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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为HUAWEI 荣耀畅玩6智能手机 全网通4G 四核 ROM/16GB RAM/2GB 前500万像素 后800万像素 5.0英寸 双卡双待 金色 3020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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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华为HUAWEI 荣耀畅玩6智能手机 16G 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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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型号6入网型号以官网信息为准上市年份2017年上市月份9月基本信息机身颜色其他机身长度(mm)143.8机身宽度(mm)72机身厚度(mm)8.85机身重量(g)约150运营商标志或内容其他机身材质分类塑胶后盖操作系统操作系统Android主芯片CPU品牌联发科(MTK)CPU频率--CPU核数四核CPU型号--网络支持双卡机类型双卡双待单通最大支持SIM卡数量2个SIM卡类型Nano SIM4G网络4G:移动(TD-LTE);4G:联通(TD-LTE);4G:联通(FDD-LTE);4G:电信(FDD-LTE)3G/2G网络3G:移动(TD-SCDMA);3G:联通(WCDMA);3G:电信(CDMA2000);2G:移动联通(GSM)+电信(CDMA)网络频率(2G/3G)其他存储ROM16GBRAM2GB存储卡支持MicroSD(TF)屏幕主屏幕尺寸(英寸)5.0英寸分辨率(HD)屏幕材质类型TFT前置摄像头前置摄像头500万像素前摄光圈大小f/2.4后置摄像头摄像头数量1个后置摄像头800万像素电池信息电池容量(mAh)3020mAh (典型值)电池是否可拆卸否充电器其他数据接口数据传输接口WIFINFC/NFC模式不支持耳机接口类型3.5mm充电接口类型Micro USB手机特性指纹识别不支持GPS支持A-GPS陀螺仪不支持辅助功能常用功能其他包装清单机头×1、充电器×1、IMEI四联贴+MEID三联贴×1、快速指南×1、数据线×1、保修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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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士顿16G u盘 高速USB3.0 DT100 G3江粉磁材(00260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相关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
时间: 20:49
   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相关问题的回复&&&&&&&&
天职业字[-7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68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的会计师,已会同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反馈意见中涉及本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如下:&&&&&&&&一、反馈问题 5:反馈回复材料显示,1)领益科技 2017 年同一控制下合并&&&&&&&&收购 TLG(BVI)和 LY(BVI),报告期 2014 年和 20I5 年,上述两家 BVI 公司为领益科技主要的海外销售平台,合计实现净利润 39,755.92 万元和 84,276.7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6%和 71%,截至目前 LY(BVI)已经注销。2)TLG(HK)系领益科技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全资控股的企业,报告期内 2014 年至2016 年,TLG(HK)为两家 BVI 公司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 132,826.57 万元、&&&&&&&&135,670.45 万元和 62,254.60 万元,代付货款分别为 107,694.89 万元、&&&&&&&&85,224.77 万元和 13,522.91 万元。3)上述两家 BVI 公司在 2016 年向原股东曾芳勤分红金额合计为 122,465.65 万元,其中 120,863.05 万元未实际支付,与TLG(HK)代收代付的余额进行抵销。4)截至目前上述分红尚未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请你公司:1)进一步补充披露报告期 2014 年至 2016 年领益科技海外销售平台调整及采用 TLG(HK)代收代付货款的具体业务背景和合规性。2)结合上述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款项抵消中 TLG(HK)与 TLG(BVI)、LY(BVI)相关往来款项、曾芳勤与 TLG(BVI)相关往来款项的具体形成背景,补充披露上述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货款抵消在领益科技和 TLG(HK)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TLG(HK)是否已向曾芳勤支付相关的代收股利。3)进一步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上述股利分配相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进展,是否已取得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的完税凭证。请中介机构补充披露针对 TLG(HK)报告期代收代付款项、两家 BVI 公司业绩及股利分配项目抵消的核查情况,包括 TLG(HK)代收代付款项是否真实,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是否与两家 BVI 公司确认的购销金领及合同相匹配,两家 BVI 公司报告期业绩的真实性,LY(BVI)在领益科技同一控制下合并后不久即注销情况的真实性、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在两家 BVI 公司和 TLG(HK)账面会&&&&&&&&
1&&&&&&&&计处理的合规性,上述股利分配的金额与 TLG(HK)代收代付余额是否匹配,TLG(HK)是否已向曾芳勤支付相关的代收股利,相关的股利分配是否已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进一步补充披露报告期 2014 年至 2016 年领益科技海外销售平台调整及采用 TLG (HK)代收代付货款的具体业务背景和合规性.&&&&&&&& 2014 年至 2016 年,TLG(BVI)及 LY(BVI)为领益科技的海外销售平台,在此期间 TLG(HK)曾为 TLG(BVI)代收代付货款,未为 LY(BVI)代收代付货款。2015 年领益科技投资设立香港领胜城和 LY(HK)后,海外销售平台由 TLG(BVI)和 LY(BVI)调整为香港领胜城和 LY(HK),TLG(HK)在 2016 年下半年和 2017 年不再为 TLG(BVI)代收代付货款。&&&&&&&& (一)TLG(HK)代收代付货款的业务背景&&&&&&&& TLG(BVI)和 TLG(HK)为曾芳勤分别在 BVI 和香港投资设立并 100%持股的公司,两家公司名称相同,全称均为 TRIUMPH LEAD GROUP LIMITED。2012 年,为配合领益科技的融资需求,TLG(BVI)需在相关授信银行设立监管账户并作为其日常资金收付的结算银行。在设立银行监管账户时,由于具体经办人员未能明确区分两家公司的资料和银行账号,将 TLG(HK)的银行账户设立为了监管账户,并在后续通过 TLG(HK)的银行账户收付 TLG(BVI)的部分货款,导致代收代付货款情况的发生。&&&&&&&& 1、领益科技建立了内部控制措施规范代收代付行为&&&&&&&& 领益科技财务人员在 2013 年发现 TLG(BVI)使用 TLG(HK)的银行账户收付货款的情况后,区分了 TLG(HK)、TLG(BVI)的银行账户,针对 TLG(HK)代 TLG(BVI)收付货款的事项,领益科技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①由 TLG(BVI)指定对客户、供应商的收付货款银行账户;&&&&&&&& ②由 TLG(BVI)客服部追踪客户回款情况,每月与客户核对本月回款金额、应收账款余额;TLG(BVI)财务部每月获取客服部与客户的核定的回款金额,再与 TLG(HK)财务核对实际收到款项金额,核对无误后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③TLG(BVI)财务部根据采购部提交并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单通知 TLG(HK)财务部支付货款,TLG(BVI)财务部与 TLG(HK)财务部每月核对当月支付货款金额;&&&&&&&& ④TLG(HK)每月将当月代收代付货款相应银行回单提供给 TLG(BVI),TLG(BVI)财务部核对无误后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2、代收代付的货款与原采购、销售价格不存在差异,不存在通过代收代付货款向领益科技输送利润的情况,不影响领益科技业务独立性&&&&&&&& ①TLG(BVI)与关联方 TLG(HK)保持同步、一致的账务处理&&&&&&&& TLG(HK)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身并无经营业务。对于代收代付的货款,TLG(HK)与 TLG(BVI)双方都根据银行流水记账,即代收代付银行账户收到的每一笔款项双方都在&&&&&&&&
2&&&&&&&&各自财务账中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例如,收到一笔客户回款,TLG(HK)增加银行存款与其他应付款,TLG(BVI)则减少对相应客户应收账款并增加对 TLG(HK)其他应收款。所以,TLG(HK)代 TLG(BVI)收付的每一笔款项都在两家公司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保持了一致性。&&&&&&&& ②TLG(BVI)作为直接交易主体,关联方 TLG(HK)只负责资金收付,不参与具体业务活动,不影响领益科技业务的独立性。&&&&&&&& TLG(BVI)根据实际销售、采购的数量、价格、收付款时间等,计算实际应收或应付货款金额并通知 TLG(HK)财务部,TLG(HK)财务部根据通知检查货款到账情况或支付相应金额的采购款,TLG(HK)代收代付的价款与 TLG(BVI)原销售、采购价格及金额一致,不存在通过代收代付货款向领益科技输送利润的情况,也不影响领益科技业务的独立性。&&&&&&&& (二)领益科技调整海外销售平台调整的业务背景&&&&&&&& 领益科技于 2015 年筹划境内上市,为解决上述代收代付问题及便于上市后对境外公司的管理和监管,因此领益科技 2015 年在香港投资新设子公司香港领胜城和 LY(HK),并逐步将客户认证的供应商代码由 TLG(BVI)、LY(BVI)变更至香港领胜城和 LY(HK)名下,逐步停止通过 TLG(BVI)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在 2016 年下半年完全停止通过 TLG(BVI)和 LY(BVI)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香港领胜城和 LY(HK)完全通过自有银行账户收付货款,2016 年下半年及其后,领益科技不存在通过 TLG(HK)代收代付货款的情况。&&&&&&&& (三)2014 年-2016 年代收代付货款的合规性&&&&&&&& TLG(HK)在 2014 年-2016 年代 TLG(BVI)收付货款的行为主要由于融资需求及财务人员疏忽导致,并非主管故意为之;TLG(HK)代收代付货款的银行账户由 TLG(HK)的人员控制和使用,不属于出租或转让账户的情形;TLG(HK)代收代付货款金额及记账金额与 TLG(BVI)记录一致,不存在通过代收代付调节领益科技利润的情形;TLG(HK)不参与领益科技与客户或供应商的谈判、签署订单、发货/收货、对账等业务,领益科技自 2016 年下半年及其后不再通过 TLG(HK)代收代付货款,TLG(HK)代收代付货款不影响领益科技业务的独立性。因此,TLG(HK)2014 年-2016 年代收代付货款是合规的。&&&&&&&& 二、结合上述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款项抵消中 TLG ( HK)与 TLG (BVI)、LY (BVI)相关往来款项、曾芳勤与 TLG (BVI)相关往来款项的具体形成背景,补充披露上述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货款抵消在领益科技和 TLG(HK)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TLG(HK)是否已向曾芳勤支付相关的代收股利。&&&&&&&& (一)TLG(BVI)、LY(BVI)涉及股利分配抵消的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形成背景&&&&&&&& 报告期内,TLG(BVI)、LY(BVI)涉及股利分配抵消的其他应收款变动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TLG(HK) 曾芳勤&&&&&&&&公司 年度
合计&&&&&&&&
代收代付净额 资金往来净额 资金往来净额&&&&&&&&
2014 年 4,092.08 -4,468.64 -1,192.86&&&&&&&&
2015 年 8,096.25 -1,666.55 102.52&&&&&&&&TLG(BVI)&&&&&&&&
2016 年 7,338.43 -2,837.47 4,704.47 14,805.54&&&&&&&&
2017 年 1-6 月
502.08 135.23&&&&&&&&
小计 19,526.76
-8,470.58 3,749.36&&&&&&&&
-2,003.96&&&&&&&&
1,837.14&&&&&&&&LY(BVI)&&&&&&&&
6,822.19&&&&&&&&
2017 年 1-6 月
39.60&&&&&&&&
6,822.19&&&&&&&&
合计 19,526.76
-1,648.39 3,749.36 21,627.73注:上表净额正数代表净流出,负数代表净流入;2014 年资金往来净额包含了 2014 年期初余额,其中,TLG(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 2014 年期初余额为-4,947.34 万美元,TLG(BVI)对曾芳勤其他应收款 2014 年期初余额为-903.06 万美元,LY(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 2014 年期初余额为-809.09万美元。&&&&&&&&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 TLG(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代收代付和资金往来形成,代收代付净额与资金往来净额分别为 19,526.76 万美元、-8,470.58 万美元;报告期内 TLG(BVI)对股东曾芳勤其他应收款系由资金往来形成,资金往来净额为 3,749.36 万美元;报告期内 LY(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系由资金往来形成,资金往来净额为 6,822.19万美元。&&&&&&&&1、TLG(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背景&&&&&&&&报告期各期,TLG(BVI)对其股东曾芳勤的其他应收款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期间
期初余额 往来资金流出 往来资金流入 期末余额&&&&&&&&2014 年
-903.06 47.1 336.9 -1,192.86&&&&&&&&2015 年
102.52 - -1,090.34&&&&&&&&2016 年
-1,090.34 4,704.47
- 3,614.13&&&&&&&&2017 年 1-6 月
3,614.13 135.23 - 3,749.36&&&&&&&&合计
-903.06 4,989.32 336.90
3,749.36&&&&&&&&
4&&&&&&&&注:上述余额未考虑股利抵消影响,余额为负数代表为其他应付款; 年末 TLG(BVI)对曾芳勤其他应收款为负数是由于资金往来引起,应付股利与其他应收款抵消时其他应收款余额大于应付股利金额。&&&&&&&&TLG(BVI)在被领益科技收购前是曾芳勤全资控股的公司,在 2016 年及之前承担领益科技的海外销售平台职能,2016 年下半年起不再作为领益科技的海外销售平台后,TLG(BVI)将部分资金转借给其股东曾芳勤,故形成了对股东曾芳勤的大额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曾芳勤因个人资金安排自 TLG(BVI)取得的 3,749.36 万美元现金净额,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购房及其他个人消费。&&&&&&&&2、TLG(BVI)、LY(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背景&&&&&&&&(1)TLG(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背景&&&&&&&&报告期各期,TLG(BVI)对 TLG(HK)的其他应收款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借方金额 贷方金额&&&&&&&&期间 期初余额
往来资金 期末余额&&&&&&&&
往来资金流出 代收货款 流入 代付货款&&&&&&&&2014 年 -4,947.34 2,854.14 21,627.57 2,375.44 17,535.49 -376.56&&&&&&&&2015 年 -376.56 3,431.40 21,774.34 5,097.95 13,678.09 6,053.14&&&&&&&&2016 年 6,053.14 5,922.08 9,374.82 8,759.55 2,036.39 10,554.1&&&&&&&&2017 年 1-6 月 10,554.10 502.08 -
- - 11,056.18&&&&&&&&合计 -4,947.34 12,709.70 52,776.73 16,232.94 33,249.97 11,056.18&&&&&&&&注:上述余额未考虑股利抵消影响,余额为负数代表为其他应付款;2014 年末 TLG(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为负数是由于代收代付及资金往来引起,应付股利与其他应收款抵消时其他应收款余额大于应付股利金额。&&&&&&&&报告期内,TLG(BVI)对 TLG(HK)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于代收代付货款及资金往来形成。2014 年-2016 年,TLG(HK)存在代 TLG(BVI)收付货款的情况,代收货款金额大于代付货款金额,结余资金形成了 TLG(BVI)对 TLG(HK)较大金额的其他应收款。&&&&&&&&(2)LY(BVI)对 TLG(HK)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背景报告期各期,LY(BVI)对 TLG(HK)的其他应收款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期间 期初余额 往来资金流出 往来资金流入
期末余额&&&&&&&&2014 年
2,181.86 3,376.73 -2,003.96&&&&&&&&2015 年
-2,003.96 3,118.69 1,281.55 -166.82&&&&&&&&
5&&&&&&&& 期间 期初余额
往来资金流出 往来资金流入 期末余额&&&&&&&&2016 年
-166.82 8,179.72 1,230.31 6,782.59&&&&&&&&2017 年 1-6 月 6,782.59
39.6 - 6,822.19&&&&&&&& 合计
-809.09 13,519.87 5,888.59 6,822.19注:上述余额未考虑股利抵消影响。&&&&&&&& 报告期内,LY(BVI)对 TLG(HK)的其他应收款全部由于资金往来形成。&&&&&&&& (二)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货款抵消在领益科技和 TLG(HK)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 1、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货款抵消情况&&&&&&&& TLG(BVI)、LY(BVI)两家公司就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均签订了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抵消情况如下:&&&&&&&&公司 抵消其他应收款金额 抵消应付股利金额 主要内容&&&&&&&&
三方签订协定:分别将 TLG BVI 对股东曾芳&&&&&&&&
勤债务(应付股利)与对 TLG(HK)债权&&&&&&&&TLG 14,805.56 14,805.56 (其他应收款)11,056.19 万美元、对股东&&&&&&&&(BVI)
曾芳勤债权(其他应收款)3,749.37 万美元&&&&&&&&
进行抵消&&&&&&&&
三方签订协定:分别将 LY(BVI)对股东曾&&&&&&&&LY(BVI) 6,822.19
6,822. 19 芳勤债务(应付股利)与对 TLG(HK)债&&&&&&&&
权(其他应收款)进行抵消&&&&&&&& 2、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货款抵消在领益科技和 TLG(HK)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九条,抵销权是债务人根据合同或其他协议,以应收债权人的金额全部或部分抵销应付债权人的金额的法定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债权人和第三方三者之间签署的协议明确表示债务人拥有该抵销权,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或法规,债务人可能拥有以应收第三方的金额抵销应付债权人的金额的法定权利。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在两家 BVI 公司和 TLG(HK)账面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货款抵消在领益科技和 TLG(HK)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如下:&&&&&&&& (1)TLG(BVI)账面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 2014 年度-2017 年度汇总如下:&&&&&&&& 借:应付股利-曾芳勤
14,805.56 万美元&&&&&&&& 贷:其他应收款-TLG(HK) 11,056.19 万美元&&&&&&&& 其他应收款--曾芳勤
3,749.37 万美元&&&&&&&& (2)LY(BVI)账面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
6&&&&&&&&2014 年度-2017 年度汇总如下:&&&&&&&&借:应付股利-曾芳勤
6,822.19 万美元&&&&&&&&贷:其他应收款-TLG(HK) 6,822.19 万美元&&&&&&&&(3)TLG(HK)账面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2014 年度-2017 年度汇总如下:&&&&&&&&借:其他应付款- TLG(BVI) 11,056.19 万美元&&&&&&&&其他应付款-LY(BVI) 6,822.19 万美元&&&&&&&&贷:其他应付款-曾芳勤 17,878.39 万美元&&&&&&&&(三)TLG(HK)是否已向曾芳勤支付相关的代收股利&&&&&&&&TLG(HK)为曾芳勤 100%持股的公司。报告期内,TLG(HK)已向曾芳勤支付 4,500.00万美元代收股利,剩余代收股利尚未支付。TLG(HK)代收股利主要以通过对领益科技投资及往来款形式流回上市主体,具体流水情况详见下面回复“四、(一)、2、TLG(HK)代收代付货款概况”&&&&&&&&三、进一步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上述股利分配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进展,是否已取得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的完税凭证.&&&&&&&&根据领益科技及其各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领益科技境外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领益科技及其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税务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领益科技及各境内子公司对股东的分红已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曾芳勤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了上述股利分配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27,377.11 万元,并取得了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曾芳勤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可在 2018 年 1 月 30 日前缴纳。”就上述股利分配个人所得税事项,曾芳勤承诺:“(1)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缴纳金额后,于依法合规的时间内缴纳完毕上述个人所得税;(2)如有因本人上述个人所得税事项而造成的领益科技经济损失,将由本人承担。”根据《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境内自然人如有取得境外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自行申报缴纳。据此,报告期内,TLG(BVI)、LY(BVI)向其当时的股东曾芳勤分红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事宜应由曾芳勤自行申报缴纳而不涉及领益科技,领益科技也不会因此受到处罚。&&&&&&&&综上,领益科技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税务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曾芳勤已就上&&&&&&&&
7&&&&&&&&述境外分红所得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说明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前缴纳,领益科技不会因此受到处罚,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四、补充披露针对 TLG(HK)报告期代收代付款项、两家 BVI 公司业绩及股利分配项目&&&&&&&&抵消的核查情况,包括 TLG(HK)代收代付款项是否真实,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是否与两家 BVI 公司确认的购销金领及合同相匹配,两家 BVI 公司报告期业绩的真实性,尤其是LY(BVI)在领益科技同一控制下合并后不久即已注销情况的真实性核查、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在两家 BVI 公司和 TLG(HK)账面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上述股利分配的金额与 TLG(HK)代收代付金额是否匹配,TLG(HK)是否已向曾芳勤支付相关的代收股利,相关的股利分配是否已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并就本次交易中 TLG(HK)代收代付及与股利分配抵消涉及的业绩真实性及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查阅了 TLG(BVI)与 LY(BVI)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销售与采购订单、发货单与收货单、财务凭证,查阅了 TLG(HK)代收代付货款的银行流水,查阅了境外律师出具的关于 TLG(BVI)与 LY(BVI)的法律意见书,查阅了曾芳勤股利分配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说明,访谈了相关人员,对 TLG(HK)报告期代收代付款项、两家 BVI公司业绩及股利分配项目抵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TLG(BVI)与 LY(BVI)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收付货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营业收入
- 7,317.11 56,441.51 40,855.68 104,614.30&&&&&&&&营业成本
- 6,583.46 41,909.44 33,741.01 82,233.91&&&&&&&&期间费用
5.09 139.74 487.82 313.34 945.99&&&&&&&&资产减值损失 -40.88 -1,070.52 518.32 328.05 -265.03&&&&&&&&净利润 35.78
1,664.44 13,525.93 6,473.28 21,699.43&&&&&&&&收款总额
138.95 24,562.93 51,997.10 39,931.80 116,630.78&&&&&&&&其中:自有账户收款金额 138.95 15,188.11 30,222.76 18,304.23 63,854.05&&&&&&&& 由 TLG(HK)代收金额 - 9,374.82 21,774.34 21,627.57 52,776.73&&&&&&&&支付货款总额 - 8,930.88 41,815.20 36,001.24 86,747.32&&&&&&&&其中:自有账户支付货款金额 - 6,894.49 28,137.11 18,465.75 53,497.35&&&&&&&& 由 TLG(HK)支付金额 - 2,036.39 13,678.09 17,535.49 33,249.97注:报告期内 TLG(BVI)与 LY(BVI)之间无业务往来,上表为 TLG(BVI)与 LY(BVI)的合计数。&&&&&&&&(一)TLG(HK)代收代付款项是否真实&&&&&&&&报告期内,TLG(BVI)与 TLG(HK)均根据代收代付银行记录进行账务处理,即每收到或支付一笔代收代付款项双方都各自进行账务处理。&&&&&&&&
8&&&&&&&&1、TLG(HK)银行流水概况&&&&&&&&TLG(HK)由领益科技实际控制人曾芳勤设立并 100%控股,原为领益科技股东,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身并无生产经营活动。&&&&&&&&根据 TLG(HK)报告期内的银行记录及银行存款明细账,TLG(HK)代收代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收支情况汇总分类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代收货款
- 9,374.82 21,774.34 21,627.57 52,776.73&&&&&&&&代付货款
- 2,036.39 13,678.09 17,535.49 33,249.97&&&&&&&&代收代付产生的结余 - 7,338.43
8,096.25 4,092.08 19,526.76&&&&&&&&其中:对领益科技投资 - - 7,731.95 5,268.07 13,000.02&&&&&&&& 其他投资
108.08 - 400.00 - 508.08&&&&&&&& 收回投资款 - - - -1,532.18 -1,532.18&&&&&&&& 往来款变动净额 -1,575.31 5,952.87
-445.59 671.23 4,603.20&&&&&&&& 货币资金增加 1,474.16 1,004.34
86.17 -218.51 2,346.16&&&&&&&& 其他 -6.93
381.22 323.72 -96.53 601.48&&&&&&&&资金流向小计 - 7,338.43
8,096.25 4,092.08 19,526.76&&&&&&&&注 1:2015 年其他投资为 TLG(HK)对东台东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2017 年 1-6 月其他投资为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注 2:收回投资款为 TLG(HK)转让成都领胜至领益科技而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注 3:往来款变动净额正数代表支出,负数代表流入,主要是 TLG(HK)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TLG(HK)银行流水流入主要来自代 TLG(BVI)收付的货款结余,代收代付结余资金总额为 19,526.76 万美元,支出主要为对领益科技的投资 13,000.02万美元、往来款净额支出 4,603.20 万美元(主要为支付给股东曾芳勤代收股利及借给领益科技及其子公司)。&&&&&&&&(1)TLG(HK)对领益科技投资、其他投资情况报告期内,TLG(HK)对领益科技投资、其他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美元&&&&&&&&项目
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数&&&&&&&& 深圳领益 - - 2,281.93 2,718.07 5,000.00&&&&&&&&对领益科 东台领镒 - - 2,450.00 2,550.00 5,000.00&&&&&&&&技投资 东莞领益 - - 3,000.02
- 3,000.02&&&&&&&& 小计
- - 7,731.95 5,268.07 13,000.02&&&&&&&&其他投资 东台东岸房地产
400.00&&&&&&&&
9&&&&&&&& 支付深圳领胜 5%股 108.08
108.08&&&&&&&& 权转让款&&&&&&&& 小计
108.08 400.00 508.08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 TLG(HK)对领益科技投资合计 13,000.02 万美元。其中,2014年对深圳领益、东莞领益分别投资 2,718.07 万美元、2,550.00 万美元;2015 年对深圳领益、东台领镒、东莞领益分别投资 2,281.93 万美元、2,450.00 万美元、3,000.02 万美元。东台领镒、东莞领益原为 TLG(HK)全资子公司,于 2015 年末被深圳领益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2)TLG(HK)往来款变动净额情况报告期内,TLG(HK)资金变动中往来款变动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数&&&&&&&&领益科技及其子公司 -6,075.31
5,952.87 -445.59 671.23
103.20&&&&&&&&曾芳勤
4,500.00 -
- 4,500.00&&&&&&&& 合计 -1,575.31
5,952.87 -445.59 671.23
4,603.20注:正数代表资金流出,负数代表资金流入。&&&&&&&&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 TLG(HK)往来款变动净额合计 4,603.20 万美元(资金流出)。其中,对领益科技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变动净额分别为 671.23 万美元、-445.59 万美元、5,952.87万美元、-6,075.31 万美元,对股东曾芳勤资金流出 45,000.00 万美元,为 2017 年 6 月支付的代收股利。除对曾芳勤支付的代收股利外,报告期内 TLG(HK)往来款变动净额均为与领益科技合并范围内公司往来款。&&&&&&&&综上,从报告期内 TLG(HK)银行流水可分析得出,TLG(HK)代 TLG(BVI)收付货款产生的结余资金主要支出方向为对领益科技体系公司的投资、以往来款的形式借给了领益科技使用和支付给股东曾芳勤代收股利。&&&&&&&&2、TLG(HK)代 TLG(BVI)收付货款银行流水情况&&&&&&&&(1)TLG(HK)代 TLG(BVI)收货款情况&&&&&&&&根据 TLG(HK)的银行资金流水和 TLG(BVI)的应收账款明细账,报告期内,TLG(HK)代 TLG(BVI)收货款金额按付款方统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2017 年度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付款方名称
合计&&&&&&&&
收款金额 占比 收款金额 占比 收款金额 占比 收款金额 占比&&&&&&&&富士康集团 - - 8,718.30 93.00% .39% 16,842.15 77.87% 43,280.95&&&&&&&&领益科技
- - 214.40 2.29% 2,583.03 11.86% 2,653.49 12.27% 5,450.92&&&&&&&&苏州领胜
- 51.07 0.24% 51.07&&&&&&&&
10&&&&&&&& 2017 年度 1-6 月 2016 年度
2014 年度&&&&&&&&付款方名称
合计&&&&&&&& 收款金额 占比 收款金额 占比 收款金额 占比 收款金额 占比&&&&&&&&卡士莫
- - 202.03 2.16% 518.74 2.38% 1,255.09 5.80% 1,975.86&&&&&&&&SUMITOMO
- - - - 551.87 2.53% 140.91 0.65% 692.78&&&&&&&&广达集团
- 496.69 2.30% 496.69&&&&&&&&其他 - - 240.09 2.56% 400.20 1.84% 188.17 0.87% 828.46&&&&&&&& 合计
- - 9,374.82 100.00% 21,774.34 100.00% 21,627.57 100.00% 52,776.73&&&&&&&&
注 1:富士康集团为领益科技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包括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富葵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注 2:上表所列领益科技为领益科技境内子公司,领益科技境内公司部分境外采购通过 TLG(BVI)进行;&&&&&&&&
注 3:苏州领胜全称为苏州领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领益科技关联方,报告期内 TLG(BVI)存在对其采购;&&&&&&&&
注 4:卡士莫全称为卡士莫实业(东莞)有限公司,为领益科技主要客户;&&&&&&&&
注 5:SUMITOMO 全称为 SUMITOMO ELECTRIC INTERCONNECT PROTDUCTS (HONG KONG) LTD,为领益科技客户;&&&&&&&&
注 6:广达集团为领益科技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包括 Tech-Com(Shanghai) Computer Co., Ltd.、达富电脑(常熟)有限公司等公司。&&&&&&&&
由上表可知,2014 年-2016 年,TLG(HK)代 TLG(BVI)收到的货款全部来源于领益科技的客户销售回款或领益科技境内公司支付的境外采购款,不存在从非领益科技客户转入的款项。除领益科技、苏州领胜外,上表所列示付款方富士康集团、广达集团、目卡士莫等仍为领益科技目前主要客户。&&&&&&&&
(2)TLG(HK)代 TLG(BVI)付货款情况&&&&&&&&
根据 TLG(HK)的银行资金流水和 TLG(BVI)的应付账款明细账,报告期内,TLG(HK)代 TLG(BVI)付货款金额按收款方统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收款方名称 1-6 月
合计&&&&&&&& 付款金额 占比 付款金额 占比 付款金额 占比 付款金额 占比&&&&&&&&领益科技 -
- 1,880.90 92.36% 10,950.49
80.06% 13,717.39 78.23% 26,548.78&&&&&&&&苏州领胜 -
- 1,466.73 8.36% 1,466.73&&&&&&&&Rogers Southeast&&&&&&&& -
0.49% 394.09
2.88% 342.58 1.95% 746.69Asia Inc.&&&&&&&&Quadrant&&&&&&&& -
0.82% 80.97 0.59% 515.39 2.94% 613.07Solutions&&&&&&&&日东集团 -
0.73% 448.26
3.28% 444.05 2.53% 907.11&&&&&&&&
11&&&&&&&&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收款方名称 1-6 月
合计&&&&&&&& 付款金额 占比 付款金额 占比 付款金额 占比 付款金额 占比苏州宝丽摩赛思高&&&&&&&& - -
- - - - 243.50 1.39% 243.50性能材料有限公司&&&&&&&&SOUTEK - -
- - 34.02 0.25% 195.45 1.11% 229.47&&&&&&&&Carpenter&&&&&&&&Technology
- - 44.23 2.17% 417.29
3.05% 162.55 0.93% 624.07&&&&&&&&Corporation&&&&&&&&科电工程 - - 0.48
0.02% 15.67 0.11% 30.27 0.17% 46.42&&&&&&&&Tesa Tape - - 3.24
0.16% 100.27
0.73% 91.51 0.52% 195.02&&&&&&&&G.Bopp Co. AG
0.37% 295.91
2.16% - - 303.45&&&&&&&&HYUNJIN TRADE
- - 203.12
1.49% 37.62 0.21% 240.74&&&&&&&&3M 国际
- - 165.59
1.21% 14.35 0.08% 179.94&&&&&&&&其他
- - 58.47 2.87% 572.41
4.18% 274.10 1.56% 904.98&&&&&&&& 合计 - - 2,036.39 100.00% 13,678.09 100.00% 17,535.49 100.00% 33,249.97&&&&&&&&
注 1:领益科技为领益科技境内子公司,TLG(BVI)主要向领益科技境内子公司采购货物再销售给外&&&&&&&& 部客户;&&&&&&&&
注 2:苏州领胜为领益科技的关联方,TLG(BVI)存在向苏州领胜采购货物再销售给外部客户的情况;&&&&&&&&
注 3:其余代付方均为领益科技供应商。&&&&&&&&
年,TLG(HK)代 TLG(BVI)付货款的对方主要为领益科技及其境内子公司,&&&&&&&& 比重分别为 78.23%、80.06%、92.36%,主要原因系 TLG(BVI)向领益科技及其境内子公司&&&&&&&& 采购产品,再销售给终端客户,领益科技及其境内子公司为 TLG(BVI)的供应商。除领益&&&&&&&& 科技、苏州领胜外,TLG(HK)代 TLG(BVI)付货款对方还包括 Rogers、Quadrant Solutions、&&&&&&&& 日东集团等,均属于领益科技供应商,是由于 TLG(BVI)采购后再销售给领益科技及其境&&&&&&&& 内子公司而产生。&&&&&&&&
2014 年-2016 年,TLG(HK)代 TLG(BVI)支付货款的对方均为 TLG(BVI)的供应商(包&&&&&&&& 括领益科技的供应商、领益科技、苏州领胜等),不存在向非领益科技供应商支付的款项。&&&&&&&& 除领益科技、苏州领胜外,上表所列代付所涉及支付对象仍为公司领益科技目前供应商。&&&&&&&&
综上,根据对 TLG(HK)代收代付账户银行流水核查情况,TLG(HK)代收代付款项均&&&&&&&& 来自 TLG(BVI)的客户和供应商,TLG(HK)代收代付款项是真实的。&&&&&&&&
(二)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与两家 BVI 公司确认的购销金额及合同相匹配&&&&&&&&
报告期内,LY(BVI)货款均通过自有账户收支,不存在代收代付事项。 年,&&&&&&&& TLG(BVI)货款主要由 TLG(HK)代收代付。&&&&&&&&
12&&&&&&&& 1、TLG(BVI)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与公司确认的购销金额的匹配&&&&&&&& 报告期各期,LY(BVI)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与其确认的购销金额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销售商品相关现金流勾稽(a b=c d e):&&&&&&&&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a) 110.73 8,113.96 12,149.01 8,155.08 27,781.21&&&&&&&&由 TLG(HK)代收金额(b)
- 9,374.82 21,774.34 21,627.57 52,776.73&&&&&&&&收款小计(a b)
110.73 16,741.21 33,923.35 29,782.65 80,557.94&&&&&&&&营业收入(c)
- 5,441.11 36,324.58 28,703.44 70,469.13&&&&&&&&应收账款的减少(期初-期末)(d) 117.23 11,304.21 -2,420.93 1,053.03 10,053.54&&&&&&&&其他(e)
743.46 19.70 26.18 35.27&&&&&&&&收款来源小计
110.73 16,741.21 33,923.35 29,782.65 80,557.94&&&&&&&&销售订单(合同)金额
- 4,366.19 32,436.83 30,911.94 67,714.96&&&&&&&&采购货物相关现金流勾稽(f g=h i j k l):&&&&&&&&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f)
- 4,496.51 13,705.55 7,643.35 25,616.45&&&&&&&&由 TLG(HK)代付金额(g)
- 2,036.39 13,678.09 17,535.49 33,249.97&&&&&&&&付款小计(f g)
- 6,532.91 27,154.68 25,178.83 58,866.42&&&&&&&&营业成本(h)
- 5,162.75 26,951.51 22,802.52 54,916.78&&&&&&&&存货的增加(i)
- -1,506.66 -378.23
-253.15 -2,138.04&&&&&&&&应付账款的减少(j)
- 4,941.42 -1,384.27 2,462.62 6,019.77&&&&&&&&预付款项的增加(k)
- -2,061.28 1,983.71 68.76 -8.81&&&&&&&&其他(l)
- -3.32 210.92 98.08 76.72&&&&&&&&付款去向小计(h i j k l)
6,532.91 27,154.68 25,178.83 58,866.42&&&&&&&&采购订单(合同)金额
- 3,656.09 26,537.78 22,519.54 52,713.41&&&&&&&&
注:其他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少和应付账款减少中非付现部分的影响及汇兑损益的影响。&&&&&&&& 由上表可知,TLG(BVI)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加上 TLG(HK)代收代付货款与其确认的购销金额匹配。&&&&&&&& 2、LY(BVI)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与公司确认的购销金额的匹配&&&&&&&& 报告期各期,LY(BVI)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与其确认的购销金额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
13&&&&&&&&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1、销售现金流勾稽(a =b c d):&&&&&&&&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a)
28.22 7,821.72 18,073.75 10,149.15 36,072.84&&&&&&&&营业收入(b)
- 1,876.00 20,116.93 12,152.24 34,145.17&&&&&&&&应收账款的减少(期初-期末)(c) 28.22 5,991.45 -1,970.10 -1,999.02 2,050.55&&&&&&&&其他(d)
- -45.73 -73.06 -4.09
-122.88&&&&&&&&销售订单(合同)金额
- 742.25 19,502.73 12,906.94 33,151.92&&&&&&&&2、采购现金流勾稽(e=f g h i):&&&&&&&&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e)
- 2,397.98 14,660.52 10,822.40 27,880.90&&&&&&&&营业成本(f)
- 1,420.71 14,957.93 10,938.49 27,317.13&&&&&&&&存货的增加(g)
- -752.65 -1,384.34 1,025.22 -1,111.77&&&&&&&&应付账款的减少(h)
- 1,740.98 1,062.62 -1,128.05 1,675.55&&&&&&&&其他(i)
- -11.06 24.31 -13.24 0.01&&&&&&&&采购订单(合同)金额
- 668.06 13,573.59 11,955.31 26,196.96&&&&&&&&注:其他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少和应付账款减少中非付现部分的影响以及汇兑损益影响。&&&&&&&&由上表可知,LY(BVI)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与其确认的购销金额匹配。&&&&&&&&经核查,两家 BVI 公司实际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加上 TLG(HK)代收代付货款与其确认的购销金额相匹配。&&&&&&&&(三)两家 BVI 公司报告期业绩的真实性,尤其是 LY(BVI)在领益科技同一控制下合并后不久即已注销情况的真实性核查&&&&&&&&TLG(BVI)、LY(BVI)两家 BVI 公司在 2016 年下半年及 2017 年已停止经营,领益科技于 2017 年 3 月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两家 BVI 公司纳入领益科技合并范围,其中 LY(BVI)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注销。会计师于 2017 年 4 月对 LY(BVI)2014 年至 2017 年 1-3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执行了包括函证、客户走访、检查、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的时间早于注销时间,其注销对会计师核查业绩的真实性无影响。&&&&&&&&我们对报告期 TLG(BVI)和 LY(BVI)业绩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1、营业收入真实性的核查&&&&&&&&①核查程序&&&&&&&&项目
说明&&&&&&&&了解内控程序并 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资金循环的业务流程及相关控制进行了解和穿行测试&&&&&&&&进行测试&&&&&&&&
获取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表,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货单、运单、海关报关单及&&&&&&&&业务单据检查
出口发票、签收单、对账单、收入确认凭证等相关原始单据,关注相关单据是否齐全,&&&&&&&&
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14&&&&&&&& 项目
说明&&&&&&&& 检查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工商信息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客户核查 情况、高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公司规模等信息,检查主要客户与两家 BVI&&&&&&&& 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与销售金额是否匹配等。对关联方&&&&&&&& 苏州领胜的最终销售实现情况进行核查。&&&&&&&& 对报告期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报告期主要客户现场情况,实地查看客户的经&&&&&&&&走访
营场所情况,访谈客户与两家 BVI 公司主要交易合同、业务数据及业务波动情况,了&&&&&&&& 解客户与两家 BVI 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函证
函证报告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和余额情况;对于未回函的客户,采取检查业务单据和&&&&&&&& 期后回款等相关替代程序。&&&&&&&&核对银行流水回 检查报告期内银行流水(大于 30 万美元以上全部检查),检查实际客户回款是否与签&&&&&&&&款记录 订经济业务合同的单位一致,回款金额与销售额及信用期的匹配性。&&&&&&&&分析性程序 对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对比,并与下游终端产品出&&&&&&&& 货量变动情况进行匹配。&&&&&&&&截止性测试 对报告期营业收入执行销售收入截止测试。&&&&&&&& ②核查范围&&&&&&&&
单位:万美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核查方法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核查金&&&&&&&&
收入比 核查金额 收入比 核查金额 收入比 核查金额 收入比&&&&&&&& 额&&&&&&&&
例&&&&&&&&客户工商信息核查 - - 3,473.01 47.46% 48,546.54 86.01% 36,665.25 89.74%&&&&&&&&函证
- - 4,325.04 59.11% 50,378.64 89.26% 37,702.45 92.28%&&&&&&&&实地走访 - - 3,419.65 46.73% 47,777.12 84.65% 33,993.26 83.20%&&&&&&&& 注:2016 年核查比例较低是因为当年内部交易较多,对于内部交易主要执行内部交易核对程序。&&&&&&&& ③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两家 BVI 公司主要客户均真实存在,各期销售收入及占比的变化具有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与主要客户的交易额真实、准确、完整,除苏州领胜外,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的营业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营业成本真实性的核查&&&&&&&& ①核查程序&&&&&&&& 对两家 BVI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成本均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说明&&&&&&&&了解内控程序并 对两家 BVI 公司生产与存货循环的业务流程及相关控制进行了解并测试&&&&&&&&进行测试&&&&&&&& 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领益科技 IT 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进行审计,一般控制包&&&&&&&&IT审计 括关注 IT 环境控制、运维、程序开发、程序变更以及对数据、程序的逻辑访问等;&&&&&&&& 应用控制主要包括关注系统内部数据的流转和核算的准确性。&&&&&&&&
15&&&&&&&& 项目
说明&&&&&&&&计价测试 对报告期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未实现内部损益 A、了解两家 BVI 公司未实现内部损益计算方法;&&&&&&&&复核 B、重新测算未实现内部损益。&&&&&&&&
A、编制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倒轧表;&&&&&&&&分析性程序 B、对成本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C、与收入进行匹配,分析毛利率变动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业务单据检查 获取报告期内采购明细表,检查采购合同、订单、供应商送货单、入库单等相关原始&&&&&&&&
单据,关注相关单据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检查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工商信息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股东及实际控制&&&&&&&&主要供应商核查 人情况、高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公司规模等信息,检查主要供应商与领益&&&&&&&&
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主要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采购金额是否匹配等。&&&&&&&&
对报告期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现场情况,实地查看供应&&&&&&&&走访 商的经营场所情况,访谈供应商与两家 BVI 公司主要交易合同、业务数据及业务波动&&&&&&&&
情况,了解供应商与两家 BVI 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函证 函证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和余额情况;对于未回函的客户,采取检查业务单据&&&&&&&&
和期后付款等相关替代程序。&&&&&&&&核对银行流水回 检查报告期内银行流水(大于 30 万美元以上全部检查),检查实际付款是否与签订&&&&&&&&款记录
经济业务合同的单位一致,付款金额与采购额的匹配性。对于由 TLG(HK)代收代付&&&&&&&&
的银行流水也进行检查。&&&&&&&& ②核查范围&&&&&&&&
单位:万美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核查方法 核查 占采购 核查 占采购总
占采购 占采购&&&&&&&&
金额 总额比 金额 额比例 核查金额 总额比 核查金额 总额比&&&&&&&&
例&&&&&&&&供应商工商信息核查 - - 22.69 0.52% 2,839.14 7.07% 2,857.06 8.28%&&&&&&&&函证 - - 18.24 0.42% 2,792.00 6.95% 2,591.82 7.51%&&&&&&&&实地走访 - - 22.69 0.52% 1,426.94 3.55% 1,509.84 4.37%&&&&&&&& 因两家 BVI 公司主要从领益科技及其境内子公司采购货物再销售至外部客户,故两家BVI 公司供应商主要为领益科技及其境内子公司。对于内部交易,会计师执行内部交易核对程序,仅对外部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工商信息核查、函证、实地走访,故上述核查比例较低。&&&&&&&& ③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营业成本与收入金额匹配,营业成本真实、准确、完整。&&&&&&&& 3、期间费用的完整性核查&&&&&&&& ①核查程序和范围&&&&&&&& 对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在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说明&&&&&&&&
A、比较两家 BVI 公司不同期间费用波动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及分析波动的合理性;&&&&&&&&分析性程序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两家 BVI 公司期间费用与收入匹配性;&&&&&&&&
C、按月分析期间费用波动情况,是否与两家 BVI 公司业务规模匹配。&&&&&&&&人员薪酬核查 分析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薪酬波动情况,结合员工人数,分析报告期内领益科技员&&&&&&&&
16&&&&&&&&项目
说明&&&&&&&&
工平均薪酬波动是否合理。&&&&&&&&利息支出核查 检查期间费用主要项目发生情况,测算领益科技借款利息,关注报告期内领益科技费&&&&&&&&
用发生是否准确。&&&&&&&&其他费用核查 对金额较大费用进行凭证检查,关注业务发生背景。&&&&&&&&关联方核查 与主要关联方期间费用对比,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垫费用情况。&&&&&&&&截止测试 对两家 BVI 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测试,关注报告期内费用是否存在跨期。&&&&&&&&②核查结论经核查,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期间费用真实、准确、完整。&&&&&&&&4、其他损益科目核查对两家 BVI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其他损益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项目
说明&&&&&&&&
A、了解和获取两家 BVI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政策、存货减值准备政策、固定资产减值政&&&&&&&&
策等,分析相关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以及报告期内是否发生&&&&&&&&
变动;&&&&&&&&
B、获取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款的账龄明细表,复核两资产减值损失 家 BVI 公司往来款账龄是否准确,并测算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是否准确;&&&&&&&&
C、获取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存货库龄表,复核两家 BVI 公司存货库龄是否准确;结&&&&&&&&
合各期末对两家 BVI 公司存货的监盘,关注是否存在呆滞、长期未领用的存货等;并&&&&&&&&
测算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金额是否准确;&&&&&&&&②核查结论经核查,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真实、准确、完整。&&&&&&&&5、LY(BVI)在领益科技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后不久即注销情况的真实性①核查程序&&&&&&&&通过查阅 LY(BVI)的工商资料、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决定注销的股东决定、境外律师出具的关于 LY(BVI)存续情况的法律意见书,核查 LY(BVI)的存续情况;通过访谈领益科技实际控制人及财务人员了解 LY(BVI)注销的原因。&&&&&&&&②核查结论&&&&&&&&领益科技于 2017 年 3 月收购 LY(BVI)100%股权,LY(BVI)于 2017 年 5 月注销,LY(BVI)被领益科技收购及注销的情况是真实的;领益科技收购 LY(BVI)主要为解决关联交易问题,LY(BVI)在 2016 年下半年已停止经营,为减少子公司数量和管理难度,领益科技决定注销 LY(BVI),领益科技收购 LY(BVI)后即将其注销的原因是真实、合理的。&&&&&&&&6、核查结论&&&&&&&&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其他损益科目情况真实、完整、准确。报告期内,两家 BVI 公司报告期的业绩是&&&&&&&&
17&&&&&&&&真实的,领益科技收购 LY(BVI)后即将其注销的原因是真实、合理的。&&&&&&&& (四)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在两家 BVI 公司和 TLG(HK)账面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在两家 BVI 公司和 TLG(HK)账面会计处理见上述回复“二、(二)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在两家 BVI 公司和 TLG(HK)账面会计处理”。股利分配抵消项目在两家BVI 公司和 TLG(HK)账面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上述股利分配的金额与 TLG(HK)代收代付金额是否匹配&&&&&&&& 1、报告期内 TLG(HK)代收代付余额大于 TLG(BVI)股利分配金额&&&&&&&&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金额与 TLG(HK)代收代付余额(=代收金额-代付金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美元&&&&&&&&
金额&&&&&&&&股利分配金额:
14,975.98&&&&&&&&代收代付余额(b=b1-b2)
19,526.76&&&&&&&&其中:代收金额(b1)
52,776.73&&&&&&&& 代付金额(b2)
33,249.9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 TLG(HK)代收代付累计余额大于 TLG(BVI)股利分配的累计金额。&&&&&&&& 2、上述股利分配的金额与 TLG(HK)代收代付余额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TLG(BVI)与 LY(BVI)股利分配金额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分红主体 期初应付股 股利分配金额 与其他应收款抵消 现金支付股 期末应付股&&&&&&&&
的股利金额 利金额 利余额&&&&&&&&LY(BVI)
6,954.01 6,822.2&&&&&&&& -
-&&&&&&&&TLG(BVI)
14,975.98 14,805.56&&&&&&&& 合计 -
21,929.99 21,627.76 302.23
-&&&&&&&& 由上表可知,TLG(BVI)与 LY(BVI)股利分配主要通过与曾芳勤、TLG(HK)的其他应收款抵消的方式执行。&&&&&&&& (1) TLG(BVI)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余额、其他应收款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TLG(BVI)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余额、其他应收款的匹配性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美元&&&&&&&&
18&&&&&&&&
其他应收款借方金额
其他应收款贷方金额
2017&&&&&&&&期间 对方名称
0630&&&&&&&&
余额 往来资金流 代收货款 往来资金 代付货款 抵消应付 余额&&&&&&&&
股利&&&&&&&&2014 年- TLG(HK) -4,947.34 12,709.70 52,776.73 16,232.94 33,249.97 11,056.19 -&&&&&&&&2017 年 6 月 曾芳勤 -903.06 4,989.32 - 336.90 - 3,749.36 -&&&&&&&& 合计
-5,850.40 17,699.02 52,776.73 16,569.84 33,249.97 14,805.56 -&&&&&&&&
(2)LY(BVI)股利分配与其他应收款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LY(BVI)股利分配与其他应收款的匹配性如下:&&&&&&&&
单位:万美元&&&&&&&& 对方
其他应收款借方金额 其他应收款贷方金额 &&&&&&&& 期间 名称 余额
余额&&&&&&&&
往来资金流出
往来资金流入 抵消股利&&&&&&&&2014 年- TLG -809.09 13,519.87 5,888.59 6,822.19 -&&&&&&&&2017 年 6 月 (HK)&&&&&&&&
由上述表格可以看出,TLG(BVI)、LY(BVI)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金额与现金支付股利金额、代收代付货款余额、关联资金往来、其他应收款余额是匹配的。&&&&&&&&
(六)TLG(HK)是否已向曾芳勤支付相关的代收股利,相关的股利分配是否已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
报告期内,TLG(HK)已向曾芳勤支付 4,500.00 万美元代收股利,剩余股利尚未支付。&&&&&&&&
TLG(BVI)和 LY(BVI)的原股东曾芳勤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了上述股利分配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27,377.11 万元,并取得了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曾芳勤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可在 2018 年 1 月30 日前缴纳。” 就上述股利分配个人所得税事项,曾芳勤承诺:“(1)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缴纳金额后,于依法合规的时间内缴纳完毕上述个人所得税;(2)如有因本人上述个人所得税事项而造成的领益科技经济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1)报告期 2014 年至 2016 年领益科技海外销售平台调整及采用TLG (HK)代收代付货款的原因是真实、合理的,符合领益科技的实际状况和商业逻辑,代收代付货款的行为是合规的且截至报告期末已不存在代收代付货款的情况;(2)上述股利分配与代收代付货款抵消在领益科技和 TLG(HK)的具体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TLG(HK)为曾芳勤 100%持股的公司,TLG(HK)暂未向曾芳勤支付全部代收的股利,两者之间不存在纠纷;(3)领益科技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税务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曾芳勤已就上述境外分红所得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说明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前缴纳,领益科技不会因此受到处罚,对本次重组不构成&&&&&&&&
19&&&&&&&&实质性障碍。(4)报告期内 TLG(HK)代 TLG(BVI)收付货款及与股利分配抵消涉及的业绩及现金流量是真实的。&&&&&&&&二、反馈问题 7:反馈回复材料显示,1)领益科技为消费电子产品精密功&&&&&&&&能器件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模切、CNC,冲压、紧固件和组装,终端客户为苹果、华为、oppo、vivo 等手机厂商。领益科技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安洁科技、长盈精密、智动力、飞荣达、胜利精密、劲胜智能等上市公司。2)报告期 2014年至 2017 年 1-6 月,领益科技各项盈利能力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领益科技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净利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你公司:1)对比领益科技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业务模式、主要客户群体等,进一步补充披露领益科技在行业中的主要竞争优势及各项盈利能力指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合理性。2)结合领益科技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中预测期期间费用率逐年下降的情况及其预测下降理由为随着销售收入持续上升导致企业规模效应显现这一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报告期领益科技营业收入上升同时期间费用率也逐年上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销售扩大产生企业规模效应这一特征,领益科技报告期早期是否存在隐瞒、刻意压缩期间费用等情况。3)进一步补充披露领益科技 2014 年,2015 年净资产收益率高达 102.83%和 60.58%的合理性,是否符合所处行业正常的投资收益率水平。4)结合领益科技 2015 年至 2016 年营业收入上升但净利润出现下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领益科技 2015 年总体毛利率、净利率、总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远高于领益科技其他年度相关指标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一、对比领益科技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业务模式、主要客户群体等,进一步补充&&&&&&&&披露领益科技在行业中的主要竞争优势及各项盈利能力指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合理性&&&&&&&&(一)领益科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业务模式及主要客户群体的对比情况领益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业务模式及主要客户群体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主要客户群&&&&&&&&
1、采购模式:定量采购的模式,当库存量下降到预&&&&&&&&
定的最低库存数量(采购点)时,按照规定数量进行&&&&&&&&
采购,对库存数量加以补充;生产所需的主辅材料和&&&&&&&& 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 机器设备均自行采购。&&&&&&&& 件(模切类产品)、精密 2、生产模式:采取“按单生产”的生产模式。 苹果、联想、微软、&&&&&&&&安洁科技 金属零件(收购了威博精
NEST、华硕、索尼&&&&&&&& 密等公司切入金属精密 3、销售模式:采取成本加成定价原则,订单式销售 等&&&&&&&& 加工细分行业) 产品。&&&&&&&&
4、研发模式:主动参与客户的前端设计,针对客户&&&&&&&&
需求提供功能性器件生产和相关服务;另外,部分产&&&&&&&&
品采取客户提供设计方案,安洁科技具体负责产品研&&&&&&&&
20&&&&&&&&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主要客户群&&&&&&&&
发与测试。&&&&&&&&
1、采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采购原&&&&&&&&
材料,采购订单具有多批次、小批量、单次采购金额&&&&&&&&
小的特点。&&&&&&&&
2、生产模式:标准件产品按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进&&&&&&&& 金属外观件、超精密连接 行生产,定制件产品定制化生产,所生产的精密电子&&&&&&&&长盈精密 器、电磁屏蔽件、LED 支 零组件以定制化生产为主。 华为、OPPO、&&&&&&&& 架等
3、销售模式: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产品 VIVO、三星、LG&&&&&&&&
销售也具有小批量、多批次、单件销售合同金额不大&&&&&&&&
的特点。&&&&&&&&
4、研发模式:面对客户的要求,先进行产品设计,&&&&&&&&
再进行模具设计,针对不同产品设计、生产、组装成&&&&&&&&
符合产品所需的模具,经客户认证后进行量产。&&&&&&&&
1、采购模式:原材料以直接向生产商采购为主,向&&&&&&&&
代理商采购为辅,根据订单与客户提供的产品预测需&&&&&&&&
求量,同时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根据订单及客户提供的需求预测分产&&&&&&&& 手机等消费电子功能性 品型号按批次生产,属于定制化产品,产品生产具有&&&&&&&&智动力 器件(以模切类产品为 交期短、种类繁、批次多、更新快等特点。 三星、华为、联想、&&&&&&&& 主)
3、销售模式: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直接向下游客 OPPO&&&&&&&&
户销售,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政策。&&&&&&&&
4、研发模式:不断优化模具设计,改进设备及生产&&&&&&&&
工艺流程,有效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
用率及产品的品质;为三星提供功能性器件的设计方&&&&&&&&
案。&&&&&&&&
1、采购模式:以市场指导价为参考,原则上选取三&&&&&&&&
家以上询价、比价、议价,按照综合成本最低价原则&&&&&&&&
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以销定产”为主,产品基本采取自 华为、中兴、思科、&&&&&&&& 消费电子产品的电磁屏 行生产的方式,部分生产环节如电镀等委外加工。 联想、微软以及&&&&&&&&飞荣达 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 3、销售模式: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建立了“大客 EMS 厂商(富士&&&&&&&& 及器件 户专案负责制”,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康、和硕、新美亚、&&&&&&&&
4、研发模式:部分实验需要借助市场专业的实验机 捷普和伟创力等)&&&&&&&&
构进行;参与到客户产品的研发和设计阶段,及时了&&&&&&&&
解客户的需求。&&&&&&&&
1、采购模式:根据每个客户的销售计划并结合对未&&&&&&&& 精密结构模组、盖板玻 来市场的判断,制定采购计划,依据计划进行原辅材&&&&&&&& 璃、智能终端的渠道分销 料的采购。&&&&&&&&胜利精密 与服务、智能制造、新能 2、生产模式:“按订单组织生产”的生产模式。 TCL、飞利浦、冠&&&&&&&& 源(括锂电池湿法隔膜和
捷等&&&&&&&&
3、销售模式:客户根据生产计划按产品分年度、季&&&&&&&& 智能汽车制造业务) 度或月度以订单方式发出采购计划,胜利精密生产完&&&&&&&&
成后发货完成销售。&&&&&&&&
21&&&&&&&&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业务模式
主要客户群&&&&&&&&
4、研发模式:与客户共同探讨新产品技术与要点,&&&&&&&&
在达成共识后开始进行新产品结构的设计及工艺设&&&&&&&&
计,进行模具设计及样品制作。&&&&&&&&
1、采购模式:面向市场独立采购,分计划性采购和&&&&&&&&
杂项采购两种,同时存在将一部分工序委托外协厂商&&&&&&&&
生产。&&&&&&&&
2、生产模式:不同客户不同产品的结构件不具备通&&&&&&&&
用性,而具有定制生产的特点,根据订单情况来确定&&&&&&&& 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 生产计划。与三星通过“FORECAST 订单”形式,即 OPPO、三星、华为、&&&&&&&&劲胜智能 件业务、高端装备制造业 每年初对全年度作订货预测,每月初对本月具体测算 中兴、联想等&&&&&&&& 务、智能制造服务业务 并对今后两个月进行订货预测。&&&&&&&&
3、销售模式:均属于直接销售方式。&&&&&&&&
4、研发模式:重视生产工艺及工业工程研究,专门&&&&&&&&
负责生产工艺、生产线的改进、调试,从而提高设备&&&&&&&&
利用率、优化劳动组合以保持成本领先。&&&&&&&&
1、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由领益科技自行采购,部&&&&&&&&
分供应商由终端品牌客户指定或在建议的范围内选&&&&&&&&
择,通常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未来几周的销售预测和生&&&&&&&&
产计划,由 PMC 部门结合存货库存情况决定采购计&&&&&&&& 模切、冲压、CNC、组装、 划。
苹果、华为、OPPO、&&&&&&&&领益科技 紧固件
2、生产模式:精密功能器件是定制化产品,领益科 VIVO 等&&&&&&&&
技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高度定制化产品,产品主要采用直销&&&&&&&&
模式销售。&&&&&&&&
4、研发模式:自主研发部分自动化设备、模切设备&&&&&&&&
等,并深度参与客户前期新产品研发。&&&&&&&&数据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年报、招股书整理&&&&&&&&通过上表对比可知,领益科技在客户资源、产品种类和自主研发设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因此领益科技盈利能力指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二)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领益科技的主要竞争优势&&&&&&&&1、优质的客户资源,有利于提高领益科技盈利能力&&&&&&&&领益科技已经进入了苹果、华为、OPPO、VIVO 等知名手机品牌厂商的供应链,报告期内,领益科技向上述四家终端品牌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90%。而上述可比上市公司中能够同时兼顾苹果供应链和国内主流品牌供应链的企业相对较少,且服务的品牌厂商较为分散,不利于优势资源的集中和形成规模效应。&&&&&&&&苹果、华为、OPPO、VIVO 等手机品牌商对进入其供应链厂商的认证非常严格,会全面考察产品质量、公司信誉、供应能力、财务状况、产品价格和社会责任等各方面,除非供应&&&&&&&&
22&&&&&&&&商基本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否则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优质的客户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领益科技在生产制造、产品研发、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可比上市公司中,除安洁科技外,其他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国内终端品牌。与苹果供应链相比,国内终端客户供应链的产品价格较低,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削弱了其供应商的盈利能力。&&&&&&&&2、领益科技产品种类丰富且协同效应显著&&&&&&&&领益科技产品包括模切、冲压、CNC、紧固件和组装,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和 PC 等智能终端。领益科技的产品类型众多,品种丰富,产品之间的协同效应显著,通过供应客户模切产品可将冲压、CNC 等产品带入,实现协同发展。同时,领益科技可以通过产品不同形式的组合提供模组化产品服务,提高产品整体议价能力,增强客户粘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安洁科技、飞荣达、智动力以模切为主,长盈精密、胜利精密和劲胜智能以金属件为主,较为单一的产品结构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协同效应和议价能力。&&&&&&&&3、自主研发自动化设备,有利于提高领益科技产品竞争力,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精密功能器件对生产设备的精密程度要求较高,精密功能器件为定制化产品,需要经常对生产设备、模具等进行调整和升级,同时,大部分精密功能器件的尺寸较小,部分制程和检验环节的自动化水平提升对其提高生产效率、良率和降低成本也有重要作用。&&&&&&&&领益科技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在生产设备研发制造、精密模具开发、核心生产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自动化机械手、自动化检测等方面均取得了相应的成果,截至 2017 年 10 月,拥有专利权 145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领益科技机器设备及自动化设备的研发主要通过子公司深圳领略完成,研发人员结合客户具体需求、产品特性、生产工序中的难点、新产品更新换代趋势以及生产人员对工艺的诉求,自主研发了多款适应领益科技产品特点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圆刀模切机、激光圆刀机、载带包装机、热压机、机械手、自动化检测设备等,新设备的研发提高了生产的自动化水平,降低了人工成本,增加了产能并提高了产品良率。&&&&&&&&(三)领益科技各项盈利能力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领益科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主要财务指标 安洁科技 长盈精密 智动力 飞荣达 胜利精密 劲胜智能 行业平均 领益科技&&&&&&&& 2017 年&&&&&&&& 1-6 月 39.08 26.51 23.38 23.85 11.25 27.39 25.24 34.44&&&&&&&&毛利率 2016 年&&&&&&&&(%) 36.15 27.96 23.52 30.57 11.00 23.22 25.40 31.27&&&&&&&& 2015 年 33.67 28.22 23.71 32.73 11.31 12.74 23.73 37.05&&&&&&&& 2014 年 29.89 32.30 30.56 32.26 14.14 18.38 26.25 28.60&&&&&&&&期间费 2017 年 16.08 14.62 14.33 15.18 6.79 17.54 14.09 13.46&&&&&&&&
23&&&&&&&& 主要财务指标 安洁科技 长盈精密 智动力 飞荣达
胜利精密 劲胜智能 行业平均 领益科技&&&&&&&&用率 1-6 月&&&&&&&&(%) 2016 年 11.76 14.78 13.35 12.61 6.62 18.57 12.95 8.91&&&&&&&& 2015 年 11.91 14.00 13.24 13.39 5.52 20.82 13.15 8.13&&&&&&&& 2014 年 10.99 16.71 12.98 13.96 8.03 15.03 12.95 8.43&&&&&&&& 2017 年&&&&&&&& 1-6 月 19.39 9.55 7.06 7.63 4.35 9.56 9.59 18.09&&&&&&&&净利率 2016 年&&&&&&&&(%)
21.18 11.17 8.9 13.75 3.19 2.56 10.12 17.9&&&&&&&& 2015 年 16.33 11.57 8.65 15.57 4.52 -13.19 7.24 26.13&&&&&&&& 2014 年 17.25 12.51 14.56 13.85 4.30 1.87 10.72 17.23&&&&&&&& 2017 年&&&&&&&& 1-6 月 0.27 0.44 0.52 0.46 0.43 0.31 0.40 0.53&&&&&&&&总资产 2016 年&&&&&&&&周转率 0.58 0.92 1.26 1.08 0.97 0.56 0.89 1.04&&&&&&&& 2015 年 0.69 0.86 1.31 1.09 0.71 0.57 0.87 1.11&&&&&&&& 2014 年 0.39 0.74 1.24 1.34 0.85 1.23 0.97 0.96&&&&&&&& 2017 年&&&&&&&&总资产 1-6 月 5.24 4.20 3.67 3.51 1.87 2.96 3.58 9.59&&&&&&&&收益率 2016 年 12.28 10.28 11.21 14.85 3.09 1.43 8.86 18.62&&&&&&&&(%) 2015 年 11.27 9.95 11.33 16.97 3.21 -7.52 7.54 29.00&&&&&&&& 2014 年 6.73 9.26 18.05 18.56 3.66 2.30 9.76 16.54&&&&&&&& 2017 年&&&&&&&& 1-6 月 1.21 2.06 1.64 1.41 2.02 1.94 1.72 1.98&&&&&&&&权益乘 2016 年&&&&&&&&数
1.28 1.82 1.72 1.56 2.07 1.81 1.71 1.48&&&&&&&& 2015 年 1.51 1.71 1.65 1.50 2.06 1.93 1.73 2.09&&&&&&&& 2014 年 1.52 1.72 1.53 1.46 1.74 2.22 1.70 6.22&&&&&&&& 2017 年&&&&&&&&净资产 1-6 月 6.35 8.67 6.04 4.96 3.78 5.75 5.93 18.98&&&&&&&&收益率 2016 年 15.76 18.74 19.24 23.19 6.40 2.60 14.32 27.59&&&&&&&&(%) 2015 年 17.05 17.03 18.71 25.37 6.62 -14.53 11.71 60.58&&&&&&&& 2014 年 10.20 15.88 27.62 27.15 6.37 5.11 15.39 102.83&&&&&&&& 注:权益乘数=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数据来源 wind 资讯&&&&&&&& 报告期内,领益科技上述盈利能力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领益科技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1、领益科技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种类较多,受细分产品结构影响,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安洁科技 综合毛利率 39.08% 100% 36.15% 100% 33.67% 100% 29.89% 100%&&&&&&&& 其中:消费 39.54% 49.53% 38.71% 55.45% 37.83% 61.24% 31.74% 83.21%&&&&&&&&
24&&&&&&&&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类电脑及通&&&&&&&& 讯产品&&&&&&&& 信息存储及&&&&&&&& 汽车电子产 35.64% 48.02% 30.16% 42.30% 23.39% 36.81% - -&&&&&&&& 品分部&&&&&&&& 其它产品 - - - - - - 19.62% 16.57%&&&&&&&& 其他业务 97.04% 2.45% 85.48% 2.25% 96.51% 1.96% 100% 0.22%&&&&&&&& 综合毛利率 26.51% 100% 27.96% 100% 28.22% 100% 32.30% 100%&&&&&&&& 其中:手机&&&&&&&& 及移动通信&&&&&&&& 终端金属结 26.32% 67.97% 26.88% 68.33% 28.77% 59.99% 33.48% 38.74%&&&&&&&& 构(外观)&&&&&&&& 件&&&&&&&&长盈精密 手机及通讯 20.47% 10.74% 27.68% 15.17% 24.00% 20.07% 30.10% 32.86%&&&&&&&& 产品连接器&&&&&&&& 手机及无线&&&&&&&& 上网卡电磁 32.36% 9.37% 33.06% 10.02% 32.78% 14.65% 38.15% 17.18%&&&&&&&& 屏蔽件&&&&&&&& 硅胶结构类 37.00% 3.98% 31.58% 1.12% - - - -&&&&&&&& 产品&&&&&&&& 其他 24.10% 7.94% 32.17% 5.35% 25.47% 5.29% 25.74% 11.22%&&&&&&&& 综合毛利率 23.38% 100% 23.52% 100% 23.71% 100% 30.56% 100%&&&&&&&& 其中:手机&&&&&&&& 内部功能性 24.72% 73.37% 23.46% 77.98% 23.49% 76.63% 32.79% 66.59%&&&&&&&& 器件&&&&&&&&智动力 手机外部功 19.25% 24.62% 23.74% 20.58% 23.24% 20.66% 26.14% 28.91%&&&&&&&& 能性器件&&&&&&&& 其他业务 25.06% 2.02% - - - - - -&&&&&&&& 其他功能性 - - 23.81% 1.43% 33.45% 2.72% 25.94% 4.50%&&&&&&&& 器件&&&&&&&& 综合毛利率 23.85% 100% 30.57% 100% 32.73% 100% 32.26% 100%&&&&&&&& 其中:电磁 23.48% 40.02% 32.15% 39.44% 33.30% 44.17% 31.22% 46.97%&&&&&&&& 屏蔽器件&&&&&&&& 导热器件 14.30% 14.73% 25.35% 17.73% 30.78% 17.01% 27.69% 17.19%&&&&&&&&飞荣达 电子材料贸 17.83% 0.21% 18.11% 0.59% 13.67% 0.58% 15.06% 0.19%&&&&&&&& 易&&&&&&&& 其他电子器 27.12% 44.79% 31.44% 42.06% 33.00% 37.99% 35.88% 35.52%&&&&&&&& 件&&&&&&&& 其他业务 62.75% 0.25% 34.16% 0.18% 68.78% 0.24% 47.27% 0.13%&&&&&&&&胜利精密 综合毛利率 11.25% 100% 11.00% 100% 11.31% 100% 14.14% 100%&&&&&&&& 其中:智能 4.65% 61.82% 4.83% 63.31% 4.98% 40.83% - -&&&&&&&&
25&&&&&&&&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4 年&&&&&&&&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终端渠道分&&&&&&&& 销与服务&&&&&&&& 智能终端结 19.30% 25.35% 17.05% 25.63% 15.71% 44.94% 16.12%
78.32%&&&&&&&& 构模组&&&&&&&& 其他 27.12% 12.84% 32.27% 11.06% 15.61% 14.23% 6.95% 21.68%&&&&&&&& 综合毛利率 27.39% 100% 23.22% 100% 12.74% 100% 18.38%
100%&&&&&&&& 其中:消费&&&&&&&& 电子精密结 19.17% 60.90% 16.13% 72.03% 11.73% 96.43% 18.18%
99.04%劲胜智能 构件&&&&&&&& 数控机床等 39.74% 39.51% 40.32% 30.12% 35.47% 2.94% - -&&&&&&&& 高端装备&&&&&&&& 其他业务 - - -
- 59.67% 0.63% 39.30%
0.96%&&&&&&&&行业综合毛利率平均值
25.24% 25.40% 23.73% 26.26%&&&&&&&& 综合毛利率 34.44% 100% 31.27% 100% 37.05% 100% 28.60%
100%&&&&&&&& 其中:模切 29.93% 49.61% 26.67% 47.80% 36.78% 44.11% 26.83%
55.33%&&&&&&&& 冲压 46.32% 19.74% 44.16% 22.38% 45.04% 22.27% 42.45%
19.37%&&&&&&&&领益科技 CNC 32.71% 23.13% 26.33% 23.08% 26.18% 19.53% 18.26%
14.35%&&&&&&&& 组装 10.59% 5.25% 9.97% 3.76% 12.95% 1.13% 17.41%
1.36%&&&&&&&& 紧固件 45.31% 2.27% 43.95% 2.98% 39.29% 12.96% 24.07%
9.59%&&&&&&&& 其他业务 95.13% 2.09% 89.76% 1.48% 63.93% 1.63% 51.12%
1.62%数据来源:wind 资讯&&&&&&&&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领益科技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由于领益科技业务种类较多,各业务协同发展,领益科技各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毛利率相比处于合理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部分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拉低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水平,具体分析如下:&&&&&&&& (1)领益科技产品种类丰富,按细分产品分类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领益科技主要产品包括模切产品、冲压产品、CNC 产品、组装产品和紧固件产品,产品种类丰富,不同的细分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按产品种类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① 模切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 从事模切业务的可比上市公司包括安洁科技、智动力和飞荣达,具体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细分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安洁科技 消费类电脑及通讯产品
39.54% 38.71% 37.83% 31.74%&&&&&&&&智动力 手机内部功能性器件 24.72% 23.46% 23.49% 32.79%&&&&&&&&飞荣达 电磁屏蔽器件、导热器件&&&&&&&& 和其他电子器件 23.76% 30.63% 32.75% 32.27%&&&&&&&&
26&&&&&&&&公司名称 细分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最高值 -
39.54% 38.71% 37.83%
32.79%&&&&&&&&最低值 -
23.76% 23.46% 23.49%
31.74%&&&&&&&&平均数 -
29.34% 30.93% 31.36%
32.27%&&&&&&&&领益科技 模切 29.93% 26.67% 36.78%
26.83%&&&&&&&&注:由于领益科技主要从事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模切研发、生产和销售,且以内部模切件为主,因此为提高可比性,仅考虑安洁科技消费类电脑及通讯产品毛利率,智动力仅考虑手机内部功能性器件毛利率,飞荣达考虑电磁屏蔽器件、导热器件和其他电子器件毛利率。&&&&&&&&领益科技模切业务毛利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低于安洁科技消费类电脑及通讯产品业务毛利率,但高于智动力手机内部功能性器件毛利率,主要由于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同所致。&&&&&&&&安洁科技的客户也主要为苹果产业链,其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智动力的客户主要为三星产业链,产品以保护膜等大尺寸产品为主,毛利率相对较低;领益科技的客户主要为苹果产业链、华为、OPPO、VIVO 等,且产品以精密、多层产品为主,加工难度较大,且领益科技的模切业务生产规模较大,规模效应明显。&&&&&&&&② 金属件业务(冲压业务和 CNC 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长盈精密、胜利精密和劲胜智能主要从事金属件(含冲压和 CNC等产品)业务,与领益科技金属件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细分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金属结 26.32% 26.88% 28.77% 33.48%&&&&&&&& 构(外观)件&&&&&&&&长盈精密 手机及通讯产品连接器 20.47% 27.68% 24.00% 30.10%&&&&&&&& 手机及无线上网卡电磁屏蔽 32.36% 33.06% 32.78% 38.15%&&&&&&&& 件&&&&&&&&富诚达 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CNC 为 未披露 36.17% 33.64% 未披露&&&&&&&& 主)&&&&&&&&最高值 -
32.36% 36.17% 33.64% 38.15%&&&&&&&&最低值 -
20.47% 26.88% 24.00% 30.10%&&&&&&&&平均数 -
26.38% 30.95% 29.80% 33.91%&&&&&&&& 金属件毛利率
38.98% 35.11% 36.23% 32.16%&&&&&&&&领益科技 冲压
46.32% 44.16% 45.04% 42.45%&&&&&&&& CNC
32.71% 26.33% 26.18% 18.26%注 1:为提高可比性,长盈精密不考虑硅胶结构类产品及其他业务毛利率。&&&&&&&&注 2:富诚达虽然不属于可比上市公司,但均为苹果产业链提供 CNC 产品,可比性较强。&&&&&&&&注 3:胜利精密与领益科技金属件产品差异较大,胜利精密的智能终端结构模组业务包括精密结构模组和盖板玻璃,主要以尺寸较大的外观件为主,应用于 TV、NB、手机、手环、AR/VR 等智能终端,可比性&&&&&&&&
27&&&&&&&&不强。&&&&&&&&注 4:劲胜智能的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包括塑胶、压铸、强化光学玻璃、粉末冶金、金属精密结构件等产品,与领益科技金属件产品差异较大,可比性不强。&&&&&&&& 报告期内,领益科技的金属件产品毛利率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 报告期内,领益科技 CNC 业务毛利率水平区间为 18.26%-32.71%,领益科技从 2013 年才开始进入 CNC 业务领域,2014 年的毛利率较低,随着生产经验的积累、技术工艺的改进、良率的提升、规模的扩大以及高毛利产品订单的增加,领益科技的 CNC 业务毛利率水平不断上升。长盈精密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金属结构(外观)件毛利率水平区间为 26.32%-33.48%,与领益科技 CNC 产品毛利率相当。富诚达 CNC 业务毛利率水平区间为 33.64%-36.17%,主要终端客户为苹果,且产品以 CNC 小件为主,毛利率高于领益科技。因此,领益科技的 CNC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领益科技的冲压业务毛利率高于长盈精密手机及通讯产品连接器业务和手机及无线上网卡电磁屏蔽件业务的毛利率,主要由于领益科技冲压产品具有小型、多层、精密等特点,部分产品为小尺寸高精密冲压产品的再组合,主要服务于苹果产品;同时领益科技的冲压业务自动化水平较高,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成本,因此毛利率较高。&&&&&&&& ③组装和紧固件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领益科技的组装和紧固件营业收入占比较低。&&&&&&&& 领益科技的组装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领益科技紧固件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较高,2015 年紧固件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规模效应导致成本下降,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紧固件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随着设计结构的变化,终端产品中紧固件的使用数量不断减少,针对该种情况,领益科技采用收缩战略,集中优势资源生产和销售毛利较高的产品,减少低端产品的投入,因此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2)由于领益科技客户群体和产品种类具有明显优势,综合毛利率水平较高&&&&&&&& 领益科技综合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领益科技的客户群体和产品竞争优势密切相关,具体分析如下:&&&&&&&& ① 苹果产业链毛利率普遍较高&&&&&&&& 同行业上市公司由于细分产品和终端客户不同,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领益科技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为苹果,同行业处于苹果供应链的企业如安洁科技、富诚达、科森科技毛利率均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8&&&&&&&&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富诚达 未披露
36.17 33.64 未披露&&&&&&&&科森科技 27.91
32.07 38.52 34.99&&&&&&&&安洁科技 39.08
36.15 33.67 29.89&&&&&&&&平均值 33.49
34.79 35.28 32.44&&&&&&&&领益科技 34.44
31.27 37.05 28.60&&&&&&&&苹果产品中的精密功能器件品类较多,且生产的机型略有不同,不同供应商供应的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报告期内,领益科技毛利率与苹果其他供应商基本一致,处于合理水平。&&&&&&&&②领益科技产品种类丰富,协同效应显著,能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毛利率波动领益科技产品包括模切、冲压、CNC、紧固件和组装,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和 PC 等智能终端。领益科技的产品类型众多,品种丰富,产品之间的协同效应显著,通过供应客户模切产品可将冲压、CNC 等产品带入,实现协同发展和规模效应。同时领益科技可以通过产品不同形式的组合提供模组化产品服务,提高产品整体议价能力,增强客户粘性,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毛利率波动。&&&&&&&&(3)部分可比上市公司业务毛利率较低从而拉低了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胜利精密和劲胜智能的综合毛利率水平较低,从而拉低了行业平均水平。上述两家公司毛利率水平较低的原因如下:&&&&&&&&胜利精密主要业务包括智能终端渠道分销与服务和智能终端结构模组。其中智能终端渠道分销与服务业务占比较大,由于其毛利率较低因此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胜利精密智能终端结构模组业务包括精密结构模组和盖板玻璃,主要以尺寸较大的外观件为主,应用于 TV、NB、手机、手环、AR/VR 等智能终端,部分产品附加值较低,且其盖板玻璃尚处于投入发展期,毛利率相对较低。&&&&&&&&劲胜智能的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包括塑胶、压铸、强化光学玻璃、粉末冶金、金属精密结构件等产品,其中毛利率较低的塑胶件占比较大,因此整体毛利率较低。&&&&&&&&经上述分析,剔除胜利精密和劲胜智能两家公司后,领益科技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平均值差异较小,具体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安洁科技 39.08%
36.15% 33.67% 29.89%&&&&&&&&长盈精密 26.51%
27.96% 28.22% 32.30%&&&&&&&&智动力 23.38%
23.52% 23.71% 30.56%&&&&&&&&飞荣达 23.85%
30.57% 32.73% 32.26%&&&&&&&&最大值 39.08%
36.15% 33.67% 32.30%&&&&&&&&最小值 23.38%
23.52% 23.71% 29.89%&&&&&&&&
29&&&&&&&&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平均值
29.58% 31.25%&&&&&&&&领益科技
37.05% 28.60%&&&&&&&&由上表可知,领益科技综合毛利率处于行业中游水平,毛利率水平是合理的。&&&&&&&&2、领益科技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报告期内,领益科技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体分析如下:(1)销售费用率&&&&&&&&领益科技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员薪酬和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公司名称 销售费用明细占收入比重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0.56% 0.46% 0.99%&&&&&&&& 运输费占比
0.84% 1.02% 0.36%安洁科技&&&&&&&& 其他占比
0.33% 0.32% 0.99%&&&&&&&& 合计
1.73% 1.79% 2.34%&&&&&&&&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0.47% 0.32% 0.48%&&&&&&&& 运输费占比
0.38% 0.53% 0.66%长盈精密&&&&&&&& 其他占比
0.31% 0.17% 0.25%&&&&&&&& 合计
1.15% 1.02% 1.39%&&&&&&&&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0.80% 0.81% 1.00%&&&&&&&& 运输费占比
0.64% 0.72% 0.73%智动力&&&&&&&& 其他占比
1.38% 1.04% 0.63%&&&&&&&& 合计
2.81% 2.57% 2.36%&&&&&&&&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1.72% 1.77% 1.63%&&&&&&&& 运输费占比
0.05% 0.09% 0.08%飞荣达&&&&&&&& 其他占比
2.42% 1.86% 1.58%&&&&&&&& 合计
4.18% 3.72% 3.29%&&&&&&&&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1.08% 0.58% 0.42%&&&&&&&& 运输费占比
0.30% 0.41% 1.05%胜利精密&&&&&&&& 其他占比
0.91% 0.52% 0.66%&&&&&&&& 合计
2.30% 1.51% 2.13%&&&&&&&&劲胜智能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1.43% 1.71% 1.41%&&&&&&&&
30&&&&&&&&公司名称 销售费用明细占收入比重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运输费占比
0.67% 0.75% 0.70%
0.67%&&&&&&&&
2.10% 1.57% 1.78%
1.34%&&&&&&&&
4.09% 3.75% 4.19%
3.42%&&&&&&&&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1.08% 1.01% 0.94%
0.99%&&&&&&&&
运输费占比
0.42% 0.49% 0.58%
0.59%平均值&&&&&&&&
1.16% 1.15% 0.95%
0.91%&&&&&&&&
2.65% 2.65% 2.47%
2.49%&&&&&&&&
销售人员工资占比 0.70% 0.59% 0.48%
0.52%&&&&&&&&
运输费占比
0.31% 0.39% 0.31%
0.44%领益科技&&&&&&&&
1.06% 0.85% 0.78%
0.77%&&&&&&&&
2.07% 1.83% 1.57%
1.73%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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