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滴滴 空姐 嫌犯落网打车,嫌犯找到了吗

空姐滴滴打车遇害,滴滴官方悬赏百万,寻找90后凶手司机刘振华空姐滴滴打车遇害,滴滴官方悬赏百万,寻找90后凶手司机刘振华钢琴键上有落泪百家号昨日一条,21岁空姐深夜滴滴打车,失联遇害的消息引发关注,滴滴官方立即对此事做出回应和道歉。随着事态的发展,热度也一直居高不下,滴滴官方便发布声明,愿意用100万来寻找这名犯罪分子刘振华,还曝光了他的信息和照片。这名空姐是家中的独女,出了事家人是万分悲痛,她的母亲已经气的神志不清,对此官方后期的弥补也已经于事无补,在出事女子当晚她还和同事聊天说自己遇到了变态,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永久性的伤害。当晚李女士是要去火车站赶回家的火车,因为亲戚要结婚,所以深夜打车去了市区的火车站,但是就遇到了这样的变态司机,从聊天记录来看,李女士的同事还是很有警觉性的,后来还给李女士打了电话,可惜无奈李女士不听劝告,这通电话就成了她们最后的通话。事故已出,滴滴应该反省,因为它们的管理体制不完善,从业门槛不严格,导致了这样的乱象,近几年滴滴事故频出,但是因为没有闹出人命,一直无人重视,所以网友认为“一家独大”是对他们消费者极为不重视的表现,市场有了竞争,才会良性循环。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钢琴键上有落泪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关注小编,每天看不一样的资讯。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21岁空姐滴滴打车遇害,滴滴平台应承担什么责任?_百度知道
21岁空姐滴滴打车遇害,滴滴平台应承担什么责任?
21岁空姐滴滴打车遇害,滴滴平台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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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姐的家人补充赔偿责任,另外,平台估计要整改,出现这种重大事故,郑州分公司吊销营业执照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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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打车阎王接单座上滴滴乌呼哀哉各位滴滴打车用户们:你们到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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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空姐乘滴滴被害案持续发酵 顺风车停业一周_新浪网
据媒体报道,被害乘客李女士是一名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叫了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中途遇害。被害人父亲称,听警官说“这个滴滴司机带着凶器”。滴滴今日发布声明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其家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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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表示,在所有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中,不管是法律规定的赔偿还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人道主义援助,这都是滴滴的安全赔付机制。
“太对不起了,我想替儿子给人家磕头。”刘某华父亲刘国军瘫坐在他工作的工地上,哭肿了眼睛。今天一早,他接到警方电话询问刘某华身上是否有纹身时,还不懂为什么警方突然联系他。
李先生没去,“我不敢去现场,太恨这个凶手了,现在知道他已经死了,从内心里来说,很遗憾他没有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下一步,我要追究顺风车公司的责任。”
警方已对打捞出的尸体DNA样本完成鉴定,与此前在案发现场搜集的嫌疑人刘某华DNA样本分型一致,可以确认,此次打捞出的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华。案件至此告破。
“现在还没见到孩儿的尸体”,刘振华的父亲说,听到这个消息很伤心,毕竟是自己的孩子。但他也表示,自己和刘振华关系不好,两个人不太说话,也曾有过刘振华打他的事情。
在顺风车乘客遇害事件之后,滴滴今日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案发后,滴滴相关人士确认,经公司核实,该司机为顺风车司机,注册信息都是真实的。
据刘父介绍,刘某华三四年前曾交通肇事,骑摩托车撞倒别人,导致对方成植物人,私了连医药费赔了二三十万。现在家里欠了四十多万元外债,“净是俺孩儿塌(欠)账”。
郑州市公安局微博最新回应:“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今日媒体曝光一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滴滴在道歉之后,宣布将悬赏100万元寻找杀害改乘客的顺风车司机。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郑州警方已锁定“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嫌疑人,正全力抓捕。据遇害空姐李某家属的朋友介绍,在乘车不久,李某曾微信和同事说司机有些变态,说她漂亮想亲她一口,同事就劝她快下车。
针对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一事,滴滴今日发布声明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其家人道歉。目前滴滴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企业必须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依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努力提升服务,让乘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让司机工作更有尊严
当你在出行里加入社交功能,这其实就是一款线下社交平台。此时再用工具平台的产品设计来要求自己和要求别人,很可能就会导致悲剧发生。
滴滴应该怎样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滴滴这样的服务平台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又或者,共享经济是否可以作为平台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这一系列事件又将给滴滴的未来带来怎样的影响?
避风港原则适用于搜索,不适用于o2o连接平台。通过中介平台购买服务遭遇人命事件,中介平台要承担一定责任,以促其加强审核防范类似事件。人命关天,不是通知+移除可以解释的。
交通部: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的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
从司法实践来看,比较难以追究滴滴平台的法律责任。
5月6号早上,李先生给女儿打电话,但是一直没有打通。李先生的女儿明珠是两天前刚刚飞到郑州的,女儿联系不上,李先生十分着急,赶紧报了案。
据了解,遇害空姐今年21岁,身高1米74,是家中的“独生女“。5月6日,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汽车赶往市内后遇害。
4月29日凌晨,疯蜜创始人张桓长文称,他在北京遭遇了“滴滴打人”,起因是在28日晚间,他等了20多分钟滴滴快车还没到,并且司机拒绝取消订单,最后还被司机打的左眼软组织塌陷。
每当我们走进一辆网约车,在接下来的行程中,我的生命基本就算交给了驾驶员的手中,但是,我无法从任何渠道得知这名驾驶员的详细信息,他是否有过犯罪史?有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甚至,我们连注册司机与驾驶司机是否为同一人都不得而知。
今年3月,滴滴宣布在现有的安全保障体系基础上推出安全保障服务品牌关怀宝,不过该服务覆盖的是专车和快车两个业务线,而顺风车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网约车业务,并未包含在其中。
  更多细节!空姐遇害案被害人最后影像、嫌疑人跳河画面曝光!
来源:微信公号“新闻夜航”
5月12日,“空姐顺风车遇害案”嫌疑人刘某华尸体被警方打捞出来,案件至此告破。
此次事件中,乘客李某珠在乘车前与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不相识,刘某为何要残忍地对一个年轻女孩下毒手,这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案发后,郑州警方披露了此案侦破细节,基本还原了案发当晚的情况。
遇害人性格开朗
父亲曾提醒注意乘车安全
21岁的李某珠,是一家航空公司的空姐,2016年参加工作。据珠珠父亲李先生介绍,珠珠是一个善良开朗的女孩子。
李先生说 ,他的女儿平时经常就会在滴滴打车软件上叫车出行,他也曾提醒过珠珠在乘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李某珠父亲
有一年深圳有一起女教师被滴滴司机杀害的案件,我就提醒过她,她说滴滴车还能出什么事,天真到这种程度。
嫌疑人性格古怪
家人称其患有抑郁症
与女孩儿珠珠的性格特点截然相反,顺风车司机刘某在家人朋友的眼中,是一个性格古怪、时常会与人发生冲突的人。
我都不敢跟他说话。还没说一句,有时候就打我。一个两三千块钱的手机摔了,就问我要钱,让我赶紧给买手机。家里三个电车,全部都让他卖完了。
刘某家位于郑州市机场附近的一片拆迁临时安置区。他是家中独生子,曾经有过短暂婚史,如今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刘某房间中还有一些治疗抑郁症的药物。据刘某家人介绍,他患有抑郁症,曾经到医院就诊,并一直服用抗抑郁药物。
据了解,刘某家人不赞成刘某开车,但刘某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购买汽车,并在2018年3月用其父亲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滴滴账号,通过审核。
警方提供遇害人生前最后影像
日晚10时,完成飞行任务的珠珠,回到驻地酒店。计划搭乘5月6日凌晨一点多的火车返回老家济南。根据滴滴订单显示,她预订了一辆顺风车,而接单的司机正是刘某。
警方提供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5月5日23时42分,刘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抵达酒店。十分钟后,珠珠从酒店走出,临上车前还对比着手机看了一眼车尾部,似乎是在核实车牌与顺风车订单信息是否一致,随后打开后排车门上车。车辆停留30秒后,于23时53秒缓慢启动,驶离酒店。
同事打来电话壮胆
嫌疑人同时注销软件
5月6日凌晨0点02分,遇害人珠珠给同事发信息,描述自己搭乘刘某顺风车的遭遇。随后,同事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壮胆,也想震慑这名图谋不轨的司机。
李某珠同事
我说我在候机楼等你啊,然后她说好,没事。反正她给我的回答一直是行行行,好好好,没事没事。我说那行,没事我就挂了。
然而这通通话时长53秒的电话,并没能起到效果。据警方调查,5月6日凌晨零点03分,几乎是在女孩儿珠珠与同事通话的同时,司机刘某注销了滴滴软件。
嫌疑车荒地停留26分钟
警方在此发现遇害人
警方根据刘某车载GPS的信息追踪到,当晚这辆车在空港区华夏大道上由南向北行驶。凌晨0点06分,刘某驾驶嫌疑车辆行驶至一处荒地,并在此停留了7分钟。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 周照照
我们推断在这7分钟里,有可能在这个地方,嫌疑人把被害人进行了控制,因为时间比较短。他控制的地方是一个拆迁过的都市村庄,村庄里没有住人。
随后这辆车再次启动,5月6日凌晨0点25分左右,根据车载GPS信息显示,车辆在老陈庄村附近的一处荒僻的坡地上停留26分钟。
警方表示,结合群众提供的线索,刘某在此停留时间较长,26分钟足以完成作案过程。5月8日,警方在这里找到已经遇害的珠珠,但刘某不知去向。
嫌疑人跳河
河道监控记录下过程
5月8日上午11时,警方在航空港区滨河东路一座尚未完工的大桥边找到刘某的白色越野车。随后,警方发现附近桥上的玻璃围挡有破损。而根据河道内监控视频显示,5月6日凌晨,可以隐约看出有人从桥上跳了下来。
根据视频和现场勘查,警方推断案发后刘某跳河溺水。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警方在距离疑似刘某跳河50公里外的河道内,打捞出一具男尸,警方初步判断死者就是犯罪嫌疑人刘某。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 周照照
尸体打捞上来的时间大概是凌晨4点半左右,我们发现死者发型和嫌疑人发型基本一致,然后死者身高也和嫌疑人身高相符,包括胖瘦程度都比较接近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经过DNA检测,警方进一步确认了刘某的身份。至此,河南空姐深夜搭乘滴滴顺风车后遇害案告破。
事发后,“滴滴出行”5月11日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共享经济需要踩刹车
来源:北京商报
高速公路是好东西,但飙车就不对了。近几年,共享经济(分享经济)开上了互联网高速公路,速度惊人、形象靓丽,每每形成规模效应——全产业链投注热情的时候,就不只是一辆车,更像一个狂野飙车的车队——你争我赶、惟恐掉队。
所以,当滴滴顺风车空姐事件出现时,人们惊呼:原来共享经济没有想象中的安全堡垒,看似三方制衡,也有监管部门,但凡出事,原来某些维度根本没系安全带。
最可怕的事实还在于,这不是个例,滴滴的“罪过”是共享经济的通病。过往几年,我们经常健忘,忘记了美团外卖出现过“偷吃外卖”的送餐员,忘记了Airbnb爱彼迎多次发生的房主“偷拍访客”……即便在不发生人际关系的共享单车领域,押金难退成了集体性顽疾。
问题在哪儿?持有“无可奈何”论调的人士会认为“这是概率事件”,放在任何市场均可发生;持有“平台主责”论调的人士则认为,必须“杀一儆百”,严厉追责互联网平台。
不过,在现阶段,似乎哪种论调都难以安抚受到伤害的个案当事人,更无法举一反三成为行业通例。
归根到底,共享经济跑得太快了,快到大至法规、伦理、舆情,小到技术、赔付、产品,都没有跟上规模爆发的速度。在新事物面前,似乎只有恶性事件才能反推安全底线的确认,而且速度极其缓慢。更残酷的悖论在于,未等到行业准则、政策法规确定的那天,整个产业可能已经变成了伪命题。
比如共享单车,在一轮暴风骤雨式的资本洗牌后,剩者寥寥并且放缓了成长速度,甚至整个行业已经开始看衰这个市场。实际上,大规模爆发押金问题也不过才过了半年。有消息称,关于押金托管的政策还在制定之中,离推出尚有距离。
快,导致各个方面都措手不及。我们还知道,共享经济因涉猎的领域不同而局面复杂,比如网约车、顺风车,提供的是人际服务,平衡乘客与车主的关系;而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提供的是物品租赁,解决人与财产的关系。
共享经济打破了原有的权责划分,交易的随时随地性,又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因此,期望某个新经济出现伊始就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并不客观。现实是,我们寄希望于平台方,作为最具实力的参与者,做到最大程度的道德自律。而对于消费者(乘客、食客等)和服务参与者(车主、送餐员),能做的就是擦亮双眼、保持警惕。
更具操作意义的建议是,我们可能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但知道“不应该做什么”:共享经济应该踩刹车。当新事物产生,能否理性发展?不以优惠、补贴来制造“虚假繁荣”,因为除了繁荣,不法分子也会盯上这一块肥肉。
马云的名言“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不代表“每个人都应该从中赚钱”。当共享经济变成了利益竞逐的产物,乘客可能会为了便宜而迷住双眼,服务者群体就会混入一心牟利的坏人,平台提供者更会因为效益放弃了安全底线。
共享经济未来很美好,莫要总是急着赶路。
  北京法官披露滴滴车主犯罪情况,衍生的刑案数量远高于公众知
海淀法院网截图海淀法院网5月14日消息,滴滴出行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
5月6日凌晨,郑州机场附近21岁空姐李某在搭乘滴滴顺丰车的过程中,被司机刘某杀害。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逃。
此时距离滴滴车主殴打投资人张恒的“滴滴打人”事件平息,尚不足一周。
车主打人、强奸等案件屡见报端,到底是基于庞大司机人数的必然现象,还是滴滴平台的管理模式中确实蕴含着安全风险,我们通过刑事司法实践追索这一问题。
车主杀人,不是第一次
滴滴车主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将所有案件都用来讨论平台责任显然有失公允,以下我们仅聚焦车主在履约(行驶)、运营(专职)过程中犯罪情况。但即便如此,司机杀人事件,也不是第一次。
顺风车司机劫杀女乘客
被告人潘某于2016年4月计划利用滴滴顺风车接单载客的机会实施抢劫,并购买了迷药等作案工具。日9时,潘某驾车搭载乘客钟某,见钟某系单身女子,又住在高档住宅小区,遂产生抢劫的念头。潘某路上借口手机掉落停车,进入后座捡拾手机,并胁迫钟某通过手机转账7000元。后因有一辆警车经过并停在前方百米处,钟某见状挣扎并喊救命,潘某将其杀害后抛尸逃离。
日中午,潘某被抓获。后公诉机关以其抢劫罪提起公诉。
“滴滴打人”?较为常见
实践中,车主与乘客因纠纷、口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属于车主涉刑中最为高发罪名,出租车、专车、顺风车、代驾均有涉及。
日,滴滴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搭载乘客,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李某殴打致乘客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轻伤二级),后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日,滴滴代驾司机要某驾车送被害人孙某,因支付代驾费用问题二人发生争执,殴打孙某致双侧鼻骨骨折(轻伤二级),后 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日,滴滴顺风车司机贾某与乘客发生口角后,要求乘客下车并在路边对殴打致轻伤一级。后贾某赔偿12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判处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强奸、猥亵,顺风车主较为集中
因滴滴出行而引发的强奸、猥亵案件基数较大,手法多为通过搭载乘客(女)并在后续交往中实施侵害;但将犯罪行为限定为行驶途中后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且多集中为顺风车车主。
日3时许,滴滴顺风车主郑某接到乘客后,在车内采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郑某次日被抓获归案,赔偿人民币7万元后获得谅解,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日5时许,顺风车主蔡某在其车内持电击枪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关系,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强奸案件)。
日2时许,滴滴车主(专职)侯某在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后,趁乘客醉酒之机实施猥亵,抚摸其胸部及下体。侯某于当日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屡罚不止,代驾司机盗窃电动自行车
隐匿在司法数据之下、未引起关注但较为普遍的案件类型是代驾司机盗窃案件。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审结的代驾司机盗窃案件就达十余起。
日3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徐某在某天桥下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70元)。徐某于当日被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四千元。
日2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张某在某地铁站附近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00元)。2天后张某被抓获,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类案件高度雷同,主体均为新入职代驾司机、深夜发案、地点为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窃取对象为折叠电动自行车。
另据多名被告人当庭供述,其犯罪动机均为经济条件困难、缴纳公司要求的培训费、保证金后无力购买电动自信车,听朋友(同事)说可以偷一个。
折射:有专职司机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
另在梳理案例过程中,部分案件虽不属于滴滴司机对乘客作案,但在案证据显示平台对注册司机的核实确实存在疏漏之处,存在含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的司机。
宋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盗窃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日刑满释放。2017年8月,其在火车站附近拉黑车(未通过滴滴接单)过程中以“我蹲了12年大狱,我弄死你,信不信”等语言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行为。
尹某系滴滴出租注册司机,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日减刑释放;后于2015年在行驶过程中驾车拖拽欲上车乘客(未通过滴滴接单)致其轻伤一级;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姚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12月刑满释放;后于2015年因殴打多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此外,另有滴滴专职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涉嫌妨碍公务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名,部分顺风车司机亦存在将借用他人豪车注册作为后续诈骗、强奸的犯罪手法情况。
以上案例,从地域范围上横跨全国,从时间范围上集中在近三年,从罪名性质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到故意伤害、诈骗、盗窃不等;但都显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为公众知悉。
作为一个深植于日常消费、掌握海量数据和交易量的公司,现在也许是时候要求滴滴出行拿出彻底整治的方案了;而这显然不是100万悬赏和暂停现有注册审核能够解决的。
  网约车司机犯罪观察:多为临时起意,专家建议加强准入审查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近日,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引发关注,这起案件使得网约车的安全问题被广泛讨论。实际上,近年来网约车司机在提供约车服务时发生的刑事案件在多地均有发生。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网约车”为关键字检索发现,从2015年10月至今,共有152份裁判文书,其中39起案件系网约车司机实施犯罪,涉及罪名包含故意伤害罪、强奸罪、交通肇事罪、贩卖毒品罪、介绍卖淫罪等11类,约43名网约车司机获刑, 其中6起案件中7名被告人系犯罪前科人员。
39起案件中,共有13起案件涉故意伤害罪,11起案件涉强奸罪。其中,故意伤害案多因行程问题发生口角引发,而强奸案件中,司机多通过聊天套取乘客信息,伺机犯罪。上述两类案件中,司机实施违法犯罪多为临时起意。
专家表示,网约车作为新兴业态,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安全漏洞,“但不能因为发生恶性案件否认其存在的价值,如何填漏补缺,完善机制,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网约车公司及监管部门今后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伤害案多由言语冲突引发,有乘客被打断肋骨造成伤残
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152份网约车相关裁判文书中,共有13起系网约车司机故意伤害乘客,案发地包括天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安徽、江苏及重庆等8个省或直辖市,其中8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有乘客因与司机发生口角,被持械打至牙齿断裂,肋骨骨折。
日20时许,张某驾驶优步网约车搭乘陶某等人行驶至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公路边时,因驾乘纠纷与陶某发生口角,期间张某从车上拿出一把铁扳手,后又手持该铁扳手击打陶某的头部、手臂、胸部等处,造成陶某牙齿断裂、左侧4至8肋骨骨折、头部及左前臂皮肤挫裂伤。经鉴定,陶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伤残等级为X(十)级。
案发后,张某在知道有群众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后被民警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经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张某到案后网约车公司曾赔偿被害人陶某经济损失22994.41元。而在上述13起伤害案件中,共有两起案件在案发后,由网约车公司负责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其余案件的赔偿部分均为网约车司机自行承担。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13其伤害案中,共有11起案件时间在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2时之间,案件多由行车路线、车费价格等原因产生争执,司机为泄愤殴打乘客,也有司机因遭乘客举报为泄愤殴打乘客。网约车司机在案发多均以赔偿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半数以上涉案司机被判处缓刑。
司机套取乘客信息伺机强奸,有人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犯罪
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9起由网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强奸罪的判例共有11起,有司机在行车途中套取乘客信息,借机进入乘客家中实施犯罪。
日16时许,网约车司机王某通过“滴滴出行”软件接到被害人付某乘车订单后,在四川省简阳市贾家珍团坝村接到付某后,驾车前往成都市青白江区某小区,在行车攀谈途中,王某得知付某回家后一人在家,便产生了与付某发生性关系的邪念。
当日下午17时许,王某驾车将付某送到小区后,以上楼上厕所为由进入付某租住的房屋内,趁租住房内无其他人和付某不备之机,强行抚摸付某胸部,并拉住付某的手欲强行将付某拉入房间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付某的猛烈反抗,奋力挣脱后逃走,王某遂下楼驾车逃离。
王某在案发后第三日被公安民警挡获归案。经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11起女乘客被网约车司机强奸的案例中,涉案司机实施犯罪均为临时起意,案件多发生在乘客穿着较少的夏季。此外,逾半数司机以聊天方式套取乘客信息,获知其居住情况,及性格偏好,以此判断能否下手,或在何处下手。除上述案件中涉案司机借机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强奸的判例外,也有司机强行将车开至偏僻无人的地方实施犯罪。
4起交通肇事案致5人死亡,有网约车司机抛下乘客驾车逃逸
除故意伤害及强奸等主观恶意较强的案件外,在39起刑案中,交通肇事罪的发案率也相对较高,4起相关案例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3人系当场死亡。有网约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趁乘客查看伤者伤情驾车逃逸,乘客电话要求其返回后仍不予理睬。
日14时03分许,“易到”网约车司机李某驾驶小轿车搭载乘客朱某等人,沿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目的地长阳路、临青路处后,在交叉路口东南角5米处停车。在乘客朱某等人下车期间,受害人陈某驾驶一辆燃气助动自行车同向行驶至该处,遇朱某开启右后车门,避让不及撞击车门摔倒受伤,朱某见状称“撞人了”,随即与同伴下车察看陈某伤情,并留在现场。李某在车内听到车辆撞击声后下车,从车后绕至车辆右侧,站在倒地的助动车边上低头察看后返回车内驾车逃离。
随后,乘客朱某拨打司机李某手机要求其回来,李某称与己无关不予理睬。当日23时,陈某经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在4起交通肇事案的判决结果中,以上述案件中李某刑期最长,其余3起案件中,两名网约车司机因积极施救或赔偿获得家属谅解,被判缓刑,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借约车拉客之便实施犯罪,有人介绍卖淫有人贩卖毒品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9其网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案例当中,除13起故意伤害案、11起强奸案及4起交通肇事案外,另有11起案件,分别罪涉介绍卖淫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危险驾驶罪、抢劫罪等。这些案件多以牟利为目的,系网约车司机借网约车拉客的便利实施犯罪。
从2016年6月开始,网约车司机陈某受人雇佣,驾驶车辆运送卖淫女杨某、莫某,并收取嫖资,其雇主每晚向陈某某支付租车费人民币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分别于日、8月5日及8月6日,驾车将杨某、莫某送至深圳市某酒店,先后完成4次卖淫交易,民警在案发后从陈某车内共查获卖淫嫖资1700元及卖淫活动笔记本一册。陈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类似的判例在广东东莞还有一起,网约车司机赵某在搭客过程中与失足妇女、嫖客互留微信等联系方式,以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除此之外,有网约车司机在车内安装伪基站,沿途自动向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或通过贩卖毒品、抢劫实现非法牟利。
专家:危险无法完全避免,建议加强网约车准入审查
针对网约车引发的众多刑案,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授肖君拥表示,网约车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犯罪,不仅是单纯针对个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的犯罪,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挑战。在此类案件中,使用者是把自身的安全全部或部分托付给了第三方的,而具体的危险是否会发生,事前无法预见,危险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即便如此,仍有许多消费者选择网约车出行,这种信任是基于网约车背后的管理平台和管理部门。”肖君拥说,相对于“黑车”,网约车有第三平台的介入,但毕竟第三方平台目前不对司机的犯罪记录进行一个类似于出租车司机的严格检查,而刑事犯罪的临时起意也不是第三方平台能左右的,法律应该对这种“便利性”的滥用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
肖君拥说,就目前情况而言,取缔网约车肯定不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最佳答案。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也绝不是仅靠专项立法能解决的,更加迫切需要靠平台的规范化,加强风险的预估、防范来应对。此外,网约车的安全保障,需要更多依靠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以及社会成员的自我约束。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在此类案件中,网约车公司存在把关不严等重大责任,加强网约车准入审查,应作为今后行业规范的重点工作。
彭新林说,通过相关判例能够发现,很多涉案的网约车司机此前就有犯罪记录,这说明目前网约车公司的审查机制存在重大疏漏。要规范这一市场,不光完善准入审查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职能部门应设立监管部门,确保执行到位。
  新华微评:随拍随发莫“越线”
越来越多人习惯了举手就拍、一按就发,却不知其中潜藏的违法风险。近日,擅自传播“空姐遇害案”现场照片的多人被依法刑拘,给那些任性一族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传播必须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不讲道德、不守法律,玩过头就会栽跟头。
   反思数据经济:社交目的导向,使网约车的数据系统放弃了安全
近日空姐搭乘网约车遇害事件受到了媒体、各级监管和执法机关、和广大公众的紧密关注。提倡严究平台之过、重申这是黑车之祸、直指这是资本刺激下平台野蛮生长导致的附带伤害等等,多方解读也把规范网约车市场的讨论再一次推向舆论前沿。一周之内,案件告破,平台公司开展内部整顿、配合公安部审核司机背景,交通部也开始拟定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拨开繁花乱眼,此次事件中浮现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不应当随着案件的告破和监管的骤严而消弭。
并非偶然事件,而是结构性失灵
更深层次的问题跟数据有关,准确点说,跟数据的收集、使用以及它在当下平台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有关。中国城市出行市场在手机平台广泛使用的催化下,实现了平台化、数据化的演变。传统巡游或应召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区别,表面上看似乎是打车平台取代了以往的出租车公司,成为了新的中介,运用技术让乘客的出行需求能更有效地被满足,让司机减少空车等待和行驶的能耗,也为私家车主提供增加收入的途径。尽管打车难的问题在网约车大行其道的今天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因为黑车转网约车而得到根本改善,甚至在资本不断进入市场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数据驱动的打车平台,确实为广大的城市居民的出行带来了深刻的改变。
这个改变是平台化:手机叫车已经是大多数人的日常行为。支撑实现平台化的根本是数据。如果没有海量的数据支持,出行供需的匹配无法实现。滴滴出行在国内的网约车市场独占鳌头最主要的原因是前期公司的发展,包括合并“快的”和收购“优步中国”,为这个平台积累了海量的数据。
也正是因为和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有关,所以此次事件不是单一、偶然性事件,而是数据驱动平台经济中结构性的失灵。已有新闻披露,女乘客受到骚扰和侵害的事件早就屡见不鲜,只不过没有受到媒体和大众眼球的聚焦。网约车平台的安全隐患-空姐被害的事件链条敲响了当前数据经济模式的警钟。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给平台经济中的数据定性?
在众多新闻报道中,乘客用户信息的泄露和社交评价体系的浮现,引起了一片哗然。“颜值爆表”、“美女下车时丝袜走光容易让人想入非非”这些有性暗示意味的标签拷问的是平台是否“引狼入室”,在乘客被骚扰甚至是被侵害的事件中扮演了“共谋”的角色。也许有人会说,除了有强烈引导性的评价,网约车平台更多的还有乘客司机互评准点率和服务态度等,这类互评有助于建立数字经济下,陌生人交易的信用机制。
不可否认,在平台化的发展过程中,数据收集作为一种维护和改善平台运行的手段,有积极作用。然而,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的研究者早就指出,数字时代中,个人、平台和数据之间的关系,已经远超出传统定义的隐私这个范畴,更多指向的是个人信息收集后的(再)使用。
数据“目的性”的边界
大数据技术被赋予了无限想象,数据被喻为当代社会经济的原油,它的地位就如同煤和石油之于工业社会,不仅本身具有价值,也为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提供助力。
那么,数据到底是什么?跟石油不同,数据不是天然存在的,它们是创造之物(Gitelman, 2013),以目的为导向。数据的英文datum的词源在拉丁文里的意思是被赋予和被给予(Gregg, 2015)。虽然计算机科学中常常使用数据挖掘这一象征煤炭开采的术语,但是,数据挖据也是建立在系统提前设计好会收集和记录哪些数据的前提之上,对大型数据集建模、分析的技术手段。
数据的收集和它背后的目的无法割裂。人类社会最早的大规模、系统性的数据收集始于人口普查。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普查最初的目是征税和征兵(或徭役),所以家里有几口人、是男是女、什么籍、有无田地、多少地,这些方面的信息几乎所有国内外早期人口普查中都有收集。进入20世纪后半叶,各国政府开始意识到人口和经济数据的重要性,不仅人口普查中收集的数据种类开始变多,像收入、职业、年龄都纳入其中。经济学家也开始构想各类数据指标,以更好地监管和调控经济发展。因此,消费数据、生产数据、交易数据逐步开始进入社会主流。时至今日,GDP、CPI、道琼斯指数等,已经被广泛接受,成为认识和衡量社会发展的标杆性指数。
数据的目的性,这一属性,没有因为进入数字时代而消失。只不过,与前数字时代相比,现在的互联网技术让数据的复制和再使用变得十分容易。然而手段的便捷无法抹杀数据以目的为导向的特性。相反,大数据技术的便捷在一次次地挑战数据目的性的边界。诸如乘客遇害、用户数据泄露等事件的发生,凸显得正是这种肆无忌惮的越界造成的不良反应。
社交的目的导向,削弱了数据系统对安全的追求
回到平台经济,无论是社交平台还是服务平台(如打车或外卖软件),已由数字经济蜕变成数据经济主体。那么,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就应该是,平台收集和使用它现在收集的那些数据有什么目的?数据收集后, 为什么平台会选择这样使用数据?
1.以为社交名收集顺风车车主和乘客的社会职业、行为、和出行数据;
2.以安全为名收集司机的个人信息、驾驶轨迹和行为数据;
3.以优质服务、增强信任为名,让司机乘客相互评价。
这次走入大众视野的数据化社交手段叫印象标签(profiling)。“人美腿长”、“准时”、“有礼貌”、“相貌平平”,这些标签不仅是对外表或行为或态度的一种描述,在平台的体系里,这类描述更代表着一个数据集,而且是可以被转换到其他语境下的数据集。这也是为什么司机甲能看到司机乙、丙、丁对同一乘客的评价,反之亦然。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在平台中都是活在平台定义下的数据集合体。一位乘客所有的社会关系、特征和生活的全部在平台的印象标签体系里,被简化为寥寥数语。夜间用户人脸验证失灵,不是系统漏洞(bug),折射的恰恰是印象标签数据系统的特征,在这里,社交的目的导向削弱了系统对安全的追求。进一步设想一下,除去帮助用户实现交友目的,如果平台将来要变现收集到的大数据,不难想象,会投放精准广告,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相貌平平的用户可能会面临被改善颜值广告的骚扰,尽管他们可能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满意?
再者,在数据经济中,“准时”、“有礼貌” 等这一类看上去中性无害的标签,与具有强烈性暗示的评价的区别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区别。本质上,都是数据资产的衍生物。日前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用户泄密的丑闻反映出,数据资产的衍生物也可能带来不可预测的毁灭性危机。Facebook收集用户数据用以提高旗下产品开发,同时卖给第三方,早就不是秘密。2014年曾披露Facebook团队做了一组实验:在用户页面上选择性地显示朋友社交分享中带正面、或负面情绪的内容,已验证情绪是否能感染他人。2018年数据丑闻涉及英国一家数据应用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这家公司不正当获取8700万Facebook用户的数据,开发用户“心理动向”的产品,兜售给为选举酣战的政客(包括特朗普),帮助他们投放精准的“政治广告。”社交软件的用户使用平台的初衷是交友和维护社会关系,而情感实验和“心理动向”这类衍生产品的开发却有操纵用户的嫌疑。
网约车乘客遇害、社交平台用户被操纵这类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抹杀了数据收集的目的性。这里的意思不是要推翻所有的大数据技术,而是希望更多人更清醒地认识数据和数据技术,以防将它们的使用日常化。
敲响数据经济的警钟
认识数据收集的目的性,能帮助我们设定科技应用的边界,也帮助现在的科技公司更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和权力。科技史学家梅尔文·克兰兹伯格曾提出六大技术定律,其中第一条说,“科技非好非坏,也不中立。”这条定律的深意在于揭示了科学技术本身没有属性,它的属性体现在社会运用中。没有天然、必然带来社会进步的科技,也没有一定引发社会悲剧的科技。克兰兹伯格对这条定律的阐释对今天我们面临的数据经济的挑战也很有启发:“科技与社会生态的相互作用给环境、社会、和人带来的影响,往往远超于眼前的技术设备和直接的应用本身。同样的技术在不同的环境或情况中使用,会导致截然不同的后果。”科技非好非坏。那么,盲目崇拜大数据科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意图单一通过数据技术手段改善就业、改善交通,和一杆子打死平台技术的逻辑,处处设置障碍,同样不可取,它们代表了科技本质论的一币两面。因为数据的产生、收集和应用都有目的,那么什么样的数据被收集、什么样的数据被忽略、怎么被使用、谁在使用这些问题也变得重要起来。这也是欧盟在即将生效(5月25日)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赋予用户五大数据权力的动因。数据主体的权力包括1)知情权、2)访问权、3)反对权、4)个人数据可携权和5)被遗忘权。
悲剧引发的深思不应止步于结案、平台内部整改、或针对司机和网约车平台的新条令出台。成为网约车平台合法化的第一个国家,我国已经在平台经济的监管上走在了世界前列。正视数字经济到数据经济的演变中,平台的数据属性,才能帮助公司认识自身的责任远大于平台促成的一次次服务交易,也远大于平台撼动的传统产业或催生的新产业,也是监管部门可以制定具有前瞻性、符合中国国情政策的第一步。
Gitelman., M. (2013). ed. “Raw Data” Is an Oxymoron. The MIT Press, Cambridge, MA, USA.
Gregg., M. (2015). “The Gift that Is Not Given,” in T. Boellstorff & B. Maurer. Ed. Data: Now Bigger and Better.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IL, USA.
Melvin, K. (July 1986). “Technology and History: ”Kranzberg‘s Laws“”. Technology and Culture. 27 (3): 544–560.&
  社论:共享经济不应忽视社会责任
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如火如荼,仅仅出行领域就在短短两年诞生数家估值动辄百亿市值的互联网公司。不过浮华过后,随着社会责任缺失事件接连发生,由共享经济引发的探讨甚至反思也越来越多,日前引发全国关注的滴滴顺风车司机涉嫌杀害乘客事件就是其例。
事件发生后,滴滴方面立即致歉且似乎“诚意十足”,不过并没有阻止民众的声讨。虽然目前对于滴滴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滴滴不可能以仅仅提供平台来规避责任。
共享经济诞生在互联网时代,多是通过平台将两端的服务提供者个人与服务需求者个人联系起来,从服务提供者与平台企业关系的角度看,二者并非传统企业雇佣模式。所以一开始,企业都以自己是单纯提供信息的平台为由,试图规避风险与责任,不论是曾经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还是如今短租平台、网约车平台发生的恶性事件,都无法说服民众和监管者相信平台企业的托辞。
就滴滴而言,对平台注册司机加强审核以及保障乘客利益是题中应有之义。目前来看,滴滴顺风车车主申请条件十分宽松,根据招募信息,车辆既可在本人名下,也可不在本人名下;不久前美团打车也因为招募条件过于宽松,甚至公然违反地区规定而广受诟病。
目前的现实是,司机审核是一项颇为复杂且耗费成本的工作,规模大、利润率低的平台更加追求效率,在审核上投入较少。在当下流量为王、偏重估值的时代,企业纷纷选择了从商业和经济的角度来考量。
这种现状必须改变,以滴滴为例,一方面需要查漏补缺,堵上管理漏洞,比如在历次事件中暴露的客服夜间无人值守、人车不一或车牌不吻合等情况;另一方面,平台需与公安部门犯罪人员记录的数据打通,以便对司机是否有前科等信息进行筛选。去年12月,滴滴曾宣布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及全国5个省公安厅、8个城市公安局达成战略合作,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有危害人身安全可能的刑事犯罪记录人员或存在安全隐患人员进入平台,很明显这项工作需要加快落实。
针对乘客,网约车精力更多地放在“流量”上面,即通过车价减免或乘车便捷等方式吸引乘客,但对于乘客的乘车体验、投诉反馈甚至人身安全,却顾及较少。例如,滴滴司机出现打人、侮辱女性等恶性行为后,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因此需要加强乘客权益保障,比如乘客遇到危险时,一键报警功能就显得十分必要。
实际上,在共享经济的另一个热点共享单车领域,同样存在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目前摩拜、ofo等已经历数轮融资,估值倍增,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共享单车带来对公共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却由公众来承担。甚至可以说,这些互联网公司一旦做出了与资本结盟追求体量的选择后,大部分再也没有办法真正沉下心来,去完善自己的产品,滴滴、ofo等似乎无不如此。
换言之,共享经济和互联网创新的大旗,不能是规避社会责任的挡箭牌。部分企业享受高估值、创始人一夜暴富,不能以转嫁负外部性、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资本一味追逐、共享经济“一哄而上”,也不应该建立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正如交通部针对滴滴顺风车发表评论时所言,检验网约车发展标准是民众的获得感。
  滴滴没有避风港
技术的进步有时是把双刃剑。
2016年7月,被誉为专车新政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还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
但是,一年多后,接连发生的滴滴“打人”和“空姐遇害”事件突然让社会惊醒,这条曾经改变打车难时代的“鲶鱼”已经被养得太过肥大。
如何管好这条“鲶鱼”,阻止在驾驶过程中、在汽车这个封闭空间中发生悲剧的可能性?
滴滴的责任
不管是之前乘客遭遇司机殴打,还是这次发酵中的空姐搭乘顺风车遇害,滴滴作为平台在反应上其实都挺积极。
打人事件之后,滴滴方面表示已第一时间联系乘客致歉,并按照平台相关制度,将垫付被打乘客全部医疗费用,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处理此事。
而空姐遇害事件发生后,滴滴一度比警方还快,发表了高达100万元人民币的悬赏令,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该名具有嫌疑的顺风车司机,同时公布了其身份证号、电话和照片。
除了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程度不一样,这次的空姐遇害事件和此前的滴滴打人事件的差异还在于一个是顺风车,一个是快车。
两者的区别在于顺风车从业务上定位是公益性质,滴滴只是司机乘客的信息撮合方,并不抽取佣金,只是收取很小比例的服务信息费用。而快车和专车一样,滴滴作为运营监管平台抽取20%左右的佣金。
2016年11月起施行的《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
这意味着,网约车业务中,平台就是承运人,消费者是和平台发生合同关系,而不是和司机本身,这个“承运人责任”和传统出租车公司相类似。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暂行办法》第38条又明确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顺风车并不在网约车的承运人责任之内。
而滴滴顺风车的用户协议中也写道:“由于车主原因造成行驶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未提及滴滴平台的责任。
交通运输部官微此前发布了一篇题为《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的文章。文中指出: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乘客和司机是网约车企业的“衣食父母”,是其走远做强的“资本”,正是他们的选择撑起了企业的“流量估值”和持续发展。如果没有乘客和司机的选择,再大的网约车平台终将会轰然倒塌。
这篇文章在业内一度被解读为是在喊话滴滴。
现实的状况是,一旦出问题,不管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责任,滴滴都不能甩锅。
不定时炸弹
这并不是滴滴的顺风车第一次出事。
日,深圳一名24岁女教师搭乘滴滴顺风车返回学校,司机潘某持刀逼迫被害人交出身上财物,之后将其残忍杀害。随后滴滴公司通报称,涉案司机在平台上的注册信息均为真实信息,但涉案车辆的牌照系司机临时伪造。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受害人在发现车牌和平台信息不相符时,选择了在平台上取消订单,并继续乘坐。
而公众最近也开始集中质疑滴滴平台对顺风车审核不严的问题。
对此,滴滴日前公布自查结果,承认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该嫌疑人系违规使用其父的顺风车账号接单,在案发前就因言语性骚扰而被投诉,但滴滴并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在滴滴司机注册平台中,对快车、专车司机的招募和顺风车车主的申请条件也不一样。
滴滴方面公示的信息显示,在北京地区滴滴快车司机注册需要实行实名制,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同时需无犯罪、吸毒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事故,此外,驾龄3年以上,准驾车型C2及以上。一般审核期限为3~5天。
而顺风车车主的申请条件则相对宽松,根据滴滴APP招募顺风车司机的信息,需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均真实有效,且驾龄需在1年以上。车主审核时效最快为48小时,新车或新驾照则需要7~14天。
有报道称,滴滴顺风车在注册审核环节上存在明显漏洞。女性司机在上传了男性司机的系列证件后也能正常过审。
除此之外,各地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均对合乘车辆每日的派单数量作出规定,北京、上海等地要求上限为2次。但滴滴顺风车每日最高可接单数为15单,明显高于各地政府的规定。
这意味着,顺风车中存在一定数量的“专职车主”,他们并非在上下班或有计划的出行中顺便捎人,而是带着营利目的专职运营。
另一方面,滴滴此前在顺风车业务上加入的类似社交功能标签评价,在滴滴顺风车的行程结束后,车主和乘客可以在APP端的评价页面中选择滴滴预先设定好的“这个美女不一般”、“直男”等“印象标签”来评价对方。
如今这一功能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车主和乘客的信息而招致批评声不断。
事实上,由于风控和管理上的难度,顺风车业务有点像出行平台中的“不定时炸弹”。
但是顺风车并不是滴滴一家独有的业务。目前市面上,除了滴滴,还有做顺风车起家的嘀嗒,以及刚加入顺风车不久的高德。而这场面对顺风车的调整将影响着三家的业务走向。
因为即使网约车已经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监控机动车的行踪,甚至可以用技术手段实现可视化监控,即使网约车外在安全性上实际已经比传统出租车更为可靠,但滴滴们至今依然没有办法百分百保证乘客的安全。
今年3月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滴滴估值560亿美元,位列第二名。滴滴出行CEO程维日前公布的数据是,2017年,滴滴服务了74亿次用户的出行,滴滴每天服务的用户订单超过3000万笔、4000万人次。
平台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很多时候,滴滴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来源:&红星新闻
5月6日凌晨,21岁空姐李某珠惨遭杀害。案发后,警方锁定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于案发后弃车跳河。
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经多方努力,郑州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上午10时41分,警方通报称,DNA样本完成鉴定,死者确系杀害空姐的疑凶刘某华。
▲平安郑州发微博称嫌疑人尸体身份已确认
红星新闻记者独家获悉,2017年12月,刘某华拿到驾照,其中,科目二考了3次才通过。而滴滴顺风车对司机的要求是,驾龄1年以上。
去年7月贷款买车首付一万多
可能无证驾驶至少3个月
三四年前,因拆迁缘故,刘某华一家搬入现在的棚户区内。家中陈设简单,有些杂乱。
红星新闻记者从刘某华同村村民处了解到,刘某华的第一辆车是一辆黑色轿车,由于他骑摩托车将人撞成重伤,为了赔钱,他将轿车卖掉。
刘某华的父亲向媒体确认了此事,“他骑摩托车撞倒西华县一个人,撞成植物人了”,“私了下来连医药费二三十万”。他说,至今家里还有40多万欠账。
红星新闻记者从郑州一4S店证实,刘某华的第二辆车是江淮瑞风S2。日,刘某华购买此车,该车价格67800元,刘某华付了20%的首付,贷款53100元,分24期还款。
该4s店销售匡磊(化名)接待了刘某华,两人互加为微信好友。
▲刘某华微信名“铁血丹心”
匡磊说,他付的首付还是最低比率的20%。匡磊对刘某华的印象并不深,只是会在朋友圈互赞而已。目前,刘某华的朋友圈设置为仅三天可见,但令匡磊印象深刻的朋友圈消息有几条。其中一条是今年4月9日,大河车展时,刘某华拍了一段小视频发至朋友圈,视频里,刘某华车内坐了多名车模。在匡磊的印象里,刘某华有点“自恋”,拍照喜欢伸舌头。
匡磊已记不清刘某华是7月还是9月提的车,但据驾校信息,他推测,刘某华12月考取的驾照,提车以后,至少有3个月是无证驾驶。和刘某华一起考驾照的一网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考科目三,刘某华将他的车开到了考点,他们还在车内打开空调取暖。
5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网上一位发帖称与刘某华一起考过驾照的网友。他提供的驾照考试名单上的刘某华身份证号码与警方发布的一致。该名单显示,刘某华分别于去年11月3日和12月5日参加科目二考试,12月15日参加科目三考试,12月27日参加科目四考试。该网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刘振华是因为驾照被吊销了,所以重新参加考试。
5月12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刘某华参与考试的培训驾校。一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去年10月18日刘某华参加了科目一考试,一次通过,但科目二考了3次,其他均一次通过。日或28日,刘某华拿到驾照,一年实习期。&
滴滴称嫌犯违规借用其父账号接单
嫌犯父亲否认注过册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发现,滴滴顺风车对司机要求如下:三证验真,即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均真实有效,且驾龄需在一年以上。按照要求,刘某华的条件显然并不满足。那他又是如何跑起了滴滴顺风车?
自空姐遇害事件发生,滴滴公司数次发表声明。
在首次回应中,滴滴公开道歉,对于这一事件,“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稍后,5月10日,滴滴悬赏100万元寻找“顺风车司机”刘某华。
但在11日下午的声明中,该公司声称,自查发现,该案中,“(司机)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滴滴承认,“我们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与此同时,该公司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不过,5月12日,据新京报消息,刘某华父亲否认注册过滴滴顺风车账号。
▲滴滴顺风车已停业整改
顺风车司机接单前可看乘客信息?
回应:整改计划中,后续公布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检索百度、知乎等网站发现,有多人曝出,滴滴顺风车司机在接单前,就可掌握乘客大概年龄、职业、长相等信息,甚至有司机评论称,“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
▲网友曝出,滴滴司机软件端可看到其他人对乘客的评价
知乎网友发布的一张滴滴软件截图更是引发热议。乘客打车后,司机的评价页面显示:不化妆也漂亮,安静的美少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该网友说,以前一直不明白坐个车而已,为什么滴滴软件上会明示乘客的诸多信息。后来自己做了车主,才明白,滴滴的产品经理是把顺风车当社交软件来做。
该网友说,乘客发布路线后,司机不仅可以查到对方几个人,去哪里,甚至还能看到对方的性别、职业、年龄、长相以及之前司机的评价等信息。
早前已有媒体报道,2016年5月,深圳一名女教师深夜坐顺风车被抢劫杀害。当时女教师上车前拍了车牌发给家人,后经警方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车牌系伪造。
5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登录滴滴出行顺风车页面,页面显示,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
为何接单前,顺风车司机的软件端会显示其他司机对乘客的评价?开发该功能的初衷是什么?曾有媒体做试验,女司机使用男性驾照为何也能通过审核?如果刘某华并无滴滴顺风车账户,悬赏时,其个人信息来自何处?
面对红星新闻记者提出的诸多疑问,滴滴方面回应称,“都在整改计划中,后续梳理完会向社会公布。”
花季女孩在滴滴顺风车上惨遭毒手,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扼腕叹息之余,议论最多、最担心的是网约车的安全问题。
昨天,滴滴发布公告,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归纳一下,公告透露了三点信息:一是顺风车停业整改,二是对所有签约司机全面审查,三是运营及客服全面整改。这说明,滴滴不仅是顺风车存在问题,司机监管、运营服务也有问题。
既然是全面整改,那就不能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滴滴平台到底存在哪些漏洞?应该如何吸取教训、切实完善运营服务?麻辣财经认为,乘客最不满意、感受最深的“痛点”,就是滴滴改进的关键点。
贴标签“剧透”乘客隐私,让顺风车变了味
视而不见的风险,往往是最大的风险。
麻辣姐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不少人都坐过滴滴的顺风车。人们不打快车、专车而选择顺风车,看中的是它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北京车多道路拥挤,如果能顺路拼车还可以少花钱,这是一举多得呀!”一位朋友如是说。
可是,滴滴的顺风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拼车,背后还有不为人知另一面。可能正是因为这“另一面”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才对潜在的风险缺少认知,更谈不到加强防范。
滴滴在顺风车业务的引导页面上,希望用户填写更详细的个人资料,包括年龄段和职业。但滴滴并没有向用户明示,顺风车主在接单时,司机是可以看到这些信息的。而实际上,这些信息未经乘客同意,已经“报”给了顺风车司机。更令人不解的是,行程结束后司机还可以对乘客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可以留言,也可以从滴滴设置的“标准选项”中选,其中就有“颜值爆表”、“声音甜美”等对乘客容貌的描述。更更令人不解的是,当乘客再叫顺风车的时候,顺风车主可以看到“前司机”们留下的这些描述,并由此判断是不是接单。
也就是说,乘客在打顺风车时,司机已经对其年龄、职业、相貌等信息一清二楚;但乘客却一直蒙在鼓里,并不知道自己的隐私已经公开泄露。因为司机们的“评价”乘客是看不到的,只有对司机进行评价后才能看到。试想,顺风车对乘客来说不过就是一交通工具,有多少人会留意司机的外貌和素质?更不要说加关注留言了。
把乘客变成了“透明人”,让司机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即便是顺路,仍然可以“人多不拉”、“长得丑不拉”。这不但拉低司机的职业道德,还可能引发司机载客动机不纯,年轻貌美的乘客抢着拉,甚至可以绕道“专程”接送。顺风车变了味,对被选中的乘客特别是漂亮姑娘来说,危险系数明显增加。
写到这儿,麻辣姐忍不住要问:顺风车本意是顺路搭车、绿色出行,时间和线路才是需要了解的必要信息,跟乘客的年龄相貌有什么关系?未经乘客同意公开个人隐私信息,网约车平台有没有这个权利?网约车平台允许司机对乘客品头论足,并设置描述“长相”“声音”的选项,究竟是意欲何为?除了给别有用心人提供可乘之机,对运营安全和改进服务有任何帮助吗?
难怪有媒体指出,顺风车的产品设计,实际上是一款以出行为载体的社交工具。这个定位显然与人们心目中的顺风车相去甚远,打个车还要与司机互动社交,大家显然也没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面对这些硬伤,滴滴顺风车下线整改实有必要。
网上约车方便快捷,但善后服务跟不上
运营安全出现问题,往往是管理漏洞造成的。滴滴公告称,此次命案的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联系不上嫌疑人,说明嫌疑人可能存在更大的问题,应当引起平台高度警觉,采取更有效的应对处置才对。然而,遗憾的是公司没有妥善处理这起投诉,嫌疑人绕过“人脸识别”继续运营,才导致了更大的悲剧发生。
网络平台约车快捷方便,但后续服务跟不上,是很多人的共同感受。比如,一些女性乘客发现“前司机”们的评语泄露了隐私,要求平台删除时,客服给出的答复是“删不了”。有的乘客在支付打车费用时输错了金额,想把多付的钱要回来,客服的回答是不能提供司机的联系方式。还有的乘客在节假日打车误点了“企业付费”,想改成自己掏钱不让企业报销,客服非常温柔地表示“无能为力”。
上面提到的一些情况,是乘客在打车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平台即使没有责任但却有义务帮助乘客解决好,不能除了“非常抱歉”外什么都不做。前几天,媒体报道了一位顾客买包子,用支付宝误付了14万多元,不但包子店老板主动“寻人”,支付宝也帮助提供付款人线索,使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作为一家企业,运营和服务是分不开的,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错误情形,不管是谁的责任,企业都义务提供善后渠道进行补救。
5月1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刊出一则评论指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和发展新业态的初衷是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而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如果没有乘客和司机的选择,再大的网约车平台终将轰然倒塌。
认清了问题的根源,整改才更有目标和针对性。交通出行安全是第一位的,乘客打顺风车是约车不是“约会”,与出行无关的信息平台公司就别散播了。(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李丽辉)
  共享经济需要踩刹车
来源:北京商报
高速公路是好东西,但飙车就不对了。近几年,共享经济(分享经济)开上了互联网高速公路,速度惊人、形象靓丽,每每形成规模效应——全产业链投注热情的时候,就不只是一辆车,更像一个狂野飙车的车队——你争我赶、惟恐掉队。
所以,当滴滴顺风车空姐事件出现时,人们惊呼:原来共享经济没有想象中的安全堡垒,看似三方制衡,也有监管部门,但凡出事,原来某些维度根本没系安全带。
最可怕的事实还在于,这不是个例,滴滴的“罪过”是共享经济的通病。过往几年,我们经常健忘,忘记了美团外卖出现过“偷吃外卖”的送餐员,忘记了Airbnb爱彼迎多次发生的房主“偷拍访客”……即便在不发生人际关系的共享单车领域,押金难退成了集体性顽疾。
问题在哪儿?持有“无可奈何”论调的人士会认为“这是概率事件”,放在任何市场均可发生;持有“平台主责”论调的人士则认为,必须“杀一儆百”,严厉追责互联网平台。
不过,在现阶段,似乎哪种论调都难以安抚受到伤害的个案当事人,更无法举一反三成为行业通例。
归根到底,共享经济跑得太快了,快到大至法规、伦理、舆情,小到技术、赔付、产品,都没有跟上规模爆发的速度。在新事物面前,似乎只有恶性事件才能反推安全底线的确认,而且速度极其缓慢。更残酷的悖论在于,未等到行业准则、政策法规确定的那天,整个产业可能已经变成了伪命题。
比如共享单车,在一轮暴风骤雨式的资本洗牌后,剩者寥寥并且放缓了成长速度,甚至整个行业已经开始看衰这个市场。实际上,大规模爆发押金问题也不过才过了半年。有消息称,关于押金托管的政策还在制定之中,离推出尚有距离。
快,导致各个方面都措手不及。我们还知道,共享经济因涉猎的领域不同而局面复杂,比如网约车、顺风车,提供的是人际服务,平衡乘客与车主的关系;而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提供的是物品租赁,解决人与财产的关系。
共享经济打破了原有的权责划分,交易的随时随地性,又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因此,期望某个新经济出现伊始就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并不客观。现实是,我们寄希望于平台方,作为最具实力的参与者,做到最大程度的道德自律。而对于消费者(乘客、食客等)和服务参与者(车主、送餐员),能做的就是擦亮双眼、保持警惕。
更具操作意义的建议是,我们可能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但知道“不应该做什么”:共享经济应该踩刹车。当新事物产生,能否理性发展?不以优惠、补贴来制造“虚假繁荣”,因为除了繁荣,不法分子也会盯上这一块肥肉。
马云的名言“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不代表“每个人都应该从中赚钱”。当共享经济变成了利益竞逐的产物,乘客可能会为了便宜而迷住双眼,服务者群体就会混入一心牟利的坏人,平台提供者更会因为效益放弃了安全底线。
共享经济未来很美好,莫要总是急着赶路。
  北京法官披露滴滴车主犯罪情况,衍生的刑案数量远高于公众知
海淀法院网截图海淀法院网5月14日消息,滴滴出行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
5月6日凌晨,郑州机场附近21岁空姐李某在搭乘滴滴顺丰车的过程中,被司机刘某杀害。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逃。
此时距离滴滴车主殴打投资人张恒的“滴滴打人”事件平息,尚不足一周。
车主打人、强奸等案件屡见报端,到底是基于庞大司机人数的必然现象,还是滴滴平台的管理模式中确实蕴含着安全风险,我们通过刑事司法实践追索这一问题。
车主杀人,不是第一次
滴滴车主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将所有案件都用来讨论平台责任显然有失公允,以下我们仅聚焦车主在履约(行驶)、运营(专职)过程中犯罪情况。但即便如此,司机杀人事件,也不是第一次。
顺风车司机劫杀女乘客
被告人潘某于2016年4月计划利用滴滴顺风车接单载客的机会实施抢劫,并购买了迷药等作案工具。日9时,潘某驾车搭载乘客钟某,见钟某系单身女子,又住在高档住宅小区,遂产生抢劫的念头。潘某路上借口手机掉落停车,进入后座捡拾手机,并胁迫钟某通过手机转账7000元。后因有一辆警车经过并停在前方百米处,钟某见状挣扎并喊救命,潘某将其杀害后抛尸逃离。
日中午,潘某被抓获。后公诉机关以其抢劫罪提起公诉。
“滴滴打人”?较为常见
实践中,车主与乘客因纠纷、口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属于车主涉刑中最为高发罪名,出租车、专车、顺风车、代驾均有涉及。
日,滴滴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搭载乘客,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李某殴打致乘客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轻伤二级),后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日,滴滴代驾司机要某驾车送被害人孙某,因支付代驾费用问题二人发生争执,殴打孙某致双侧鼻骨骨折(轻伤二级),后 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日,滴滴顺风车司机贾某与乘客发生口角后,要求乘客下车并在路边对殴打致轻伤一级。后贾某赔偿12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判处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强奸、猥亵,顺风车主较为集中
因滴滴出行而引发的强奸、猥亵案件基数较大,手法多为通过搭载乘客(女)并在后续交往中实施侵害;但将犯罪行为限定为行驶途中后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且多集中为顺风车车主。
日3时许,滴滴顺风车主郑某接到乘客后,在车内采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郑某次日被抓获归案,赔偿人民币7万元后获得谅解,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日5时许,顺风车主蔡某在其车内持电击枪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关系,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强奸案件)。
日2时许,滴滴车主(专职)侯某在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后,趁乘客醉酒之机实施猥亵,抚摸其胸部及下体。侯某于当日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屡罚不止,代驾司机盗窃电动自行车
隐匿在司法数据之下、未引起关注但较为普遍的案件类型是代驾司机盗窃案件。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审结的代驾司机盗窃案件就达十余起。
日3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徐某在某天桥下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70元)。徐某于当日被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四千元。
日2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张某在某地铁站附近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00元)。2天后张某被抓获,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类案件高度雷同,主体均为新入职代驾司机、深夜发案、地点为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窃取对象为折叠电动自行车。
另据多名被告人当庭供述,其犯罪动机均为经济条件困难、缴纳公司要求的培训费、保证金后无力购买电动自信车,听朋友(同事)说可以偷一个。
折射:有专职司机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
另在梳理案例过程中,部分案件虽不属于滴滴司机对乘客作案,但在案证据显示平台对注册司机的核实确实存在疏漏之处,存在含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的司机。
宋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盗窃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日刑满释放。2017年8月,其在火车站附近拉黑车(未通过滴滴接单)过程中以“我蹲了12年大狱,我弄死你,信不信”等语言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行为。
尹某系滴滴出租注册司机,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日减刑释放;后于2015年在行驶过程中驾车拖拽欲上车乘客(未通过滴滴接单)致其轻伤一级;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姚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12月刑满释放;后于2015年因殴打多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此外,另有滴滴专职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涉嫌妨碍公务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名,部分顺风车司机亦存在将借用他人豪车注册作为后续诈骗、强奸的犯罪手法情况。
以上案例,从地域范围上横跨全国,从时间范围上集中在近三年,从罪名性质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到故意伤害、诈骗、盗窃不等;但都显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为公众知悉。
作为一个深植于日常消费、掌握海量数据和交易量的公司,现在也许是时候要求滴滴出行拿出彻底整治的方案了;而这显然不是100万悬赏和暂停现有注册审核能够解决的。
  网约车司机犯罪观察:多为临时起意,专家建议加强准入审查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近日,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引发关注,这起案件使得网约车的安全问题被广泛讨论。实际上,近年来网约车司机在提供约车服务时发生的刑事案件在多地均有发生。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网约车”为关键字检索发现,从2015年10月至今,共有152份裁判文书,其中39起案件系网约车司机实施犯罪,涉及罪名包含故意伤害罪、强奸罪、交通肇事罪、贩卖毒品罪、介绍卖淫罪等11类,约43名网约车司机获刑, 其中6起案件中7名被告人系犯罪前科人员。
39起案件中,共有13起案件涉故意伤害罪,11起案件涉强奸罪。其中,故意伤害案多因行程问题发生口角引发,而强奸案件中,司机多通过聊天套取乘客信息,伺机犯罪。上述两类案件中,司机实施违法犯罪多为临时起意。
专家表示,网约车作为新兴业态,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安全漏洞,“但不能因为发生恶性案件否认其存在的价值,如何填漏补缺,完善机制,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网约车公司及监管部门今后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伤害案多由言语冲突引发,有乘客被打断肋骨造成伤残
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152份网约车相关裁判文书中,共有13起系网约车司机故意伤害乘客,案发地包括天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安徽、江苏及重庆等8个省或直辖市,其中8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有乘客因与司机发生口角,被持械打至牙齿断裂,肋骨骨折。
日20时许,张某驾驶优步网约车搭乘陶某等人行驶至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公路边时,因驾乘纠纷与陶某发生口角,期间张某从车上拿出一把铁扳手,后又手持该铁扳手击打陶某的头部、手臂、胸部等处,造成陶某牙齿断裂、左侧4至8肋骨骨折、头部及左前臂皮肤挫裂伤。经鉴定,陶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伤残等级为X(十)级。
案发后,张某在知道有群众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后被民警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经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张某到案后网约车公司曾赔偿被害人陶某经济损失22994.41元。而在上述13起伤害案件中,共有两起案件在案发后,由网约车公司负责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其余案件的赔偿部分均为网约车司机自行承担。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13其伤害案中,共有11起案件时间在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2时之间,案件多由行车路线、车费价格等原因产生争执,司机为泄愤殴打乘客,也有司机因遭乘客举报为泄愤殴打乘客。网约车司机在案发多均以赔偿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半数以上涉案司机被判处缓刑。
司机套取乘客信息伺机强奸,有人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犯罪
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9起由网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强奸罪的判例共有11起,有司机在行车途中套取乘客信息,借机进入乘客家中实施犯罪。
日16时许,网约车司机王某通过“滴滴出行”软件接到被害人付某乘车订单后,在四川省简阳市贾家珍团坝村接到付某后,驾车前往成都市青白江区某小区,在行车攀谈途中,王某得知付某回家后一人在家,便产生了与付某发生性关系的邪念。
当日下午17时许,王某驾车将付某送到小区后,以上楼上厕所为由进入付某租住的房屋内,趁租住房内无其他人和付某不备之机,强行抚摸付某胸部,并拉住付某的手欲强行将付某拉入房间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付某的猛烈反抗,奋力挣脱后逃走,王某遂下楼驾车逃离。
王某在案发后第三日被公安民警挡获归案。经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11起女乘客被网约车司机强奸的案例中,涉案司机实施犯罪均为临时起意,案件多发生在乘客穿着较少的夏季。此外,逾半数司机以聊天方式套取乘客信息,获知其居住情况,及性格偏好,以此判断能否下手,或在何处下手。除上述案件中涉案司机借机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强奸的判例外,也有司机强行将车开至偏僻无人的地方实施犯罪。
4起交通肇事案致5人死亡,有网约车司机抛下乘客驾车逃逸
除故意伤害及强奸等主观恶意较强的案件外,在39起刑案中,交通肇事罪的发案率也相对较高,4起相关案例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3人系当场死亡。有网约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趁乘客查看伤者伤情驾车逃逸,乘客电话要求其返回后仍不予理睬。
日14时03分许,“易到”网约车司机李某驾驶小轿车搭载乘客朱某等人,沿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目的地长阳路、临青路处后,在交叉路口东南角5米处停车。在乘客朱某等人下车期间,受害人陈某驾驶一辆燃气助动自行车同向行驶至该处,遇朱某开启右后车门,避让不及撞击车门摔倒受伤,朱某见状称“撞人了”,随即与同伴下车察看陈某伤情,并留在现场。李某在车内听到车辆撞击声后下车,从车后绕至车辆右侧,站在倒地的助动车边上低头察看后返回车内驾车逃离。
随后,乘客朱某拨打司机李某手机要求其回来,李某称与己无关不予理睬。当日23时,陈某经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在4起交通肇事案的判决结果中,以上述案件中李某刑期最长,其余3起案件中,两名网约车司机因积极施救或赔偿获得家属谅解,被判缓刑,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借约车拉客之便实施犯罪,有人介绍卖淫有人贩卖毒品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9其网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案例当中,除13起故意伤害案、11起强奸案及4起交通肇事案外,另有11起案件,分别罪涉介绍卖淫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危险驾驶罪、抢劫罪等。这些案件多以牟利为目的,系网约车司机借网约车拉客的便利实施犯罪。
从2016年6月开始,网约车司机陈某受人雇佣,驾驶车辆运送卖淫女杨某、莫某,并收取嫖资,其雇主每晚向陈某某支付租车费人民币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分别于日、8月5日及8月6日,驾车将杨某、莫某送至深圳市某酒店,先后完成4次卖淫交易,民警在案发后从陈某车内共查获卖淫嫖资1700元及卖淫活动笔记本一册。陈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类似的判例在广东东莞还有一起,网约车司机赵某在搭客过程中与失足妇女、嫖客互留微信等联系方式,以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除此之外,有网约车司机在车内安装伪基站,沿途自动向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或通过贩卖毒品、抢劫实现非法牟利。
专家:危险无法完全避免,建议加强网约车准入审查
针对网约车引发的众多刑案,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授肖君拥表示,网约车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犯罪,不仅是单纯针对个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的犯罪,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挑战。在此类案件中,使用者是把自身的安全全部或部分托付给了第三方的,而具体的危险是否会发生,事前无法预见,危险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即便如此,仍有许多消费者选择网约车出行,这种信任是基于网约车背后的管理平台和管理部门。”肖君拥说,相对于“黑车”,网约车有第三平台的介入,但毕竟第三方平台目前不对司机的犯罪记录进行一个类似于出租车司机的严格检查,而刑事犯罪的临时起意也不是第三方平台能左右的,法律应该对这种“便利性”的滥用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
肖君拥说,就目前情况而言,取缔网约车肯定不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最佳答案。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也绝不是仅靠专项立法能解决的,更加迫切需要靠平台的规范化,加强风险的预估、防范来应对。此外,网约车的安全保障,需要更多依靠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以及社会成员的自我约束。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在此类案件中,网约车公司存在把关不严等重大责任,加强网约车准入审查,应作为今后行业规范的重点工作。
彭新林说,通过相关判例能够发现,很多涉案的网约车司机此前就有犯罪记录,这说明目前网约车公司的审查机制存在重大疏漏。要规范这一市场,不光完善准入审查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职能部门应设立监管部门,确保执行到位。
  新华微评:随拍随发莫“越线”
越来越多人习惯了举手就拍、一按就发,却不知其中潜藏的违法风险。近日,擅自传播“空姐遇害案”现场照片的多人被依法刑拘,给那些任性一族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传播必须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不讲道德、不守法律,玩过头就会栽跟头。
   反思数据经济:社交目的导向,使网约车的数据系统放弃了安全
近日空姐搭乘网约车遇害事件受到了媒体、各级监管和执法机关、和广大公众的紧密关注。提倡严究平台之过、重申这是黑车之祸、直指这是资本刺激下平台野蛮生长导致的附带伤害等等,多方解读也把规范网约车市场的讨论再一次推向舆论前沿。一周之内,案件告破,平台公司开展内部整顿、配合公安部审核司机背景,交通部也开始拟定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拨开繁花乱眼,此次事件中浮现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不应当随着案件的告破和监管的骤严而消弭。
并非偶然事件,而是结构性失灵
更深层次的问题跟数据有关,准确点说,跟数据的收集、使用以及它在当下平台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有关。中国城市出行市场在手机平台广泛使用的催化下,实现了平台化、数据化的演变。传统巡游或应召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区别,表面上看似乎是打车平台取代了以往的出租车公司,成为了新的中介,运用技术让乘客的出行需求能更有效地被满足,让司机减少空车等待和行驶的能耗,也为私家车主提供增加收入的途径。尽管打车难的问题在网约车大行其道的今天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因为黑车转网约车而得到根本改善,甚至在资本不断进入市场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数据驱动的打车平台,确实为广大的城市居民的出行带来了深刻的改变。
这个改变是平台化:手机叫车已经是大多数人的日常行为。支撑实现平台化的根本是数据。如果没有海量的数据支持,出行供需的匹配无法实现。滴滴出行在国内的网约车市场独占鳌头最主要的原因是前期公司的发展,包括合并“快的”和收购“优步中国”,为这个平台积累了海量的数据。
也正是因为和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有关,所以此次事件不是单一、偶然性事件,而是数据驱动平台经济中结构性的失灵。已有新闻披露,女乘客受到骚扰和侵害的事件早就屡见不鲜,只不过没有受到媒体和大众眼球的聚焦。网约车平台的安全隐患-空姐被害的事件链条敲响了当前数据经济模式的警钟。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给平台经济中的数据定性?
在众多新闻报道中,乘客用户信息的泄露和社交评价体系的浮现,引起了一片哗然。“颜值爆表”、“美女下车时丝袜走光容易让人想入非非”这些有性暗示意味的标签拷问的是平台是否“引狼入室”,在乘客被骚扰甚至是被侵害的事件中扮演了“共谋”的角色。也许有人会说,除了有强烈引导性的评价,网约车平台更多的还有乘客司机互评准点率和服务态度等,这类互评有助于建立数字经济下,陌生人交易的信用机制。
不可否认,在平台化的发展过程中,数据收集作为一种维护和改善平台运行的手段,有积极作用。然而,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的研究者早就指出,数字时代中,个人、平台和数据之间的关系,已经远超出传统定义的隐私这个范畴,更多指向的是个人信息收集后的(再)使用。
数据“目的性”的边界
大数据技术被赋予了无限想象,数据被喻为当代社会经济的原油,它的地位就如同煤和石油之于工业社会,不仅本身具有价值,也为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提供助力。
那么,数据到底是什么?跟石油不同,数据不是天然存在的,它们是创造之物(Gitelman, 2013),以目的为导向。数据的英文datum的词源在拉丁文里的意思是被赋予和被给予(Gregg, 2015)。虽然计算机科学中常常使用数据挖掘这一象征煤炭开采的术语,但是,数据挖据也是建立在系统提前设计好会收集和记录哪些数据的前提之上,对大型数据集建模、分析的技术手段。
数据的收集和它背后的目的无法割裂。人类社会最早的大规模、系统性的数据收集始于人口普查。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普查最初的目是征税和征兵(或徭役),所以家里有几口人、是男是女、什么籍、有无田地、多少地,这些方面的信息几乎所有国内外早期人口普查中都有收集。进入20世纪后半叶,各国政府开始意识到人口和经济数据的重要性,不仅人口普查中收集的数据种类开始变多,像收入、职业、年龄都纳入其中。经济学家也开始构想各类数据指标,以更好地监管和调控经济发展。因此,消费数据、生产数据、交易数据逐步开始进入社会主流。时至今日,GDP、CPI、道琼斯指数等,已经被广泛接受,成为认识和衡量社会发展的标杆性指数。
数据的目的性,这一属性,没有因为进入数字时代而消失。只不过,与前数字时代相比,现在的互联网技术让数据的复制和再使用变得十分容易。然而手段的便捷无法抹杀数据以目的为导向的特性。相反,大数据技术的便捷在一次次地挑战数据目的性的边界。诸如乘客遇害、用户数据泄露等事件的发生,凸显得正是这种肆无忌惮的越界造成的不良反应。
社交的目的导向,削弱了数据系统对安全的追求
回到平台经济,无论是社交平台还是服务平台(如打车或外卖软件),已由数字经济蜕变成数据经济主体。那么,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就应该是,平台收集和使用它现在收集的那些数据有什么目的?数据收集后, 为什么平台会选择这样使用数据?
1.以为社交名收集顺风车车主和乘客的社会职业、行为、和出行数据;
2.以安全为名收集司机的个人信息、驾驶轨迹和行为数据;
3.以优质服务、增强信任为名,让司机乘客相互评价。
这次走入大众视野的数据化社交手段叫印象标签(profiling)。“人美腿长”、“准时”、“有礼貌”、“相貌平平”,这些标签不仅是对外表或行为或态度的一种描述,在平台的体系里,这类描述更代表着一个数据集,而且是可以被转换到其他语境下的数据集。这也是为什么司机甲能看到司机乙、丙、丁对同一乘客的评价,反之亦然。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在平台中都是活在平台定义下的数据集合体。一位乘客所有的社会关系、特征和生活的全部在平台的印象标签体系里,被简化为寥寥数语。夜间用户人脸验证失灵,不是系统漏洞(bug),折射的恰恰是印象标签数据系统的特征,在这里,社交的目的导向削弱了系统对安全的追求。进一步设想一下,除去帮助用户实现交友目的,如果平台将来要变现收集到的大数据,不难想象,会投放精准广告,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相貌平平的用户可能会面临被改善颜值广告的骚扰,尽管他们可能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满意?
再者,在数据经济中,“准时”、“有礼貌” 等这一类看上去中性无害的标签,与具有强烈性暗示的评价的区别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区别。本质上,都是数据资产的衍生物。日前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用户泄密的丑闻反映出,数据资产的衍生物也可能带来不可预测的毁灭性危机。Facebook收集用户数据用以提高旗下产品开发,同时卖给第三方,早就不是秘密。2014年曾披露Facebook团队做了一组实验:在用户页面上选择性地显示朋友社交分享中带正面、或负面情绪的内容,已验证情绪是否能感染他人。2018年数据丑闻涉及英国一家数据应用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这家公司不正当获取8700万Facebook用户的数据,开发用户“心理动向”的产品,兜售给为选举酣战的政客(包括特朗普),帮助他们投放精准的“政治广告。”社交软件的用户使用平台的初衷是交友和维护社会关系,而情感实验和“心理动向”这类衍生产品的开发却有操纵用户的嫌疑。
网约车乘客遇害、社交平台用户被操纵这类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抹杀了数据收集的目的性。这里的意思不是要推翻所有的大数据技术,而是希望更多人更清醒地认识数据和数据技术,以防将它们的使用日常化。
敲响数据经济的警钟
认识数据收集的目的性,能帮助我们设定科技应用的边界,也帮助现在的科技公司更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和权力。科技史学家梅尔文·克兰兹伯格曾提出六大技术定律,其中第一条说,“科技非好非坏,也不中立。”这条定律的深意在于揭示了科学技术本身没有属性,它的属性体现在社会运用中。没有天然、必然带来社会进步的科技,也没有一定引发社会悲剧的科技。克兰兹伯格对这条定律的阐释对今天我们面临的数据经济的挑战也很有启发:“科技与社会生态的相互作用给环境、社会、和人带来的影响,往往远超于眼前的技术设备和直接的应用本身。同样的技术在不同的环境或情况中使用,会导致截然不同的后果。”科技非好非坏。那么,盲目崇拜大数据科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意图单一通过数据技术手段改善就业、改善交通,和一杆子打死平台技术的逻辑,处处设置障碍,同样不可取,它们代表了科技本质论的一币两面。因为数据的产生、收集和应用都有目的,那么什么样的数据被收集、什么样的数据被忽略、怎么被使用、谁在使用这些问题也变得重要起来。这也是欧盟在即将生效(5月25日)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赋予用户五大数据权力的动因。数据主体的权力包括1)知情权、2)访问权、3)反对权、4)个人数据可携权和5)被遗忘权。
悲剧引发的深思不应止步于结案、平台内部整改、或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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