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元素获取网址时,显示不全,如何python 读取文件 不全隐藏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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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网页元素代码,比如网页右击“审查元素”功能里显示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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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这些代码在源代码里是找不到的,请问如何用取到这些代码啊?最好有源码给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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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获取到你要看的某个元素的对象,然后 元素对象.读文本属性 (“outerHTML”, ) 就可以获取到 代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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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获取到你要看的某个元素的对象,然后 元素对象.读文本属性 (“outerHTML”, ) 就可以获取到 代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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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o_e100:} 大神来给点提示吧,如何获取那些代码呀?有木有例程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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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呀&&教教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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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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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办法
&&网页内容 = 到文本 (HTTP读文件 (&&))调试输出 (网页内容)网页内容 = 到文本(HTTP读文件(&&))
调试输出(网页内容)
使用超文本浏览器填表方式取源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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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办法
网页内容 = 到文本(HTTP读文件(&&))
调试输出(网页内容)
你确定这能提取出一楼图片上的元素内容?http读文件不是读取的源文件吗?有些代码是网页的源文件里没有的。第二个网页填表式获取方法是怎么个弄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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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获取元素后,取元素的源代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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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获取到你要看的某个元素的对象,然后 元素对象.读文本属性 (“outerHTML”, ) 就可以获取到 代码了
感觉有点靠谱,有没有具体的代码借参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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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这能提取出一楼图片上的元素内容?http读文件不是读取的源文件吗?有些代码是网页的源文件里没有的 ...
之前没看到图片,可以用填表,联系Q吧,远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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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25css中display怎么做显示或隐藏_百度知道
css中display怎么做显示或隐藏
就像这样的,点击上面,下面会出现相应的内容,看了半天的文字介绍还是没弄明白。求大神指导下,到底应该怎么做。
只需设置display:即可将该元素设为隐藏的。默认的是显示的,即不设置display即默认显示。isplay 属性规定元素应该生成的框的类型,定义建立布局时元素生成的显示框类型。display的值可以取如下的值:none & &此元素不会被显示。 & &block & &此元素将显示为块级元素,此元素前后会带有换行符。 & &inline & &默认。此元素会被显示为内联元素,元素前后没有换行符。 & &inline-block & &行内块元素。(CSS2.1 新增的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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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便于你理解,所以这时候没必要写显示类然后鼠标点击的时候8个内容区隐藏1个内容区显示(我为什么不说7个隐藏1个显示呢CSS部分其实就是如果上面是8个选项,如果你用js或者jq语句,就是在点击事件里执行两句语句,在这里它们有点反义词的意思,当然一开始的时候你不隐藏就是显示的,下面就有对应的8个内容区都放在下面,如果使用jq也可以用hide()和show()方法,然后用css隐藏7个display.先让所有内容区隐藏,2.让鼠标点击哪个选项(如第3个)就让相对应的哪个如第3个内容区显示)写语句的时候你可以给想隐藏的通通加上display:none隐藏类,想显示的加上display:block显示类:none,只显示默认的一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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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靠javascript控制的,当点击某一个tab时在这个例子中:block或display,执行javascript代码,改变相应的内容元素的css display属性,让其显示或隐藏。其中在css中,display:none就是隐藏,display:inline等都是显示
参考代码 如下&style&
.dv1{width:200clear:height:30}
span{float:margin-right:10cursor:}
.dv2{width:100height:100line-height:25border:1}&/style&&div class=&dv1&&
&span id=&wz&&网址&/span&
&span id=&dsj&&电视剧&/span&
&span id=&dy&&电影&/span&&/div&&div class=&dv2& id=&dv2&&&/div&&script src=&jquery-1.4.2.js&&&/script&&script&
$(&span&).click(function(){
var txt = $(this).text();
$(&#dv2&).text(txt);
});&/script&
display:none是隐藏,block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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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2016年教育信息化监理项目中标公告
2016年教育信息化监理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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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中标结果公示
(略)受(略)的委托,就(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编号:(略)
四、采购项目内容:(略)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略)式在*****发布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六、评审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市市北区**二路48号市北区公共**交易大厅第一开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略)
七、中标信息
中标人:(略)
地址:(略)
中标价:(略)
八、主要中标标的信息:(略)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地 址:**市市北区**北路135号鼎都写字楼402室
联系电话:(略)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略)。
****年10月31日
**市政府采购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
(****统一版)
招标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单位盖章)
项目编号:(略)
日 期:(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 招标文件................................................................................................................. - 14 -
第四章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8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24 -
第六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26 -
第七章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 28 -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 28 -
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 50 -
第十章 质疑与投诉............................................................................................................. - 51 -
第十一章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 53 -
第十二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 55 -
第十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75 -
第十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0 -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内容:(略)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0万(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的软件生产厂家;
5.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应具备CMMI软件成熟度等级3级及以上认证;
5.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略)()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年3月11日起至****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市北区**北路135号鼎都写字楼402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查询行贿(略),因投标人填(略)。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7点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略)
时间:****年4月1日8时30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市市(略)。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10.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市北区**北路135号鼎都写字楼402室
E-mail:(略)
邮政编码:(略)
传 真:(略)
联 系 人:(略)
递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 :(略)
递交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10.3投诉举报电话:(略)
通讯地址:**市市北区**二路**市市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略),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略)。
11、投标人(略)
内容以及要求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网上注册与报名
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
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从变更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投标截止时间
(略)止。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不允(略)
□允(略)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略)。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招标人(略)。
投标人资格证明要求和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
金额:(略)
1、****年3月25日24: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2、投标保证金(略)
3、以银行(略)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投标文件要求及数量
投标文件应按包进行编制。
1、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各壹套,每部分正本壹份,副本柒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者 副本 字样;正本(略),以正(略)
2、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包括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格式:PDF格式;介质: U 盘或者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与其他投标文(略)。
投标文件装订
1、分册装订。分报价部分、(略)
2、每册投标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授权书、说明书、彩页等成品印刷材料,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该册最后,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不得打钉)。
投标文件密封
1、一个包(或者(略))四个密封件(样品部分除外),分别是报价部分密封件、技术部分密封件、商务部分密封件、资质证明原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部分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 请勿在 (略) 时 分之前启封 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部分与电子版投标文件放在一起单独密封(封套要求按照本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执行),与其他投标文(略)。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证(略)。
投标(略)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文件盖章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 、 合同章 、 财务章 、 业务章 等)的印章。
投标(略)
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年(略)
地点:**市市北区**二路48号市北区公共**交易大厅第一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原(略)则,代理机构对递(略)。
是否(略)
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市市北区**二路48号市北区公共**交易大厅第一开标室
按照投标人(略)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
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6人。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中标人数量以及公告
确定一个中标人
中标结果在*****上公告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由(略)
由中标人支付
不需要履约担保
□需要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自签订合同起3年
**省**市市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及故障响应
中标供(略),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或者立即能投入使用的备选服务成果
(略)室依法实施的监督
12、有关定义
12.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所(略),是指除货物和(略),包括各类专业服务、***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等。
12.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略),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评标事务,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12.5中标人: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能(略)求,且对招标文(略),取得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13、招标依(略)
13.1《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
13.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13.3《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13.4《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3.6《政府采(略)
13.7《**省(略)
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并按照要求(略)
14.3法定(略),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14.4依(略)行办法》(财库〔****〕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
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4.5.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4.5.2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4.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4.6.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4.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4.6.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略)
14.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4.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6.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14.7招标文件中带 ★ 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14.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4.9投标人提(略)。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略),并以中文为准;
16.2所有计量(略)
16.3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货币单位:(略)
17、踏勘现场
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7.2招标人向投(略),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7.3投标人经过(略),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8、投标答疑
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询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7:00时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略)。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并形成书面文(略),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上公告。
18.2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招(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否则(略)。
20、履约担保
20.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0.2中标人未按照(略),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略)。
21、采购代理服务费
2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略)规定, 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00万(略)
21.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略),并按照财政(略),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1.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22、其他条款
22.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监(略),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略),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2.2招标文件载明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后需要分包的,招标人向财政(略),中标人可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分包金额不(略),超出采购限额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和分包人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分包合同,中标人和分包(略),招标人必须将分包情况和分包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见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5款 。但投标无效、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22.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略)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5未按招(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23、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3.1招标公告;
23.2投标人须知;
23.3招标文件内(略)
23.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23.5投标人应(略)
23.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3.7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23.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23.9纪(略)
23.10质疑与投诉;
23.11交货(略)
23.12项目(略)
23.13评标办法;
23.14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获(略),应仔细(略)。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得到(略),以加盖投标人单(略),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略),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4.2招标人对(略)(包括补充)的,应当在招标(略),报监督部门批准并在*****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5条规定办理,否则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文件必须在*****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略)(包括补充)在同一内容的(略),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4.4投(略)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24.5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4(略)清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略)(包括补充)内容。
25、招(略)
25.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略)上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并附带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修改招标(略),招标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略)。
25.2从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48******上直接打印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略)。
25.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必须在*****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略),以最后发出的(略)。
26、*(略)
26.1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市政府(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6.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按第26.1条规定办理,但必须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进行研究以及编制投标文件。
27、招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必须加盖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 、 合同章 、 财务章 、 业务章 、 ***处 等)的印章;否则(略)。
28、招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28.1正文纸张以及打印要求:采用A4白色复印纸双面打印。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目录应当位于封面后第一张纸的正面,胶装成册。
以上编制要求不包含图片、图表、表格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
28.2招标文件装订要求:每份招标文件(略),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如图纸等)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不得打钉)。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第27条和本条款的要求编制、装订和盖章,并单独胶装成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不合格招标文件
29.(略)招标文件为不合格招标文件。
29.2不合格招标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采购代理机(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招标文件以及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招标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上发布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招标人重新(略),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29.3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29.4发(略)(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上发布的不一致,以*****上发布为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代理机构全部承担。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30、投标报价
30.1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略),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0.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30.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
30.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30.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30.6投标人须(略),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30.7开标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略),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略),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略),以中(略)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30.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30.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31、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投标文件用不褪(略)。具体签署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略).21 。
32、投标文(略)
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略).22 。
33、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33.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天 、 日 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时间。
33.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略)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期内继续有效。
33.3投标(略)。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34、投(略)
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进行编制。根据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34.1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单位全称填写 有限公司 。
34.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
34.2.1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35.2.2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目录应当位于(略)。
以上编制要求不包含图片、图表、表格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
34.3投标文件装订。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9 。
34.4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略)。
34.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略)。
34.6除招标文(略),投标人不(略)。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略)。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4.7投标文件数量以及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略).1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35.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包括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质证明原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等部分组成:
35.2报价文件
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报价部分要求报价,(略)全、有效。
35.2.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略))为个各分项报(略)。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也不可用阿拉伯数字 0.00 -- 免费 无 及 已包含在总价中 等表示。
35.2.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略),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 0.00 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5.2.3报价需要说(略)。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35.3技术文件
35.3.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35.3.2服务方案;
35.3.3服务说明;
35.3.4服务响应及图片介绍资料;
35.3.5项(略)(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35.3.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5.3.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35.3.8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35.3.8.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35.3.8.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5.3.8.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略),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略)。
35.3.8.4投标人在详细(略),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十二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35.3.8.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略)。
35.4商务文件
35.4.1投标函;
35.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4.3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35.4.4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35.4.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35.4.6联(略)(若有);
35.4.7联合投标(略)(若有);
35.4.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35.4.9原(略)
35.4.10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者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35.4.6项(略).4.7项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35.5资质证明原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35.5.1电子版投标文(略).2款、第35.3款(略).4款要求的内容。
35.5.2电子版介质为 U 盘或者光盘,PDF格式。
35.5.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35.5.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6、投标保证金以及退还
36.1投标保证金交纳。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7 。
投标保(略),投标保证金未缴纳、逾期到账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略),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6.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36.2.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略)
36.2.3退(略),采购代理(略)。
36.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6.3.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6.3.2参与公开招(略)
36.3.3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6.3.4损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36.3.5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36.3.6经评标委员(略)
36.3.7宣布评(略)
36.3.8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略)
36.3.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36.4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37.1需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略)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复印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原件 □复印件
CMMI软件成熟度等级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原件 □复印件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相应的人员(略)
原件 □复印件
企业业(略)
原件 □复印件
投标人认为需(略)。
原件 □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第37.1.1、37.1.2、37.1.3、37.1.4项,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7.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3同类项目企业业绩情况一览表原件一份,密封于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候中,在评标现场予以公示。
38、相关规定
38.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迹、印章要清晰。
38.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无效。
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合同书(略))须按第40条规定办理,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产品授权书等)和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装订于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中。
38.3投标人不得参与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投标活动。
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39、投标文件递交以及截止时间
3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含样品、证明材料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样品、证明材料等,招标人或者(略)。
39.2投标人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单位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姓名后,在投标文件开启前递交至现场监督人员,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
39.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4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资质证明原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部分和样品部分(若有)五部分,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四个密封件(样品部分除外),分别是报价部(略)。具体(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0 。
41、投标文件(略)
4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略)。
投标人对投标(略),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略),清楚标明 修改投标文件 或者 撤回投标 字样。
4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开标时间、地点
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6 。
4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告知现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略)。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44、开标程序
44.1宣布开标纪律;
44.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4.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4.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4.5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44.6宣布各包招标控制价;
44.7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4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略))、招标人(略)
44.9开标结束。
45.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招标会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法定代表人出示提交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出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略)。
投标(略),招标人(略),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5.2检查投标文(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略)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第45.4款办理。
经确认无异议的,由采购代理机(略),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略),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5.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45.3.1唱标顺序:(略)
45.3.2唱标内容: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包、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略),应在开标(略),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5.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45.4.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5.4.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45.5开标和唱标(略),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45.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45.7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不得参加评审;(略)评标委员会审核。
46、评标委员会
4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略),成员人数为五(略),其中招标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略)。
46.2评审专家的抽取
46.2.1采用随机抽(略)任何单位(略)。
46.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略)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46.3评标委员会成(略),与自己有利害关(略),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46.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46.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略)。(略)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46.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46.6.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略)和(略),并做出评价;
46.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6.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6.6.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6.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46.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6.7.2提出真实、(略)
46.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略)
46.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6.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6.7.6参与并审定评(略)
46.7.7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46.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6.7.9配合(略)。
46.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46.8.1投标人或(略)
46.8.2项目主管部门(略)
46.8.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6.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46.8.5与投(略)。
47、评标程序
47.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7.2组织推(略)
47.3(略);
47.4(略);
47.5技术评审;
47.6澄清有关问题;
47.7比较与评价;
47.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7.9编写评标报告;
47.10宣布评标结果。
48.1第一阶段:(略)
48.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与投标人共同(略)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略),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48.1.2评标委(略),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投标资格。
48.2第二阶段:(略)
评标委员会依(略),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略)。
48.3在资格性和(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48.4第三阶段:(略)
48.4.1按(略),审查投标人所投服务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
48.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48.5技术和商务打分
(略)和(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的打分;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商务部分打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打分结果,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技术和商务部分打分结束,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48.6政策性加分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文件(略) **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1号)文件规定,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以下情形给予一定的加分。
48.6.1商务评审加分
48.6.1.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48.6.1.2同(略),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并以其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商务(略),最高4分。
48.6.2商务和技术评审加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十三章 评标办法 。
48.7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报价、商务和技术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49.(略)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9.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略)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略)
50.1本次招标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50.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50.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照投标报价(略),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略),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50.5采(略),按照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50.6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50.3款、第50.4款或者第50.5款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0.7投标人可依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投标。若所投各个包的综合得分排位均第一的,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包中标;其他包参与综合得分排序,排序第一也不中标,中标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
50.8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的,或者招标人推荐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的,其原投标报(略),报经同级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否则应予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0.9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中标人的,入围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50.3款、第50.4款或者第50.5款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但合格投标人数量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入围中标人数量的1.5倍;入围中标人的中标价格统一按照入围中标人中最低报价确定。否则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0.10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审结果。
51、中标查(略)
51.1确定成中标人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日内在*****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51.2公示期满,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略)。
51.3中标通知(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2、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52.1投标报价等于或超出招标控制价;
52.2对 ★ 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重大偏离的;
52.3不按照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5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2.5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5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2.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2.8投标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2.9评标委(略)文件要求的,或是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52.10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52.11未按本招(略)件的;
52.12资格、资信证明原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装订于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中的;
52.13资格、资信证明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52.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3.1符合条件的投标(略)不足三家的;
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3投标人的报(略)
5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3.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54、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54.1评(略)
5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略),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略),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略)。
54.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终止评标或者按照废标处理:
54.1.2.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4.1.2.2评标委员会(略)
54.1.2.3评标委员会成员未经监督人员同意离开评标区域或者擅自打电话以及采用其它方式与外界联系或者通报评标情况的;
54.1.2.4发生评标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谈判工作的;
54.1.2.5监督人员现场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
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终止评标或者予以废标。终止评标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4.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5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54.2.1.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54.2.1.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54.2.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略)。由招标人向监(略),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54.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5.1.1投标人之间(略)
55.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5.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5.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5.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5.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5.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5.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5.2.4不同投标人(略)
55.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5.2.6不同投标(略)。
5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55.3.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55.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55.3.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55.3.4招标人授意(略)
55.3.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55.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55.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55.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55.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55.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55.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5.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评标过程中第5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予以废标。
56、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市政府采购活动:
56.1提供虚(略)
5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56.3与招标人、(略)
56.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6.5在招标(略)
5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6.7一年(略),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56.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56.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56.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57、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5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略)。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按照56条之规定处理;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略)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第50.8条规定,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56条之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57.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略)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58、签订合同
58.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略)。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8.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招标文件第61条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8.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略),否则(略)。
58.4有关法规或者(略),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略).8条规定;不符合第50.8条规定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58.5招标人应当(略),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8.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59、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略),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60、(略)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1、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乙方于 (略)参加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技术标准: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略)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略)务(包括技术资(略))、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略)。
2、乙方在指定(略),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略)。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略),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略)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到指定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合同中具体约定。
项目竣工完毕后,由招标人组(略),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证明项目施工(略),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证之一。然后由我公司[联系方式]审计人员审核工程决算以后,经终审人员确认工程价款后支付95%。质保期满付至100%。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略)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略)月无(略),填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略)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负责涉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略),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略)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略),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略)。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货物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略)。
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略),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略)(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略)(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略)。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略),同级财政部门一份,市北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略)起至 (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人在(略)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略)
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62、对(略)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略)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6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十章 质疑与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略)可以在知道或(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6.1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6.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66.1.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66.1.3提出质疑的日期。
66.2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6.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略)。
66.4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略)。
66.5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招标(略)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67.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67.1.1投诉(略)
67.1.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67.1.3投诉书内容(略)(第20号令)规定;
67.1.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67.1.5属于本财政(略)
67.1.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67.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7.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67.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7.3.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67.3.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67.3.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7.3.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67.4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略),授权委托书应(略)。
67.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交货和提(略) 68(略)
合同签订后3年。
69、服务地点
地点:(略)
70、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标人有权限(略)。检验合格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付款方式:经采购人及财政局统一组织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95%,余5%(略)。
71、质量保证期
71.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服务本身有更**求的,从其规定并在(略),中标人亦可提(略)。
71.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服务成果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未能免费维修或者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略),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商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72、售后服务
72.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72.2中标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一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8(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或者立即能投入使用的备选服务成果。
72.3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73(略)
73.1本章内容(略)。
73.2本项目共分(略)。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略),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74、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74.1.1、软件平台建设采用定制方式,要求能够根据市北区实际需求进行快速修改定制、升级维护等工作。
74.1.2、★为保证(略),所有系统由同一软件制作厂家开发,***平台的基础支撑平台进行基础数据对接,实现单点登录;在线学习系统支持从市北区课堂**管理平台调用已上传的教学素材,并支持从市北(略)。
在线学习系统1套
***络平台向学生传授基础知识、新理念和新技能,系统能实现在线选课报名、课程点播学习、课程作业、课程讨论、课程答疑辅导、课程考核、成绩记录等各项学习交流活动.
系统应能实现文字类及视频类**点播学习,支持在线阅(略),学员可按照自己安排的学习进度,自主学习同(略),便于综合评价、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状况。
系统应采用集中式部署,分教师、学生、管理员和专家等用户,教师用户可在线申报课程、维护课程信息,并实时录入学生修习评价信息,学生可登录平台可自主选择课程,进行课程学习(略),各级管理员可对课程开设情况、学生修习情况进行统计,并适时调整,专家用户可对课程进行评审、预览、修改、审核等。
1. 管理员功能
(1) 系统管理
应包括系统参数、单位管理、教师管理、学年学期、年级班级、学生管理和序列号注册。
(2) 权限管理
可管理和维护用户的角色和权限信息。
(3) 首页管理
应分为公告管理、重点课程推荐、图文信息、自定义信息、问卷调查管理等模块。
①公告管理:提供公告信息的增加、编辑、修改、删除和是否显示等管理操作。
②重点课程推荐:分为当前推荐和选修课,可以推荐相关课程到平台首页。
③图文信息:应显示所有滚动广告的信息,包括标题、是否显示、内容类型、创建时间、显示次序号,提供管理员新增滚动广告的功能。
④自定义信息:可灵活设置首页信息如关于信息、链接信息、课程信息、手机端等。
⑤问(略):可维护首(略)时间、页尾信息等。
(4) 课程管理
分为课程分类、课程申报管理、课程管理模块。
①课程分类:(略)
②课程申报管理:包括申报课程批次、课程终审、专家账号维护、课程申报情况等。
③课程管理:对课程进(略),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状态、学分、总课时数等。
平台具有完善的学分认证与获取制度,让学生通过线上学习、线下互动的混合式学习,学生只要完成学习平台中的某一门课程与考核来获取学分。
(5) 论坛管理
管理平台论坛(略)。包括版面分类、版(略)能。
(6) 统计查询
应分为使用情况查询、课程情况查询、学习情况统计等。
①使用情况统计:可查询本单位的注册学生数、选修学生数、访问次数、用户登录次数等内容。
②课程情况查询:可进行课程评价查询、教材(略),访问量统计、**访问统计、课程内容统计可按照课程分类(略)
③学习情况查询:可查询本单位的课程选课情况、课程退选情况、学生的学分、学习进度、成绩查询,可以按照课程名称、年级、班级、学生姓名等条件进行查询。
2. 专家功能
校、区级专家逐级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对申(略).
(1) 专家评审课程
校、区级专家逐级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可以对该课程做预览、修改、审核.
(2) 预览课程
可进入课程详细页面,查看(略),如课程预览、课程纲要、电子教材、教学视频、思考与作业等等,可以对课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做出(略)。
(3) 修改课程
专家可以改动课程的基本信息、目录管理内容、考核管理内容。
(4) 审核课程
进入课程审核页面,填写审核意见,注意写明修改的内容,审核意见不能超过500个字,有三个评**果可以选择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若勾选是否反(略),则系统会将专家的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此课程的教师。
3. 教师用户功能
主要实现对课程信息的维护及精品课程的开发制作,**(略),以及与学生(略)。
对于精品课程学习,需要(略)等各项内容。
(1) 课程管理
分为课程申报、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目录管理、课程内容管理、课程作业管理、课程考核管理6个模块。
①★课程申报:支持由教师自己申报课程,维护课程内容,申报审核流程由管理员自行定制。
②课(略):包括允许选报人数、课时数、平时成绩权重、考核成绩权重、课程介绍、课程纲要、电子教材等内容,支持可自定义课程的最大选学学生数。
③课程目录管理:教师用户对本课程的目录体系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对课程章节的名称、学习课时等进行维护。可设置课程顺序学习(即按(略),一节一节的学习),也可设置课程随意学习(即不需按章节顺序学习)。
④课程内容管理:维护课程每章节的学习内容、课时和参考资料,如视频、课件、电子教材、拓展资料等,可进行增加、修改、删除操作。支持电子教材、学习视频、学习课件、参考资料等学习**。
⑤课程作业管理:设置作业题目的答案、分值及标准答案,学生在个人学习空间中可以查看当天及往期作业信息,完成作业后可以在线上传作业,作业类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问答题,客观题系统可自动与题目答案比照,进行作业批改。
⑥课程考核管理:题目类型包括(略),考核题目的答案及讲解文件、总分等由教师预先设置,系统将根据这些考核信息自动判断学生答疑情况。
(2) 教学过程
应分为作业批改、考核管理、成绩评估等模块。
①作业批改:教师对学生(略),分为待批改和已批改,可以查看作业批(略)。
②考核批改:教师对学生提交的作业进行批改并给出相应的考核分数,分为待批改和已批改,可以查看考核批改明细。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可提前交卷,也可到交卷倒计时结束后自动交卷,然后由系统自(略),若学生答疑成绩到达合适分数线,将获得相应的学分。
③成绩评估:对学生的考核(略),得出分数之和就是最终的评估成绩,可以查看学生成绩明细。
(3) 答疑交流
教师可针对个人开设的课程发起多个讨论主题,学生参与讨论交流,教师加以引导,并及时解答学(略)。也可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起的提问进行回答。
(4) 站内信息
可以给同一门课程的任何学生或老师发消息。可以接收学生的站内信息,并进行及时回复。
(5) 查询统计
查询某选修课所有学生的学习进度,以选修课学习进度百分比和作业完成的章节来判断学生的学习进度,如果课程评价也提交则表示该课程已经学习结束。可对学生信息、学习进度、作业情况、得分情况、课程评价等信息进行查询,并可导出查询结果。
(6) 个人中心首页
应分为个人资料展示、信息提醒面板、个人资料管理、帖子展示等。
①个人资料展示:展示个人资料,主要包括头像(略),支持信息的修改。
②信息提醒面板:用户登录平台进入个人空间后能够及时看到一些重要事项信息,包括待批改作业条数、(略)
③个人资料管理:(略)
④帖子展示:(略)
4. 学生学习中心
学生可以查看自己正在学习的课程,快捷进入课堂继续进行自己的学习。并能了解到自己已经完成学习的课程,以及课程相应的考核信息等信息。
(1) 课程检索
学生可以进(略),查询(略),并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根据个人(略)。
(2) 课程学习
进入正在学习的课程,可以对课程进行打分、查看课程介绍、自己的学习进度、未完成的作业(可以直接点击进入,完成自己的作业)、查看未完成的章节以及与课程相关的电子教(略)阅读等学习形式。
在课程学习的过程中可以直接添加学习笔记、及时进行答疑交流。并且在视频点播学习过程中会有定时提醒监督功能。
(3) 课程答疑
教师可以对某一门课程以论坛的形式提出问题或发起讨论主题,或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和查看帖子的详细情况。分为我的帖子、回复的帖子、我的关注三部分。
学生可以对某(略),或对同学们(略)。分为我的帖子、回复的帖子和我的关注三部分。
(4) 课后练习
教师根据课程的章节,维护每个章节的课后作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完成相应的作业,提交后由老师(略),分为待批改和已批改两类。支持查看作业(略)。
(5) 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分章节考核、试题考核以及考核预览。教师根据课程章节来维护考核试题。学生考核(略),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试题进行批改并给出相应的考核分数,分为(略),可以查看考核(略)。
最终成绩是对学生的考核成绩**时成绩按一定权重比例进行评估,得出分数(略),可以查看学生成绩明细。
5. 平台首页
(1) 首页
首页应展示热门课程的推荐、课程分类展示(包括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综合实践类)、各地排名、学生之星、教师之星、重点推荐以及友情链接等。
(2) 课程中心频道
课程中心应列示所有发布状态的课程,可按全部、精品课程、推荐课程、交流课程等分类进行查询,同时展示了重点推荐、热门课程排行、最受关注课程、最新上线课程。
(3) 教师风采频道
应分为教师风采、热门课程排行、最受关注排行、综合排行等模块。
①教师风采:教师风采介绍教师的基本信息,按课程类别展示所教课教师的信息,点击(略),可查看该教师的个人介绍和所授课程介绍,以及该课程的报名人数。用户可直接对课程进行预览、收藏和报名。
②热门课程排行:(略)
③最受关注排行:(略)
④综合排行:可按教师登录平台的活跃度对教师进行排行。
(4) 答疑交流频道
答疑交流提(略)。用户可以在(略),应包括最新精华、最新主题、热门主题、学习答疑、师生交流、谈天说地、统计数据以及本周之星。
(5) 帮助中心
帮助中心应包括常见问题、学生(略)。
6. 在线学习平台(移动版)
在线学习平台(略)。学生可实现通过手(略)进行学习。该平台有查看课程,课程报名,课程学习,退选课程,重选课程等功能模块,与web平台信息保持同步,用户可以随时切换设备对信息进行处理。
首页展示课程分类展示(包括知识拓展(略))、课程展示图片和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描述,课程评分。课程可以根据时间、人数、学分、课时来进行排序。图片和名称点击都可链接到课程详情页面。
学生可以进行课程检索、课程报名、课程点播学习及学习进度的查询。
7. 提供在线学习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积分激励系统1套
学生参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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