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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所在地是肇东市东发乡!女方出来的是肇东市五站镇!要离婚去女方的派出所可以吗?_百度知道
男方所在地是肇东市东发乡!女方出来的是肇东市五站镇!要离婚去女方的派出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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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诉讼离婚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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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应该是在你们领证的民政局办
去你们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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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肇东市东发乡东发村支书贺文军――还我土地_贴吧_农村土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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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东发乡东发村支书贺文军――还我土地
尊敬的广大网民:
我有一事恳请广大网民的支持和声援!在此我非常感谢您们:我是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发乡东发村沤麻屯的村民,我叫刘汉军,现年58岁,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向您反映,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
1984年农村土地联产承包以后,我应分土地6.5亩,因为土地太少,在家种了几年地,勉强能维持生活,于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我于1992年来到了哈尔滨市做小买卖。无暇顾及土地,所以,当时的村政府于1996年把我的土地收回分给了别人。2008年我村给在外打工或做买卖没有土地的家庭重新补给了土地,仅补给了我3.4亩,距我1984年实分的土地6.5亩还差3.1亩,差近一半的土地我也没怎么计较,还算是满足的!2008年补给我的3.4亩土地是水田,紧靠我村村民祁龙承包的林地。2009年秋,因祁龙的林地树木已经成材,达到采伐的年龄,于是祁龙申请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于2009年的冬天伐掉。祁龙的林地在肇东林业局和绥化地区林业局都有备案,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东发村党支部书记贺文军索贿受贿,私自做主,竟然把祁龙的林地批给了6家做宅基地。靠我的地边,仅余8米宽,20米长的面积。我们东发乡毗临哈尔滨市松北区。今年哈尔滨市政府做出了修长100公里,宽50米,双向八车道的景观大坝,直到肇东界,也就是我们东发乡和松北区的交汇处。据社会的传闻,说我们东发乡在不久的将来能划归哈尔滨市,于是我们乡建房成风。今年春天已搬到道里区薛家屯的牛国权,给东发村党支部书记贺文军送礼,贺文军把靠我地边余下的8米宽的土地批给牛国权建房。因为面积不够,东发村党支部书记贺文军又让牛国权侵占我的耕地0.5亩,我多次和贺文军交涉,没有得到结果,我的土地是稻田,已于5月中旬插上稻秧,牛国权急于盖房,在贺文军的授意下,牛国权雇用五湖村祁千的推土机,于日清晨把我近1亩的稻田给推平了。6月14日我知道此事后,从哈尔滨回到东发村,和村党支部书记贺文军理论,贺文军百般推诿,我状告无门,欲哭无泪,我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占用耕地和林地。贺文军作为一村的党支部书记,他有什么权利这样做?既毁林地,又占耕地!我实在是想不通。此事句句属实,我敢用法律担保。我非常非常的感谢广大的网民朋友们!
无助的村民:刘汉军
此致,敬礼
刘汉军 发布日期: 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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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是个最腐败的城市,但是上级官员也不敢来管的,不信等着瞧吧
网友 天下 于
19:21:27 发表
网友 老愤青68 于
09:16:06 发表
 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网友 天堂的金货 于
08:48:25 发表
东发的问题太多了,变良田为沙坑,吃鱼不给钱,纪检委的人都在干嘛呢?
网友 ?123 于
19:31:30 发表
东发这个地方太黑暗了,有些人就可以只手遮天吗?文强都被干掉了,看他们还能猖狂到几时!
网友 123123 于
19:25:52 发表
说这么多有什么用?
  农村人口不减少, 三农问题永远解决不了!
  就那么一点地, 让留守土地的人怎么生活
网友 神仙巫 于
08:50:57 发表
去你吗的,胡说八道,你呀有证据吗,有证据去告啊,别再网上胡说行不,你不是也看老家要占地就想回家弄钱嘛,跟着嚼什么舌根子啊,让 我看见你赏你2个打耳光,并告你诽谤~~~
网友 胡说 于
23:52:50 发表
让那些有钱无心的人,钱在银行,人在天堂。
网友 木南 于
09:17:44 发表
这种‘人渣’配当村官吗?可就是这种‘人’就当上了‘村官’。‘他又是怎么当上‘村官’的呢?此种‘村官’该一一查到底。
网友 村民 于
08:18:4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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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东发乡一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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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231282 (注意这个数字不是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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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说明:下面是绥化市东发乡一心村所在位置的地图,本站中的国内邮政编码地图初始显示到地市,详细位置还可以点击按钮进行放大和移动查看。如果遇到“未找到地址”报错,您还可以在地图下方重新输入需要查找的地址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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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7.20 a-d-e-1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四百万向市委书记买得
  关于对肇东市政府相关领导责任官商勾结、贪占、截留数千万征地补偿款等相关违法事实的紧急举报  举报人;姚殿华、住址、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发乡青松村马家屯133号  被举报人;赵胜利、黑龙江省肇东市市委书记  被举报人;韩启彬、黑龙江省肇东市纪委书记  被举报人;徐小平、黑龙江省肇东市副市长  被举报人;王书君、黑龙江省肇东市国土局局长  被举报人;付万才、黑龙江省肇东市国土局局副局长  被举报人;初洪双、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发乡党委书记  我们是肇东市东发办事处(乡)青松村村民代表,受全体村民委托,于日起分别向各级信访、纪检监察及全国两会等部门实名举报“2012年时任、肇东市委书记赵胜利(现已落马)、肇东市纪委书纪韩启彬、肇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书君、肇东市国土资源局副长付万才、原东发乡党委书记徐晓平(现任肇东市副市长),肇东市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等领导官商勾结、贪占、截留数千万征地补偿提留款”等违法犯罪事实,得到了各级相关部门的批示,并责成肇东市纪检委予以调查处理,但至今问题没有得到处理。日肇东市纪检委以联合调查组的名义,给我们下发了“关于群众反映东发办事处问题调查处理意见”。该意见对我们举报的所有问题都没有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处理,而且,该意见书上没有加盖“联合调查组”公章或肇东市纪检委公章。在举报人强烈要求下肇东市纪检委监察室主任刘相均才在意见书上签了字。我们认为,肇东市纪检委没有本着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处理此案,有明显的包庇嫌疑,因此,导致我们所举报的初洪双等人违法犯罪事实不能依法查处。为了维护我们基本的生存权利,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再次将所举报的主要相关事实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望能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尽快给我们百姓一个公正的答复为盼。  举报的主要事实:  第一、非法征收村民承包地。  1、2012年3月份,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等人以市政府的名义开始征收青松村三、四组和增收村一组共282户、2000多口人2600亩耕地。征地前普通百姓无人知道,事前没有张贴相关的《征地公告》,也没有给广大群众开会,更不告诉征地的用途,在百姓心中都有疑团,想不交地又不敢说,因为不交地政府就要强征,没办法了只有交地。初洪双压低征地补偿款,每亩只给农民补偿款4万元,根据何在?而卓达公司给乡政府的补偿款据说每亩高达十几万之多!仅青松村3-4组就有2600多亩承包地被征收,另外青山村被征收承包地达到了6000多亩,巨额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在此前,初洪双和他的同班同学李田友,以开发建设现代农业观光园的名义,以非常低的价格,强行非法征收农民的承包地,后来没有办成现代农业观光园,就又把地卖给了卓达公司,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初洪双和李田友官商勾结,初洪双让李田友以拆迁办的名义,强行拆掉农民房屋和宅基地,再把多余的小产权房采取欺骗等手段,非法卖给城市居民,从中牟取巨额不法利益,和初洪双等领导私分,据为己有。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农民没有了土地将意味着没有了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初洪双等人不顾农民死活,利用手中职权非法征用农民土地,而且又不支付足额补偿款,使我们这些失地农民面临着生存的艰难。我们举报初洪双等领导和李田友官商勾结、贪污腐败以及私建东发新区小产权房等问题后,李田友及其干儿子苏晓宝多次以让举报人从人间消失等语言对举报人进行威胁。  2、2014年2月下旬,将东发乡增收、青山、青松三个行政村基本农田征收(占)多达八千余亩,仅青松村就有近三千亩,这次征收是以诱导期骗形势、征地前跟本没有出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征收基本农田的相关文件,征地价格仍然是四万元每亩,如有不交地的还是同2012年一样诱导、恐吓百姓,百姓面对不了各种压力,只有交地,可是3000亩基本农田在2014年2月下旬被征后,同样荒芜一整年,到秋后征地补偿款都没有下发,同年12月份由于广大被征地群众不断反映,2014年末只好给被征地农户每亩拿出赔偿金1000元,当年征地时有征地协议可以证明。  3、日再次与被征地农户签了《土地流转协议》该协议共有三方分别是甲方(农户)、乙方(肇东市乐安新区管委会)、第三方(肇东市水樵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协议内容(诱导):①“甲方同意将自家承包因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②租期为一年,自日至日终止,租地价格为每亩1000元,协议签订之日钱款一次性付清.③乙方和第三方承诺并保证在种植农户承包地期间并且保证农户与农户土地之间边界清楚。④因为肇东市政府在2014年2月下旬与农户因有征地协议。肇东市政府在日前给付甲方征地款(每亩四万元),如到期不能给付征地款,乙方按照每亩2000元的标准另行给付甲方补偿款,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方各执一份。”可是签约期限以过数月,肇东市政府没有按照《土地流转协议》第四条给付每亩2000元钱补偿款,耕地出现了农户与农户之间边界混乱,导致农户口无法耕种自家的承包地。2016年3月下旬,肇东市政府以将2014年2月下旬征收的基本农田3000多亩,完全退回给被征地农户,肇东市政府的作法完全是出而反而,想征就征,政府的形象让其领导完全泯灭掉,故此,被征耕地的农民向相关部门领导讨明说法。  第二、非法出售学校旧址从中牟利的事实。  在初洪双任东发乡乡长期间的2011年的春季,其与时任乡党委书记徐小平(现任肇东市常务副市长)、副乡长杨树勇、邹警吾等相关部门领导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决定将原东发乡政府旧址和中、小学校旧址上所有房屋连同场地总合计近6万多平方米,全部非法卖给东发乡黑社会头目李田友,从中谋取利益。后由李田友在此处建起了“东发新城”的商品楼。李田友没有任何建设资质,是以哈尔滨市第六建筑公司的名义建筑的。十多栋的商品楼完全是用不合格的红砖砌筑的,楼板全都是预制的,整体上看全是在偷工减料,属于豆腐渣工程。到了同年的秋季就能够进户入住了。“东发新城”商品楼建在了集体土地,实属集体土地产权(小产权房)。又有部分楼房卖给外来人口(外市县城市居民)。按理说小产权房是不许卖给外来人口居住,可是,这些事情李田友全能做到,因为背后有我们提名的那些领导们撑腰;商品楼入住了,中小学生们被安排在多年不用的危房读书三年多—日和6月20日黑龙江电视台和生活报、东北网、凤凰网等报社媒体均对此作了报道。然后又从就读的学校套取国家教学补贴费和危房改造费,最后把乡政府的办公楼非法建在了农民的承包耕地上,又给李田友另外修建一处私人会所。(商品楼验收手续不健全,后经“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才补齐手续)。  第三、初洪双等人利用职权损毁耕地、取土挖沙、牟取暴利。  1、2006年月3月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伙同肇东市涝洲镇总站长:闫俊、亲哥初洪启三人密谋将“松花江防洪大堤”南70-80米处,东西长约250米,南北宽约180米,面积67亩农田土地挖沙土卖钱,挖成深达20-27米,由于超深度开采沙土给松花江防洪大堤带来安全隐患,一旦再遇1991年和1998年特大洪水,“松花江防洪大堤”安全难保,堤北的数万口人生命不堪设想,初洪双身为党委书记根本不顾这些,挖沙土卖钱才是正事(这块地是原第三组农民的承包地)牟取暴利200多万元。  2、2007年初洪双伙同亲哥初洪启将青松村马架屯农户张明峰承包地长约500米、宽约34米合计26亩,挖成深5-6米,挖沙土卖钱,从中牟取暴利120多万元。  3、日,初洪双伙同青松村党支部书记常滕水、亲哥初洪启三人将青松村马架屯农民王国田承包地长520米,宽45米合计35亩,由于当时求钱心切,玉米苗已高达80多厘米初洪双全然不顾,将青苗毁坏,带苗挖沙土卖钱,挖成深度达5米多,从中牟取暴利近300万元。  注: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夜航》栏目组曾对上述违法事实先后做过三次报道(最后一次报道标题:挖沙在继续,乡里仍迷糊),但此事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第四、村官侵占公共用地的违法事实  原青松村治保主任、党员王国库在2011年春季伙同原支部书记杨枫,将青松村四组(大马架屯南)公共用地擅自转卖哈市松北区万宝镇聚宝村村民张来福和肇东市五站镇人士郭丙政,两人共有2千多平方米各建三层楼一栋。杨枫、王国库共得25万元。2012年春季王国库在此机动地地边上又建了800多平方米的简易房(待机日后拆迁时套取金钱),2014年11月下询王国库又将部分机动地改成鱼池卖给哈市松北区前进镇人士,私建滥建三四层楼房11200多平方米,该地面积6到7亩;黑龙江省实属高寒地带,进入11月份后,便是封冻期,此处的楼房在封冻期修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村民多次向上级举报,至今无人问津。  请问:王国库转卖公共用地是否合法?张来福、郭丙政和耿双利在公共用地上建楼是否合法?  就综上事实,我们已向各级纪检监察、土地行政部门、中央巡视组及中央多家媒体进行了实名举报,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示,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肇东市纪检委违反实事求是基本原则,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对我们所反映问题采取蒙混过关的态度,不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就给了我们一份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未加盖公章的所谓书面答复,是对法律和人权的公开践踏。故我们将上述事实紧急反映给上级有关领导,并相信在依法治国新的形势下,我们的诉求一定会得到合理解决。我们会坚持不懈地将维权进行到底!  (相关证据附后)举报代表人:姚殿华;身份证;254614电话号;  李国忠;身份证;114614电话;  杨勇;身份证;084619电话;
  这年头,贪官升的可快了。
  纯属子虚乌有
大家还在看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四百万向市委书记买得
  关于对肇东市政府相关领导责任官商勾结、贪占、截留数千万征地补偿款等相关违法事实的紧急举报  举报人;姚殿华、住址、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发乡青松村马家屯133号  被举报人;赵胜利、黑龙江省肇东市市委书记  被举报人;韩启彬、黑龙江省肇东市纪委书记  被举报人;徐小平、黑龙江省肇东市副市长  被举报人;王书君、黑龙江省肇东市国土局局长  被举报人;付万才、黑龙江省肇东市国土局局副局长  被举报人;初洪双、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发乡党委书记  我们是肇东市东发办事处(乡)青松村村民代表,受全体村民委托,于日起分别向各级信访、纪检监察及全国两会等部门实名举报“2012年时任、肇东市委书记赵胜利(现已落马)、肇东市纪委书纪韩启彬、肇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书君、肇东市国土资源局副长付万才、原东发乡党委书记徐晓平(现任肇东市副市长),肇东市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等领导官商勾结、贪占、截留数千万征地补偿提留款”等违法犯罪事实,得到了各级相关部门的批示,并责成肇东市纪检委予以调查处理,但至今问题没有得到处理。日肇东市纪检委以联合调查组的名义,给我们下发了“关于群众反映东发办事处问题调查处理意见”。该意见对我们举报的所有问题都没有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处理,而且,该意见书上没有加盖“联合调查组”公章或肇东市纪检委公章。在举报人强烈要求下肇东市纪检委监察室主任刘相均才在意见书上签了字。我们认为,肇东市纪检委没有本着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处理此案,有明显的包庇嫌疑,因此,导致我们所举报的初洪双等人违法犯罪事实不能依法查处。为了维护我们基本的生存权利,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再次将所举报的主要相关事实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望能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尽快给我们百姓一个公正的答复为盼。  举报的主要事实:  第一、非法征收村民承包地。  1、2012年3月份,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等人以市政府的名义开始征收青松村三、四组和增收村一组共282户、2000多口人2600亩耕地。征地前普通百姓无人知道,事前没有张贴相关的《征地公告》,也没有给广大群众开会,更不告诉征地的用途,在百姓心中都有疑团,想不交地又不敢说,因为不交地政府就要强征,没办法了只有交地。初洪双压低征地补偿款,每亩只给农民补偿款4万元,根据何在?而卓达公司给乡政府的补偿款据说每亩高达十几万之多!仅青松村3-4组就有2600多亩承包地被征收,另外青山村被征收承包地达到了6000多亩,巨额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在此前,初洪双和他的同班同学李田友,以开发建设现代农业观光园的名义,以非常低的价格,强行非法征收农民的承包地,后来没有办成现代农业观光园,就又把地卖给了卓达公司,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初洪双和李田友官商勾结,初洪双让李田友以拆迁办的名义,强行拆掉农民房屋和宅基地,再把多余的小产权房采取欺骗等手段,非法卖给城市居民,从中牟取巨额不法利益,和初洪双等领导私分,据为己有。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农民没有了土地将意味着没有了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初洪双等人不顾农民死活,利用手中职权非法征用农民土地,而且又不支付足额补偿款,使我们这些失地农民面临着生存的艰难。我们举报初洪双等领导和李田友官商勾结、贪污腐败以及私建东发新区小产权房等问题后,李田友及其干儿子苏晓宝多次以让举报人从人间消失等语言对举报人进行威胁。  2、2014年2月下旬,将东发乡增收、青山、青松三个行政村基本农田征收(占)多达八千余亩,仅青松村就有近三千亩,这次征收是以诱导期骗形势、征地前跟本没有出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征收基本农田的相关文件,征地价格仍然是四万元每亩,如有不交地的还是同2012年一样诱导、恐吓百姓,百姓面对不了各种压力,只有交地,可是3000亩基本农田在2014年2月下旬被征后,同样荒芜一整年,到秋后征地补偿款都没有下发,同年12月份由于广大被征地群众不断反映,2014年末只好给被征地农户每亩拿出赔偿金1000元,当年征地时有征地协议可以证明。  3、日再次与被征地农户签了《土地流转协议》该协议共有三方分别是甲方(农户)、乙方(肇东市乐安新区管委会)、第三方(肇东市水樵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协议内容(诱导):①“甲方同意将自家承包因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②租期为一年,自日至日终止,租地价格为每亩1000元,协议签订之日钱款一次性付清.③乙方和第三方承诺并保证在种植农户承包地期间并且保证农户与农户土地之间边界清楚。④因为肇东市政府在2014年2月下旬与农户因有征地协议。肇东市政府在日前给付甲方征地款(每亩四万元),如到期不能给付征地款,乙方按照每亩2000元的标准另行给付甲方补偿款,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方各执一份。”可是签约期限以过数月,肇东市政府没有按照《土地流转协议》第四条给付每亩2000元钱补偿款,耕地出现了农户与农户之间边界混乱,导致农户口无法耕种自家的承包地。2016年3月下旬,肇东市政府以将2014年2月下旬征收的基本农田3000多亩,完全退回给被征地农户,肇东市政府的作法完全是出而反而,想征就征,政府的形象让其领导完全泯灭掉,故此,被征耕地的农民向相关部门领导讨明说法。  第二、非法出售学校旧址从中牟利的事实。  在初洪双任东发乡乡长期间的2011年的春季,其与时任乡党委书记徐小平(现任肇东市常务副市长)、副乡长杨树勇、邹警吾等相关部门领导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决定将原东发乡政府旧址和中、小学校旧址上所有房屋连同场地总合计近6万多平方米,全部非法卖给东发乡黑社会头目李田友,从中谋取利益。后由李田友在此处建起了“东发新城”的商品楼。李田友没有任何建设资质,是以哈尔滨市第六建筑公司的名义建筑的。十多栋的商品楼完全是用不合格的红砖砌筑的,楼板全都是预制的,整体上看全是在偷工减料,属于豆腐渣工程。到了同年的秋季就能够进户入住了。“东发新城”商品楼建在了集体土地,实属集体土地产权(小产权房)。又有部分楼房卖给外来人口(外市县城市居民)。按理说小产权房是不许卖给外来人口居住,可是,这些事情李田友全能做到,因为背后有我们提名的那些领导们撑腰;商品楼入住了,中小学生们被安排在多年不用的危房读书三年多—日和6月20日黑龙江电视台和生活报、东北网、凤凰网等报社媒体均对此作了报道。然后又从就读的学校套取国家教学补贴费和危房改造费,最后把乡政府的办公楼非法建在了农民的承包耕地上,又给李田友另外修建一处私人会所。(商品楼验收手续不健全,后经“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才补齐手续)。  第三、初洪双等人利用职权损毁耕地、取土挖沙、牟取暴利。  1、2006年月3月东发乡党委书记初洪双伙同肇东市涝洲镇总站长:闫俊、亲哥初洪启三人密谋将“松花江防洪大堤”南70-80米处,东西长约250米,南北宽约180米,面积67亩农田土地挖沙土卖钱,挖成深达20-27米,由于超深度开采沙土给松花江防洪大堤带来安全隐患,一旦再遇1991年和1998年特大洪水,“松花江防洪大堤”安全难保,堤北的数万口人生命不堪设想,初洪双身为党委书记根本不顾这些,挖沙土卖钱才是正事(这块地是原第三组农民的承包地)牟取暴利200多万元。  2、2007年初洪双伙同亲哥初洪启将青松村马架屯农户张明峰承包地长约500米、宽约34米合计26亩,挖成深5-6米,挖沙土卖钱,从中牟取暴利120多万元。  3、日,初洪双伙同青松村党支部书记常滕水、亲哥初洪启三人将青松村马架屯农民王国田承包地长520米,宽45米合计35亩,由于当时求钱心切,玉米苗已高达80多厘米初洪双全然不顾,将青苗毁坏,带苗挖沙土卖钱,挖成深度达5米多,从中牟取暴利近300万元。  注: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夜航》栏目组曾对上述违法事实先后做过三次报道(最后一次报道标题:挖沙在继续,乡里仍迷糊),但此事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第四、村官侵占公共用地的违法事实  原青松村治保主任、党员王国库在2011年春季伙同原支部书记杨枫,将青松村四组(大马架屯南)公共用地擅自转卖哈市松北区万宝镇聚宝村村民张来福和肇东市五站镇人士郭丙政,两人共有2千多平方米各建三层楼一栋。杨枫、王国库共得25万元。2012年春季王国库在此机动地地边上又建了800多平方米的简易房(待机日后拆迁时套取金钱),2014年11月下询王国库又将部分机动地改成鱼池卖给哈市松北区前进镇人士,私建滥建三四层楼房11200多平方米,该地面积6到7亩;黑龙江省实属高寒地带,进入11月份后,便是封冻期,此处的楼房在封冻期修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村民多次向上级举报,至今无人问津。  请问:王国库转卖公共用地是否合法?张来福、郭丙政和耿双利在公共用地上建楼是否合法?  就综上事实,我们已向各级纪检监察、土地行政部门、中央巡视组及中央多家媒体进行了实名举报,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示,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肇东市纪检委违反实事求是基本原则,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对我们所反映问题采取蒙混过关的态度,不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就给了我们一份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未加盖公章的所谓书面答复,是对法律和人权的公开践踏。故我们将上述事实紧急反映给上级有关领导,并相信在依法治国新的形势下,我们的诉求一定会得到合理解决。我们会坚持不懈地将维权进行到底!  (相关证据附后)举报代表人:姚殿华;身份证;254614电话号;  李国忠;身份证;114614电话;  杨勇;身份证;084619电话;
  这年头,贪官升的可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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