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信号塔多大的辐射对人体有害身体有害吗

联通信号塔辐射大吗 对人体有伤害吗我家新建房子旁边就有个联通信号塔 塔下有个工作房 里面放的不知道什么设备 房子离放设备的房子 有5米 最多5米 我想问的就是这种情况 房子可以住吗 对人体 有多大危害
黎约绛血Kw
房子已经盖好了?比较让人担心啊.按来给你数数风险.1、规范里,铁塔下25米不能有民居.具体哪个规范不记得了、是15米还是25米也不是很肯定.能肯定的是这一条款确实是有的.你的房子建了也就建了,不会有人说什么,关键在于,万一以后出现什么问题,索赔的时候,可能会被提出来.你的房子是后建的.会处于不利的地位.2、辐射大不大?很负责任地告诉你,肯定比没有这个塔的情况下要大.但是辐射确实是无处不在的,有辐射不代表有问题.这个塔高度多少你没说明,我个人估计至少应该在25米以上,40-50米可能性更大.而且新房子基本是在塔下方,考虑到塔高度及塔上天线朝下方的泄露较小,所以,这个辐射强度,不会超过国家标准.辐射方面倒是不用有什么担心的.3、铁塔使用年限很长,至少50年.如果相关维护单位工作不到位,可能会有螺丝、垫片、甚至角铁从塔上掉下来,这个后果很严重的.当然,前提是维护工作不到位.4、好消息是你的新房子在铁塔避雷范围内,绝对不会有雷能直接击到你家屋顶了.坏消息是这个铁塔肯定是周边的最高的金属物了,周围的雷如果要劈下来的话,都会劈铁塔,也就是说,周边的雷都要从你身边过了,雷击不光光是电荷放电的概念的,还有感应雷等等这部分我不是很了解.只是知道,铁塔都是有完善的联合接地系统的,如果,恩,注意是如果,维护单位工作到位,每年测地阻,及时维护,雷电不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当然,你也要注意不要把什么电线啦,铁丝啦,类似东西从你家拉到铁塔那里,路过也不行,否则雷击下来的话直接就是引雷进屋了.总之就是高空坠物和雷击风险,你担心的辐射反倒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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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辐射是通信基站100余倍;煮茶水的小电磁炉,辐射是基站近2000倍,对比日本、欧盟国际标准,中国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标准严格10倍以上
  8月7日,湖南铁塔的工作人员在长沙跳马长昆铁路旁架设4G信号塔。
  8月7日,湖南铁塔的工作人员在长沙跳马长昆铁路旁安装4G信号设备。
  8月6日,省委组织部远教中心,工作人员在演示我省党员教育手机学习平台――“党员e信通”。
  本版照片均为湖南日报记者 徐行 摄
  湖南日报记者 邓晶Q 邹靖方
  通讯员 冯壹鑫
  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居民王欣怡近期发现,小区里多了一座通信基站发射塔。
  这个发现令王欣怡非常不安,这个50米高的“大家伙”立在小区西侧,离自家的房子相隔也就20多米,“基站有辐射,真可怕啊!”
  随着4G建设推进,基站辐射成为手机用户关注的焦点。
  基站就建在我家附近,产生的辐射会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吗?离它多远才算安全范围?
  8月初,记者为此走访了相关专家。
  实地检测:通信基站辐射属于安全范围
  通信基站的辐射究竟有多大?
  8月7日下午,记者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街道的一座居民楼进行实地检测。
  这幢四层楼高的建筑楼顶竖着一座电信通信基站铁塔。街道居民得知检测专家来,激动地围了过来。
  “我们早就想反映了,楼上建这么一个大铁塔,会不会有很大辐射?能不能把它拆了?”居民你一言我一语。
  为解答居民疑惑,长沙分公司建设维护部副主任成亚军在距离基站约50米处,拿起电磁辐射检测仪随即检测。仪器上显示为0.0004瓦/平方米。
  “这个数值远低于国家标准,大家没必要担忧。” 成亚军告诉大家,按照我国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低于0.4瓦/平方米的,都属于安全范围。
  成亚军解释,这座铁塔的辐射经过墙体以及窗户金属阻挡后,到居民家中的辐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为了验证,大家又跟着工作人员来到建有铁塔的楼内进行检测。结果检测数据显示为“零”。
  那是否距离基站信号发射顶端越近,辐射就会越大呢?
  带着疑问,工作人员又带着大家来到了楼顶天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0.0085瓦/平方米,仍然远低于国家标准。
  “别看这个铁塔的体积这么大,它所产生的辐射微乎其微,也没有任何研究表明它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成亚军说。
  铁塔长沙分公司副总经理黄崇军介绍,在我国,几乎所有人群密集区域都建立了通信基站。从全国职业病防治或各种癌症发病率的统计分布看,没有任何关于基站致病的案例。
  在欧美国家,通信基站网络已经使用了几十年,也没有出现因辐射而危害用户身体健康的情况。
  专家释疑:基站电磁辐射低于电脑
  “喂,喂,怎么没有声音了?”
  在使用手机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通话无声音,或者通话质量不好的情况。这很有可能是您已经脱离通信基站的服务区了。
  铁塔长沙分公司副总经理黄崇军向记者解释,通信基站通过通信交换中心,与手机用户进行信息传递。“如果没有基站,就没有信号,没了信号,如同手机没了耳朵。”
  随着4G网络不断普及,我省还将新建一批4G通信基站。
  那么,是否在同一区域,不同运营商都要各自建一个基站呢?
  黄崇军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新增的铁塔等基础设施,三大电信运营商将不再建设,全部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规划建设。
  “也就是说,我们在建设4G基站铁塔过程中,可以利用现有庞大的存量铁塔资源。能够共享的不再新建,绝不再造成新的浪费。”
  截至6月底,全省1万多个需要新建设的基站,通过存量和新建共享解决。与运营商单独分开建设相比,节约投资21亿多元,节约用地近3000亩。
  国家环保部辐射类专家库专家、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张挺教授介绍,我国每个通信基站选址时,都会经过反复的测试和估算,不能随意改变。而且,每一座湖南境内的基站都通过了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估,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实际上,我国的基站电磁辐射标准比国际标准还要严格许多。和国际非电离辐射委员会和欧盟国家推荐的基站电磁辐射标准、日本邮政省电信技术委员会设定的标准相比,中国标准要严格10倍以上。
  张挺透露,其实,真正的“辐射杀手”在我们身边,许多家用电器的辐射远远高出基站。
  如,煮茶水的小电磁炉,其电磁辐射是基站的近2000倍;电脑辐射是基站的100余倍。
  张挺解释,人类每时每刻都生活在电磁辐射环境中。电磁辐射虽然普遍存在,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可怕。当电磁辐射能量被控制在一定限度内时,它对人体、有机体及其他生物体是有益的,还可加速生物体的微循环、防止炎症的发生,促进植物的生长和发育。
  案例警示:破坏基站可能构成犯罪
  通信基站作为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近些年却持续遭遇民众不理智破坏、大规模逼迁等。
  有的居民因为担心辐射或有碍风水,宁愿手机信号不好甚至没信号也不让建基站。有的以强行剪断电源光缆、打砸设备或聚众冲击业主等极端行为,要求拆除基站设备。
  5月21日下午,邵阳市铖景泰大酒店部分业主以“基站辐射致癌”为由,凑钱请了一名专业电工将基站电缆、光缆、馈线砍断。
  事发后,邵阳市公安局成立了5&21专案组,分别成功抓捕4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另外一名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
  经过公安干警和通信人员解释、规劝,业主们也认识到自己的鲁莽行为已构成犯罪,主动上门恳请三家运营商尽快恢复基站,并联名向市公安局提交争取宽大处理的报告。
  法律专家介绍,铁塔及基站作为国家财产,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破坏通信设施造成损失的,破坏方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众电信设施,危害公众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闻加一点
  专家解说――
  信号越好 辐射越少
  湖南日报记者 邹靖方 实习生 和婷婷
  不久前,在长沙市河西某居民小区,发生了一起居民自发拆除联通发射基站的事件,引起整个小区联通用户无信号。事件诱因很简单,主要是担心发射基站的辐射有害健康。此事说明,人们很在意基站的辐射问题。
  发射基站有没有辐射?辐射是否严重?
  8月上旬,记者专门咨询了通信专家。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王维华就这些问题,给予了权威性的答案。
  基站的辐射远远小于其他辐射
  基站是否有辐射,王维华的回答是肯定的:“宇宙充满辐射,比如阳光、霓虹灯、我们日夜相伴的家用电器等都有辐射。”
  然而,辐射有大有小,基站辐射国家标准值为8个单位值,约为微波炉辐射的二分之一左右,手机信号较好的情况下,基站的电磁辐射值约为0.5个单位值左右,仅为微波炉的三十六分之一;无线电路由器距离30厘米辐射约8.85个单位值;手机距离3厘米辐射约为50个单位值。而基站距离10米,辐射小于12个单位值。从王维华的列举中,不难看出,基站的辐射远远小于其他辐射。
  电磁辐射会不会在人体内“沉淀积累”
  基站的辐射有哪些?
  王维华说,电磁能产生的辐射,可以分为电离辐射及非电离辐射两类。
  电离辐射专指一种高能量辐射,会破坏生理组织,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X光,核辐射等。
  非电离辐射远没达到将分子分解的能量,就像晒太阳可以使皮肤发热,但晒时间太长则难免灼伤一样,但是晒太阳绝对不会使人体的分子产生电离。
  无线电波产生的电磁辐射,一般只有热效应,不会伤及生物体的分子键,与原子弹爆炸产生的核辐射是两码事。非电离辐射主要产生热能,比如浴霸、红外暖风机就是典型的利用红外线的热辐射现象取暖。
  电磁辐射会不会在人体内“沉淀积累”?当记者提到这一问题时,王维华认为,正常生活的人体每天都在吸收辐射,也排出辐射。当我们食入、吸收和排出的放射性物质达到平衡时候,我们体内便维持着一个稳定的辐射水平。
  空气、食物、饮水等都有辐射性物质,经呼吸及饮食进入人体内,在衰变过程中释放辐射,食物被消化,里边的放射性物质也被身体吸收,但同时它们也会随衰变减少或被排出体外。只要数值处在一个平衡稳定的状态,我们可以不必为天然的放射性物质所烦恼,无须听到辐射就害怕。
  移动基站的密度越合理,通话者就越安全
  对于基站建设密度大小的问题,一般人认为,密度越大,辐射就越大。然而,王维华给出了答案:合理的基站密度不仅不会造成对人身的伤害,还将使手机的辐射强度降低。
  基站密度高的情况下,为避免信号干扰,其基站的发射功率会降低。而手机与基站越近,手机发射功率也越低。
  对于基站的密度与手机辐射的问题,王维华提到了一个实验,即手机信号强弱的辐射值和基站的辐射值进行对比实验。 实验中以一个正在通话状态中的手机为例,当信号满格时,测出来的辐射值约0.5单位值;信号弱到一格时,辐射值则高达50单位值。 信号弱时通话1分钟,人体受到的手机辐射量,相当于附近基站对人体辐射347天的量。
  这就好比我们的高速公路一样,跑的车子越多就越堵,如果多建几条高速或者高速公路更宽,那么压力就会越小。 简而言之,移动基站的密度越合理,在手机使用的过程中,通话者就越安全。
  链接:
  通信基站,助推移动互联网发展
  湖南日报记者 邹靖方
  实习生 和婷婷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移动互联网络能在一夜之间覆盖全球,主要得益于它坚如磐石的基站支撑。
  所谓基站,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是无线电台站的一种形式,指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电台。
  据湖南通信管理局介绍,今年,我省继续加大对基站的建设,移动宽带(3G/4G)投资占比达64%,创历史新高。光纤接入端口总数达到509万个,占全部互联网接入端口的比重提升至34.7%。新增移动通信基站2.2万个,同比增长39%。3G和4G基站总数达到9.8万个,实现3G和4G网络全省乡(镇)的全覆盖。目前,移动电话用户数达4789.6 万户。
  围绕4G推出,湖南移动累计投入上百亿元用于基础建设,4G基站规模已达4.5万个,4G信号已覆盖全省90%以上的国土面积和95%以上的人口,今年底基站规模将达到5.5万个。在4G网速提升方面,2014年2月,湖南移动在全省率先开通了4G网络,从3G到4G网速提升10倍以上,峰值速率达到100M;7月,再次提升4G网速峰值,在中南大学实测速率达到史无前例的330Mbps,成为全省最快的4G网络。据统计,2014年全网和包(手机支付)用户突破1亿户,单日交易额突破20亿元大关,目前开发有手机汇款、NFC手机钱包、多应用管理平台、手机支付电子券等多项应用,缴费项目达1003个,覆盖371个城市。
  在5年内,湖南联通已拿出100余亿元投资基站建设,打造精品网络,移动宽带网络由7.2M的WCDMA网络向峰值300M的LTE+网络演变。
  2010年,中国联通数字阅读基地落户湖南,打造出著名的“沃阅读”开放性数字阅读平台。“沃阅读”书库已拥有27万册内容资源,年访问量90.9亿次。目前,“沃阅读”已与国内最主要的出版集团、原创文学网站和内容提供商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CP达280余家,平台注册用户突破9000万户。2014年,湖南联通又成功推出“沃易购”电子商务平台,为数万家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了便捷、快速的交易平台,注册的手机经销商达到18000家,交易金额达到11亿元。
  在网络基础建设中,湖南电信已累计投入180余亿元,率先启动实施“宽带中国&光网城市”战略;在光网城市建设、农村信息化、政企行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以及三网融合试点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至今年6月,全省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70%,已实现2355个乡镇光网全覆盖,累计完成14000多个行政村网络升级改造,全省乡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2%。在推进我省三网融合试点、加速“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消费增长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针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推出“新宽带、新电视、新4G”的全新业务品牌,为广大用户提供高速率、超高清的网上冲浪和视频体验。
  责任编辑:朱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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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动联通的信号塔到底有没有辐射的问题,有较真的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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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上传
有本事就搬家!典型的“避邻”!
没信号了,然后又要去闹了?
其实你带的这个手机,给你带来的辐射更大,尤其还属于贴身携带的,带来的危害非常巨大,基本上能让你少活10年,可怕吧,赶紧给我,我替你收着
手机没信号,赶紧去投诉
手机辐射很可怕的,建议你不要用手机了
信号塔造在公用地上,再近我也不反对。如果造在你家楼顶上,每年给你2万费用,你们愿意不?
这个记者典型的傻逼,中国怎么样他难道不清楚嘛,还装外国人欣欣然。
诉讼前人家端着点,你真来诉讼分分钟干灭你。
想天下 发表于
信号塔造在公用地上,再近我也不反对。如果造在你家楼顶上,每年给你2万费用,你们愿意不?
我就是做通信的,上千个基站挤在实验室都很安全。电磁辐射根本和电离辐射不是一个概念。
layana 发表于
我就是做通信的,上千个基站挤在实验室都很安全。电磁辐射根本和电离辐射不是一个概念。
这样啊,我也觉得辐射影响不大,但我们楼上被偷偷安装了一个伪装烟囱式基站,收到钱的不是业主而是物业,业主毫不知情你说气人不?
想天下 发表于
这样啊,我也觉得辐射影响不大,但我们楼上被偷偷安装了一个伪装烟囱式基站,收到钱的不是业主而是物业, ...
告知义务是要尽到的,至于钱的问题,需要和物业去协商。
还有真的不要把基站妖魔化,它真的不比你家手机、电吹风电磁辐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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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律师风向标:
联通、移动信号塔在家附近是否对身体有害?
在家约20米地方,修建座手机信号塔,听说类似这种高频率的信号发射塔辐射对身体有害,但不知道伤害有多大,会产生哪些后遗症?有哪些相关规定或者文件不让其再修建?(说明越详细好,最好是国家类的有利证明) 在此谢过有关爱好心人, 情况急在线等候……
 问题来自:江西 - 南昌 悬赏:10分 咨询时间: 10:08 咨询人:xing2580
我是律师,我来解答!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5条回复
应该有伤害,但具体伤害多大程度要做了鉴定才知道。
回复时间: 10:3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具体要看电磁辐射的强度,可以委托环保部门进行检测。
回复时间: 10:3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肯定是有影响,但影响不是很大。 我们通过计算来解决问题,如果你关心结果而不关心计算过程,只要看前半部分的简单说明就行了:首先我们计算在一个基站附近的辐射能量;其次证明,离开基站距离增加,辐射能量将会以这个倍数的平方的速度减少。最后得出无害的结论 首先是第一步的计算,在离基站(发射功率10瓦)10米远的距离上,每平方米所受到的辐射能量是多少呢?通过球体的计算公式,我们知道10米半径的球体的表面积是4*Pi*10^2,这里为了方便显示用了计算机语言中的算子和运算规则,其中Pi为圆周率,计算得出一个10米半径的球体的表面积就有1200多平方米,10瓦特的能量被均匀地分摊在这1200平方米上,每平方米的辐射能量不过10毫瓦。这个能量是怎样一个概念呢?最“环保”的小灵通的发射功率都达到了400毫瓦每平方米,那么这个能量级别应该是相当安全了。要知道,一个普通的灯泡功率都要达到60瓦,电视机的功率更高达300瓦,而人们很少离开其10米以外使用。 其次是第二步的证明,通过表面积计算公式我们看到,球的表面积是随着半径的扩大而以平方倍数扩大的,那么也就意味着随着距离变大,同样多的辐射能量,要在更大的面积上分摊,而这个面积是距离的平方倍。很自然地,单位面积的能量将以平方倍随距离反比递减。也就是说,当离开基站20米,接受到的辐射是10米处的四分之一,30米则是九分之一。所以只要你不是脑袋顶着基站,这个东西应该还是相当安全的。
回复时间: 10:4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信息产业部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部无[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信息产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快速发展,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数量日益增多,基站管理日趋重要。为了规范设置、使用基站的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或避免各种蜂窝无线电通信网络之间,以及基站与其它无线电台(站)、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之间的无线电干扰,促进蜂窝无线电通信的健康发展,现将基站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基站,是指采用蜂窝方式组网的GSM移动通信系统、CDMA移动通信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PHS无线接入系统以及采用其他技术体制的无线电通信系统的基站及其室外直放站。基站所使用的频率必须已经国家或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使用的发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为基站设置、使用的合法凭证。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到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按季度分批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基站设置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其申请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相关的申请表和技术资料申报表;  (二)承诺以下事项:  1.基站的发射频率、发射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其他无线电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2.所使用的发射设备均已获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基站的设置及其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3.按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等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  三、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到设置、使用基站的申请资料并正式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需要进行基站站址、频率等协调工作的时间除外)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在我国边境(界)地区频率协调区范围内设置、使用基站,还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与相关国家或地区无线电主管部门签署的有关协议,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在基站投入使用前三个月,按第二条要求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基站设置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条款以及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与相关国家或地区无线电主管部门签署的有关协议进行边境(界)频率协调。  审查合格并完成协调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审查不合格或无法完成协调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避免对其他无线电通信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在可能产生干扰或已经产生干扰的情况下,基站的设置、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就基站的站址选择和技术参数的设置与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协调。协调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报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协调解决。  六、变更已设基站站址,或基站工作频段、发射功率、天线高度超出执照核定范围或大于核定值时,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执照变更手续。  撤销、停止使用基站,应当向原审批机构备案,并交回无线电台执照。  七、临时设置、使用基站,基站设置、使用单位应于启用日期10日前,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基站临时设置审批手续,经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领取临时无线电台执照。临时设置、使用的基站,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遇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临时使用未经批准设置的基站,但应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  八、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基站进行管理。  依法设置、使用的基站,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其免受其他无线电系统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所产生的有害干扰。  九、为防止基站设备老化等原因引起的发射指标下降而造成电磁环境恶化,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无线电管理机构可按年度对基站的发射设备进行抽查检测,抽检数量不超过当年在用基站总数的3%。  十、凡原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或办法与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回复时间: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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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基站对人体的危害移动通信通过天线发出电磁波,对于电磁波的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由辐射源(天线)发射到空间的现象,简称电磁辐射。当电磁辐射穿过人体时,其能量会被人体吸收,如果这种能量过大,将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人体暴露在这样的电磁辐射环境中,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电磁辐射源的来源通常有以下几种:雷达系统、电视和广播发射系统、射频感应及介质加热设备、射频及微波医疗设备、各种电加工设备、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通信站、大型电力发电站、输变电设备、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线、地铁列车及电气火车以及大多数家用电器等。电磁辐射场区:电磁辐射场区可分为近区场和远区场。一般情况下,天线的300米以内的区域都为近场区,在这个区域电场要比磁场强得多;而在大于300米的区域,磁场要比电场大得多。远区场为弱场,其电磁场强度均较小。所以,对于一个固定的可以产生一定强度的电磁辐射源来说,应注意电磁辐射近区场的防护,包括对作业人员及处在近区场环境内人员的防护,和对位于近区场内的各种电子、电气设备的防护。而在远区场,通常对人的危害较小,这时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就是对信号的保护。电磁波的辐射危害:由于无线通信网络的射频辐射伤害具有累积效应,所以当处于射频辐射下时,人体是不会立即受到伤害的,只有随时间推移,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个累积过程为安全滞留时间。而这个安全滞留时间往往是几年的时间。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又传出消息,动物实验研究表明,通信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对胎儿的脑组织有损害。因为大脑的活动是以脑电波为主,大脑细胞是通过脑电波来传递信号的。手机和移动通信基站所有产生辐射为电磁波,既然可以干扰无线电的通讯和导航系统,也就同样对人的大脑构成“污染”。从而对胎儿的脑组织有损害而引起畸形;对与从年人却可以引起脑瘤。据日在广州举行国际神经肿瘤治疗论坛上,专家指出:近30年来,我国城市男性脑癌发病率狂增100%,女性增加50%,都是与电磁波的辐射危害有直接关系。天坛医院胶质瘤诊疗中心近两年的门诊和病房的患者数量成上升趋势,患病的男女比例为3∶1。记者在该中心病房采访时发现,入住的病人有不少40岁左右、看起来身强体壮的青壮年,他们平时都感觉身体不错,只是在偶然就医或体检时被诊断出来患了脑瘤。著名雷达专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小谟说则认为,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肯定是有影响的,包括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也一样。而这种影响并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发现的。经常处于电磁辐射的环境下,久而久之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会很严重,而这种危害也是多方面的,除了引发头晕头疼等病症,长期还可能影响下一代的质量,比如产生畸形儿、老年人的得癌症的几率、成年人的不孕不育症等,因此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移动通信企业是服务性企业,不是公益事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不能打着“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牌子,肆意侵权。例一:   从1998年开始至2005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里小区46号楼首都医科大学家属楼,先后有20余人被确诊为癌症。几名住在该楼的首都医科大学教师联合调查后怀疑,架在楼顶的数个通讯发射装置可能是致癌“元凶”。   46号楼总共20层,每层8户人家,1991年开始入住,1998年起有人因患癌症而死亡。去世的人多数只有60多岁,年纪最轻的仅48岁。据统计,癌症患者大多集中在6层至18层之间。每层西南――西北朝向的5号房间,成了发病率最高的屋子。5号房住户中,一共有10人患癌(包括两对夫妻共同患病),其中4人已离世。   经调查,几位老师发现,46号楼楼顶装有数个手机发射基站,而其它楼的屋顶则都没有。   案例二:   日,天津市大港区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万先生,因借用家人手机打电话引起心率突变,幸好及时送到医院保住了性命。   案例三:   200多名居民搬到北京顶秀欣园后开始出现失眠、心悸、掉头发等症状。2004年11月,居民对安装在楼顶的移动基站是否存在电磁辐射提出质疑。   家住3号楼的刘先生,在搬到顶秀欣园前身体一直很好,连感冒都很少。但自从搬到顶秀欣园后,总是感冒,而且失眠、掉头发。家住3号楼的李女士也像刘先生一样,以前身体不错,搬到顶秀欣园后才得的心脏病,而且体质变得虚弱了。家住6号楼的张先生,其14岁的女儿突然在学校昏倒,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贫血。一年前,他曾带女儿到医院检查过身体,女儿身体很好,什么病也没有。这些患有不同症状的居民,都怀疑自己的症状与近在咫尺的移动基站电磁辐射有关。   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双庙移动基站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的顶秀欣园东北角五金皮革厂5层楼的楼顶,根据测量该基站距离最近的顶秀欣园3号楼仅18米,其中3号楼的5、6、7层阳台正对着移动基站。为此,顶秀欣园小区的居民代表曾多次找到五金皮革厂,要求拆除移动基站,但遭到拒绝。虽然经过检测,该基站的电磁辐射没有超过国家标准,但居民仍然难以安心。   案例四:   2005年4月中旬,回龙观龙锦苑6区的居民发现,紧挨小区的南墙外一幢未竣工的6层楼的楼顶上出现了一座发射塔。由于发射塔周围方圆500米范围内,包括龙锦苑6区、龙跃苑2区的数十幢居民楼及龙锦苑4区,龙跃苑1区、2区的部分居民楼,发射塔的东边还有正在建设的E08小区,鉴于附近老人和孩子较多,三四十米高的发射塔很快引起了附近居民的重视。   铁塔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微波发射基站,工作原理与手机基站相似。而北京市环保局辐射处证实,这座发射基站未得到许可,可视为违法建设。   案例五:   2000年7月,美国马里兰州神经内科医生ChrisNewman向手机生产商摩托罗拉和一家通信公司Verizon通讯要求8亿美元的司法赔偿,该医生认为,由于这几年使用无线设备导致他患上脑癌。   该医生的恶性肿瘤长在右耳后部,是1998年3月发现的。这项诉讼包括1亿美元的补偿性赔偿和7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美国食品和药品署(FDA)认为,现在还没有证据显示手机发射的电波会引起健康问题。不过,现在同样也没有证据证明使用手机是安全的。
移动通信基站是发展移动通信运营的公共设施,目前却频陷纠纷。CFP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通信手段多样化和通信业务多元化的需求越来越大,对通信网络的服务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而要满足这些需求有赖于信息产业基础设施的大力发展。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即移动通信基站,是当前发展移动通信的关键设施。移动通信基站数量的增长成为必然趋势,但由此与基站设置相关联的选址、拆迁、环境保护、市容景观等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移动通信基站 相关纠纷类型 ■电磁辐射惹风波
  住宅小区业主、村民就基站辐射问题与运营商之间的纠纷近年来屡屡发生。基站建成并投入运营之后,必然产生相应的电磁波辐射,一些相邻住户因担心电磁波辐射会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或者认为基站天线会破坏村落“风水”等原因,要求运营商拆除基站,而运营商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因而拒绝拆除,从而导致纠纷的产生。 ■公共空间引争议
  住宅小区业主与运营商之间就基站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而产生的付费问题也是产生纠纷的重要原因。业主认为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运营商占用住宅楼顶层等公共空间应支付相应费用,运营商一旦拒绝或双方就费用未达成一致,纠纷即因此而生。也有的运营商已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就占用相关空间、场地等协商一致,但运营商在基站设置过程中,遭到小区业主的抵制,阻止运营商进入施工现场,使基站设置停滞,双方均不妥协而将纠纷闹至政府或诉至法院。 ■房屋租金难商定
  运营商租用开发商房屋作为基站及其附属设施的用房,而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迫于业主的压力,要求运营商增加房租,或中途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或租赁期届满后不再续租而运营商要求继续租赁等,由此会引发租赁房屋纠纷。 ■损坏基站酿损失
  基于对基站设置运营中产生的电磁波辐射的恐惧、与运营商就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等原因,业主有时会采取过激行为,对基站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损坏,使基站无法正常工作,运营商要求业主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与业主发生冲突,产生纠纷。这类纠纷往往是由于矛盾未能得到及时解决而日积月累使矛盾激化所致。 ■房屋拆迁起纠纷
  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基站由于房屋拆迁等原因而必须拆除时,运营商就拆除基站的费用、因拆除造成的损失等与开发商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时,也常常引起纠纷而诉至法院。严格地说,这主要是拆迁问题,但与设置基站的协议不规范也不无关系。 案例:付费两万五 基站得运营
  日,重庆市的一家通信网络运营商购买了某小区住宅楼的顶楼住房一套,用做移动设备基站机房。物业公司同意运营商在所购房屋屋面或帽梯上安装天线。同年9月,运营商在所属房屋的屋面墙上架设了12根天线。但此后陆续入住该小区的业主认为,运营商的行为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妨碍,所产生的辐射对人体造成危害。
  2005年5月,该小区业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拆除天线,恢复原状,并赔偿5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依法享有某小区住宅楼楼顶某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益及对该楼楼顶共用部分的合理使用权,被告在其所有的房屋内设置机站,是否属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非法院管辖范围。被告在该楼顶共用部分架设天线,其行为不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符合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基站在发射天线附近的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因此被告的行为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未侵害到其他共有使用人及不动产相邻一方的利益,应属于被告基于其不动产所有权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行为。同时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被告在物业共用部位架设天线,应当支付使用费,被告提交的某区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所的证明不能证明房款含有天线使用费,因重庆市对架设发射天线的使用费没有具体的规定,应结合其他省市的天线使用费标准及地区经济差异酌定。遂判决被告移动公司支付小区业委会五年间的天线使用费2.5万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服,遂上诉至二审法院,经二审法院调解,原审原告申请撤回上诉。 立法冲突与行政缺位 ――把脉通信基站纠纷
  据广州市某电信运营商的统计,近年来,已建基站被逼迁的情况平均每年有37宗,正常基站被物理破坏的平均每年有28宗,选址后受阻挠无法设立基站的平均每年有24宗,基站租赁协议到期后无法续签的平均每年有46宗。纠纷的大量涌现,一方面体现了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但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当前法律在规范此类问题上存在着不足之处,致使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通知抑或同意
法律自相冲突
  目前,解决基站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0年出台的《电信管理条例》和2003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两者均为行政法规。前者第47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加以使用。《电信管理条例》中基站设置的“应当事先通知”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相互冲突。一旦发生纠纷,业主与移动通信运营商均可以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据,两者之间的冲突很难协调。没有解决基站设置的程序问题,而只是规范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
  对此,有必要尽快从立法上对基站设置的程序问题,特别是对“应当事先通知”还是“应当征得同意”的法律冲突问题进行协调,从法律上予以统一规定。 行政许可缺位
设置引发质疑
  当前,基站设置从选址到维护的整个过程都缺少必要的法律规范指引,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其也少有指导和管理,更没有对基站颁发相关的许可或认定文书。基站完全由企业自行选址、设置,这往往导致社会及公众对基站选址、设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产生质疑。这是当前移动通信基站频发纠纷的关键原因。
  为此,应当通过立法将基站设置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对基站的设置进行合法性审查,而审查后的基站设置也就有了相应合法性依据――当然这种审查应当有公众的参与,使其不致损害公众利益。
  根据许可制度,基站的选址、设置应当得到城建、规划部门的许可,取得合法证照。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可以使市民参与其中,从而使基站的设置能够获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于基站的验收,由于电磁辐射影响程度是目前基站设置纠纷的主要问题,因此,应当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基站设置中的电磁辐射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比如,基站设置年度计划应当有环保部门参加;在基站布局和选址时,应当确保基站投入运行后其周围环境中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基站投入正式运行前,由技术部门对电磁辐射水平进行测试,环保部门对基站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评估验收,并颁发合格证等等。这些法定程序能够有效消除市民对基站设置的抵触情绪,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法律人视线 正确处理公共设施的利益冲突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当与移动通信基站有关的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如何应对?鉴于其纠纷的复杂性,法院在坚持依法原则的基础上,应注重司法技术的权衡和艺术。
  一是要在消除当事人误解的基础上加强调解。当前基于移动通信基站产生的纠纷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当事人的片面认识而产生的,如单纯把基站视为运营商的赚钱设备,而忽视了它的公共属性,或者不正确地担心其辐射问题等。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使当事人认识到,移动通信基站具有公共设施的属性,有着为公众服务的功能,在维护个人利益的同时必须考虑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要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误解,正确对待基站所产生的“环境污染”。根据我国卫生部颁发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规定,磁场功率密度小于10微瓦/平方厘米的区域为安全区,在该电磁波强度环境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不会受到有害影响。我国移动通信基站辐射的强度一般为8微瓦/平方厘米,对人体无害。当然,对其加强监测和管理也十分必要。
  在降低乃至消除人们对基站抵触情绪的基础上,应当加强调解,通过调解让当事人互谅互让,自行达成协议,可以避免引发更大、更持久的矛盾和冲突,使纠纷得到较为彻底的解决。
  二是正确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移动通信基站具有公共设施的属性,但在审理涉及基站纠纷的案件时,应当合理把握,不能片面强调。移动通信基站在部分程度上属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运营商的服务对象为全社会不特定的公众群体,其经营行为是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移动通信服务,性质属于公用事业。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运营商设置移动通信基站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提供移动通信服务、优化服务质量从而赚取商业利润。基站的设置既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性质,同时又具有商业性质,只强调公共性而忽视其商业性,必然会引起公众的反感和抵触,也可能会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既要避免公众对基站公共服务属性的忽视,也要在处理中正确平衡两者关系,兼顾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三是在具体个案处理中,应分别情况确定一定的规则。如对于业主、村民以基站设置造成了电磁辐射或破坏了景观、“风水”等而起诉运营商要求拆除基站的,只要经过环保部门监测,电磁强度没有超过法定标准的,就应驳回请求,但也应要求运营商在设置基站时应该注意基站与周边环境、市容市貌的协调;对于业主要求运营商支付空间占用费用或者运营商要求开发商支付拆迁费用的,如果当地政府有相关费用支付标准,应按该标准计算判令被告支付,如果没有相应标准,则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参考价进行裁判;对于选址纠纷,如果运营商经过了合法的报批程序,则可判令业主应排除妨碍,但如果运营商没有经过许可而私自建站,则判令运营商停止建站行为;对于损坏基站的行为,则根据损害情况,判令行为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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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Copyright 2006,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由中国法院网制作维护 信息产业部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部无[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信息产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快速发展,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数量日益增多,基站管理日趋重要。为了规范设置、使用基站的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或避免各种蜂窝无线电通信网络之间,以及基站与其它无线电台(站)、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之间的无线电干扰,促进蜂窝无线电通信的健康发展,现将基站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基站,是指采用蜂窝方式组网的GSM移动通信系统、CDMA移动通信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PHS无线接入系统以及采用其他技术体制的无线电通信系统的基站及其室外直放站。基站所使用的频率必须已经国家或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使用的发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为基站设置、使用的合法凭证。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到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按季度分批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基站设置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其申请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相关的申请表和技术资料申报表;  (二)承诺以下事项:  1.基站的发射频率、发射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其他无线电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2.所使用的发射设备均已获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基站的设置及其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3.按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等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  三、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到设置、使用基站的申请资料并正式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需要进行基站站址、频率等协调工作的时间除外)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在我国边境(界)地区频率协调区范围内设置、使用基站,还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与相关国家或地区无线电主管部门签署的有关协议,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在基站投入使用前三个月,按第二条要求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基站设置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条款以及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与相关国家或地区无线电主管部门签署的有关协议进行边境(界)频率协调。  审查合格并完成协调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审查不合格或无法完成协调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避免对其他无线电通信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在可能产生干扰或已经产生干扰的情况下,基站的设置、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就基站的站址选择和技术参数的设置与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协调。协调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报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协调解决。  六、变更已设基站站址,或基站工作频段、发射功率、天线高度超出执照核定范围或大于核定值时,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执照变更手续。  撤销、停止使用基站,应当向原审批机构备案,并交回无线电台执照。  七、临时设置、使用基站,基站设置、使用单位应于启用日期10日前,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基站临时设置审批手续,经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领取临时无线电台执照。临时设置、使用的基站,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遇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临时使用未经批准设置的基站,但应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  八、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基站进行管理。  依法设置、使用的基站,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其免受其他无线电系统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所产生的有害干扰。  九、为防止基站设备老化等原因引起的发射指标下降而造成电磁环境恶化,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无线电管理机构可按年度对基站的发射设备进行抽查检测,抽检数量不超过当年在用基站总数的3%。  十、凡原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或办法与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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