试用期内离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非常感谢!!!
  律师们呢,怎么不理俺啊,急~
  offer的效力要看在劳动合同中是否载明,如果在合同中规定offer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那offer就具有合同的效力,如果不按offer时间报到属于违约。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offer,那offer其实是公司的内部管理行为,不按ofeer报到上班是违反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如果offer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修改后要有书面证明。如果不是,则不需要,当然,此时还是要个书面证明比较稳妥。  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谢谢!!  但是因为offer签在前,劳动合同是在正式报到之后才签的,所以我并不是很清楚其是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比较妥当呢?  再次感谢!!
  请问:甲因为特别仇恨乙,要杀死乙,但又甘愿接受法律制裁,所以在杀害乙前先向110报告了即将杀害乙的事实,也讲清楚了作案的时间和地点,并希警察到现场来处理.之后,甲将乙杀害,甲没有逃跑,而是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不久警察到达了现场将乙带走.甲的行为构不构成自首?
  请问:甲因为特别仇恨乙,要杀死乙,但又甘愿接受法律制裁,所以在杀害乙前先向110报告了即将杀害乙的事实,也讲清楚了作案的时间和地点,并希警察到现场来处理.之后,甲将乙杀害,甲没有逃跑,而是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不久警察到达了现场将甲带走.甲的行为构不构成自首?  
  请教深亚太律师所:           前几日,本人的一个亲戚(自己有一辆货运车,除强制险和座位险外,未上其他保险)接了一单活(仅为口头协议,无书面文件),运输一些水产。在去沈阳的高速路上出了车祸:当时是晚上8点左右,前方一辆货车因故障停在路边,但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我亲戚的车与之相撞。交警已出面调查清楚事故原因,已做出对双方应各自分担责任的结论,在此不再请教。但是,雇用我亲戚车辆的人当时在副驾驶座位上,由于车祸,现住入医院,身上多处骨折(无生命危险),目前我亲戚四处举债全额垫付了医疗费用,已经无力再筹款。我想请教:1)对于雇车人的医疗费用,是否是由我亲戚全部承担,对方有承担部分费用的可能吗?2)如果对方不同意分担部分费用,我方该怎么办?3)如果对方有后遗症,我方今后是否要承担其后续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用?4)对方的货物损失由谁来承担?5)昨天得知对方在医院就诊时未经过我方同意,腿骨骨折所用的钢板是进口的(当地医院最贵的),经过我们向有关人士咨询,国产的钢板最多也就5000元,我们认为他们在乱花钱,存在想讹一把的心理,我们能否不承担高出一般医疗费用的那部分?就高出一般水平的部分费用,法律上有何解释???        谢谢,急盼回复!!!  
  我的问题有难度吗?
  为民请命,排忧解难,亚太律师事务所赞一个!!!!   我弟弟在福建某家建筑工地打工,司职烧焊工作,不巧前几月烧焊时,发生事故被烧了面部,不是很严重,在医疗期间,今后对容貌影响肯定无疑,现在基本伤愈,我想问的是怎么解决此事情呢。非常感谢!
  to:eyesofnight  如果您还没签订劳动合同,那offer就没有合同上的效力,是公司的管理行为,对您没有合同上的拘束力。当然,作为应聘者,您不能按offer的要求报到,最好和公司进行商议。
  to:青风1  甲构成是否构成自首在于其被抓捕后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是否构成自首关键再也犯罪分子是否自动投案,是否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  甲在犯罪前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在犯罪后在现场等待警察处理,构成自动投案。  而他在犯罪之前向公安机关说明其犯罪意图的行为其实是一种犯罪预告,在甲被捕后如果他如实交待了他在实际犯罪时的罪行就构成自首,反之,则不构成。
  深亚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您好:  请问涉外民事案件被告如果不应诉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7条、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六个月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请问其中“公告期满不应诉”中的公告期具体指的是什么时间?公告期满多长时间后人民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可申请强制执行?  谢谢!  
  检察官认为不构成自动投案,理由是自动投案应当是发生在实施犯罪以后,不是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甲的犯罪预告中对法律的挑衅和藐视,不属于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应当是犯罪分子要终止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向公安机关预告自己的犯罪行为  请问,档案官的观点正确吗?
  是否构成主动投案要看犯罪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是否主动、自觉的将自身置于侦查机关的控制之下,在此案中甲在报警后在犯罪现场主动(此时犯罪已实施)等候警察的抓捕,属于犯罪后主动将自身置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构成主动投案。检察官的观点有待商傕。
  请教律师给我出个主意,这事怎么办--我有一幢三层的楼房,有一女人租了下面的两层开旅社.她还想要我的三层用,由于各种原因我没有同意.    上周,我把三楼其中的一间租给了一个自称做销售的年轻人.这个人还预付了半年的房租.结果第三天,楼下的女人却往这间房子里搬床铺.说是这个朋友把房子的使用权赠送给她了,她有权用这个房子.我说不经我的允许不能转租,女人说是别人赠送了使用权,她有权使用.我让她把她的东西搬出房子她不干,为此还发生了撕扯,但她是女人,我又不好太强行硬搬.    我给这个年轻人打电话,我要告诉他不租这个房子给他了.他始终不接我的电话,明显是故意躲着我.我还不知道这个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找不到这个人.    请求大家给出个好主意.怎么办才能实现我的目的--不把这个房子给这个女人用.       
  请律师评论以下案例:   经警方缜密侦查,5月24日,在静安、黄浦两区连续肇事,先后撞擦9人及9辆机动车的奥迪车肇事案,日前侦查终结:经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精神司法鉴定,肇事司机李某案发时妄想阵发。        经查,案发当日12时许,李某在驾车途中幻觉被人骑摩托车追杀。13时许,当李某在江宁路附近用手机拨打电话时,被值勤交警拦下检查。此时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恰好停在交警身后,李某幻觉该男子是“跟踪”他的人,于是开车逃跑。在逃跑途中,李某驾驶的黑色    奥迪接连撞倒驾驶警用摩托车的民警和行人。随后李某被追捕的民警抓获。        案发后,专案组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提请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肇事驾驶员李某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经鉴定,李某案发时妄想阵发,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        另据调查,肇事奥迪车所持车牌“黑BB0258”系“克隆”牌照。目前,该车因无牌无证被依法收缴。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车车主已承担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我同学是银行的员工,昨天下午一名客户办理存款一万元的业务,在给他帐户存入一万元之后,我可怜的同学又将一万元还给了客户。(他当时肯定是觉得对方在做取款业务)。通过事后银行的监控录像和银行流水明细的对比,可以证明该客户办理存入一万元业务时,实际上其取出了一万,不当得利一万元。后来,银行通过该客户开户时留下的地址多次找到该人,可其拒绝返还不当得利。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追究该客户的刑事责任吗?构成什么罪名呢??
  ?大家好!     我于日在上海借给浙江诸暨人邵炳昌4万元现金用于做黄沙生意,说好归还日期为1995年的4月3日.归还总额为5万元.此后他以生意不好老婆身体儿子上大学要照顾爹妈等诸多理由一直到现在大概还才还2万元(抱歉由于时间比较久,平时问他要也只是一年给个500百一千的.具体数字有待核实,但不会超过二万的数字).本来我有他家的电话号码和小灵通号码,但这段时间打他家电话总是没人接也不回电话,今天总算有人接电话了,竟然说没有邵炳昌这人,我打的是永康的号码,天哪永康的是0579而诸暨是0575这怎么可能?我对自己打的号码是看了又看对了又对.....打他的小灵通号码也已经不使用了....     他从前是诸暨五指山附近的人,现在在诸暨市里当老师,他的名字叫邵炳昌,他老婆的名字叫王丽珍,他儿子的名字叫邵露露,今天应该是大学毕业了.他家的电话是 他本来的小灵通号码是(现打不通了)     我现在是个单亲妈妈,有两个孩子一个十岁一个六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一个人领着两个孩子,现在经济比较困难,可是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那笔自己的血汗钱..请大家帮助我,帮我出出主意.     谢谢大家,我和我的孩子给大家鞠躬了!!!            作者:诚信试金石 回复日期: 14:54:26 
    补充:1.当时他写的借条还在.     2.这期间他曾经不间断的归还,最近一次是在春节期间曾经汇款五百元到我的银行卡上.  
  to:老骆驼刺  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雇车人对其自身受伤有过错,可以减轻您亲戚的责任。  (2)如果对方有过错,但不愿意承担医药费的,您的亲戚可以提起诉讼,但要注意,需由您的亲戚证明对方有过错。  (3)如果受伤造成对方残疾,您的亲戚需要支付对方后续的医疗费用并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没造成残疾,您的亲戚只需支出就医的各项费用和应误工减少的收入。  (4)对方货物的损失也由您的亲戚承担,但和(1)(2)一样,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您亲戚的责任。  (5)如果您的亲戚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异议的需要举证证明,对超出合理必要部分的医疗费用不用承担。
  to:爱国帅哥  您表弟情况属于工伤。  在雇主有为其投保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为您的表弟申请工伤认定,您的表弟需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到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受工伤待遇,相关医疗费用由保险金赔付。  在雇主未为您的表弟购买工伤保险的可向雇主直接要求赔偿,包括医疗有关的费用,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适当的整容费。
我的绩效工资到底该不该扣,仲裁胜算有多大????    本人高级工程师,25年的技术骨干。  
我们部门的主要领导很早就因听信谗言,想对我实施报复行为,借05年3月改企之机,在他主持制定部门薪酬制度时绞尽脑汁塞进去了下列三条:  ●&生产人员岗位绩效工资按月预支&(每月7号发工资)。  ●&生产部门员工超过一个月未被项目部组合上的,自第二个月起扣减预支绩效工资500元,第三个月起扣减预支绩效工资1000元,第四个月起执行基本工资,超过一年未被组合上的,自第二年起执行待岗工资&。  ●&年终结算时,各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绩效工资总额及生产人员岗位、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个人岗位绩效工资额。生产人员绩效工资超支部分次年扣除。&    
我想问,不因职工个人原因而&未被项目部组合上&算不算扣职工绩效工资的正当理由。叫不叫职工违反了部门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扣我工资半年后,我去找办公室主任,问他根据什么扣我的绩效工资,他才说咱们有薪酬制度,我说能否拿给我看看,他说可以,他翻了半天也没找到,然后就从他的计算机里通过打印机给打印了一份没有盖任何公章的文本,我才发现前述3条。  
我问过办公室主任,我们部门这个薪酬方案没有在公司备案,也没有在劳动部门备案,也没有以部门红头文件下发,而是开了一次有部分职工参加的部门职代会(没有通知我参加),在会上一宣布,走走过场,而后马上就执行了,首先对付的就是我。一直到现在只真对我一个人扣绩效工资。  
如果这一条算是扣绩效工资的正当理由的话,那么领导利用这一条公报私仇某个员工可就太容易了。首先是千方百计不给我安排工作(或阴谋让项目负责人不与我结合),然后说我&未被项目部组合上&,进而扣我的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实际上就是改企前各种补贴之和,在未改企前是一个职工的基本家庭收入(见注1)。    
05年3月份改企(最近听说07年还要继续改,每个职工可分到7万元股),05年4月27日办公室主任就开始通知我说,要扣我绩效工资了,当时我正在一个项目里做内业工作,因为勘察外业工作于05年3月12日完成,开始转入内业工作了。我跟他说,我正在做当前项目的测量内业工作,我什么扣我的绩效工资?他说,项目负责人王某说了,您已经不是这个项目中的人了,我赶快去问王某,我说我正在做地质勘察测量报告及其质量工作呀,项目负责人说&我不需要&,我又去问部门那位主要领导,他说&项目没要求&,我说这是国家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必须做的永久性归档内容,为什么不让我做了呢?他不理。  我们部门的人均月工资是3000元左右。我一年多来月工资只能拿1160元,还不到内退人员的一半,改企后他们没有了岗位,在家不上班还拿2600元,而我天天上班才拿1160元。难道我连一个内退职工的贡献大都没有吗?起码我天天上班坚守我的工程勘察工作岗位还自觉做了不少工作。比如:贵重测量仪器的日常维护、钻研技术为未来的工作打基础、等待领导分配工作、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学习班等等。    
从2006年6月,又开始扣我的福利,单位应交的三金是按上一年的个人工资比例交的,我的绩效工资被扣以后就只剩下1160元的基数,因此从单位应上交的那部分中每月又扣掉260元不上交银行。    
尽管工资扣去了大部分,但是我还天天坚守我的工程勘察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目的是期望领导分派工作。我认为,这应该似为我已经完成了合同所厉行的义务。至于没有项目做,那是单位给我造成的,是单位没有工作给我派。是项目负责人故意不与我结合而造成的。是组合的条件至今未公开,使我根本得不到项目信息造成的。    
我的1160元基本工资,扣掉三金、住房公积金后只剩下490元,相当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再扣掉水电气费,全家一个月用于吃和穿的钱就只有230元了。我们是一个效益很不错的部门,150多个职工,只有我一个人遭此劫难。06年1月份我给公司两个副总书面反映了情况,但至今没有答复。    另外:  对于这个薪酬制度,我有很多疑问。比如,项目组合的条件至今未见公开,使我根本得不到项目信息,让我找谁呢?什么样的情况下恢复工资呢,如果当月有了工作干,恢复当月的工资吗?制度为什么没有体现呢?              
  急问:我昨天签了一家公司的offer letter,今天又接到了另外一家的,请问之前那家我如果不去的话算违约吗?我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注:offer letter上没有明确标明其是合同的一部分。  谢谢!!  
  请问侵占罪中侵占多少钱以上算得上数额巨大?
  To:霸王不别姬  对您的情况有提两个建议供您参考:  一、主张您和年轻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因重大误解或欺诈订立(因为你订立租房合同是不知年轻人的真实目的是要将房子赠予女子使用),要求撤销合同,以年轻人为被告、女子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那个年轻人找不到,可以缺席审判。  二、主张那个女子和年轻人之间的赠予合同是恶意窜通,损害您的利益(房屋租赁对象的选择权),申请法院判决赠予合同无效,以年轻人和女子为共同被告  
  感谢深亚太律师事务对本人所面临问题的回复、解答。祝贵所的事业蒸蒸日上!希望我们今后有合作的机会!
  多谢!  收藏!
  to:icenpeter  这种情况不能构成犯罪,只能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之债,银行可以直接用不当得利人帐户上资金充抵损失或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如果您的同学是将钱款遗忘在柜台上被人拿走到可以定不当得利人侵占罪。侵占罪的数额各地规定不同,比如在广东省是2000元  
  To:诚信试金石  您可以到诸暨市邵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您的债权。因为这些年您一直在向邵主张债权,所以您的债权并未过诉讼时效(借条和他不时的还款记录是证据)。而邵在诸暨市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执行应该较易得到实现。  
  To:清风骄阳  您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这种情况属于克扣工资,单位虽有相关规定,但该规定并未公布,并且只针对您一人,明显有恶意,您可以以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提起仲裁。  
  to:eyesofnight  只有offer letter 而未将劳动合同给您进行签字,表示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尚未成立,您不去并不构成违约。 
我一个朋友现在19,11岁时父亲去世,一直随母亲过,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一直是他和母亲居住,两年前,母亲改嫁,又生下一女,他们在外面又买了一套房子,父亲留下的房子一直是他一人居住.现在他母亲想要把他父亲留下的那套房子卖掉,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帮他,他对房子有什么样的权利
  to:如何维权  涉外民事诉讼的公告期为6个月,从公告之日期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有财产的,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按照司法协助途径请求外国法院予以执行,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向外国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事实上如果被告在我国境内没有财产,判决往往得不到执行,您在提起诉讼时要三思。
  to:playzxd  您朋友的母亲想要卖掉那套房子必需征得您朋友的同意,那套房子为他和他的母亲共有。房子本身归他的父母共有,他父亲去世后,属于他父亲的部分作为遗产由他和他的母亲个继承一部分。  现在,最好到房产管理机关在房产证上做好登记,如果他的母亲要卖房,他不愿意,则房屋不能出卖;如果他同意,所得价款要分给他应得部分。
感谢你们.可以再次麻烦你们一下吗?请问下,房产证是他母亲名字,如果房子卖出,他应该拿到卖房款的多少?他和他母亲关系很紧张,他可以申请要求房产证名字过户在他名下吗?如果可以,在哪里申请
  请问:一个公司的员工如果利用员工的优惠将本公司的商品购买下来,然后按市场价进行出售,请问这样是违法行为吗?
  to:playzxd  按照法定继承份额,他应该得到这套房子的价款的1/4,他可以到所在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般称房产管理局)要求变更登记,不过不是把房子变更到他名下,而是要求增加他列为房产的共同所有人。
  to:岳小小  不违法,不过可能可能有违公司的管理制度。
  请问:我有一个亲戚他在去年十二月份踩单车去上班时发生车祸,后来因为记不清肇事车牌,而自行医疗,至今走路还有些许不便.某天在报纸上看到任何人在上班时发生车祸的都算是工伤,而当时我亲戚所在单位是没有给预买保险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单位索赔工伤医疗费吗?
  律师先生你好:     在你百忙之中打扰你请见谅,这一段时间里有几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百思不得其解,下面我把事情的原委向您阐述,望求得帮助    我是上海人,70年12月初为响应党的号召,由繁华的大都市来到偏僻的湖北十堰支援三线建设,本世纪初上海市政府颁布一项政策,支内工子女户口可以迁移上海,于是我将儿子的户口,由湖北迁到上海并报到在我母亲户口所在地上海闸北区开封路,户口中还有我六弟及四弟一家,去年我居住辖区动迁,动迁组为了搞好该项工作来我家做思想工作,我将实际困难告知动迁办事人员,动迁组理解并表示在分房时适当照顾,我家动迁时,动迁组石经理亲口对我说以三口人名义分我两室一厅,后未兑现只分得两居室(旧房)又以一万元做装修费予以补偿,本次我家户口注册人员为我母,小弟和我儿子,四弟一家的三口人,总计人员为6人,除我分两居室,我母小弟和我四弟一家各分两室两厅(新房)还有一间13平方米的非居房以每平方5万元,总计65万一次补偿金给予户主    现在我的问题:1.几个户口不在母亲住处的兄弟生活相当富裕都来抢夺补偿金,请问律师先生,他们几个是否有权来抢夺补偿金?    2.几个兄弟在母亲面前挑唆,以我房子分大为由要求补偿金补偿的少,是否合理?    我的问题问完了,谨请律师先生襄助为谢!
  你好!    因为是爱她的, 尽管在婚前已出过一两次这样的事了, 但当时考虑到房子也装修好了, 亲朋也全知道我们要结婚了, 所以在一次的深谈,并且向我保证下不为例之后,就结婚了.            但真是应了那句话, 狗改不了吃屎, 婚后不久, 我工作向来很忙, 没有多少时间去陪她, 竟然那与之前那人出双入对了, 甚至几天不回家. 我实在不能忍受了, 我决定跟她离婚.            现在情况是这样的: 她向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 而且不同意离.我再也不会相信她了, 甚至看到她也不舒服,坚决要离. 我在婚前已买房, 是分期付款的, 户主的名字是我,到现在都是我供的,她没出过一分钱.             我想请教大家以下问题:            1. 我的房子当时是安居房(也就是经济适用房), 如果离婚,法律上是否也支持她与我平分婚内还款部分. 婚后所有付款都是我付的, 而且是用我的工资卡还的, 到目前房款还没有全部付清.这也是婚后财产吗?是否要与她平分?            2. 我还有一个问题, 就是她一直不同意跟我协议离婚, 她以前曾经说过, 要结婚两年以上,再离婚才可与我平分财产, 法律上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3.如果要取证她的婚外情, 我应该采用哪种方式比较合理, 请告诉我一下, 非常感谢!!!
   作者:yanyandt2 提交日期: 17:43:00
    ??想请教个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的合同到期了,但是我手里的那份弄丢了,公司说和我续签,    我也只是签了一个意向的单子,但是并没有在公司的合同上    签字。    如果我现在离职,算不算违约?  
  律师先生你好;  
我有事情想咨询一下, 我(30岁)和她(26岁)结婚有近两年的时间,因为工作关系我常常出差,家里只有母亲和她,婚后一直关系不好,最近又发生冲突,婚姻难以维持下去.她提出要离婚, 我们现在有了一个女儿,不到两个月大.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请您给予解答.  
1. 若是离婚的话,孩子有可能会判给谁,抚养费用由哪一方出?  
2. 我有房产一处,价值22万左右,是我贷款一年前买的,首付了近8万(30%),全部由我出钱,现在的贷款也是我一人在还,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会是什么情况? 还有家里的所有家具,家电以及存款是否都要分割,比例是怎样的?她现在无固定职业,没有收入.  
3. 国家法律是否对结婚两年以内的离婚财产分割有不一样的规定,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处
谢谢您,期待您的解答!!!!!!!!!  
我朋友最近在非机动车道上开车,现将同事撞伤,而且比较严重,目前,经治疗,已无生命安全,因为他没有驾驶证,所以出事后由单位的另一名司机顶替他负责,现在伤者正在积极恢复治疗当中,但由于治疗费用比较高,所以有可能我朋友没有能力支付完,而且,伤者还有有后遗症的可能性,我现在想问下如果伤者留下后遗症而我朋友没有能力赔偿的话,最后到公安机关或法院事情会怎么解决??还有如果把伤者治好后,他们自己私了的话,日后如果别人把事情揭露出来怎么办??希望尽快回复
  一件大伤脑筋的事情       大儿子一家与父母2老虽然居住在一起,但其实是2户,衣食住行各归各,户口本也是2户,1户是大儿子为户主,另1户就是2老了.相处也可算不错.头痛的事情是:       1,现在居住的房屋土地证是父亲的姓名,但此土地上的房屋是由大儿子建造,承担所有费用,造好后给父母一间居住.因为土地证是父亲的姓名,所以当初申请建造房屋是以父亲代表2户共5个人(2老和大儿子户一家3人)申请的.所以建设局的同意批件也是以父亲的姓名列出.(批件当然包括2户共5人,只是以父亲的姓名抬头.)之后没有办理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那么:       房屋的所有者究竟是哪一户?儿子户(现房屋的全部建造费用承担者,居住者,使用者)还是父母户(现房屋的土地证所有者)或是其他可能? 如何认定的?       2,遇到拆迁补偿安置,如何补偿安置?按2户补偿安置还是按土地证补偿安置?      我所讲的情况基本上比较全面了.请律师朋友帮忙!!先谢啊!  
   我被一辆牌号为赣E-0985挂的二节头大货车从后面将我和摩托车挂倒,挂车车轮从摩托车后轮直接辗过迅速逃走,幸好我反应快,自己只磨破点皮,我记下车牌并电话报警,后来交警找到了挂车,但他们说由于挂车车身没有撞击或划伤的痕迹,不能表明就是这辆车是綮事车,而且就是有目击证人也不能证明。车子是挂到我的观后镜将我连车碰倒然后车轮直接从摩托车上辗过,当然不会有什么痕迹了。。交警最终结论就是要我自认倒霉,要么就上法院。我想请你们帮忙指点下,是不是这样的情况交警队是真的不能处理的。。       还有,我电话报警后,第二天到交警队了解情况,民警直接叫我自认倒霉,而且居然没有给我备案,在我一在坚持下才给我备案。车子损失进行了鉴定后,告诉我要找到车子才能处理,而他们找不到车子,并说找到这种车子可能性很小。过了二天,我找到车子后找交警要求处理,交警居然说他们已经找到货车并查看车子过了,并给我看了照片,我看照片上的日期是我被撞的第二天,他们居然不通知我,我想请问一下,这算不算是不作为。。。     顺便说下,那货车不是我们省的,是外省的,我现在还能找到当时事发时的一个目击证人。如果属于交警不作为的话,我应该怎么做?谢谢,祝工作愉快!!
  在2006年8月的某天下午,一辆满载建筑拉圾的拖拉机正飞驰在公路上,想把这车拉圾倒在离场镇不远的公路上,这时被一位正在养路的养路工人瞧见了,这位养路工人便急忙赶到公路上,远远地就示意并大声喊到:“不要拉下来啦,停下!”,可这位司机并未理会,仍然往下开,最终还是被这位养路工人挡停了,于是养路工人便向这位司机宣传不要在公路随意倒放拉圾的道理,但这位司机就是不听,强行想把这车拉圾拉去倒,就在两人争执过程中,不幸的事发生了,养路工人的右手被拖拉机皮带轮压了进去,造成右手小指完全断离。事后拖拉机司机说他是熄了火的,养路工人的手是在拖拉机熄火后空转时他去抓皮带造成的(拖拉机熄火后大约要空转10-15秒),不是他的责任。而养路工人却说当时车挡停后,便向这位司机宣传道理,他的手是在皮带轮完全静止时抓在上面去的,可后来司机不听,想强行拉去倒,用摇柄摇时,才被压进去的(当时司机可能没注意养路工人的手抓在皮带上)。  养路工人为什么要去挡拦呢?  原来他所在的场镇近段时间正在进行街道硬化,清理出了许多建筑拉圾,而运这些建筑拉圾的拖拉机司机些为了图方便,跑的次数多(次数越多,运费越多),便把这些建筑拉圾倒在离场镇不远的公路上,而这段路面正是这位养路工人所承包的路段,造成路面狭窄,严重影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与路面养护。养路工人多次制止这些司机的做法,但这些司机并不听,在此情况下,他又多次向镇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这种情况,镇有关部门知道后也多次向这些司机与街道硬化的承包商制止这种行为,可司机些还是无动于衷,就在事发当时日上午,养路工人又向镇主管部门反映此事,镇主管部门就叫他去挡,不要这些司机拉去倒在公路上,在上午他就挡回了一辆满载建筑拉圾的拖拉机,而下午他正在养路发现另一辆来时,就发生了上面的惨剧。  事故发生后,拖拉机司机拒不承担责任,理由是他的车还在公路上行驶,你怎么知道我会倒在公路上,也就是说你没现场抓获我在倒。在此情况下,养路工人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又不知胜诉把握有多大,现在想在天涯的律师们出出主意,分析分析,这场官司该不该打,怎样打:  1、这些建筑拉圾在已造成公路路面严重毁坏与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的客观事实下,养路工人根据主管部门的授权是否有义务阻止行驶在公路上而满载这些拉圾的拖拉机。  2、如果打这场官司,养路工人是否能胜诉,有多大概率。  3、假如打这场官司,作为诉讼主体是受害人,还是镇主管部门(因为他是镇签约的合同工事发时又正在养路,算是公务时间内)。  您们的竭诚帮助,受害人当感激不尽,在此先谢谢了。  
  您好:     我一个月前在高速公路上撞伤一位横穿马路的老人。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责任。经过交警部门协调由我一次性付对方手术医药费(含二次手术)、误工费、伤残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8000元整,此后出现的一切不良情况(包括死亡)均于我无关,伤者及其家属不得以此再向我索赔。          以上是我起草的大概的赔偿协议。请问有何漏洞?如果因老人未到签字现场其子女有无权利代签?因我刚走入社会不希望今后生活总有阴影跟随,其实交警都说我没必要出这么多,但我不想再被这事拖累了所以就同意了对方家属要求的索赔金额。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我还有何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地方主要避免对方及其家属日后再次找我麻烦。谢谢您,急待……  
  to:xing声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to:寻找刺激的流氓  补偿金是给住户居民补偿,非住户居民无权要求分的补偿金,您的其他不在户口的兄弟无权要求分补充金。  至于补充金的分配方案,如果是由你们一家(户口上所有人)协商确定的,则没有问题。 
  帮帮忙:       我妹妹在浙江省平湖市一家服装企业上班,今年她提出辞职,公司也认同了,而公司给她结算的工资只有1300多块钱。她在这家企业做有一年半了,去年的工资已经结算,今年她也做了7个月,每天加班,没有双休日,每天上班不低13小时,她的工时是2300多小时,(就算是按当地月工资标准560块钱,非全日制工时计算是5块2一小时)也不会得这么点钱吧,这不是明白着乱克扣员工的工资吗。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注:工资表/工资清单/劳动合同都是公司收起来了的,我去问过公司她们就是态度强硬,就是不给。在说今年到公司上班的时候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问公司的时候公司说签了,我说要来看她也不给。就算是有合同也不应该这样乱克扣员工的工资吧。        现在我们不知道怎么搞了,仲载:没有证据啊,更不用说起诉了。请教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to:寻找刺激的流氓  补偿金是给住户居民补偿,非住户居民无权要求分的补偿金,您的其他不在户口的兄弟无权要求分补充金。  至于补充金的分配方案,如果是由你们一家(户口上所有人)协商确定的,则没有问题。 
  to:头痛死了  您的房屋在婚前还贷的部分是您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没有结婚两年才能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对婚外情的证据,您可以收集人证(请知情者作证),物证(如照片之类)。
  to:yanyandt2   您如果已经签好了意向书,而意向书又明白无误的表明您要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您现在离职构成违约。
  律师先生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为我们排忧解难。把我的情况介绍一下,希望您能给出出主意。  
前段时间我给同事发了一条短信,就是一些关心的话吧,可能超出一般同事关心的范围,结果被他老公发现,他老公就要和她离婚,而且多次找到我家,我也知道错了,多次向她道歉,不是故意的,也找一些中间人说情,她老公就不认,其实我们就没有什么,就是同事关系。最可恨的是她老公半夜拿着刀到我家闹事,严重干扰了我家的正常生活。请问我这事如何处理。
  律师先生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为我们排忧解难。把我的情况介绍一下,希望您能给出出主意。  
前段时间我给同事发了一条短信,就是一些关心的话吧,可能超出一般同事关心的范围,结果被他老公发现,他老公就要和她离婚,而且多次找到我家,我也知道错了,多次向她道歉,不是故意的,也找一些中间人说情,她老公就不认,其实我们就没有什么,就是同事关系。最可恨的是她老公半夜拿着刀到我家闹事,严重干扰了我家的正常生活。请问我这事如何处理。
  请问:  我阿姨和我姨父结婚16年,现在有个儿子15岁。  他们两个都是下岗工人。我姨父没有固定的工作(每份工作都做不长久,因为一喝酒就要和单位的人打架经常被开除),我阿姨有工作!生活过程中还有暴力倾向!(对我阿姨和阿姨的儿子)  现在有套房子是婚后财产,现在想要离婚,不知道一般法院会怎么判小孩的抚养权跟房子!  PS:他有我阿姨2002年出轨的上诉材料!  麻烦解答谢谢!!
  to:blueoceanimc  (1)还在哺乳期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抚养费双方都要出。  (2)房产、有家具,家电以及存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因为您的妻子没有生活来源,如果分得财产后仍有生活困难的,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一定经济帮助。  (3)国家法律对结婚两年以内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特殊规定。
  ?我和老公结婚十多年了,小孩也十多岁,家庭一直在平凡但幸福中过来,但前几年老公由于涉嫌偷车四处逃避,不敢回家,也不敢跟我一起呆在原来我们打工的城市,四年来我们要见上一面也很难,偷偷摸摸的,我们就这样分居四年多,去年老公被公安抓了,关到今年还没有结果,听说案情比较复杂,但他以前从来不跟我说,一直都跟我说是偷了人家的车,他家里人就说肯定是我举报的,还教小孩不要认我这个妈说我是杀人凶手,把我家里的衣服全部烧掉了,我知道这样下去没什么意思,所以我想离婚,但我不知可不可以我单方面离婚,因为我老公还在监狱里,我去起诉就可以吗?要不要到我老公家那边的镇上开个证明之类的,还有我什么都不要,房子,小孩什么都不要,我只需要跟他离婚,应该不用打官司吧?  
  to:linscuser  您的朋友如果至人重伤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既使私了也可能被公安机关立案追诉。重伤一般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貌的,使人丧生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的。(具体可参看《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一18岁花季少女因喝了巨毒农药:百草枯&少量,就近送至于奉化市江口卫生院.因该院医生业务水平低下,未认识到该药的药性,只让病人喝矿泉水催吐,加以普通的检查治疗,并收治入院。病人在住院期间先后出现人浮肿\嘴唇溃烂\小便稀少\肚痛的各种症状,家属不断问医生,被其轻松告知不碍事,直至第四天家属观病人情况异常,强行要求转院至奉化市人民医院,奉化人民医院检查后立即建议家属将病人转至宁波市更上一级医院.后转至宁波李惠利医院,通过各项检查,被告知病人各脏器已严重衰竭,肾功能\肝功能\肺出血\消化系统\呼吸系统都严重受损,下病危通知,尽最大所能,做了手术后,病人还是未能逃脱死亡的恶运.在这里强烈谴责奉化江口卫生院的余副院长(病人主治医生)医术低得连常人都不如,当我们咨询其他医院的医生护士,都知道该药的巨毒性,不能通过简单催吐,一是吐不净,二会致使毒液回流,造成食管等更大面积溃烂.其二,当病人挂了那么多盐水进去,小便确少得可怜,都没有意识到病人的肾功能已经衰竭!其三,病人肚痛,其实是各肠道已经在溃烂!堂堂一个浙医大出来的医生,连这点常人都懂得的常识,他确没有一丁点意识到!!!小小一个卫生院,要设备没设备,要医生没医生(连院长尚且,其他的更不敢相信了),竟敢收治这么病重的病人4天三夜.什么毒还不发散?!!!!!同样是医生,李惠利的医生在检查完病人的情况后,谨慎地先去翻阅了相关的医学书籍及卷宗,透彻地了解了病人所喝的农药,然后把该药的药性、病人目前的情况以及下一步该采取的手术及手术中的危险、副作用都一一跟家属做了沟通。  同样是医生,医德相差之悬殊可见一斑,前者是草菅人命!后者那才叫救急死扶伤!通过后面的治疗期间,家属意识到是江口卫生院耽搁了病人最好的抢救时间,到江口卫生院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可是他们却伙同当地卫生局、街道办、派出所、当地地痞,威逼利诱,逼迫家属签字,以3万元钱草草私下了结,可怜死者家属无权无势无文化,他们官官相护,只能签字。过往百姓无不同情,议论纷纷。可怜一花季少女,因生活上的一些烦恼一时冲动喝了农药,碰上庸医,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一丁点了.呼吁社会、家长教育好青少年,引导他们健康成长的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土提供法律、舆论帮助,帮助死者家属讨回公道,暴光此种不良的医院、不良的医生以及相关政府机构官官相护,不为民做主的恶劣行径!!!  
  to:成功学  房屋属于家庭财产,为成年的家庭成员共有。  拆迁补偿各地不同,一般是按户补偿(两户)。
  我的还没有回呢
  TO 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房屋出租纠纷  房屋出租,合同到期日为明年3月,今年五月我们和租户协商能否提前搬出,但是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包括口头)。自我们和租户提出该意向后,租户至今未付房租。在整个租约已履行期间内,他们也多次延迟交房租。    合同条款:1。提前中止合同方需交违约金  
2。租户无故15天内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我们多次和租户说明租金和违约金以及押金是两回事,无论我们提出的意向最后如何解决,他们都必须交纳房租,但是租户无理拒绝。    由于租户为台湾人,由于台胞证到期,现他们提出要我们出具居住证明,我们以他们未交房租给予拒绝。    问题:1。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子,并且我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    2。我们拒绝开具居住证明,是否正当?    非常感谢!
  To:133090  建议打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为好,养路工本人为原告,  
  To:一砌髓橼   对公司扣留证据的可以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机构调取证据,诉讼时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也可以找证人作证。  
  To:hmljq  对于您同事丈夫到您家闹事的情况,您可以向公安机关反应,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To:野蛮囡囡  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房子按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房产不宜共有的有一方所有,所有方要给对方适当补偿。因为您的姨父有家庭暴力行为,您的姨姨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但因为您的姨姨一方也有出轨行为,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律师,请帮我所遇到的庸医治死人事件出些建议,他们治死人还态度蛮狠,让人义愤填鹰啊!我们现手上有病历卡等一些基本的证明资料,人已火化
  To:dwj84  您的如果想谈单方提出离婚只能经过诉讼途径,不过您不需到对方所在地提起诉讼,只需相您的住所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请问:我买了辆2手电动车,半个月前公安局发现是脏车,被缴了。但是卖车给我的人卖的时候说是正常途径的车,并给了我车证和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后查明是假的)和半年给的免费在他打工的电动车专卖店维修的证明。  10天前已查明那卖车给我的人是倒卖别人卖给他的车。  我现在车没了,那我可以起诉那卖车人返还我的车款吗?(我买的车的价格是1660元,应该是很正常的市场价了)  望回复 谢谢!  
  to:小轩窗2046  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就其医疗事故罪。 
求教公司注销的有关问题  1,到期注销和期前注销有有什么区别?  2,分公司注销后,如果涉及到债务问题怎么办?  3,分公司注销后,官司没完结,怎么办?  4,分公司注销后涉及到财务方面要注意什么事项?  5,分公司注销后由于还涉及相关事项需盖分公司的章,该怎么办?  ————  很急啊,领导等着我的报告呢?
  To:好久不上网  按合同约定:“租户无故15天内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你们现在有权解除合同,不付违约金,还可要求租户支付违约金。  至于您拒绝开具居住证明,是不合法的。  
  To:zjjhaha  您可以向卖车人追偿,要回您的买车款,还可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可是他们都是有关系的,各个关节都打通了,卫生局\街道\派出所都打通了,官官相护的,报当地的公安我想也没用的,我想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帮我们老百姓去各机构,还有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但我不知道卖车人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我向公安局要的话 一定要叫律师去取吗?  我自己一个人能拿到吗?
  TO 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我想问问有没有专业打离婚案的律师的呀    有意加我QQ 注明天涯法律咨询    我很急呀!!!!    
  首先表示感谢!不知道属于何种问题,急等!!!我是湖北省的一名教师,近期由于考上研究生在办理辞职有关的问题。今天有人建议我不用办辞职手续,如果办了的话以前所交的公积金、养老统筹、医保等就都没有意义了,很不划算,但是如果不办理辞职手续的话,我又怕本地的教育局给我一个除名的处分,不过别人告诉我,如果单位要除名我的话,我就去告他们,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就得把我以前的养老统筹给我补齐,我们这的教育局为了省钱没给我们交这笔钱,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该如何入手,还有就是如果我不办辞职手续的话,对以后找工作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
  ??前两天做个公司,开发房地产的,他们替买房人按揭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结果出了这样一个事情,有个买房人从银行按揭贷款71万买了一套房子,结果在两年没有还款后,房子被银行拍卖,但是拍卖所的价款只有59万——这个几乎不可能的,深圳的房子这两年涨了很多的。然后银行要求这家公司承担另外12万的还款责任。        我有两个问题:    1.一般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楼时不会签订这样的连带保证协议吧    2.房子被拍卖为什么会被拍那么低呢?连4年前的原价都没有达到,在这种情况下,那个买房人或者那家开发商能不能申请拍卖行为无效呢?  
  to:生人聊无   到期注销指按照登记记载的分公司到期日到期后注销,期前注销就是在之前注销。分公司注销后的权利义务由总公司一并承接,需要使用盖章时使用总公司公章。  
  To:小轩窗2046  如果你们当地的行政机关不予处理此事,您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您需要准备案件的基本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和当地机关不予处理  
  to:zjjhaha   您有没有此人的其他资料,如果您既没有卖车人的身份证号又没有其家庭住址,那很难查出此人。如果该人已被公安机关查出,您可以到公安机关要求查阅其资料,不过各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不一,您不一定能得到公安机关的答复,这种情况下还需聘请律师处理。  
  To:困惑的猫咪  您如果不辞职,以后再找工作时因为原来的劳动、人事关系没有解除,会有一定影响。
  如果教育局对您除名,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出您的要求。  
  我于03年7月结婚,婚后购买了男方单位(研究所)的房改房,首付41000元,从04年6月开始月供1878元,用男方的公基金贷款25万。首付当时二人约定按他三我二的比例出的,月供共同还的。现在因性格、对方家庭等问题,无法共同生活,要离婚,该房目前没有房产证,据说土地是国家划拨的,买入价为1600元/米,周围同类高品房价约为3600元/米。我们自己手里没有买房合同,银行和单位手里有。合同大致内容为:他需要单位工作满8年,否则离开的话,按商品房价补足房款;该房可继承,但不可以向外买卖,只能卖给单位。            如果离婚的话,我不主张要房子,希望他给我经济补偿,现在对方说,当时首付的房款是向他家人借的(我不知道,也未经手,因为当时有他三我二的约定)的,房子是他单位的,我不能分,包括约四万元的家具家电在内,他只愿意赔付我七万元(不够我这三年的积蓄);如果起诉的话,他说他的律师说了,三万元内搞定此事,否则不收他律师费。      补充一下,我们没有小孩。      请问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to:亮剑318  在按揭中开发商一般都有向银行签连带保证合同。  一般银行拍卖房产都要通过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拍卖是必需有保留价,保留价是参照市值确定的。如果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无效。  您这里的房子是通过正规的程序拍卖的吗?可以查一下拍卖的记录,如果低于保留价,可申请拍卖无效。
  to:鱼和木鱼   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的。房屋家电都算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房改房这类特殊的房产,在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一方不主张时,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某男和某女婚后,女方怀有身孕,已有六个月,女方在做一次例行婚检时发现患了乙肝小三阳,由于我国取消了强制性婚检,女方由于有献血记录,男方便认为女方身体健康,现在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      各位请问一下,如果诉诸公堂,谁的胜算更大,为什么?  
  如果女方已经把孩子打掉了呢?  
  to:宋永放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男方提出离婚,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不过可以以女方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申请婚姻无效。不过乙肝是否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并无名文规定,需要法院认定。
  朋友母亲去年去世,现在朋友的父亲有意再婚,请问如果他们结婚后,这位朋友对继母有没有赡养的义务,这位朋友30岁,其父现年67岁.不在一起居住.    谢谢了!
  请问:每次和领导一块出差,有车,人家管吃,住宿费能报销,回来报的差旅费一分钱也不给我们 ,算不算贪污。 谢谢了!
  我是江苏人,我父亲在一单位工作13年,算临时工,生病胃癌,于去年12月份不能工作至今,现在单位要解决关系,请问能争取那些权利,    1,发给12个月的工资,和失业金5000元。  2,再给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重病再加3个月。  请问1,还有那些权利,2,胃癌算重症还是绝症,因为这个涉及到第二项。如果是绝症的话,就是再加6个月。3,虽然一个年不允许辞退,但现在辞退,除了补足不到12个月的工资外,还能要求什么?  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已交了现金做担保;对方不起诉的情况下;多长的时间可退?~~   
  我想咨询一下在已交了现金做担保;对方不起诉的情况下;多长的时间可退?~~   
  to:河图不出  您的朋友对其继母没有赡养义务  
  to:大傻  1、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没有要求其他经济补偿的权利  2、对于《经济补偿办法》中的重症、绝症的概念,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一般认知,胃癌应属于绝症。  3、如果按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解除合同,按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金,没12月的限制。  
  to: lantian2006   所谓报销一般是指所花费的工作费用(如差旅费)先由个人垫付,再记入公帐,有公款偿付私人的情况。您这里的报销是指什么情况?如果国家工作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多开费用,不实报实销的话,属于贪污行为。  
  To:冰雪儿玲   请说明您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是作为诉前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如果这种情况下,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15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措施撤销,相应您提供的担保可以退回。  
  看过深亚太律师事务所认真的回复,我想我的问题应该可以在这里得到答案。    6月份前本人使用北京网通公司的ADSL120元包月上网,从7月份开始由于上网时间很少,改成计时收费,最低收费标准为49.5元,从7月1号生效。但是由于本人使用路由器上网,在包月的时候已将用户名和密码设置在路由器里自动登录上网,7月份没有取消自动登录,由于路由器没有关掉导致7月份上网费仅超时费就一千一百多元。    本人起初试图和网通的有关人员协商是否能够按包月的标准收取7月份的上网费。网通的答复是不能协商,不存在盗用的问题,不受理投诉。    但是,本人同时也提出了网通的服务问题,就是7月1号上午并没有给我开通网络,网通的客服多次向我解释是由于网络故障造成网络不通,并称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是不给用户赔付的,并说希望用户能够谅解,本人也告诉网通的人员,用户谅解网通,网通从来没有谅解过用户,于是网通受理了我的投诉。  
随后网通给我的两次答复都不能够让我满意,现在因为这个争议费用的问题已经给我造成了麻烦。  
现在准备就这个问题起诉网通,当然也希望能够调解,烦请您评估一下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原帖:/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802617&Key=&strItem=law&idArticle=48622&flag=1  
公司人事部经理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通知当事人部门领导的情况下,向全公司员工及领导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邮件内容:财务部员工某某,因其对上级领导态度有问题,现公司人事部做出决定:撤销其晋升决定,工资水平降到最后一次加薪前的工资水平.  
这封邮件在公司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请问人事经理的行为是否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或者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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