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的人在做天在看 英文

A13:本市·焦点
A13:本市·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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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朋友圈”引发离职官司
员工称发微信“朋友圈”诉苦被老板误解辞退 老板称其主动离职
日 星期二 北京青年报
&&&&李女士发朋友圈表达心情不佳,却被老板看到后以为是因工作原因抱怨,老板跟帖称“如果一份工作让人如此悲伤,不做也罢!”两天后李女士离职。在仲裁机关要求李女士的原单位对其进行各类福利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后,该单位不服仲裁,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事件&朋友圈吐槽丢了工作&&&&被告李女士称,2013年6月,因家庭琐事困扰,李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段表达当时心情不佳的文字。她写道:“躺在床上,扪心自问,自认坚强,不知还能坚持多久,也许快了,泪流满面。无愧良心和天地,此时窗外雷声不断,老天为我在流泪。人在做,天在看!”被同是自己“好友”的公司唐老板看到后评论道,“如果一份工作让人如此悲伤,不做也罢!”“你把我置于何地?周扒皮,筷(刽)子手?!这是公众平台,请所有员工自律!”之后,李女士忙在微信里向其解释说:“唐总,我一直都非常尊重您,我说的和您说的不是一回事。”但是两天后,李女士离职。&&&&李女士称,日入职北京某女子美容有限公司。第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该美容公司没有与她再续签劳动合同。李女士在职期间一直担任库管,月工资标准是3500元,每周六都会加班,且未休年假。李女士称,日到日期间自己也在上班,但公司未支付工资。&&&&随后,李女士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日至去年6月6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索要日至日未续签合同两倍工资差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其中6天的工资、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双方争议&老板称不是辞退是辞职&&&&该美容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表示事实与李女士的说法有很多分歧。该公司称,李女士的入职时间是日,正常工作至日,也签署了劳动合同。至于工资问题,公司也已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了日。此外,公司从未安排员工加班。日安排休年假,李女士按每年5天的标准享受休假,所以公司不同意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而离职原因,公司称并不是辞退了她,而是李女士误解了唐老板对她朋友圈的评论内容,于日自动辞职。“李女士是自己辞职的,我们也付给她工资及补偿了。她是老员工,公司基于人性关怀,已支付了3000元现金。”该公司代理人还强调称,微信是公众社交平台,具有开放性,唐老板的评论只是个人警示性评论,并没表示要辞退李女士。&&&&李女士辩称,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是日,也并不是自己主动辞职。“唐女士发布‘不做也罢’,已明确表示是要辞退李女士了。”而至于那3000元“人文关怀”,李女士更不认可,其代理人称:“公司法人通过微信和短信辞退后,李女士才被迫在支出凭单上签字,否则得不到任何补偿。事实上是公司违法解除在先,并非李女士主动提出离职。”&&&&由于双方需要回去考虑调解意见,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官提示&朋友圈里也存在法律关系&&&&由于本案是关于朋友圈引发劳动争议的第一案,该案法官也提示,对于朋友圈这个平台,由于它的受众比较广泛,发布者和评论者都存在一个身份问题,这之间很可能存在法律关系。比如说员工和老板互为好友,两人可能虽然是朋友关系,但也是雇佣关系,所以在发布或评论时,都应该注意个人身份。员工可能认为自己表达的是个人情感,但老板可能不这么认为。如果员工表达辞职的意图很明显,很可能就会被老板认为是辞职申请,每个人的理解都有不同。老板因此辞退员工,也存在究竟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的争议。&&&&此外,本案比较新颖的一点在于,本案的证据涉及新媒体微信朋友圈的互动记录和短信记录,由于电子证据存在被删除和修改的可能,所以法院在之前对证据做了保全,双方也对该证据予以了确认。本版文/本报记者&孔德婧&&&&专家说法&&&&生活态度引起的劳动争议&&&&知名人力资源专家雷峥嵘表示,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生活态度引起的劳动争议。&&&&这个事例中,老板如果认为有不合适的地方,也应先询问员工,然后可以利用员工援助计划等方式帮助员工解决问题,让员工获得工作上的快乐与成就感。&&&&员工虽然主观目的不是传播负能量,但是不可避免会有同事、客户看到这样的信息,网络环境也是个相对商务的圈子,所以这一行为也有可能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律师分析&&&&发“朋友圈”算不算违反单位规章&&&&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介绍,《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几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在本案中,李女士已经在该公司工作多年,显然不适用第一种情形。而后两种情况,对本案也不太合适。&&&&在目前,很多单位的规章制度当中,并没有把“员工在上班期间,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列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中。就我们日常理解,员工行为是否算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要结合实际评判。&&&&如果对特殊工种的劳动者的行为有特殊规定,用人单位应事先明确列举出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对外公开公示,经过员工学习并确认。只有这样,当员工违反其中一项时,单位才能单方解除合同。<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我把九十岁关于盲人老伯的事情发到朋友圈之后。
33回复/3亮 4667浏览
看了今天那个盲人黄老伯大半辈子孤苦伶仃的帖子,基本是哭着看完的,加了当地爱心人士的微信,尽了点自己的绵薄之力,然后把老伯的故事转发到朋友圈和很多群,这也是我第一次这样做,没想到,基本回复的除了质疑就是嘲讽,要不说那你多捐点不就行了,要不就是说都是骗人的…实在很失望,于是在朋友圈写下此段话现在的社会,真的是社会。我把信息发到朋友圈和不同的群里,得到的更多的是玩笑和质疑,捐了到底会有多少钱到老伯手里?在这里我不想讨论什么究竟有多少黑幕暗箱,或者你不看相关新闻么等等。我只想让那些笑话的人,瞪起眼睛看看下面这张图,一个九十岁的老人,说出下面的话的时候,你想做的就是质疑这一切而不是帮助他??我捐了我能捐的钱,从此以后我也不会再发类似的信息,但是我想说,即便有一半的几率钱能到老伯手里,你会不会帮助他?你无动于衷,站那嘲笑,展现着你那看透一切的理智,然后呢你希望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明事理。但是老伯也不会收到一份钱。人在做天在看的事,没有亲自去的机会,就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与其清醒着冷酷,不如将就着糊涂一回,就当给良心买了份保险。如果以后你落难了,会有多少人来帮助你??我想知道,现在的社会究竟是怎么了?
这些回帖亮了
朋友圈容得下各种无病呻吟矫情到让人作呕的狗屁廉价“真情”文泛滥,面对真的惨剧却缺乏基本的判断,摆出这副嘴脸,果然是贱人多
社会差不多是这样 但我相信还是好人多 只是你朋友圈那些人对这个事不信任捐款能不能全款到老爷爷手上确实那啥
中国脑残千千万,微信空间各一半,真事不相信,心灵鸡汤、脑残网文天天转,楼主不用和他们一般见识发自手机虎扑
社会差不多是这样 但我相信还是好人多 只是你朋友圈那些人对这个事不信任捐款能不能全款到老爷爷手上确实那啥
这个人很懒
除了帅气与机智
什么都没有留下
做好自己的良知就行
朋友圈容得下各种无病呻吟矫情到让人作呕的狗屁廉价“真情”文泛滥,面对真的惨剧却缺乏基本的判断,摆出这副嘴脸,果然是贱人多
引用1楼 @ 发表的:
社会差不多是这样 但我相信还是好人多 只是你朋友圈那些人对这个事不信任捐款能不能全款到老爷爷手上确实那啥
你说得真好!
必须给楼主点个赞!!
我虽然是个大老爷们,但是我也很动容,几乎要哭出来,我都没敢看完,因为我真的不想看见这一幕,一个孤苦伶仃老人,老天凭什么就对他如此不公平?楼主是好人,是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个有着博大的爱的情怀的人。朋友圈里的东西,泛泛而空洞,不要在意,你尽了绵薄之力,帮助了老人家,希望他度过一个安详的晚年,已经足够了,剩下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为老人祈祷一段圆满的时光。
中国脑残千千万,微信空间各一半,真事不相信,心灵鸡汤、脑残网文天天转,楼主不用和他们一般见识发自手机虎扑
引用4楼 @ 发表的:
你说得真好!
没有没有我其实啥都不懂
这个人很懒
除了帅气与机智
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加了个微信,捐了,对得起自己良心就行,也算给自己积德了。发自手机虎扑
引用9楼 @ 发表的:
我加了个微信,捐了,对得起自己良心就行,也算给自己积德了。
兄弟,赞你!
引用11楼 @ 发表的:
90岁的老处男啊!
爷爷,我来教你撸管!
知道什么时候调戏才是真的JR,你这么做是要找喷?
不要期望别人按你的想法说话,做事,别人有自己的判断,只要不违法,别人也没有错,而且很正常,你只做了你想做的就行。
LZ是个好人 不必在意朋友圈的这些细节 朋友圈多的是一些喜欢秀恩爱秀自拍的人 很多人都是找存在感 大家一般在乎的都是自己的事 所以就有了那些看都不看你发了什么就点赞或者像LZ这种情况 LZ不要想太多
不是社会不行,是你的朋友圈不行。
我总是幻想自己是地主家的少爷,家有良田千顷不学无术,没事领一群狗奴才上街去调戏一下良家少女。
引用13楼 @ 发表的:
LZ是个好人 不必在意朋友圈的这些细节 朋友圈多的是一些喜欢秀恩爱秀自拍的人 很多人都是找存在感 大家一般在乎的都是自己的事 所以就有了那些看都不看你发了什么就点赞或者像LZ这种情况 LZ不要想太多
大家都是在乎自己的事 说的太对了
楼主!赞你!
发给别人看,不要提赚钱!发自手机虎扑
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才是好!
引用14楼 @ 发表的:
不是社会不行,是你的朋友圈不行。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还好些
引用12楼 @wo~不忍 发表的:不要期望别人按你的想法说话,做事,别人有自己的判断,只要不违法,别人也没有错,而且很正常,你只做了你想做的就行。
我没有期望会引起多少人的共鸣,只是想多争取一个帮助老人的人,只是现在人的冷漠让人寒心
当我看见视频里一个孤独生活了70年的盲人老伯用“狼狈”来形容自己这一生的时候;我几乎感受到了他这70年在黑暗中的那种挣扎、煎熬、惶恐、无助……但又凭着自己的顽强、生存本能这样活了下来!当时的内心由同情转为一种空洞的悲凉,想起了自己的一段短暂经历:一个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龙泉山上蹬着自行车,嘴里咬着手电筒,汗水、口水和雨水交织在一起里随风飘;尽管已经透支,但求生本能支撑着自己一定要翻过这座山……但那和黄老伯的经历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黄老伯70年独自从黑暗里走来,没有将麻烦带给其他人;虽然觉得自己活得“狼狈”,但这70年对于个人来说:黄老伯是有尊严的活了70年!终于,有人、有我们开始关注这位从儿时就与困难作伴的老人了。衷心的祝愿黄老伯能在有陪伴和关爱的日子里更长寿。已添加姚志坚先生微信,并在自己能力范围献出绵薄之力。没有在朋友圈传播正是顾忌发生在楼主身上这种事。所以仅以个人和虎扑网友的名义作出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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