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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是否有罪?
  本报记者 余姝
  一段时间以来,媒体和剧组、片场的冲突屡有所闻,甚至发展为恶性打人事件。每一次冲突的发生,都引发人们的思考: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媒体和制作方、明星之间,注定只能是“冤家路窄”吗?近日,数十名来自全国各地媒体的娱乐记者和一些影视制作公司代表在北京举行了一场名为“偷拍是否有罪”的对话。与会双方各抒己见———事实上,无论是媒体,还是影视公司,主观上都不愿意看到冲突的发生。
“偷拍”冲突层出不穷
  《十面埋伏》
  自打开机第一天伊始,《十面埋伏》就成为媒体急于攻破的“堡垒”。最早,网络上开始流传几张该片某些场景的图片,接着,专营娱乐新闻的《明星BIGSTAR》又在报纸和网络上公布出更具爆炸性的揭秘照片,演员造型几乎个个曝光。导演张艺谋和制片人张伟平大为光火,声言一定要让偷拍者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很快,形势急转直下,新画面公司和《明星BIGSTAR》迅速达成和解,官司一事不了了之。
  转战重庆后,新画面和媒体再度发生冲突。先有重庆某家报纸的女记者进入该片场景拍摄照片,被剧组发现后,扣留数小时最终不得不删掉所拍图片。后来,成都几家报纸的记者赶到《十面埋伏》现场探访,又遭到剧组工作人员的阻拦,并衍生出打人丑闻,有人抓烂了某摄影记者的眼镜,并和众多记者发生身体冲突。
  《无极》
  也许是吸取了《十面埋伏》的教训,《无极》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更为严密的保护措施。
  开机第一天,8位身形高大的保安守门。为防止记者“空降”,专门安排两个保安在屋顶巡逻。尽管如此,有关剧情、造型、拍摄情况,甚至是明星排练的照片都被记者一一曝光。
  如今《无极》移师第二拍摄地横店。偷拍与反偷拍的较量还在继续。先有女主角张柏芝的助手强行删掉记者图片,再有剧组从上百名群众演员中揪出“内鬼”,“好戏”一幕接一幕。
图:《无极》开机当天,八名保安守在摄影棚前如临大敌 photocome供图
  《千机变2》
  与别的偷拍事件不同,这次记者并非因为偷拍剧组被打,而是在正常采访村民时遭遇突然袭击。开始剧组竭力否认打人事实,还坚持说是记者先动手。但由于媒体方面向公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剧组工作人员最终受到严惩。
  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条例规定,戚雷等三位剧组成员被判处行政拘留15天,另外5人被处以行政警告,此外还有数人被罚款。被殴打的三位记者将得到1000多元的医药费赔偿,所在媒体得到财产损失费4850元。
图:《千机变2》剧组人员与记者发生冲突时的混乱场面
  《疑神疑鬼》
  大连两记者在电影《疑神疑鬼》拍摄现场,因被疑偷拍女主演大S徐熙媛如厕而被剧组殴打,并导致一人入院。后来警方介入此事,而该片投资方也承认打人不对,但咬定两名记者在陈述时回避了原因,那就是摄影记者钟启纲“的确在大S如厕时,在厕所不远处一较巧妙的角度出现”。
图:《疑神疑鬼》打人事件惊动警方
媒体有权引导消费
  冯科(《明星BIGSTAR》摄影记者,曾在报道电影《千机变II》时被剧组工作人员殴打):记者采取偷拍方式是为了新闻,和影视公司发生冲突并非所愿。但是制作方不能控制媒体的宣传,我们会自己想办法去挖新闻。从更深层次来看,如果影视产品是一种商品,那么观众就是消费者,他们有权利知道某种商品是否有购买价值,媒体提供的信息可以帮助观众决定是否消费。
  陈砺志(杭州《青年时报》文体部主任):媒体和影视制作方应该达成一种共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双赢而不是互损。媒体有媒体的立场和观点,制作方有制作方的立场和观点。媒体一旦丧失自己独立的立场,被制作方牵着鼻子走,其结果只能是所有的娱乐报道千篇一律,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杨劲松(保利华亿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宣传总监):“偷拍”的关键在于偷拍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偷拍的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不违反法律那就是无罪的。对记者的要求不要太苛刻,其实假新闻的危害比偷拍更大。
  通常明星是没有隐私权的。很多明星为产品代言广告,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身体健康和行为举止就不再是什么隐私了,而成为公众知情的对象。以梅艳芳事件为例,当时她已经病入膏肓,还接拍了一个广告,广告商当时并不知道她的病情已经恶化,为她做了大量投资。可是她突然去世,无法再为产品做宣传,广告商肯定吃了亏。类似的事情还有高枫接拍西装广告。有谁会买一个死人代言的产品?除非是他的歌迷。这对商家的利益肯定有损害。这个时候明星的健康就不是私人的,而是大众的了。
偷拍影响商业利益
  杨劲松:像《英雄》、《天地英雄》、《十面埋伏》和《无极》这样的国内大片作严格的保密措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拍摄周期太长,而院线市场又没有规律可循造成的。影片无法确定档期,通常情况下只能一拖再拖,往往制作完成后,再等一年半载才能和观众见面。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如果剧本和造型一旦曝光,轻则让观众对影片没了神秘感,重则被某些不良商人剽窃。目前国内电影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很薄弱,剧本和造型这些具有独特性的电影元素都无法申请注册,存在被人剽窃的危险。这些原因迫使制片方只能采取封闭措施。就像《十面埋伏》,原本盯着贺岁档,现在由于剧照和剧情曝光,不得不准备提前半年上映。
  斯洋(湖南电广传媒节目分公司宣传总监):剧组在开机关机前开记者会,已经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好的沟通场所,拍摄过程中也请记者探班,这也是满足知情权的办法。但是选择偷拍的方式却往往对影视公司的经济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人们有可能在看了相关的剧情和照片后,满足了好奇心,从而降低对影视作品的兴趣。这将直接影响到影视公司的经济效益。而且说到底,偷拍是媒体之间的竞争产生的,我要做独家新闻,那偷拍肯定是一个最好的途径。
  阎于金(紫禁城影业公司总经理):有些记者对行业了解不多,对采访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够,还有一些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随心所欲地引导采访对象,写文章时断章取义,往往造成了对别人的伤害。新闻报道应该有最起码的真实,某些记者惟恐天下不乱,为了达到轰动效应故意夸张内容,造成恶劣影响。
  林苗(万科影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个别媒体制造假新闻的做法让制作方害怕向媒体透露信息。去年万科筹备《林海雪原》,正碰上孙海英刚刚辞演。某天我在一张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文章,说陈道明要扮演杨子荣,还附有一张身穿杨子荣军装的陈道明照片。我们对此又惊又怒,陈道明也打电话来质问我们。对这些捕风捉影的报道,制作公司很反感。
图:《千机变2》戏里打得热闹,戏外也闹得不亦乐乎 photocome供图
双方需要加强沟通
  陈诚(《成都商报》记者):影视公司和记者的行为都必须合理合法。如果记者强行闯入拍摄地,制作方完全可以让警方出面协调。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打人和损害别人财物的权力。当然新闻的确需要挖掘,观众的兴趣还需要媒体的引导。不能一味关心明星的“下半身”问题,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更高雅的方面。
  吴毅(湖南电广传媒节目分公司制作总监):制作公司对影视剧的内容采取保密措施,这一举动并不代表他们和新闻媒体是对立的。双方的合作应该是以友好为前提,这对影视行业和新闻媒体都是一种促进。媒体对公司的支持很重要,毕竟现在早已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当然宣传分为正面和负面两种,正面宣传我们非常欢迎,但如果涉及到了敏感方面,我认为双方还是采取宽容态度比较好,多沟通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王金利(世纪英雄宣传主管):其实媒体为什么会偷拍,这是因为他们所提供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关注,这是媒体竞争带来的必然结果。影视公司也有个人意愿,想披露什么,不想披露什么,但媒体希望得到各种情况,双方就会发生一些矛盾,这是必然的,也是一种进步。
  制作公司在每一个拍摄阶段都有不同的宣传计划,是否有商业机密要看每个影视公司的具体情况,但是绝对不赞成剧组有过激行为。其实媒体和制作公司都是朋友,双方也应该有一种好的合作关系。至于发生打人事件,无论对剧组,还是对影视公司,都不会是出于他们的本意,这种情况对公司绝对没有好处。剧组是个鱼龙混杂的场所,管理很困难,难免会有个别人素质低下。如何进行更好的行业内部管理是目前大家都在考虑的问题。
  刘剑(《潇湘晨报》文娱部主任):有些矛盾上升到肢体冲突,这是行业规则或者职业道德还不明确所产生的现象。为了避免那种情况的发生,双方应该互相尊重理解,各取所需。封杀明星和抵制制片公司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大家利益都受到损害,不能解决问题。
法律条款维护权益
  郝健(北京电影学院教授):港台和欧美国家,电影市场有相当完善的行业规范。比如美国的保险业很发达,电影剧本往往可以通过投保的方式来保证不被泄密。如果剧情被曝光,那就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制作方可以通过索赔得到利益补偿。有专业的保险公司做后盾,剧组可以把精力放在影片拍摄方面。
  此外电影宣传通常有章可循,就算是《黑客帝国》、《指环王》这样影响力遍及全球的影片,也会定期在媒体上公告进展情况。宣传工作已经纳入了整体制作计划,而不像内地很多剧组那样盲目操作。
  杨帆(律师):港台地区和欧美国家法制比较健全,但是要以侵犯隐私为由起诉记者还是比较困难,除非能掌握记者在偷拍过程中有切实的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名人的隐私能够和商业利益挂钩,像某些明星那样通过贩卖隐私获得利益,这样,就不再是一般意义上为私人所独享的隐私,而带上了某种商业机密的色彩。在西方,流行的观点是公众名人应该享有比较少的隐私权,但是名人可以通过保护商业机密的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图:张艺谋的《十面埋伏》曾因主演造型被早早曝光而差点与媒体打官司
“世纪婚礼”引发官司
  2001年11月,泽塔·琼斯和道格拉斯在纽约举行所谓的“世纪婚礼”。婚礼前,他们和英国明星周刊《Hello!》商谈过出售婚礼独家报道权事宜,但《Hello!》只肯出价20万英镑,道格拉斯夫妇嫌价格太低,转而以100万英镑和《Hello!》的竞争对手《OK!》杂志达成交易。
  但是《Hello!》杂志抢先三天登出了未经授权的婚礼照片。道格拉斯夫妇于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起诉了《Hello!》杂志。《Hello!》杂志辩称说道格拉斯的婚礼是商业行为,不能算隐私。一审判决道格拉斯夫妇败诉。道格拉斯夫妇上诉。英国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两家杂志争相刊登婚礼照片,说明这个婚礼是商业的,而不是像原告所说的侵犯了隐私权。但是《Hello!》作为出版业的同行,清楚《OK!》杂志与道格拉斯夫妇之间的合约条款,所以《Hello!》杂志侵犯了《OK!》和道格拉斯夫妇的商业机密,法庭判决《Hello!》杂志赔偿道格拉斯夫妇50万英镑,赔偿《OK!》杂志175万英镑,此外还要支付300万英镑的诉讼费。
  有学者认为,法官虽然判决道格拉斯夫妇胜诉,但不是以“隐私权”为依据,而是援引法规《商业机密》中的相关条例来判定。从此意义上说,道格拉斯夫妇并没有获得胜利。
偷拍《2046》记者被判三年
  由王家卫执导的电影《2046》,为避免拍摄场地和演员造型曝光,做足了保密措施,还请来专业保安作24小时监视,以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士进入场地泄露“机密”。然而香港《忽然1周》记者梁崇基为求拍摄该剧的独家照片,向场地保安提供300港元的“好处费”。因为此行为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该记者被法庭判入狱三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利用“茶钱”成功游说保安,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被告所犯控罪性质严重,不论收受或提供利益,均有损私人或公众利益,因此判处被告即时监禁。
图:王家卫拍戏一向神秘莫测,保密工夫也做得最好 photocome供图
图:道格拉斯夫妇把婚礼当商品一样卖了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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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JinYang Network & Information Co.Ltd. All Rights偷拍者有罪 收礼县长岂能无过
农民拍县长收礼被抓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拍完视频18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今年7月17日,汪冬根案一审判决,南都记者看到,公安局抓人时的涉黑罪名和偷拍万载县县长收礼事件都未在判决书里出现。(7月20日 南方都市报)
从报道来看,汪冬根父子要挟报销医保、夸大伤情骗保险公司赔偿和发生交通事故后叫人打人等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他们进行处罚并没有什么异议。然而从当时公布的视频来看,到县长家送礼,有时间、有地点、有清晰的送礼之人,还有车号,县长收礼的行为确凿无疑,如今为何只字未提?
其实这个事情并不复杂,要查清偷拍视频和相片的真实性一点都不难,只要按照图像中的人和车号对号入座就能一查一个准,由此就可发现,这礼是多少,价值有多大,县长收了多少?可如今偷拍者都已经被判刑了,收礼县长却依然岿然不动,是没有查吗?似乎不太可能,惊动了“有关方面”,不可能遮得住。以笔者设想可能问题是送礼者太多,牵涉的人面大,担心引起“地震”,影响了当地的形象,所以来个冷处理。
这显然是不可取的,偷拍要挟固然不正当,但并不能因此就否定偷拍内容。要挟行为要处罚,但被偷拍者如果违反了党纪国法同样要处理。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来,全国上下严抓严管作风建设,其中节日腐败更是重点,许多地方部门都出台了相应规定,严厉禁止借节日收礼送礼的现象,而仅在中秋节这位县长的老家就能拍到多人送礼,这表明依然有人心存侥幸,有禁不止,顶风作案,必须严肃惩处。笔者希望能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给出处理意见,在网络时代有些事情是捂不住盖不住的。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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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福师大女生就餐被偷拍上网 博主删照片发声“我有罪”_新浪福建_新浪网
22日下午,博主删除女生照片并发声“我有罪”
 人民网福州3月22日电(詹托荣)21日,本网独家报道《福州女大学生“食堂照”被偷拍 要求删照遭拒》引发舆论强烈反响。该事件有了对新进展,刊登被偷拍女大学生的微博账号被新浪取消认证,博主也已删除女生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并公开表示“我有罪”。
  回顾:女大学生被偷拍上网 要求删照遭拒
   今年3月21日,福建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崔向本网官微(@人民网福建频道)爆料求助,说他同为该校大三学生的女朋友,于19日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时被偷 拍,并上传至一个经认证的新浪微博“福建师大表白墙”,这给他和女友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很多的麻烦,他们多次要求删除照片和相关信息。不料,该博主拒绝删 除照片,回复更是令人大跌眼镜:“因为女主太美,所以不可以删,下次请你长的丑一点,我就可以删除。”
  记者多方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 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反映此事,并跟律师了解了专业知识,均表示事主已明确告知,未经过她同意刊登其照片,并且多次要求删除的情况下, “福建师大表白墙”微博博主还是本着自己利益需求,不考虑其他人权益,事主精神受到损害,可以按照侵权来处理,至少可以要求删帖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记者也联系上了“福建师大表白墙”博主,转达公安部门和律师对其改行为的认定,但博主并未听取意见,依旧坚持不删除照片和相关信息。
  反响:网友谴责侵犯女生权益 微博认证被取消
   本网就此事件进行报道后,稿件被众多网站转载,引发舆论强烈反响。该消息在人民网官微(@人民网)、人民网福建频道官微(@人民网福建频道)推送后,登 上新浪微博“实时热搜榜”,网友更是一片倒,认为被偷拍女生已多次向博主声明删除照片,博主却拒之不理,更是雷人回复,侵犯了被偷拍女生的正当权益,希望 博主及时删除贴文,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22日下午2点,新浪微博“区域新媒体管家”发布一条公告称,经用户投诉举报,“福建师大表白墙”近日的微博侵害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在当事人要求删除时,仍拒绝删除。现根据微博区域新媒体及社区公约等规定,取消其认证及所有本地推荐资格,以示警告和惩戒。
  进展:博主删除女生照片 发声承认错误“我有罪”
   此前,“福建师大表白墙”微博账号的认证信息是“微博本地资讯博主(福州)新浪微博校园菁英计划成员”,这个微博在简介栏至今还这样介绍说:“这里是福 建师范大学表白墙,向你心爱的人大胆的吐露心声吧!今天我让你火了一把了吗?”记者查阅发现,该微此前博刊登大量求偶遇心动同学的联系方式信息,配发照片 也大多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拍摄的,地点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甚至校外的公交站。
  在“福建师大表白墙”微博认证被取消后不久,博主才删除 了被偷拍女生的相关图文,另发微博称“我有罪”,博主承认此事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表示道歉,并自称“微博上的照片都是博主自己偷拍的”,也请求网友停止 对福建师范大学的言语“攻击”。尽管如此,大量网友仍在其微博下继续展开讨论,截至晚9点,“我有罪”博文评论数量已超13000条。
  “福建师大表白墙”这个微博账号简介里写着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记者也从该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学校已就此事介入调查,对于是否是该校学生,还有待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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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  22日下午,博主删除女生照片并发声“我有罪”
21日,本网独家报道《福州女大学生“食堂照”被偷拍要求删照遭拒》引发舆论强烈反响。该事件有了对新进展,刊登被偷拍女大学生的微博账号被新浪取消认证,博主也已删除女生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并公开表示“我有罪”。
回顾:女大学生被偷拍上网 要求删照遭拒
今年3月21日,福建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崔向本网官微(@人民网福建频道)爆料求助,说他同为该校大三学生的女朋友,于19日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时被偷拍,并上传至一个经认证的新浪微博“福建师大表白墙”,这给他和女友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很多的麻烦,他们多次要求删除照片和相关信息。不料,该博主拒绝删除照片,回复更是令人大跌眼镜:“因为女主太美,所以不可以删,下次请你长的丑一点,我就可以删除。”
记者多方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反映此事,并跟律师了解了专业知识,均表示事主已明确告知,未经过她同意刊登其照片,并且多次要求删除的情况下,“福建师大表白墙”微博博主还是本着自己利益需求,不考虑其他人权益,事主精神受到损害,可以按照侵权来处理,至少可以要求删帖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记者也联系上了“福建师大表白墙”博主,转达公安部门和律师对其改行为的认定,但博主并未听取意见,依旧坚持不删除照片和相关信息。
反响:网友谴责侵犯女生权益 微博认证被取消
本网就此事件进行报道后,稿件被众多网站转载,引发舆论强烈反响。该消息在人民网官微(@人民网)、人民网福建频道官微(@人民网福建频道)推送后,登上新浪微博“实时热搜榜”,网友更是一边倒,认为被偷拍女生已多次向博主声明删除照片,博主却拒之不理,更是雷人回复,侵犯了被偷拍女生的正当权益,希望博主及时删除贴文,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22日下午2点,新浪微博“区域新媒体管家”发布一条公告称,经用户投诉举报,“福建师大表白墙”近日的微博侵害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在当事人要求删除时,仍拒绝删除。现根据微博区域新媒体及社区公约等规定,取消其认证及所有本地推荐资格,以示警告和惩戒。
进展:博主删除女生照片 发声承认错误“我有罪”
此前,“福建师大表白墙”微博账号的认证信息是“微博本地资讯博主(福州)新浪微博校园菁英计划成员”,这个微博在简介栏至今还这样介绍说:“这里是福建师范大学表白墙,向你心爱的人大胆的吐露心声吧!今天我让你火了一把了吗?”记者查阅发现,该微此前博刊登大量求偶遇心动同学的联系方式信息,配发照片也大多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拍摄的,地点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甚至校外的公交站。
在“福建师大表白墙”微博认证被取消后不久,博主才删除了被偷拍女生的相关图文,另发微博称“我有罪”,博主承认此事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表示道歉,并自称“微博上的照片都是博主自己偷拍的”,也请求网友停止对福建师范大学的言语“攻击”。尽管如此,大量网友仍在其微博下继续展开讨论,截至晚9点,“我有罪”博文评论数量已超13000条。
“福建师大表白墙”这个微博账号简介里写着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记者也从该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学校已就此事介入调查,对于是否是该校学生,还有待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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