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可以怎样人肉搜索一个人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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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实训班
上课/考试 时间
9月18日(晚)+19日至20日周末白天+9月26至27日周末白天
菁英实战班
9月21日(晚)至25日(晚)+26-27日周末白天
周末实战班
9月18日(晚)+19日至20日周末白天
<h2 style="color: #FF年福建省市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实战训练班
上课/考试 时间
事业实训班A班
上课时间为9月21日(晚)―25日(晚)+26、27日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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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
  &人肉搜索&,指的是通过大量人工参与来寻找问题答案的网络机制,即根据网络上的一张照片、一个视频场景、一个网名甚至一个QQ号码,网民们互通信息进行寻找,往往可以挖掘出目标人物在现实中的真名实姓、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此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亲朋好友等私人信息也一概会&暴露于阳光之下&。近年来,&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引发了不少争议。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看待&人肉搜索&现象呢?它的存在合乎道德吗?更重要的是,合法吗? 国公网-  一、从社会学的角度,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 精彩尽在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其产生的社会根源肯定涉及多种社会因素,但就其得以发生的条件来看,主要涉及三方面因素:互联网、焦点社会问题和网民。   首先,随着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使原本人们认为是&深不可测&的互联网等高技术信息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而且日益&飞入寻常百姓家&。这使各种社会信息迅速得到更大范围地传播和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社区&进行各种形式的超时空的社会互动成为现实。可以说,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达是&人肉搜索&这种新社会现象产生的物质基础。   其次,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过渡转型时期,由于思想多样、价值多元、规范缺失、道德弱化等原因,出现了一些社会失范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引起人们普遍关注。比如,前段时间被&人肉搜索&曝光的一些轻视生命、婚外恋、造假、不遵守公共规则、以强欺弱以及违反基本道德的事件,就是如此。人们为什么对此高度关注?我认为主要是这几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对物质以外的社会价值普遍关注与追求,比如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   再次,产生&人肉搜索&现象的直接动因应该是网民的广泛参与。从微观心理层面来看,为什么网民乐于广泛参与此事呢?我认为主要基于以下方面:一是猎奇探究的心理。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希望打破沙锅一探到底,是每个人自然产生的、普遍具有的心理活动。二是减压宣泄的心理。这就是社会心理学上讲的&投射&。将自己积累在心中的压抑情绪,发泄到网络上声讨的那个人身上,以此来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三是平等参与的心理。每个人都盼望获得平等和尊重,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发言权。&网络社区&给予了人们平等参与的权力,使人们由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变为主动的信息提供者,自我成就感得以提高。四是追求自我实现的心理。我们每个人都看重自己的价值,都有施展能力、实现目标的本能愿望。竞争日趋激烈和相对复杂的现实社会充满了变数,实现自我价值并非易事。相对而言,虚幻的网络世界所创造的独特的网络沟通环境,却正好能够满足网民追求自我实现的心理要求,他们从中可以感受到自身具有的潜在能力,品尝到自我&义举&被网友认同的自我价值感。   二、有人说,&人肉搜索&是&天使&,能在最短的时间揭示真相,看上去&恐怖&,实际却很&正义&;有人说,&人肉搜索&是&魔鬼&,是&网络暴力&。如何评价&人肉搜索&?   社会学家认为,绝大多数社会事物和现象都具有社会正功能和负功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所以,我们对待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应客观辩证地去看待它的社会作用,对待&人肉搜索&也是如此。如果&人肉搜索&超越一定界限,甚至向&私刑&的性质发展,就会伤害当事人、激化矛盾;而运用得当,又确实能对社会有所帮助。所以,我们对其社会功能应一分为二地进行分析。   总的来说,&人肉搜索&的社会正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社会的假、丑、恶等现象进行揭露,起到社会舆论监督与制约作用。二是对广大普通网民来说,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以便更好地规范或矫正自己的言行。三是可以促进真善美、公平正义等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弘扬。   但是,我们在看到&人肉搜索&正功能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其社会负功能主要表现在:其一,如果在不知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任意挖掘他人的个人信息,并在网络公共领域随意散布,以至于影响他人的家庭生活甚至工作学习,这就很可能成为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是违犯法律的行为。其二,&人肉搜索&如果被滥用,就会转化为网络舆论暴力工具,失去公平正义的立场,反而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其三,由于网络规则的不健全,&人肉搜索&很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攻击他人的工具。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人肉搜索&贴上&天使&或&魔鬼&的标签。我们应发挥&人肉搜索&的社会正功能,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其所带来的社会负功能得到有效抑制或降到最低。我想这些除了依靠网友的道德自律、网络监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外,还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社会规范,为实现网络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障。   三、人们很关注,&人肉搜索&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我们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由于有大量网友的自发参与,搜索效率大大提高,&人肉搜索&可以迅速地求解某一热点事件的背后真相。但是,在进行&人肉搜索&的过程中,也有一些网友不以法律为标准衡量事情的是非,肆无忌惮地揭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并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谩骂、侮辱,确实极易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保持和维护的权利。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诽谤和侮辱两种方式。例如,在网上用文字、声音、图片对公民进行谩骂、贬低、人身攻击等行为,就涉嫌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是公民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我认为公民的隐私权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公民的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公开或传播;第二,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和档案材料不受非法调查、公布或扩大知晓范围;第三,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或非法公开;第四,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开;第五,对于公民任何其他纯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同时,公民的个人活动和住宅不受骚扰、干预、窥视等。例如,在网站上擅自披露了公民的工作单位、居住小区等信息,就是一种涉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有些公布隐私的行为不属侵权,主要有:一是基于当事人同意;二是对公众人物一定范围内的隐私;三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例如,通缉罪犯时公布其一些隐私。侵害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者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当根据损害的事实、行为的违法性、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来认定。   &人肉搜索&是通过互联网来搜集和公布某种信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速度非常快,传播范围广,因此,与传统方式相比,公民隐私权受到的侵害更大,同时也更复杂。目前我国还没有在网络中保护隐私权的专门性法律,有关案件主要适用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但我国已经出台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60多部规范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其中有些法规中有涉及隐私权保护的条款。例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隐私权和名誉权保护的具体内容规定得不详细,有待进一步完善。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人肉搜索&侵权案件面临的难题是:其一,网上公布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与侵犯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其二,网站的监管义务及责任承担;其三,道德批判与隐私保护的界限。这就要求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已有的法律规定做出具体的裁判。我个人认为,&人肉搜索&这种网络表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言论的表达空间,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来弘扬正义、谴责邪恶,但任何行为都有底线,即不能违犯法律,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正所谓人人都可以进行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法官。   四、我们应当如何从法律上加强对&人肉搜索&的管理、引导和规范,使它不至于突破法律底线?   国外对于网络中的个人隐私保护方面,除了在民法中规定外,还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律体系相对要更完善。例如,2000年4月,美国《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正式生效,这是美国出台的第一部有关保护网民隐私的联邦法律,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13岁以下网民的隐私。意大利、西班牙等国也先后颁布了《个人数据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借鉴这些国家对于网络中个人隐私保护的经验,对于&人肉搜索&,我们很有必要完善以下工作:第一,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中具体规定公民个人隐私的范围。第二,完善网络管理制度。明确网站的监管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加强网站对&人肉搜索&行为的管理。例如,规定网站对网友的不当留言要及时删除,网站在服务条款中要严格界定属于威胁、中伤、诽谤、猥亵、侮辱或其他违犯法律的行为。同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行网络实名制。第三,大力宣传和普及网络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隐私权保护意识。我国的一些网民法律意识不强、隐私观念淡薄,网络经营商的个人隐私权保护意识也较为淡薄,缺乏尊重与保护个人隐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导致网络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公民法律意识和隐私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减少网络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一旦权利遭到侵害,公民也会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目录:第69期
小学生开学啦
有没有感觉最近很堵,因为《开学》的摄制组走上街头啦。你以为外国的小朋友就是玩玩玩。喈喈,还是太年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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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肉搜索怎么搜的方法
怎么人肉搜索一个人?人肉搜索技巧简析经常上网的友友们一定听说过“人肉搜索”,所谓“人肉搜索”指的是利用网络检索的方法找到一个网友在现实生活中的资料讯息。利用人肉搜索可以做到很多事情,比如说被网络骗子给忽悠了,利用人肉搜索的技术就可以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在如今的网络环境中,人肉搜索的方法和手段可谓是花样迭出,小编今天就在这里为大家介绍最简单的方法。小编用的是chrome浏览器,人肉搜索の利器哦:首先,我们要知道对方的基本资料之一,比如说姓名,网络ID,手机号码,QQ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就拿最简单的QQ来演示吧!第一步,登入搜索引擎,可以是百度或者google,soso等。搜索引擎越多越好,检索得到的结果越多。小编就拿一位好友的QQ做小白鼠了,为了隐私起见,打了马赛克哦~进入其中一个检索结果,可以找到对应的百度ID,这样就查找到更多信息了,因为大部分人的ID都是多网通用的。我们在来用ID检索,可以得到更多更详细的信息,通过组合整理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实现对检索目标得到一个清晰的认识。为了保护隐私,截图经过很多处理,友友们可以拿自己的好友做实验,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哦。好了,今天的人肉搜索基本教程就说到这里,本文只是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人肉搜索的进阶方法需要自己动头脑思考,假以时日必然有所小成。12月17日,国信办相关负责人就该事件表态称,“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暴力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对发起“人肉搜索”造成有害影响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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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的友友们一定听说过“人肉搜索”,所谓“人肉搜索”指的是利用网络检索的方法找到一个网友在现实生活中的资料讯息
经常上网的友友们一定听说过&人肉搜索&,所谓&人肉搜索&指的是利用网络检索的方法找到一个网友在现实生活中的资料讯息。利用人肉搜索可以做到很多事情,比如说被网络骗子给忽悠了,利用人肉搜索的技术就可以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在如今的网络环境中,人肉搜索的方法和手段可谓是花样迭出,小编今天就在这里为大家介绍最简单的方法。
小编用的是,人肉搜索の利器哦:
首先,我们要知道对方的基本资料之一,比如说姓名,网络ID,手机号码,QQ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就拿最简单的QQ来演示吧!
第一步,登入搜索引擎,可以是百度或者google,soso等。搜索引擎越多越好,检索得到的结果越多。
小编就拿一位好友的QQ做小白鼠了,为了隐私起见,打了马赛克哦~
进入其中一个检索结果,可以找到对应的百度ID,这样就查找到更多信息了,因为大部分人的ID都是多网通用的。
我们在来用ID检索,可以得到更多更详细的信息,通过组合整理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实现对检索目标得到一个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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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陈赫离婚事沸沸扬扬,一个微博用户 软柿子jampasg 在陈赫承认离婚的微博下留言,要求他退出目前参加的节目。谁想陈赫居然回复:好,对不起。因此软柿子招来了陈赫粉丝的辱骂和人肉。我的问题是:1、软柿子的评论有错吗?2、辱骂和人肉搜索侵犯了软柿子什么合法权利?辱骂和人肉搜索是否触犯法律?3、作为普通网民,因类似事件被辱骂和人肉后,该如何保护自己并维权?4、陈赫是否应该对这场波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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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陈赫是故意的,理由如下:1.他是一个公众人物,当然会知道他的一句话带来的影响。2.他的公关团队如此强大,不可能会随随便便回复一个人,他回复了也许是为了博得同情,大家也看到了,他的粉丝都在维护着他。被人肉搜索的那位网友是可以维权的,只要他的生活上工作上心理上等方面受到了较大程度的侵害,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然在这方面攻击他的是陈赫的那些粉丝,但究其根本就是陈赫的回复,所以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要为此事负责。
我觉得没事闲的乱扒别人隐私和没事闲的管别人闲事和没事闲的和管别人闲事的人较劲的人都特么闲的!!
违法,但很难维权的。明星,名人算不算人,有法律规定,这些人不受隐私法保护么?但全世界的记者媒体,有尊重过这些人的隐私么?而且很多人都会看这些侵犯人隐私的消息消遣……连这些名人明星都是如此,普通人就更难了。你觉得自己被侵犯了,其他人正看着你隐私兴奋呢,非得等到事情发生在他们自己头上,才会意识到,这样不好。这世界讲究少数服从多数,除非有钱有权有势力,不然没太好的办法。
眼看这个问题下的回答一点点变歪,帮题主正下楼吧。1、软柿子的评论有错吗?要评论软柿子姑娘的对错,我觉得必须要充分了解原因。这件事情绝对不是陈赫隐瞒离婚这几个字这么简单。看一下陈赫微博的图片就知道了。注意划线的地方。已经离婚快半年了+ 我们很容易可以知道他们两个大概是8、9月离得婚。然后我翻开了陈赫的新浪微勃(……),从去年八月份的微博一条一条翻过去,翻到了这么两条:历时快一年,终于完成了这本书,想在今天把它当作惊喜送给老婆,不料老婆看了封面后说:“这谁的书啊”。。。这是我。。是我! 卓越: 当当: 京东:
已经预售。。无法挽回。。大家评评理
来自 之前出版社和我说,《守得住才叫爱》封面选得很有内涵,结果出现这个话题,我整个人都不好了!然后今天又有人问我书里写的是不是我在电台风花雪月的故事?我@%*+(!#&求洗白。。 当当: 亚马逊: 京东: 来自 还有八月中旬,陈赫夫妇(或者说前夫妇)还在录《真爱在囧途》,大家看可以看看里面那些打情骂俏让人面红耳赤的片段……这让我很是诧异,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或者已经离婚的两人,居然还可以公然秀恩爱,谁能告诉我是不是我看错了?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你陈赫对许靖的深情就是装出来的(个人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正常人也不会用那么长的时间玩一个感情游戏);二就是糊弄观众。我知道明星离婚不是件多么光彩的事,但是也不至于为了书和节目公然欺骗大家吧,这种有预谋的欺骗才是最让人愤怒最让人不可接受的。想象中的恩爱模范原来是一场骗局,一个小女孩气愤也无可厚非,我想这就是软柿子姑娘会说出那样话的原因吧。当然,我们不能把这看做攻击别人的理由,只是成人都觉得狗血的剧情,小姑娘一时难以接受说两句难听话也无可厚非,远不至于被人人肉个彻底。
曾经很喜欢曾小贤,觉得很适合胡一菲。后来看了跑男,觉得这人又怂又贱,膝盖还软,真算不得男人。再加上这次的公关,算得上是马司令口中(特别会道歉)的人了吧?说实话我对明星不感冒,更不关心他们的私生活。他们给我的东西我能拿到就好,那些品质哪怕是装的,我得到快乐就好。不过这次,因为陈赫的道歉,一个无辜孩子被你们这帮粉丝骂成这样。我就想问问,你们跟她一样大的时候有没有这样说过一个明星?有没有被他们的粉丝人肉?更何况软柿子没说过分出格的话,你们都还是人么?!怕被人肉,所以匿了,所以不敢在微博上说。网络暴民的围攻下,人人自危。拜托你们冷静一点吧
-------------------------------------------补充于1.26------------------------------------------------- 的答案算是非常标准的了,虽然其中还是有一小部分的主观猜测,但从质量上说远超其他所有答案(包括我的)一大截。有逻辑的答案才是能站住脚的,某些纯粹主观臆想的答案根本经不起推敲。其实从答案赞同数就能看出“陈赫软柿子风波中很多问题了”:人是不愿意思考的,只要能发泄自己的感情,什么理性什么逻辑统统都没用。对微博上的暴民如此,对知乎上的暴民也是如此。突然想起之前在某个问题下的评论了:知乎上回答者不思考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看这些回答的人不思考;与其说知乎质量降低是用户大量涌入,倒不如说是脑残粉的大量情感投票。--------------------------------------------补充修改于1.25晚----------------------------------------------(之前居然没人注意到我写的是补充于1.26.。。。。汗。。。。)我不是为陈赫洗白啊,我没那么闲。我只是希望大家明白,这件事的讨论焦点并不在于陈赫与软柿子,而在于维护陈赫与反对陈赫的网络暴民——一方同情自己,于是黑陈赫,另一方同情陈赫,黑软柿子。就是这么一件事。现在软柿子“对不起,没用”微博下的舆论已经扭转了。这就是“沉默的螺旋”,接下来又会有一帮人同情软柿子,进而去黑那些暴民,然后暴民被口诛笔伐,然后他们又被人同情,人们又开始追究黑暴民的人。。。。直到,人们不再关心这件事,比如现在——人们发现陈赫真的劈腿了,好,焦点转移了。想想真是可笑又可悲啊。你真的觉得在这之中不停变换角色的是网民么?其实是那颗摇摆不定的同情心啊。同情心不是爱心,因为根本没有人真正关心软柿子,不是么?--------------------------------------------补充于1.25晚----------------------------------------------------来自我的评论:1.我说过我不是为他洗白的,我也没觉得他是个多好的人,我所分析的也仅仅是“好,对不起”这个部分,后面的是洪流,谁都无力抗拒,难说对错。有人说陈赫第一时间应该站出来阻止暴行,其实你们用脑仔细想想,如果陈赫真的呼吁停止暴行,暴行真的会停止么?情况完全会有可能愈演愈烈,比如留言会变成“你个小婊砸,看看陈赫多么宽宏大量,你凭什么得到两次道歉?”、“脑残不死圣战不止”之类的话。不过他确实有必要表明立场,即使后来事态更加严重,即使他会被人骂作虚伪,即使软柿子还是会受伤,因为这样会把自己摘得更干净一些,这样会让看客们跟高兴一些,这样会让陈赫脑残粉们更高潮,何乐而不为呐?在这件事上我只是看不惯某些人那种带有色眼镜评论人的态度与逻辑。其实我根本不是特别在乎谁对谁错,我仅仅是单纯的不喜欢那种圣母般的同情心而已。仅靠同情,这世界早就乱套了2.有人说我这叫中庸,不去评判人的对错。你错了,我不中庸,我说了谁是真正犯错的人——人肉者和那些暴民,因为他们的动机、行为性质都是具有危害性的,就这么简单。不要扯上弱不弱势同不同情,那些东西根本一点用都没有。陈赫和软柿子,你能肯定的说谁的动机就是高尚的,谁的动机就是下作的么?不能的话,就闭上嘴,没证据的话别乱说,这是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该有的常识。关于维权:评论下有人问我为什么不提维权?仔细看我的回答,面对人肉,你想维权,第一步先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再受伤,第二步采用法律手段追查人肉者,保留证据,必要时提起诉讼,第三步,等舆论转向。之所以之前不提,是因为题主的问题混淆了过错方,评论中也是一大部分批评陈赫的,我说那么多只是想让他们明白在这种问题上应该怎么看待这件事,不要被弱势与同情迷住双眼而已。 --------------------------------------------补充于1.24----------------------------------------------------之前有个匿名答案,后来被他自己删掉了。他的观点我就不陈述了。我说说我当时在他的回答下的评论吧。1.你无法判断陈赫回“好,对不起”的动机,他有可能像别人说的那样故意挑事故意引发讨论,也有可能真的不堪重负万般无奈很伤心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有人辩解的理由是:粉丝说个话怎么了,凭什么只有他被点名,谁能想到会被明星回复?没错,粉丝留言被明星看到的几率是不大,但不代表你可以乱说不负责任,就像大半夜没有交警查超速查酒驾查闯红灯不代表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做这些事不必付出任何代价一样,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能因为觉得不会被点名就不去背课文,不会被明星发现就乱说话。2.陈赫道歉的时候,不一定会想到这会带来人肉效果的,为什么?你要是软柿子,你回复的明星跟你道歉,请问你会怎么做?是我我会重新考虑我说的话,我可能会就此产生同情,我可能会对他进行鼓励,我可能会说“其实不要太当真,我真的只是说说气话”。软柿子是有很多种选择的,而这些选择是可以保护她的,而且,在陈赫道歉的时候,她还没有被人肉。那她是什么时候被人肉的呐?她在自己的微博里说了“对不起,没用”。这就像你走在大街上撞了别人一下,人家说了一句对不起,你回了一句“对不起没用”一样,你是没有理的。我说这些不是去为陈赫辩解,我只是想说,双方都有过错,不能因为某一方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就必须获得同情,同情只会蒙蔽评判者的双眼。至于某些人说陈赫就是渣男,明明离婚了还去参加真人秀这就是就是骗子,天涯还扒出了某某什么事。我想说的是,好人一辈子干的都是好事么?坏人这辈子永远都只能干坏事么?请就事论事,别扯上那些有的没的。3.有人说陈赫一定是故意的,他就是想转嫁责任,想将退出跑男的不义嫁祸给这个粉丝,这就是道德绑架。那么好,我认同了,那我问你,软柿子认为陈赫离婚了破坏了她心目中跑男正能量的风格,要求陈赫退出跑男,这是不是道德绑架?你没有任何的证据仅凭猜测就认为陈赫就是想转嫁责任就是不负责任,这是不是道德绑架?明星也是人,不要双重标准。4.陈赫可能在某些人眼里就是渣男,就是擅长炒作想将脏水泼给别人的人,这是一种可能性,我不否认;但也有这样一种可能性,陈赫他受到的打击太大,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换来的成就一夜之间崩塌,甚至连自己最喜欢的节目都被要求退出,于是心灰意冷回了这么一句,这不也是一种可能性么?同样,有人同情软柿子,说她还年轻,不该遭受如此网络暴力,这对她未来的人生伤害太大;但也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啊,软柿子故意去激怒陈赫,故意招黑,故意想被人肉,同时还要装一个受害者的身份,获得曝光的同时还能得到同情,这种可能性不存在么?明明双方动机都是不确定的,为什么非要认为这就是陈赫的错,软柿子就是受害者呐?为什么大家想当然的认为软柿子是弱者,所以就一定要得到同情呐?还是那句话,请放下那没用的同情,对他们一视同仁。5.在动机无法判断的时候,行为性质本身才是唯一决定谁对谁错的依据,而不是影响。杀一个作恶多端的小混混和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妪影响肯定不一样,但性质是一样的——这都是杀人,都是犯罪。软柿子的行为就是发表了自己的言论,没有攻击性,这本身没有错;陈赫的做法也是发表了自己的言论,也没有攻击性,这也没有错;那错的是谁?错的就是那些人肉的人啊!必须道歉的应该是这些随意发布隐私的人啊!所以,再次重申我的观点:陈赫是没有必要道歉的,他没做错任何事,但这不代表他不应该道歉,因为这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对媒体、对粉丝、对自己、甚至于对软柿子都是有好处。但是,道歉不代表一个人错了。对了,肯定有人会说软柿子多惨啊,被人扒成这样了。要记住,软柿子很快就会被人遗忘,但陈赫会被永远贴上渣男、骗子、炒作狂的标签,一直活在大众视野中,究竟谁更惨?弱者,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尊严与希望。请尊重每一个人,不管他是普通人,还是明星,不管他是跌落在臭水沟里,还是衣着光鲜的站在聚光灯下。------------------------------------------以下为原始答案----------------------------------------------------对于陈赫来说,道歉没有必要性,但具有一定的重要性。陈赫本人并未伤害他,不管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是如此。有人会说,他不回复不就不会有这事了么?按照你的逻辑软柿子不评论不就也没事了么?有谁规定过因为是对方是公众人物就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了?又有谁规定了陈赫不可以回复粉丝了么?陈赫在这件事上并不存在过失,他没有说“粉丝们,给我骂这个sb,给我狠狠地打”,陈赫说的是“好,对不起”。如果有某一天我在微博上给范冰冰留言,范冰冰正好心情好给我回复了,说我真帅,如果我因此被人肉了,请问是范冰冰的错么?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因为最近陈赫实在太火了,媒体再一次换了个方式拿出来消费了他一回而已。被人肉的是天天有,明星粉丝干的龌龊事少么?不服?百度exo脑残粉,看看他们的脑残粉干过什么。有人说他是公众人物,要考虑影响,你是神么,你能前知三百年后知三百年么?这就像你在知乎上答了个问题,结果被某人断章取义拿去误人子弟了,被耽误的人是来找你算账还是找他算账?陈赫可以道歉,或者说应该道歉,因为这样对所有人都好——媒体又有新闻了,脑残粉因为被保护更加死心塌地了,路人被这宽广的胸襟所折服转粉了,自己形象也加分了。至于软柿子?谁管他啊,媒体会有那功夫报道他在陈赫道歉后生活有所改善或者更加不堪了么?他早就没有新闻价值了。
我就指出一点,请看大屏幕:陈赫的回复与软柿子jampasg的评论,时间间隔不到一分钟。陈赫的回复与软柿子jampasg的评论,时间间隔不到一分钟。作为一个属于华谊的艺人,很难想象退出节目这么大的一个决定会是他个人不经公司同意用60秒以内的时间做出的。所以只能说明三种可能:①本来公司的公关处理决定就是“对外放话表示要退出”,就在钓鱼等着这么一个倒霉网友提出要求→应允之,楚楚可怜有没有……这样弱势的态度自然同情分就有了;②这个“软柿子jampasg”是华谊的水军,借此引发网友人肉,弄出这么一场闹剧,借以混淆视听,模糊焦点;③陈赫脑子当时确实是抽了,一时羞恼,回复之。所以如果如果是②的情况,题主的第二和第四个问题也就没什么必要讨论了。当然以上猜测也不一定准确,我也就是瞟了一眼新闻,随便猜猜,嫑森气猜错了也不许人肉我……伦家可不是软柿子,哼
的回答,还挺惊讶一个研究生能做出这样的回答,真是对我国高等教育有了新的理解。我把对他的回应作为一篇回答吧:1、某些人的逻辑是软柿子没权利对陈赫说“对不起没用”,但路人观点看来,既然陈赫向她道歉,她当然有权决定自己是否接受。这跟陈赫离婚对不对得起谁,关不关软柿子事儿一点关系都没有;2、“挑衅陈赫身后粉丝”是一个很可笑的罪名,“陈赫粉丝”是个啥黑社会组织吗还是什么了不得的权威,不能挑衅?而且还那么容易被一句话五个字挑衅,尾巴也是够敏感的;3、人肉搜索是违法行为,引用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软柿子顶多算管闲事和嘴欠,辱骂软柿子的人也算管闲事和嘴欠,人肉搜索软柿子以及散布软柿子个人信息的人,属于违法;4、“陈赫的粉丝”和某些更加脑残的粉丝来比,真是好的不学光学坏的;5、他说“粉丝才不跟你讲什么道德人权,尤其是你在他们偶像面前无理取闹时,就该做好任何心理准备!”这句话我真心赞同,我看到陈赫粉丝的极端行为了,发现他们不讲道德也不讲人权了,感谢这位同学提供的正确答案!此外:1、陈赫离婚没错,炒作恩爱或许不是个人选择而是公司行为,我个人可以理解,也尊重背后隐情;2、陈赫及其公司应该及时号召粉丝停止违法行为,为了陈赫好,为了粉丝好,也为了软柿子好,可惜他现在还没有明智举动;3、新浪微博应该及时筛选删除透露个人隐私的评论与转发;4、支持网络实名制,对未成年发言进行标示和保护;5、打击脑残是实现民主的第一步,我个人不接受和那么多脑残一起分享民主,还不如给我一个明智的暴君。
看到这个问题才特意去软柿子微博溜了一下发现小妹妹在言论这么暴力的情况下如此不会保护自己,首先明明可以删除微博或者对陌生人不可见,但是妹妹却依然把东西给别人看,明明可以设置为陌生人不可回复却依然让人回复,这才纵容了网络暴力的蔓延。 如此,容我恶意猜测一下,本身如果只是在陈赫状态下的回复,应该不会掀起那么大的影响,但是妹妹还特意发了一条惹粉丝争议微博,于是乎,必然火了,从她那陡然扩增的粉丝就可以看出来,那么她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我不是陈赫的粉丝,但是我不太喜欢有些网友,因为这个女生是高三而把她放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且不说高三已经成年,目前的状况即使她处理不了,也可以寻求帮助,而不是把微博放在那任网友们评论,掐架,人肉。
因为爱情公寓喜欢陈赫,看了跑男粉转路人,因为觉得他的表现又怂又贱。看到离婚,网友被人肉,承受着巨大的网络暴力,陈赫及其公关团队应该出面制止,却没有动静,以后路人转黑了。抱歉没有回答题主问题。因为这些话发到微博上我也会被人肉的。
阴谋论来说,陈赫是故意回复软柿子小姐的
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那么多人骂陈赫,就找到你一个人。你成了唯一的靶子。那么你就找一个人肉你的人,就一个,往死里告。告得全国皆知。匿名保平安
部分同意@油炸小饭团 的答案,即陈赫和柿子都不存在过失~但我要强调的是:过错方是进行人肉的网友和新浪微博的维护人员。首先,很多网友不知道人肉这件事件的严重性。当然这个说了跟没说一样,现在法律维权不是很健全。其次,新浪的敏感信息删选系统形同虚设~~~~~~~~~~~~~~~~~~~~~~~~~~~~打了上面一堆,跟没说一样。其实那天我也在关注这一事件,我能做的,就是讲我看到的敏感信息,随手点击了举报。
很久以前有宗教信徒狂热,现在,有粉丝拥护狂热。两个群体,一个缺科学,一个缺理性。群体的理性程度大概只有平均值的一半,更多的是一种势。当然我还是挺喜欢陈赤赤的,匿一个先
1、软柿子的评论所谓对错因人而论,但是她发表这个言论的行为没有错。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我国宪法中有明确规定。只有某些恶意破坏性的表述:像诽谤,人身攻击…侵犯公民名誉权以及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言论才会被政府处罚(而非禁止)。软柿子这里仅仅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而谈不上诽谤,人身攻击之类,她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没有错。 2、人肉搜索是侵犯他人隐私,包括辱骂都对软柿子造成了名誉权的损害。 法律上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3、遇到这种事。。。。不好办,侵权人个体数太大,维权有难度。最多起诉收录你个人隐私的网站主体(新浪微博,百度贴吧什么的)对网站运营方的不作为监管不力进行起诉、要求赔偿,还有某个可以得到侵权证据的发帖人,也可以将其作为侵权人进行民事诉讼(抓典型、杀一儆百)。不过维权成本太大。。。实施起来耗费精力财力。4、在我看来,陈赫应该算是有连带责任吧。作为对这些侵权人(们)有影响力、号召力的公众人物,在可以明显判断出侵权人将要做出或者正在做出侵权行为的时候,而这种侵权行为因他而起,其本身又具有制止侵权行为的能力,他却没有发出制止的言论、行为,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其负有造成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起诉他道个歉认错还是应该的吧。
软柿子没错,人肉她的那个人有够恶心的!
题外话,个人觉得软柿子这个人不存在。或者这个人存在,但爆出来的所谓个人信息是假的。百度下他的个人信息,就会发现以前他——数次因为明星点名而被人肉。
一切人肉行为都是非常恶心且犯法的,不要听饱醉豚瞎扯,一旦能够通过个人意志和价值观来判定什么样的人肉是合理高尚的,那结果必然是群体暴力。你在那宣扬应该人肉写GFW代码的人,就和那些宣扬应该人肉买日本车的人,应该人肉骂陈好的人,应该人肉吃狗肉的人一样,都是暴徒,不对,都是鼓动暴徒的垃圾。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孙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
——《杂感》一九二五年——鲁迅先不论谁对谁错,有心的可以去看看在软柿子的每一条微博下都有人在污言碎语辱骂她,脑残粉的行径不亚于当年的某些哈韩的,这要放在过去,我的脾气早就去爆吧了,现在长大了懂事了,不和他们计较了,都是一群可怜人,现实中的悲伤失败,只能让他们在混乱中向着更可怜的人挥刀。但凡有些正常思想的人,以己度人换位思考下,就能得出陈赫的其心可诛,偶像什么样粉丝也就什么样。什么人才会喜欢什么人,看看评论,就知道了陈赫的为人了。别的不想多做评价,人品垃圾。
什么都不用说,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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