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写首次特殊气体公司供应及调试方案

2.4质量管理体系图
2.5管理职责
2.5.1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
2.5.1.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5.1.2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得到批准颁布。
2.5.1.3各岗位人员得到任命。
2.5.2人员要求
2.5.2.1技术负责人
本公司属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
2.5.2.2安全员(安全负责人)
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学历, 并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员(安全负责人)为专职
2.5.2.3其他人员
特种设备管理员、充装责任人、外检责任人等等均应参加质监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2.6管理评审
2.6.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保证质量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6.2管理评审应进行记录并保管,对不符合气瓶充装资源条件的应及时补充完善。
2.7岗位职责
2.7.1.3、季少荣为氢气
2.7.1.5高氢气
2.7.2.2100%
2.7.2.4组织编制、修订《》,并负责贯彻执行,确保充装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7.2.5督促做好充装资料的管理工作,使其得到正确的使用,并妥善保管。
2.7.2.6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2.7.2.7对本单位出现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和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2.7.9&&&&&&&
2.7.10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2.7.10.1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考核,实施奖惩。
2.7.10.2负责文件、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2.7.10.3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及时领取(换取)作业人员证。
2.7.11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2.7.11.1负责气体生产、充装的现场管理,确保生产、充装现场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2.7.11.2合理调度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杜绝无证人员上岗独立操作。
2.7.11.3负责对车间工人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7.12技术科长岗位责任制
2.7.12.1负责特种设备、气瓶、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气瓶、计量器具注册登记按期检验。
2.7.12.2配合办公室抓好气体分析人员培训工作。
2.7.12.3参与制定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7.13安全科长岗位责任制
2.7.13.1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定期开展事故应急予案演练。
2.7.13.2、参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7.13.3、及时向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抓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2.8职能分配表
&&&&&&&& 部& 门
&&&&&&&&& (人)
气体充装车间主任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作记录和见证资料
注:& ★:审批&&& 〇:主办&& &□:协办& &△:参与或必要时参与
第三章 管理制度
3.1& 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3.1.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条例、法规、管理办法、规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气瓶建档
3.1.2.1& 应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本单位自有产权气瓶建立台帐和档案,包括气瓶制造单位、气瓶品种名称、容积、空瓶重量、设计壁厚、气瓶编号、下次检验日期等,并采用计算机进行动态管理。
3.1.2.2& 根据《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对400升以上的大容积危险化学品气瓶应实行逐只登记,其余气瓶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按批量登记。
3.1.2.3& 气瓶档案(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检验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等)应妥善保管,并将有关资料录入计算机。
3.1.3& 气瓶标识
3.1.3.1& 气瓶上应有本单位永久性标记,充装的气瓶上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1.3.2& 气瓶永久标志的编号及其钢印部位应符合《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
3.1.3.3& 粘贴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应符合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及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
3.1.4& 定期检验
3.1.4.1& 为了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必须对气瓶实行定期检验。
3.1.4.2& 与有检验资格的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气瓶检验委托协议,到期应及时送气瓶委托检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验合格的气瓶应在气瓶数据库中及时更新。
3.1.4.3& 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所有办理气瓶登记手续的合格气瓶均应建立气瓶档案。
3.1.4.4&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送检。
3.1.5& 维护保养
3.1.5.1& 加强对气瓶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其完好,发现瓶阀损坏应及时检修。
3.1.5.2& 认真按规定做好瓶体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做好气瓶外观的清洁工作,保持瓶体整洁。
3.1.5.3& 搬运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加强充装使用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2.2& 全体职工应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思想,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气瓶充装质量和安全。
3.2.3& 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他相关人员应担负起各自的安全责任。
3.2.4& 安全员在站长(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作业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有权采取果断措施。
3.2.5& 对全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有关气体的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教育和培训,明确其岗位职责,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2.6& 作业中如发现设备、设施等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应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3.2.7& 坚持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每逢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应组织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设备的完好状况、防火、防爆、防雷电、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2.8& 根据季节特点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如夏季的六防安全检查,冬季的四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或对策。
3.2.9& 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制订具体的动火方案,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动火,确保万无一失。
3.2.10& 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护用品、用具,加强自我防护。
3.2.11& 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明确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维护,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3.2.12& 定期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3& 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3.3.1& 用户是气瓶的使用者,气瓶能否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用户的人身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全心全意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使用户放心,让用户满意。
3.3.2& 广泛听取用户对本单位在产品质量、充装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3.3.3& 不定期地与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联系,征求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3.4& 定期走访用户,了解气体质量情况,收集人员应及时记载,重要信息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3.3.5& 对用户反映的需处理的问题,应派人及时处理,如涉及气瓶质量问题,应落实专人立即处理。处理后应认真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3.3.6& 应定期对用户反馈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每年至少一次。
3.3.7& 建立用户信息反馈与处理台帐。
3.4&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与定期检验制度
3.4.1& 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定期检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应规程的规定要求。
3.4.2&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4.3& 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自行检查。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3.4.4&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检,并作出记录。
3.4.5& 应按规范要求对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并在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3.4.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4.7&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3.4.8& 操作人员应加强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3.4.9&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每台设备均应挂有专管人、设备完好状况标志牌。
3.5& 安全附件、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3.5.1& 安全附件、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由计量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3.5.2& 安全附件、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包括站内的所有设备安全阀、压力表、称重衡器、浓度报警仪器、测温仪表、液位计及辅助器具等。
3.5.3& 建立安全附件、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台帐和检定校准记录档案,做到及时检定或校准,确保其在有效期内使用。
3.5.4& 浓度报警仪器应定期标定、校对精度。当其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持灵敏可靠。
3.5.5& 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新安全阀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校验。
3.5.6& 压力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新压力表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或校准。
3.5.7& 测温仪表应按计量部门的规定周期进行校准。
3.5.8& 液位计应实行定期检修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当液位计发现玻璃板裂纹、破碎、假液位、指示模糊不清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液位计应按规定核准最高液位,并用红线标注。
3.5.9& 安全阀、压力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需停用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3.6& 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3.6.1& 对用户送来的气瓶进行逐只检查登记,非本单位自有气瓶予以退瓶。
3.6.2 &充装前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3.6.2.1& 钢印标记、气瓶颜色不符合规定,对气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3.6.2.2& 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6.2.3& 气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3.6.2.4& 超过检验周期的
3.6.2.5& 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或有缺陷的,需进一步检验确认的;
3.6.2.6& 氧化或强氧化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3.6.2.7& 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使用,未经过置换或进行抽真空处理的。
3.6.3& 充装后应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超装、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应立即进行处理。
3.6.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情况,应认真作好记录,能够进行追踪检查。
3.7& 气瓶储存、发送制度
3.7.1& 气瓶储存应置于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7.2&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7.3&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气体气瓶、及助燃气体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3.7.4& 气瓶放置应整齐,佩带好瓶帽。立放时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着同一方向。
3.7.5& 气瓶发送时应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完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发送。
3.7.6& 气瓶储存、发送应作好相应记录。
3.8 资料保管制度
3.8.1& 资料保管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建档和保管工作。归档范围包括有关安全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法规、标准、检验记录;工作(充装)记录及有关表、卡、单;设备的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运转记录及修理记录;检查整改通知书;专业性会议文件等。
3.8.2& 上级下发的文件应及时登记,以便查阅、学习和贯彻。
3.8.3& 充装工作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做到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归档,以便必要时提供检查。保存时间不少于4年。
3.8.4& 设备应做到一机一档,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程的要求,并进行动态管理。
3.8.5& 气瓶资料除采用计算机管理外,还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应符合《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
3.8.6& 凡已归档的文件资料,需要借阅的均应办理相关手续,仅限在本单位使用。
3.8.7& 对过期的充装资料,应按规定办理销毁手续,销毁时做好记录。
3.9& 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3.9.1& 不合格气瓶分为通过处理能够成为合格的气瓶和不能成为合格气瓶两种。凡不合格的气瓶均不得进行充装。
3.9.2& 对暂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不合格气瓶可通过处理能够成为合格,在未作处理前应与待充装的气瓶分开堆放,经按规定要求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充装。
3.9.3& 下列不合格气瓶应作报废处理:
3.9.3.1& 无“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
3.9.3.2& 擅自进行过违规修理、改造的气瓶;
3.9.3.3&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气瓶;
3.9.3.4& 经过气瓶检测站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上述不合格气瓶,未作报废处理前,应进行妥善有效隔离,单独存报废气瓶库,报废气瓶库必须有台帐,达到一定数量后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同意,送指定的检验单位进行破坏处理,所有报废气瓶应有销毁记录,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核准。
3.9.4& 对报废气瓶不得擅自行处理,在未作处理前必须在报废气瓶上作出明显的报废标记(写上报废气瓶字样)
3.9.5& 对已办理气瓶登记手续的报废气瓶应在气瓶档案中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核销处理。
3.10& 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3.10.1& 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努力做到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3.10.2& 各个岗位人员的配置应符合《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相关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3.10.3& 制订本单位人员培训计划,及时参加培训考核,以满足充装工作的需要。
3.10.4& 已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及时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复审,确保证件有效。
3.10.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参加正常的取证、复审培训外,应结合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与培训。
3.10.6& 对其他作业人员应根据岗位情况,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3.11& 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3.11.1& 认真贯彻《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积极向用户、气瓶使用者宣传气瓶安全使用知识。采取的措施有:
3.11.1.1& 利用单位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气体、气瓶基本知识,潜在的危险、预防措施及典型事故教训等,增强用户安全意识。
3.11.1.2& 在气瓶上粘贴符合规定安全警示标签。
3.11.1.3& 向用户发放气体安全使用小册子。
3.11.1.4 &利用安全月组织人员开展宣传活动。
3.11.2& 加强与用户的联系,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及时解决用户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11.3建立用户服务档案。用户服务档案的内容有:用户来电来函来访记录,用户服务回复,用户现场服务记录,服务、处理结果,用户书面意见,产品使用情况证明等。用户服务档案由专人按项目整理成册,一般每年归档一次,保存期4年。
3.12&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3.12.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管理规定,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规定立即报告。
3.12.2& 特种设备发生严重以上事故后,应立即迅速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12.3&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消防、安监等部门报告。
3.12.4& 发生严重泄漏事故应立即向环保、安监等部门报告。
3.12.5&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12.6&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立即向安监等部门报告。
3.12.7& 事故的报告方式:
3.12.7.1& 直接报告:发生单位报告质检部门,并报公安(110),消防(119)等有关部门。
3.12.7.2& 逐级上报:质检部门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3.13&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3.13.1&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初起范围较小易控制时期比较有效的救援安全技术措施。但由于事故的突发性、紧迫性,易造成人员心理紧张,引起失控,致使事态扩大。为熟悉安全救援技术,增强人员应对事故的心理素质,对各类事故的抢险救援的方法进行演练,是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战的保证。应做到每年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不少于一次。
3.13.2& 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规定演练的时间、项目、参加人员等。
3.13.3& 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学习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抢险救援方法,以达到以下目的:
3.13.3.1& 熟悉事故应急救援时各自岗位职责,落实到位;
3.13.3.2& 熟悉危险区的隔离方法和隔离措施,熟悉控制事故扩大的方法和应急措施;
3.13.3.3& 熟悉各类事故的控制要点、控制部位以及正确的抢险救援方法;
3.13.3.4& 熟悉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撤离的方法,熟悉疏散撤离的通道、方向;
3.13.3.5& 熟悉各类抢险救援工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3.13.3.6& 熟悉抢险险中自我保护的方法。
&演练的方法;分为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
3.13.4.1& 桌面演练:为室内图上演练。在抢险演练过程中,各人适时动作,以熟悉在抢险救援中自己应处的位置及工作职责。
3.13.4.2& 功能演练:各类抢险救援人员对各自岗位的操作技能进行锻炼,熟悉抢险救援技术,以提高抢险救援的技术水平。
3.13.4.3& 全面演练:以某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假设点,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模拟实战演练,以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3.13.5& 每次演练前应制定演练方案并作好充分准备。每次演练后应进行评价、总结,分析演练的效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改进计划和改进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13.6& 每次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有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影象记录,存档备查。
3.14&& 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3.14.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对本单位的各项监督检查。
3.14.2& 认真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做到坚决不充装非自有气瓶,不充装过期瓶,认真把好充装质量关。
3.14.3& 积极参加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安全监察机构的各项要求。
3.14.4& 经常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充装情况、安全状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得到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帮助。
3.14.5& 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监督检查,做到如实反映情况,密切的配合,认真处理和解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3.14.6& 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统计资料。
3.15& 设备管理制度
3.15.1& 正确使用各类设备,及时维护保养,使每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下运转。每台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15.2& 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在规定条件下使用设备,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
3.15.3& 对主要设备实行挂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
3.15.4& 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列表登记,造册存档。凡发生重大变更或进行设备维修等,均应详细填写,做好记录。
4.1氢气气瓶充装工艺流程图
Y &&&&&&&&&&&&&&&&&&N
&&&&&&&&&&&&&&&&&&&&&&&&&&&&&&&&&&&&&&&&&&&&&&&&&&&&&&&&&&&&
&&&&&&& Y&&&&&&&&&&&&&&&&&&&&&&&&&&&&&&&&&&&&
&&&&&&&&&&&&&&&&&&&&&&&&&&&&&&&
4.2.3气瓶充装工作质量要求.
4.2.3.1充装前的检查.
气瓶充装前检查、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 4、超过检验期限的;
&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 6、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 7、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永久气体的充装装置,必须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的错装。充气后在20℃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4.2.3.2充装工作质量.
气瓶充装工作质量严格按照GB《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进行充装。
4.2.3.3充装后的检查.
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4.2.3.3.1检查气瓶的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4.2.3.3.2检查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4.2.3.3.3检查瓶体的温度有无异常升高的迹象,气瓶是否出现鼓包或有泄漏等严重缺陷.
4.2.3.3.4气瓶充装后检查合格,必须粘贴符合GB《气瓶警示标签》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4.2.4.1真空泵抽空操作规程.
4.2.4.1.1使用前首先检查真空泵是否完好,有无倒转,冷却水是否正常,油位是否正常,如不够应加够油.
4.2.4.1.2检查真空表是否正常.
4.2.4.1.3接上需抽真空的气瓶,拧紧连接螺母、打开抽气排阀门和瓶阀,启动真空泵对气瓶抽真空.
4.2.4.1.4待真空度达到要求时,卸下连接螺母,换上待抽空瓶.
4.2.4.1.5抽真空结束时,应先将瓶阀关紧,方可停掉真空泵,卸下气瓶.
4.2.4.1.6在抽真空过程中,如遇停电应迅速将抽气排总阀关死,拔掉真空皮管,拉掉真空泵电源,等来电后,先启动真空泵,接上皮管,再将气排总阀打开,继续对气瓶抽真空.
4.2.4.1.7当真空泵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气瓶真空度下不来,说明真空泵油失效,应予更换.
4.2.4.2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4.2.4.2.1充装前的检查.
气瓶在充装之前,必须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以防止一切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气瓶投入充装,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气瓶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气瓶在充装前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4.2.4.2.1.1气瓶是否是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是否属于制造单位或有关主管安全监察部门宣布报废或规定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
4.2.4.2.1.2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钢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气瓶的钢印标记上的内容应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重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璧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监督检验标记.
4.2.4.2.1.3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限内.
4.2.4.2.1.4气瓶上标出的公称工作压力是否符合欲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
4.2.4.2.1.5气瓶的颜色、字样是否符合《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4.2.4.2.1.6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4.2.4.2.1.7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合.
4.2.4.2.1.8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的瓶阀和瓶体是否沾有油脂.
4.2.4.2.1.9首次充气的气瓶是否经过置换或真空处理.
4.2.4.2.1.10瓶体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等缺陷.
4.2.4.2.1.11充装前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气瓶处置。
1)颜色、标记、瓶阀等不符合规定的气瓶,除不予充装外,应查明原因,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2)无剩余气体的气瓶,充装前应将瓶阀卸下进行内部检查。经确认瓶内无异物后按本节3)的规定处理后方可充装;
3)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查后首次充装的气瓶,充装前应按规定置换去瓶内的空气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充装;
4)检验期限已过的气瓶、外观检查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集中送有永久气体钢瓶检验资格的检测单位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与评定;
5)发现气瓶内有积水时,充装前应将气瓶倒置,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积水后方可进行充装;
6)未办理产权转移的气瓶,应先办理产权转移的相关手续,然后进行充装;
7)经检查不合格的气瓶(包括待处理)应分别存放,作出明显标记,防止与合格气瓶相混淆。
经检查合格并已登记的钢瓶,由充装人员移至充装台充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气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瓶内压力大于1OMPa的;
(7)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或有报废标记的;
(8)非自有气瓶和末办理注册登记的气瓶.
4.2.4.2.2气瓶充装后的检查操作规程
充装气体后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4.2.4.2.2.1瓶壁温度有无异常.
4.2.4.2.2.2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
4.2.4.2.2.3瓶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震圈是否齐全完好.
4.2.4.2.2.4颜色标记和检验色标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4.2.4.2.2.5取样分析瓶内气体纯度及杂质含量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4.2.4.2.2.6实测瓶内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4.2.4.2.2.7充装后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置。
1)气瓶瓶内压力不足的应重新进行补充;
2)气瓶瓶内压力超过规定范围的应及时将超装的液量妥善排出;
3)瓶阀与瓶嘴的密封存在泄漏的,将已充装的气体倒净,交检测单位进行处理;
4)瓶体出现鼓包等明显变形等明显的缺陷的钢瓶,将已充装的气体倒净,钢瓶作报废处理,并在瓶体上作出明显标记存放废瓶库;
5)瓶体温度有异常升高迹象的钢瓶,排出瓶内气体,直至瓶体温度接近正常。存放一定时间后再进行补充至规定压力。
4.2.4.2.3记录.
4.2.4.2.3.1气瓶充装检查记录.
4.2.4.3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操作要点:
4.2.4.3.1永久气体充装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有气体充装员资格证书,同时须严格遵守气体充装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2.4.3.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不得佩带占有油脂的防护用品,操作前,检查设备、管道、阀门、仪器、仪表、工卡具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2.4.3.3对充装气瓶进行复查,看充装前检查是否有漏检的问题,当一切符合规定时方可将气瓶与卡具连接牢固、可靠,然后打开各气瓶瓶阀看是否有漏气.
4.2.4.3.4缓慢开启汇流排的总阀门准备充气.
4.2.4.3.5从充气开始.随时注意压力的变化当压力升至充装规定压力1/3时,应注意瓶温及是否有漏气,一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4.2.4.3.6充装时发现有气瓶不进气(手摸瓶壁无升温)或漏气应检查瓶阀是否打开,一旦漏气时应当及时处理好漏气.
4.2.4.3.7气瓶充装速度不得大于8米/秒,且充装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4.2.4.3.8当瓶组压力已经超过额定压力的20%时,禁止插入空瓶,二瓶组中有不进气或未打开的气瓶也禁止再开.
4.2.4.3.9个别气瓶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应将汇流排上的支路阀关闭后方可处理.
4.2.4.3.10当充装岗位发生超压、火灾、或倒瓶等重大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压缩间停车,必要时可以拉闸迫停.
4.2.4.3.11充装过程中应给气瓶佩戴防倒链.
4.2.4.3.12充装时应注意防止超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充装压力应当符合GB14194《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中的规定.具体如下表:
在不同充装温度下的最高充装压力Mpa
4.2.4.3.13每一排气瓶充装结束后.关闭总阀以前,应稍微打开另一排总阀:再关闭此排总阀,并及时全开另一排总阀,充装另一排气瓶(切记缓慢,以免因总阀进出口压力差的影响,使出口端管道瞬间产生绝热压缩而出现事故).然后将此排充装结束的每个气瓶的瓶阀关好.缓慢打开排空阀,待管道压力降至OMPa时,从汇流排上卸下气瓶,并用肥皂液检漏,检查合格后推至充装后检验区,待检.
4.2.4.3.14记录.
4.2.4.3.14.1气瓶充装及复检记录.
1、氢气压缩机安全运行规程
1.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1.1 检查氢压机的接地和电机绝缘状况。
1.1.2打开冷却水阀,盘车数次检查飞轮是否有卡住或损伤现象。
1.1.3检查注油器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手动转几圈预润滑。
1.1.4观察氢压机润滑油油位是否在正常位置。
1.1.5打开氢压机进气总阀。
1.1.6检查各级压力表在零位,检查各级压力表的阀门是否打开。
1.2 正常开车
1.2.1 得到充瓶间的通知。
1.2.2 按一、二、三、四顺序依次打开吹扫阀,
1.2.3摁下电源开关,启动电机并观察旋转方向正确与否,电机有无二次启动。
1.2.4检查油压正常与否。调整为0.2——0.4Mpa之间。
1.2.5吹扫约5分钟后,按一、二、三、四顺序关闭吹扫阀。
1.2.6观察各级压力,正常值范围为:
一级压力:0.25——0.43Mpa
二级压力:1.4—— 2.2Mpa
三级压力:4.0——5.8Mpa
四级压力不超过许可充装压力
1.2.8 运行中注意:
(1)各接头部位有无漏气现象。
(2)冷却水的供应不间断。其温度不超过40-45℃。出口处有无气泡。
(3)检查油泵、油箱温度,不超过40℃。
(4)设备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5)观察各级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
(6)严格按照气瓶的工作压力充装,视四级压力指示不超过许可工作压力。
1.3 正常停车
1.3.1得到充装间停车通知。
1.3.2 按三级、二级、一级的次序打开吹除阀,关闭送气阀门续转1-2分钟。
1.3.3 待各级压力降为0后,按停车按钮,停止电机运转。
1.3.4 切断电路。
1.3.5 关上进气阀门及进水阀。
1.3.6 放光冷却水箱内的水。
1.3.7 停车前应吹尽油水分离器内残余的油水。
1.3.8 擦干机身周围的油水。
4.2.5氢气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1真空泵抽空操作规程.
4.2.5.1.1使用前首先检查真空泵是否完好,有无倒转,油位是否正常,如不够应加够油.
4.2.5.1.2检查真空表是否正常.
4.2.5.1.3接上需抽真空的气瓶,拧紧连接螺母、打开抽气排阀门和瓶阀,启动真空泵对气瓶抽真空.
4.2.5.1.4待真空度达到要求时,卸下连接螺母,换上待抽空瓶.
4.2.5.1.5抽真空结束时,应先将瓶阀关紧,方可停掉真空泵,卸下气瓶.
4.2.5.1.6在抽真空过程中,如遇停电应迅速将抽气排总阀关死,拔掉真空皮管,拉掉真空泵电源,等来电后,先启动真空泵,接上皮管,一再将气排总阀打开,继续对气瓶抽真空.
4.2.5.1.7当真空泵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气瓶真空度下不来,说明真空泵油失效,应予更换.
4.2.5.2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4.2.5.2.1充装前的检查.
气瓶充装前必须对气瓶逐只进行认真的检查,这是为了防止气瓶在充装过程中或是在运输、储存、使用中,由于混装、错装、换装、报废或超期服役等原因而发生各种事故.
4.2.5.2.1.1气瓶是否是经劳动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资格审定发给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
4.2.5.2.1.2进口气瓶是否经劳动部门资格审定发给检验许可证的气瓶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
4.2.5.2.1.3气瓶是否是上级或制造厂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
4.2.5.2.1.4气瓶的材质是否适应欲充装气体性质的要求.
4.2.5.2.1.5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是否是焊接的结构型式.
4.2.5.2.1.6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程的规定.钢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4.2.5.2.1.7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内,其检验色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报废的标志.
4.2.5.2.1.8气瓶原始标志或检验标志上标示的公称压力是否符合瓶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
4.2.5.2.1.9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字色等标记是否符合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4.2.5.2.1.10气瓶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4.2.5.2.1.11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瓶装气体是否相符合.
4.2.5.2.1.12新投入使用,给定期检验更换瓶阀或因故放尽气体或首次充气的气瓶,是否经抽真空处理或置换处理.
4.2.5.2.1.13瓶体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以及其它能影响气瓶强度和安全使用的缺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瓶内压力大于IOMPa的;
(7)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充装前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气瓶处置。
1)颜色、标记、瓶阀等不符合规定的气瓶,除不予充装外,应查明原因,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2)无剩余气体的气瓶,充装前应将瓶阀卸下进行内部检查。经确认瓶内无异物后按本节3)的规定处理后方可充装;
3)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查后首次充装的气瓶,充装前应按规定置换去瓶内的空气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充装;
4)检验期限已过的气瓶、外观检查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集中送有永久气体钢瓶检验资格的检测单位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与评定;
5)发现气瓶内有积水时,充装前应将气瓶倒置,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积水后方可进行充装;
6)未办理产权转移的气瓶,应先办理产权转移的相关手续,然后进行充装;
7)经检查不合格的气瓶(包括待处理)应分别存放,作出明显标记,防止与合格气瓶相混淆。
经检查合格并已登记的钢瓶,由充装人员移至充装台充装。
4.2.5.2.2氢气气瓶充装后的检查
气体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4.2.5.2.2.1测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以内.
4.2.5.2.2.2瓶内气体纯度是否在规定范围以内.
4.2.5.2.2.3瓶阀及其瓶口连接的密封性是否良好.
4.2.5.2.2.4气瓶在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4.2.5.2.2.5瓶体温度是否有异常变化.
4.2.5.2.2.6气瓶的附件是否是齐全、符合现行标准.
4.2.5.2.2.7产品合格证是否填写正确.
4.2.5.3气瓶充装规程
4.2.5.3.1氢气中的氧含量等于或大于0.5%严禁装瓶.
4.2.5.3.2充装前必须确认待充装气瓶已经检查合格.
4.2.5.3.3定期检验充装排上的阀门、压力表、充装气体用的连接卡子以及管道,以确保安全可靠.
4.2.5.3.4必须认真确认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式是否相符.
4.2.5.3.5操作任何阀门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其侧面,缓慢进行,且一次开足或关严.
4.2.5.3.6向气瓶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h(标准状态气体)充装时间不应小于30min.
4.2.5.3.7充装过程中,在瓶内压力尚未达到充装压力1/3以前,应逐只检查瓶体是否正常.
4.2.5.3.8充装气体的操作过程中,严禁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或管道.
4.2.5.3.9充气过程中,如遇到瓶阀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燃烧着的瓶阀及其连接的充装支管阀门
4.2.5.3.10气体充装台,应采取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5Ω.非自有气瓶和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气瓶.
4.2.5.4气体分析操作规程
4.2.5.4.1启动:按气相色谱仪使用说明书启动仪器.开启载气,充分置换系统,接通仪器电源,同时调节仪器各部达到测定条件,待仪器稳定后即可测定.
4.2.5.4.2定标:采用其组分含量与样品相应组分含量相近的标准气或采用纯空气作标样,以标准气作仲裁.
4.2.5.4.3测定:将样品气用定体积量管直接进样,进样后观察氧峰与氮峰的出现,并分别测出其峰面积,重复进样二次,其相对偏差不大于5%,取其平均值.
4.2.5.5设备操作规程
4.2.5.5.1开车前准备
4.2.5.5.1.1检查所有管道、阀门是否处于开车状态
4.2.5.5.1.2电气、动力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善
4.2.5.5.1.3氢气柜的贮气量是否适应开车,氢纯度检验是否合格
4.2.5.5.1.4冷却水的流量和温度是否合格
4.2.5.5.1.5检查注油器,油底壳油量,并加油到规定的液位
4.2.5.5.1.6摇动注轴器手柄,向各级气缸和填料函部位注油数滴
4.2.5.5.1.7检查气路开关情况,使机器处于空载启动状态
4.2.5.5.1.8检查地脚螺栓有无松动现象,灭火器齐全,并放在指定位置
4.2.5.5.1.9盘转一圈,转动时各运动机构应轻巧无阻
4.2.5.5.2开车
4.2.5.5.2.1打开各级吹除阀
4.2.5.5.2.2一人启动氢压机,一人监护
4.2.5.5.2.3启动后注意压缩机运转的声音,如有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4.2.5.5.2.4注意油压,控制调整到0.15-0.25Mpa范围内
4.2.5.5.5.5油压正常后,逐步关闭压缩机吹除阀
4.2.5.5.2.6待最后一段压力达到充装压力后,打开与管路相连的充气阀
4.2.5.5.2.7每隔一小时,开启各级吹除阀吹除油水,并对机器运转作定期记录
4.2.5.5.3正常停车与操作
4.2.5.5.3.1打开各级吹除阀,关闭与管路连接充气阀
4.2.5.5.3.2切断电源
4.2.5.5.3.3关闭进水管阀(冬季除外),并将水箱中沉淀物清除
4.2.5.5.3.4擦净机器,并将运行过程中故障排除
4.2.5.5.4紧急停车操作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车:
(1)有剧烈撞击声
(2)某一级压力大大提高并继续上升
(3)进排气温度异常
(4)各级安全阀跳开
(5)压力表不正常
遇到紧急停车,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各级压力,关闭与管路连接充气阀,其余按正常停车操作进行.
4.2.5.6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略).
&&&&&&&&&&&&&&&&&&& &&&&&&&&&&&&&&&&&&&&&&&&&&&&&&&&&&&&&&&&&&&&&&
&&&&&&&&&&&
&&&&&&&&&&&&&&& &&&&&&&&&&&&& :
第一章&&& 概 述
宿迁市吉安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氢气充装销售的气体专业公司,由四川亚联设计,于二00九年动工建成氢气站,二0一0年八月投产,现氢气充装生产能力为1000万立方米/年,充装占地面积为6127
平方米。设置了外检、清洗、充装、复检以及抽残液等工序。管理人员均经过宿迁市安监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本公司把氢气充装工分批送到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钢瓶的充装和检验培训,取得了资格证书,所有在岗位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充装工作万无一失。
质量方针:注重安全预防,实现零事故、零伤亡。
服务宗旨:诚信服务、用户至上、创最值得信赖的品牌。
&&&&&&&&&&&&&&&
&&&&&&&&& &关于成立氢气充装站的通知
&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充装站、检验站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操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确保我公司氢气充装安全合理进行,防止气瓶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氢气充装站.
          
2010年10月
职务或职称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办公室主任
设备管理员
质量管理员
&&&&&&&&&&&&&&&&&&&&&&&&&&&&&&&&&&&&&&&&&&&&&&&&&&&&&&&&&&&&&&&&&&&&&&&
注:1、钢瓶检查员工作职责范围,是从钢瓶进厂到钢瓶充装前所有工作内容。
2、钢瓶充装员工作职责范围,是从钢瓶充装至钢瓶出厂前所有工作内容。
3、钢瓶印号及钢瓶检测期喷字工艺工作由充装站统一安排。
设备情况一览表
LH5/10-150
Z-1/10-200
QQISO150/15-2
QQISOW150/15-2
&&&&&&&&&&&&&&&&&& 第二章& 质量保证体系
2.1氢气充装质量保证体系
1、氢气质量保证体系由组织机构和质量控制两部分组成。
2、氢气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站长、技术负责人、检验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复检责任人负责制。
3、氢气质量保证体系由岗位责任制来保证。
4、氢气质量控制由各技术法规、国家标准,本《手册》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保证。
5、本充装站的基本条件,符合GBT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要求,本站的安全设施符GB《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
6、本充装站所用设备满足氢气质量的使用要求,且设备处于良好的工况和达到无泄漏要求。
2.2 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审核和复审
为确保氢气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装的仪器仪表、安全装置做到定期检验、调试,严禁超期服役,由设备管理员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内容纳入每月奖金考评之中。
2、本充装站的所有设备、仪器、仪表实行专人保管,分工负责和建立使用记录。做到使用前检查,使用中爱护、使用后保养,并形成制度,以免因误差造成事故。
3、本充装站设备、仪器、仪表均建立台帐、卡片档案。
4、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质量保证的执行情况,把其中需修改或充实的内容及时通知站长,纳入质保体系中去。
5、由站长每年对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复审一次,根
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新要求,结合本站实际对管理手册和质量保证体系作出新的修改和调整。
2.3 三级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
总 &经& 理:张将
&&&&&&&&&&&&&&&&&& 安全技术负责人;徐宗银
&&&&&&&&& &&&&&&&&&&&&&&&&&&&&&&
&&&&&&&&&&&&&&&&&&&&&&&&& &安& 全& 员:张锁平
&&& &&&&&&设&&&&&&&& 钢&&&&&&& 生&&&&&&& 分&&&&&&&& 质
&&& &&&&&&备&&&&&&&& 瓶&&&&&&& 产&&&&&&& 析&&&&&&&& 量
&&& &&&&&&管&&&&&&&& 检&&&&&&& 调&&&&&&& 化&&&&&&&& 管
&& &&&&&&&理&&&&&&&& 验&&&&& &&度&&&&&&& 验&&&&&&&& 理
&&& &&&&&&员&&&&&&&& 员& &&&&&员&&&&&&&& 员&&&&&&&&&& 员&
&&& 吴知卓 刘东&&&&&& 郭祥王颖陈发爱
控制点:1.气瓶铅印标记颜色、&& 控制点& 1.维修&&&&&&&&& 控制点: 1.定期检查气罐的密封性
&&&&&&&&&& 字样符合规范&&& &&&&&&&&&&&&2.安全附件补全&&&&&&&&& 2.保持安全阀正常
&&&&&&& 2.安全附件齐全&&&&&&&&&&&&&&&& 3.进行技术检查&&&&&&&& &3.储气罐应有避雷装置
&&&&&&& 3.瓶内压力>0.05MPa&&&&&&&&&&& 4.报废
&&&&&&& 4.外观符合要求
&&&&&&& 5.检验员签字
控制点:1.存放整齐& &&&&&&&&&&&&&&&&&&&&&&&&&&&&&&&&&&&控制点: 1.定期校验&&&&&
&&&&&&&&&&&&&
&&&&&&& 2.有标志&&&&&&&&&&&&&&&&&&&&&&&&&&&&&&&&&&&&&&&&&&&&&&
2.定期校对标气
&&&&&&& 3.设有防护栏&&&&&&&&
&&&&&&&&&&&&&&&&&&&&&&&&&&&&&&&&&&&&&&&&&&&&&&&&&&&&&&&&&&&&&&&&&&&&&&&&&&&&&&&&&&&&&&&&
&&&&&&&&&&&&&&&& 控制点:1.设防爆墙&&&&&&&&& 控制点& 1.油压0.15-0.4MPa&&&&&&&&&&&
&&&&&&&&&&&&&&&&&&&
&&&&&&&&&&&&&&2.接口严密无泄漏&&&&&&&&&&& 2.一级压力0.01-1.8Mpa
控制点: 1.设防护栏&&&&&&&&&&&&&&& 3.压力表、安全阀准确&&&&&&& 3.二级压力1.8-2.2Mpa
&&&&&&& 2.安全附件齐全&&&&&&&&&&&&& 灵敏有效&&&&&&&&&&&&&&&&& 4.三级压力4.8-6.0Mpa
&&&&&&& 3.禁止吸烟&&&&&&&&&&&&&&&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5 四级压力11.0-14.0Mpa
&&&&&&& 4.设有消防器材&&&&&&&&&&& 5.通风良好,可燃气体报警&&&& 5.安全阀、压力表正确
&&&&&&& 5.有标志
控制点:1.抽瓶检验
&&&&&&& 2.检查气瓶符合要求
&&&&&&& 3.贴合格证书
第三章岗位职责
1& 站长职责
2&&& 总工职责
3& 安全员职责
4& 设备员职责
5& 技术员职责
6&& 氢气充装岗位职责
6.1在充装过程中对安全和质量负责
6.2充装前,氢气纯度必须符合规定,氢气压缩机应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能开机充装。
6.3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充装接头与瓶嘴连接牢靠。无泄漏现象。按标准压力充装,充装完毕,对钢瓶进行抽检分析,经认定合格并贴上合格证。
6.4认真填写充装记录,保持整洁、完好、保持环境整洁。
7&&& 氢气压缩机操作岗位职责
7.1负责氢气压缩机操作的安全。
7.2氢气压缩机操作之前应按操作规程,认真检查各部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才能起动。
7.3打开氢压机进出水阀,调整冷却水流量。
7.4起动压缩机,打开氢压机出气阀,打开氢压机进气阀,按上述(氢压机的起动)调节各点压力,使氢压机进入稳定工作状态。
7.5氢气压缩机起动后空转正常后进入带负荷运转,运行应密切注视氢气压缩机运行状况,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章& 管理制度
1& 设备管理制度
2& 气瓶管理制度
2.6.4& 0.05MPa
3& 岗位教育培训制度
4& 信息反馈制度
5& 档案管理制度
6& 门卫管理制度
7& 重大隐患、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7.2& “”24
8&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9&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9.2.1& 11105
9.2.2& 105
9.2.3& 1~233
9.4.1& “”
9.5.1& “”
10&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0.1.1& & 7250
10.1.2& & 50%10
10.1.3& & 10%1
10.5.2& =×
10.5.3& =×
10.6.1& “”
11& 安全检查与例会制度
11.3& 8:40
12&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3& 氢气运输管理制度
14&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1、氢气压缩机安全运行规程
1.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1.1 检查设备及附属物的接地和电机绝缘状况。
1.1.2打开冷却水阀,盘车数次检查飞轮是否有卡住或损伤现象。
1.1.3打开油水分离器二吹除阀及低中压吹除阀。
1.1.4打开压缩机进气总阀。
1.1.5 观察油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检查各级压力表在零位。
1.1.6 检查各级压力表的阀门是否打开
1.2 正常开车
1.2.1 得到充瓶间的通知。
1.2.2 准备工作如上,并打开充气盘上的两个阀门。
1.2.3 启动电机,观察旋转方向正确与否。
1.2.4 关闭油水分离器二个吹除阀(1)、(2)、(3)、(4)
1.2.5 检查油压并调节其保持在3-4Kg/cm2
1.2.6 调节压力表指针不使过分震动。
1.2.7 当最后阶段时,油压应为3.0-4.0 Kg/cm2,四级压力为120-135 Kg/cm2。
1.2.8 运行中注意:
(1)各接头部位有无漏气现象。
(2)冷却水的供应不间断。其温度不超过40-45℃。出口处有无气泡。
(3)检查油泵、油箱温度,不超过40℃。
(4)设备运转声音是不正常。
(5)观察各级压力表的指示。
(6)严格按照气瓶的工作压力充装,视四级压力指示不超过许可工作压力。
1.3 正常停车
1.3.1 输气完成一个周期后逐步打开回流阀使气压下降50 KG/CM2以下。
1.3.2 按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的次序打开吹除阀,关闭充气盘阀门续转1-2分钟。
1.3.3 按停车按钮,停止电机运转。
1.3.4 切断电路。
1.3.5 关上输气阀门及进水阀。
1.3.6 放光冷却水箱内的水。
1.3.7 停车前应吹尽油水分离器内残余的油水。
1.3.8 擦干机身周围的油水。
2.4& 19#13#
4.4& 0.02Mpa0.09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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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HDYLJS008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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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引用法规、标准
本公司质量体系所遵循的主要法规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施行)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5.《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1994年10月23日公布实施)
6.《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1997年7月1日公布实施)
7.《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订版)
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1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11.《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
12.《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3.《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t)
1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50号[2000])
1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程》
17. GB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
18. HGJ28-1993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19. GB钢质无缝气瓶
20.GB气瓶颜色标志
21.GB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2.GB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23.GB气瓶警示标签
24.GB/T气瓶术语
25.GB/T工业氢
26.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馆藏&3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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