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子邮件辞职报告可以不走吗

电邮发送辞职信是否有效?_百度知道
电邮发送辞职信是否有效?
1、上司一直不肯签字同意我离职,有人建议我在电邮发送辞职书,一个月后就可以办离职手续,请问如果上司说没看到邮件,请问我发送的电邮辞职书是否属于有效的书面通知?(个人工作的单位邮箱发送,接收方也是个人的单位邮箱)
2、另外再想问一下电邮发送的辞...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电邮发送辞职信一般是没有效的,一般电子邮件没有经过公证是不能直接作为证据的,劳动者辞职,最好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同时在信封的备注栏里注明“辞职信”字样。你为什么不用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呢?用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你必须保留好专用的收据以及回执,是否收到,这个电话如果录音就是证据,比如你打电话通知他电子邮件已经发出这个你要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已经阅读了电子邮件
我们公司的快递都是前台代为统一签收,这样也有效吗?另外收件人是我的直属上司还是我司人事行政部?还是直属上司和人事行政部都需要?
前台代为统一签收这样是有效的。收至于件人,谁有权批准就是谁。一般是直属主管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把你的辞职报告通过快递的方式邮寄或者挂号信的方式就可以了,只要签收就视为有效
我们公司的快递都是前台代为统一签收,这样也有效吗?另外收件人是我的直属上司还是我司人事行政部?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辞职信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以电子邮件发送领导辞职申请,但没反应,我
以电子邮件发送领导辞职申请,但没反应,我也一直没找过领导问过,一个月后公司让走人符合法很律吗
53b9115eb***
浙江 - 宁波
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已经提出辞职了嘛
其他类似咨询
向劳动局投诉。
这个是详询公积金部门为好的
不应该写。
咨询单位,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可以向劳动节反映情况,要求办理离退手续
自己也可以去申请。。
你好,这种情况是没有补偿的。
您好,应该写。
可以的。。
更多类似咨询(7)
免费在线咨询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营口用户的咨询
来自深圳用户的咨询
来自杭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郑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沈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宁用户的咨询
来自郑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承德用户的咨询
来自长沙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金华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安庆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忻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用电子邮件发辞职信,辞职有效吗_百度知道
用电子邮件发辞职信,辞职有效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是有些公司会让员工出具书面的辞职报告,主要还是看公司同不同意。
采纳率:84%
来自团队: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辞职信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电子邮件辞职有效吗?
电子邮件辞职有效吗?
涂志 张真颖 韩佳
王小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销售主管,月薪为8000元。由于有一笔销售提成款的问题王小姐与公司产生分歧,一气之下王小姐于日向公司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并在邮件中表示:“我决定今天辞职,希望公司可以安排交接人员于5月19日前将我的工作交接完毕。”HR在收到邮件后并没有马上做出答复,而是于5月10日向王小姐发送了一份接受辞职的电子邮件,内容为:“关于您4月20日的辞职申请,经管理部门认真研究,我们遗憾地接受您辞去本公司销售主管的职务,您在本公司的最后一天将为日,您的薪金支付到日为止。”收到公司的批复后王小姐深感意外,本以为这件明显自己占理的事情,公司肯定会同意以一些条件来挽留她,没想到竟然这么痛快就答应,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王小姐认为,在向公司发送辞职的电子邮件后,公司一再挽留,自己也被公司的诚意所感动,决定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还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邀请。而且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只是自己一个意向表示,应当是书面申请的才能构成正式的辞职信。公司发出的这一决定显然是单方面终止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要求公司恢复她的职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提示一:电子邮件具备“三性”的,即具备法律效力
电子邮件作为即时通讯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据特点中的“关联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客观性”与“合法性”。具备了“三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具备合法效力,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本案中,王小姐在邮件中明确的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自此意思表示送达公司时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因此,王小姐的这封邮件完全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
提示二:辞职邮件是否生效还需配合内部辞职流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30天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按照王小姐的主张,这封电子邮件仅仅是单方解除合同意向的表示,但是在邮件到达公司或者公司做出回复之前,王小姐并未作出任何修改或者撤回的行为,因此,即使公司在5月10日没有向王小姐发出接受辞职的批复,王小姐的辞职决定也将在5月20日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事后如果王小姐想要恢复劳动关系的,则需要用人单位一方的许可才可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辞职必须向公司提供纸质书面申请书或辞职信,仅以收到员工发送的电子邮件就认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会存在辞职手续不完备的风险。
○用人单位应对辞职申请及时做出反应
作为电子邮件辞职申请这一尚需讨论推理方可认定其效力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电子邮件时及时作出反应,不宜在时隔20天之后才予以回应。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马上决定的,应要求员工提交纸质并具有亲笔签名的辞职信加以固定,这样即使员工想要反悔,白纸黑字的辞职信的证明效力也足以支持用人单位的主张。
○签署辞职协议更为稳妥
在此推荐一种较为稳妥的辞职方式,要求员工签署公司自己制作的辞职协议文本,文本中载明离职流程,离职时员工可领取的全部费用,公司有权对费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公司有权代扣代缴的费用,员工须遵守的保密、竞业禁止义务,须交接的所有公司物品已交接完毕的承诺,劳动关系解除的确切日期等内容。该文本一式两份,签署之后由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双方权利义务清晰明确,以降低产生劳动争议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视听资料是指以图像和声音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包括与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实施反侦查行为有关的录音、录像、照片、胶片、声卡、视盘、电子计算机内存信息资料等。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志,律师张真颖、韩佳。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新闻热线5广告热线5
地市频道: |
电子商务: |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通过电子邮件发辞职信有效
字体:&& |
新闻热线:5
订江西手机报:电信、联通用户发短信JX到,移动用户发短信JXP到元/月
爆料投诉请进入
  网友王小姐:因与单位领导在工作上产生分歧,一怒之下以电子邮件发送了辞职报告,随后公司也批准了,但考虑到年终福利,我想撤销辞职,不知道是否可行?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辞职邮件在到达公司或者公司作出回复之前,并未作出任何修改或者撤回的行为,因此,即使公司未及时发出批复,你的辞职决定也将在30日后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用人单位批准。而电子邮件也算是书面形式的一种。
  (文字整理/新法制报记者淦丹丹)
更多相关新闻及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江网(dajwjx)”和“江西新闻(jxrb_jxnews)”。
&&相关新闻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font color="#、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或“中国江西网”、“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江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font color="#、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XXX报]”或“中国江西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font color="#、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江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font color="#、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2
江南都市报
新参政文摘
- 电子报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备案号:
江西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电子邮件可以发送什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